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

时间:2023-11-08 作者:HT书生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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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一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329.36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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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网,帮您找文章]3、办案程序不规范。在检查环节,一是收集证据不规范,有的用引诱、欺骗的手段收集证据,谈话笔录中,谈话人引诱痕迹明显。二是调查取证由1人进行,谈话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名。三是询问笔录或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无被调查人意见。四是调查报告日期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之前。五是个别案件没有审理谈话,支部处分决定无被处理人意见等。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基层纪委案件质量,办案人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牢牢掌握、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及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三项制度,严格把好“三关”:

1、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按照案件管辖权限,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立案审批权在乡镇纪委或党委政府,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往往对立案把关不严,甚至仅凭主要领导人一句话就立案查处有关人员。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查,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时将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检查部门审查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2、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切调查活动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危害,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

3、建立协审会商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二

林万泉兰平。

农民负担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的问题,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于2000年3月2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有过多过滥的各种不合法收费强行予以取消;一改过去管理失控的状况,将那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政策规定的农民合法负担,改革为税收的方式依法予以征收。试点实践证明: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

也正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对我国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全面推进农村小康建设,以及农村民主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发展,都将伴随着对旧的体制的斗争。

因此,税费改革,给人们带来成功喜悦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思考。笔者所在的地区处于我国川南“鱼米之乡”的泸州市纳溪区,也属我国典型的丘陵农业地区,全区243个行政村,184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人口384276人,106498个农业纳税户。该区于2002年全面进行了农村费改税工作,费改税前不含投劳折资的负担为人均76元,费改税后人均45元。农村实施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负担切实减轻了,农民得到了实惠,绝大部分农民对党中央、国务院的税费改革工作是拥护和支持的。

但是,据地方税务部门统计显示,费改税前所欠税数额为212万元,费改税后仍有部分农民拒交农税,单就2002年全区欠税额为142.4万元。对于费改税前欠税的问题,本文不作研究,费改税后仍然出现欠交、拒交农税的问题,就不得不引起注意,其原因如何,有何良策?笔者试就存在的这一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欠交、拒交的原因。

160个农户进行了实名或问卷调查,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对费改前欠费与费改后欠税的区别不清。由于改革前欠款的农户,一直未受到任何制裁,欠款户认为原来不交都可以,改革以后仍然不交何尚不可,因而我行我素,仍然采取拖欠或拒交的方式对待。殊不知这种行为是拒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偷税、漏税、抗税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与费改税前的欠款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是截然不同的,但全区这样的欠款户约占25%。

(二)互相攀比,好滞后。改革后部分欠税户持观望的态度,认为“他人旧欠不清,自己新税不交”无关紧要,这样的欠款户约占50%,而其中约15%的欠款户还是税改前交清了的,税改后看到别的欠税户过去和现在未交都能过关,自己才跟着拖欠、拒交。

(三)借题发挥,附条件纳税。部分农户认为自己与他人的纠纷未得到解决,由此而拖欠拒交的欠税户约占10%。

(四)工作失误、民心不顺。这种情况多系计税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所造成。中央规定,费改税后的计税面积以第二轮承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而在第二轮承包土地时,有的实行丈量亩分配,有的仍实行习惯亩分配,分配的标准不统一等,由此造成纠纷,部分社员因而拖欠拒交。

(五)纳税人不知情,或委托代理手续未完善。如纳税农户举家外出,田土无人耕种,因而无人代交农税。由于本地区农业生产投入产出效益较低,政府鼓励农民参加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者众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约有八万四千多人外出务工经商,由此导致个别农户田土无人耕种、抛荒,税费无人代交。

(六)农税减免工作滞后。按照《四川省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农村特困户、革命烈士军属、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五保户、因生活贫困或者缺乏劳动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减征或免征,实行先减后征,对遭受灾害的实行减征或者免征,实行即灾即减即免的办法,但在实施费改税工作时,没有将减免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导致部分农户拖欠、拒交。

(七)趁机煽动,破坏改革。个别农户断章取义、歪曲中央政策,四处串联、造谣生事,对抗国家税收法规,造成相当一部份农户不明真象,误听误信,随波逐流,拖欠或拒绝交纳农税。如:本区护国镇沙田村的刘某和丰乐镇罗东村的陈某等人,从1998年起就拒交农税、提留、统筹款,且经常利用赶集的日子,在茶馆、酒店聚集,将自己栓改、剪辑后的“中央文件”予以散布,负面影响相当大。

二、税改前法律法规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一)国家宪法、基本法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第16条规定:“农民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村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依法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由此,我国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和国家基本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民缴纳农税、提留、统筹费和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是应尽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不得放弃和推卸。

(二)《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四川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8条规定:“农民除依法交纳税金、完成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本条例上交集体提留和统筹费,承担一定数量的劳动是应尽的义务,应当积极履行。”同时,该《条例》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农民交纳的提留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于“五保户”供养等集体福利事业;统筹费主要用于乡、村中小学危房维修、改造及其他办学经费,同时用于计生、优抚、交通、广播、卫生、文化等民办公助事业。《条例》第13条、第15条规定“为农村的植树造林、防汛抢险、公路建勤、修缮校舍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劳动力应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该《条例》作为国家的地方行政法规,乡(镇)人民政府就有权依照该《条例》的规定予以执行。《条例》第33条、第35条规定,对无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限期履行。逾期拒不履行的,每日加收相当于应交提留、统筹费总和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税改后法律、法规对农民承担义务的规定。

税及其附加予以调整。也就是说,对农民负担不能采取再收费的形式,而只能按照税收政策及法律规定予以依法征收。因此,农民的义务就是依法纳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纳税义务。如有特殊困难不能交纳或不能按期交纳的,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或免税,减交、免交或缓交须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因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到10年,并可追收滞纳金。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然后由税务机关予以处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我国《刑法》第203条规定:“欠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至5倍的罚金......”。第202条规定,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至5倍的罚金......。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对欠交税款的行为依法予以追收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四、对清欠工作的几点建议。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三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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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四

1、镇、村干部到村、到组、到户少,往往通过村、组干部了解民情,所掌握的情况还不够多、不够真实,有的决策缺乏公正。

2、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多数村、组产业结构单一、无特色产业,无新建企业,部分移民就业困难,生活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3、对外出劳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没有有效的跟踪、统计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导致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从业难,务工人员的利益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4、集镇农贸市场项目整体推进过慢,相关宣传引导不够。现已完成市场修建,但相关分配摇号方案还没有具体实施,迟迟不能推进市场有序化、规划化管理。影响了集镇整体功能,对群众日常生活也造了一定影响。

5、部分村卫生站迁建过慢,相关督促管理不到位,不够重视,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够,从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卫生站点药品缺、设备差。部分村组居民存在日常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6、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过小、监督乏力,如林木乱砍、乱伐、生产生活垃圾直接入河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我镇整体风貌建设,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

7、对于就近无土安置移民,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贴切,不接地气,以致得不到多数群众的支持,相关工作开展比较缓慢,土地难以调出。

8、对镇内樱红李、枇杷、核桃、茶叶等农副产品的相关技术指导、培训服务和对外推广宣传力度不够,以致产品产值量不高,销售渠道过窄,造成部分产品积压,给农户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影响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

9、在乡村道路建成后,未能及时教育、引导群众合理使用,道路维护管理制度不完善和相关维护人员不到位,以致道路运行质量差。

10、现代农业技术(农田滴灌、农机作业等)引进、推广规模较小,多数村、组仍停留在传统农业耕作方式上,农产品产量不够高,经济效益低。群众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

11、创建“示范镇”的专项建设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如有的路段路灯不亮,公共环境卫生存在死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12、金星村、联合村20xx年立项的公路硬化项目,群众集资已到位、项目下达近1年,井坝村、龙桥村、金鸭村、胜利村、红庙村等村群众集资已到位,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够,项目整体推进速度较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出行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3、新农合、新农保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入保率过低,镇内无存取网点,在办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疏漏。处理医疗报销不够及时,给群众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14、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整体运力较差,人员配置不够。道路违章超载、电动三轮违章载人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已经整改)。

1、镇关于机关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问题的整改方案。

2、镇关于推进集镇市场规范化管理、建设省级集镇管理示范镇问题的整改方案。

3、镇关于认真执行“双签约”制度、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管理问题的整改方案。

三、整改措施(正在整改)。

1、镇关于切实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农村产业升级问题的整改方案。

2、镇关于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就业能力问题的整改方案。

3、镇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省级园林城镇问题的整改方案。

4、镇关于继续加强移民政策宣传、依法处置移民后期遗留问题的整改方案。

5、镇关于加强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问题的整改方案。

6、镇关于加快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实现村级公路硬化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方案。

7、镇关于认真做好惠民正常落实、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方案。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五

“公共安全通常被称为“人民公安英文:peoplespublicsecurity,俗称在中国公共安全警察特别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公安警察“人民警察负责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安全,简称“人民警察”警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摘要: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根基,是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战斗实体。公安机关肩负的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都要落实到派出所,体现在派出所的各项工作中。本文主要探讨新时期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治安。

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可以泛指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治安民警队等,但主要还是指负责社会的公安派出所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内部的保卫组织。基层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因此,加强基层建设,是加强公安工作的一个根本措施。派出所和派出所工作在整个公安机关和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派出所的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1]。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与执法环境。以下将结合当前新时期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进行探讨。

