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3-12-25 作者:文轩

活动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查和批准,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在这些活动方案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成功的案例和经验,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创意和想法,将其运用到自己的活动方案中。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一

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懒惰、散漫、敷衍、轻浮等不良风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持之以恒推进作风整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全局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政治规矩不严、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作风散漫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遵守政治规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严肃、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整治范围。

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整治重点。

8、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不强;

工作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拼劲和闯劲不足,得过且过;

全局观大局观不强,对本职工作不尽心,经常敷衍了事。

四、整治措施。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

规定每周一为集中学习时间,周五为自主学习时间,在自主学习时间进行自我剖析,个人就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分析,并逐一指出改正,规定改正时限,由大家共同监督改正,通过开展自我批评,自我改正,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3、树立榜样。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按照年终制定的考核制度,每年积极培育推介一位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优秀职工,树立全局学习榜样,引导干部职工从身边人的言行中学习,并结合自身作风问题撰写学习心得,引导干部职工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4、个别引导。进行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时纠正到位。发现长期存在不良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从思想上给予正确的引导,并在会上作出书面承诺,由大家共同监督改正。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敢于担当”作为重要标准,对敢于承担工作风险、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干部大胆使用,对作风懒散、不思进取、不愿担当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廉政约谈、诫勉谈话乃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要认真按照局党组安排部局,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要在各自领域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纪律、廉政、保密、安全等各项工作,并压实审计机关每一名审计人员的责任,使每一名审计人员都知法、用法、守法。要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局里统一安排,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做到边学边改。“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既要全面排查梳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又要突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八小时之外、审计现场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不能只学习教育而不抓落实,停留在表面。

(三)要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暴露出来的短板,对正在执行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解决制度缺失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度,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驰而不息推动纪律作风向纵深发展。

(四)要统筹兼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当前,审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同做好当前各项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组织好学习,又要抓好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推动审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以出色的审计工作业绩把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落到实处。

请全局干部职工以科室为单位于6月29日前上报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及整改台账(个人和科室),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情况、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结果,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对于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应付,造成工作失误并带来负面影响的,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三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x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深刻吸取“12·4”重庆市吊水洞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x市《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方案,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立x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x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专项行动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有色冶金、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利、电力、文化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在全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事故盯防措施。

1.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长输油气管道、有色冶金、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利、文化旅游、体育等。

2.高风险场所: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商场、专业市场、批发集贸市场、客运站、邮政、物流集散地、餐饮娱乐场所、福利院、养老院、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化旅游、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居场所;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林场。

3.高风险部位: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的高温、雷电灾害部位。

4.高风险设施:压力容器、气瓶、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备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隧道桥梁、管线管廊;农用机械;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高风险设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达到“5个100%”: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执法覆盖率达到100%,村庄、社区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按时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执法等决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切实际、一转了之;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建设项目引进上安全风险把关不严、准入门槛低,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大等问题。三是安全责任缺失问题。重点整治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部门担当意识不强、互相推诱扯皮,监管存在盲区。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监管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法检查不精准,只检查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执法检查“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长期“带病”生产等问题。五是教育培训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培训走过程,考核做样子,替考、持假证等问题。六是联合惩戒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在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问题上存在顾虑和畏难情绪,对明显符合“黑名单”条件的企业推诱不报,或故意漏报责任主体,甚至为企业说情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逃避责任、末位负责,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只包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问题。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安全设施改造和装备升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落后工艺,安全、应急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重点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分级管控不严格,红、橙、黄、蓝分级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闭环管理不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超期、反复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能紧盯突出问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受限空间、动火、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等问题。五是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安全交底、班前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六是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一些企业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发生事故处置不得力,盲目施救,瞒报、迟报事故信息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是源头管理把关不严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任务分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园区和县发改、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交通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一是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外来过境重型货车失控漏管、车辆和人员资质不合法、车辆技术状态不可控、非法改装、报废车辆违法挂牌、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货运车辆普遍超载、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百吨王”车辆。二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问题。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只收费不管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客运、危运企业违法挂靠、挂而不管行为,严厉打击“黑客车”、“黑货车”和“黑客运企业”。三是路面秩序管控存在盲区。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上下班高峰、农村集市、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和农村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超员等问题。四是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临水临崖、长大桥隧、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路一策”;强化事故多发路段巡查防控,做好道路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警车带道等措施。五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问题。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频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缺乏针对性,事故查处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具体落实)。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学校、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加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任务分工: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大风、降温天气,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和安全监管。(任务分工: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和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城镇燃气及长输管线: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燃气管线存在结构性隐患和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隐患;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燃气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高层建筑及公寓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要督促燃气公司,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加强对燃气管线的安全巡查,督促、指导燃气使用单位和用户,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切实加强县域内燃气长输管线的安全巡查,督促管线所属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燃气输送安全。(任务分工: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和发改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要严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要对易燃、易爆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检测;对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或停止特种设备的使用。要严格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每日检查登记制度。(任务分工: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局、文旅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民爆物品:重点整治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购买和使用监管缺失,民爆物品使用量大、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以及非法制造、贩卖、私存、藏匿、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等问题。(任务分工: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发改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烟花爆竹:1、加强销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对目前所有持证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一次联合检查。主要检查烟花爆竹销售摊点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异地设点销售,是否具备安全经营条件(一是有独立的储存库并有专人管理;二是有必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及警示标志;三是有单独的货架、不存在货鞭混放;四是销售“三无”产品;五是货架是否远离火源、电源等),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立即采取停售措施,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暂扣《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上限给予经济处罚。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公安局和各乡镇(街道办)要组成联合打非行动工作组,利用搜爆仪,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逐乡镇、逐村(逐社区)开展地毯式排查。(任务分工: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森林草原防火:全面排查治理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靠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加强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一是深入排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安全教育情况,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四是深入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靠前驻防、装备配备、扑火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预案(方案)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任务分工: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

医疗卫生、旅游、农业农村、教育及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流通等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行业、领域内的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原则,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县政府成立8个督查检查组,由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消防安全和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xxx。

xxx。

成员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商投局、各乡镇、街道办、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各检查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印发x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x县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治理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对大型活动场所、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火灾高风险场所、部位全面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二)工业园区及功能区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xxxx。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组织开展xx工业园区及功能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三)建筑施工、商贸物流、长输油气管线、燃气、供热、供水等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住建局、发改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督导检查内容:负责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油气长输管线、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供热、燃气、供暖等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所冬季安全防范情况,检查整治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站、饮食摊点(饭店、居民)罐装气储、运、销、使用各环节,安全制度、操作规范、设备维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设施及输送管网安全维护情况,无人值守的调压站、调压箱、瓶组气化车间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情况、对长输油气管线高后果区视频监控、管线占压、违法占压、打孔盗油、违规第三方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情况。检查供水、供暖、供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等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情况。

