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

时间:2023-10-20 作者:琴心月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

活动策划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参与人数、预算、时间安排等等,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地指导调研工作,我们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调研方案供大家参考。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泰安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4类22项77条便民办税措施,其中包括16条泰安市本地特色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泰安税务应有的贡献。

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行动内容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6)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泰安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7)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8)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1)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2)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3)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闲置的税务办公场所等,合理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半小时自助办理圈”。

(14)继续拓展自助终端办税功能,探索自助终端“无税控盘领票”。

(15)持续完善“泰好办”办税功能。

(16)建立自助终端后台运维服务团队,纳税人在“泰好办”平台、自助终端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实现“一键求助”。

(17)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8)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9)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20)与邮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发票邮寄中心,采取税务部门牵头,财政负担费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的模式,全力推广“票e送”业务,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送票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邮政专车免费送票上门,城区当日送达,乡镇次日送达,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2)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3)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4)对在2020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5)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7)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8)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29)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省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0)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1)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3)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34)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35)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6)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37)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38)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39)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0)根据总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1)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2)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43)根据总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4.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4)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45)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46)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48)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49)统一利用云mas短信平台,向全市纳税人批量下发的催报催缴提示提醒和各类通知等,不再由基层税务干部电话或上门告知,由市局根据业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编辑标准短信进行提示提醒、通知。

(50)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17.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51)引导纳税人利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发票套餐服务、网上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等功能模块,实现纳税人新办、注销即时办结、“一次办好”。

(52)根据总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53)加大与不动产部门的合作力度,积极推广不动产办税、办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税、办证“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后台核税、网上纳税、前台取证(邮递取证)”一链式业务办理模式。

(54)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55)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56)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57)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社保费等业务,适度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8)发挥专业中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代理、纳税争议等服务。

(59)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委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代开的发票、代征税款;探索委托社区、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协助税源巡查、发放个体定额发票、代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0)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1)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8.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62)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63)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文书送达,自4月1日起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改、责令限期缴纳、简易处罚等文书采用电子文书送达方式,纳税人确认签收后,网上缴纳税款、罚款,实现不见面执法。

(64)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65)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19.优化发票服务。

(66)稳步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引导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大力落实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减少纸质发票。大力宣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推荐纳税人网上查验发票。

(67)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68)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69)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70)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严格履行入户检查程序,无法定职责确需入户核查的不再入户,减少实地核查次数。

(71)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按照“无疑点不入户、疑点解除不入户”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入户执法、现场执法。

(72)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严格控制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

(7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1.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74)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2.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7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76)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77)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的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支持打好脱贫等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总局、省局、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春风行动”宣传力度,将其列为税收宣传月和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站位,提升“春风行动”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的实施和特色活动的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重点突破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二

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能够有效消除20xx年两节期间药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挑选的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为有效消除20xx年两节期间药械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部署,在我县集中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xx年12月22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2日—12月23日),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2月20日),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总结工作经验,回顾主要成效。

二、任务分工。

(一)强化药品生产监管。提升源头管理,在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药品的行为。(县局药械股配合市局药化生产科)。

(二)严格药品流通安全整治。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保障,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局药械监管股配合市局要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的重点检查;同时,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开展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情况的重点检查。(县局药械股和市场监管所按分工负责)。

(三)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整治。要重点加强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检查,同时,按照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要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节假日期间需求旺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药械股负责)

(四)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要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稽查大队负责)。

(五)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县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xx县“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县局办公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抓好“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建立健全运转高效、执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组织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做到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形成各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共同治理的局面,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克服困难,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统筹协调,加强协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四)明确信息,准确报送。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和相关股室按照要求将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打击药械违法行为治理、药械风险监测的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于每周四下班前报送至县局药械股。其中,20xx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和20xx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开展两次“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每日下午15:00前报送相关报表。20xx年1月2日、20xx年1月28日报阶段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5日前报20xx年“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工作总结。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x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市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xx年12月20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8日—12月21日)。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2日—20xx年2月20日)。其中:20xx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和20xx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开展两次“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药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流弊。在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强化源头管理。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强化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节假日期间需求旺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测(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局)。

(二)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执法“钢刀利刃”作用,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要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局)。

(三)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各县局,市局风险应急科)。

(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要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适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局风险应急科,政策法规科,各县、区、园区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市机关各科室,各中心、支队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又要按照原定职责,全力抓好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市局决定成立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抓好春风行动组织领导,各基层局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贯彻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要统筹协调,加强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区域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共同治理,做好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通,坚决杜绝“有案不办、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基层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克服机构改革影响,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加大调研指导,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各基层局建立“春风行动”协调办公室,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要不断健全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五11: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下午16: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报送途径:

1.各县、区、园区局要按照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对口科室和执法支队,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市局相关科室和执法支队对各地报送材料把关后,报办公室汇总。

市局办公室联系人:。

各镇、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扶贫办、xx市总工会、xx市妇联定于20xx年2月20日至3月30日在全市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集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二、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0日至3月30日。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岑溪市扶贫办、岑溪市总工会和岑溪市妇联将于20xx年2月24日在市人民广场举行20xx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各镇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本地的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三)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

(四)使农村劳动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形式招聘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结合当地实际,创新现场招聘模式,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招聘活动,增强活动实效。现场活动要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保政策、扶贫政策、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大力发展线上服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推送、远程招聘等途径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有效对接。

(二)引导返乡创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特别是集中宣传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政策文件,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广大农民工创业热情。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影响返乡创业的融资、用地、服务、用人、风险防范等问题,提高政策落实便捷度,掀起返乡创业新浪潮。

(三)开展技能培训。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确保参加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

(四)聚焦就业扶贫。各镇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各镇各村,在春风行动活动期间要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招聘活动,组织更多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协调开展市内劳务协作,引导贫困劳动力在当地和市内就业。依托对口支援机制,推进东西劳务协作,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五)加强权益维护。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其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认真贯彻落实,设专人负责并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加强沟通联系。各镇要大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要求参与本次活动农村劳动力人员不少于15人,活动结束后由联系负责人及时做好总结、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积极开展调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在春风行动期间,要广泛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全面摸清情况,充分把握发展趋势,积极分析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和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颁布十周年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信息,及时发布活动安排。春风行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要在本地媒体予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统计总结。各镇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做好活动情况的统计和汇总工作,于xx年3月20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三

1.各社区就业专干开展"上家门、进企业"活动,走访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和有招聘需求的'重点企业,了解求职人员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将情况进行登记。

2.开展"就业服务进工地"活动,走访在各类建筑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为他们办理《进城人员就业证》,及时掌握辖区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等情况,为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打好基础。同时,针对求职人员的不同情况,讲解援助政策、方式等,使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内容。

3.开展"特殊群体援助"走访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军人、农村户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特殊人员家中及时收集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就业服务需求等信息,并建立台账,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居家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实施“零盲点全覆盖”深入辖区住户和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并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社区就业站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辖区企业和辖区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1.免费为辖区各类求职者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并及时宣传就业政策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2.全力打造城关区农民巷食品一条街,为辖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岗前技能培训。

3.继续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1.开展"劳动就业维权"活动。通过各种方式,让辖区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保障法律基本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帮助辖区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

2.充分发挥社区就业专干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优势,协助区劳动监察中队,为辖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和检查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

街道劳动保障所、各社区就业站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良好成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统计,汇总有关数据。3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街道劳动保障所。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四

工作目标:强化基本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企业用工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检验就业春风行动实效,巩固工作成果。

1.提供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指导企业将招聘岗位录用结果及时向求职者反馈,对重点企业招用人员到岗情况逐户进行回访,做好原因调查与分析。对仍亟需招聘人员的企业,帮助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合理确定招聘条件,提高招聘针对性和成功率。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做好岗位与人力资源的匹配服务。

2.及时督查跟踪问效。对照活动准备阶段开展的两项重点调查情况,对企业用工和重点求职人群就业状况进行“回头看”,检验活动成效。对企业反映的各类用工问题,通过回访企业,切实摸清原因,采取个性化服务措施,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五

各县(市)区根据“春风行动”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xx乡镇春风行动。

三篇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昌平东小口镇社保所在党的精神鼓舞下,在区人力社保局的精心指导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工作,积极有序推进职业介绍工作的进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就“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汇报如下:

一、企业招聘会场情况。

根据昌平区职介开展“春风行动”的文件精神,为真正发挥社保所职业介绍职能作用,为满足用工单位和求职者需求,东小口镇社保所定于3月18日上午9时至11时,在东小口镇社保所四层(天通西苑一区北门西侧)举办春风行动专场招聘洽谈暨政策咨询大型宣传活动·东小口专场招聘会。服务对象包括来京务工人员;本市有转移就业或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拆迁地区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各类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重点是辖区内的“用工规范诚信企业”。

