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JQ文豪

实施方案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步骤。实施方案的编写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以下是小编精选的一些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一

(一)及时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x月份)。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本辖区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x月xx日,全县各加油、加气站进行自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全面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写出自查工作总结备查。

(二)乡(镇)、开发园区安全检查(x月份)。

x月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开发园区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辖区内中石化、中石油之外的加油、加气站进行逐一检查,对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交通要道周边加油、加气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企业所在乡(镇)、开发园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市、县抽查(x月份)。

x月份,市、县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安监局检查,县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加气站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负责做好迎接市城乡建委检查,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迎接市商务局检查,x月xx日前将抽查情况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二

实施计划是指对某项工作在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推进我县“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我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我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继续抓好学校危房改造,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师生校内各项学习、生活、活动安全。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期活动安全。

7、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8、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

1、排查和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细化教育措施,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计划。

2、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进行教育管理,通过班主任了解本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3、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学生情况的了解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征求解决问题的意见。

4、各任课教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教育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告诉班主任。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中的安全,特别是器械使用和运动过程中的学生安全。

5、各实验教师、信息学科教师在学生做实验或上机时,要进行安全用电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尤其在使用化学危险药品时更要高度警惕,防止学生触电或被药品灼伤。一旦出现意外,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一)切实抓好班级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做到随时检查室内门窗,特别是电器设备的隐患。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2、严格遵守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做好卫生教育工作,不到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注意身体健康。

3、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学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在学校设立警示标志,教育学生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4、组织学习《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5、向家长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和要求,确保做到安全告知的义务。

(二)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青少年自护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是抓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使学生在创建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3、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利用班训、班会和队会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传授自护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燃。

4、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进行挫折教育,增强心理调适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自觉遵守《青少年文明网络公约》,不看不健康的书、报等;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机制,教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家访谈话制度。

6、做到关爱,关心学生,特别要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三)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活动。

1、开展“学生远离网吧”和“学生远离无证摊贩”的活动。

2、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求得110帮助。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我校从实际出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活动中,抓好活动安全、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通过广播专刊、专题讲座、升旗仪式、收看专题片、每日五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真正落实到位。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

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危屋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一是深化认识强责任。校园安全事关广大幼儿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生活。一直以来,我园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安全工作作为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人人明晰工作职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形成了全园上下一心、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完善机制谋措施。我园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域覆盖”的安全工作体系,切实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体系,在安全教育、风险研判、隐患排查、环境整治、应急演练、校园安保等多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管理措施,进一步筑牢防范网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是家园共育显合力。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我园通过建立家长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家园联系栏等途径及时向家长推送每天的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安全亲子行等活动,充分构建家园共建桥梁,彰显家园共育合力。

一是抓实主题教育,提升防范意识。我园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课程之中,落实到日常保教工作之中,坚持做到每周开展一次与安全相关的主题活动。结合幼儿年龄特点,精心设计“遇到坏人怎么办?”“上下楼梯莫打闹”“哪些危险物品不能玩”等主题教育,切实培养幼儿对危险事物的鉴别能力,使幼儿懂得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远离危险。