1.重视程度不够。

搞好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建设的前提条件是要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当前一些基层领导和警员认识不足,因而在工作过程中缺乏积极性,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存在一定的应付思想,没有将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认真的落实好。

因而,离开教育的管理是无效的,离开管理的教育是无力的。伴随公安实践的发展,公安派出所内部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人员的思想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新的变化,而民警的素质与工作能力的提高,又是el积月累的结果。因此,长效管理也需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为支撑。思想政治教育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而日常管理又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只有把日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发挥教育管理的综合效益[2]。

2.组织建设不完善。

由于当前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使得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仅是外部运用的手法上,更应该注重组织建设。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的任务量和管辖区域的原因,使得在组织配备地显得警力紧缺,面对这些现象,各级领导应该合理进行调配,力争使得警务人员配备的最优化。公安基层组织有十分重要,十分复杂的功能,这些功能是在正确的领导管理职能下实现的。固然每个基层组织离不开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管理,但是最经常、最直接、最实际的领导管理者是每个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与管理,是要通过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来贯彻实施的。

3.工作不全面。

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任务量大,每天处理的事情不集中,从而给工作带来了不少的挑战,根据职责分工,指(教)导员一般侧重抓内务管理,所长要予以大力支持,共同承担抓好内务管理的责任。所领导之间要针对本所实际,经常研究内务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应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要求民警做到的,领导成员首先做到[3]。

4.制度不够健全。

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需要制度的保障,没有健全的制度,一切都没有规制,对每个业务部门和每个民警的职责权限、执法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要充分发挥督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办案的各个环节实现全程跟踪监督,明确执法责任,提高监督力度。三是要完善错案追究制度。明确规定错案范围,主管部门,追究程序和方法等,使错案追究制便于操作。

1.提高基层所干警的认识程度。

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及时研究解决所队正规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条例条令,培养、总结、推广重大典型,搞好宏观指导。地级公安机关要制定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搞好检查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和直接管理基层所队的警种,要经常深入所队检查督促、现场办公、上门服务。思想教育工作是队伍管理的重要方面,建立长效的思想教育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思想教育工作的内容、原则和方法,保证思想教育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

2.以派出所为中心把组织建设好。

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以管为主,打管结合”的工作原则,围绕建立以派出所为龙头,以警务区执勤点为纽带,以治保会为基础,联户致富、联防治安的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以推行警务区制为重点的派出所勤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全面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要善于从整体上把握公安派出所改革发展的方向,始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努力在建立严打斗争和平安创建的长效机制、推进社区警务、落实群防群治、加强基层所队规范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建立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实战型公安机关等方面,总结经验,大胆实践,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整体素质与战斗力,真正实现保人民平安、让人民满意的目标。

3.加强管理和监督。

(1)完善外部监督。

所队要聘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特约监督员,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征求意见。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警务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内部监督。

推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不低于案件总数10%的比例,每季度进行一次倒查;地级公安机关每半年、省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倒查。所队每半年召开一次民警大会,由所队长报告工作,接受民警评议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向民警公开所队财务状况,数额较大的财务支出应事先征求民警意见。强化警务督察,对所队贯彻执行警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对违反者坚决予以查处[4]。

4.规范工作制度。

(1)搞好基础建设。

所队办公用房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所在公安机关或警种负责实施,确保民警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所队要按照公安部规定统一外观标识和建筑外观形象、统一警用车辆(船艇)外观制式。搞好环境绿化美化。

(2)加强信息建设。

所队要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以情报信息平台为载体,建设所队综合信息系统。把收集、积累、分析情报信息作为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提高利用情报信息打击、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

(3)落实福利待遇。

所队民警的津贴、补贴要高于机关科室同级别人员。落实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保障民警享受休假;民警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给予补休或超时补贴。改善所队工作、生活条件,保障民警工作期间有热水喝、有热饭吃,冬季能取暖,夏季有电风扇或空调。

结论。

总之,公安基层所基础工作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参考文献。

[4]朱昌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认识与思考[j].公安研究,2013,07:5-8.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公安管理工作经过多次的探索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面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公安管理工作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还是存在较大问题。文章以呼和浩特市为例,探讨我国现行公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希望可以对我国公安管理工作的发展带来启发。

[关键词]公安管理;呼和浩特;执法者。

[doi]10.13939/.2016.40.191。

1.1执法者管理理念有误区。

随着呼和浩特市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自动化科技化程度不断发展,人口流动大,新增企业多变化大,城市整体治安形势十分复杂,被管理对象出现新的特点,在公安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难点。据调查,2016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新增注册企业3285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百分之四十,这就对公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公安机关的民警和领导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在管理工作中往往只站在方便执法的角度,而不是建立在便利群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立场上。对于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不能及时进行探讨研究、改进公安管理服务。部分城区警力配备不足,缺乏业务中坚力量,警员工作压力大,人民群众对公安管理也存在很大意见。

一些基层公安把人民群众当成管理和专政对象,人为扩大社会对立面,产生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有些民警对业务无知,对法律吃不透、把握不准,甚至对法律公正性产生质疑,进而工作效率低,工作热情低,办案更是没有丝毫积极性。个别单位和部门只维护本单位本部门的狭隘利益,有利案件抢着办,无利的案件推着不办,执法权力出现利益化、部门化倾向。这些都影响了公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警力配备不科学,执法队伍素质偏低。

就全国来看,公安部要求民警人数每万人至少应达到15人,就2014年中国目前平均警力人口比大约在万分之十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左右。2016年呼和浩特市的常住人口以及外来人口大约为400万人,现有警力约为18000人,警力人口比不足百分之五。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怎样挖潜都无法解决总量不足的问题。很多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身心俱疲。警力配备不科学,除了数量上,还有质量上也存在很大问题。长期以来,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上层警力过多而基层警力偏少,上层机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基层民警却是严重不足,不堪重负。警力配置结构不改变,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就无法高效进行。

另外,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也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很多执法人员学历较低,接受教育不足,存在利益至上,金钱至上的消极腐朽思想。个别警察的价值观偏移,自由主义、拜金主义、功利主义膨胀,存在腐败现象。一些执法者的业务素质不高,总以管人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一些老民警给新民警起到了不良影响。大部分民警离一警多能还存在很大距离,有的民警不会办案,有的民警不会信息采集录入,有的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

1.3管理手段缺乏科技含量,无法紧跟时代发展。

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发展,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不断加快,各类犯罪动态也将进一步增强。境外经贸、旅游人员的增多,跨国犯罪、高科技犯罪越来越多,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反动宣传煽动和破坏活动,跨国跨境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也会不断增多。如何有效调整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维护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和公共安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公安工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全新的考验。

环境日趋复杂,为了更好地维稳防突,公安管理机构应该增强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从而应对形势变化。但是,呼和浩特市的各项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科技装备很缺乏,分配不均。部分境外人员流动管理还处在人工管理阶段,信息共享落实不到位。部分辖区的企业、宾馆未联网,在人员管理过程中,准确性和时效性方面存在不足。一些市局分局联网工作不到位,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工作提出的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理控制有效的工作要求。

2加强和改进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对策。

2.1树立“三种理念”

2.1.1树立创新理念。

创新理念的有无影响警务工作思路的创新,因此,呼和浩特市相关公安机关领导要从习惯、被动接受指示和任务,实现改变思路、创造性的工作上来。注意把上级部署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找准工作重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公安管理工作的效率。

2.1.2树立合作理念。

公安管理工作是为社会各个层面服务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支持。作为呼和浩特市的公安民警,应该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处理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办案,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又不失灵活,这样才能积极顺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方针。服务意识增强,树立合作理念,提高群众执法过程的参与性,是新时期加强公安管理创新工作的主要思路。群众的满意、支持,有利于公安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

2.1.3树立服务理念。

公安管理的工作模式应当从命令型警务向服务型警务改进,公安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就要求我们处理问题时一定要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一切服务宗旨是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呼和浩特市的民警要强化服务理念,从内心深处体会人民公安为人民,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宗旨。

2.2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公安队伍素质是公安管理工作的基础,公安管理工作要发展进步,一定要有高素质的公安队伍做保证。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民警单兵素质较高,但综合素质差,知识结构限制了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安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职业培训、道德培训,对现有警力资源充电,向素质要警力,提高呼和浩特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要紧跟我党最新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先进的科技知识,这样才能在带头领路中不掉队。对于基层民警,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成长过程,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学礼仪,在部队掀起学习的热潮,积极推行“民警终身培训制”。完善相关执法规章,对于违规执法行为严惩不贷。

2.3整合警力资源,强化情报信息意识。

根据现有警力的年龄、文化、能力、业务优势等方面,优中选优进行领导班次的配置。根据治安形势、复杂程度对辖区进行民警数量的合理规划,确定重点流向,划分警种,调配警力。要改变现有公安机关警力过多而基层警力偏少的局面,精简机关,下放警力,充实派出所和社区,实现警力发挥的最大效益。

另外公安机关要树立情报信息主导的观念,提高科技配置,扩大情报收集网络,主动掌握情报信息,掌握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影响稳定的“风吹草动”,要积极制止,防止不良社会影响。对于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要绷紧神经,积极打击针对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国家稳定。对于突发事件要积极处理,妥善处置,减少纠纷,舒缓冲突。

3结论。

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实践者采取了不少措施,对加强公安管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安管理工作任重道远,需多方关注,共同努力,在执法过程中要努力实践,呼和浩特市的公安管理工作才能取得长足进步。

参考文献:

[1]陆笑寒.浅谈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j].现代妇女(下),2015(1).