上午九点,招聘会现场人潮涌动,不少得知消息的中年,青年都前来寻找心意的岗位。也有不少父母替子女咨询相关事宜。“孩子在那看呢,我也看看别的怎么样?”家住天通苑的张阿姨拿着孩子的。

简历。

在招聘会现场踱着步。据了解,阿姨的孩子有两个求职意向,1个是中宇汽车的客户关怀员1职,薪资待遇2500元;另一个是润丰物业的人事专员1职,薪资待遇2500元。这两个都投了简历,并咨询相关就业条件和福利待遇。“我觉得挺好的,这两家福利待遇和薪金都不错,离家也比较近。”张阿姨笑着说,我说了也不算,还要看孩子的意思。现场不少招聘者在心仪的岗位前写着招聘信息。

招聘会既有东小口本地企业也有来自朝阳区、西城区和昌平城区的企业共20家。包括明珠百货、拉斐特城堡酒店、中宇汽车、翠微大厦、暖立得、东方慧博、润丰物业、希杰多乐之日,雅可乳特等。

二、功能区服务很贴心。

“今天来的匆忙没准备简历,让我没想到现场就能提供简历。”魏窑村的张先生说,一早他的父亲告诉他这里有招聘会,来的匆忙没有准备简历,让他一时不知所措。当得知招聘会设有职业指导区后,张先生便制作了一份简历。“真挺人性化的,让我受宠若惊。”张先生的求职意向是司机,虽然司机招的不多,还要求驾龄等条件,招聘不理。,但张先生仍旧感觉此次招聘会非常人性化,以后举办还会来。

招聘会期间,对外来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匹配推荐等服务。招聘会设有政策咨询区和职业指导区,各个区域的设置给求职者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三、基层岗位缺口大。

“过完春节就忙着招聘,到现在都招不上人来。”一家餐饮企业的招聘人员介绍说,餐饮类的服务员始终都不好招。“现在人们选择岗位更看中工作性质,一不能太累,二不能太晚,三要有双休日。“我们是个服务企业,越到节假日、周末越忙,肯定达不到他们的要求。”这位单位的招聘人员诉说着。除此之外,像森林公园却吸引大批人员驻足咨询。“五险一金,福利待遇还不错,司机一职要求90后,年轻的小伙子,对于年轻人来说,门槛算比较低。”森林公园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根据统计,此次招聘会上企业提供管理岗、收银员、维修工、电梯工、电工、前台、防损员、保安、大车司机、导购、餐厅服务员等岗位46个,岗位空缺367个,90%都是基层岗位,这个东小口镇的农民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比较大的选择空间。此次参会到场近150人,前来面试登记的求职者有87人,初步达成意向46人。现场发放北京市求职地图、北京市人才市场报、职来职往专刊等宣传册210份。当场政策咨询解答近60人次。

为积极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党团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锻炼和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将爱祖国爱人民精神具体化,发扬干部职工的爱心以及为社会做贡献的精神,我乡积极开展了以“情暖灾区,共建家园”为主题的爱心捐资互助活动。现将活动开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爱心捐资互助活动受到了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乡工会为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党委、政府牵头制定了捐资互助目标,明确了责任,要求机关每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为加强对互帮互助活动的领导,我乡成立开展乡镇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共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向林东任组长,乡长袁刚任副组长,副乡长眭跃荣、郭晓丽、杨俊、曹均凯及各办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于12月22日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号召全体党团员通过互帮互助捐资共建活动,积极奉献爱心,倡导友爱互助文明和谐新风尚。

二、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广泛开展捐资互助送温暖活动。

我乡的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为积极响应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利用有限电视、乡村广播、张贴标语、墙报等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同时领导小组走村入户进社区入企业,大力倡导“捐一日收入,献一份爱心”。每到一处,大家热情很高,都踊跃参与社会捐赠。截止12月30日,我乡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410元。

三、深入企事业单位,面对职工,增强送温暖活动的社会效果。

乡党委和政府领导在工会领导陪同下于20xx年1月6日带着水果等生活用品慰问贫困职工。党委书记向林东要求我乡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为我乡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贫困职工,以实际行动为贫困职工排忧解难,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通过这次活动,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同时也感受富民强乡的责任。看到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价值地位,看到了群众对党的期盼。大家认为,作为一名机关党员干部,就是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要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工作,作出贡献。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共同理想、凝聚精神力量、建设道德风尚,根据《关于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践行核心价值观”海安县志愿服务进社区集中行动的通知》(县文明办〔20xx〕5号)精神,海安国税六分局按照县局要求,深入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活动安排。