(四)教育、宗教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宗教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教育系统、宗教系统及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全县各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安全状况,检查体育场所消防安全及大型体育赛事安全管理情况。

(五)公共安全及易燃易爆物品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大型活动、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大型活动报备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烟花爆竹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执行烟花爆竹燃放要求情况。

(六)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设施农业、港菜基地、农村污水处理站、自来水厂、农村自然水域、林场、林区消防、森林草原防火及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及运输有关规定情况,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农业生产方面安全防范管理情况。

(七)道路交通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农业机械非法违法载人、渣土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涉牌涉证等、车辆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排查整治重点城乡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检查公路运输、“两客一危”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安全性能和状态等情况,检查极端天气和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八)社会福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特种设备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局、卫健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社会福利机构、殡葬场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农贸市场、特种设备领域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重大活动是否报备审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等。

从2021年x月x日至x月,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x月x日前)。

1.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危化专家指导服务反馈的各项问题认真对照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于xx月xx日前,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梳理、认真汇总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x月x日至x月中旬)。

1.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各分管县领导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是否存在监管责任缺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推责任不履责的问题进行督查。

3.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4.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x月x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电话x)。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进一步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充分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太原市台骀山冰雕景点“10·1”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庆市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要加大对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地区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强过程统筹。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加强事故、灾害会商研判,定期分析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全力做好预测预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消防救援队伍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专业技战术实战化训练,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安全处置。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开展趣味竞赛和有奖问答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将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特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真正辨识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整改重大问题、防范重大事故,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全县集中攻坚重点整治内容。

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以下7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在解决系统问题上取得突破。

1、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清零”行动。

针对各级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定期组成督导工作组,针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回头看”,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制,逐级紧盯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按照“三张清单”管控要求,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道路运输、消防、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旅游、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按照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四个步骤,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对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开展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各个领域一线安全监管执法,按照“线上+线下”的模式,组织参加执法干部培训,强化执法干部执法业务素质能力,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信息化建设,增强监管执法信息化。

4、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

依托“三张清单”和“双控”系统,进一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从思想认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作为企业重要文化元素狠抓到底、常抓不懈。进一步压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需要配备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5、开展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行动。

科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体系,全面依托“网格化”管理,通过划分单元网格、明确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高效、准确地完成好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6、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

全县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等领域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人力资源部门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新入职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教育部门要依法将安全知识内容纳入所有校园师生必学课程,全年不得少于8个学时。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人员100%参加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100%持证上岗。2021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300人次以上(含县级组织培训)。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

7、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各乡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规范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统筹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开展“十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管理存在困难的“十四个突出问题”,制定贯穿全年的专项整治方案,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年内实现整治目标,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1、非法营运及摩托车非法载客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清理、整治、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非法载客的情况,为全县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4)整治重点:非法营运:加强执法力度,重点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超越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同时重点打击一批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加大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意义,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通畅和规范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并严格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摩托车非法载客情况:县公安交管局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处罚到位,并对驾驶员进行系列交通法规教育,增强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行动自觉。重点针对农村摩托车超载问题,要严抓严打,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

2、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车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有效遏制货车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县干线公路超限超载问题,初步建立起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4)整治重点:加强对车辆“进场、开票、计重、装载、出场”五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供货单位和运输车辆驾驶员合法装载。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要落实源头装载管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车辆装载,不得为非法改装车辆装载,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不得为超限超载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标准装载运输货物。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指使、强令、纵容或允许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矿)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运输企业、装载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强化路政、交通、治安联合执法,落实违法车辆信息抄送制度,及时交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实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有效衔接。

3、煤矿瓦斯防治问题。

(1)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2)责任单位:谯家镇人民政府。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问题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涉煤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煤矿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五职矿长”责任制度;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是否存在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或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是否动态巩固和落实瓦斯防治攻坚任务,加强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等系统管理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井下防灭火综合措施,确保安全设施、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的;是否存在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或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是否落实“雨季三防”工作要求。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存在检查执法宽、松、软以及不去管、不会管、不敢管问题;对生产建设煤矿巡查检查是否到位,是否严格落实停产停建煤矿盯守或巡查措施。

4、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4)整治重点:在2020年基础上,持续发动派出所、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针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利用“黔小消app”开展排查。按照“门面违规住人清零、自建房改造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对尚未完成违规住人清理的门面,督促采取联合执法、限制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逐步化解门面违规住人等突出风险隐患。对存在“三合一”问题的自建房,推动纳入民生实事,逐步推进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排查+宣传”的方式,向群众普及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注意事项,观看《小型经营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督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配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一懂三会”。

5、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围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集中攻坚行动,扎实推进“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化管理格局,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道路  运输事故下降(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占比控制在80%以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有效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4)整治重点: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形成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和闭环管理机制;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挂牌整治一批事故多发和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对社会驾驶人开展全覆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弘扬守法、安全、文明的交通行为;开展交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6、危化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系统排查、集中治理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全面摸清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信息和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构建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和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全面摸排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城镇燃气供应企业特种设备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排查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健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危化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危化品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与起重机械安全问题。

(1)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强化施工方案管理,建设工程关于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并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且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以及监理单位是否将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规范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现场落实进场检验、紧固力抽检等重要环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是否履职到位。排查脚手架安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

8、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全县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4)整治重点:厘清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理顺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权责。强化交通建设工程较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追责问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开展学习活动,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严格落实事故惩处问责。建立施工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刻学习近几年行业领域内发生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让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信用评分走过场等行为。将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行业内各业主单位、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出一批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长期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检查走过场,零执法,自查督查完成后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9、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全县水利工作施工安全管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水利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4)整治重点:厘清水利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理顺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权责。强化水利建设工程较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追责问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开展学习活动,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严格落实事故惩处问责。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刻学习近几年行业领域内发生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让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信用评分走过场等行为。将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行业内各业主单位、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出一批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长期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检查走过场,零执法,自查督查完成后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10、城镇燃气非法经营使用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城镇燃气非法经营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有效降低第三方施工破坏的情况发生,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和供应。