[2]魏小龙.试析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系结构与实践路径[j].公安研究,2011(10).

论文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队伍问题挑战应对措施及对策。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市场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犯罪全球化给社会治安造成的压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严峻。公安机关的任务更加繁重,公安机关无论是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还是工作水平、队伍素质,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都将接受全方位的挑战。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必须严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必须进一步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努力为入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适应入世后形势和任务需要。

加入wto,对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影响已逐渐显现出来,给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带来了新的冲击。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市场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犯罪全球化给社会治安造成的压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严峻。紧紧抓住入世这一机遇,主动迎接挑战,积极推进公安工作改革,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新课题。

一入世后公安机关的任务更加繁重。

(一)境外敌对势力趁机渗入,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工作形势将更加严峻复杂。入世后,各种敌对势力以各种合法身份为掩护,逐步向我国各个领域渗透,其冲击更具有广泛性、直接性和渗透性,防范、控制难度更大。国家安全形势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境外敌对势力乘机渗透,勾结境内反动、邪教组织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紧对我西化、分化。信息全球化发展,境外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公安机关维护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

(二)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大量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内还将继续困扰社会稳定。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政府机关、企业单位及人民群众难以在短期内适应入世的要求。那些成本高、规模小、技术水平差、管理落后、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破产倒闭,致使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因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将趋于增多。分配不公,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拉大,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有限的社会保障与不断增加的下岗失业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将进一步增多,若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社会震荡。

(三)犯罪活动和作案方式向高层次发展,新的犯罪类型、犯罪手段将层出不穷。刑事犯罪的智能化程度提高,特别是涉及计算机网络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犯罪活动将呈多发态势。有组织犯罪更加突出,一些黑社会组织利用入世开放之机进行绑架人质、敲诈外商,涉外案件会明显增长。随着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证券、期货、期权等金融交易活动更加活跃,金融投机、金融诈骗等金融犯罪和新的经济犯罪活动可能日趋严重。从发案数量上看,我国已进入新一轮刑事案件高发期;从犯罪类型看,经济犯罪、网络犯罪、跨国犯罪、有组织犯罪更加突出;从犯罪手段看,技术型、智能型、暴力型犯罪增多,更具隐蔽性;从作案区域看,跨区、跨省、跨国作案增多,境外黑社会组织和犯罪集团的渗透更加突出。大量“电子黄毒”趁虚而入,计算机盗窃、诈骗、窃取和侵犯著作权,网上销赃,网上赌博,利用计算机破坏电脑系统网络的违法犯罪势必加剧。

(四)经济犯罪成为新热点。入世后,新旧体制的转轨,经济结构的调整,金融犯罪、公司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产犯罪等成为经济犯罪的新热点。在一定时期内,洗钱犯罪将可能成为突出的问题。某些带有国际背景的证券、期货犯罪将不断以新的面孔出现。与此同时,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有的企业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活动将增多。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经济犯罪的案件成为新的突出问题,使公安机关面临严峻考验。入世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必然带来人、财、物又一次大流动,给社会治安带来的压力将更加突出。

(五)西方文化的直接介入,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国外的大众传媒也将逐步享受与国内传媒相同的待遇。国外一些期刊、报纸、书籍、音像制品也将逐步进入国内文化市场。大量宣传西方伦理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文化产品以及渲染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与国内现阶段的各种消极因素相结合,必将影响甚至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

二入世后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新挑战。

入世后,公安机关无论是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还是工作水平、队伍素质,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都将接受全方位的挑战。挑战之一:对现行体制的挑战。现行的公安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改革开放20多年来,可以说我国公安体制还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改革,现行体制的束缚,公安机关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会越来越不满意。公安行政管理方式面临直接挑战。中国入世,首先是政府的入世。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民警素质、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与入世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出入境管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部门的服务意识、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都与国际惯例存在很大差距,不适应入世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都是当前公安机关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挑战之二:对警察队伍素质的挑战。有专家分析认为,当前,我国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是以涉枪、涉爆为特征的暴力犯罪愈演愈烈。犯罪分子动辄持枪杀死杀伤多人、持枪武装抢劫。爆炸案件有逐步升级、恶化的趋向,社会危害性和政治影响都较大。二是以涉黑犯罪为代表的有组织的犯罪出现数量增多、危害升级、手段恶劣的发展态势。这些犯罪集团尤其是涉黑集团的对治安的危害十分严重,不仅数量上升较快,而且其犯罪和渗透领域迅速扩展,作案手段不断更新,组织上日趋严密和成熟。三是以吸毒、贩毒为纽带的连锁犯罪突出。绝大多数吸毒人员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娼养吸,吸贩毒往往又与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交叉进行,危害社会。四是经济犯罪日渐突出,严重危害国家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入世后,中国经济广泛地融入全球经济,国际经济犯罪活动的矛头也会指向我国,特别是某些受加入wto冲击较大的有待成熟的经济发展领域如金融证券、期货业等,较易成为国际犯罪的侵害目标。

五是以电脑网络为代表的高新科技将更多地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实施技术型、智能型犯罪,特别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现代仿真技术等方面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侦查破案难度更大。面对经济全球化、犯罪智能化、知识密集化的挑战,公安机关的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入世需要。没有一批精通科技、法律和业务的优秀民警,就不会有公安事业的兴旺和发展。同时,加入wto给公安执法办案工作带来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与wto规则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入世后,各种法律政策的透明度提高,法律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公安机关必须改变单一的办案思想和“以审代侦”的办案方式,增强证据意识,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和审讯技巧,逐步适应wto运行规则的要求。目前我市民警队伍主要由院校毕业生和部队转业人员两部分组成,这些人员在公安法律知识构成上都有一定欠缺,特别是对市场经济和wto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很难适应工作要求。

挑战之三: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的挑战。利益的调整、改革的阵痛、观念的冲击,使人民内部矛盾日趋突出激化。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就外化、激化为不安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闹事群众动辄聚集上访、堵车断道,甚至引发打砸抢烧事件,社会影响和危害严重。公安机关不可避免地要站到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第一线,要维护秩序,做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充当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力军。公安机关经常被置于人民内部矛盾的交汇点,有时处于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这也是近年来警民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分析众多群体性事件的诱因,90%以上因经济利益而起,大多数群众是“有理取闹”。经济问题只能用经济手段来解决,对“有理取闹”只能依法处置。对付敌我矛盾、打击犯罪我们可以运用专政手段,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但是当我们面对的是大量要工作、要生存的黎民百姓时,公安机关就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要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却不能解决闹事群众的根本问题。公安机关要做到妥善处置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将不安定因素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就显得困难重重。加入wto后我国落后产业和民族工业将遭受较大冲击,由此将带来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破产、工人下岗、失业困难、农民收入降低等一系列问题。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目前共有至1.82.6亿失业人员,大大超过社会警戒线,对社会稳定构成巨大威胁。挑战之四: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者的挑战。公安警察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其要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一旦队伍内部出了问题立即就被新闻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各种意见、指责随之而来。警察队伍发生这样那样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的原因,有队伍素质的原因,也有历史传统的原因。因为体制的原因,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管理、指挥不力,警察进口出口不畅,公安工作真正需要的人才进不来,个别素质低下、动机不纯的“关系户”,不称职的、违法乱纪的又清调不出去;由于经费保障不力,迫使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长此以往,就使权力商品化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显得突出;基层公安机关大量参与非警务活动,滋长少数公安民警欺压群众的恶劣作风;对警察的违法违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往往只有调查权没有处理权,削弱了警察内部的反腐败力度,客观上助长了警察腐败的恶性发展。治理公安队伍内部的问题应该从体制上、根源上找对策。如果不从体制上、政策上、制度上和管理机制上研究和解决治本之策,仅仅靠现行办法,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三公安机关的应对措施。

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应对,主动适应,与时俱进,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新的发展思路,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必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面对入世后严峻形势,公安机关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增强敌情观念,牢固树立政权意识,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要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协作网络,不断强化对各类情报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力争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力争做到敌动我动、未动先知。要针对入世过程中社会矛盾有可能增多的情况,着力建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二)必须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wto规则,制定包含犯罪构成、办案程序和取证要点等核心内容的打击预案,使办案民警依法开展严打斗争。要始终保持对社会治安严峻形势的敏锐性和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态势。

(三)必须严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面对入世后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经济领域的全面监控,严厉打击各类重大经济犯罪活动。要坚持打防结合,重在防范的原则,切实加强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落实防范措施,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

(四)必须进一步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努力为入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入世后,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向国际通行规则靠拢,确立全新的服务意识,大力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制度,建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公安行政管理新机制,力争达到手续简便、规则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科学的要求。要按照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把各项公安行政管理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积极营造良性互动的投资环境。

