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6 作者:ZS文王

质量月是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调整的重要机会。这些质量月范文不仅展示了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理念和方法,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他们在质量月期间取得的实际效果和成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一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等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xx〕5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20xx〕1号)、《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48号)及《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132号)相关精神,以条块结合的网格化为载体,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而达到xxx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根据我镇区域划分,将全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网格划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面、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建立网格体系。

在现有镇、村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镇设立镇村两级网络体系,以行政村为基础网格单元,以镇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作为二级网格。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三)明确各级职责。

二级网格中,镇负责农产品检测、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及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布置的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前)。

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相关制定,设计印制工作表格,规范工作流程,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一是镇经发办牵头搭建二级网格,规范制定标准,督促制定一级网格建设。

二是镇政府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做到网格成型,人员到位。

三是以一级网格为基层,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产生经营企业(门店)等相关单位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建立监管信息档案,并逐级汇总到镇经发办,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全面一级、二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行常态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份)。各村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经验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镇经发办对全镇推行网格化管理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初步验收,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一)切实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二)分步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一、二网格组织机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程序、网格分布及联系领导,监管负责人、突发性事故等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同时各级网格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和日常工作联系,按时完成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既定任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

探索和推行积极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与产业发展扶持联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绩效考核。

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我镇促进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村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二

20xx年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发展理念,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牧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市农牧业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区、市、县三级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坚持“管行业即管安全,发现问题是成绩、消除隐患是政绩,扶优、扶强、扶安全”的监管理念,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推进质量兴农,切实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做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及监管工作,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明确督查督办措施。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凡因编制、经费、力量配备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保障不力,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经考核验收合格,给于挂牌,并通过以奖代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县农牧业局高度重视,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组织机构,要做到“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经费”五到位,扎实推进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年底,力争全县在2016年已创建2个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再创建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

(三)积极推进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年底前县农牧业局要设监管股;乡镇监管站都要进一步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要在机构、人员、办公条件、设备和经费上保障到位;配齐行政村协管员,并落实协管员经费。分层次开展县、乡(镇)、村三级人员培训。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0xx年底前要通过自治区“双认证”。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力度。按照各级农牧业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况,制定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农牧业系统内各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提高农牧民识假辨假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农资市场的秩序,为农牧民提供“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畅通农资销售的主渠道。指导基层建立监管名录,探索建立生资门店诚信档案,探索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基层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多发地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五)稳步开展例行监测。各乡(镇)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市的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抽检监测的农产品以我县生产、销售量较大的蔬菜和水产品等为主导产业为主。蔬菜类主要包括番茄、辣椒、茄子、甘蓝、大白菜、小白菜、生菜、菠菜、芹菜、黄瓜、萝卜、马铃薯等,主要检测农药残留等。水产品类主要包括鲤、鲫、草、鲢鱼等常规养殖品种,主要检测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药物残留。乡镇检测室要配齐检测设备(速测仪)检验检测人员最少3人,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检验检测方案,认真做好抽检工作,县局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从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加快“三品一标”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以发展“三品一标”为抓手,推进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全县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20xx年我县争取认证“三品一标”产品五个以上,借助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20xx年我县要确保8家规模化种植企业(合作社)纳入追溯平台管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产地证明管理办法的实施,选择条件成熟的龙头企业、规模种植养殖园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开展产地证明管理工作。

(七)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并下发《兴和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督促兴和县察哈尔(原衙门号)水库从事渔业生产和旅游开发的承包方成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到人,严禁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其他小型养殖水面进行监管。

(八)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坚持舆论监督常态化。按照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方针,建立健全应急制度,完善舆情监测体系,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引导舆论,维护稳定。加强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互相配合,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关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是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又恰逢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xx周年大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全县各乡镇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同时,各乡镇监管站把各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报县农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绩效管理,为推动我县绿色农产品强县建设和质量兴农工作提供坚实保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四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农资经营方式。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二)创新农产品经营服务方式。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推进。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五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组长:xxx,农业部部长。

副组长:xxx,农业部副部长;xxx,农业部副部长。

成员: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司、政法司、市场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教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监察局、机关服务局等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间,与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合署集中办公。

总体目标:通过农产品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主要开展以下六项行动:

