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进行思考和评价的一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的内容。在这里,我们收集了一些读者关于某些书籍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一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他们之间本无情,却在时间的磨合下变了味道,他们之间本有爱,却在血缘的作用下断了联系。再如今这个社会,我是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始,也会有圆满的结尾。他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不是高不可攀的传奇,不是人们口中的伟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虽是主角却也是满身缺点。就如他的婚姻。他为了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媳妇,花了八分三角钱,给许玉兰买了一客小笼包,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又给许玉兰的父亲送去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又用续香火这样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让他回心转意,拒绝了何小勇,转而答应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叫许三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

但当他得知一乐不是他儿子后,在他得知许玉兰出轨后,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养了多年儿子后,他也是气急败坏,干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轨。在他眼中,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是应该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后,他是高兴的,当然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劝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他说,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他说,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想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也是他,愿意帮助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对头,不求什么,也不要什么。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他会打一乐,还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当一乐为保护三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时,他说一乐又不是我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他决定去卖血,带家人吃一顿好饭菜。他不愿带一乐去,他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烤红薯。一乐离家出走了,他不关心,不在意。只有许玉兰哭着,找了一遍又一遍。很快,他坐不住了,起身出了门。

找到了一乐,背上他,往胜利饭店走去。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温柔的说,是的。故事最后,一乐患了很严重的肝癌。又是他挨家挨户的借钱,不够。他想,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他都快五十了,死了没关系,可他儿子不能死,他才只有二十一岁。他为了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甘愿将自己舍弃。由好到不好再到献出所有,或许,他的爱已超越了血缘,生命这些东西。他们是父子,亲父子。他和许玉兰的一切都源于那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他会对许玉兰拳打脚踢,也会让许玉兰受尽屈辱。但当大革命来临时,他们却成了一体。许玉兰被硬说成妓女,剃了阴阳头,每天都要去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她的儿子不再理她。只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他说我把菜藏到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一口。他说,你已经再水里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当他们都老了,许三观的血没人要啦,他哭了,这个家以后整么办。儿子们不理解他,甚至有些嫌弃。只有许玉兰,她说,你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用到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还是许玉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也只有她才最懂他。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是相守。任坎坷再多,也未分离。我想,这一生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他们都不会后悔的,不会后悔遇见彼此,不会后悔这样度过一生。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二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不过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角许三观,他可能头脑简单得以至于一辈子也概括不出这样的一句话来,他根本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他只是安于现状,只求平文度日。世界上从不乏有这样的人,没有方向,不知道未来的轮廓,也看不清此刻的边缘。许三观就是这样的一个,一点一滴的小事组成了这样平凡的生命。

读完这本书,感觉许三观是充满矛盾的。许三观在这三个儿子里最喜欢一乐,后来却对一乐的脸就是一巴掌,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而最后却又不愿把一乐送还给一乐亲爹何小勇。如此矛盾,既然都知道自己做了“乌龟”,却还心甘情愿地继续做下去,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他还善良,他也拼命想找一个理由说服自己,让自己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而到最后,他发现没有什么理由,何小勇就是不认一乐这个亲儿子,他也做不了一乐的亲爹,然而道理在感情面前不堪一击,终于,他摸了一把自己的血,把菜刀一扔,拉起一乐的手说:“一乐,我们回家去。”那一刻,我为之动容,再平凡的生命,有了感情,也变得高尚起来了。

说到平凡,不得不说说;另外一个人物,许三观的妻子徐玉兰。许三观让我感动,而徐玉兰给了我更多的思考。徐玉兰当初是不想嫁给许三观的,而许三观对她亲爹说了一番话,徐玉兰就被轻易地嫁出去了,而令人惊叹的是,徐玉兰并没有做多少反抗,只是去找过自己当时喜欢的人何小勇后,明白何小勇拒绝帮忙,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话:“那我只好去嫁给许三观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时候女性还是备受歧视的,自己的命运自己却做不了主.她被嫁给许三观时甚至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观念里只有三从四德,服从父亲的安排,听丈夫的话,她不明白幸福究竟是什么,更没想过如何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是一种悲哀,在那个时代,许玉兰可以说是当时社会整体女性的缩影,没有地位,天天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算计着如何过日子,甚至被丈夫踢来打去却也不说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悲哀!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替许玉兰呐喊替那么多年来没有受过尊重的女性鸣不平,她们的生命中缺少了多少东西!

