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

时间:2024-01-31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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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一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食堂指设于企业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承担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企业开展传染病的防控。

第七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企业申办企业食堂应当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企业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企业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企业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一条企业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二条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第十三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企业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企业食堂,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日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管理控制。

企业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和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八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企业或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运输、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条企业食堂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一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企业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当专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食堂餐饮具消毒应当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四条企业食堂应当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五条企业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企业食堂采购食品应做好食品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

鼓励企业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企业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五)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当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二十九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一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企业食堂应当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当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四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二条企业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三条企业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四条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的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三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三十七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当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三十八条企业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三十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条企业食堂供餐需分送厂区就餐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送餐车辆、容器和工用具,应保证送餐过程中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车辆、工用具和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一条企业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二条企业食堂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三条企业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由交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企业食堂应当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十四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四十五条企业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包括企业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企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企业应在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就餐人员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企业(包括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报告;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企业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建立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并督促企业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对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监督抽查考核列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考核。

第五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第五十三条企业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情况。

第五十四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五条企业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开展对企业和食堂经营者的约谈。

第五十六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企业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五十七条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应做好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五十九条企业和企业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二)隐瞒、谎报、缓报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的。

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员工食堂参照本规定执行。

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可不列入本规定的管理对象。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十四)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负责;。

(十五)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工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区域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不履行城市环境卫生责任或者不进行业务指导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人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提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城市街道抛掷废弃物;。

(三)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违反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城市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圈围设施和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应当清除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车辆清洗站(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车辆清洗站(点)应当设置泥沙过滤设施,禁止将泥沙排入城市排污系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公厕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负责公厕保洁工作,做到及时清掏、定期消毒。不履行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贮(化)粪池应当及时疏通、清掏。粪便外溢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废弃物,应当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当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运,将垃圾运往指定场所。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逾期不缴纳的,按照每日1‰加收滞纳金,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需要,建设或者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固定收集和处理场所。

第三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负责保洁和消毒。

第三十八条设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九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配套建设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后投入使用,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第四十条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建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环境卫生设施产权和管理单位应当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禁止毁损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依法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停用、占用、拆除、移动或者改变用途。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补建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赔偿,可以处以市场评估价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四十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四十六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有损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对违法审批申请事项,或者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制止和查处,或者应当受理的事项和投诉不予受理,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 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区(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级)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级)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作业区(车间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 厂矿级领导(含厂级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厂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能源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用电、燃气平衡进行经常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卫生部门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并加强对饮食安全管理的检查。

第二十条 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技术质量部门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公司级、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重点工程项目要按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行,重点工程结束后投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其它专业系统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 专项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完好情况;。

(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

(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二)室外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三

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94753座,其中:金属矿山8395座,非金属矿山83431座,其他矿山2927座。20xx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标137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矿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矿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矿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20xx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标133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20xx年死亡人数达97人、20xx年死亡90人、20xx年死亡64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20xx年至20xx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从全国范围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月份达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20xx年79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21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1.8%和43.9%。11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6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5.8%和68.8%;有14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7.7%和15.9%;有6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6%和6.6%。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9%和8.6%。

4、从行业分析

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9.2%和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3类事故,共发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5.4%和30.5%。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另外,20xx年还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17人。

1、中西部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事故总量、事故地区分布情况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多数还依靠矿产资源发展经济。同时,又存在着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对从业者培训不到位、专业人员匮乏、监管缺位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总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各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

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多发。采石场重大事故多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是边坡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分台阶开采或者开采台阶过高造成的。

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

尤其是一些地下矿山企业,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多发。

5、企业超能力生产,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从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致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发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经费和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从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出发,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为依据,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要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使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3、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4、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保证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旅客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部《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指以行车安全管理为中心内容,包含财务安全、员工人身财产与劳动保障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天台公路运输总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名单要以文件形式通知。遇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导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发文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决策作用,企业内部重大安全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三)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措施。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作出整改决定,并责成相关部门执行。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法规,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有效实施,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六)督促、检查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总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九条总公司设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和内部治安消防工作,并按要求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要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二)负责制定或定期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三)负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督促、协助各车辆单位的安全活动;

(七)做好驾驶员聘用审批、审验、安全驾驶员评比等工作,建立驾驶员档案;

(八)负责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做好车辆上线检测、二级维护的督促、协调安排工作;

(九)负责gps、记录仪、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监管,每月对行车记录仪数据分析后形成报告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十一)负责营运车辆验收、上(换)牌证等工作;

(十三)负责外部联络,做好治安联防;

(十四)负责公司内保、消防设施的采购及控制,做好设施台帐、发放登记;

第十一条总公司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用于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竞赛、事故预防以及配备安全工作装备等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会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岗位从业人员员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安全岗位责任、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行车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等。

第十三条总公司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时应及时开会处理。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总结本单位近期内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措施,布置开展安全活动。各车辆单位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活动内容包括传达、学习有关行车安全的法规、文件;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经验;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安全活动应建立活动记录,实行签到制度。同时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

第十三条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严格车辆维修、检测,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

第十四条加强对驾驶员等安全从业人员的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考核、教育及其驾驶证、上岗证的管理工作。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从事安全管理、驾驶、维修、乘务、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等工作的安全从业人员进行以业务和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行车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并制定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要求安全从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五条建立安全档案制度,包括基础资料档案、驾驶员安全档案、行车事故档案。基础资料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的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名册、驾驶员名册、检查考核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活动记录;驾驶员安全档案一人一档,记录其安全运行和遵章守纪等情况;行车事故档案一般事故以上一事一档,记录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制定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建立行车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等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情况检查,对客运站、办公楼、出租房等进行安全消防情况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规范地填报安全统计表、报,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九条制定站场管理规定,加强站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制定其他相关财务安全制度及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制度。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生产管理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对重点车辆单位(客运车辆较多),重点驾驶员(一、二类班线驾驶员),重点线路(一、二类班线和高速公路班车、夜班车,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区、阵雾区),重点季节(雨、雪、冰冻季节,春节、暑期及节假日运输)要实行重点管理。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在行车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车辆单位要结合驾驶员的安全行驶里程开展评选安全驾驶员活动,对优秀驾驶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总公司经理室。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五