(一)高毒农药与种植业产品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残抽检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的部门协调机制,确定并公布高毒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登记产品,研究制订高毒农药集中销毁方案。二是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黑窝点”。三是彻底整顿“一药多名”、农药标签不规范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和无公害生产基地农业生态环境和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大县的农药残留抽查。五是利用各大媒体和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无公害生产关键技术、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及其科学施用技术,组织各地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种植业产品。重点单位:非法生产、销售5种高毒农药和在农药产品中擅自添加5种高毒农药的企业;替代农药产品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制假售假和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窝点。重点区域: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药经销集散地。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司牵头。

1、具体目标。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率达100%;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进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整顿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和进口宠物饲料;检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号。二是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治违禁物流入饲料和使用环节。三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加强饲料产品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检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检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检查企业基本条件、生产记录及产品检验记录等。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进口宠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重点单位: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以及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添加物的饲料企业、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以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规模化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

(三)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

2、主要任务。

一是对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禁用药清缴力度。二是对2006年以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坚决收缴销毁。三是加强疫苗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疫苗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发现制售假疫苗窝点,要坚决捣毁,从严查处;加强重大疫苗供应单位监管工作,重点核查其资质、管理制度、供应记录及冷链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加强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重大疫苗质量检测、生产供应工作,强化重大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制度。四是组织标签清查活动,从生产企业查获不规范标签,要监督企业销毁处理;从经营、使用环节查获不规范标签的兽药产品,禁止经营、使用。五是加大兽药使用单位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制度。六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进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的调运、屠宰和产品销售;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兽用注射剂品种;抗生素类、驱虫类、解热镇痛类药物。重点单位: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生产企业,兽用注射剂生产企业;重点监控企业、有生产假劣兽药记录企业;商品猪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肉禽/蛋禽养殖场(存栏300只以上);乡镇兽医诊疗所/医院。重点区域: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小区统一供药单位;兽药经营集散市场;县、乡、村等基层兽药经营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

此项工作由兽医局牵头。

(四)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三类基地、一般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现场检查。查处苗种生产企业是否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场是否存贮、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兽药;养殖单位是否使用限用药物但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水产品;三类基地和苗种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二是加强药残抽检。抽查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原料基地和个体小型养殖场禁用兽药残留情况。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现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发现的违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四是推进健康养殖行动。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继续开展渔业科技入户,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对出口原料基地指导其按进口国标准进行生产。五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基层协会和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和引导,指导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鱼类、虾蟹类水产品。重点单位:未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未按批准范围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生产企业;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企业;药残抽检合格率较低的生产企业。重点区域: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一般养殖场。

此项工作由渔业局牵头。

1、具体目标。

市场假冒“三品”标志现象得到有效查处;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2、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和农业系统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查。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加工车间(仓库)的“三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依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农药、兽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绿色食品获证单位是否执行原料(饲料)订购合同;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原料及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二是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有效性检查。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情况,申报材料、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建立情况等。三是开展生产经营规范性检查。调查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产地环境变化趋势;了解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生产操作行为;检查获证单位生产记录,查看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完备,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四是检查必须包装的“三品”是否经包装后上市销售;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标称“三品”的产品其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三品”产品;产品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的产品。重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产品质量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企业。重点区域:主要食用“三品”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的加工车间(仓库)。

此项工作由市场司会同有关部门牵头。

(六)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和质量监测行动。

1、具体目标。

全国大中城市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监测合格率,平均再提高1~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对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抽查监测,确保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依法查处批发市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二是对仍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要依法处罚。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入市检测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三是对查出问题的市场,加大抽检频率和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

尚未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大中城市批发市场;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批发市场;历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批发市场。

此项工作由市场司牵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农产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到省、地、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负直接责任的责任制,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要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农产品专项整治具体验收办法,组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强化监督抽查,依法进行查处。

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加大对主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力度。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处罚,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一批产品,查处一批企业,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密切工作配合,快速沟通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密切配合,令行禁止,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各任务牵头单位从8月30日开始,每周四中午12点前要向农产品整治组报告上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月底报送工作小结。报送材料要全面、系统,应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指导、督促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搜集有关信息。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单位和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建立投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标本兼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为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九项重大活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1、活动内容。一是组织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健康养殖示范小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品、有“三品”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针对蔬菜、水产品和主要畜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依法予以处罚、处理,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保持监管工作高压态势。

2、活动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制定监督抽查方案,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农业部将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监督抽查和检查。

3、时间安排。分别在9月份和12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两次监督抽查活动,在9月底前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准入制度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检查。检查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建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报告制度等情况,指导、检查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情况,确保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2、活动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监测抽查、驻场监管、督查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对批发市场没有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的地市,挂牌督办,要限期解决;对建立制度行动滞后的批发市场,要限期整改;对已建立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化指导。农业部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交叉检查;组织有关质检机构,选择100家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同时,适时组织100家大型批发市场,联合向社会发出倡议,承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确保入市产品放心活动。

