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

时间:2024-03-26 作者:笔舞

部门是组织内部的一级划分,有利于实现工作的分工与专业化管理。部门是企业组织结构中的一个基本单位,负责具体的职能和任务,是实现企业整体目标的重要环节。要有效管理一个部门,需要具备合适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门管理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一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二

1、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化妆品xx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了。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半成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2、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3、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5、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7、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8、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9、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三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 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 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 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 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十一、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十二、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十三、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十四、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十五、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十六、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十七、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十八、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十九、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二十、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二十一、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二十二、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二十三、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二十四、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二十五、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二十六、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二十七、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

二十八、防静电生产工序及场所中,机械传动尽量采用齿轮传动。当采用三角带传动,必须选用防静电三角带;当使用普通三角带传动时,必须采用取提高其表面导电性能的措施。

二十九、q-1级、g-1级场所的管道之间与设备、机组、阀门之间的连接法兰,其接触电阻大于0.03欧姆时,应用金属线跨接。

三十、q-1级、q-2级、g-1级、g-2级场所,在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毫米时,就每隔20米左右用金属绕跨接;金属官衔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毫米时,也应用金属线跨越。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的《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孔德文

副组长:蔡大新

组  员:徐建军、龙方兴、韩显铭、周首平、刘  程、常成林、刘荆郧、张剑桥  

二、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三、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四、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五、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六、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七、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九、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十、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十一、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年级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四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则文章,请阅读下文。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五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三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六

二、自觉遵守厂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三、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四、自觉参加和接受厂内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遵守有关设备检修、保养和操作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六、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七、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

九、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积极参加企业内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

十一、积极向企业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三、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四、严格执行劳保用品、保健品等发放标准,加强防护、防火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五、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等组织。

六、负责新职工入厂后的二级安全教育的考核及全厂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七、建立健全本车间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健全本车间的安全档案和各种台帐。

八、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处理,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一、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七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八

1直接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中心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中心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中心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中心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协助中心主任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

1负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制订、修订中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检测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中心各部门的活动,负责中心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检测必须系好安全带;气候条件不允许决不检测。

3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7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检测;

9维护好检测工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10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九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

3、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对超市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设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

5、组织制定本超市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际演练。

6、发生意外事故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职能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求上报安监局和杨庄乡安监所及杨庄乡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组织安排超市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8、定期聘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的专职人员对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实战技能。

9、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超市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掌握本超市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情况。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利用,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止一切威胁超市安全的危险操作。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超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安全检查,参加季查和相关重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

6、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迅速组织员工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工作,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机关汇报本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接受安全生产机关的指导、监督。

1、落实本超市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市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超市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业整顿。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协助总经理开展本超市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领导安全保卫部开展工作。

3、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生产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组织实施月查、季查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各类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

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组织实施对卖场内的设施、设备及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设施设备维护、隐患整改情况,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1、防火、防盗、防止各类突发事件。

2、保卫超市员工、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理各种治安事件。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卫人员守则,掌握安全生产所属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及操作。

4、安全保卫工作性质特殊,要求保卫人员有高尚的品德素质,严格的组织纪律,文明认真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

(一)为规范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搞好班组平安生产,按照《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平安培训和应急管理(或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班组平安建设―制度建设”对班组平安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班组必需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提升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

(三)班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新工人上岗前必需经过培训,熟知平安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岗,特员必需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机电运送、通风瓦斯、粉尘防治、爆破等符合规程要求。

(五)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的平安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平安警示标志清楚醒目。

(六)作业现场物品用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保证平安出口畅通。

(七)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八)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环境应清洁、卫生。

(九)每月由区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煤矿各业务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举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市汽车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

非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参照执行本管理规范。

第二章 经营条件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加气站,必须依照《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收。

加油加气站的避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五条 加油加气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加油加气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第六条 加油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 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加油加气操作规程、计量操作规程、卸油(气)操作规程。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 加油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加油加气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条 加油加气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 加油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第四章 站内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二条 加油加气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油(气)机;