分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葛乃毅分局长亲自担任,成员副分局长和各股股长,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同时,成立了“海安国税志愿者”服务队。

二、丰富内涵、突出主题。

分局注重丰富活动内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便民服务。

一是宣传解读税法。志愿者们利用节假日为纳税人宣传税法知识,告知纳税人税收咨询和救济途径96888745,特别是耐心讲解小微企业优惠、营改增政策,向纳税人介绍免填单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各类便民措施。

二是积极推广自助办税。志愿者们向纳税人介绍自助办税的便利性,免费发放的门禁识别卡和自助办税系统操作指南,逐一演示操作步骤,引导纳税人从选择窗口办税向网上办税、自助柜员机办税转变。志愿者们自行成立维护小组,轮流值班,确保自助办税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

三是引导无纸化办公。自助区增设外网电脑,现场教学,积极引导和鼓励纳税人使用网上申请功能,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含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和个体建账户使用网上办税系统发票代开申请功能,尽可能减少纳税人在窗口的停留时间,切实提高办税效率。

四是落实便民服务制度。对纳税人申请的事宜,急纳税人所急,根据需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延时服务;工作日下班时间纳税人仍未办完有关涉税事宜的,工作人员必须为其办理完毕后方能下班,不以任何理由催促纳税人离开,更不拒绝为纳税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另外,根据纳税人的规模、特点、不同需求和特殊情况,实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等,完善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等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措施,急事即办,特事特办,以实际行动让纳税人感受到便民办税的温暖。

三、积极总结、巩固成效。

本次活动的深入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分局将借此机会,制定“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长期规划,确保“学习雷锋好榜样、践行核心价值观”海安县志愿服务进社区集中行动常态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国税六分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途径,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高效、文明的纳税服务。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六

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能够促进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挑选的20xx春风行动。

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建设和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肥东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暨“20xx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今冬明春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暨“20xx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药械监管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的联络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行动时间。

xx年12月至20xx年4月冬春时节。

三、行动目的。

充分利用冬春时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群众探亲团聚、农民农闲之时,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以凝聚乡情、亲情、感情的方式开展普遍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农村地区识毒拒毒防线。紧紧抓住岁末年初人员高度聚集、流动频繁的有利契机,集中组织开展社会面禁毒宣传活动,为20xx年全年禁毒工作开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农村地区的禁毒宣传。

要抓住农村地区的传统庙会、集市等时机,采取在药品经营企业led屏幕上滚动宣传禁毒知识,重点深入到人口相对集中的乡村集镇、农贸市场等,集中部署农村地区的禁毒宣传活动,采用散发“药物滥用监测小常识”宣传彩页等形式,集中开展返乡农民的禁毒宣传,以警醒提示和普法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好返乡过节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二)突出青少年群体的毒品预防教育。

“6·27”工程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机关相关科室、各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充分认识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精心组织,把此次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树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一盘棋思想,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符合实际,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xx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市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自20xx年12月18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8日—12月21日)。广泛宣传发动,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2日—20xx年2月20日)。其中:20xx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和20xx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开展两次“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2月21日—2月28日)。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格药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滋补药、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等为重点产品,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流弊。在生产环节,结合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强化源头管理。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合法性,票账货款一致性,疫苗等冷链药品储运管理等情况;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是否存在非法回收药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强化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对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节假日期间需求旺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监测(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区局)。

(二)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执法“钢刀利刃”作用,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要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稽查支队,各县区局)。

(三)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责任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县局,市局风险应急科)。

(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要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适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人教科,各县区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支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既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又要按照原定职责,全力抓好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市局决定成立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抓好春风行动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贯彻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要统筹协调,加强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强区域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共同治理,做好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通,坚决杜绝“有案不办、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克服机构改革影响,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市局将加大调研指导,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对有案不办、违规销案、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各县区局应建立“春风行动”协调办公室,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要不断健全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系统,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专项行动期间,每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上午12: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工作总结。

报送途径:

1.各县、区局要按照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局办公室,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办公室。

市局药化流通监督管科联系人:缪志敏,电话:,。

邮箱:

2.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支队要及时从药化流通监管科获取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省局对口处室,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上报材料需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

3.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支队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五中午12:00前报送相关报表及典型案例;“集中”行动期间,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报表,并于20xx年12月29日、20xx年1月25日报“统一攻坚行动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违法典型案例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20xx年3月1日前报20xx“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省局相关处室联系人:

为有效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段食品药品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食安江淮、共护安康”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按照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重点品种全覆盖,深入排查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百姓消费信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炒货、饮料、茶叶、调味品、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集聚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院食堂、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说明书。

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两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宣传推广,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四)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严查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或处理食品行为,严查使用不合格食品原辅料行为,严查使用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问题。对没有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得购进和销售,严防由于误食误用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节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票索证、购进查验、消毒保洁、留样管理、健康检查等相关要求,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强药品批发、零售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加大对滋补类中药饮片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饮片品种生产情况开展巡查,强化源头管理,重点检查原药材的购进质量。强化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医疗器械市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七)开展食品药品网剑1号行动。对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全面监测和排查,对在平台上外卖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利用政企协作平台,深挖平台推送的春节市场消费量大、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药品线索,发现一批案源,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关闭一些非法网站,向社会发布一次节前网络消费警示。

(八)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要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本地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区域性或行业性易发多发的问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疏忽麻痹的问题,结合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的工作任务,确定本地区隐患排查的重点品种、区域、场所和监管对象。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拿出解决对策办法,逐项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进行科学处置。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到位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控制风险,制定应对预案,限期完成整改;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隐患顽疾要开展专项专企治理,跟踪复查,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标签标识虚假夸大、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大科普引导。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举全局之力,上下戮力同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本地行动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建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上下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支持和地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支持。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及监督检查情况。各地要加强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推进,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20xx“食药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各地要与新闻媒体紧密协作、同频互振,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各地信息的收集审核工作。行动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一各相关处室向办公室报送一周工作信息。省局将每两周向全系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适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于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重要信息,各地要随时上报。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征管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烟台市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总局20xx年“春风行动”“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推出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

(1)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xx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

(3)整合优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

(4)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

(5)强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6)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云办税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7)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

(8)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

(9)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

(10)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云办税平台,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

(12)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

(1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

(14)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

(15)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

(16)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

(1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

(1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

(1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

(2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21)探索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

(2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

(2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

(2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

(2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26)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

(2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

(2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

(2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的税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

(3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3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

(32)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3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

(34)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一、二类出口退税企业实行24小时退税,其他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5)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36)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

(37)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

(38)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

(39)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

(40)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

(4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

(4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

(43)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4)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税务和银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

(45)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

(46)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

(47)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

(48)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49)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

(5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

(5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

(52)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

(5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

(54)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

(5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5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5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5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59)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

(60)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

(6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62)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6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

(6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65)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

(66)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6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8)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

(69)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

(70)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71)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

(72)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

(73)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74)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

(75)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

(7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77)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

(78)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79)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

(8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充分发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作用,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市局纳税服务科和各县(市、区)纳税服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面负责任务细化分工、督导落实和绩效考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春风行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办公室,由分管纳税服务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纳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局其他部门各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一是制定方案。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在年初制定便民“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汇报党委,为确保便民春风举措落地落实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制度。将总局下发的行动举措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任务安排表,每项举措责任到科室;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每项举措抓实抓细;结合实际情况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举措。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通过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宣传政策、解读操作、回应关切,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对内利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税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四是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检查、市县两级开展座谈等方式,结合任务推进工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五是在第四季度以报告或白皮书的形式汇总展示工作成果。

局内各单位:一是执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领任务分工;针对各自任务制定工单,实行工单管理,责任到人,明确时限,逐步推进,按期将工单任务推进佐证报送市局营商办;除了落实总局、省局“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外,结合实际推出具有当地特色的举措形成方案。二是将“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跟踪落实进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局的督导力度,开展自查整改、巡视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

各县(市、区)局:一是制定本级的“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二是建立本级任务推进工单制度,工单内容应包括具体任务目标、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进度、任务推进相关资料留存。三是建立基层宣传推广制度,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推广具体措施;四是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并保留相关记录。五是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实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成效数据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党建引领。各县(市、区)局党委和市局各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强化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深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的聚力推进,扩大号召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总局先期下发的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作为烟台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一批工单任务,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牵头,建立“春风行动”任务推进工单台账,工单台账内容包括牵头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预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每月进度,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建立“任务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每项工作市局、县局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熟练掌握各细项工作内容,将工作逐一分解,量化细化,确保“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局纳税服务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市局各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春风行动”联络员,负责统筹跟进“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细化和创新情况。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联络员例会,通报上级最新要求,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有效经验做法,研究工作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及时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纳税人缴税人意见建议及办理反馈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反馈。

