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

时间:2023-12-18 作者:雁落霞

生产是一种经济活动,通过利用资源将原材料转化为成品或提供服务。以下是一些优秀生产管理团队的故事和经验分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一

一、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三、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当地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

四、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制订详细的方案,辖区内安全生产的全面检查由党委、政府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检查一般由其主管部门组织。

五、安全生产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点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潜在隐患。

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必须下达整改文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查整改。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二

一、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水平。

二、按时参加上级各单位、各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班和讲座,任何人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三、党委、政府每年举办2—3期企业法人、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培训班。

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必须举办2期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

五、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建立相应的企业内部处罚制约机制,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法律的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三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5 〕 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 2015 〕 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 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置规划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 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 2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 上报至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 + 乡镇名 + (中心)卫生院(分院)。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标识采用全国统一式样,具体式样由卫生部另行发布。

第三章 基本功能

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中心卫生院是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条 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 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协助实施疾病防控、 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第十二条 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第十三条 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条件地区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四章 行政管理

第十四条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临床和公共卫生等部门。临床部门重点可设全科医学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和医技科。公共卫生部门可内设预防、保健等科室。规模较小的卫生院也可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具体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执业范围确定。

第十五条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十六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第十七条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定期召开院周会、例会和职工大会,听取职工意见与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第五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条 转变服务模式,以健康管理为中心,开展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逐步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向当地居民提供连续性服务。

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第二十三条 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卫生服务。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十四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物。强化用药知识培训,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

第二十五条 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措施。加强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产房、发热门诊、医院感染等医疗安全重点部门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包括全科医学在内的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临床医师的执业范围可注册同一类别 3 个专业,不得从事执业登记许可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新聘用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 “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 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体制。

第二十九条 年度收支预算由乡镇卫生院根据相关规定编制草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按照年初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支出。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禁设立账外账、 “ 小金库 ” ,以及出租、承包内部科室。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向社会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第三十二条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落实公示和告知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度;完善设备保管、使用、保养、维护制度。

第三十四条 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和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

第三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包括行风建设、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社会效益等为主要考核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经费补助以及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

第三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人员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按照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及创造的社会效益等情况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调整岗位、解聘续聘等的依据。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全科医生等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978 年 12 月 1 日 发布的《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湖北省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黄冈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四

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单位为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各职能办公室、相关部门。

二、党委政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监办及时收集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和规上企业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五、搞好会议筹备工作,所有与会成员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六、认真督查安全生产会议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五

1、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全镇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主要活动;督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镇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5、负责镇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

6、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和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8、承办镇政府和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六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七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村、安全生产镇直管企业、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各行政村、各企业和镇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奖惩的负责人包括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办主任(安全科长),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各村、各企业、镇直有关单位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年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者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行政村和镇直有关单位按300元的标准交纳,亿元企业按1000元标准交纳,规模以上企业按500元的标准交纳。每年1月31日前要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镇财政所,单列帐户,由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上缴,单位两人负责的按1:1分摊,不得从公-款中列支。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为镇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

第八条考核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在30万元-50万元之间的单位全额扣减风险抵押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全额扣除责任人的全部安全生产抵押金。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责任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或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四)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亿元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其他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五)扣减的抵押金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补交至镇财政所。

第九条 对行政村、企业及镇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奖励资金,由镇财政列支。

第十条 各行政村、企业及镇直有关单位要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全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发生变动时,原责任人未被追究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全额返还,接任人重新交纳抵押金。若年度内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按前后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分别扣减抵押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奖惩长效工作机制,惩戒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xx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xx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委、各站所和企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奖励每年一次。

一、奖励

1、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具有先进性、可靠性,为企业安全生产带来显著成效的;

2、积极主动排除险情,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恶化、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现场隐患整改力度大并取得积极成效的;

5、敢于制止违反安全法规,杜绝重大伤害或火灾事故的。 以上奖励项目由安全部门调查核实后专题报告总经理,予以通报表扬与奖励。

6、发现并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二、处罚

1、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处罚1000元;