(五)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适应入世后形势和任务需要。一要教育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入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民警不仅要看到入世对于有效缓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预防和控制各种犯罪产生积极影响,更要充分认识到公安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二是提高民警文化、法律水平,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的斗争要求。要通过在岗、在职培训,加大民警再教育的力度,使广大民警尽快了解、掌握金融、税收、外贸、英语、wto等方面知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引进精通金融、税收、外语、wto规则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培养一支既熟练掌握公安业务,又掌握现代经济知识的专业队伍。三要着力提高公安执法水平,充分履行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职能。wto规则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提高依法办事水平,要把公正文明执法作为生命线,牢牢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要大力提高执法效能,有效遏制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特别要重视对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和暴力犯罪的侦破打击工作。强化法制观念,实现执法公正。要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责任,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的改革,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形象、权限、程序、证据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四要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在公安装备、警务工作运行机制、队伍管理等有关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引入科学技术,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之路。五是着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良性互动的社会治安投资环境。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必须面向国际通行规则,确立全新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观念。按照国际惯例,尽快调整、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制度,实现与国际警务活动的接轨,力争达到手续简便化、规则公开化、程度规范化、操作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以公平、公正求廉政,以廉政树形象,为我国新世纪经济腾飞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和投资环境。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六

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状况如何,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道德风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会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当前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财政投入不足、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队伍建设滞后、理论创新不足等问题,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保障制度、组织管理机制、学术评价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

作者:王献福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河南,郑州,450002刊名:河南社会科学pku英文刊名:henansocialsciences年,卷(期):200715(4)分类号:c1关键词:哲学社会科学机制创新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七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应用与普及,我们的现实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基于网络的消费方式——网上购物的出现及逐渐流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人们在网上轻点鼠标就可以实现购物,购买生活、工作和学习用品。网上消费给人们带来的快捷、便利、节约成本等优越条件,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网上消费,但在看到网上消费有利的一面,同时也应该看到它不利的一面,网上购物本身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如安全性差、质量无保障等。研究网上消费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对消费者而言,首先更能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选择性地选择消费方式,理性消费,已达到节约成本;其次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的完成网上消费。对企业而言,更能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网络营销,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对整个社会而言,有利于网上消费更安全可靠、积极地发展下去。

(一)经营行为缺乏规制。一是隐瞒真实情况,制造虚假广告。网上商店展示的商品往往是一些图片和文字。而许多网上经营者展示商品时,没有一定的展示标准,向消费者提供的大多是不完整的信息,使消费者不能全面判断商品质量,从而造成损失。网络广告作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主要依据,而消费者却又很难判别广告信息的真实性,许多经营者故意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欺骗消费者;二是网络欺诈。一些经营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未经工商登记的企业,编造虚假的企业信用信息和经营情况,以及获奖材料,宣称子虚乌有商品和服务信息,骗取消费者。

(二)网上消费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消费者在网上消费的同时需要登记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号码、身份证号、银行账号、通讯地址等等,这样就将消费者的个人保密信息暴露给网络这个开放的平台,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盗取消费者信息,进行电话、网络等营销活动,骗取消费者信息进行欺骗、榨取等不法行为;二是消费者个人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消费者进行网上交易,首先需要申请个人账户,开通网上银行,存入资金给第三方平台,但是电脑网络系统自己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导致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等病毒侵入电脑系统,篡改、盗取消费者账号,使消费者个人财产受到损失。

(三)网上消费法制不完善。任何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都离不开法制规范,在网络世界里也是一样。但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不能简单移植到网络虚拟社会中。目前,国内在网络的运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立法都还是空白。虽然立法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有了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简单、片面和应急性质的,而且执行起来有难度。如,现在网络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但在《著作权法》诞生的1990年,还没有“网络”这个概念,因此现行《著作权法》难以有效地处理好现在的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又如,现行《刑法》基本没有涉及到网络犯罪问题,只规定了两个计算机犯罪罪名,远不能涵盖现有的各种计算机网络犯罪。由于对许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无法可依,致使不少违法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全世界的媒体每天都在传达大量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消息,但最后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则是屈指可数。在国外有的违法分子在其网上作案被发现后反倒受到重用。网络社会中的法治建设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建设一样重要,不可忽视。但网络立法的滞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即使是发达国家的网络立法也很不完善。因为网络一方面在普及之中,另一方面又仍在发展之中,难以制定出针对网络成熟状态的稳定法律。因此,网络立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总是滞后的,操之过急也不行。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八

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市场的消费需求是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分析制约农村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农村市场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由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转变,买方市场日益繁荣,在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情况下,开发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农村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了市场潜力的释放,导致长期以来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需求,使农村市场启而未动。

一、形成农村市场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第一,收入增幅减缓,农民手中可用于消费的购买力仍十分有限。近几年,农民收入增幅进一步减缓。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253元,比上年增加43元,增长1.9%,扣除物价影响,实际增长2.1%,增速比上年回落1.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350元,可支配收入为2270元,最低城镇的人均纯收入不足1340元。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的购买力受到严重影响。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增长速度从的12.07%下降到0.37%。增长速度接近零增长,成为90年代以来的最低记录。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消费支出略增0.7%。目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只相当于城镇居民80年代中期水平。城乡之间出现消费断层,导致农村市场相对萎缩。1995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53%,19下降到38.7%。相对于70%的农村人口而言,农村消费品市场所占的份额过少,农民收入增速减缓,直接制约了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对农村经济甚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第二,产品结构不合理。不少生产者和经营者,把开发新产品和推销商品的着眼点放在城市市场,追求高附加值,特别是耐用消费品的设计多数是以城市需求为基础,造成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商品结构趋同性问题十分突出。

第三,消费环境差、消费观念落后,不少农民对家电仍是处于“买得起用不好或用不起”的窘境。从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来看,消费环境仍然较差。一些地区供水、用电、道路、电视信号接转台等基本问题仍未解决好。不少地区农村电力设施落后,农村电网损耗大,电价高,农民使不起,影响了家电的普及。据一些地区农民反映,由于电价太贵,电视机的用电尚可负担,但是冰箱、洗衣机则是买得起,用不起。农村电价的问题不解决,家电等机电消费品在农村的普及和正常消费将受到严重制约。加上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对一些新特产品难以接受,从而限制了农民的消费面。

第四,信息服务薄弱。主要体现在信息不足,真正用于农民生产、生活信息指导不多,信息质量不高,鱼目混珠的现象时有发生,令农民不敢轻信;信息网络不够健全,使一些信息无法送到农民手中。农村信息服务发展滞后,农民不能得到必要的生产指导和市场销售信息,产销之间的联系度不够通畅,时常出现农副产品积压和卖难问题。

第五,农民负担仍然较重,削弱了农民有限的购买力。近年来,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但不少地区一些不合理负担和名目繁多的变相收费仍在严重削弱农村购买力。农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现象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任意提高统留比例的情况屡禁不止,加上人情往来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长,使农民有限的购买力分流较多,难以形成对消费品的旺盛需求。

第六,流通组织滞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部分干部的市场观念、市场意识淡薄,只重视抓生产而忽视流通组织的建设。一些农民盲目生产、无序流通,导致销售不畅,大部分农产品市场建设规模小,没有形成网络,配套设施差,服务功能严重不足,市场带动作用很弱。

第七,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使广大农民购物时心有余悸,望而却步。长期以来,在打假治劣方面,也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加上一些造假者利用农民对商品识真辨假能力相对较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在不少地区甚至投诉无门的状况,将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投向农村,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利益,也影响了农村的消费环境,使农民正常的消费需求不能顺利实现。

二、加快农村市场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农村市场难以启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启而不动的因素在短期内也难以消除。因此,应当把启动农村市场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中长期任务来抓。一方面要国家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开辟多种途径提高农民收入,并加强清理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另一方面要改善农民消费环境,为农民生产和供应适销对路商品,并加大对农村商品市场的打假力度,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为农村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济结构中城乡、工农产品、市场的隔离和要素市场的隔离,为农民提供充分就业的机会。政府亦可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其次是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加值。目前我国农业效益低,主要低在农产品加工滞后。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重点发展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面向农村市场,开发适应农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则能有效解决农产品加工增值的问题,也能在农村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开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用市场的观念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要让广大农民深刻懂得农村市场这种规律,作为卖方市场,农民要知道自己生产什么产品更好,效益更高。作为买方市场,农民要知道自己购进什么更有利于自己的生产效益和生活质量提高。

第三,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转变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滞后是我国农产品和工业品双重过剩的症结所在,因此,农村城镇化是中国启动内需的重要内容。通过农村城镇化,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生活方式,提高消费水平。同时,人口的'流动和迁移,将带来交通和市场的繁荣,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就业领域。国家应不失时机地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小城镇发展模式,吸引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如果由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够侧重于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小城镇的电网、道路、供水等与生产和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和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效果将比较显著,而且有利于消化目前“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

第四,加强农村市场培育,建好、用好农村集贸市场。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集镇的市场设施跟不上日益发展的农村交易的需要,有些集镇没有按规划建设农村贸易市场。因此,在农村电网改造基础上,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速市场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功能,在广大农村依据市场规模形成梯度规模的网络体系。使其为开拓广大的农村市场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发挥和开发交通优势,为城乡物质加速流转创造更多的便利。要把现有的交通优势发挥好,要进一步开发出潜在的交通优势,为城乡和外界等物质的快带流转创造更多的便利。