(二)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四)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三条 加油加气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条 站房内热水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二)锅炉间的门窗不宜直朝向加油机、加气机,卸油点、卸气点及通气管管口、放散管管口。

(三)锅炉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第五章 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加油加气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条 加油机或加气机与站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条 埋地油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气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0 m。

第十八条 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地上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45m,二级站为38m,三级站为33m。

地下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若采用油气双回收系统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相关规定适当减少。

第十九条 加油加气站的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第二十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加气站。

第二十一条 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第二十二条 加油加气站内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第二十三条 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第六章 消防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加油加气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知事故应急预案,知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六条 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六)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七)提倡配备使用新型高效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七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加油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一)站内严禁烟火;

(二)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机动车辆加油(气)时必须熄火;

(四)不准在加油(气)现场使用手机。

第二十九条 加油加气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油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油加气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 加油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第三十一条 加油(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

(二)严禁对无油箱盖的车辆加油;

(三)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油(气);

(五)非加油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油(气)工作。

第三十二条 卸油(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二)卸油(气)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四)卸油(气)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七)非加油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油(气)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加油加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非加油加气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油(气)罐区。

第三十五条 加油加气站内加油(气)车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紧急疏散的条件。

第八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加油加气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第三十七条 加油加气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第三十八条 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加油加气站,是指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指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指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加油加气合建站,指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又可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或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重要公共建筑物,指建筑面积超过15000m2的公共建筑物。

第四十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生产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设备管理的标准和方针。

第二条  贯彻执行有关生产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规程和标准。

第三条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生产设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四条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验收、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要结合各加气站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检修规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打印下发并组织人员学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各站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要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检修要有记录,包括检修关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记录的内容日期、更换零件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整理归档,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以“三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齐;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灰尘、不漏油、不漏气;按量加油、换油、油标清楚、油路畅通;室人室机、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逐项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立即停运,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九条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加气站各班组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自己的工作,杜绝任何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要害部位应建立要害部门档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审核并认可后,方可在要害部门工作。

第二条  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  设备运转、更新、抢修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详细记载建档。

第四条  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要害部位。

第五条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进入要害部位时需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要害部位。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保证加气站安全生产,准确及时完成天然气车辆加气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国际通用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标准。

第二条  遵守执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  建立健全加气站设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按照设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五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验收、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六条  设备运行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和加气站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检修、规程及完好标准,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打印下发并组织学习。

第七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和各项规程学习掌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每年度计划在上年10月31日编制完成,本年度增项计划要在当年一季度前完成计划,完成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  上级批准的各项技改、技革项目,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落实并有计划地管理实施,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条  设备的检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维护保养。由生产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计划落实。大、中、小修项目(250小时、500小时、1200小时、2000小时、4000小时、8000小时、16000小时)应提前制定检修方案,施工部门要根据计划落实实施。

第十一条  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检修工作。生产技术部门专职人员要对加气站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监督、考核、指导,对有违反设备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十二条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由生产部门有计划进行安排;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对整体提高加气站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  各加气站负责人对所管辖、使用设备运行状况应详细了解、掌握。站长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四条  生产部门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检修要有记录,包括检修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检修的内容、日期、更换零部件情况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验收负责人签字(不允许代签),整理归入设备卡片。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掌握设备使用要求的“三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整齐: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齐;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灰尘、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加油,加油工具齐全、油标清楚、油路畅通;排污:按时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内废油,要做到排污干净;安全: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逐项做好运行、加气和交接-班记录,要字迹清楚、记录详细;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和排污;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运,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文明礼貌、服务规范、严守制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  设备的备品、备件购置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当年的使用情况核实后,于年底制订出明年的计划,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由生产部门根据加气站构成和维修工作情况,确定备件范围,制定备件储备定额,并定期核实备件储备,负责备件采购、供应。

第十八条  外购的设备要检验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建帐保管,备件出库要凭领料单(站长以上负责人可申请领料),并做好出库登记工作(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料)。