二是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自护能力。安全在于防范,预防重在演练。我园高度重视安全应急演练,认真制定演练方案,匠心设计演练线路,扎实开展演练培训,精心组织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地震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疫情防控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让幼儿进一步明确应急事件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切实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是创新教育形式,提升安全实效。在保教活动中,我园将幼儿日常生活、游戏玩耍、安全自救、灾难应对等安全知识,融入幼儿喜闻乐见的游戏、故事、儿歌、情景表演等形式之中。通过升旗仪式礼仪小标兵安全儿歌诵读、幼儿园课间及离园时安全铃声提示等形式帮助孩子们掌握安全知识,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一是强力推进周边环境整治。两年前的示范幼儿园,北靠居民楼、西邻农贸市场、东挨木材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深陷“三面干扰”的囧地。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幼儿入园离园带来极度不便,教育活动严重安全隐患。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教委、公安局、林业局、桂溪街道、北街社区等多个部门联动配合,召开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协调会、推进会2次,大刀阔斧改善了幼儿园周边环境。搬迁了木材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绿化美化了休闲场所、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如今,崭新的面貌为孩子们提供了良好的保育教育环境:园门前是笔直平坦的(冰河)大道,围墙外是鸟语花香、流水清清的滨河花园,不远处是整洁宽阔的休闲广场;幼儿园内也提档升级,在原废品收购站处设置了100米牡丹长廊,幼儿尽情的玩在其中,乐在其中,美在其中。家长表示:现在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好了,接送孩子方便了,把孩子放在这么美的幼儿园也更放心了;周边居民早晚都会在休闲广场跳坝坝舞,平时没事时也会坐在滨河路的长椅上晒是太阳,看园内孩子尽情的嬉戏、玩耍。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竭力消除校园隐患风险。我园坚持定期开展风险研判,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全面加强围墙堡坎、教学楼、水电设施、电气线路等领域隐患排查,分类建立隐患台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今年以来,幼儿园共召开安全风险研判会6次,开展隐患集中排查10余次,排查出线路老化、屋面渗水、地面积水等安全隐患4个,已完成整改3个,切实确保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着力改善校园安全设施。幼儿园着力加强安全硬件建设,每年投入3—5万元,用于灭火器、楼道护栏、安全标识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更换。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下,今年第四季度,将投入资金11万元,将解决园内监控线路老化、镜头模糊、内存不足等问题,实现园内高清监控镜头全覆盖,确保幼儿一日活动更加安全有序。

各位领导,安全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指引,在宣传教育、常规管理、设施改善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将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为示范园的发展和师幼平安健康筑起一道铜墙铁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确保“幼有所育”,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县教委等各级各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如今,该园校门前是笔直平坦的(冰河)大道,围墙外是鸟语花香、流水清清的滨河花园,不远处是整洁宽阔的休闲广场。园内环境也提档升级,办学品质进一步提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0.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县根据实际情况所开展的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现对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作如下总结: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为全县安全生产有力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部署安排工作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决策、指导。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明确,线路清晰,主要内容为“1+2+9”方案,即1个总方案、2个专题、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两个专题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别是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邮政)、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农牧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做实两个专题强化责任落实紧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两个专题:第一个专题是学深悟透和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增强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提高本质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第二个专题是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全县各行业领域企业建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在三年行动中,为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县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体系强化入手,力求通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实现“三个转变”。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抓好10个专项整治筑牢安全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邮政)、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农牧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9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的关键,县相关部门针对这9个重点行业领域不同特点,从安全源头管控上入手,出台了9个专项整治方案。这些方案从规划布局、审查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明确了实施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突出本质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特别是吸收了县初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取得的经验,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安全工程改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方案出台后,各部门迅速行动,围绕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危化品领域:县应急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县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搞清现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消防领域:县消防救援大队以问题导向、目标结果导向为出发点,通过抓牢抓实“直面消防现实斗争”和“夯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两条主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道路运输领域:县交通运输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桥梁、涵洞施工安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分析县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多措并举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扎实推进国道、省道、县道、以及通乡通村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做实事故约谈和深度调查。

2020年以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指数全面下降,事故次数同比减少、死亡人数同比减少,工业园区领域:城市建设领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城市安全治理措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质量水平,实现城市全面健康发展。危险废物领域:县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和安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危废监管源清单和数据库,督促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废清单台账,制定危废管理计划和按时申报登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重、持续时间长,需要我们加倍努力。相信,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合力推动下,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全县安全生产水平必将得到大幅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目的,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超载、超速、违规营运等行为,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通过集中整治,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成立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峰同志兼任。

(一)检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交通安全状况。

(二)检查整治内容。

1.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权属、核载人数、车况、行车线路及保险等情况。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出车情况登记台帐,学校、幼儿园是否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3.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车辆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

4.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违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辆、无保险车辆、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电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搭载学生行为。

6.检查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问题。

7.检查和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一)县教育局职责。

3.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4.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的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7.负责校门口放学学生乘车安全秩序维护;

8.协助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二)县交警大队职责。

1.负责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2.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4.负责打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证照、超员、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5.协助教育部门对学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

(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2.负责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幼儿)的黑车;

3.负责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4.协助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四)县安监局职责。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

(五)县广电台职责。

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1.协助县教育局做好本辖区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登记工作;