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是重点工程,需要建筑企业的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奋斗,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预期目标。安全管理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建筑企业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关系着建筑企业的施工人员安全,还关系着建筑企业的经济利润。安全管理,是对施工前期、施工中期、施工后期一系列的安全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安全管理首先要分析建筑企业存在的不安全的因素,并分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再从技术上、方法上、手段上采取管理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企业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是主要影响安全管理的思想因素。一方面,建筑企业的施工工程中使用的勞动力资源主要是农民工队伍,这类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对安全施工的意识淡薄,无法领悟建筑企业对施工的管理要求,对施工工程的科学化、明晰化的施工流程掌握并不透彻,再加上缺乏施工上岗培训,对施工的顺序性和节奏性也不能彻底的贯彻,违规操作、随意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是建筑企业最底层的劳动力,劳动报酬是最低的,再加上他们受到社会生活的压力,追求物质生活的迫切心态导致了施工工人对安全施工的重视不够,他们过分追求施工的效率,以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这种追求物质报酬的心态是一种激进心态,导致了他们采用了冒险施工的行为,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存在着极大的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违规操作,就会避免安全事故,然而,往往是侥幸心理带来了更大的不幸。

建筑企业的领导层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领导仍然过分追求建筑企业施工的质量、施工工程的经济利润,忽视了对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安全管理部门的建设,很多安全管理的条例都形同虚设。首先,建筑企业是建筑工程的主要参与者,也是一项建筑工程的建设方,建设方和施工方对于建筑项目因为经济利益而存在各自不同意见,利益调节机制不能完全从中调节,导致了双方对于项目的管理决策存在不同意见,因此,这就产生了领导层对于安全管理决策上的分歧。这就导致两种安全管理的管理现象。一是,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的重视程度低,完全不理会安全管理的内容建设,毫无对施工人员的上岗培训,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和机械设备的操作顺序也没严格的要求,仅仅是重视对施工质量的管理,追求的是建筑企业的经理效益,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并不放在心上,施工工程的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也是无视。二是,部分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已经认识到了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安全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也上升到了新的高度,但是这种认识仅仅存在浅层的意识层面,并没有从制度上、行动上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再加上安全施工时出现各方利益冲突时,安全施工会被舍弃,安全施工仅仅是制度层面。

第一,建筑企业缺乏安全管理的制度,机制构建并不完善,首先在制度文件上的落实就不到位:规范性的标书文件不完整、施工合同内容不完善,缺乏对施工双方责任的认定和落实范围,安全施工中所涉及的资金投入并未明确,资金的投入渠道朦胧化。第二,执行力弱。安全管理的制度已经明确,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造成对安全施工条例的执行仅仅在形式上,并未付出行动执行,再加上建筑企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面、不细化,很多条例是在无法执行的,且条例对现场管理的约束力较低,给管理人员极大的空间和漏洞,钻制度的空子的现象常有发生。第三,缺乏定期检查的配套制度。管理不是一时一段的,是个持久的过程,长效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才能维持安全管理的`长效性。常见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文件上是有标明,但不能落实,很多都是走过程形式主义,检查与绩效不能有效结合,必定带来定期检查形同虚设。同时不带有目的性的检查也未能发现安全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

2.4施工技术落后。

首先,我国建筑企业的发展参差不齐,小企业居多,而这部分小企业资金投入有限,因此导致该企业使用的是施工技术并不先进,很多施工技术都是在初级阶段,施工技术也是刚刚形成雏形,安全施工是没有技术做保障的。其次,施工技术落后于安全制度,滞后的施工技术的安全隐患和技术上的弊端会延迟了安全管理的效果。再次,部分的大型建筑企业追求过高的经济利润,对安全施工造价控制上严格压缩了技术的投入成本,安全施工的信息共享平台等配套设施投入较少,安全管理的相应硬件设备的投入不足。另外,施工技术是人为的、主观的,需要施工人员对先进的安全设备和安全技术掌握透彻,才能发挥安全施工技术应有的价值,缺乏安全性、专业性、标准化的施工操作流程,必定导致再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技术也是摆设,硬件设备和软件操作不能相统一,增加了安全施工的潜在风险。

2.5安全保护措施薄弱。

安全保护措施是安全施工必不可少的保障,给施工人员安全性的设备。常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脚手镣、警示牌、梯子、安全帽等等。然而,安全保护措施并不是每一个建筑企业都能贯彻落实的。首先,建筑企业对安全保护措施的重视程度非常薄弱,对安全事故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对安全事故采取的是事后处理的原则,事前的保护措施不够。其次,有的建筑企业确有存在安全保护措施,但陈旧的安全保护措施的安全性和牢靠性不能得到保障,硬件设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再次,安全事故的应急安全保护措施缺乏,降低安全事故损失的快速应急策略急需建立。再次,安全保护措施的信息技术化水平较低,信息传递时效性差,通常是领导层掌握了安全隐患,然而传递到现场一线施工人员滞后,信息不对称,安全风险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加大了施工的不安全因素。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安全管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效率的安全性保障,我们要端正态度,正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采取有效的管理方式,才能杜绝安全施工事故的发生。为此,上文就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展开了探讨及研究,以期为切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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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预防事故发生,保证职工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局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及所属单位在境内从事露天采石、地质勘探、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单位应按本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的到位。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服从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每吨提取1元安全费用。

第七条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二)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九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第十二条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十三条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七

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企业以人为本。要充分发挥人在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导地位和能动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水泥企业安全管理论文吧!