第十九条  储存的备件要做到“三清”(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两齐”(库容整齐、码放整齐)、“三一致”(帐、卡、物一致)、“四定位”(区、架、层、件号定位)、“五五码放”(一五一十地码放)。

第二十条  设备的报废、调拨由生产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填计划报请审批,任何个人无权处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档案管理,包括建立新购置设备的档案、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收齐存档,对旧设备的各种记录、技术资料、检修记录建立档案。

第二十二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违反规程的行为要逐级处理,对出现设备事故的,根据事故的大小,交由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处理设备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不查清事故发生原因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不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保持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全站职工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本职工作,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二

1、填埋区作业人员应配备必需的劳保用品,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及填埋工艺要求作业。

2、定期检查沼气产生量,若产气量达到可利用的条件时,要及时利用,防止沼气自燃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3、填埋区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习。

5、严禁在填埋区使用明火,严禁吸烟。确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必须向场部提前申请,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测,具备使用明火的条件时方能使用。

6、加强填埋区进场道路的维护,确保道路平整,使垃圾车畅通无阻。

7、进场道路车辆故障而阻止其他车辆进出时,应在故障发生后30分钟内将故障车拖离现场,以免影响其他垃圾车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

8、填埋区推土机在同一地方作业,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9、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填埋区。确因公事需进填埋区,必须报场领导批准后,由专人陪同,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品,才能进入。

10、若遇暴风雨、雪天气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应急抢险队迅速到位,防风、防汛小组当值、当班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好现场督导工作,若遇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在劳动调配时,应当通知办公室,做好新工作的安全教育。

2、在招聘新工人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其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技术水平与工作岗位之间的关系。

3、在改进劳动组织、修订劳动定额时,应当考虑安全要求。

4、在制定技术培训计划时,应当包括安全内容。

5、参加重大事故的分析,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者的善后处理。

6、按规定配备安全人员,必须保持安全人员的稳定性。

7、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料、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用品。

8、有计划地改善和增添必须的生活福利设施。

9、经常分析全场安全情况,提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的意见,组织和推动有关职能科室、部门制订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协同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教育、培训考试和审证等工作。

11、负责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汇报。

12、关心群众生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工劳逸结合的措施。

13、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并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进场教育。

14、严格控制各种设备生产能力,不得超载、超负荷运行。

15、经常注意本场要害部门(药库、乙炔气、氧气、工作间、高低压配电房、地磅房、水泵房等)的安全工作,检查危险品的使用和贮藏,并经常对使用和保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6、经常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和定期检查,遇到特别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决定先行停止生产,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17、负责抓好消防工作,对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定人定期更换好泡沫灭火机内的药粉,对二氧化碳、干粉、干沙按各要害部门的需要分别设置在定点位置,妥善管理,经常检查。

18、负责办理火警事故的分析、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研究。

1、药液配制与喷洒人员要掌握配制药物的作用和毒理,药害性质,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必须的'劳动防护装备。

2、药液配制与喷洒必须注意安全,严禁酒后作业。

3、配制作业时必须面对下风向。

4、配制药物,开启药瓶塑料密封塞必需借用工具,严禁用裸露手指开启。

5、喷洒作业必须“侧向面对下风向,由下风向向上风向进行作业”。

6、喷洒作业必须注意进行方向的地形地物,谨慎细微地安全作业。

7、体弱多病,皮肤病和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皮肤外伤未愈合者不准配制药物和喷洒作业;配药喷药作业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物套是否渗漏,严禁使用渗漏的手套进行作业。

8、日喷药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喷药4次后必须停休1天。

9、作业时间内不准吸烟、饮食;不得用被药液污染的手擦嘴、眼睛和脸;作业结束后脱去防护用品,并漱口、擦洗手、脸和裸露皮肤,每个喷洒周期结束后,工作服、使用过的口罩须经清洗后方能继续使用。