这本小说并不是单纯地描写了生命的平凡,它更是浓缩了一个时代,一个中国人备受苦难的时代,那个时代在我们看来并不真切,因为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苦难,感觉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有从书中的故事里想象那错误的思想导致的那场悲惨的岁月。许玉兰被,她根本不知道她的根本原因,只是以为她犯了“生活错误”,就应该被这样惩罚。其实那些的革命群众也不见得明白的意义,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费了三天时间了,现在离大会召开只有半小时,他们终于找到了。看起开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找齐了人游戏才可以开始,这样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除了给别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精神折磨外,意义何在?“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历史的错误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只能以史为鉴,认清历史,客观公平地评价这件由国家领导人的错误思想而引发的悲剧,并祈祷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还有就是温情,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干不成什么大事,那么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大概就是一些小小的温情了。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时给她送饭,却在米饭下面藏了很多块红烧肉,这使我相信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虽说结婚时草率了一些,十多年来却也过得幸福。灾荒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每个人“炒”了一道菜,最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虽说是苦中作乐,他的乐观也让人感动。还有许三观先对许玉兰说,想让一乐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就先从他的尸体上过去,之后却对一乐说:“一乐,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这小小的口是心非透露着许三观的善良与温情。最让我感动的是许玉兰的一段话:“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脚站肿了,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也不怕了。”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对于这样平凡的人们来说,能有一份细水长流的幸福就很让人感动了。这些温情如细小的雪花,可以轻易渗进心里,给人带来最美好的感动。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三

记得喜欢余华的作品是一部《活着》开始的,到现在我还记得里面深刻的故事情节,他的作品在国际上地位很高,法国作家成为中国的巴尔扎克,这样子的称号,以及他获得国际荣誉一点不为过,读着他的作品,你会发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为了活着挺不容易的。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前几天刚从网上买的书,一直念念不忘余华的作品,就从早晨吃过早饭开始读,我以前读不管是外国名著还是中国小说,从来就没有用一天时间读完一本书,基本上都是要求自己一小时读完50页就好了,但是这一次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一下子就把这本书读完了一大半,真实的刻画了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丝茧工的辛酸苦辣,在农村错误的毒瘤思想里面,只有强壮的男人才去献血,就这样一条不变的规律。许三观为了娶对象去献血,轻轻松松的获得了35元钱,就这样许丽华成为了她的对象,从此为了这个家庭许三观兢兢业业,过着比较幸福的日子,可是一乐为了弟弟把铁匠儿子的头打坏了,为了保住这个家许三观又去卖血,赎回了全部的家当,时间又回到了闹饥荒的时代,为了三个孩子,他又去卖血,为了二乐能回到城里,他又去卖血,最后为了一乐他一路卖血准备到上海,这就是中国式男人,为了一个家,为了能大家活着,只能去卖血维持这个家,好在故事的最后变成了喜剧,一家人团团圆圆,健健康康的活着。

在中国底层的人民,生活的不容易,才让更多的人为了走出去而不断的努力学习,在天水的大山里面,夏季看到的是满山的苹果树,都是不大不小的梯田,这里几乎没有水利设施,没有水库,几乎都是靠天吃饭,那里的孩子上学,都是一座山一座山的翻山而来,就像我媳妇一样我说夏季这里空气湿润,道路两旁都是树木,这是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但是这样子的地方他养活不了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走出大山,不断的学习,我媳妇再三说不会再回来,不想回到他们村庄。这只是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唯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唯有走出这个小山村我们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才能有一条活路。

随着生活的改变,现在的农村也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只有你肯动手,只要你勤快,你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不得不说我们踏上了时代的快车,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这几年回到农村发现变化真大,乡村道路都在硬化,家门口办起了农家乐,大搞乡村旅游,门口的大山变成了旅游的胜地,大力发展养殖业,农村合作社兴起,现在变成了只要你想干,国家就会支持你,但是发财致富的却是一直生活在这里的农民,年轻人没有一个愿意回到乡里去做这些事情的,因为怕受苦。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像许三观一样能扛起一个家庭的责任,把自己的责任都抛给父母一代,也许真的是印了一句话,只要有父母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们头上都有父母在帮成着我们,所以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佩服许三观一个底层男人的担当,也佩服许三观爱情价值观,最后发现不管生活多么的不堪最后陪你的那个人,懂你的人都是你的妻子,许丽华在被批斗的日子里,许三观依旧陪着,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碗鹅肝一斤黄酒的时候,只有许三观懂,只有经历的苦难的日子,才知道陪在你身边的人的重要性,才知道幸福日子的不容易。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用了一上午,我们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我们就要担起肩头的责任,不管多么的苦,都要走下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四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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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五

这是一本在中国引起轰动的书,这是一本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的书,这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它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你拿起来就不想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许三观——一个为了挑战生活的小人物。作为一个男人,为了家庭的完整,他无数次卖血。他有市井百姓的俗气,可粗鄙中也透露出善良、乐观以及很强的责任意识。整本书,没有华丽辞藻,却包含着深深情意,“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也许是对许三观一生的写照。