3.协助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由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基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车辆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责令整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止运营;对有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所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都要经审核确认,领取有关证件,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同时,在接送学生时车前要放置醒目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标识牌,便于执法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三)抽查巩固阶段: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部门牵头有关镇配合,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内容为:

1.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资质。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校车是否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接送学生上下学条件的车辆一律扣处。

2.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到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3.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查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

4.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县教育部门要针对我县目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会同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车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车主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做好整治工作的意义。县广电台、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一次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手续不全车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严格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按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工作的意见书、建议,动员教职工、学生和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治过程中要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致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应急能力、技术防范能力现代化。推动我校师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校园隐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处置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收事故教训再倒查制度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治理管控的责任链条、制度预案、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大力防范和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类安全隐患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特色发展,进一步提高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学科化建设。通过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使学校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学校持续保持无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一般类安全隐患风险得到基本遏制,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形势明显持续向好,涉校、涉师生的“发案率”进一步降低,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新长旅”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校理论中心组有计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精心制作系统性学习方案,并纳入学校宣传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三是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的校园安全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结合学校“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及时组织学校全体师生、全体辅导员、新任职教师员工、实训室管理人、图书馆员工等,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分批次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并转发校园安全警示教育资料,组织观看校园安全警示教育片,加大学校网络宣传和各类平台的教育力度,推进预防灾害事故的科普和宣教。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教学实训场所、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及各营业网点等重要部位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责任盲区,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学校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项具体工作所对应的具体人员做到层层落实、无缝对接,健全“明某某、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学校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切实扛起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隐患整改、跟踪、督办、落实。由学校保卫处牵头,加强隐患整改指导工作,全面细化隐患的识别、评估、预警,充分利用专项治理推进会、党政联席会等工作方式,强化整改责任落实。

(三)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摸排治理机制、健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整改过程中的管理、完善整改工程验收制度,实现隐患摸排、分级登记、隐患整治、验收销账的闭环管理,验收后形成工作简报予以公示。在整改过程中按照隐患风险等级,完善预案、管控、进度报送等相关制度,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坚实基础。

(四)加强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属地联动,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各类规章制度,健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教育培训联动、应急处置联动、安全整治联动等工作机制,提升联防联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安全纳入校园安全宣教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走进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寝室,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2020年将消防知识按照学校不同岗位职能,分门别类针对全体师生、生活辅导员、实训室管理人、图书馆员工、后勤维修人员、食堂及营业网点从业人员制定专项的消防教学内容,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全覆盖。三是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食堂用火用油安全,完善落实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细化食堂用火用油管理流程,规范电器设备设置、电气线路和用油管路的合理敷设,积极完善火灾技防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工作不足,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主管校长负责制、相关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制。从严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检测、原材料公示、餐具消毒等一系列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对各档口主厨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管理,不断完善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评价考核机制。

3.加强学校班车交通安全管理。学校后勤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_*法》,依法规范确保学校班车和司乘人员各项证照齐全。保障班车服务与学校发展需求相适应,按期按时检车验车,落实周期性车辆维护,明确班车淘汰退出期限。后勤处车队严格落实班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车辆行驶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动态管理,保障班车运行安全。加强班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车辆运行应急处置培训,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完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应急锤、三脚架、灭火器等应急设施的配备,并确保车辆逃生门可随时人工开启。持续保持学校班车全年安全稳定运行。

4.加强学校实训室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训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训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易燃、可燃实训物品的排查工作,明确实训室电力、设备的危险源部位,进一步明晰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故障实训设备暂停使用的管理规定。加强实训室安全教育,按照学校实际,训前开设实训室安全相关培训,把实训室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培养方案。加强学校换热站压力容器、管道、室外变电站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落实周期性巡检,常态化点检,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

5.加强学校建筑设施安全管理。建全学校建筑外墙、防避雷装置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定期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遇极端恶劣天气做好室外停工作业,重点检查楼体安全、校园基础设施安全,做好防倒塌、防坠落、防触电安全工作,确保校内无隐患墙体、危墙、花房、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安全隐患。