(4)整治重点: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治理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主动与燃气企业对接,掌握燃气管网相关信息,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开挖探坑、设立警示标志。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施工、违规施工、不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建立健全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

11、地下非煤矿山顶板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敲帮问顶,落实顶板安全管理措施,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聘请专家对不同地质构造的非煤地下矿山顶板问题进行调研,提出针对性的支护方案并督促企业落实,推动提高非煤地下矿山顶板支护水平,努力消除顶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煤地下矿山顶板片帮事故。

(4)整治重点: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2、景区景点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指导。

全县景区景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纠,规范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4)整治重点:进一步督促、指导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游乐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于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要第一时间停用检修。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游乐设施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推进使用单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包保制”。游乐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使用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针对游乐设施设备逐一进行维护检修。针对景区景点特殊设施设备,出台具体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13、电力施工安全及非生产经营行为引发的触电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沿河供电局。

(2)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力施工安全及非生产经营行为引发触电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各类涉电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宣传,有效降低触电事故发生,确保电网稳定运行,保障供电安全和可靠。

(4)整治重点:建立输电线路树障清理和防外力破坏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理,重点排查消除超高树木、违章建筑等涉电公共安全隐患。督促各电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施工、违规施工、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扎实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宣传,提升公众防触电的安全意识。

14、电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强化地方政府安全领导职责,初步建立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乡镇(社区)、特检机构、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电梯安装、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检测行为,提高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4)整治重点:严把电梯准入关、安装关和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准入关,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修资金使用。依法落实政府领导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贵州省电梯条例》规定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强化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办理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操作证,依法按时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制度。加强电梯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切实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维护经费,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依法签约有资质、技术能力强的电梯维保单位。强化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贵州省电梯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按规定的周期、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开展维保,对存在安全故障的电梯要进行原因逐项分析,履行电梯安全隐患告知和治理义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使用电梯及虚假维保、以修代保等违规违法行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14日前,发送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李;电话:13668565088;邮箱:)。

(二)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整治实效。县安委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以问题导向牵引综合督查各项工作,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十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职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等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整治重大隐患,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事故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四

(一)集中学习教育阶段(6月1日至12日):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审计局相关纪律规定等。作为一名党员、公务员、审计人员和公民,认真学习在工作生活中应知应会并严格遵守的安全、保密、交通、社会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法规常识。学习中应做到工学兼顾、相互促进,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自身实际列出书目单,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13日至20日):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对照我局制定印发的有关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采取自我剖析、对照检查、会议讨论、以上率下、以小见大、领导点评、以反面典型为镜等多种方式,逐一对照检查,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要坚决克服平时做得还可以,特别是不以为然、不当回事的错误思想和倾向,确保问题找得准、找得透、找得实。

(三)整改问题阶段(6月21日至30日):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持续整改、建章立制的,要作出时间安排,紧盯不放,持之以恒。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诚勉的诚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构成违法犯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长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财务公开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布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进行部署安排。

按照县委“群教办”《关于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为成员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的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开展调研摸排,掌握实际情况。

我局深入乡镇、村开展了调研摸排工作,认真分析村上的情况并对每村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范文top100从调查摸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务公开存在走形式的现象,公开内容侧重于一些统计数据,公开内容不全面,缺乏实质性的内容。二是村务公开不及时,有的甚至是几年以前的内容。三是有的村活动阵地租赁给建设单位使用,原有的公开栏已不存在,更谈不上公开。基本上都没有做到内容规范。就是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如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农民负担、农村低保、国家救济等情况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形式规范。就是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建立固定的公开栏。时间规范。就是规定村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决定随时公开。程序规范。就是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才能公开。管理规范。就是村监督委员会和理财小组,具体负责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和财务管理,建立村务公开档案,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及监督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不够,规范不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对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怕暴露问题、怕麻烦、怕引发矛盾、怕群众上访,从而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时公开,或是只公开一些日常工作事项,而对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重点事项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不严格按程序公开,缺乏公信力。

2、监督不力,机制不完善。部分村未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村务公开没有必备制度做保障,导致部分村级事务公开无法深入群众底层,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意识淡薄,导致村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受到影响。

3、业务不精,渠道不畅通。村务公开的主体是村干部和村集体的各个事项,监督的主体是农民群众,而部分村干部自身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业务不熟练,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从下手,工作无从落实,群众无法满意,进而干群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和互动,使村务公开达不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4、忽视反馈,效果不明显。部分村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只重视公开形式,思想汇报专题而忽视公开后群众反馈意见的现象。各个事项的公开是为了满足群众需要,保障群众的知晓权、监督权,提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这需要村干部及时了解、收集和处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查看村级事务的公开有无落实,是否收到了公开的成效,而有些干部却很少考虑公开后去搜集乃至如何搜集和处理群众的反馈意见,认为公开了就万事大吉。

三、下一步打算。

1、明确任务目标,分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村(居)务公开是否做到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制度建设是否完善、监督机制是否健全,以村(居)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村(居)民民主议事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村(居)民民主议事规则机制是否健全。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居)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四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要求,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推进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群众满意度。

2、强化领导,深化宣传教育。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好村务公开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促进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流程化。二是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标准,让基层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意识和群众、法制观念,勤政廉政,切实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不参与、不监督等问题,为村务公开奠定好思想基础。

3、整合力量,加强督促指导。采取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和群众对公开、监督及意见反馈的意识,从思想认识上改变现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指导督促各村及时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从政策上引导其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实现村务公开真实、及时、全面;重点清理、审计村民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还群众一个明白,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状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定时对村务公开的机制完善和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进一步强化村民议事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能,促进村务公开的实施。同时,通过建立村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

4、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分类指导,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对村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使基层干部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政策,范文写作熟悉村级事务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标准要求,掌握指导开展村务公开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转变思想认识,逐步培养切实为群众服务、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办事透明公开的良好工作习惯和工作环境,从根本上改变村务公开工作现状,提高村务公开工作质量。

5、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完善村级事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级事务公开定期巡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村级事务全公开、常公开、及时公开。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六

专项整治活动拟采用“十个一”方式进行,即召开一次动员会议、印发一份文件、签订一份《责任书》、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编印一本《教师学习手册》、发放一封《告家长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组织一次教师签名承诺、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一、召开一次动员会议。