3、时间安排。集中抽查、检查活动分别在9月份和11月份组织两次,分别在9月下旬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以禁用农药、兽药为重点,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管理等情况,杜绝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二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农资经营门店生产、销售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疫苗等重点农业投入品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三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情节严重的单位集中打击和处理,依法查处并公布大要案。

2、组织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开展监督抽查、明察暗访、组织拉网式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部将对重点省份进行督查。

3、时间安排。在9、10月份集中开展,10月底前完成。

(四)“三品”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集中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识与认证情况,打击假冒“三品”行为,统一组织检查各地认证管理工作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维护“三品”品牌形象,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方式。监督抽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3、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至10月份集中开展,11月底前完成。

1、活动内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本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使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方式。部、省、地、县层层组织集中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印发宣传资料,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典型;选择部分省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或批发市场组织记者采访报道。

3、时间安排。在9月份集中开展,9月底前完成。

1、活动内容。阶段性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和执法工作。

2、组织方式。在湖北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会议,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

3、时间安排。10月下旬。

1、活动内容。农业部从2004年开始,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郑州等15个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各城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市场准入管理等方面,成功地探索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途径、新做法和好经验,值得大力宣传和推广。

2、组织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省市行活动”由农业部统一组织,计划选择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南京、兰州、大连和郑州等城市,组织有关新闻媒体逐一进行宣传报道。

3、时间安排。11月上旬集中开展,11月底前完成。

1、活动内容。

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

2、组织方式。

结合“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对农民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3、时间安排。

10月至11月。

(九)其他重大活动安排。

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六项工作任务及相关活动,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的重大活动需要统一部署安排的,由牵头单位提出,农产品整治组统一协调、集中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六

二、活动目的。

以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发挥消费引导生产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彰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示范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确保世博期间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

三、宣传主题。

四、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4月份,在我县县城主要街道挂宣传横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镇(街道)至少挂一幅宣传横幅,同时在镇报或村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与标语。

(二)4月份,通过农民信箱分四次向我县农民朋友们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语、法规、知识等。

(三)4月初,举办“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动员会。布置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联名倡仪书;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4月初,全县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

(五)4月中下旬,举办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送科技下乡活动,结合送放心农资下乡,将农民朋友们急需的.各种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家门口。

(六)4月1日-30日,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形成各级农业部门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百姓消费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要认真组织落实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内容,利用召开现场会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

(三)合理安排,确保效果。这次宣传月活动是县、镇(街道)两级同时进行,相互衔接和互动,要合理安排,通力合作,做好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助上海世博会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通过介绍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消费者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展示安全生产模式,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意识,确保宣传月取得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七

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具有极其紧要的作用。在当前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必要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环节中的监管。

三、重要措施。

1.订立政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层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联动,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并受到行政惩罚。

3.推动质量认证。

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扬工作的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宣扬工作,提高公众的一般学问水平,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扬教育。

通过订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除去社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实施机制。

1.各部门应明确各自承当的职责与任务,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加强协作搭配,组织实施实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意识到变化中存在的风险,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开展定期的检查考核。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健康进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够从宏观上遏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为农夫制造更大收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八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限用农药管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底以前)。

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九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公安环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区域化管理工作及农产品出口给予资金支持。

环保环翠分局负责协调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农产品产前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

区安监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区商贸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并做好监督检查。

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畜禽养殖业兽药、饲料进行监测、监管。

出入境。

附件3。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一

委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

为巩固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市〔〕94号、六农〔2009〕29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和省市农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制定《霍山县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保障民生,服务三农,促进发展”这三大主题,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措施,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茶叶、毛竹、蚕桑、百合、畜禽、鳗鱼六大优势产业和板栗、油茶、葛芋、中药材四大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质量兴农活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组织生产,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推进节能减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和提高全国绿色茶叶原料基地和国家级蚕桑、鳗鱼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培育和发展山区特色名牌农产品。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县乡联动,积极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严禁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二是组织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过程;四是加大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网点,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生产基地。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牵头负责,县菜办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力争达到95%;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为零,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五是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规模养殖集中区。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力保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打非法企业、非法产品;三是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和执法抽检,完善兽药监督抽检与执法查处联动制度;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重点乡镇。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四)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以及苗种生产、精养池塘等环节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违禁药物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四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鳗鱼、斑点叉尾鮰、小龙虾等主要出口品种和鲢、鳙、草、鲫、鳜鱼、黄颡、青虾等县内外主要消费品种;重点单位:鳗鱼养殖场和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重点区域:水产品年产量大的衡山镇、与儿街镇、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岩水库。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水产站牵头负责。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突出产地环境监测、投入品控制、生产记录、包装标志使用等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菜办牵头负责,县农委绿办配合。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六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县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站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县农委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组织召开全县20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积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县农委成立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得力人员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切实将农产品质量监管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确保工作进度。