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处罚5000元;

4、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伤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5、对违反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外来承包工程单位及个人,按违反相关规定处罚。

三、奖惩款项的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办理罚款手续,罚款由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奖励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本制度中规定的奖励经费,其来源为单位设立的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由罚款专项资金组成。

一、考核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合方工委、安监局、工商局、电力局、公安局、粮食局、文教局、卫生局、交通局、工业促进局、国土局、药监局、质监局、供销社、消-防-队、交-警队、建设局、民政局、农牧局、水务局、环保局、房管局、商务局、石油公司、火车站、新城区管委会。

二、考核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防范体系为重点,突出基层和基础工作考核,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二)坚持控制目标考核与管理目标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考核制度,严格监督管理,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适度、科学、规范。

(三)控制目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对发生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事故和瞒报事故的行为从严进行考核。

三、考核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县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综合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分别按附表1和附表2要求,每季度后5日内报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和2015年1月10日前上报;各乡镇对本地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按附表3要求,随自查情况报告一并上报。

(三)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制度。对各责任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实行季度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整改意见和措施落实情况上报县安委办。抽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为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控制和管理目标,考核时限为2015年1月1日零时至2015年12月31日24时。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依据事故统计资料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资料,由县安委办直接进行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乡镇控制目标占40分,管理目标占60分;县直部门控制目标占30分,管理目标占70分;两项目标考核得分相加为考核得分。各乡镇考核计分表见附表4;县直部门考核计分表见附表5。

(四)各乡镇考核办法

1、控制目标考核记分:

(1)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2)发生重大事故,未超出2015年实际发生起数,每起扣1分;超出2015年实际发生起数部分,每起扣5分。

(3)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标每项扣3分。

2、管理目标考核记分:

(1)日常考核,占20分,可记负分。其中,抽查和监督检查占15分,根据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考核记分;事故报告和信息上报、反馈情况等占5分。计分标准为:迟报一般事故每次扣2分,迟报重大事故每次扣5分;隐瞒不报一般事故每次扣10分,隐瞒不报重大事故每次扣20分;不按要求上报、反馈有关信息,每次扣2分(注:凡举报查实的均属于隐瞒不报)。

(2)年终考核占40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记分。

(五)县直部门考核办法

1、控制目标考核记分:

(1)属于直接负责监管的单位,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2)行业(系统)内单位,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5分,再发生每起扣10分。

(3)因本部门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10分,再发生每起扣20分。

(4)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标,每项扣3分。

2、管理目标考核记分

(1)日常考核,占20分,可记负分。其中,抽查和监督检查占15分,根据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考核记分;事故报告和信息上报、反馈情况等占5分。计分标准为:未按要求报告事故或上报、反馈有关信息,每次扣5分;未按要求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每次扣3分。

(2)年终考核占50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记分。

五、考核评定办法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合方工委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为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单位;

4、其他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单位。

(二)县直部门

理先进单位;

4、其他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目标单位。

六、奖惩办法

2、考核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乡镇或部门,颁发锦旗一面;

3、考核为“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的乡镇或部门,在全县通报表彰;

4、考核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单位”的乡镇或部门,罚人民币5000元,罚金由县财政局落实。

七、补充说明

(一)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一般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发生学生、儿童、未成年人死亡重大事故,已在国内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属于重大恶性事故。

(二)本办法由县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乡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各行政村、各企业和乡直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奖惩的负责人包括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乡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行政村和乡直有关单位按300元的标准交纳,亿元企业按1000元标准交纳,规模以上企业按500元的标准交纳。每年1月31日前要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乡财政所,单列帐户,由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上缴,单位两人负责的按1:1分摊,不得从公-款中列支。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为乡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

第八条考核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在30万元-50万元之间的单位全额扣减风险抵押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全额扣除责任人的全部安全生产抵押金。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责任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或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行政村、乡直有关单位,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四)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亿元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其他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五)扣减的抵押金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补交至乡财政所。