第六,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减轻农民农民负担最根本的是压缩“需求”。应下决心精简机构、规范政府行为,做到权力与金钱的彻底分离;在加强机构改革的同时,结合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干部政绩考核。农民只有丰收,产品能够销售出去,并卖个好价钱,才能实现扩大消费的行为。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宏观信息指导,使农民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建立大市场,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销比重,减少自产自食,扩大农村内部相互间的服务领域,促进第三产业更快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从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消费水平的目的。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经济增长的核心是市场份额问题。因此,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是新形势下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要抓住当前农产品比较充足的有利时机,以提高农产品品质为中心,调整优化结构。目前,我国农业效益低,主要低在农产品加工滞后。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多种多样的农产品加工产品,尽快推广实用加工技术。按照市场需求,更新品种、提高品质,通过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条,解决优质农产品开发和大规模生产问题,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七,工商联手,共同开拓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市场,不仅是政府和商家责任,更主要是厂商。厂商必须以做蛋糕、培育市场为主,深入农村市场调查研究,才能生产出适合农村需求的产品,才能找到打开农村市场之门的金钥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农村市场过剩与短缺并存矛盾。

济结构中城乡、工农产品、市场的隔离和要素市场的隔离,为农民提供充分就业的机会。政府亦可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其次是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加值。目前我国农业效益低,主要低在农产品加工滞后。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重点发展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面向农村市场,开发适应农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则能有效解决农产品加工增值的问题,也能在农村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开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用市场的观念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要让广大农民深刻懂得农村市场这种规律,作为卖方市场,农民要知道自己生产什么产品更好,效益更高。作为买方市场,农民要知道自己购进什么更有利于自己的生产效益和生活质量提高。

第三,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转变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滞后是我国农产品和工业品双重过剩的症结所在,因此,农村城镇化是中国启动内需的重要内容。通过农村城镇化,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生活方式,提高消费水平。同时,人口的流动和迁移,将带来交通和市场的繁荣,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扩大就业领域。国家应不失时机地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小城镇发展模式,吸引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如果由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够侧重于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小城镇的电网、道路、供水等与生产和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和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效果将比较显著,而且有利于消化目前“相对过剩”的生产能力。

第四,加强农村市场培育,建好、用好农村集贸市场。当前还有相当一部分集镇的市场设施跟不上日益发展的农村交易的需要,有些集镇没有按规划建设农村贸易市场。因此,在农村电网改造基础上,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速市场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功能,在广大农村依据市场规模形成梯度规模的网络体系。使其为开拓广大的农村市场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发挥和开发交通优势,为城乡物质加速流转创造更多的便利。要把现有的交通优势发挥好,要进一步开发出潜在的交通优势,为城乡和外界等物质的快带流转创造更多的便利。

第六,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减轻农民农民负担最根本的是压缩“需求”。应下决心精简机构、规范政府行为,做到权力与金钱的彻底分离;在加强机构改革的同时,结合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干部政绩考核。农民只有丰收,产品能够销售出去,并卖个好价钱,才能实现扩大消费的行为。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宏观信息指导,使农民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建立大市场,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销比重,减少自产自食,扩大农村内部相互间的服务领域,促进第三产业更快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从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消费水平的目的。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经济增长的核心是市场份额问题。因此,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是新形势下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要抓住当前农产品比较充足的有利时机,以提高农产品品质为中心,调整优化结构。目前,我国农业效益低,主要低在农产品加工滞后。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多种多样的农产品加工产品,尽快推广实用加工技术。按照市场需求,更新品种、提高品质,通过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条,解决优质农产品开发和大规模生产问题,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七,工商联手,共同开拓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市场,不仅是政府和商家责任,更主要是厂商。厂商必须以做蛋糕、培育市场为主,深入农村市场调查研究,才能生产出适合农村需求的产品,才能找到打开农村市场之门的金钥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农村市场过剩与短缺并存矛盾。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九

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产品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阐述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列举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

作者:雷百战郑玉燕肖广江作者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4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12)分类号:x836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对策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机遇的同时又迎接新的挑战,公安工作应如何革旧鼎新、与时俱进、开创新的辉煌呢?只有克服旧的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谋划构建现代公安工作新机制。

主要问题:

层派出所只顾做好手头工作,搞好学习教育整顿,处理日常事务,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因此在工作起来目的性、针对性不强,一旦忙起来,有时有些手忙脚乱,手头工作似每项都重要,没有中心工作,这样以来,也没少出力,但是仍不见成效。

二、在基层的管理工作,有些基层派出所没有以“发展”为中心,没有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狭隘观念中解放出来,工作的出发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现象。

三、派出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体现在派出所硬件装备不够强,警力不够下移,科技强警还没有真正在基层派出所得到充分体现,另外有得建立合理科学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公安机关的领导主要从基层派出所听中逐级产生的制度。

主要对策:

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观,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全力维护稳定是职能所在,所以要坚定不移地稳定的各项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公安工作实线中,重点做到四个始终。一是始终保持对国际国内形势清醒的头脑。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和制胜权。要坚持信息先行,建立起国保、治安、文保、户政、出入境、技侦、网监等部门组成的信息会商机制,强化对信息的综合分析预测,研判和跟进核实,为现实斗争领导决策提供高效的信息预警服务。二是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先发制敌”和掐尖打头的斗争策略。要针对敌对分子,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分层次加大对他们的侦控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最大限度地打压他们的活动空间,绝不能让他们形成气候。三是始终保持对建立反暴力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反恐专门力量建设。四是始终坚持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牢固树立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观念,为经济建设打造优质的平安环境。公安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发展这个中心,从限制型向保持型的转变,着力实施三个突破。一是在编织以“三张网”为主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上有新突破。坚持公开预警,源头控制,精确打击,动态防控,市场运作的思路,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城市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提高防控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和科技化水平,确立“整体防控”的基本思路,尽快实现由静态管理型向主力防控型的根本性转变,重点建设的“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即建设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打击逃控网,建设以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主的群防群治网,建设以普及技术防范为主的技术防范网,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建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打造以“服务型”为核心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就是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三是在实施“阳光型”警务工作新机制上有新突破。通过建立社会治安信息定期发布制,警方发言人制,主动公布社会治安状况及公安工作运作过程和结果,让人民群众了解与自己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信息,并建立起社会公共监督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征询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评判,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结合的控制网络。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基层。当前,乡镇纪委在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最终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乡镇纪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对策建议。

一、乡镇纪委基本情况。

x县现有x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x名纪检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专干,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全县各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责任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将主体责任落实的中心放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侧重于应对实绩指标的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由纪委出来“单挑”,忽视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二是事事牵头,样样负责,监督职能虚化。少数乡镇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干部的责任”。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之外,往往还要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着乡镇其他专干工作任务,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三是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接受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平级关系,难免要顾忌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削弱。

(二)工作作风需要转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缺失。少数乡镇纪委对自身承担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厘清工作关系,对于自身“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认识模糊,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差,在思想观念上弱化了纪委监督职能。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县纪委监委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虽然自2017年以来,x县各乡镇每年都有自办案件,但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够多,作风督查未形成常态。三是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充斥好人主义思想,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害怕将来影响自己的人脉,不愿意创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则推,消极懈怠,不敢动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脸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有时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三)“专干不专”问题突出。一是乡镇纪检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来看,x县各乡镇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纪检专干兼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乡镇工作繁杂,人少事多,纪检专干看似配齐配足,但非专职状况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专,兼而不管的虚位现象,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配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心无力。二是业务不精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虽然各乡镇都配齐了纪检队伍,但就乡镇办案人员现状来看,熟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缺乏办案经验,查办案件的办法不多,技巧不够,缺乏程序意识,在案件查办上难有突破,导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大多是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在上岗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培训少,业务和技能一时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乡镇纪检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没有主动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业务不熟不精,加之乡镇纪检干部岗位调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二、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乡镇干部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监察对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查办和处理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实行定期工作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在向乡镇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加大提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对县纪委负责的导向作用,实现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均衡化。乡镇党委要明确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以及腐败问题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纵,保证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地位。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正派、办事风格硬派、能够保持原则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修改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意见以县纪委监委意见为主,乡镇党委意见为辅,不断消减乡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障碍。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关注重点领域,不断加强村干部履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领域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岗位,将监督对象重点放在班子成员,财政、民政、扶贫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身上。紧盯风险环节,重点盯紧乡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低保评议等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压人、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深耕细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纪检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乡镇纪检工作中作风不实,办案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消除监督死角,避免灯下黑。同时,切实关心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二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适应公正司法的要求,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加强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维护独立审判原则,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4)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做到“权责利统一”;

(5)规范审判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大幅度限缩讨论范围,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办案制度。

二、合议庭和独任庭制度改革。

2.(组织模式)一个审判庭内设有多个合议庭的,将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直接编入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其他合议庭的审判长应当从优秀资深法官中选任。条件成熟的试点法院也可以探索建立一个合议庭即为一个审判庭的模式。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或者选任的优秀资深法官担任。

3.(人员待遇)审判委员会委员享受副院长待遇,其法官等级比照副院长等级确定。其他被选任为审判长的资深法官享受中层副职以上待遇,其法官等级比照中层副职以上等级确定。

4.(委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委员除作为审判长主持合议庭的案件审理外,还可以与其他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三至七人的委员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审委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按照合议庭审理案件的程序办理。

5.(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法律适用问题或者其他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独任法官或者审判长可以提请院长、庭长召集专业法官会议或者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其结论应当记录在卷,供合议庭参考。