拟定于xx月下旬召开,出席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局机关处室、市直学校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学校挂牌督学,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市直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拟请xx局长主持,共三项议程,一是请1——2所学校校长发言,二是xx局长与市直各学校校长签订《整治有偿家教责任书》,三是请xx局长讲话。

二、印发一份文件。

三、签订一份《责任书》。

市教育局与市直各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与所属各学校签订《整治有偿家教责任书》,各学校校长与其他校级领导干部也要签订责任书。

四、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

各学校迅速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亲自讲话。

五、编印一本《教师学习手册》。

各学校将上述文件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编印成册,发放给每一位教师。

六、发放一封《告家长书》。

各学校印发《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公布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举报电话,要求家长签收。

七、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每位教师对照查纠重点,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表》,凡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掌握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有偿家教行为的,立即予以取缔。

八、组织一次教师签名承诺。

各学校将《承诺书》放大印制,以校区、年级、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在《承诺书》上公开签名承诺后,在学校橱窗、公告栏张贴。

九、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

与《盐阜大众报》联系,在《教育周刊》上整版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主要刊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摘要,公布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的举报电话,并请记者采编新闻稿。

十、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各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县(市、区)教育局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对被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进行曝光,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对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x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城沙一小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家委会主导采购):。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xx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八

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粉尘防爆、有限空间、职业健康、水上交通、农用机械、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玻璃制品、水利工程、燃气、快递、旅游、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公安局;。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公安消防大队;。

3、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

8、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交运局;。

11、特种设备、玻璃制品加工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整治目标。

各镇(区)、各部门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分析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查真改、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全年“双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一杜绝”(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四个宝应”营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各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县安委会下达的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要求,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2、加强协作,保持联动。各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合力开展“打非治违”,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广泛宣传,严格考核。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营造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整治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并积极向“宝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送工作动态。县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督查,实施考核评比,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推进机制,提高整治效率和效果。

各镇(区)安委会要结合实际,确定今年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行业领域,按照县下发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县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以部门正式文件下发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017年3月15日。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九

中小学生统一着装是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团队意识的重要举措。校服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款式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养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它可以时刻提醒学生,认清自己的身份,自觉用学生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维护自身和学校的整体形象。统一着装上学已成为普遍共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品质和质量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国家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服是体现新时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新要求,是建设新时期美丽新校园的象征,是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需要,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予以高度重视,把学生校服工作做实做细做规范,为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舒适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各中小学校(包括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特校)的校服采购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采购管理的主体,学校校长是校服采购管理的监督责任人,对校服采购管理过程负责。

第五条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坏群众利益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采购程序。

第六条学校应结合实际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应建立由家长代表(每班学生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教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家长委员会。采取学校召开家长委员会及各班级家长会的形式,在充分征求大多数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商定本校是否选用校服事宜。选用校服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生校服订购实行“自愿量力”的原则,学生订购的校服套数必须征得家长委员会同意。小学生每三年更换一次,分别在一、四年级定制;初中生、高中生在新入学年级定制。

第八条在征求家长意见时,学校应告知家长“为什么要选用校服、选什么样的校服”,明确校服颜色、款式、面料、质量等,对不同意选用校服的学生、家长,应尊重学生家长意见,不得强制学生家长选用,可推荐学生家长在市场购买同颜色校服。

第九条学校在确定要选用校服后,在一定范围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审查投标企业资质、经营许可证、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企业为学校提供校服服务,由家长委员会提出选用企业,不得少于3家企业参与竞标选用。

第十条学校在采购校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规范性程序进行、严格纪律,公开透明开展选用工作,选用应按照家长委员会代表现场综合评定打分的办法确定,并现场公布选用结果。县域内同一家企业、同一类产品、同一样质量采购价格必须相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在组织校服选用过程中应做好选用过程和选用结果的文字记录、图片记录和视频记录,监督人员和代表应对选用结果签字认可,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校服选用结果确认后,学校法人代表与确定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法有效合同,校服合同按照全县统一规定的校服合同进行签订,签订后报教育备查。同时完善校服采购过程资料档案,不得中途销毁,做到备案备查。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校服采购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学生家长代表或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成员由“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等组成。主要负责校服采购经费、质量、采购流程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校服采购在“阳光下”进行。

第十四条校服采购经费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负责收支和管理,校长是资金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资金安全使用。

第四章质量保障。

第十五条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应要求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发生。

第十七条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和记录,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还应将校服抽样送到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采购校服学校一经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全县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质量监督部门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本县中小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第五章校服管理。

第十九条校服管理坚持学校自主选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校和学生购置校服。

第二十条学校定制校服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换校服样式、风格,尽可能减少家长重复支出。确需更换时,必须提前征得家长委员会同意,并公示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各学校在选用校服时,校服质量应高于市场质量,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款式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具有学校特色。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

今年6月是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上级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为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本着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村居、面向全社会,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积极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安全文化建设,为全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舆论支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和“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主办单位:居委会、社区安监办、各小组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1、集中咨询:6月1日上午,为配合街道安委会组织的全街道安全生产大宣传,居委会召集社区安监办、各小组设置安全生产咨询站点,展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图片,发放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材料。

2、营造氛围:居委会要在办公地点门前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如:社区主要街道、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主题和有关“打非、治违、抓责任”等内容的标语,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居委会分别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安全监管、技术人员等组成服务队,深入村所属企业、厂矿、工地、学校,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形式,直接向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社区生产经营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隐患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重点组织全村烟花爆竹、沼气、消防、道路交通、学校、小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方面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五)“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

为启发和教育企业员工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营造浓厚的“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积极参加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选拔推荐3名优秀选手参加街道组织的比赛。

责任单位:社区安委会,社区工会、社区支部。

(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在全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酒后驾驶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改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等“六类道路通行条件”,以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强领导,科学筹划。要切实加强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居委会和安监办要督导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除参加社区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要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全员培训、警示教育、班组安全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各具特色的活动。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居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村委会各小组和企业协作联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抓好“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三进活动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社区(市、区、镇)和先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示范园村”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居委会要充分发挥广播、安全生产专栏等方,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采写安全生产新闻稿件,报送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积极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居委会要积极总结活动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春节将至,为保证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维持社会稳定,使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市整规办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包括查处保健品中说明书、监督标识、媒体广告及其它宣传材料中的非法夸大宣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而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食品等。