第九条 对行政村、企业及乡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奖励资金,由乡财政列支。

第十条 各行政村、企业及乡直有关单位要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全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发生变动时,原责任人未被追究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全额返还,接任人重新交纳抵押金。若年度内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按前后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分别扣减抵押金。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公司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自2011年3月18日正式实施。

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八

3、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对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的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

(2)履行有关安全法定职责和县乡政府赋予职责情况;

(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安全事故管理情况;

(5)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2、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许可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等安全技术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事故管理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9)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情况;

(10)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11)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等的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时间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二次;

3、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或专项内容的联合检查由联席会确定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联席会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

4、有关部门和安监员日常性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开展。有关部门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专职安监员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

1、乡镇安监站负责本乡镇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乡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2、乡镇安监站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及县安监局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5、乡镇安监站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乡镇安监站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备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乡镇安监站。

乡镇安监站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7、乡镇安监站、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和应急处置技能。

乡镇安监站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本乡镇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标志。

8、乡镇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乡镇安监站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安监局。

10、乡镇安监站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乡镇安监站和有关部门。

14、乡镇政府应当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具体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任务,明确程序和方法,落实人员、物资、经费,组织实施救援。乡镇有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迅速配合,服从指挥,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

15、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乡镇党委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甚至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九

一、乡镇主要领导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对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签定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十

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三、组织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

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级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一

纪工委实行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工相结合的制度,至少每半月由纪工委书记主持集中办公一次,参加人员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委员。有临时性工作需要集中时,可随时集中办公。在此基础上,纪工委实行月例会、季度调度会和全(半)年工作总结会制度,具体如下:

一、月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一般在月底召开。

(二)会议议题由乡镇纪工委书记确定,各纪工委副书记、纪工委委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各乡镇纪委本月工作情况和研究下月工作安排。

2、传达上级纪委文件、会议精神,或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3、研究各乡镇纪委需要协调的工作。

(四)会议结束后,要认真对决定的事项逐一落实,由乡镇纪工委负责督办。

二、季调度会制度。

(一)乡镇纪工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一般在每季度头一个月召开,参加人员为各纪工委全体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乡镇其它相关的人员。

(二)乡镇纪工委季调度会的议题由乡镇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确定,主要内容是:

3、协调办案力量,确保案件质量,根据本区域案件情况,统一协调纪工委委员,必要时协调所辖乡镇有关部门等,重点解决信访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协查会审信访案件和立案案件,并把好质量关。

(三)会议结束后,要认真对决定的事项逐一落实,送县纪委办公室归纳汇总,并报县纪委常委会。

乡镇纪工委每年(半)年集中召开一次总结会,一般安排在县纪委全委会之前召开,参加人员为各纪工委全体人员及有关人员。

会议内容:各乡镇纪工委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县委全委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半)年的工作,研究确定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

会议结束后,要以各乡镇纪工委文件形式将全(半)年工作报告报县纪委,并印发至所辖各乡镇党委。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二

社区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规划。及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每月组织安排一次全面或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并保存整理好检查整改工作记录。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班,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具体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

4、认真开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5、扎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对安全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区域及责任人。

6、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现象。

7、按照区、办事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1、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要求,对生产安全工作做的好单位,且在本年度单位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生产事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并作为上级政府年度评先的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 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工作制度,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辖区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方式,社区居委会安全员负责对其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化工、建筑等行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由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社区居委会安全员进行“双重”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3、安全员在所负责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现场检查,参加企业召开的有关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任何人员不得阻挠、干涉。

4、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除作业人员;停止生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领导和职工有权制止作业,提出处罚建议;发生事故后,有权直接参加调查,按规定进行处理。

5、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地按要求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安全生产报表和相关资料和相关资料。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经过汇总后及时上报区计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根据上级部门关于 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及时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十三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时刻掌握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特制定制度。