10、药液污染眼睛、皮肤后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或及时请医生处理。

11、作业时如发现头痛、恶心、头昏、呕吐等症状,必须立即离开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裸露皮肤,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12、药机灌装药液时,不得加装过满,以免背负作业时晃动外溢污染衣服、皮肤。

13、作业结束后,清洗器械,不得在天然水域内进行,清洗污水选择安全地点倾倒(严禁倒入下水道或天然水域)和处理。

14、药物空瓶回收统一处理,在回收前将药液倒尽,用清水洗涤,洗液倒入配药桶利用。

15、药物必须由专人保管,并做好用药登记。

16、严禁在炎夏高温的中午进行配药、喷洒作业。

17、配药、喷药人员每年一次体格检查。

1、值班人员负责场内安全、防火、防盗、院内绿化养护等工作。

2、值班人员负责来客、来员接待工作及电话记录。

3、遇有突发事情应及时向场长和处领导报告。

4、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办好交接班手续。

5、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场内(包括用餐),确保场中24小时不断人,如有事必须先请假,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安丘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三

另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一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责任制亦称“生产岗位责任制”。是明确规定各种生产岗位和工作岗位的职能和责任,并严格付诸实施的一种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能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能使较大范围的干部群众吸取事故的教训;有利于挽回事故的影响。)。

4、分级管辖的原则。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四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

合同。

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设备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准用证与合格证,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

规章制度。

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3、特殊工种培训:。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参照公司二oo一年度对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奖励办法。

二、处罚。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其中:。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11、上述各条款规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不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首先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程)调查登记,分析、统计。

3、对事故应按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五

根据汽车运输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文件之规定,按照构筑安全生产基础防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程序化目标的要求,依照修理厂厂长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责任制。

(一)厂长是修理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

(三)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厂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五)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六)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七)按时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厂长安全讲话和每月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八)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九)督促、检查、指导全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治理。

(十)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对安全员、班组长的管理疏漏进行考核。

(十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及时进行事故处置。

(十二)发生事故后,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六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本乡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保证目标实现。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要有书面记录,形成纪要,并根据会议决定,及时督促有关站所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与辖区的村、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认真组织考核、奖惩。

五、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县政府审批和有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管理台账。

七、负责及时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资金,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及时督促各行政村及乡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后,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乡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二、凡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以上站所、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召开例会,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会研究的重要内容:

2、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

3、研究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活动;。

4、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乡属各站所、村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监站要结合实际,每月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对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

四、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要详细记录在案,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其它相关部门处理。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跟踪督促整改并销号。

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对事故隐患暂时不能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安监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四、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三、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领导和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负责对辖区内的工矿商贸(含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安监站实行双重领导,行政上隶属乡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导,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劳动保护政策、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

四、配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妥善解决本辖区内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并为乡政府安全生产决策当好参谋。

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掌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的使用情况。

六、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政府实施关闭;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及时报告乡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罚。

七、参与和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结果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八、做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政府乡长是本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乡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应急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四、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有关部门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人员伤亡。

五、凡本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建议政府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结合实际,配合抓好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五、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乡安监站站长工作职责。

一、在乡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安监站的工作。

二、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

四、每月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一次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遇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涉及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组织制定本乡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时检查总结贯彻落实情况。

六、组织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协调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八、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

二、熟悉并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向安监站报告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抓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建议。

三、根据县安监局或乡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对治理和防范措施进行督查,及时报告本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按照县安监局事故查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搞好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意见的执行等工作。

五、综合协调本乡各站所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乡政府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及时向乡政府县安监局报告本辖区内发生的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配合乡政府组织施救和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完成县安监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七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十九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职责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二十

(1)安全员在安全专管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安全专管、部门经理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司人员的公司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的安全教育。

(5)参加公司新、扩、改建工作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参与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6)负责公司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公司安全现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9)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通用21篇)篇二十一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平安,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需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需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须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需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留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平安。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需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需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需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需有相应证明,属珍贵、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援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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