摘要:合理的利润率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而较低的成本是获得合理利润的重要保障。面对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加强成本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对水泥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对水泥企业成本管理现状进行探讨,并给出加强成本管理的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水泥企业成本管理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四川水泥企业产能迅猛发展,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伴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水泥行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水泥产品成本的高低对提高企业效益、市场占有率与核心竞争力等起到极其关键的作用。建立合理的成本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成本管理方法成为水泥企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我国水泥企业成本管理现状。

(一)企业参与成本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成本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本管理的主体应该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动力也应来自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但是有些企业并未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成本管理仅限于国家颁布的财务法规中有关成本条例的遵守和执行上,侧重于宏观需要,而忽略成本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有效的成本管理必须企业化,要通过成本的自我管理,提高产品的成本优势,从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二)企业成本管理的手段老化、内容僵化。

当前,我国很多水泥企业只重视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对供应和销售过程中涉及的成本控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注重投产后的成本管理,忽视了投产前对生产要素合理组织的成本管理。成本计划也缺乏严肃性和科学性,在具体的成本核算过程汇总,只重视财务成本核算,忽视了对管理成本的核算。对成本管理的片面理解使得水泥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不够完善。

二、我国水泥企业现存问题形成原因。

我国企业由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并不长久,在管理实践方面,存在着照搬国外管理科学理念与受传统管理模式制约并存的情况。因此,企业往往没有一个统一、长远的成本管理观念。企业成本管理应归属于企业发展战略,要服从于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与适应企业竞争策略的需要,需要与内外环境互动,从而起到对于企业目标实现的推进作用。但现实情况是,企业运营、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过多地关注于企业琐碎的核算、分析、报表等工作,没有参与也没有意识到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水泥企业的成本管理还没有与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相适应。

当前,水泥市场的格局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但是传统的成本管理过多的局限于产品的生产领域,降低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以及制造费用是成本费用管理的主要手段,忽视了对材料供应、产品开发、销售等环节成本的管理,因此也就无法适应现代企业成本管理的需求。

三、解决我国水泥企业成本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1)成本管理必须以成本目际、计划和定额为基础,其最终目的,要体现在成本支出的效果上。企业制定的目标、计划和定额首先必须是先进合理的,是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经过充分努力才能达到的。比如,在编制成本计划时,应参考本地区及全国同类型企业的平均水平及先进水平,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找出与先进企业的差距,这样制订的成本计划或定额,才能作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其次,对各车间、部门下达的成本指标,必须以各车间、部门所能控制的成本为限,凡车间、部门不能直接控制的成本,不应包括在指标范围之内。

(2)成本管理必须建立在能反映企业全面状况的核算资料基础上。由于成本管理是对企业日常发生的费用开支进行限制和监督,因此,要正确及时地取得这些费用开支的'各种信息资料。这些资料不仅仅是会计核算的,也包括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有关资料。如:生产部门提供的半或品、产成品的生产报告和回转窑运转情况,供应部门提供的材料采购和领用报告,质量部门提供的进厂原材料、燃料质量报告和水泥标号状况,劳资部门提供的工时利用和工作效率报告,设备动力部门提供的设备、动力检修报告等。财务部门要全面收集这些资料,并加以整理综合分析和利用,为成本管理服务。

(3)成本管理必须以责任会计为基础,以降低成本为目的。在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和加强内部机制的情况下,成本管理必须以责任会计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使成本管理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促进各车间、部门增强成本支出的责任心。

(4)成本管理必须建立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基础上。成本管理不能单纯依靠财务部门来进行,必须调动广大员工特别是生产第一线员工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因为他们最了解也最清楚什么地方有浪费,哪些地方有潜力可节约。只有依靠员工提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才能使成本管理工作真正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成本管理应抓好的几个环节。

一是加强对原材料、燃料采购过程的成本控制,原材料采购应实行最高限额和定量采购的办法,并严格入库前的检验制度,保证采购质量,避免材料积压。二是加强对原材料领用的控制,成立工艺定额小组,负责制定材料定额,辅助材料定额以及配套件定额等工作。三是对所有管理部门都制订成本控制的责任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四是加强企业管理费用的控制,核定各职能部门的费用定额,设立企业管理费用控制册,规定专人登记考核,并采取节奖超罚的经济手段来保证压缩费用指标。

(三)成本管理的几点建议。

1、成本管理应与先进技术相结合。

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应与科学技术相结合,产品的设计,工艺流程的设置,新工艺技术的采用,产品结构的变动等均应充分考虑其经济效益。

2、成本管理是由生产阶段向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阶段扩展。

成本管理是降低成本的手段,适用于产、供、销的全过程。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管理人员经常把成本管理局限于生产阶段,对于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阶段的成本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企业应在抓好生产过程控制的同时,加强产前和售后的成本控制。企业还应着重解决货款回笼问题,尽最大努力缩短货款回收的间歇期。货款回收周期长不仅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资金需要,而且使企业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可以建立销售价格与存货的比例关系,确定最佳效益点,给销售部门核定发出产品总额,并与奖金挂钩,进行考核,以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及时回笼货款,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负担。

四、结束语。

成本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重要的基础工作。本文对水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应克服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弊端,转变观念,运用科学、有效的成本管理方法对企业供产销等环节进行合理管理,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全书[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林安宜.水泥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全书[z].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3]于群.现代水泥企业成本核算与财务管理实务全书[z].吉林.科技出版社.

[4]彭文胜.水泥企业成本核算分析[j].中国建材报,(8)。

[5]夏秀芳,郝俊梅.浅谈我国企业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商场现代化,(1)。

[6]拾莉,刘辉.水泥企业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思考[j].当代经济,(9)。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八

安全管理(safetymanagement)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吧!

