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机构编制检查自查报告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一
一、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乡党委政府内设11个办公室:党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扶贫作战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计生办、交管办。下属事业单位8个: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天然林保护站。
人员编制情况。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x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其中: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x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二、事业单位运行规范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的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三、做好实名制管理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我乡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切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五、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机构编制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
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分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积极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检查自查报告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二
我镇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经常自查自纠,遇到不懂处,主动向上衔接,寻求办法。同时督促相关人员积极学习《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合法合规。
1、机关按规定设置机构,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规范;挂牌规范,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严格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开展工作,增加、减少、转移职责落实到位。
3、严格按规定借出借入人员,本单位无“吃空饷”人员,截止xx月份,我单位共借出人员x名,在我镇的督促下,此x人已更新完善借调手续。
1、严格规定执行用编计划,深入推进控编减编工作,按照用编计划新进人员,本单位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未发生过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现象,无超职数配备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象。
2、按《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设置行政事业人员岗位,确保岗位职责明确,无混编使用人员情况。
3、认真督促协助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我镇档案台账。
机构编制检查自查报告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三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1)机关运行情况: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xx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机构编制检查自查报告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四
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乡党委政府内设11个办公室:党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扶贫作战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计生办、交管办。下属事业单位8个: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天然林保护站。
人员编制情况。基本情况:我乡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x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其中:行政编制x人,事业编制x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我乡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切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机构编制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分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积极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检查自查报告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五
1、思想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编委办在第一时间向县编委领导汇报,编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有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筹划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吃透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为贯彻落实xx办〔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县编委领导组织编委成员以及县编委办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并通过会议、研讨等形式保证人人都能吃透文件精神,做到掌握精神不曲解、贯彻精神不截留、执行精神不走样。
3、认真谋划方案,深入开展督查工作。我办围绕文件要求,精心准备,认真谋划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督查工作方案,内容主要体现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方案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组织召开由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或人事科长参加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县编委办还通过审核有关单位上报材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县编委办和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密切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前移管理关口,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1、严格维护机构改革成果。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类机
构改革精神,能够按照经上级批准后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设置,无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政机构或变更规格、名称的情况。全县各机关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按照下发的“三定”规定执行。设置内设机构总体比较规范,尽量体现综合、精干的要求,避免分工过细、设置过多的弊端。尤其在20xx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县没有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
2、机构编制管理把关到位。一是严格控制单位机构增加。
全县设置县委工作部门x个,县委部门管理机构x个,县委管理事业局x个;设置县政府工作部门x个,县政府管理事业局x个。全县共设立事业单位xxx家,其中含科级事业单位xx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xx家(含上级尚未审批事业单位),无违规审批成立机构。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全县共核定行政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全县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三是严格控制领导职数配备。全县党政群机关核定领导职数xx名,实际配备领导干部xx名,实际缺额xx名。我县大多数机关单位实现编制空缺,超编进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1、少数行政机构整合尚未完全到位。按照xx年县政府机构改革精神,我县撤并了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农开局,重新整合组建县农委;撤并了县建设局、城管局、房产管理局、拆迁办,重新整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由于整合单位职能差异较大、传统习惯等原因,这些新组建部门未能真正整合到位,部分被撤并的部门仍然独立运行。
2、部分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明显。如县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建设等部门,由于行政编制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其局机关内部行政机构与下属事业单位混为一体,使很多单位实名管理无法一时落实到位。由于行政人员比例小,事业人员偏多,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实质上承担的是业务科室的工作,履行的是局机关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难以完全到位。同时,由于人、财、物均未真正独立,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一级法人真正的独立开展工作,其自身的服务职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给单位内部管理带来困难,不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超编进人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由于国家政策性人员安置(军转干部或退役士兵士官)、机关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计划经济时代大批量集中进人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县少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员超编现象。
4、部分事业单位定编标准显得相对滞后。相当一部分事业
单位的编制数是单位设立之初核定的,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原有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已不能真实反映他们的实际运行状况,更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服务需要。譬如,县卫生系统直属事业单位的核定编制数多为八十年代依据当时各单位的病床数量和服务项目内容确定的,而目前这些单位的实际拥有病床已远远不止当时核定数量,同时在服务项目和范围上也在不断扩大延伸,从这一角度出发,这些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不利于专技人才的引进,存在管理和服务相对滞后问题。
针对上述我县自查自纠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我们结合上级机
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县情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同时也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供上级有关部门调研决策使用。
1、合理核定行政编制,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上级机构编
制部门要对县级党政群机构的行政编制进行一次合理的再分配。编制工作的目标最终也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也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要求。控制编制数量的机构编制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相联。因此,要在合理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将全县党政群机构编制实名制落实到位。
2、坚持政事分开,着力解决人员混编问题。在实际工作中,
一定要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并明确事业单位职能定位,让事业单位能独立履行其专业技术服务职能。减少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的控制,着力解决机关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着力解决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的问题。
3、严格编制管理,逐步消化超编人员。我们一方面加强机
关事业单位用编管理,严把超编单位人员进口关;另一方面对于机关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占用机关行政编制问题,我县认真制定消化超编人员计划表,采取自然减员、顺向流动等具体措施,力争在一定时期内尽快解决超编问题。
4、注重工作创新,及时调整行业定编标准。结合我县卫生
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省、市有关部门以服务一线为目标,以实际需要为基础,以潜在需求为动力,同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如服务人口总量、医疗机构规模和数量、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定编标准,重新核定基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为医疗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5、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联动管理机制。既
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又要防止条条干预机构编制现象。按照市场经济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打破传统的按行业和条条对应设置机构的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县级政府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逐步解决分工过细、职能分散和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过多过小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因此,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上级有关部门利用批资金、批项目干预下级政府的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检查自查报告机构编制自查报告篇六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xx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4、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