(五)实施师生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头脑,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必修课程。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有力契机,开展科普讲座、消防实操演练、制作安全教育宣传资料、板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踩踏、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普及师生消防安全实操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二是提升保卫干部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快完善保卫干部教师化、安保人员专业化建设。提升保卫干部业务素质能力,组织保卫干部参加**_*、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的专题培训、观摩培训等多种培训,鼓励保卫干部考取相关职(执)业资格,发表有关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论文期刊,加强职称晋升,同时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安保队伍整体素质。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范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快实现校园天网工程建设,全面普及安装校园视频监控、消防联动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属地公安机关监控或报警平台。二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根据学校实际发展,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属地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校卫队伍、义务消防队伍、后勤抢修队伍以及医疗保障组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响应处置程序,定期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依法依规参与有关校园矛盾纠纷案件的调查和风险隐患的协调处理,检查指导隐患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学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底)。按照本实施方案,在复学复课期间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方式方法、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巡回检查、跟踪指导、工作推进会、党政联席会等措施,加大力度保质保量按时销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补制度、补短板,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学校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通过党政联席调度,分管领导具体主抓,保卫处积极指导,后勤部门协助整治,各单位具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各类校园安全问题。定期跟进整治进度汇报,研究制定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贯穿依法治校理念,推动解决难点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学校应急预案、制度汇编,重点岗位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操作流程,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部门负责人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负责人追责、问责。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专项整治行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平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确立“平安第一、健康第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发明平安健康的良好环境。

全面排查和消除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平安隐患,完全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健全平安工作体系,空虚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平安工作规章制度;广大师生的平安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各种设施的平安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平安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和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平安维护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整理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指导、协调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演讲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均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作机制,由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外地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依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迅速制定外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法。

(二)各县区教育、公安、司法、建设、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各类交通设施的建设,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平安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平安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力争达到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平安感明显增强,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明显减少,并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4〕282号)精神。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平安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规范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排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学。其他部门审批的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由审批部门负责清理整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调离或辞退。当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学校妥善安排有关人员。

(五)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平安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六)各县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平安隐患和工作单薄环节。由当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的时间表并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县区要加强对外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建立工作演讲制度。各县区要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会、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布外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平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外地专项整治相关人员和具体实施方法报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明确集中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第一阶段(11月初—11月中旬)为集中专项整治阶段。各县区要作出全面安排。并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演讲布置情况。11月中旬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落实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各县区对辖区内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演讲专项整治情况。12月初,第二阶段(11月中旬—11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若干小组对各地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月中旬,市迎接省督查组的验收,并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三

为纵深推进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发〔2021〕9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

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进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菏泽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我镇要按照《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别是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生产经营单位全隐患,提高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做好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岗位大过关”和“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五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全管理制度;六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依据应急计划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一)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8月1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我镇重大隐患继续进行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三个清单”,充分利用好网格化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应当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击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开展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自觉进行学习提高,增强我镇执法专业力量。

(四)开展全生产从业人员全技能提升攻坚。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全事故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全县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确保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五)开展全生产宣教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精准化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全知识,培育全文化,在我镇营造人人讲全、人人会全的浓厚全文化建设氛围。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2021年8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上旬)。我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分析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教训,明确目标责任,继续周密部署推动。

(二)实施攻坚(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底)。我镇各部门要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部门攻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我镇要对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生产攻坚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组织我镇攻坚行动稳步有序进行,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本企业单位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行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我镇要大力宣传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支持全的浓厚氛围。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四

为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初步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程序,确保校舍建设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1)目标。发现校舍存在问题,制定一政策实施计划,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评价整改、施工程序完善、抗震验算评价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2)主要任务。根据目标,每栋校舍的详细整治方案将于9月24日前完成。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改方案见附件。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执行,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负责整改。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后验收一个销号。二是按程序保存整改档案(纸质、电子)。

3.进展有序。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价,可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抗震评价权限,并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价、评价,特别是在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计划,确保整改的质量和安全。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五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从源头上严格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从过程上严格监管监察、治理隐患,对发生事故的,从严查处、追责问责,以更高的站位、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提升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本质安全水平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

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

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淘汰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