6.(文书签署)审判员独任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独任审判员直接签署。助理审判员独任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应由其所在合议庭的审判长审核后签署。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由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法官、审判长依次签署。院长、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合议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

7.(审判管理职责)院长、庭长分别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有关诉讼法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以下审判管理职责:

(1)院长依法对生效案件进行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回避、保全等程序事项作出决定;

(3)主持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处理相关事项;

(4)从宏观上指导全面的或专项的审判工作;

(5)院长依照法官法的规定主持法官考评委员会对法官进行考评;

(7)根据审判执行工作态势,采取优化内部流转程序的措施;

(8)管理与审判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事务。

8.(行政管理职责)试点法院探索实行人事管理、经费管理、政务管理等行政事务的集中管理,必要时可以设立院长助理、庭长助理协助院长、庭长处理行政事务。院长、庭长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不得影响审判组织依法独立审判案件。

9.(辅助人员)为确保审判长和其他法官有效履行审判职责,可以为其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协助其工作。

10.(办案责任制)在保障独任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按照“权责利统一”的原则,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

(1)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视情节后果予以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法官因违法审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3)法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试点法院建立法官考评档案。依照法官法规定,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指导法官的考核、评议工作,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法官考评档案,作为确定法官任职、确定考核等级、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5)建立合议庭成员之间的互评机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评查机制。案件评查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建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官的评价机制。审理上诉案件或再审案件的法院除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理、作出裁判外,根据需要可以对原审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在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作出评价。

(7)建立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吸收当事人、代理律师和公众代表对法官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进行评价。

(8)试点法院要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改革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试点工作的支持,着力解决试点工作相应的经费保障与物质激励,适当提高法官的职级与等级,建立与法官的权力和责任相适应的法官保障机制。

(9)法官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受追究。

三、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

11.(委员的条件)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审判委员会委员时,应当按照一定标准和条件,通过竞争性遴选与全体法官推选相结合的方式提名人选。被提名的人选应当包括若干名不担任领导职务,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水平较高、具有法律专业高等学历的资深法官。

12.(讨论案件范围)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严格限定范围,且仅限于法律适用问题。

13.(法律问题的归纳)合议庭认为案件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归纳关于案件法律适用的不同意见,并阐述相应的理由。

14.(过滤机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可以指定二至三名审判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资深法官先行审查是否属于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并提出意见,报请院长决定。

15.(准备工作)对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将拟讨论决定的事项、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召开审判委员会的时间等提前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当事人对审判委员会拟讨论决定的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提交新的辩论意见的,应当附卷。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事先阅读审理报告,了解合议庭对案件事实问题的认定和对法律问题的意见,并根据需要调阅庭审视频或者查阅案卷。合议庭全体成员列席审判委员会。

16.(发言与表决)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应当按照资历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和表决。审判委员会委员可以在讨论后一定时间内就自己已经发表的表决意见补充书面理由。所有参加讨论和表决的委员应当在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上署名。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理由应当反映在以合议庭名义制作的裁判文书中。

17.(办案责任制)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讨论或者表决案件时发表意见,不受追究,但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除外。

四、工作安排。

18.(加强领导)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试点法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组织本院及所辖试点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并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9.(组织实施)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法院应当按照中央批准的总体试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在周密设计和论证的基础上,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直接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试点法院在完成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试点工作目标并结合本地实际有所调整或创新。具体实施方案于2013年11月30日前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试点实施方案应当明确任务分工、时序进度和工作责任等。试点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应当同时上报指定试点基层法院的试点实施方案。

20.(试点进度)合理安排试点进度。各试点法院在制定实施方案、修订现有规范、做好机制衔接的前提下,从2013年12月全面开始正式试点,为期2年。2014年12月进行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后,各试点法院可以适当调整实施方案。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

21.(试点管理)加强试点工作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管理,掌握试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试点工作。各试点法院所在辖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试点法院所在辖区的高级人民法院在考评时给予试点法院特别政策。试点法院在试点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应当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2.(试点法院)本方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试行(试点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试点范围包括本院及其所辖范围指定的试点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适当扩大试点法院范围,其他有条件的地方法院可以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方的改革方案。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三

区财政局于10月份组织了全区乡镇财政联审互查,以期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在本次联审互查中,笔者发现,部分乡镇法律意识淡薄,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乡镇财政的真实性,现就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如下:

1.乡镇预算不规范,预算执行不严格。目前乡镇级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区级金库,财政支出由区级财政拨款,多数乡镇连形式上的预算都不编,与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的原则相悖。预算执行中没有刚性,与乡镇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频繁发生追加或追减情况,预算调整不规范。多数乡镇财政支出不受预算约束,基本是有钱就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钱都敢花,在他们心中根本就没有执行预算的概念,造成财政决算与预算数据相差悬殊,使人代会批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还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

2.财政决算不真实,账表严重不符。乡镇财政决算报表的数据,不是依据会计账簿所记录的数据填列,而是根据上级财政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后填列,部分乡镇在账薄中不设“一般预算收入”账户,只在年终财政决算时根据上级财政机关提供的“一般预算收入”数据,填入决算报表,账上则不进行记录,有些数据是为寻求平衡倒挤出来的,甚至为达到收支平衡,该入账的支出不入账,虚顶资金,或虚增调入收入,或虚列财政支出,造成决算数据不真实。

3.资金安全存隐患,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乡镇对财务收支凭据审批、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资金的监督管理等环节缺乏相应制度,表现在:现金管理混乱,有的库存现金数额过大;有的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当地银行或信用社,形成公款私存;个别乡镇因债务纠纷银行被冻结或担心被法院执行,就将单位资金以存折形式存入银行。或将一些不合理支出长期用白条虚顶现金,借款条长期不入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虚构,现金账款不符,甚至形成长期挪用。凭证审核不严,不合规票据入账已成为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普遍现象,这为一些不合理开支报账打开了方便之门。

4.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乡镇普遍存在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过大、时间过长的问题,且有的挂账时间经过了几任领导,有些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单位人员已无人知晓,有些往来款项账户,本来就记载不清,日积月累,不少已成为呆死账,无头账,严重影响乡镇资产、负债的真实性。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以上问题存在的成因,主要是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有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财政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忽视专项资金管理。

1.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改革目前区乡财政管理体系,在保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根据区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对政府性收入应全部纳入财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强化,净化财政支出内容,不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杜绝人为调节财政支出行为。强化综合财政预算制度,统一编制内外收支,严格进行决算工作,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确保收支平衡。

2.完善各类财政制度,规范财政基础工作。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加强制度约束,认真清理不切实际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充实和完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细化有关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账项的管理,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各乡镇要进一步重视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建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催收应收款项,拨付应付款项,对呆死坏账进行清理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严防利用往来款项调节财政收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督范围,切实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与审批、拨付、使用。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纪律,对报账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程序,认真执行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经办人员“四方会签”制度,严肃票据管理规定,杜绝不合规发票入账问题的发生。

3.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要把财经法规的学习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尤其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要做到学懂弄通,增强依法理财、依法管财,依法治财的自觉性。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不断提高乡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4.健全财政监管体系,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加大监督广度和深度,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调节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从阶段性向经常性监督检查转变。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四

“财政就是政府”财务管理。金融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其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董传界。

摘要: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推进,由于部分乡镇存在财政单位隶属不清、乡镇债务压力大及乡镇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导致其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运行不畅的情况。因此,乡镇财政所需要对财政管理体系及管理方法不断创新,以更好的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本文从乡镇财政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探讨了问题解决的对策,以提高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及财政运行的效果,为乡镇财政部门及工作人员提供较好的参考资料,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进行,很多领域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项体制框架也基本形成,但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严峻的基层财政问题已成为我国乡镇财政运行过程中的热点及难点问题。由于国内各乡镇经济基础、经济体制、地区条件的差异,让部分乡镇还存在财政体系不健全、政策性支出较大、财政供给人员较多等问题[1],导致部分乡镇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运行不畅等情况。因此,对部分乡镇财政单位来说,需要对财政管理体系及管理方法不断探索与创新,以更好的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探索乡镇财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成了重要的研究课题。

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及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支出,让乡镇财政更好的精准解决农村问题,为促进乡镇的健康发展而努力。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推进,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只有正确认识并深入分析其原因,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水平、解决乡镇财政问题,为化解乡镇财政风险、促进基层财政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2],这也是财政改革的关键环节。

本课题的宗旨是研究乡镇财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本文从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并探讨了问题解决的对策,以提高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及财政运行的成效,为乡镇财政部门及工作人员提供翔实的借鉴资料。

二、乡镇财政的问题及分析。

(一)财政单位隶属不清。

乡镇财政作为重要的部门虽经过多次改革,但其“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体制依然被保留了下来。由于对乡镇财政所的归属没有统一的规定,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与推进,乡镇财政所有的属于县级部门管理,有的属于乡级部门管理。财政单位隶属不清容易让财政监督不力,且在财政运行中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出现相关各级政府之间相互推脱的现象[3]。我市的乡镇财政部门属于乡镇政府,财政所成了乡镇财务结算中心,但人们仍习惯称我们单位为财政所。市财政局仅仅进行业务指导,而乡镇财政人员需要依照乡镇的要求办事,也让乡镇财政难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让违规、违纪的行为屡禁不止[2],导致乡镇财政的职能大大受限。