县各个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整体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把重点放在农资市场、农贸市场、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基地、“三品”生产企业上,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县农委系统内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4月份开始,分别于每月12日、28日9:00前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培训班,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主要活动安排。

2、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

3、4-12月,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4、4-11月,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5、4-12月,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6、4-12月,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争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县,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7、4-12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

8、12月,全面总结2009年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做好迎检验收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二

农村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做好农村小学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认识到落实,全方位、多角度、全天候地切实抓紧抓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使我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负责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对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史军锋。

副组长:郭现杰。

组员:潘卫国刘书霞高学利肖志华秦旭然马艳霞张晓莉霍军华。

2、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方案、安全。

工作计划。

安排的审定,全面监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或评价。

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安排等,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实施,指导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校内外安全工作。

组员:依据。

工作方案。

或根据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深入地开展和落实安全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学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要点:

(一)教育教学安全。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

4、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各班主任开学初要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学期末要有安全。

工作总结。

计划内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责任要明确,如值日生、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6、各班主任要备齐足够全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式两份,上交学校一份,教师张贴一份。

(二)学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课间,少先队派出得力人员巡查,发现追逐打闹或玩危险游戏的同学及时制止,对违纪的进行处理和上报。

3、中午,由值周员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少先队安排专人门口值勤。

4、课外活动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或跟随,少先队派出人员配合组织,值周员检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的必讲内容,长假前要教育学生不坐三轮车、摩托车、无证车和超载车,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训练学生坚决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路。

3、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值周员全天紧锁校门,没有允许校长允许,任何人无权开校门。午休期间,值周员、辅导员要亲自在校门口值勤。

5、学校和家长、学生签订上下学交通安全。

责任书。

共同教导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按责任书内容执行。

6、上学路上,要求两人以上必须走成路队,由大同学负责管理小同学,指周老师早期出外巡查。

7、中午、下午放学,全体教师出动,专人护送路队过规定地点。

8、在教室内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画并利用班会、集会、队会等由小组成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四)校产校舍安全及水、电、取暖安全。

l、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由值周员和护校人负责看护校产,谁出问题谁负责。

5、冬季预防煤气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风口,预防火灾发生,坚决做到人走火熄。

6、学校教育学生远离学校电路、电线,不得触摸闸刀、开关,教室内插板、开关设置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教师宿舍内人走火熄和关闭电热毯,以防止电路起火。

(五)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上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帅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小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进出教室轻走、不拥挤,严禁在教室内追跑打闹。

(六)切实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校内组织运动会、各种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值周教师、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要保证学生上、下课出进教室有序,上厕所进出有序,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老师管理,有活动安全预案才可。

(七)、认识到位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全体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人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必须落到实处,坚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更不能抱侥幸心。

小屯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县暑期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校不发生安全事件,不出现师生伤亡事故,不出现师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按县教育局要求,我校将成立暑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芝负责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风桐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成员:卜庆雪负责五六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苏振轩负责三四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李玉涛负责一二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了使暑期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实行目标责任制,我们将专门研究制定学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24小时值班,每天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值班时间要认真在学校内和学校周围巡查,发现问题必须在40分钟内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学校将在1小时之内向教育局汇报。

2、全体教师在暑期内要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不违法乱纪,不参与、组织、协助收费办班、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3、全体班主任教师是本班学生教育、监控、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要分成小组,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学生出门要告知班主任行踪和联系方式。班主任定期向学校汇报,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4、进一步强化学校门禁制度,外来人员禁止入内,确有事情的要履行来客登记制度。

根据以上制度,全体教职工同校长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使我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负责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对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光兴。

副组长:龙默潘正湘。

组员:韦文军莫秀文杨正恩舒华坤。

2、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审定,全面监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或评价。

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安排等,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实施,指导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校内外安全工作。

组员:依据工作方案或根据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深入地开展和落实安全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学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要点:

(一)教育教学安全。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

4、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各班主任开学初要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学期末要有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内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责任要明确,如值日生、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6、各班主任要备齐足够全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式两份,上交学校一份,教师张贴一份。

(二)学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课间,少先队派出得力人员巡查,发现追逐打闹或玩危险游戏的同学及时制止,对违纪的进行处理和上报。

3、中午,由值周员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少先队安排专人。

门口值勤。

4、课外活动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或跟随,少先队派出人员配合组织,值周员检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的必讲内容,长假前要教育学生不坐三轮车、摩托车、无证车和超载车,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训练学生坚决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路。

3、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值周员全天紧锁校门,没有允许校长允许,任何人无权开校门。午休期间,值周员、辅导员要亲自在校门口值勤。

5、学校和家长、学生签订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共同教导,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按责任书内容执行。

(四)校产校舍安全及水、电、取暖安全。

l、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由值周员和护校人负责看护校产,谁出问题谁负责。

5、冬季预防煤气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风口,预防火灾发生,坚决做到人走火熄。

6、学校教育学生远离学校电路、电线,不得触摸闸刀、开关,教室内插板、开关设置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教师宿舍内人走火熄和关闭电热毯,以防止电路起火。

(五)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上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帅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小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进出教室轻走、不拥挤,严禁在教室内追跑打闹。

(六)切实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校内组织运动会、各种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值周教师、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要保证学生上、下课出进教室有序,上厕所进出有序,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老师管理,有活动安全预案才可。

(七)、认识到位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全体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人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必须落到实处,坚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更不能抱侥幸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三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

梁皓(副区长)。

刘宾(副区长)。

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

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

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

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

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

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

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

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

樊西民(张村镇镇长)。

荣传伟(羊亭镇镇长)。

高军(温泉镇镇长)。

陈刚(桥头镇镇长)。

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

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

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

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四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围绕种植养殖屠宰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不规范、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堵疏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

(二)主要目标。

1、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入户率、安全用药培训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率、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控措施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达到全覆盖。

3、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

4、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告知承诺、定期巡查、问题隐患清单、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用制度管质量的常态化监管方式。

二、整治重点。

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果蔬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严厉打击种植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的行为,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农业股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植物保护检疫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

(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开展兽用抗菌药、兽用生物制品和兽药二维码追溯专项整治,强化兽药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禁用化合物和出售兽药残留超标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坚决遏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行为。(疫控中心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常年存栏50头(2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常年存栏200只(300只)以上肉羊养殖场(养殖小区)、牛羊、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畜牧股牵头制定分方案,畜牧股负责组织实施养殖环节整治,动监所负责组织实施收购、运输环节整治、屠宰办负责组织屠宰环节整治)。

(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查未按规定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猪、牛、羊、鸡定点屠宰企业为重点,严查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动监所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屠宰办配合)。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和运输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和违反生鲜乳购销合同行为。(畜牧股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一是落实种植养殖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合格证制度,健全告知承诺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生产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与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上市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两书一证”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畜禽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牛羊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瘦肉精”自检规定。生猪屠宰厂(点)还要全面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要求,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四是强化科学用药。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分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实现各类生产主体全覆盖,严格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规范农兽药的使用。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单位)要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对规模生产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检查一次;村级协管员要对小农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二是明确检查重点。要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重点关注品种及参数清单》(附件1)为参照,重点检查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养殖环节使用未经批准杀虫剂等问题。三是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实行台帐管理,限期销号。各单位每月17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防控工作台账报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坚持“双随机”抽样,加大对“三前”环节、小农户、附具合格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集中连片产区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检。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问题产品,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突出重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对飞行检查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行业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及时上报。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案件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及时核查率达到100%,情况属实的依法处理率达到100%,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及时移交率达到100%。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重点问题,坚决做到“五不放过”(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完善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监管、监测、执法工作“三同步”,用足用好行政处罚手段,追根溯源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乡镇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要将国家法律法规、禁令宣传到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张贴发放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清单、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等材料,督促落实农兽药禁限用规定、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提高种植养殖者守法生产意识。要组织农资科学选购和安全用药指导培训,提高生产主体辨真识假能力,普及绿色种养技术。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1月)。根据任务分工,1月下旬,农安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总体方案;五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分方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2月至11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方案,组织力量,围绕专项整治五大重点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整治“组合拳”,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三)调研指导阶段(2021年5月、9月)。将整治行动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及时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分工。