1

规章制度。

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以及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验收管理制度等。

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中,制度文化和执行文化同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是员工行为控制的有效途径,是"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而强化执行力建设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保障,同时能够弥补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和执行是建立现代企业的客观要求,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的需要。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首先应该设计制度系统图,围绕制度方案进行编写,定期清理并进行效果评价,然后归并更新后编纂发布,属于体系文件就纳入其中,属于无效的立即废止,能够合并的立即更新,让基层单位始终执行的是最新的有效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强化刚性。

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体现尊重爱护员工。在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考核政策制定上,也应充分考虑各种客观事实,把握尺度,不能动辄就罚,以罚代管,让员工产生抵触情绪。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在意识上能够自觉接受制度,在行为上能够主动服从管理。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则必须加强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对违犯规章制度行为严肃处理,否则,执行力度越来越小,执行效果越来越差。

(3)增强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提高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准确执行。

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应明确拟订目的、执行流程、分工界面与安全职责,方能为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供书面依据。制度的拟订应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的规程、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才能做到切实可行。为此,在拟订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推敲制度中的条款和细节,避免制度中不合理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管理制度的出台尽量保证一定时间的连续性,避免出台后短时间内反复修订。简而言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四个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衡量一个企业执行力强弱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行为是否体系化,制度是否流程化和标准化。制度方案本身要求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平。

制度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标准,只有使其掌握制度的要领,懂得安全管理制度对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才能从被动执行转化为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宣贯必须遵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人员不能简单的当"二传手",要根据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工作界面和安全职责,加强针对性指导,向员工讲明道理,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同时可充分利用三大媒体,通过开辟学习专栏、事故快报、安全简报、写。

心得体会。

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职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达到宣贯的目的。

首先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要保持制度的严肃性,不能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其次管理者指令安排必须严谨,不能经常性的朝令夕改,让员工无所适从,最后导致好的制度、规定和正确的指令安排得不到有效的执行。

建立效用评价体系,追踪制度的执行效果,也就是要实现pdca循环闭环管理,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目前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普遍建立纵向的、横向的督查督办制度,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缺乏跟踪,对执行的效果评价需要加强。

(7)必须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实时分析生产作业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随时捕捉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结合安全新形势和上级部门的新要求,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或拟定制度。我们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管理制度清理不够及时,制度的指导性、有效性受到一定影响,必须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等。

(8)建立安全制度文化体系,推动全员自觉执行。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威胁的安全价值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主体是企业员工,关键是安全职责的落实,重点是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让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确保安全"。因此,要实现全员自觉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建设意识上的安全人,通过把"安全为天"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向职工进行传播和贯彻。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文化理论高度,增强职工全员培训、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活动效果,做到全员激励与重点激励相结合。最后针对安全事故采用"反弹琵琶"或者反向思维的形式,教育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增强员工凝聚力,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1.0目的。

1.1为了使公司各分厂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2.1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料箱均属于。

2.11生活垃圾箱仅供倒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废料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不重复使用的边角余料。

2.13铁屑箱可存放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切屑。

2.14焊渣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焊渣。

2.15危险废料箱可存放探伤使用后的剂罐及废布,机床使用的废旧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0各单位管理职责。

3.1生活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运,保洁人员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环保部定置定位,将生活垃圾箱进行编号。

3.2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3铁屑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4焊渣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处理。

3.5危险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申报处理。

3.6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技环保部现场考察,确定位置后方可移动。

4.0考核分工。

4.1各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并对违纪班组、个人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2安技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执罚。

4.3行政事务部负责将安技环保部报送的单位、个人违纪罚款在责任单位的月度工资总额中核减。

5.0考核处罚。

5.1对不按规定乱倒、乱扔者罚款30元。

5.2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外壁有污染、悬挂物等不洁现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3无故更换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位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4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责任人罚款30元。

5.5严禁将包装箱上的木方乱扔,乱扔者罚款50元。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九

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以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权责明晰;

4、贯彻班前检查制及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6、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工前组织安全工作大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4、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6、对机械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证正常施工的需要;

7、施工现场的材料、用具进场时要逐渐验收,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按要求办理退场手续。工人在使用材料用具时,亦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不合格或损坏产品严禁使用。

1、岗位分工明确,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操作,必须持上岗证书;

2、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管理,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加漏电保护器,贯彻“三相五线制”,并搭设防雨棚,做好电器设备的防御工作。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项目部以及各队伍、班组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运行、保持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部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各项权利,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办公区、生活区应地面平整,垃圾箱摆放合理,厕所保持清洁,并有专人清扫。生活区张贴卫生责任区公示牌和卫生管理规定,并经常组织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按消防相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张贴“消防责任牌”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等宣传警示牌,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或破坏。

办公区生活区四周,采用2m的砖砌围墙封闭管理,场地出入口应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大门一侧设置单位铭牌,场地出入口设有门卫(值班)室。

:项目部驻地用房,采用活动板房材料自建,板房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活动板房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面排水通畅,地面设散水,排水坡。保证排水通畅,临时用电布设合理,配电规范。办公区内各科室应挂设名称牌。

:宿舍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每人设生活用柜。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宿舍内张贴卫生、防火管理制度。

食堂案板生、熟食必须分开,配置必要的碗筷消毒设备。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食堂内设有防尘、蚊、蝇、鼠等设施,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入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燃气罐应单独存放,存放处要保持通风良好,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厨房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不得从事餐饮工作。

:男、女厕所必须分设,厕所采用水冲式,确保卫生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室内水泥硬化地面,且有照明设施。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定时冲刷、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网安全运行,强化人员行为规范化,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制定安全目标并按期按时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吕梁主网电网各级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管理、调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1、不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监察部,完成对全部生产管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3.1.2、对新规程、文件、制度及时进行学习培训,并编制分公司实施细则。

3.1.3、规范生产现场行为,对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来指导工作。

3.2、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2.1、各生产班组要对所运行维护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特殊天气及运行状况要安排特巡,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消除。

3.2.2、加强对带病设备的监察,制定应急措施。

3.2.3、严格执行新设备投产验收工作,保证设备无缺陷移交。

3.2.4、加强设备的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

3.2.5、按时完成所辖输变电设备的评级工作并上报。

3.3、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3.1、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严肃调度纪律,加强调度管理,调度人员要熟悉电网的运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检修工作,防止误调事故发生。

3.3.3、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对电网黑启动方案要进行学习,有条件的要进行模拟演习。