年度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省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规定标准。准确研判和把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制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研究制订《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研究制定全省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等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修改完善《安徽省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皖经信煤炭〔2017〕218号)、《安徽省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经信煤炭〔2016〕37号)、《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等。持续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2.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定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将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纳入监管监察执法内容,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约束作用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

1.加强资源枯竭退出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停下来,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各产煤市要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引导煤矿主动关闭退出。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关闭退出。

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重新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生产能力,新增或重新恢复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在正常生产前,由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组织开采强度评估和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不符合国家或我省煤炭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井、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建设矿井未按期建成供电、排水系统,违规施工二期工程的;

14.通风系统不完善,生产水平和采区没有实现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未构成采区通风系统,违规安排其他巷道掘进;

采区专用回风巷违规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

15.人为解除、破坏安全设施和传感装置,擅自删除修改监测检验等数据的;

16.其他方面。

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的领导责任、实施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重点产煤市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各产煤市要严格落实煤矿日常监管主体责任,中央及省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

调研督导联系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分析评价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对发生伤亡事故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方可恢复生产。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开展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

建立灾害综合预警机制,灾害异常信息定期分析制度,灾害治理效果评价制度;

总结。

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水等重大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10年)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坚持地面治理与井下治理相结合。2021年年底,煤层瓦斯压力大于3mpa的,必须采用地面井(地面定向钻孔)和井下定向长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等相结合的治理工程。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确保采掘作业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区域内进行。建立完善瓦斯灾害预警系统。

推广应用高密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先进的物探钻探技术,查清开采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开采受底板灰岩承压水威胁的下组煤层(淮南矿区a组煤、淮北矿区10煤或6煤)前,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必须实施地面超前区域探查治理技术,并建立下组煤层开采效果验证和安全评价体系,装备先进的微震监测系统。积极探索符合我省下组煤开采隐伏构造、垂向通道的探查治理新技术。推行大功率定向钻机超前集中探放老空水,严格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水体下开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和安全论证,严格“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和过程管控。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煤矿水害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

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地面注氮系统。全面排查高分子充填材料使用情况,未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立即进行集中清理。

推进矿压预警系统建设。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做到均衡生产,避免应力集中。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部署,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煤矿企业要巩固深化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三违”治理的长效机制。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年底前按规定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煤矿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强化煤矿四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要求,建立《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等重大风险管控责任,建立重大风险“年辨识、季评价、月总结、日分析”动态查找研判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示、预警和会商等制度,明确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风险挺在隐患前面。煤矿企业要健全隐患问题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数据分析制度,完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要立足煤矿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的特点,建设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发挥远程监察的监测预警功能,建立完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应急管理现状,集成各煤矿企业和救护大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做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装备物资、救援力量等信息归集共享,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指挥调度精准、顺畅、高效。强化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储备、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井下发生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办〔2019〕24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2019〕42号)要求,建设覆盖省、市及煤矿企业多个层面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0年年底前,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所有生产和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水害监测数据的接入,初步实现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及时预警、事故应急支持等功能,并配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做好统建业务系统建设,与国家煤矿安监局实现上下互联互通,形成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2022年年底前,实现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等感知网络数据全面接入,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省局、分局及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分级应用,同时为各级相关部门预留数据接口,基本实现煤矿安全风险研判“智能化”、应用系统“平台化”、数据交换“标准化”、监管监察执法“精准化”的建设目标,全面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体系。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鼓励煤矿企业加强智能装备的研制与应用。具备条件的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应率先加快智能化改造,在采掘、主辅运输、提升、通风、排水、供电、安全监测、瓦斯抽采、洗选等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开展智能优化提升,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远程监控和井下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作业,实现传统煤矿的智能化转型升级。煤矿企业要编制煤矿智能化建设中长期规划,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重岗位的机器人替代,至2022年年底前,建成3到5个智能化示范煤矿,以示范引领,逐步在全省煤矿推广。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矿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防治技术的研究,开展煤层消突、增透及封孔技术攻关及先进装备的研发,以及瓦斯防治新技术应用下的煤与瓦斯突出评价体系的研究。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瓦斯治理技术交流合作,发挥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对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平台的人才聚集和技术优势。开展多灾害因素相互叠加的灾害治理方式、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和水害技术及装备的研究,探索煤矿灾害地面治理害新模式,积极推进地面井在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区域治理方面的应用。推进两淮矿区深部煤层群开采防灭火技术研究。攻关顶板灾害防控体系等重大科技难题,研究深部地压治理和顶板灾害防控技术,加强对深部围岩控制理论的研究,鼓励研发应用更加有效的支护技术及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2021年年底前将所有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设备全部按规定期限淘汰。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检测检验、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2020年底完成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建设好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推广5g等移动通信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应用,将全省煤矿现有网络全部升级改造成万兆以太网,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人员防违章、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2022年年底前,生产矿井全部实现“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