(一)局农产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方案制定、风险监测、风险会商、信息汇总、宣传及综合协调工作;农业股、疫控中心、畜牧股、动监所、屠宰办分别负责果蔬产品、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分方案的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瘦肉精”整治方案由畜牧股牵头制定印发,畜牧股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整治,动监所组织实施收购、运输环节“瘦肉精”整治,屠宰办组织实施屠宰环节“瘦肉精”整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组织协调工作。如上级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专项整治方案有新要求,再及时进行调整。

(二)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负责在县域内具体实施,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突出整治重点,分工包片,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县乡两级在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时,要利用移动终端开展工作,并将监管信息及时上传至省平台,实现监管工作实时化、痕迹化管理,要及时汇总现场检查情况,建立现场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三)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查处。对不属于兽药的“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存在安全隐患的,主管部门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涉嫌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行为的,由执法机构予以查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动协调,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条件保障,把整治行动作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发现问题是能力、查处问题是业绩”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查处解决。2021年农业农村局将把领导重视程度、监管任务完成程度、发现问题情况、信息报送等纳入考核。监管人员在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局属各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监管预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种植业、植保防疫、疫控中心、畜牧业等业务主管机构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

(三)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实行信息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1、2021年2月上旬,农安股印发全县专项整治总方案,农业股、疫控中心、畜牧股、动监所印发全县专项整治分方案,并送农安股和市局对口科室备案。

2、局内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报送截至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问题发现查处台帐(只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含农资,附件3)、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只报送农产品,不含农资,附件4),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包括整体情况、成效与亮点、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

工作。

安排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五

具体工作实施阶段2月26日―12月30日1.规范农业化学品投入市场。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附件5。

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申请。

由区农安办筛选(组织专家评议)。

登记备案(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艺配方申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等)。

暂停供货整改。

检查监督发现问题。

取消供货资格。

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供货(建立销售台帐)。

监督检查。

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使用记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六

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我区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行质量监控,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本着“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从蔬菜、猪肉开始,逐步向粮、禽、蛋、鱼、瓜、果、奶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延伸。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目标:从20**年7月1日起,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争取到20**年底,全区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二)工作步骤:从20**年7月1日起,首先对蔬菜、猪肉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制。20**年1月1日起,对禽类和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区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兼任,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经贸局、卫生局、质监局、法制局、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区、镇(街道)、村三级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单位签订责任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

2.明确部门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及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重点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抓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制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抓好种植业及养殖业产品的防疫、检验、检疫检测的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管理,指导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对镇(街道)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核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解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区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实施市场准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以及因食用不合格农产品出现的重大事故。

区工商局:负责制定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经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查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市场内经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查处及销毁。

区经贸局:负责对牲畜屠宰加工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监管。

区法制局:负责制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区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状况的监测和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灌溉水源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督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行业、集体饭堂等公共领域的农产品检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推进农产品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执法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全面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1.积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根据全区的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规划,避免工业污染源,同时加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专用灌溉渠道,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为农产品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要加强现代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建设,把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成为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质量认证,争取到20**年底把我区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建设成为无公害生产基地。

2.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生产者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并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重点做好农民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努力提高我区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加强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宣传和指导。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渔药)应尽快淘汰。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执法部门对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保护。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及时有效地防止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采取坚决措施,严格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加强农产品供水水质管理,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5.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6号),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加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托,是确保我区农产品食用安全的关键。

1.建设配套完善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基础上,增加检测所需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中心运作经费的到位。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农产品。

2.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站面积要求100平方米以上,检测站应配备3至5名专职专业检测员。镇级检测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

3.各农贸市场、超市等要设立检测室并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进行自检;各大型市场、重点市场要建立专门的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购置农药残留检测仪,由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也要设立检验室,由区质监部门监督落实;各生猪屠宰场必须设立“瘦肉精”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

4.加强动植物疫病的防疫监督。要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综合防治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中的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和队伍,强化动物防疫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验室的运作,加大对生猪生产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监控。

(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销前抽检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由镇(街道)检测站负责产中和上市前检测;本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要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自检和上市前抽检;本区农民自种自养、自售和外地进入我区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销前抽检。在加强监测和销前抽检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产品合格标识制度,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场。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制度,开展自律性检测和进货把关查验,建立记录档案,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就其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向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做出承诺,保证达到质量安全卫生的要求。

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户应做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分级、分割、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防腐和添加剂情况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猪、牛、羊耳标管理,逐步推行肉禽的标识管理。