他虽然是一个小人物,可他的粗俗中包含着隐藏的善良、责任感和乐观。他不像平常的市井人,他更像平民中的英雄。

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当一乐被亲生父亲何小勇赶到街上,因为想要东西吃而失魂落魄时,他却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当许玉兰被辱骂时,他把肉藏在菜下面,送给她吃;他在一乐病重时,执意卖血给一乐治病,哪怕自己有生命危险,他也没有顾忌,这个小人物身上有一股英雄气。

他还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当许玉兰被批斗时,他却给她送饭;为了维持一个家庭的完整,他压住了怒火,接纳了一乐。虽然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他对待一乐与自己亲生的二乐和三乐一样。这个小人物是如此追寻家庭的温暖,就像向日葵始终对着太阳的方向。

他还是一个乐观的人。大饥荒时,全家饿得下不了床时,他用嘴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又请大家“吃”爆炒猪肝。有人说:“婚姻是掩饰的愁恨”,可对于许三观,婚姻是掩饰的善良和爱意。他真正做到了乐观,做到了“黑暗赋予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

他虽然没有像刘禹锡的“自古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也没有奥德修斯的无畏,更没有卫青的稳重踏实,可他却在荒芜的生活中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称得上英雄,一个小人物中的英雄。许三观无法与其它任何英雄比拟,但他有别的英雄没有的品质——真实、真切、自然。

这本书不像《荷马史诗》一样宏大,也不像《名人传》一样正气凛然。英雄,这本书中的人都称不上英雄,可许三观就是一个英雄,他无私、善良、有责任心、乐观、大度、有亲和力,就像那坚韧的杂草。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六

错误的世界,错误的时代,一切错误的开端,导致了人性的崩坏,若想知道一切的答案,请进入许三观的人生,了解血红色的悲哀。

《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作品,被译为多国语言广布出版,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该书讲述了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丝厂工人许三观用一生追求平等的血红色故事。为什么叫“血红色故事”?因为许三观这一生都是通过卖血来解决各种灾难,即使他显得庸俗、荒诞,卖血也不会使人同情。可是真心是可以融入血肉之中的,不信,请看下面的血红色故事。

也许在作者幽默文笔的欺骗下,你们觉得这类似原始煽情故事并不值得人同情。可是透过本质来看问题啊!一乐为什么会病,他真的热衷于农业生产吗?请结合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这一背景啊!这肯定是他无可奈何,他回城要看上司的脸色呀!只能这么累死累活的干啊!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为什么求别人买血?因为在那个病态的世界,你个低等人有什么理由抬头啊!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啊!

“人”啊!就是两块石板碰在一起的汉字,谁的资本更硬,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希望粉碎,利用他们的空壳来突显自己,毫不留情的践踏一切!卑微的人便像复读机一样传递者优秀人物的名言警句,人的本质呀!也许有时错误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世界!但是破坏所有的阶层和关系,真的就能创造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吗?到头来,不还是什么都没有吗?所以我只希望用融入真情的血水冲洗罪恶,将错误的现实爆裂,将错误的精神粉碎,而且并将这个错误的世界放逐之后,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就应该完成了!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七

周末闲来无事,我将《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靠着自己的血液去卖钱,而艰难地渡过人生中的一个个严峻的关卡,直到他老了,他的血再也没有人要了,那时候地方他再也没有本钱去迎接人生的其他求生危机了。

这部小说最值得去阅读的地方在于它是用民间的生活题材来讲述生活上的,用了民间的习俗,伦理,规矩,与生活细节来构造文章的,用民间的真情来批判当时的社会以及表达了对现实的理解。我们的生活难免出现残酷与生存的选择,那时候的你是否能像许三观一样幸运呢?未必见得。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被生活逼迫到这个地步了,也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将生活的无奈与求生欲望表达地淋漓尽致。

这本书是用时间为线索的,一步步向后发展,讲述了人们对生活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度过每一个艰难路口的解脱,客观地表达了对人性的温情,对人们的生存环境与对贫苦百姓的关怀。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八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一拿起它,就放不下来了。这本书就是《许三观卖血记》,作者是余华。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生活中的悲欢离合。许三观身为一个社会底层人物,通过卖血来维持家庭,前前后后一共卖了十一次。就在一些平平凡凡的琐事中,处处体现着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杂草般的生命力。

许三观的善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次,许三观的仇人何小勇意外被卡车给撞了,有人说必须让何小勇的儿子坐在屋顶上叫爹,才能把他的魂叫回来,可是何小勇家里只有何小红和何小英两个女儿。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生的一乐是何小勇的亲生孩子,所以只有一乐能救他!要是我,怎么可能同意一乐去呢?但是,许三观却不同,他说不管怎样,救命要紧。他让一乐去喊了,这足以体现出他的大度与善良!