包括查处非法加碘食盐,注水肉、含瘦肉精肉、面粉中过量添加过氧化苯酰、大米中添加色素、食品中非法使用矿物油,假冒伪劣酱油等。

包括查处添加违禁药物和激素的减肥类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用甲醛等非食用原料浸泡水产品、用硫磺等熏蒸银耳、粉丝违法中添加滑石粉,在米粉和面食等食品中滥用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等。

包括检查集体供餐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经营行为,学生奶的卫生质量、生产经营条件等。

包括查处非法添加糖精钠、色素、重金属污染以及食品中放置玩具和非食用物品等。

包括检查肉类市场检疫情况、畜禽类屠宰场所,城市集贸市场的肉类和城市周围肉类批发市场等。

包括检查全县范围内各类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

包括检查个体食品摊贩、商贩生产、加工和销售情况,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规的行为等。春节期间尤其加强对糕点、调味品、烟酒饮料、乳制品、熟肉制品等节令食品加工、销售情况的检查。

包括检查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查处出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等。

二、具体要求。

1、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商务、农业农村等单位务于x月x日前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报县整规办。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每日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延续到x月x日。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生肉、粮油、食盐、保健品、熟肉制品、儿童食品、节日食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要加大食品经营、加工、运输户的监督管理。

3、县整规办于x月x日至x月x日,组织卫生、技术监督部门开展重点市场、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较大集贸市场联合监督、检查活动,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商务、县社等部门配合行动,电视台、报社做好跟踪报道。

食品卫生安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节期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给予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迅速行动,维持春节期间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为保证整治活动的高效运行,县政府将对各职能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领导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一经查实,将按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证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整规办负总责,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牵头,负责全县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指导和协调整治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职责主动与牵头部门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与信息沟通,形成集中整治的合力。

同时,要加强工作监督与指导,确保整治活动协调、有序地开展。

县电视台、报社要做好专项整治的工作宣传、报道。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自觉进行抑制,参与监督、举报。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精神处理每一起案件,强化对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严惩危害经济秩序的违法分子。

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各部门要每周一向县整规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二

国务院安委会确定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按照宝鸡高新区安委办《高新区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宝高新安办发〔20xx〕1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好20xx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20xx年9月29日,《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是结合我省实际,对《安全生产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增强宣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力度,推动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各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重点内容,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等法律制度。要把《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与“124”国家法日活动结合起,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配套法律法规,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与宣传。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常态化宣传。结合本企业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列入每年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二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活动。三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各企业要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

请各企业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企业开展宣传周情况总结、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视频及活动图片(至少1个视频、10张图片)报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六)成立专项整治活动专班。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五、方法步骤。

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省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关于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榆林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有力抓手,是防止、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检察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市县两级院要深入学习领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院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使“三个规定”成为全体干警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的一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两级院要进一步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支持保障推进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切实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法律和办案规矩、纪律,不得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转移涉案材料、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实施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行为。检察人员对个人收到的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转交职能部门办理,不得在来信来件上提出倾向性意见。因工作需要,检察人员需要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或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后进行。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情况,确保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或者诫勉谈话。有下列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形之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认真领会“全面如实记录”的内涵,不论对检察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正常监督、过问和指导案件以及司法人员的正常接触交往行为,还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组织名义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或者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检察人员都要如实记录,如实报告。

检察人员遇有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情形的,要按照规定逐案(人、次)填写《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检察人员对所记录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以及其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部门负责人或者院领导对所记录的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分别向记录人和所在部门反馈,同时报上一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其他司法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司法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经调查后,属于不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应当纠正并及时为被记录人澄清事实。各县区院和市院相关业务处室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本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展情况和有关登记表、统计表报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各县区院每个季度要有记录和统计的内容,如果出现“零记录”和“零报告”,要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检察长、纪检组长负责审核、签发。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对收到的干预、插手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按季度分别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于情节严重,或者重大干预、插手线索,可能影响公正办理的,坚持一事一报。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省委、市委政法委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三个规定”工作力度。市院要综合运用调研、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和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对行动迟缓、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院,要进行督办检查,视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巡察,必要时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倒查问责追究,坚决防止不作为,确保执行到位。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复制推广,务求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与成效。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检察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检察人员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刚性抓手;把检察人员执行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定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包括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或者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情节严重的,既要追究干预、插手、过问、接触、交往人的直接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检察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应当记录而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按照规定批评、通报直至追究纪律责任;检察人员如实记录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检察人员对如实记录情况的记录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视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要在检察系统内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寒冬之季,又逢新春佳节之际,正是酒类销售高峰期,也是酒类安全风险高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安排部署,省局决定从20xx年1月份至3月份,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分为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重点对象是生产加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酒销售者。重点产品有配制酒、散装酒、果酒、内供酒。重点场所有酒店、酒巴、餐饮集中区、酒类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经营消费场所。重点针对无证生产经营、非固态法生产白酒、非粮谷为原料生产酒类、超范围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要求各级食药部门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对违法违规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20xx年新年度省局第一项重点工作,省局相关处室将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以法律为私人工具,介入事件,成为诉讼经纪人,浪费法律。

(二)实行避难等制度不足,隐瞒家人和近亲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幅度利益运输,损害司法公正。

(三)事务人员不如实填写内外人员介入事件的情况,外部领导干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报告,内部人员介入事件调查责任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及时。

此次活动于2020年4月开始,从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实施三项规定情况的专业整备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动员部署,设立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2)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阶段(从、月、月、月、月、月)。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施三项规定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明确整备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整备,书面报告在上月会前报告给我们的来源。

(3)整备总结阶段(月亮、月亮、月亮至月亮)。

根据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情况,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边调查边改正,立即改正,全面总结专业整备工作方法、效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充短板,严格贯彻三个规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配置,切实认识到这次特别整备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预防问题事件的三项规定和执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备的重要措施,切实执行,实现实效。

(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在自我调查的自我纠正中,要比较重点内容,确保问题完整、正确、现实,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履行职务,加强负责人,不怕整改工作困难,不糊弄,不通过现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一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专业整备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调查问题不真实,特别是隐瞒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注意、采访、问责任,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整备工作的实效。

开展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的特别整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自开展思想作风建设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省委、市委“思想作风建设活动”的要求,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并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围绕思想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