3.4、不发生人员恶性误操作事故

3.4.1、加强运行人员安规两票的培训考核力度,对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2、加强无防装置的管理,对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时进行完善。

3.4.3、加强变电站接锁钥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3.4.4、运行人员操作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对于无录音的视为违规操作。

3.4.5、对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级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把关协调。

3.4.6、各级管理人员按时对两票进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整改措施。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二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般生产规模都比较大,生产工艺复杂,自动化程度很高,以化学品为生产原料,生产出众多的化学品产品。这些化学产品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一部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和辐射的危险化学品,由于品种多、性质复杂、稳定性差,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果受到外界日晒、雨淋、温湿度变化或者相抵触的物品相互接触等条件的刺激,就会引起爆炸、燃烧、中毒、化学损伤、辐射伤害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环境安全及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同时,部分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没有对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对安全条件不断完善,增加了危险化学品的人身伤亡、环境安全好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从业单位30余万户,危险化学品有3823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于促进化学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企业安全发展是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危化品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三废污染严重,事故一旦发生将随之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不仅是从业单位自身生产发展及管理问题,更是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的大问题。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定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客观需要。

化工企业是高危行业,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运行是化工企业实现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企业的生命线,化工企业往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集聚大量的生产装置,对硬件设备的依赖程度很高,工艺复杂、条件苛刻,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导致化学反应停止,生产中断,影响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重则若发生大范围的火灾爆炸,将使企业毁于一旦。因此,为了能使企业有的放矢地避免事故发生,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推进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随着煤炭、油气等传统资源逐渐枯竭、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新兴的煤化工、磷化工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化工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不断增多,潜在的风险和隐患也随之不断显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发展和安全生产“双赢”的目标。

2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与成因。

2.1管理体制与法规标准。

2.1.1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滞后。

近年来,针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多为单行法,缺乏系统性,执法标准操作性不强,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对责任人员处罚力度过轻等。

化工行业发展水平还很原始、落后,很多地方没有化工发展整体规划,一大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高、生产安全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出现。标准修订工作停滞,导致化工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低,低标准开工投产,造成惨痛事故教训。

2.2.1安全意识淡薄。

危险化学品企业观念落后,重生产、轻安全倾向仍然存在,忽视安全,漠视生命,没有把企业的发展真正建立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之上,个别企业甚至违法、非法生产和建设,削减安全设施。

2.2.2工艺设备落后。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往往有特殊要求,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呈大型化、集约化和一体化,而不少化工企业普遍设计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装置水平低、设备老化等问题。缺少必要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设施或防超压、超温安全装置,容易造成跑、冒、滴、漏,在投料试生产过程就发生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2.2.3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从业人员素质低,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不少事故的发生。化工产品多样化、生产工艺复杂化、生产装置科技化,对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仪器仪表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缺乏。

2.2.4使用、仓储不合理。

(1)企业员工在使用易燃易爆的液体过程中,仅简单了解化学品特性,不够重视、专业,使用中不能够及时密封,也疏忽自身的安全防护,往往贪图一时的方便,增加了工作场所的危险性。对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高压气体的使用,为了方便操作经常会将两个气瓶并排放置,增加了气瓶使用的危险性。

(2)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在气温、干湿、防漏、防雷、仓库结构、仓库位置、消防灭火设施等配置上很少达到要求。有时,基于仓库空间限制,或每一类危险品量少,而未分类分库存放,导致一旦起火很难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灭火。

3.1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具有高危的特点,操作必须标准化。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的标准化作业程序。

3.2重视安全识别与台帐建立。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的危险特性,先进行燃烧、爆炸、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和重大危险源等属性的识别。并建立规范、完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台帐,每种危险化学品都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明火作业许可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不可缺少。作业前,一定要进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检测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作业。

3.3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必须达到包括负责人与职责、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职业危害、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10个方面的一级考核要素要求和与之相关的53个二级考核要素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及自动化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作为标准化达标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

在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应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强调风险意识,注重事前预防,开展以班组、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生产特点从制度、规章、标准、操作、检查等各方面制定具体规范,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操作岗位和每个工种、每个作业人员,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发展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等级、上台阶,使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基础问题,固本强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引导企业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工艺和先进技术,使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达到和保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所规定的标准,满足高危企业安全准入条件。

3.4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在遵守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地研究和获取新技术、新工艺等,同时通过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和风险,从而确保生产安全。

(1)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研究和获取先进的工艺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不断优化工艺指标和流程,完善和提高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水平。同时,在原材料的应用上,通过对有毒、高毒、可燃物等进行处理,寻找替代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等。

(2)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企业要结合危险化学品自身的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可控程度等,设置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而对化学品的温度、压力、流量、流速、液位、物料比等指标进行准确控制。或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自动控制系统,不断降低现场人工操作,避免接触,提高企业的安全自动控制水平,确保装置的平稳运行。

(3)提高安全设施水平:根据物料特性、设备性能、工艺指标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液位计等具备安全功能的附件。同时,相应的设置超限报警装置,对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等进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装置,有效提高装置防御异常状况的能力。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强调人人参与,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实施培训教育计划,包括安全生产意识、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岗位技术技能、应急等方面内容。确定“岗位达标”标准,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议等方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每个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情况,实现岗位达标。

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建立“安全第一”意识,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危险品性质,切实掌握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消除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学习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熟知应急处理及急救措施,通过考核合格上岗操作。工作过程中,穿着防静电服,禁止穿钉鞋等,定期检查员工操作方法是否合规。

通过员工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发生概率大,潜在危害严重。因此,必须遵守国家应急救援相关规定。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启动,能有效减少各方面的损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充分,主要做到: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的演练、内容的更新、设施的保障等。同时,加大应急资源投入储备力度。充足的资金、物资和技术资源是企业危机管理的基础和应急救援的根本保障,应急资源的匮乏不仅会降低生产单位初期应对事故的能力,还会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7加强隐患整改的后期追踪,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频繁接触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使用高温高压的特种设备,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生产中的隐患时,要及时通知、及时整改、及时落实。防止事故出了、原因找到了、整改进行了、事故还是发生了。因此,对隐患整改落实的后期追踪工作必须加强,一定要重视后期的追踪工作,使得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善始善终,以减少事故的再次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多发确实是是我国现阶段化工行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从客观上讲,发生事故在所难免,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同时,事故不仅会促进法律标准体系的完善,也能够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改进工作的措施,这是事故调查的精髓所在,是事故预防的根本途径。”

4结语。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在我国工业化迅速推进的今天,还远远不够重视,使得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严峻。加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方案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

[2]张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06).