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煤矿企业应制定错峰交接班制度,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坚持告知式检查、技术检查、责任检查、驻矿检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管监察方法,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地区“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管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推动企业自觉遵法守法。健全“六联合一加强”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协作机制,提升监管监察合力。

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责令其立即纠正,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失信的煤矿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推进煤矿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明确分级管控责任,确定现场督查重点,形成长效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监局每年联合对国有煤矿企业开展一次责任检查,推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采取警示约谈、记入副矿级以上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档案、建议调整岗位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追责问责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追责问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要求,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推进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或备案审查)和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全部网上办理,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和行政许可工作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建立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实现矿用设备信息化管理与关键设备联网巡察;

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用好煤矿企业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提高远程非现场检查效能,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建设完善监管监察信息化系统,更新补足执法专用装备,省、市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安徽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地区、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对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总结煤矿“开小灶”集中督导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并在全省煤矿推广。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汇总梳理后,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向省安委会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市党委政府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省安委会将“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产煤市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建立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和举报奖励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应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煤矿安全技术进步,提升煤矿科技保安能力。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对在线监控和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

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坚持分级分类、注重实效、精准施训、覆盖全员,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题业务培训,引导和帮助监管监察人员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规范监管监察执法流程,实现对执法过程的适时监督与有效控制,积极推行“前有监管监察、后有督查检查”工作模式,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

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同时,通过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裁定、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七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建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一年普治、两年攻坚、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江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开展学习,组织全院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门诊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氧站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道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我院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深入推进《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分批次、分类别开展消防培训,每年度保障全院职工受训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3、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和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管理岗位职责,确立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相关管理台账。二是摸清全院危险化学品底数,优化危险化学“一张图一张表”,及时更新维护库存数据,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院危险化学品数量的摸底工作,并区分标注危险化学品风险等级。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全环节的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安全标签清晰、分类存放、防护规范、设施配套,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保存场所独立完好,并落实“五双”管理制度要求。四是把好危险废物管理关键环节,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组织开展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五是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日常安全防护制度,组织生物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责任科室:药剂科、病理科、检验科、院感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4、特种设备及后勤保障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二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做到一机一档,并及时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依托专业机构加强维保,定期检验并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完善不同类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电暖运行管理制度,应急流程及操作规范,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人员组织架构,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各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定期进行证件年检和培训,高低压配电设施定期检查维保,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标准,对二次供水系统设施要定期检测消毒。(责任科室:设备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认真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行风建设,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医教科、护理部要对各科室的诊疗科目、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梳理,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上岗等现象的发生。医教科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技能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中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第一时间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科室:医教科、护理部、各临床科室)。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灵武市人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负责人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动员部署全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实实施,全面启动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月),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水、电、气、特种设备、危化品等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挂牌督办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0年全年),对我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各责任科室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6月30日前将本科室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度总结报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汇总后报卫健局执法监督室。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八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目的,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强化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超载、超速、违规营运等行为,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安全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通过集中整治,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校车标识,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成立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峰同志兼任。

(一)检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交通安全状况。

(二)检查整治内容。

1.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权属、核载人数、车况、行车线路及保险等情况。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制度、出车情况登记台帐,学校、幼儿园是否与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等。

3.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车辆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

4.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违法违规车辆(如无牌无证车辆、无保险车辆、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电三轮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搭载学生行为。

6.检查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问题。

7.检查和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一)县教育局职责。

3.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4.协助县交警大队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的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7.负责校门口放学学生乘车安全秩序维护;

8.协助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行动。

(二)县交警大队职责。

1.负责对校车外观标识及车内技术条件进行检查督导;