一、增强学习意识,强化立身之本。学习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前提,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应该强化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把学习作为精神需求和政治任务。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注重学习经济、历史、科技、法律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全方位充实自己;积极学习文学、音乐、书法等方面的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涵养。要始终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通过理论联系实践学、带着问题学、深入持久学业,达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基层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熟记和使用语言规范,牢记禁忌语言,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作风,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好务,为全市的发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立足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始终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始终牢记责任使命,大力推动科学发展;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始终牢记党员形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干实事。今年我分管工业园区人防工作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是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重头戏”,为促进项目早日落户,县委、县政府向外商承诺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我们采取“先进入、后规范”的方式,我利用多年来在县委办工作的资历,在协助于主任试探性地推进人防工作,尽力保证人防法规执行不偏差。

总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我将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人防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酒类市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县区大型商场、超市、酒类批发商、名酒专卖店等酒类经营主体进行检查。

一是检查酒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是查看酒类经营户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酒类流通随附单)、是否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三是查看酒类食品的生产厂名、厂址、商标等外包装情况,在经销酒类食品中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本次整治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车辆40台次,检查酒类食品经营户910户,其中酒类批发经营者33户,散装白酒及小作坊白酒经营者10户,未发现违法行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月6日,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会议,安排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三个规定”在全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董长云主持,全院干警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治本之策。

院党组强调,“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自己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报告中存在的漏洞短板,认真记录报告打听、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增强落实制度的纪法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明传达学习了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的讲话要求。对“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全文进行了专题学习。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一部分,从即日起至月底结束,分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局党组:

根据局党组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宝市建质党字﹝xx﹞xx号)文件要求,通过集中学习,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结合本人所肩负的工作任务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使自身常怀律己之心,坚决严守底线,抵制歪风邪气,保证自身清廉。

作为质监站一把手,结合近期开展的“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我时刻进行自省。通过梳理,本人没有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没有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没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没有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没有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坚决做到率先垂范,从严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把一切违规收送礼金行为杜绝在高墙之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根据通知精神,现将我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于后:

按照万源市纪委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传达学习,会上,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维银同志组织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与会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内容。乡党委书记吴明军同志强调,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自觉性。要知行合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廉洁纪律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市委开展的“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加大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橱窗、横幅广告等方式,做好公共场所的氛围营造,利用微信电子社区、短信平台发布宣传标语和活动信息200余条,提高活动的宣传实效性和针对性。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所接触群众进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活动宣传,让群众参与到活动中,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

三是认真查摆问题。对照活动整治内容,党员干部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谈等方式,准确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单位问题清单8份,干部个人问题清单16份,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经党委书记签字按时、按质上报市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是及时整改落实。对照列摆出问题清单和拟定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无处遁形,形成风清气正、实打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切实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使全乡干部纪律意识逐步增强,工作作风切实转变,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二是认真查摆问题。全体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整治活动方案每人查找不低于3条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各党支部也召开班子会议,认真讨论分析本支部存在的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活动成效。

三是及时整改“销号”。对照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完善整改措施,及时销号、及时整改。乡“严转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及群众代表对单位和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对销号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党员干部通报批评,对销号整改后仍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等顶风作案行为的,以“零容忍”态度开展纪律审查。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反面典型,使领导干部充分了解专项整治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5份,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承诺书交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自查自纠,全乡没有出现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情况。

四是建立完善机制。完善《紫溪乡公职人员及村社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申报制度》、《紫溪乡领导干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制度》等,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实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及时自查自纠。乡党委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万纪发〔201x〕42号精神,并对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任务。通过自查自纠全乡17名工作人员,其中党员干部12人,非党职工5人均认真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详细自查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认真填写“党员干部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个人承诺报告书,全乡17名党员、干部共签订承诺书17份。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全体机关17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其家属子女均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也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及子女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二是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及时将自查结果公开,乡党委组织干部会议,对在职党员干部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庸懒散浮拖”问题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及时整改,干部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为之一振,得到群众的积极响应,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有关“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要求,学校十分重视党员和全体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只有加强了这块工作,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才会提高,学校的素质教育才会深化。为此,我校在7-8月暑期间做了以下工作:

我校分别成立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并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表,严格考勤制度,确保专题学习教育时间。积极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进行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全体教师对本次专项治理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体教师都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小组学习、个人自学反思等形式先后学习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兵、师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等相关内容。使广大教职工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观念,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意识,转变教育观念,依法执教、以德执教、以信立教、为人师表,积极创建民-主、平等、和-谐、诚信、愉悦的师生关系,努力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在七月中旬学期结束前,我校组织人事部与德育部门对在校学生进行了随机调研,未发现有在职教师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暑假期间,学校组织专人组织加强巡查,明察暗访。对学校周边多所培训辅导机构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情况。经过调查,未发现学校在职教师有从事有偿补课行为。

教书育人是教师神圣的职责,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导读素质,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全面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准,我校组织教师签订了《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以及《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签订的师德承诺书从依法从教、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关心同事、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博学奋进等方面对教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教师们仔细研读,认真品味,并在承诺书上郑重签署了自己的名字,纷纷表示今后将以更加扎实的举措当好学生的好榜样和引路人,建立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提高业务素质,尽心尽力,精益求精。

近期,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各街道、镇食安办对辖区内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酒类经营者等进行摸底调查,登记生产经营者信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检监测力度,特别是散装白酒生产加工经营户的监督抽检频次,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促进行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

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检查各类加工生产经营户192家次,督促整改20家,抽检小作坊、白酒经营户白酒20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今后,xx县局将继续加大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抽检快检的频次、范围,严厉打击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群众饮食安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四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安全生产是抓好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也是抓好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为此,我局始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我局的其他工作一道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日常议事日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年城管工作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零”目标以内。

(一)对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灭鼠除四害药物进行登记造册,专款专用,保障灭鼠除四害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的四统一原则和相关技术要求投放灭鼠除四害药物,对具体实施鼠药发放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市政、环卫、垃圾处理场设施的检查、维护、更换和管理,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路灯地下管线的走向示意图的制作,河道翻水坝的液压设备,及时调整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人负责两个广场和新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定期检修,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疲劳、违规驾驶,增强安全意识,并且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避免因安全工作不力造成安全隐患。

(三)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城区交通秩序,重点针对城区工地施工车辆及各类货运车辆,严格入城证的办理,保证车辆文明、安全、干净、有序运行,杜绝道路污染和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参与县安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元旦、春节期间、汛期、各节假日等重要日期的安全宣传和排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各乡镇对宾馆、酒店和各类娱乐场所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安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好我县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秩序,为外商和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城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的设置,严格审批手续,定期排查,及时与安监、电力等有关部门联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每月按时向县安办报送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调查和善后处理,不谎报、瞒报、迟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20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边查边改,将检查整改情况整理备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1日-7月10日)。

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抓好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狠抓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责职,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真正发挥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导向作用,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股(室)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行奖惩。

(三)抓好载体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春冬两季、法定节假日、各类重大活动等时期、时段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及时宣扬先进,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五

推行精益生产是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的宿命。

精益生产两点很关键一个是精益dna的导入,另一个形体上作业体系导入。后者相对容易,但精益的思想导入是困难又困难的。

6s管理活动的对象主要是现场的“环境”,它通过对现场环境进行全局的统筹考虑,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达到管理的“标准化”

有致力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七种浪费吗?

tpm的体系建立及改善推动做到了多少?