[3]孙广川.浅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对策措施[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0(07).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三

20xx年即将过去,在近一年来的工作中,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在公司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得到各部门和全体同事的配合,较好的完成一年来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为更好的促进明年的各项工作,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技能,建立了培训档案;抓好新录用员工的安全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与新员工签订ehs综合责任书;对特种工作业人员,送劳动部门或有专业技术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20xx年,根据培训需求,编制了安全知识手册和培训幻灯片,对公司内部190人次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外来施工人员培训25人次。特种作业取证等外部培训20人次。

公司日常设备检修安装动火作业是一项危险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所以对涉及动火作业活动,公司采取了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由动火部门向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到现场进行分析和检查,在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指定现场监护人,确认安全后,出具动火许可证,由电焊工实施动火作业,因此,确保了安全检修动火作业。对于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同样严格实施作业许可证制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年开出特种作业票证共328张(截至20xx年12月22日),其中因检修、安装施工等组织的动火作业共计285次;吊装作业18次;登高作业12次;有限空间作业8次。

一年来,在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对各生产车间、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监督检查,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帐,协助领导做好新建项目消防备案、验收工作。

对公司内消防设备、设施做好每天巡查工作,并在网上消防重点单位管理系统中每天进行登记上报,做好每月1次定期的监督检查保养工作。

日常检查中发现失效和损坏的消防设施及时维护和修理,对不能自行修理的设备、设施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对消防控制系统做到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和排除故障处理,给公司的生产工作做好消防安全保障。

20xx年新增干粉灭火器65只,二氧化碳灭火器20只,全年更换干粉灭火器30只。

做好各生产车间、相关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不定时的去各生产车间、部门重点部位等地方去巡查和了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汇报,尽量把各生产车间、部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车间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今年排查隐患25处,对发现的`隐患均作了记录并发出整改通知单,经部门确认,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

对车间、厂区设置的应急救援物品每月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品完好、有效,数量充足;高温季节发放消暑药品。同时做好劳动纪律、车间卫生的检查工作,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部门,安排落实整改工作,给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管理,随机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规范施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稳定有序发展,共发现3起违规违纪事件,并依据安全协议做出处罚,处罚金额共2500元。

通过一段时间的检查和统计,对车间、仓库等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周知卡等安全标识进行完善,20xx年制作各类安全标志牌、周知卡679张,检查卡500张,道旗20幅。

整理好本部门相关文件、资料;

协助领导做好项目申报、备案等资料的准备、整理、报送。

积极配合其他单位完成公司年度检查、检测工作。(防雷检查,职业卫生检测,防爆、防静电检测)

经过对近一年工作的总结和思考,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但是自身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今后更好的为工作服务;继续改善与同事之间的协调,更密切的配合工作,以便更好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在即将到来的20xx年,要持之以恒的做好安全工作,在做好现场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将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将修改完善后的制度发放到各个相关部门,使得所有安全相关工作操作过程中有据可依,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适当安排安全培训,增强公司员工安全意识,真正能将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实在在的运行起来,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四

为保障所有者权益,准确核算企业盈亏,确保资本金的安全和完整,需要对公司的资本金加强管理。制定资本金管理办法的根本目的,是促使本公司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

资本金管理的原则是保全资本金,管理范围包括资本金管理、待转资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管理。

一、资本金的筹集。

公司筹集资本金,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

1、本公司以联营合资方式筹集资本金,可以吸收投资者依法投资的任何资产,但不得吸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吸收无形资产时,其投资额不得大于公司注册资本20%,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最高时不得大于30%,投资时以评估确认价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2、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3、本公司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如下:

(1)法定公积金:按本年度净利润10%提取;

(2)法定公益金:按本年度净利润5%提取;

二、资本金的管理。

1、严格执行资本金保全制度,公司筹集的资本,公司依法享有经营权,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经过规定程序和合法手续进行资本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投资,投资者必须按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分享公司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违约,不履行义务,要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2、财务部门为资本金的管理部门,财务部要建立健全资本金核算制度和手续。公司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并按资本金的构成分别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详细记录和反映资本金的增加、减少及结存情况。

3、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必须保持一致,当公司增加资本、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除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报批准机关审批后,公司经营期内发生的其他任何经济业务,均不得冲减资本金。

4、资本公积是一种资本的储备形式(准资本),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化为资本。因此,必须加强资本公积的核算和管理,全面真实地记录和反映资本公积金的形成和增减变动。其中接受捐赠实物资产、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不得用作转增资本。

5、盈余公积是公司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既可用于弥补以后年度亏损或作为股利分配,也可转增资本金。因此公司必须加强盈余公积的核算与管理,按《公司法》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公司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其留存数额不得小于注册资本的25%。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五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安全科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景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安全科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供给《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

《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坚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必须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一样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贴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齐排放。

4.13装卸运输。

4.13.1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2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3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4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报废处理。

4.14.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厂回收处理。

4.14.2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六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企业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二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上级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企业管理人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部负责人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

4、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5、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安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常

9、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10、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1公司每次召开的会议对于生产安全方面的内容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企管部和班组长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内容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会议中的安全生产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一)防火检查制度

1、检查组要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3、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3、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5、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6、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六)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2、仓库内部,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4、严禁使用电热器。

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6、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一、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二、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三、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七