4.实施不合格农产品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日公布制度,区农产品检测中心、镇(街道)检测站等检测部门应将检测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予以公布;市场、超市的检测结果可在市场或超市公开栏进行公布。同时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测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向社会公布。区工商局应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将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品种进行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5.实施农产品质量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销售和产地标识制度。经初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要标明具有能够说明产品真实情况的信息,包括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储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成分和技术指标(包括药物残留限量所依据的标准)、产地与产品认证证号等。

6.对外地进入南海区内销售的农产品实施销前检疫、检测制度。通过检疫、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使用全区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南海区域市场,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获得产地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凭证及标识直接进入南海区域市场,但是经营者必须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今后,凡在本区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必须持有合法的检疫、检验检测凭证和质量合格证书;蔬菜必须是经抽检合格或经产地和产品质量依法认证的蔬菜(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相关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蔬菜)。

7.推广速测技术。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积极开展查证制度,配备速测仪器,推广速测技术,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定性检测。凡通过检测的农产品,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应予销毁。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费用由产品所有人承担。

(五)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对农产品市场布局和发展做好科学规划;同时加快对现有市场的扩建、改造步伐,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在中心城区要逐步推进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

2.强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各农贸市场和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制度》、《重要食品入市备案制度》、《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

3.积极推进现代化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扶持并鼓励农产品的配送和连锁经营,建设跨区域的物流中心。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创建专销网点,实行专区销售,推行品牌经营。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等的对接互认,减少中转环节。有条件的批发市场要积极探索经纪人代理、竞价拍卖、电子统一结算和订单交易、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

4.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并向镇村、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延伸。有关部门要搞好农产品供求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区域间产销衔接,引导生产结构调整,及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

5.加大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农产品的处理力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农业局等执法部门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或者其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经确认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市场控制措施,按规定销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的所有人收取销毁费用。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必须限期追回。执法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批号、销量、销售去向和渠道、生产和经销单位、追回原因等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及时传达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对于公告收回或限期追回的不合格农产品,消费者可持有效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换要求,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违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六)加大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或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消费者消费具有无公害、绿色食品等认证标志的农产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xx〕34号)精神,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市”战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查验收、“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为载体,以监管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强化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积极打造“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农业示范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其中:种植业30个、畜产品16个、水产品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储运主体进行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管工作。若发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故、信息,严格按《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业产地环境。

1.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动态监控,依法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特别是绿色农业适宜区。全面推动水、土、污“三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提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池塘类水产养殖场废水生态净化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充分发挥种养殖业和林业互补优势,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林下种养殖”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

2.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广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严格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市级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快建立假劣农资安全储存场所,探索假劣农资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资源利用途径。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形式,大力推进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人才、科技、营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展新业态,培育新动能,树立集约集聚发展的典型标杆。

2.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围绕粮油基础产业,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主导产业,优质蚕桑、生态水产、优质蔬菜、生态土鸡、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提高农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3.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引导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传承和保护,建设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加强认证产品续展和复查换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4.打造标准化示范园区。围绕“111”环线和宝箴塞产业发展核心区,持续推进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配套完善基地田网、渠网、管网、路网和电网、物联网,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推动优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积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优势主导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督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日常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农产品质量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红黑榜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协助完成省、市两级例行抽检任务,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乡镇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乡镇每年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120个。加强监测信息报送,依法依规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3.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产地准出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查验产地准出证明或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xx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零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公告快检结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20xx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加快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符合创建要求的乡镇由市政府授予“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称号。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工作力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落实1—2名专(兼)职监管员,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职级职称评定、晋升上优先考虑或破格提升。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畜、水)产品综合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逐步配齐检验检测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有毒有害津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村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逐步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点。积极应用风险监测协作系统,确保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要求,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一体机,快速检疫检验箱等设备。积极建设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审理、听证等专业场所、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场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工商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监管,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的监管。

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农产品、农用药品和物资等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监管。

商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绿色通道。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环境保护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产地环境监测。

(三)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规范分散农户生产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质局、交运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财政予以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部门会商、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例行监测、质量追溯、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优秀18篇)篇十八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农业办发[2011]133号)和县农业局《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11]48号)文件的要求,我站及时组织检测人员,紧紧围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科技之春和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让农业工作者熟悉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二是在**农业信息网站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通过网络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xx年,组织宣传培训活动16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在**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上发布信息70多条,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发表信息3条。