品质改善及自控展开做到了多少?

n看板是虚设,还是可强化制造品质的意识提升、现场品质自控展开。快速反应及改善客户、供应商、生产等所有品质活动的短期及长期对策活动。

n没有精益生产dna的企业这样会进化吗?能抵挡时代变迁的洪流吗?

n何时可以真正推动示范线呢?

辅导顾问的问题指摘与改善指导,若没有各位行动力、执行力的支持,致力于全面的改善,而是应付的做法,是无法生根发展、是无长期持续效益的。

想法改变、观念改变、行为改变、结果改变=成功。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做法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综合督查组,从实施方案印发开始,对专项整治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安委办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跨部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等,牵头协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行联合执法查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可自行协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风险、隐患、措施、成果等数据共享机制,为各相关单位防范安全风险及开展联合执法、共享工作成果提供参考。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及时报送材料。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始起,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本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12月25日报送本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2022年10月,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市安委会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安委会办公室。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七

按照部局、总队、支队的统一部署,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持续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形势,大队队委决定,自2022年x月x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同部署、共整治,白天、夜间不间断、无盲区、全管控,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落实“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工作要求,确保年均路检抽查酒驾数量与本地机动车保有量相当。通过专项行动,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少,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坚决杜绝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以xx大队长为指挥长,其他队委成员任副指挥长,大队内务中队、法制中队、行装中队、xx中队、农管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大队内务中队,由副大队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内务中队长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有关日常工作。各中队也要抽调专人组成专班,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年度治理计划。各中队要定期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结合本地机动车保有量,参考互联网企业酒后代驾热力图,研判辖区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制定酒驾醉驾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每日治理重点和检查车辆数量,确保年均检查数量与本地机动车数量相当。

(二)每天开展路检路查。各中队要根据酒驾醉驾治理工作日历,依托执法服务站、临时检查点,通过错时勤务、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每日设立至少一处执勤站点,组织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整治,做到天天有检查。

(三)定期组织统一行动。各中队要建立周末整治与常态严管相结合的酒驾醉驾长效治理机制,要根据本地酒驾醉驾规律特点,每周至少自行组织1次统一行动。实行城乡联动,区域、全线联治,交警、部门联勤,早上、中午、晚上、夜间高频次、不间断联查,织严织密管控网络,切实形成区域震慑。

(四)交叉执法异地用警。大队将每月组织机关民警开展1次跨辖区交叉执法活动,做到严查严处,快侦快办,杜绝人情关系对执法的干扰,保证执法公平性。

(五)突出薄弱延伸治理。各中队要针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问题,制定农村地区酒驾整治方案,突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赶圩赶集等重点时段,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延伸管控触角,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县乡道路交叉口、交通流量密集路段的查处力度,织严织密管控网络,坚决遏制农村地区酒驾醉驾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六)组建专班专业打击。各中队要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协调检验鉴定机构同步建立流动实验室随警作战,当场提取血样、当场登记封装,快速送检、快速鉴定,提升醉驾打击专业能力。大队抽调法制、秩序、事故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统一立案、统一侦查、统一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大队法制中队、xx中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办案指导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七)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各中队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降格处罚,变通处罚,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要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建立健全醉驾快诉快审机制,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一律从重惩处,依法判处实刑。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要及时通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八)广泛宣传曝光震慑。内务中队和一线中队要以“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为主题,广泛宣传引导公众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宣传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氛围。大队内务中队要指导、督促各中队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公开公示,并推送“xx”网。

(十)发动社会共建共治。要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和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场所,开展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要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及时劝阻酒驾醉驾行为。要设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鼓励市民监督、举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农村地区要积极发动“两站两员一长”主动参与酒驾醉驾劝导,强化最后一公里交通安全保障。

(十一)探索创新精准治理。要加强辖区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分析,探索建立酒驾醉驾重点人员名单,掌握本地酒驾醉驾毒驾人员出行时间、路线等规律,实行路面精准管控。将因涉酒暂扣、吊销驾驶证、具有多次酒驾记录的驾驶人及因酒后滋事受到治安处罚的人员纳入高危管控人群,对关联人员名下车辆实施动态追踪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意义,将酒驾醉驾纳入年内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动。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

(二)规范执法行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大队x月x日下发的《酒驾案件办理制度》和县局20xx年x月份发布的“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八个一律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公正文明执法,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将涉嫌酒驾行为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单位。大队已采购一批酒驾直录仪,中队现场查处后要按时录入系统。

(三)强化安全防护。各单位在开展整治行动中,要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加强嫌疑人的约束和保护,严防发生意外伤亡事件。要配齐配强酒检、照明、警示、通讯、约束等执勤执法装备,规范设置执法检查站点,做好安全防护,严防发生民警辅警伤亡事故。要坚决维护执法权威,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一律零容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

(四)督导约谈通报。大队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每月排名通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措施落地。大队还将不定期的派出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酒驾醉驾行动的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对整治行动开展不经常、效果不明显,弄虚作假、违规变通、删除数据的一律通报。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中队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整治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法制中队负责统计。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全县县级各部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县级各部门中集中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深入查找和解决部门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期间着力整治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责任向下推、矛盾向上交等问题。

遇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不沟通,办事不按程序、不守规矩,擅作主张、私自决定;

工作不在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作风庸懒散慢;

官大当官、事不当事,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出力、在岗不干事等问题。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长期不处理、不解决、不落实;

工作不脚踏实地,拈轻怕重、回避矛盾、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说事就推、说权就抓、说利就争,推诿扯皮“踢皮球”等问题。