在很长一的段时期,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都只是将安全问题看成一种形式化工作,然而现实是这几年我国因安全事故问题造成的死亡人数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以及造成的巨大损失,这些数据使人心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复杂,我们只有科学运用管理手段与管理方法,提升员工的执行力,注重安全问题,才可以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不断强化对企业各级职员的安全培训与教育,创造一种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氛围,考虑将企业安全管理的工作不断法制化。通过这三种手段的实施,将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上一个新的台阶,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要想实现科学的安全管理这一目标,就必须将安全理论作为我们行动的基础。为了安全生产,就必须要研究一下安全的科学理论,找寻安全的科学规律,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工作水平。以前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跟现代化的科学的安全管理相比较,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别的。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所注重的主要是在系统的运行上面,一旦有事故发生,就根据所得的调查结果去修正与改进系统,这就是所谓的事后模式。这种模式会有许多弊端,就会不断导致事故产生。而现代的科学的安全管理则是将事后改进变为事先预防,其工作重心是在对潜在的危险进行甄别、研究与防控,做到防患未然。安全管理工作看似艰辛且责任重大,但只要能够坚持做到发挥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作用,不停地探究寻找安全管理的规律,就可以掌握其主动权。很多的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因为广大群众普遍缺乏必要的一些安全培训和相关的科学知识。在企业中,要是每位员工都能够掌握一些相关的科学知识,面对那些先进的技术装备,就可以掌握它的使用方法,很好地使用与驾驭它。所以,科学的管理对安全工作的展开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对生产的安全比较重视,尤其是近几年,不停地在增强安全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对事故进行防控,降低事故发生的次数与伤亡人数。但是,现实情况是现在的事故与伤亡总量依旧居高不下。归根结底,除了经济快速发展而安全生产的基础差等客观的一些因素以外,那些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与方法之中与现代企业生产发展相违背之处是引发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所以,对那些阻碍现代企业发展的传统安全管理理念与方法加以改进,树立起适合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对降低事故发生率,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倡导科学观,有助于转变企业安全管理理念。安全并不是一种常识,而应当是一门科学。这一观念现在已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并且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过去那种形式主义的安全观已经难以存在在现代企业的发展当中。过去,领导提前强调注意安全;安全员也是费心尽力一遍遍地强调安全;操作员也小心谨慎,注意安全,可事故仍然还是发生了。这就说明了安全工作不单单靠常识,靠说教,也不能只依靠安全部门独自管理,安全生产要在尊重科学的前提下遵循客观的规律办事。经过事故的统计与分析,明白事故的发生是有一定规律的,但是要想掌握这种规律则需要运用现代的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才能做到。

2、倡导系统观念,有助于保障企业整个生产系统的安全。系统的观念就是指能够运用系统的工程原理,理论以及方法研究和解决那些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把彼此之间有一定联系的各种要素视为一个整体,运用辩证统一的逻辑理念来研究并解决这一问题。而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仅仅一个安全问题往往就牵扯到了许多部门与环节,这其中的原因非常复杂,彼此关联渗透。要想全方位、全过程、全体性地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到从整体与部分出发,考虑到整体与环境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综合的把握与安全有关的各种因素。传统的安全管理侧重于对个人在操作中过错的问责,片面地强调违规操作,针对性的追究这一事件,做不到系统性地对事故原因进行整体全面的分析,不能构建整体的安全。因此,要想全面地分析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就必须要实行现代的安全管理理念与方式方法,这将有利于采取符合科学的合理的措施去控制事故的发生,进而实现整个系统的安全。只要我们能够将我国所提出的有关保障安全的标准落到实处,就能够保证整个企业生产的系统安全。

3、倡导预防的观念,有助于企业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现代安全管理提倡事先预防的理念,从刚开始就要求做到不让事故发生,即便是各项系统都在正常运作没有出现什么安全事故也不可以掉以轻心,应当主动地进行一些针对当前安全情况的预测跟评估,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制定一些改进措施,以阻止可预见的将来有可能会发生的安全事故。虽然在传统的管理当中也有一些防范措施,但是去更倾向于去处理一些已经发生的事故。虽然可以从已有的安全事故当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但是现代安全管理对事故采取可预见性的控制,但是传统的安全管理却是一种发现型的控制管理方式。预防事故的根本性做法在于了解危险,可以对危险进行预测以及对其做到防控,而系统只能监测到事故发生的最基本的因素,却不能避免现实当中各式各样的危险隐患。而现代安全管理就是运用系统性的安全理论体系,识别并清除系统中的危险因素,让安全系统更加完善。正是由于预先就察觉到了危险因素,才可以从容应对,制定和采取防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但目前的企业多数都是在对危险因素的认识上不到位,甚至没有这种观念,所以就不可能提前做好预防,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因此,不断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可以是企业控制并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倡导发展的观念,有助于企业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所有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着,企业的安全问题也会随企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就像企业的技术更新、设备升级和机构完善都会产生一些新的危险因素和依旧存在的危险因素,使生产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所以要随着企业发展变化的步伐不融入一些新的思想观念与方法,并将其应用到实践当中,可以不断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使企业适应发展的需要,让其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安全管理的推广能够将传统的单个因素的安全管理转变为综合全面的安全管理,将事后型的安全管理变为提前防控的安全管理,将被动式的静态安全管理变为积极主动的安全管理,将过去只注重企业经济效益的形式化安全管理转变为现代的综合全面的安全管理。很显然,这样做将会是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以提升,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刘浪;程运材;陈建宏;周智勇;吴和平.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03):133.

[2]李红梅.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实施策略.山西焦煤科技,2013(08):32.

[3]吴丹.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5(23):57.