3、 每月1日下午各村、各驻乡单位、各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员、安全信息员会议,系统通报上月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安排本月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月对全乡各企业(单位)、矿山开展1-2次安全生产检查。

2、检查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每次都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队,至少3人以上参加。

3、检查应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进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同时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

4、执行跟踪督查制度,对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单位(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必要时责令停产整顿。

5、认真做好每次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和处理记录。

6、及时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和相关事故案例教训的培训教育。

7、对所有参加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证照不齐全的企业。

2、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实施,同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配备各类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6、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各企业参加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评比表彰等活动。

7、建立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及档案。

8、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或记录的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4.涉及安全生产的各单位负责人在离开办公室和住宅时,应打开手机,保证随时联系的通畅。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按时参加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有关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 每季度组织一次矿山技术、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的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教育,或送往上级安全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培训。

3、 特殊工种一律先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4、 新工人(包括从业、实习或学习人员)上岗前必须严格进行矿级、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后再上岗。

5、 对操作新设备、从事新工艺和换岗人员必须经过新工艺技术等培训教育。

6、 及时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和相关事故案例教训的培训教育。

7、 对所有参加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凡乡属单位、生产及经营组织的责任人和业主(以下简称单位及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提请有关部门对其单位及人员,按下列规定处罚、处分及追究责任:

一、凡发生重伤事故或1—2人死亡,对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二、凡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提请县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单位和人员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

二、坚持每月两次到所联系重点单位检查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等安全工作; 

三、具体督促所联系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要求确保所联系重点单位不发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实行领导每天带班和干部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三、值班带班领导要进行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实行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七、各单位发现或发生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辖区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 

九、乡安监办电话 : 4690006 。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制度

1、各村委会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承担检查、整改、上报、协助管理的责任。 2、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加强日常监管。3、乡纪委、监察部门每年要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

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

1、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每月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下发限期隐患整改通知,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乡安监办; 2、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到期后要及时验收,隐患整改结束后要下发隐患整改销号通知; 3、各村委会、乡安监办要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等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对证照手续不齐或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每年12月份为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时间,乡安监办必须在每年12月份之前将有关安全生产档案整理成册; 2、认真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乡安监办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全乡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不得丢失;3、安全生产档案的查阅和提取,必须经安监办主任允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安全生产档案; 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年限比照其他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向乡政府上报,同时向所在村委会报告;2、村委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必须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原因上报乡政府; 3、乡直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1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向乡政府上报; 4、乡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相关程序向办、县政府办、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乡镇纪委书记选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

一、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与组织部门共同考察后报县级党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书记任免报市纪委备案。

二、乡镇纪委书记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管纪检工作。原则上分管与纪检工作相关的工作,一般不得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

三、乡镇党委在确定纪委书记分工时应征求县纪委的意见并备案。

四、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五、乡镇纪委书记担任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六、乡镇纪委书记必须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业务轮训等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七、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为使乡镇纪委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乡镇纪委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内容。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镇纪委会议议事范围应根据有关规定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1-3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需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做准备。

五、乡镇纪委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纪委决定和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七、乡镇纪委会议时,若某立案涉及到纪委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该委员应主动回避。

八、乡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由纪委办公室传达催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情况。

九、乡镇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十、对重大立案的调查研究及解决情况及时向纪委委员反馈和通报,会议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党纪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程序,密切县纪委监察局与乡镇纪委的联系,加强对乡镇纪委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工作内容:

1、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情况;

2、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

4、县纪委监察局明确要求一个时期内完成工作的情况;

5、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6、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工作的方式:

1、书面报告;

2、专题汇报;

3、县纪委监察局派人实地督促检查并听取汇报;

4、其他适当的形式。

三、报告工作要求:

1、乡镇纪检组织向县纪委监察局定期报告工作要客观、准确、全面,详实;

3、乡镇纪检组织报告的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纪检组织负责人考核定级的重要依据。

一、工作职责

(一)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

3、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4、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

5、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

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专职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协助纪委书记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