向企业拉赞助、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问题。

三、

专项整治实施。

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2021年1月20至2021年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日至2月5日。县级各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6日至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查摆班子、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时限,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12月5日。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征求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应付、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依然存在、作风没有改观的责令推倒重来,并严肃追究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所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作出说明。要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努力使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明确工作定位,主动履职担当,坚持因地制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强化责任落实,以过硬作风抓自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立足职责定位,精准跟进监督,对活动开展组织不力、自查整改浮于表面、问题整治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以优良作风为发展护航。

(三)紧密联系实际。县级各部门在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把作风建设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凝聚发展共识和作风建设合力,以作风建设整治成效有力推动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县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做大总量、决战工业700亿”贡献力量,为促进商贸流通业务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有关文件内容,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

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

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

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要求,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3月开始至2014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

1.自查自纠阶段。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召开专门会议,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梳理。

总结。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加强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对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

对不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对违法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懈怠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危害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带来干部作风上的明显转变。要加强与县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我办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我办活动中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行动坐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机关效能,着力营造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办事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本系统系统集中进行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活动,根据查摆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作风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办业务工作实际,以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治理“庸、懒、散、软”等消极现象为主要内容,采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跟踪追究的方式,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勤政廉洁、优质高效、工作争优的服务型机关,为促进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和作风保证。

二、整改方向。

发挥干部、群众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保障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职工对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的认识,以正确的心态和热情的态度支持和动员机关及下属公司参与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盯住作风问题不放,有利于群众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群众的事再小也要除。继续不折不扣地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旗帜鲜明、措施有力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定理想信念,杜绝“软骨病”。

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行动要求真正落实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参照上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并强调的各项“高压线”,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同事帮”的方式,将不良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三、具体措施。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教育。

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等文件,务必在心灵上受到高尚情操的熏陶、头脑上接受先进思想的武装、行动上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来办事。

听取有益的意见建议。

其二,机关要听取下属公司的意见;

其三,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是重中之重。要通过信访、热线、新媒体等各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聚焦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得下架子、沉得住气、沉得下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反映上来的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查摆,对照意见建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以牢记重视,态度要端正、问题要明确、决心要坚定。对自己存在不足要进行深刻的剖析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布告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

抓好整改督察,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

1.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待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正视差距,不回避矛盾、问题,以知难而进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面对并解决困难,努力在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上取得成效。

2.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将所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整改到位,在改进改正中接受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图在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达到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契合人民群众的期盼。

3.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挥工作主动性,对于开展活动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摸索客观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总结活动经验,建立其一套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并严格遵守,对于有令不止的行为要加强劝诫,情节严重的加以处罚。

四、时间进度。

结合不同问题确定不同的交办期限,有条件整改的要立知立改、绝不拖延;

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问题确定责任人全程进行整改落实。第三篇。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及驻市单位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全力做大,奋力开创双核战略新征程”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

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

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

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至2014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

1、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各地各单位领导机构要对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严防“回潮反弹”。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懈怠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危害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带来干部作风上的明显转变。市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迅速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大督查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要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或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查处。

3、强化问责办案。各地各单位要将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本地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热门19篇)篇十九

为坚决打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x月x日,在全县开展为期x个月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新治理方式,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县城、农村全覆盖、同部署、共整治,白天、夜间不间断、无盲区、全管控,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支撑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提升酒驾醉驾主动查处量,并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宣传曝光等手段,提升执法震慑力。确保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比例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因酒驾醉驾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2022年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公安局长xxx、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x、

交通运输局局长xxx、

公安局副局长xxx、

成员: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xxx、

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大队长xxx、

公安局各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管大队,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建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的组织开展和督导推进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劝导,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要充分运用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及微信、抖音等各类宣传媒介,同时结合宣传横幅、宣传栏、宣传单、大喇叭广播等传统宣传方式,大力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宣传。全县各机关单位要组织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开展“拒绝酒驾”安全宣传,悬挂不少于一条宣传横幅,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有关拒绝酒驾宣传内容。同时,发动全县干部职工开展“拒绝酒驾”大劝导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走上路口当一天交警,劝导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以身作则,以点带面,以党风带动民风,在全社会营造拒绝酒驾安全氛围和良好风气。

(二)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从公安局交管大队、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集中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1、认真进行情报研判。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分析本辖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综合运用违法数据、事故情况、辖区餐饮娱乐营业重点时段等信息,研判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明确治理重点。

2、扎实开展日常检查。通过联勤联动、接力整治、错时勤务、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每日设立至少一处执勤站点,组织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整治,做到酒驾、醉驾天天查。

3、集中开展统一行动。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大型统一行动,城区设置不少于2个(含)检查点,各交管中队辖区不少于1个检查点,以19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重点时段,开展不少于4个小时集中统一行动。

4、重要时段精确打击。重要节假日和农村地区民俗活动期间为酒驾醉驾易发时段,要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加大警力投入,全面加强专项治理覆盖范围,不间断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农村地区要严查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的酒驾行为,坚决防止农村地区发生酒驾醉驾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1、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公安局要提升醉驾打击专业能力,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统一立案、统一侦查、统一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

2、实施联合惩戒。对现役军人、武警人员酒后驾驶的,一律抄告其所在部队警备部门;对同一运输企业连续出现两次酒后驾驶的,通报提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议对企业进行整顿。

3、加强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管理。公安机关对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每天汇总报告县纪委监委,由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酒驾醉驾人员身份进行甄别,发现涉及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展开一案三查,严格追责。除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还将对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问责,同时追究对参加酒席劝导不力,导致同席人员酒后驾驶或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责任。

(四)创新综合治理举措,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1、开展“大曝光”活动。通过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宣传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氛围。利用电视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开设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曝光专栏,每周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受处罚人员名单,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

2、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以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开展“零酒驾”单位、“零酒驾”乡镇、“零酒驾”村(居)委会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县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3、发动社会共建共治。要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和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场所,开展酒驾醉驾共治劝阻活动。要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及时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前期宣传工作的开展,从内部抓起、从党员干部抓起,以点带面,讲明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全县干群支持和参与到行动中来。

(三)加强管理,规范执法。公安执法人员要配齐配强执勤执法装备,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执勤执法站点,严防发生执勤人员伤亡事件。要注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和教育相结合,防止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媒体炒作和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专项整治期间,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分片包干,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导,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狠抓措施落实,保证行动取得实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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