(四)建立简报定期报送制度。各级联络员应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措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效果数据、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结合,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公众号、鲁税通、直播等多元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春风行动”举措,提高社会知晓度。依托烟台税务“全媒体中心”,实现税收工作宣传的多渠道一链发布,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根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对全市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制作宣传动漫,并将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向国家、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对接刊登播发;各县(市、区)局应并深化运用税收顾问专家制度,扩大“一户一策”适用范围,不断探索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新渠道,利用会议、直播、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解读介绍惠企利民的税收新政策、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

(六)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分行业有针对性的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主动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完善“春风行动”方案,原则上县(市、区)局按月召开一次座谈,市局按季度召开一次座谈,召开情况及问题反馈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告。

(七)强化督导检查。市局“春风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关注“春风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落实开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同时加强督导力度,定期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巡视巡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并适时地通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总结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八)认真总结提炼。各项举措落地后,及时总结提炼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突破性进展、创新做法、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逐条核验“春风行动”具体落地情况。市局各单位着重检验工作部署、政策落实和反馈台账情况,各县(市、区)局着重检验落实各项工单任务、政策落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情况。以总结提炼工作为抓手,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留痕,将“春风行动”80条措施落地落实情况,汇编成图文并茂的白皮书,夯实工作基础,直观展现烟台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作出的积极努力。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八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2020就业春风行动”工作,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提前谋划,抓紧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高密度、高频度地开展宣传,把活动信息、活动内容、日程安排广泛宣传出去,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加强协作。要密切对接经信、经开区、民政、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职业学校,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女性求职者、退役士兵、残疾人,以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加招聘会,开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岗位对接活动。要鼓励社会信誉好,有一定影响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招聘网站积极参与活动,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

(四)突出实效,抓好落实。要明确部门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创新服务模式,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每一项措施,细化每一项责任,善始善终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奋力推进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及时上报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各乡镇、社区要认真统计辖区农村劳动资源信息,动态掌握年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及年后外出情况,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亮点措施、总结分析,及时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九

跟随春风行动启动的脚步,延吉市建工街道延春社区围绕着“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主题也拉开了20xx年春风行动的序幕。

延春社区本着就业有帮扶、创业有支持、用工有保证、培训有门路、留岗有关怀等5项目标,针对因疫情滞留延吉的务工人员、本地居住的农民工以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一是网格员带着春风卡、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册、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单等走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一边发放讲解就业政策,一边为有就业意向人员收集空岗信息。二是网格员入户走进居民家中开展就业政策宣传,通过居民群众向亲戚朋友进行再宣传。

春风行动启动以来,延春社区入户已发放各类就业宣传品600余份,同时也动员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踊跃到社区报名,以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十

江苏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关于实施春风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该市根据实际,全面实施春风行动,切实改善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协调转移,不断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

此次活动主题为进城求职,帮您解难,活动时间到第一季度,重点服务对象为: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零转移农户家庭。

5、建立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机制。主要公布全市各镇、区劳动监察投诉电话,接受进城务工人员的投诉,配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大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坑骗农民工的非法中介机构,重点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十一

20xx年元月开始,共安排100天。

各类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县内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的各类有招聘需求用人单位。

成立“20xx就业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青团、妇联、民政、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参加。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活动宣传和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单位分别组织不同求职人群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积极与招聘单位进行对接,确保招聘活动取得实效。

“20xx就业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春节前为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

二是春节正月为集中开展阶段,

三是20xx年3月中旬开始为跟踪服务阶段。

(一)春节前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元月到2月上旬。

1.开展重点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摸底。由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县内重点企业,当前生产用工亟需岗位工种、技能要求、工资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当前及春节后用工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2.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各乡镇要按照“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功能模式,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信息库,为开展就业春风行动各项活动提供数据支持。

3.集中发布招聘日程安排、企业用工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微信、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宣传,提前做好信息发布、活动宣传工作。

二是在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就业网等相关网站、微生活等平台发布举办“20xx春风就业行动”各项活动信息、活动内容。

三是多渠道发放《致返乡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春风行动各项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人社民生工程等。

四是在车站、闹市区、乡镇集市等人群流量大的区域悬挂标语横幅,引导城乡劳动者在本地就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在全社会营造出20xx就业春风行动的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将活动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布置到基层就业平台,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信息及时传递到农户。