(二)工资待遇不高。

乡镇财政所(也有叫结算中心的,下文统一称财政所)工作具有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特点,且与旅游局、纪检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发放的津贴相比,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津贴特别少;另外,财政人员上升过程中设置了股级的机构,让财政人员难以得到晋升除非跳槽,使得乡镇财政人员减员较大,财政人员短缺的现象比较普遍[3],导致乡镇财政工作难以高效、健康的开展。

(三)乡镇债务压力大。

近年来,随着乡镇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及建设,部分乡镇领导特别在意“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盲目建设、注重规模、肆意举债等现象,大大超过了乡镇自身的经济实力,让乡镇背负的债务包袱比较重,面临的本息压力比较大,而乡镇财政所获取财源的渠道相对较少,让乡镇财政的实际支出远远超过财政收入,让乡镇财政赤字不断加大,还有历史性债务的积累,导致乡镇财政的运行举步维艰[4]。

(四)乡镇税收流失严重。

随着乡镇财政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税收更多是按“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方式进行,将税收工作从管户变化到管事,乡镇财政税收更多的是依靠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纳税管理全靠自觉纳税,而对个体商户仅仅提醒他们在申报期内上线商户及时纳税。乡镇财政部门工作内容包括查找税源、偷税或漏税商户上报、配合税务部门稽查等多项任务,难以避免出现税收流失的问题[5]。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虽然我国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体系及方法也是逐渐完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如何解决乡镇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成了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明确乡镇财政隶属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的财政体制也在不断的完善,过去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已难以满足时代的需求,为促进基层财政健康、高效、持续的发展,可以采取垂直管理的模式对乡镇财政所进行监管,将乡镇财政所直接隶属于县级部门,强化基层财政职能,避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监管的情况,让财政所将法律、法规真正执行到位[4];另外,需要不断完善乡镇财政规划体制,建成结构合理、无缝衔接的财政管理系统。

(二)提高财政人员待遇。

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他们承接的工作业务性比较强、涉及面广、强度大,需要不断提高财政人员的岗位工资及津贴,可以将财政所长按副科标准津贴参公执行,同时为乡镇财政人员提供职务晋升的条件,将变相减员、工作繁琐、任务量大等问题一一化解,强化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认同感,提高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及思想觉悟[3],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实行严格的债务督查制度。

在乡镇财务管理过程中,可以加强乡镇债务督查制度,将乡镇政府性债务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将其纳入到对乡镇或其直接上级党政领导的政绩指标,并将主要的领导人员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另外,需要财政部门不断强化监督债务的强度[5],持续加大对乡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融资等行为的查处及惩罚力度,对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的工作人员建立终身追责制。

(四)強化财政政策及职能建设。

国家需要出台强有力的财政政策:注重乡镇的均衡发展,提高落后乡镇的税收留成比例;可以在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乡镇实施税额返还政策,以弥补本地基础设施发展的投资需求[6]。不断强化乡镇财政的职能建设: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基本要求安排预算;乡镇财政人员需要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年度预算,在进行财政支出时严格按照年度预算,以更好的维护乡镇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四、结论。

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推进,财政管理问题逐渐显露出来,由于部分乡镇存在财政体系不健全、政策性支出较大、财政供给人员较多的情况,导致部分乡镇出现财政运行不畅的问题。因此,对部分乡镇财政单位来说,需要对财政管理体系及管理方法不断创新,以更好的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

参考文献:

[2]王新明.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的一些做法[j].财会学习,2018(11).

[5]赵文静.新形势下乡镇财政职能的定位与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8(2).

区财政局于10月份组织了全区乡镇财政联审互查,以期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在本次联审互查中,笔者发现,部分乡镇法律意识淡薄,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乡镇财政的真实性,现就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如下:

1.乡镇预算不规范,预算执行不严格。目前乡镇级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区级金库,财政支出由区级财政拨款,多数乡镇连形式上的预算都不编,与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的原则相悖。预算执行中没有刚性,与乡镇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频繁发生追加或追减情况,预算调整不规范。多数乡镇财政支出不受预算约束,基本是有钱就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钱都敢花,在他们心中根本就没有执行预算的概念,造成财政决算与预算数据相差悬殊,使人代会批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财政预算形同虚设。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还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

2.财政决算不真实,账表严重不符。乡镇财政决算报表的数据,不是依据会计账簿所记录的数据填列,而是根据上级财政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后填列,部分乡镇在账薄中不设“一般预算收入”账户,只在年终财政决算时根据上级财政机关提供的“一般预算收入”数据,填入决算报表,账上则不进行记录,有些数据是为寻求平衡倒挤出来的,甚至为达到收支平衡,该入账的支出不入账,虚顶资金,或虚增调入收入,或虚列财政支出,造成决算数据不真实。

3.资金安全存隐患,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乡镇对财务收支凭据审批、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资金的监督管理等环节缺乏相应制度,表现在:现金管理混乱,有的库存现金数额过大;有的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当地银行或信用社,形成公款私存;个别乡镇因债务纠纷银行被冻结或担心被法院执行,就将单位资金以存折形式存入银行。或将一些不合理支出长期用白条虚顶现金,借款条长期不入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虚构,现金账款不符,甚至形成长期挪用。凭证审核不严,不合规票据入账已成为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普遍现象,这为一些不合理开支报账打开了方便之门。

4.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乡镇普遍存在往来款项挂账数额过大、时间过长的问题,且有的挂账时间经过了几任领导,有些债权债务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单位人员已无人知晓,有些往来款项账户,本来就记载不清,日积月累,不少已成为呆死账,无头账,严重影响乡镇资产、负债的真实性。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以上问题存在的成因,主要是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有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财政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忽视专项资金管理。

1.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要改革目前区乡财政管理体系,在保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根据区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对政府性收入应全部纳入财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强化,净化财政支出内容,不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杜绝人为调节财政支出行为。强化综合财政预算制度,统一编制内外收支,严格进行决算工作,增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确保收支平衡。

2.完善各类财政制度,规范财政基础工作。制度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加强制度约束,认真清理不切实际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充实和完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细化有关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制定乡镇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负债资金收支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往来账项的管理,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各乡镇要进一步重视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建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催收应收款项,拨付应付款项,对呆死坏账进行清理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严防利用往来款项调节财政收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督范围,切实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与审批、拨付、使用。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纪律,对报账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程序,认真执行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经办人员“四方会签”制度,严肃票据管理规定,杜绝不合规发票入账问题的发生。

3.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要把财经法规的学习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尤其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要做到学懂弄通,增强依法理财、依法管财,依法治财的自觉性。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不断提高乡镇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4.健全财政监管体系,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加大监督广度和深度,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调节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从阶段性向经常性监督检查转变。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近几年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化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推行,乡镇财政积极规范收支行为,财政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大部分乡镇财政基础较差,财源相对较少,财权和事权不统一,收支矛盾突出,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许多制度缺陷和不足,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目前,我区财政对乡镇财政实行的是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定额补贴、综合预算、自求平衡、建立税收激励机制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乡镇全年财力及财政专项支出还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测性,乡镇财政预算基础数据库不够充实,乡镇基本支出标准体系不完善,因而财政支出难以严格按照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乡镇财政收支只是象征性的收支计划,一般只是制定了收入计划,支出则较灵活,不是准确和完整的预算。预算外资金则基本没有实行预算,支出项目较乱。对《预算法》的贯彻执行力度远远不够。

(二)财政保障水平低,事权与财权不匹配。乡镇收入来源单一,保障水平低,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助,收支矛盾突出。目前安排乡镇运转经费为8000元/人.年,差额、自收自支编制未安排,难以维持乡镇的基本运转。而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大,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绿化造林、基础设施、控违拆违等投入大,且逐年增加,乡镇财力十分紧张,基本运转难以保障。

(三)支出结构不优,资金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虽然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是风险防控体系不严,支出具有随意性和盲目性,存在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支出不管规模。即使收不抵支,也进行支出。二是支出不管结构。支出存在无预算支出和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及其他违规支出。三是支出不管财力多少。财力不足时,借款进行安排,由此则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支出失控,债务风险大,到2016年底,娄星区乡村地方政府性债务11034.36万元,债务形成时间长,难以消化。四是支出不管资金来源。在无合法资金时,不管是否是专项资金,也敢于挤占挪用。上面检查起来只能应付。五是不管支出的绩效。部分乡镇支出中不计成本和不管效益的情况,存在一定的损失浪费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七站八所管理不够规范。虽然大部分乡镇建立了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但是轻落实,缺乏有效财政管理和内部监督,因此,造成某些站所脱离了财政管理,乱收费、滥支出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还存在。如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与经管局等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在村级财务管理上有些脱钩。

(五)资产管理和核算不严格,统筹盘活使用不够。借撤乡并村改革的契机,对全区乡镇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发现还存在账实不符和资产流失的问题。大部分乡镇在资产购置时,缺乏必要的计划和可行性分析论证,没有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开制度,资产管理中,缺乏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会计核算,资产保管没有实行责任到人制度,没有进行实物登记和明细核算;大部分乡镇普遍存在有物无账的问题,形成大量账外资产,有的甚至对大型办公楼和车辆也未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许多资产游历于账外,不同程度上造成了资产的失控和流失。