2、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一是加强对单位检测人员培训。多次举办检测人员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二是加强企业检测人员培训,4月19日,对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检测员进行了一天集中培训,在实际检测操作中有问题随时培训。通过培训,检测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为今后正常开展检测奠定了基础。

3、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协助编写认证材料,编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6个,完成“三品一标”认证取样3份,还有两家企业2种产品等待抽样,推广无公害标识26万枚。做好到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复查换证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二是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对全县西瓜、茶叶生产等7家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管理是否规范,产地环境状况、生产操作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三品一标”标准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健全规范,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三品”标准,是否存在使用禁用药物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规行为等。共监督抽检茶叶、大米等样品3个。

7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悬挂在农贸市场、超市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一是对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获证单位、批发市场、超市进行摸底调查,弄清农产品生产现状,指导重点市场、超市的内检室开展日常例行检测工作,每天公布检测结果,每月将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县农检站备查。二是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定期对城区五大超市、农贸市场和陈丁村、河坎村等蔬菜生产基地产品进行农残抽样检测。今年以来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71个,样品合格率达97.3%以上。

6、注重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参与农药、兽药、种子联合大检查3次。

尽管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与上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方面:农业生产单家独户,比较分散,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强,生产过程中盲目使用、超范围使用、超剂量使用、不规范使用农药等农资产品,甚至不注意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造成一些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例如有些用于花卉、育苗、园艺、林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却被部分群众用于蔬菜瓜果生产上。

2、监管方面:我县是农业大县,每年粮食播种45万亩,油料15万亩,蔬菜复种17万亩,中药材10万亩,茶叶4万亩,柑桔20万亩,生猪饲养量100多万头;全县有大中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7个,农贸市场26个;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生产周期长,环节复杂,监管难度较大。

3、检测方面:检验检测基础相对薄弱、高层次专业人员匮乏;主要检测设备配套的附属设备不足,配件、试剂、耗材、标准品消耗大,检测费用高。

4、服务方面:尽管目前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已成立,但还没有通过“双认证”,不能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作用。

1、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快机构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检验检测各项制度,提高检测队伍素质,加快“双认证”步伐;按照“**模式”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级机构、组建乡镇监管站、落实村级监管员,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3、加强检测人员学习培训。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学习力度,熟练操作设备,提高检测准确率,逐步提高检验检测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溯源,查找原因,分析症结,采取措施,既要保证产品安全,又要保护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

5、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项目争跑力度,不断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克服检测机构运行过程中试剂、标准品、耗材消耗大、费用高等困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相关范文推荐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24篇)

    编写工作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确定最佳的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份工作方案的参考,不妨看看下面为你整理的范文,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

    高一家长会上学生代表的发言稿(专业16篇)

    家长会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机会,可以促进家校共育,共同关注孩子的学习与成长。以下是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建议,供家长们在家长会中参考和分享。家长会在孩子的教

    大班教案小毛驴(优质16篇)

    大班教案是指为大班学生设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能够指导教师开展教学工作。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大班教案案例,希望对大家的教学工作有所启发。1、乐意随音乐表演,体验韵

    三清山小学(精选22篇)

    优秀作文能够用简练而生动的语言表达出复杂的思想,给人以耐人寻味的感觉。以下是一篇热门话题的作文范文,通过这篇作文可以了解一种优秀的写作方式。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

    爱与责任演讲稿学生篇(汇总15篇)

    学生演讲是培养学生自信、表达能力和思维逻辑的重要途径。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学生演讲稿,希望能够激发你们的灵感。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最伟大

    小班动物客人教案大全(16篇)

    小班教案的实施需要与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学习与成长。这里有一些小班教案的实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您的教学有所帮助。2、学习朗诵儿歌。1

    党员大学生自我鉴定(热门15篇)

    大学生自我鉴定是对自身在大学期间所做的学习和成长进行总结和评价的一种方式。5、以下是几篇经典的大学生自我鉴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进入共产

    小学寒假寒假周记(实用14篇)

    优秀作文是在写作过程中以自己的观点和艺术技巧展示出来的一种作品。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我的假期生活就像巴赫的钢琴曲一般

    员工离辞职报告(优质16篇)

    辞职报告应体现出对公司的尊重和对职业道德的认同,避免随意辞职或无故缺席。通过阅读下面的辞职报告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情况下的写作风格和表达技巧。尊敬的平安保险

    医德医风考评个人自我总结(优秀14篇)

    个人总结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不断追求卓越和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个人总结范例,希望对大家写作提供一定的启示。。20__年,我院在市委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