(二)春节前后集中开展阶段。2月12日(大年初五)到3月8日(正月三十)。

1.举办重点企业用工招聘会。2月4日(腊月廿六),在县城街心公园举办,同时为正月初五大型招聘会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并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2.举办“20xx就业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2月12日(正月初五),在县人社局大楼门前广场举行“20xx就业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同时为各类城乡求职人员进行免费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

3.组织参加全市大型招聘会。根据市统一安排,组织我县10家企业参加2月21日(正月十四)在市体育馆举办的全市“20xx就业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

4.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重点企业、规模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落实就业服务“大篷车”到乡镇巡回招聘活动。

(三)跟踪服务阶段。3月中旬到4月上旬。

1.开展重点企业录用人员到岗跟踪服务。对重点企业招用人员到岗情况逐户进行回访,做好原因调查与分析。对仍亟需招聘人员的企业,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做好岗位与人力资源的匹配服务。

2.扎实推进实名制就业工作开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已招用到岗人员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做细做实就业实名制各项基础工作。

3.加强城乡劳动力资源基础信息更新和动态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摸清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就业去向、从事工种等基础信息,并在4月底前通过“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人员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就业春风行动”工作,深刻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抓紧部署。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活动信息、活动内容、日程安排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的氛围。

(三)突出实效,抓好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创新服务模式,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奋力推进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各乡镇要动态掌握年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年后招用员工到岗等情况及时报县人社局。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十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目标,更好服务20xx年春节前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xx年2月上旬至3月底,在全县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新服务理念起航就业梦想。

20xx年2月上旬至3月底。20xx年2月28日(正月初十)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举行“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同时每月8日、18日、28日举行定期招聘活动。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三)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各镇(办)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得到免费技能培训;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常住城镇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使返乡农民工得到就业和创业服务,做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一)开展“走千户访万家”调查摸底,延伸服务触角,力求精准发力。

一是摸清底数实情,掌握劳动力需求。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作用,深入本地农村和社区家庭,摸清辖区内已转移、待转移和返乡农村劳动力等基本情况,对实现就业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及时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以便于按照不同人群的就业服务需求,分类施策。二是搜集发布岗位信息,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与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搜集岗位招聘信息并免费向社会发布,积极开展用工推荐。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进行就业形势宣讲,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观念;对招工不足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相关服务,帮助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和岗位培训计划。

(二)举办“送政策释民惑”宣传活动,提高普及知晓率,力促政策落实。

一是集中开展政策宣传。要结合工作对象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劳动者广泛宣传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引导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要在各级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镇集会、建设工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播放《农民工政策宣传光盘》,要主动联系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春风行动”活动安排信息,开办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先进典型事例和活动进展情况,扩大“春风行动”的影响和效果。要结合求职招聘信息的集中采集活动,通过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在农村和社区设立现场咨询点以及进企业、入农户等方式,向群众免费发放“春风卡”和《就业服务一本通》等公共就业服务手册,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够获得免费的政策服务。二是着力做好政策落实。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梯度转移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组织“迎春风送岗位”招聘洽谈会,搭建供需平台,实现人岗对接。

继续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服务。一是举办专场招聘会。各镇办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业等行业专场招聘会,增强供需匹配度;对用工规范、招工需求量大的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推荐,并优先提供专场招聘服务,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各镇办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二是信息发布多元化。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加迅速便捷的就业信息和政策、法律等服务。三是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做好跨区域劳务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跨区域劳务招聘会的方式,促进输出地、输入地之间的劳务合作和供需对接。

(四)开展“培训送企惠民”专项行动,提高技能水平,破解用工矛盾。

一是利用返乡农民工春节前后的闲暇时间,根据农村劳动者实际情况,结合社会需求,组织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通过公布一批市场需要的培训项目和培训信息,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切实帮助农村劳动者学到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与创业能力。二是针对企业岗位需求,帮助企业合理制定用工计划、岗位培训计划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协助开展匹配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

(五)开展“筑巢引凤促创业”专项活动,创新孵化机制,发挥倍增效应。

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的引领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政策支持。要建立完善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强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指导和分类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集中招聘、代管档案、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要切实发挥创业导师库和创业项目库作用,畅通创业导师服务,定期举办创业项目推介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创业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等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加大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结合创业大赛的后续宣传,宣传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法规、创业典型和创业创新事迹,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以创业实现就业。

(六)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

“春风行动”期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优化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环境。要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推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和落实。要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营造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环境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服务下沉。

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高度重视20xx年“春风行动”的活动工作,把活动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有效手段,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和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活动中,要树立“重心下移、服务下沉”的工作理念,让基层平台发挥更大作用,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全面推进,提升服务水平。