(六)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还有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没有完全对接。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标准不统一,乡镇与区支付系统数据不能兼容。目前我区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用友grp-u8财政管理软件,区国库支付中心所使用软件虽然同属用友软件平台,但两个平台数据不能共享,相互对接存在一些困难。在全省而言,乡财与国库两个部门对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业务上、系统建设上的要求还不统一,需要进一步理顺。

(七)乡镇财政业务人员缺乏,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乡镇财政所近10年没有新进专业财会人员,大部分为部队转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并且一些业务骨干相继调离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非常缺乏,有些乡镇已经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会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因此造成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由于乡镇财政基础薄弱,现实财源财力不充足。在实际工作中,根据现行的财政体制和现实需求,乡镇收支矛盾根本无法解决,乡镇基本运转都很艰难,要靠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性增支及重大决策支出等,因此,年初预算编制时难以充分考虑,全部收支列入预算难度较大,预算编制与执行结果差距也很大,年终追加预算较为突出,从而导致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弹性增大,刚性减弱,乡镇财政预算仅仅只能做做样子,走走形式。

(二)乡镇领导和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有些错位。一方面,乡镇领导思维模式滞后,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理解仅停留在简单服务的思维模式下,风险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少数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因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在形势、政策、要求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跟不上时代变化和发展的要求,不熟悉业务,不熟悉政策,不尊重基层群众的意愿,墨守成规,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与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相脱节。

(三)部门职能交叉内控管理失位。在财务支出的管理上,乡镇其他站所对财政管理职能不够理解,在资金管理上简单的认为财政在集权。在民政资金、村级财务管理等管理上,没有统一的政策法规,存在交叉混乱,最后导致管理不到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上,有的财政所只管资金的拨付,没有排查过风险,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进行追踪监管,与专项资金管理的部门协调不够,未形成系统的乡镇财政资金控制风险评价标准,不利于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裁定。

(四)乡镇财政资金使用评价机制不健全。在财政管理上,对乡镇党政领导的绩效考核重收入,缺乏有效的政绩考核、评价和奖惩措施,特别缺乏乡镇政府的财政管理、收支情况和债务情况的考核和奖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处罚不力,问责机制和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问责管理。

针对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维持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促进乡镇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一些对策:

(一)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管理。一是增强乡镇财政预算约束意识,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定额标准,因地制宜,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财政预算和执行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对乡镇预算编制的指导。强化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指导乡镇严格根据预算法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将乡镇预算编制和执行纳入年度绩效管理,严格考核。三是加大预算督查力度,健全管理。乡镇人大要切实履行和发挥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决算、预算调整的审查和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和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移。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加大乡镇财政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预算和执行监督管理。

(二)健全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各基层站所的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加大对乡镇站所的审计力度,重点对经济责任目标,收支管理、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审计。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杜绝对各部门的管理漏洞。二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针对乡镇财政运行的特点,制定可操作的、严格的财政管理制度,增强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财政所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积极对乡镇所属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各项支出、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控制,有效促进乡镇政府的健康运转,全面推进乡镇政府财政收支公开,实施阳光财政,促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使乡镇财政管理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当前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乡镇财政的特点和实际,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市(区)乡两级事权与财权,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积极扩大乡镇事权范围,凡不应由乡镇办的事,不得由乡镇来承担,严禁向乡镇转嫁任何财政负担,最大限度照顾乡镇财政利益,使乡镇财政具有能够保障财权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中央、省财政要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乡镇财力保障水平,建立“以奖代补”机制,逐步消化乡村债务。

(五)加强乡镇财政人员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会计和财政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使相关负责人基本了解和掌握必要的财政管理的知识,便于财政管理;二是要经常强化对乡镇财会人员的会计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以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以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的需要。

(六)改进和完善乡镇党政负责人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切实注重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财政管理水平的考核,不仅要考评收入指标,也要考核和监督支出规模、固定资产和债务总量等指标。从考核和奖惩制度上,提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识,促进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完善问责机制,实施及时和严格的问责,要建立健全对财政管理不善、支出规模无端加大、违规支出不断增加、资产管理不善、债务总量不合理增加等情况的问责,不仅要处理单位,而且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相应的责任,切实强化问责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五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高速发展是国强民安的根本条件.农业离不开土壤,以涟水县耕地情况为依据,分析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因素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全面提高耕地土壤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作者:蔡宇丽薛大忠作者单位:江苏省涟水县环能办,江苏涟水,22340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14)分类号:s156关键词:土壤质量现状问题对策江苏涟水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六

摘要:近些年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逐步出台,但是其运行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认为,金融体系运行机制是信贷运行机制、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国际收支机制、金融体系运行机制外在影响因素共同构成的有机体系,四个部分运行机制的优劣对金融体系运行机制竞争力强劲与否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存在的问题信贷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

我国信贷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贷结构失衡,信贷结构失衡是指银行贷款与存款之间、银行贷款内部构成等比例失调、错位的一种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信贷供求主体失衡。近些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断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将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大城市、有政府支持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中央政府直属的行业垄断性企业,信贷集中的态势非常突出。这一现象,是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理性选择,有其必然性。但贷款权限和投向的过度、过快集中,与当前企业资金需求主体的广泛性产生了矛盾,对经济的均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得到迅速发展,已为上市企业筹集到数千亿资金,但在繁荣发展的背后,证券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从根本上看,由于国有股的存在,政府实际上是上市公司最大的股东,而代表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中国证监会所扮演的角色是十分微妙的,它既是市场的监管者,又是上市公司的审批者,同时实质上又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这就使证监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这种监管体制下,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不能得到保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难以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主动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运行环境日益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外资的引入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发展动力,在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应对目前我国利用外商投资的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切不可盲目乐观。外商直接投资只是吸引外资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利用外资主要有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三种形式,在我国的外资结构中,直接投资的比重基本上就是我们吸引外资的全部,除了直接投资,我国吸纳另外两类投资的能力还相当有限,对国际资本的综合吸引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国成为对外直接投资最大流人国的地位在技术含量和行业的广度上有差距。美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而且遍及许多行业。我们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欧、美、日占的比重一直不高,最近虽有所增长。但增加不多,主要还是来自港、台和亚洲新兴经济体。这就决定了我国多数项目的技术含量较低。另外,我国外资流人的行业主要还是制造业。通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我国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已大大地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特别是与美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1)加强宏观政策引导。经济决定金融,银行信贷的对象主体是企业、是产品,企业产品有无市场、有无效益、有无发展前景,最终要由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和战略实施来决定,因此,一信贷结构调整应是国家宏观政策引导的调整。政府部门要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经济的要求,善于运用经济手段、经济方式来引导社会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国家预期发展的领域和项目,如大型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基础产业等。这样既可以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还可以避免盲目投资而导致的资源浪费,银行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适时调整有效信贷需求结构,重视对国家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周期的调查研究,警惕贷款过度集中的潜在风险,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2)深化改革,积极创新,促进信贷资金合理流动,首先,加快银行制度创新,完善银行体系结构。改革完善现有的授权授信管理模式,适度扩大基层行的信贷自主权,在控制风险前提下,适度下放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和决策权,简化小额贷款程序,提高基层行资金供给能力。其次,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转换经营管理理念。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改革的关键是改革单一的产权制度安排,构建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产权体系,真正解决好产权主体缺位、产权边界不清、责权利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塑造健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并进一步转换经营管理理念,重新进行市场细分和定位,调整信贷结构和市场份额,把握信贷投向,控制信贷风险。

(3)调整货币信贷政策,督促银行改进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对策。

的规定,取消了首发前1年内不得增资扩股,以及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同时,也加大了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加强对金融机构运作的约束和监督。我们知道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需求主要是通过对股票市场中资金面的控制实现的。资金面宽松则可以推动股票市场的上扬,而资金面收紧则可以打压股票市场。虽然银行法规禁止银行资金流入股票市场,但在不同时期政府相关部门执行这些法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对银行运作监管力度的把握也就成为了政府调控股票市场走势的重要工具。当政府希望股票市场走强时。银行监管部门往往放松对银行资金投资股市的控制,股票市场充盈的资金也就可以推动市场不断走强,反之当政府希望抑制股票市场的过度投机时,往往也从查处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资金着手,通过加强对银行资金流向的监管,迫使部分资金离场,从而促使股票市场走弱。因此通过加快银行及其它金融商业化改革,完善金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运作的独立监督功能。可以促使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自主、合法经营。

(2)增强市场透明度,构建诚信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任是所有交易的前题。在资本市场中信任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资产定价的基础是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是投资者决策的基础,但个人投资者往往处于劣势,其利益易受侵害,增强市场透明度,确立股票市场公信力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依托。

(1)改善投资环境,首先,保持稳定的投资条件,继续开放市场。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为外国投资者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在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硬环境的同时,加强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经营服务意识。再次,在继续改善软、硬环境的同时,着力于创造适合高科技产业和先进技术型投资发展的创新投资环境,包括科研及高级管理人才供给,人力资源开发等科研条件,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等。

(2)要注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在统筹平衡,保持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产业控制权的前提下,推进石化、交通、机电等行业若干重大项目引入跨国公司的资金的工作。继续鼓励中小企业来华投资。对于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出口创汇型项目仍要予以推进,同时还要兼顾技术含量较高的项以促进产业升级。

(3)加大吸引外国投资区位转移促进我国经济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整体环境的改变,我国利用外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沿海地区的投资机会相对减少,中西部的投资空间相对扩大。

乡镇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17篇)篇十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

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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