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的情况。

4、负责组织乡、村纪检干部的学习和业务培训。

5、协助纪委书记受理群众举报工作,组织对信访件的调查并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直接组织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

6、负责处理纪委的日常事务,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

7、认真完成纪委书记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2、按时参加纪委会议,积极参与纪委组织开展的活动,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带头发挥表率作用,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党内监督工作。

5、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村纪检员。

(二)考核内容

1、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

2、能。按照县纪委下发的《乡镇纪委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做好各自本职工作,按要求完成乡党委、乡纪委安排的工作。

3、勤。工作中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一丝不苟的精神;平时对业务肯学肯钻、任劳任怨,达到单位规定的出勤率。

4、绩。纪委书记按照、县纪委安排落实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纪委副书记、委员、村纪检员按乡党委、纪委书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每季度至少在县级网站上投稿纪检监察信息1篇,副书记每年至少在县级刊物上发表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动态2篇,书记每年至少在县级刊物上发表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动态2篇、调研文章1篇。

5、廉。执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爱好健康向上,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纪委负责实施。

2、考核成绩合格者,兑现县纪委对乡镇纪委考核奖励;考核成绩优秀,各方面成绩突出的,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

一、廉政谈话的主要对象

1、所在乡镇享受副科待遇的干部;

2、乡镇机关干部、站所负责人;

3、所在乡镇各村、村委会主任。

二、廉政谈话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监督情况。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6、新提任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洁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三、廉政谈话的基本程序

(一)谈话分工。对领导干部谈话,由乡镇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谈话可个别进行,也可集体进行。

(二)谈话准备

1、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一般应在正式任命前一周内进行。

2、乡镇纪委负责提出包括谈话对象、谈话主要内容、时间、地点等初步意见,提交党委审核后,将有关材料转交主谈人负责实施。

(三)谈话要求

1、廉政谈话之前,主谈人应将谈话的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3天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认真准备。

2、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对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廉政谈话反映的重要情况,整理后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廉政谈话形式的有关材料均应存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一、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乡镇党委受理和县纪委交办的案件),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权益。

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预测排查、分析研究本单位的信访举报动态,并上报县纪委。

三、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因素。

四、制定本乡镇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对本乡镇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的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自己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对群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应先进行初核,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核情况报告并应区别做出情况处理。

三、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核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四、初步核实的时限为2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个月,案件调查时限为3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

五、案件立案后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实施。

七、案件查结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签字,经集体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八、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程序装订案卷材料并移送县纪委审理室进行最终审理。

九、对于一般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由支部讨论,乡镇纪委审核后报乡镇党委批准,请示县纪委同意;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由支部讨论,报乡镇纪委批准,征得县纪委同意。对于一般干部给予降级以下处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监察局批准;给予开除处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经县监察局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一、为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制定本制度。

二、联系群众制度的方式,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乡镇纪委联系村纪检员,村纪检员联系村民代表。

三、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等情况;

3、了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

4、收集党员、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5、配合中心工作,加强镇村两级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沟通和指导。

四、联系人按照要求经常到联点村开展调研和指导,围绕基层干部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奥运期间全镇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人民财产不受侵害,各项事业有条不紊的发展,我镇通过健全组织、加大宣传、认真排查、严格奖惩等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良好开局。现将我镇近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健全组织,为安全生产管理奠定扎实基础

我镇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和专题研究,会上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由镇长任小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书记和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安监、城-管、工商、电力、环保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主任由安监所长担任。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镇及时组织召开了镇村干部大会及企业厂长经理大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学习,对各项实施方案进行了宣读,明确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各单位的职责。针对我镇行业较多,对造纸、机械等重点行业排查工作制定了相关安全检查手册,由安监局和我镇安监所共同执行,同时针对具体行业制定了相关行业的安全检查表,由专人负责安全检查表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