“春风行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各镇办要把活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落实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政策,重点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者、转移困难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统计总结。

各镇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联系,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并确保时效性、准确性。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十三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邢台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行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清河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春风行动”将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咨询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咨询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修订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发票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发票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投诉处理,制定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投诉渠道,试行投诉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办理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落实有关激励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优惠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十四

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20xx年1月底至3月。

(一)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会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工会、妇联共同组织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活动。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一)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各县区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确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利用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空岗信息共享体系,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并及时将空岗信息录入到劳动99三版中。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让农村劳动者全面熟悉了解就业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

(二)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专场招聘会55场。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特别要加强与贫困村第一书记沟通联系,在贫困村或贫困村较为集中的地方至少开展1-2场招聘会,帮助有转移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招聘会期间,凡是我市四个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用人需求,要优先安排对接,加强跟踪服务。探索新型公共招聘服务模式。按照人社部互联网+人社战略部署,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的立体招聘平台,打造就业无形市场,推广网络职业介绍、就业数字化云平台、劳师傅劳务资源云平台等模式,促进人岗高效匹配,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就业服务。

(三)加强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发〔20xx〕8号)精神,健全市抓推进、县区抓落实、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建立一对一跟踪服务。综合运用转移就业、搭建就业扶贫车间、设立免费培训清单、发放创业扶贫贷款等手段,帮助实现就业创业脱贫。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联系,积极开展就业扶贫跨区域劳务合作。

(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认真落实《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xx〕38号)要求,统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充分利用节后农村劳动者集中求职这一有利时机,组织市定点培训机构集中为农村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送培训、送服务,让农村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政策支持,并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鼓励农村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活动期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推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我市就业环境。

(六)开展农民工恳谈日活动。进一步畅通政府与农民工之间的沟通渠道,增强农民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区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恳谈会,至少邀请2位以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参加。通过与农民工、社会各界开展面对面的交流恳谈,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关爱,促进社会公平。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活动作为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做到满意服务、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把活动开展提高到更高水平,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支持。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要立足新形势、新起点,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加强与扶贫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工会、妇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关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中制定的各项就业政策和配套措施,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宣传内容积极向上。要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放置春风卡、就业创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劳动维权和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采取设立农民工咨询窗口、发放宣传材料、发布专项就业信息等形式,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维权等信息资料和现场咨询服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进城务工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制定预案,确保安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树立安全意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公共场所和大型招聘会的安全工作及时制定预案,落实人员责任,确保春风行动招聘会安全顺利,万无一失。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区要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认真对活动进行梳理、总结,要求总结有特色、亮点和成效,能够体现本地特点,于3月15日前,上报本部门春风行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4、5)。活动期间,市里将不定期对全市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专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案例15篇)篇十五

为了更好地为农民工以及城乡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区就业局在继续开展"冬季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以"城乡就业,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春风行动活动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利用《甘肃日报》、《日报》、《晚报》、《晨报》、《西部商报》、《鑫报》、移动12580信息平台、公交移动等新闻媒体和就业网、《人力资源周刊》、led大屏、社区就业橱窗信息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春风行动"活动,并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点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用工信息,帮助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正规职介机构登记求职,并深入青白石、皋兰山、雁滩等农民工集中地进行政策宣传,提供信息服务,为省内外的用工企业及农民工等各类失业人员提供用工求职信息,《人力资源周刊》处专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春风行动"氛围。

加大用工信息搜集发布力度,提供省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并定期组织专场用工洽谈会。

一是从2月27日开始,每周六上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室内用工招聘会;

三是其它各街道在3月5日前在本辖区组织召开一次招聘会;

四是于3月6日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春风行动"暨"迎三八"综合招聘会。各社区就业站做好宣传、组织人员参加。要结合实施"零盲点全覆盖"工程,各社区就业站工作人员要逐户深入辖区住户和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提供服务,要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投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企业和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针对春节后求职高峰,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专业,增设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培训科目,新开设机电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商贸服务类、物流服务类、生活服务类等工种。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联合东方学院、陇原技校、金岛汽车学校、保安学校等培训基地,为想学一技之长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电工、焊工、烹饪、美容美发、汽车驾驶、电脑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

搜集整理创业项目,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要求局属各部门、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成效。并于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统计,汇总数据。5月10日前局属各部门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区劳务办;同期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先报区就业局社区就业办公室,由社区就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12日报区劳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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