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县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优质5篇)

时间:2024-09-24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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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篇一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责任人:武大)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责任人:张飞)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责任人:武松)

(4)学校领导在向梁山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责任人:张飞)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责任人:武大)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责任人:武松)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责任人:武大)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县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前线之火部工作规范》、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紧紧围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林业发展基本思路,及建设“万亩油茶、万亩果业基地”的总目标,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强值班。

防火办设于林业站,电话号码为xx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县、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岳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令》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利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制订好的村规民约,提倡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特别是春节、清明期间禁止携炮上山从事祭祀活动,进一步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办理许可证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五包、五清”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记录,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护林员及村与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山炼山;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要落实好火灾现场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1、坚持“三不打、三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严禁派无组织的村级扑火队伍上山参与森林火灾的扑灭工作。“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各村应储备风力灭火机、拖把、砍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县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见行”,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金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防字当先”、“扑火安全年”两大宣传主题,围绕以人为本,实现安全扑救,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坚决杜绝群体性扑火伤亡。突出“六大”宣传工程,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渠道,精心部署、创新形式、齐抓共管,继续巩固已形成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格局,强化宣传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和拓宽宣传面,对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知识、先进典型和火灾警示案例等进行全面宣传,以提高宣传效果,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防字当先”、“扑火安全年”宣传活动,为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常管理与巡护,通过发宣传单、书写标语、随身“小蜜蜂”等方式创新“人防”宣传手段;其次,充分利用和发挥视频火情监控、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等先进科技设备进行“技防”宣传;第三是加强各村(居)委会设置的检查站、巡护点、瞭望台等“物防”宣传保障,充分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扎实深入,确保宣传工作无盲区。二是广泛宣传依法治火,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森林防火法规,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林权所有者及经营组织和个人、社会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突出违规用火的处罚规定,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规范“六大”宣传工程,营造宣传浓厚氛围。以“责任书入户、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草原火险五彩旗”等“六大”宣传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活动;在重要时段用信息平台向群众(手机用户)发送森林草原防火公益短信;中小学开展“五个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片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在高火险区、城镇面山林区要道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插挂森林草原火险五彩旗,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提高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全民行动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村(居)委会现有广播,合理安排宣传计划,对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知识、先进典型和火灾警示案例等进行全面宣传,真正让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见行”。

(二)突出“扑火安全年”宣传。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重要时段、重点人群“五个重点”进行重点宣传。一是要深入林区、牧区及其周边村组、居民点、坟场等重点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宣传。二是要深入林区在建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对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宣传,始终把安全挺在前面,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三是要在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等传统节日和“两会”重大活动前夕,以及12月宣传月、3月和4月防火宣传周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意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等宣传到组、到户、到人,确保重点时段平安,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杜绝违规用火,切实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四是要对林区群众、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及监管。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宣传。各村(居)委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一是森林防火期内,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二是森林防火期内,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三是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四是森林防火期内,痴、呆、聋、哑、精神病等防火特殊人群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五是森林防火期内,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通过村组广播、宣传单等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做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高潮;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突出重点难点,切实做好宣传。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村(居)委会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村(居)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此《方案》制定出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并在工作中予以实施。

县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篇四

为扎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晋中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森防指办发〔2022〕13号)和《灵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灵安发〔2022〕3号)工作安排,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和“理直气壮、如履薄冰、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对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台账管理、责任到人”的治理体系;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谨守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压实责任,凝聚合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防办牵头抓总责任,林草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紧密配合,凝聚林草防火管控合力。

(二)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根据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火情、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针对性采取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直面问题,求真务实。直面问题隐患,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严格落实省人大“禁火决定”及市政府“双火八条”等法规政策,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建立健全规范标准,为治火、管火提供制度保障。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县防火办负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通报等工作,主任由郑金龙担任,成员郑树旺、武俊丹。

即日起至12月底。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林场、景区和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设施、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及农林交错区、二坡地、小块地、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沿线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一是违规农事用火。在林区及林缘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二是违规祭祀用火。在林区及林缘焚烧纸质或者塑料祭品、焚香点烟、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等祭祀殡葬用火行为。三是违规生产用火。在林区及林缘明火做饭取暖、焚烧垃圾杂草以及野外焊接等明火作业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四是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草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五是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行为;严处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一)思想高度重视。县、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高位,主要领导要专题部署,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林草火情火灾发生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把握特点规律,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项行动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履职尽责,协同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防火意识;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加强已建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火源管理,配备防火设施,落实防火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广秸秆全量综合利用技术,实行秋耕秋清,当年完成农田剩余物处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林区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加强游客森林草原防火教育;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对火险气象等级高的区域进行有效预警,扎实做好有关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基础工作。公安部门要严格禁烧禁放管理,协同林业部门依法查处野外用火行为;能源部门要加强林地、草地及其边缘电力设施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综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林业部门要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确保治理成效。各单位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依法治火和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高林草火灾预防管理水平。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儆效尤,形成震慑,切实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要深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每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12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年终工作总结及最终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县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篇五

为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有效遏制人为因素森林火灾多发态势,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态势持续稳定向好;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构建“账账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闭环、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守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成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林业站)由熊林丹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

(一)行动方式。以镇人民政府制定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开展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建档

1、开展自查(2022年7月20日前)。各村(社区)责任主体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于7月20日前报镇林业站。

2、专班核查(2022年7月21日至10月31日)。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汇总,完善隐患台账。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以镇应急办为主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立卷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高位主要领导要专题部署,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林草火情火灾发生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把握特点规律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村(社区)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依法治火和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管理水平。

(三)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及时曝光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通过广泛宣传提升经营单位(个人)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要深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

(四)加强信息报送。每月30日将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报镇林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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