二、广泛宣传、科学规划,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为把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我镇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及舆-论导向。除召开镇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及企业厂长经理大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宣传外,还在镇工业区主要道路刷写固定标语5条,悬挂醒目条幅7条,发放安全生产明白纸1000多份。各村也在广播上对安全生产知识多次播放,张贴并发放明白纸近万份。通过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无小事”等观念与深入人心,并丰在指导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统筹兼顾、真抓实干,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汇入活力

(一)加大排查监控力度,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镇域内的矿山、造纸、机械、化工及“十五小”重点行业每月安排布置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在排查中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对废弃厂房、车间、无人居住的民房等死角死面重点排查。在排查的同时填写排查表,并由排查人员及被排查单位责任人双向签字;确保排查的真实性。对容易引起上访的重点矿山企业,结合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处置;对重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和贮存单位委派专人监控,防患于未然。

(二)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落实各项责任

对“十五小”行业中的重点非法生产单位、发生生产情况的`单位,采取拆除设备、断电等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如在3月份,我镇组织镇干部、派出所、刑警队、电力、环保、工商、土地等相关部门60余人对镇域内的小炼油、小化工、小造纸、小塑料等重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取缔。采取捣毁生产设施设备、拆除生产生活用房、断电、没收违法产品等措施共取缔小塑料8家、小化工2家、小炼油6家、小造纸3家,并安排专人监控。

在配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单位对镇所辖范围内的造纸、机械、矿山等重点行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中,对发现的造纸行业的两个隐患,由安监局发放了安全生产隐患通知单,对….纸业、….纸业进行了停产整顿、重新验收的处置;同时配合市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对造纸和机械行业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对金福机械厂进行了罚款和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理,对前进纸业进行了暂不停产,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供有效保证

为严格落实各项责任,镇成立了督导组,对安全生产各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制定了奖惩制度,除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有奖举报外,还把各项任务目标按区域与责任落实到人,对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除采取经济处罚外,还会采取严厉的组织处分。

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如造纸、食品加工、机械厂、餐饮、教育等主要部门签订了法人安全生产承诺书达60份;与镇所属十六个行政村都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书中除明确各自职责外,还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总之,近半年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镇、村、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联动,使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出现了良好开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发挥成绩,克服畏难心理,充分发扬不怕辛苦、连续做战精神,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切实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而不断努力!

一、基本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情况

乡与各村签约数10份,与车主签约数74份,与相关单位签约数8份,与石场签约数4份;村与屯签约数85份。乡村签约率均为100%。

2、召开防范安全事故会议情况

正职领导亲自召开防范安全事故会议5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2次;分管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2次。

3、全年无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4、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培训车主、采石场192人;培训村屯安全管理人员87人。

5、安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采石场预评价项目4个。

6、无生产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审验项目。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全乡无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应关闭的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企业。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一年来,我乡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安监局等县直有关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乡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强化宣传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好转,年内全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十五

3、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对乡镇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的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

(2)履行有关安全法定职责和县乡政府赋予职责情况;

(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安全事故管理情况;

(5)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2、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许可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等安全技术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事故管理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9)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情况;

(10)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11)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等的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时间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二次;

3、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或专项内容的联合检查由联席会确定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联席会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

4、有关部门和安监员日常性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开展。有关部门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专职安监员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一级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是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依照本办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的实际和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条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的情况;

(三)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整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七条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并出示《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第八条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业务知识;

(二)具有高中(或相当)学历、工作满二年,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工作。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承担日常管理的责任,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业务指导的责任。

监察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实施监察。

第十一条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情节,分别给予撤职或辞退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办法第六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

(二)在监督检查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违反有关规定,应予注销或者暂扣《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配备、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乡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专业16篇)篇十六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市、县有关事故报告规定,进一步完善我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范围

安全生产伤亡及重大险肇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人员伤亡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其中:

(一)伤亡事故

1.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75号令)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以电话或其它快速办法,向镇政府、县安监局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可越级上报。

2.镇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的报告后,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一般死亡事故(含伤亡事故)最迟不超过12小时上报。