2.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资质审核工作;

4.负责打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证照、超员、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5.协助教育部门对学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

(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2.负责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幼儿)的黑车;

3.负责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4.协助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四)县安监局职责。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

(五)县广电台职责。

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镇人民政府职责。

1.协助县教育局做好本辖区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登记工作;

3.协助公安、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由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基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逐一登记。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车辆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责令整改,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立即停止运营;对有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所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都要经审核确认,领取有关证件,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从事接送学生工作。同时,在接送学生时车前要放置醒目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标识牌,便于执法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三)抽查巩固阶段: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部门牵头有关镇配合,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内容为:

1.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资质。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是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校车是否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是否放置“校车专用通行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接送学生上下学条件的车辆一律扣处。

2.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到12分,没有发生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

3.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检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按规定到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查站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单”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

4.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在不符合通行条件的道路上接送学生,不按核定线路运行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和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没有取得校车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县教育部门要针对我县目前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现状,在搞好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会同县公安交警部门对车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车主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做好整治工作的意义。县广电台、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一次专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专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报废车辆和手续不全车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严格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安、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按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工作的意见书、建议,动员教职工、学生和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整治过程中要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在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致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xx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xx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xx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xx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xx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xx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xx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xx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基本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望安办发〔20xx〕22号)、《长沙市望城区全面推进“强三基、促三安、抓三大”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基本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监管、依法行政、有效救援”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实训考核体系、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标准化达标,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及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学性,提升应急救援指挥的时效性,增强技术支撑保障的有效性,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和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紧密结合《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统筹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际,分年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建设滞后问题。

——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为重点,带动信息、实训考核、应急救援指挥和技术支撑等体系建设。

——分级管理、分步实施。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合理区分街道、村(社区)二级职责和财政投入责任,按阶段目标分步实施。街道安监站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同级财政负责,根据有关规定,省、市财政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予以适当补助。

——优化配置、资源共享。进一步理顺监管能力建设体制关系,以监管需求为导向,优化整合我街道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到20xx年,基本完成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条件及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任务。街道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号)的要求,达到标准配置目标;安监部门信息化建设达到“办公无纸化(移动化),政务公开网络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及统计、应急救援网络化,会议培训视频化”的“四化”水平;基层企事业单位救援队伍,达到三级或四级资质标准。

(一)加快安全监管工作条件和执法装备建设。

1.街道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根据本单位装备采购的需求,在省安监局制定的统一招标名录中,组织对现场监督检测设备、部分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部分监管执法配套设备进行招标,按“统招分签”方式招标确定供货商及供货价格,并统筹安排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及培训工作;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根据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求也可按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未纳入统一招标名录的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监管执法配套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现场执法装备由省、区两级统筹配备。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前完成20xx年度国家投资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20xx年国家投资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10月前,接受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验收评估,20xx年开始启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现场执法装备配备工作,20xx年全面完成。

2.办公业务用房及执法监管交通工具建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将争取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保证安全监管执法交通工具。

时间安排:20xx年底前落实办公业务及保障用房及执法交通专用工具。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规范。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划(20xx-2018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试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数据规范(试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规范(试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等4项规范和《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规范》,全面推进我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除继续完善和推进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实时综合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外,强力推进和应用市安监局开发的信息系统,不再搞重复建设;按照统一的信息指标代码体系、数据结构和数据传输格式,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2.积极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全面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反馈完善远程办公、移动办公、公文传输、公文阅文等功能的建议,构建信息畅通、功能完善的协同办公平台。

3.配齐装备,全面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积极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行政执法系统,配齐必要的装备,实现处罚决定在线审批、处罚文书现场打印、执法依据自动提示、领导实时全程监管。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4.衔接各有关部门,综合应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及时衔接、沟通区安监局和区政府政务中心,协调和应用相关行政许可系统。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

5.拓展升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对我街道开发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继续拓展升级,并向其他行业逐步推进,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时间安排:20xx年7月启动,20xx年10月前完成。

6.完善机制,积极应用事故调查及统计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及统计分析机制,配齐装备,积极应用省安监局开发的事故调查及统计系统,实现与相关软件系统的良好对接。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开始应用。