[4]刘洪忱.谈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9):18.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八

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设施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设备管理。

2.1公司的设备由运营中心下属的生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2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2.2.1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2.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2.3生产车间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2.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3.1生产管理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如有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3.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3生产管理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3.4设备的封存。

3.4.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3.4.2封存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4.3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3.4.4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5设备的档案管理。

3.5.1生产管理部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3.5.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5.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等资料。

3.5.4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3.5.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4.1生产管理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4.2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管理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4.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副总组织生产车间、研发部、物业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4.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物管部、生产车间、库管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4.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4.6.1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1生产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2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劳动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5.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原则上机长由设备所在车间的工艺技术员担任。

5.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员工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生产管理部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5.6生产管理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5.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5.8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生产管理部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9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生产管理部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5.10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五定”(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

5.11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6.1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生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

6.2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生产管理部经理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车间进行修理。

6.3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

6.4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技术员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生产副总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6.5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生产管理部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有研发技术部门参加。

6.6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生产管理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

6.7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6.7.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6.7.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6.7.3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6.7.4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6.7.5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研发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各一份。

6.7.6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7.1生产管理部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7.2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7.2.1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提出方案,报运营中心批准。

7.2.2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运营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7.3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7.3.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7.3.2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7.3.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7.3.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7.3.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7.4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副总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生产管理部为主,生产车间、研发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实施。

8.1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2备品备件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部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8.3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8.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8.5生产管理部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8.6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提出申请,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工提出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7生产管理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9.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生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

9.2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9.3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9.3.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9.3.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9.3.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9.3.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9.3.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9.3.6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9.4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9.4.1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9.4.2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9.4.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9.5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管理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9.6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9.7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10.1本制度由生产中心制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0.2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10.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十九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爲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産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産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産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爲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産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竈、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企业安全管理(热门20篇)篇二十

摘要:农村供电企业是否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键在于农电企业能否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三方面的关系和工作重点,文章就这三者关系进行了分析阐述。

1农电安全范畴。

随着新的农村供电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日益重要。由于电力特殊性,供电安全具有特殊含义,电力生产和运行过程中具有高度危险性;具有高度自动化过程;发电、供电和用电几乎同时完成。因此农村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不仅要保证企业自身安危,还应把对公众的危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电力企业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逐步提高电力供应可靠程度,避免因停电对社会造成影响和危害。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和发展不均衡性的影响,目前电力系统的设备还存在很大危险性,对公众来说就是一种威胁;电网情况也不容乐观,在农村单一线路供电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抵御环境因素破坏的能力还不高,供电可靠性有待提高。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对电力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农电安全管理必须努力避免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因此农电企业安全管理概念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供电安全包含全社会供电可靠性管理,狭义供电安全只针对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

综上所述,农电企业安全管理主要集中在人身、电网、设备和施工作业安全四个方面。同时农电企业生产场所点多面广,发生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几率也很大。安全管理工作可细分为人身、设备与电网、消防、交通和施工作业安全五个部分。关于电网事故,现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虽明确了概念,但从目前电网和设备状况看,电网事故往往是由于设备事故引发的,可按照社会认同的标准列入设备事故范畴,而且设备事故也应根据设备损坏的程度来衡量。现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虽明确其“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但作为行业标准,按照我国立法原则,又不能不被法院采信为证据。因而其届定的电网和一部分设备事故对于供电企业有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在现阶段,农电企业应把电网事故细分,把可靠性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统一管理,区别对待。同时农电企业安全管理应更注重防范社会普遍关心的人身触电伤害、违章作业伤害和家用电器损坏问题,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作为事故进行处理。

2供电安全与经营生产的联系。

农电企业如其它企业一样追求的目标是企业效益最大化,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加强农电企业安全生产,可降低企业风险,改善与政府、员工、民众的关系,提高企业声誉,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将是电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保证和基础,也是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农电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还必须进一步增供扩销,而增供扩销的基础就是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生产对于农电企业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电力安全管理包含发电和供电两个环节,而且使用同一标准,运用同一方法。在发电和供电实践过程中,电力安全管理深入到设备环节,强调保证体系与监督体系的运行,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了很好作用。从整个企业管理角度看,安全管理只是其中一个分项,而安全管理又必须对安全生产进行宏观控制,管理矛盾较突出。就目前农电系统中,安全监督部门多为监督与管理的双重职能。如一味强调纯监督职能,工作就会显得空洞,且缺乏力度,造成事前控制工作缺位。因此农电企业作为纯企业运作后,应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活动中,制定新的管理流程,使安全监督部门在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些重要环节上能实施监督。

3主要的实施方法。

随着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社会和人们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电能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其特殊的自然属性主要体现在不可或缺性和生产与使用的同时性上。因此农电企业生产的重要性更显突出。对这一点,电力部门较早地有明确认识,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安全管理理论,即电力系统传统安全管理的“三大机制、四大体系”。三大机制即安全生产的运行、约束和动力机制,“三大机制”是通过电力生产的规章制度、教育培训、严格管理、文化建设等长期工作实践形成的,是电力安全生产的长效运行机制;“四大体系”即党政行政第一负责人为首的生产指挥体系,与行政机构设置相同。并设专门分管副职具体负责;以党委书记为首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体系,与党群系统机构设置相同,包含工会及共青团机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障体系,主要由技术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和各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为首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包括各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和专责安全监督员。目前强调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两大体系,实际上是把安全生产的三个保障体系统称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但三个体系都应该充分发挥作用。

4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在农电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活动中,有大量工作依赖于生产技术,从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内容上看,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都与生产技术有关。要降低人身事故风险率,除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外,还应在设备改造上多下功夫,尽量减少避免装置性违章,提高电气设备的绝缘防护能力,降低电气设备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威胁程度;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以及供电可靠性方面,更是与生产技术息息相关,从电气设备和电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各环节上,都必须以安全可靠为出发点。由于电力行业属于高度危险行业,日常工作中大家都习惯于将安全与技术统筹进行考虑,有时甚至会将两个概念相提并论,等同看待,虽然这种做法有时准确,但也充分说明安全生产与生产技术的紧密联系性。从农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方法上看,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大检查、实施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等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生产技术的保证。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安全性评价、危险点控制、标准化作业等实际上大量的工作都是由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来完成的。所以安全技术与生产技术之间是既区别又联系的,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技术理论以及安全管理有关原理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加强。

参考文献:

[1]马芳.对县级农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j].电力安全技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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