(二)重大险肇事故

1.发生以下事故应立即报告,最迟在接报后不超过1小时:

由于化学和物理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或生产工艺不合理、操作不当等因素,发生毒物或易燃品大量外泄,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与中毒,但严重污染环境,对职工、居民的安全、健康有潜在威胁的事故。

2.发生以下事故应立即报告,最迟在接报后不超过2小时:

(1)由于设备、机具的缺陷、失灵,操作人员疏忽等因素发生车、船翻沉,或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发生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倒塌,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居民以及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2)其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简况、事故单位所属行业及主管部门、事故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抢救与处理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估计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三、事故信息通报

安委会办公室、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接报以下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一)本地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生产安全、道路与水上交通、火灾、铁路、燃气、职业中毒、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特大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企业和社会人员中毒的事故。

(三)社会影响较大,涉险1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未遂事故。

(四)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险肇事故。

事故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应向县安委会办公室续报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情况以及调查处理结案情况。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情况,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领导报告。

四、实施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故意拖延报告时间、少报或漏报死亡人数、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将实施行政责任倒查制度,予以全镇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为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地向上级反映水秀乡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站所、各村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鼓励、支持干部编写信息,各站所每周必须完成二篇信息报送任务,各村每周必须完成一篇信息报送任务,多者不限。并于星期五上午9时前以电子版和书面资料两种形式上报办公室。

二、各站所、各村向上级报送的信息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可全面反映我乡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以及新做法、新经验。各站所报送时必须经各站所负责人审阅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上报。各村报送时必须经村主干和主包村干部签字后方可上报。

三、 向上级报送的信息若被编发,乡党委政府将对撰写人进行奖励,具体标准是:被县级业务部门编发的,每篇奖励5元;被县两办和《太谷时讯》编发的,每篇奖励10元;被市级报刊编发的,每篇奖励20元。对于不能按时按质上报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 信息报送工作由乡党政办公室每月负责统计并公布,每季进行一次奖励兑现,年终进行总评。

五、信息报送工作奖励资金由乡财政列支,不占用各办公室经费。

相关范文推荐

    上网课的学生个人心得感想(热门22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学习和成长的记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因为疫情的严峻,假期可能要延长

    在年度全区人才资源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13篇)

    数字背后蕴含着许多信息,统计能够帮助我们揭示这些隐藏的规律。4.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统计软件和工具,它们可以帮助我们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建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健康活动教案我会洗澡了(专业21篇)

    教学工作计划能够帮助教师合理安排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下面是一些教学工作计划的编写要点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1、乐于在集体面前用动作来表现生活中洗

    大学生实习工作反思总结(通用20篇)

    实习总结是在实习期结束后对所做实习经历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重要材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习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自**年*月进入进入**集团以来,我被

    苏宁物流实习心得体会范文(16篇)

    实习心得体会的撰写过程是对自身职业规划和目标的审视和调整,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实习心得体会的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我心中的秘密六年级(通用21篇)

    优秀的作文要遵循逻辑、通顺和有条理的结构,使读者在阅读中能够理解和领悟。下面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范文,读完后相信会让你受益匪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也不例

    幼儿园教师第二学期工作计划中班(优质19篇)

    通过制定幼儿园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教学进度和质量,提升教育效果。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优秀的幼儿园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幼儿园的工作四繁琐

    幼儿园教师任期工作计划书(优秀21篇)

    幼儿园工作计划的总结部分应该提出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为今后的教学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以下是幼儿园工作计划的实例,供教师们借鉴和参考,希望能够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写中国的演讲稿(模板20篇)

    演讲稿应该具备感染力,能够让听众产生共鸣和情感上的共振。演讲稿的撰写需要一定的技巧和经验,以下的演讲稿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发和帮助。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二(优质19篇)

    演讲稿是一种运用修辞手法和演讲技巧,将观点和思想向听众传递的文学作品。阅读这些范文时,请大家注意其中的优点和亮点,以便能在自己的演讲中加以借鉴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