7.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和考试系统建设。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申报、审批、考试、制证、查询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信息上网操作,达到安全培训工作的标准化、考核网络化、证书规范化、查询便捷化、管理高效化的要求。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试用,20xx年开始全面应用。

8.支持基层对重点场所进行监控试点,对接市安监局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场所和重大危险源治理的有效监管。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开始应用。

(三)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扶持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按照“依托企业、政府补贴、协议服务”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指导和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训练和救援,指导、帮助和督促应急救援队伍确定相应资质。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完成。

2、完善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与市安监局应急平台、区政府应急平台、终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时间安排:按区安监局的部署开展,20xx年底,完成与区安监局应急平台对接。

按照“事权划分,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将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技术支撑体系工作,负责全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省、市财政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包括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办公业务用房、执法交通工具、专业装备、信息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市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予以支持和补助。

(一)加强领导、务实推进。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灿辉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谢定伟同志任副组长,各办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站,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监管能力基本建设的规划、资金投入和装备的配置。

(二)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各村(社区)要积极争取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把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纳入公共财政优先支出领域,落实财政投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投入长效机制。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将对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0.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门卫查验后请示园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九

进入春天,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林区内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了切实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领导、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班子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调查和消除火灾危险,抓住两防严格管理期间各项工作的执行。

二要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管理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合作部门干部)包组,建立村干部包户层负责制。全镇分为8个责任片区,镇干部41人组成8个宣传巡逻组,保证山顶、林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社会成员实行保险责任制。

三、做好检查和村寨、山林巡查。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置检查卡,严格防止火源进入山区。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危险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危险,立即排除村寨内柴草乱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灾看烟就查,看火就灭。

四、做好紧急准备。一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城镇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应急队伍,严格管理期间实施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顺利,保证紧急情况随访,同时各村建立民兵应急队伍,实现一村一队、一村一队训练、登记册、不出席,人人使用灭火器二是充分调动各类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迅速调查森林火灾事件,依法严惩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的长期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家庭联合防卫、初组联合防卫、寨联合防卫,形成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结构。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监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为能力者用火情况等情况,实行早期注意晚期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巡逻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救援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发生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向对方报告火灾信息,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救援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建立镇监察组,加强镇内两防工作监察,监察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不能执行,忽职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实,离职或失职的人,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移动司法机关的必须坚决移动。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区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应带头到达工作岗位,对离开工作岗位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的提交。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信息提交人员,每天14点前向镇森防卫办公室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信息。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

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海阳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市卫健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卫健局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产,深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休息出积极贡献。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医院老旧建筑线路老化、突出风险整治、重点科室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医院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工作任务。

(一)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医院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及相关消防安全大检查,通报、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院内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2、推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2020年组织开展全院各科各个环境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我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集中开展重点场所区域治理工程。

4、加强宣传,落实培训,严格考核。

定期组织展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情势及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广大医务人员及住院人员的消防意识。

(二) 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

我院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2020年11月前完成。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积极报告,配合协助落实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三) 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1.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我院强化教育宣传,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挂图、显示屏、电视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 提升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基础。

2021年6月之前我院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常识等纳入职工职业培训中,做到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轮训,邀请消防专家,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单位管理人员、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每年全部培训一遍,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对本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医院职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领导小组,由鲁宁同志任组长,张春斌同志任副组长,王磊、王小华等同志为成员。

张春斌同志牵头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王永红负责资料收集、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一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三

为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省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学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四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来源:好范文http:///)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10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

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安委〔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园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特成立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建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由严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官威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开发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信、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的投入;依法建立专职安监员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编制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建立满足自身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3.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优化规划布局。

根据全县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开发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

5.严把项目准入关。

按照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对危化品企业项目引进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四个环节,严格控制涉危项目准入,充分考虑项目对周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严格把关,合理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

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制定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7.完善公共设施。

结合产业特点,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

11.着力深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

突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

(五)持续夯实安全基础。

13.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结合产业特点,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试点,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化工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14.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掌握本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与开发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的摸排梳理,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全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部门、单位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全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管委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要实施定期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送县安委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工委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同。加强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构建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各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责任考核。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五)加大舆论宣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全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六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七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八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热门19篇)篇十九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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