还有一件事,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并没有丢下他,/直抚养着他。后来,一乐得了肺炎,急需用钱,许三观也并没有不管不顾,而是一次次去卖血来给一乐治病,他说做人要有良心!这难道还体现不出他的善良吗?这是一个小人物对生命的珍惜与尊重!

许三观还有乐观的心态。大饥荒的时候,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饿得没力气只能天天躺着。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在床上躺着,许三观说要用嘴给大家做一顿饭,让大家认真用耳朵吃。他给一乐、二乐和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爆炒猪肝。他做得绘声绘色,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他用他的智慧给苍白的生活以颜色。

许三观,一个小人物,虽然是社会的底层人物,天天脏话、粗话一大堆,可又无处不体现着他的善良和乐观。怪不得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条路、一条河、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绝的回忆。这本书,值得一看!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九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男主人卖血为主线的一部小说。许三观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面对生活中一次次困难和打击,他一次次用卖血去换取金钱,帮助他度过当时的难关。他卖血大多是为了别人,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私情、为了家庭等,很少为了自己。

许三观第1次卖血的钱帮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第2次卖血是为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并保住了他全部的家当。第3次卖血是为了私情,为“报答”林芬芳。第4次卖血是看孩子们饿的可怜,卖血带家人去吃面条。第5次卖血是因一乐下乡插队生病,卖血帮一乐改善生活。第6次卖血为使二乐早日回城,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随后因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为救一乐,他沿路多次卖血。最后一次卖血是他突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去医院卖血,但因年龄大,遭到年轻医生的侮辱,卖血被拒,没有卖成。

卖血被拒的许三观伤心万分,哭着在大街上一圈接一圈走,他感到自己被时代所抛弃,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抛弃的老黄牛,感觉自己再无用处。但他的妻子却一件件地诉说着他为家庭做的贡献,在他妻子和儿子的心中,他依然无可替代。

除了卖血帮助家庭和亲人外,许三观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家人、对儿子深深的爱。如:饥荒时刻,妻子多煮了一碗粥加糖为他庆祝生日。许三观却把粥让给自己的孩子喝,只让孩子们给他磕头当寿礼。如:他卖血的钱一开始不舍得给一乐买面条吃,但找到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后,最后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当他们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时,他不再骂一乐,并对一乐突然变得特别温柔。如:许三观为了二乐的工作,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并舍命陪二乐队长喝酒。主动让粥、特别温柔,舍命陪酒,说明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深深地疼爱着他的儿子们。

如: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被迫多次卖血。在大冬天,他走到有积雪的河边,用碗端起冰冷刺骨的河水喝,一碗接着一碗。因卖血导致他全身发抖,盖了四床棉被还感觉冷。在松林,他为了多卖血筹钱,抽血过频过多导致自己晕倒,差一点把自己卖死。面对逆境,许三观没有抱怨命运,也没有抱怨儿子,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了许三观对亲人的爱之外,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展示出了自己真善美,如:二乐发现一乐生病,在冬天的风雪夜,背着一乐走了一个多小时,脱下自己的棉袄给一乐盖上,并在风雪夜再次狂奔为一乐取被子。一乐得病后,许三观找三乐借钱,听到一乐有重病,三乐把仅有的12元钱全部拿出来交给许三观,这都展示了深深的亲情。

许三观找方铁匠借钱,方铁匠干脆爽快地把口袋里的十元钱(或许是仅有的十元钱)借出。在林浦,许三观冬天喝河水时,河边的居民主动送热水。在百里卖血后,许三观因体质弱无法行走,街上的人及时将他背到宾馆,为他盖上四条被子,并帮助许三观买面条吃。这都在一定程度,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善良。

此外,许三观在船上阻止来喜兄弟到继续卖血,并告诉他们尽量不要卖血,除非特别缺钱,至少间隔三个月再卖血。来喜兄弟把自己身上的血卖出,帮助许三多换钱给一乐治病。来喜兄弟为给许三观省钱,谢绝让许三观请吃炒猪肝喝黄酒,道别时,并邀请许三观去做客。萍水相逢、善意相处、真言相赠,美哉美哉。

面对种种困境,普通平凡的许三观没有抱怨,没有通过偷、抢等不正当途径弄钱,他始终坚持善良,为了家庭的维持、为了亲人的幸福、为了度过难关,他一次次去卖血,卖血所得的报酬,勉强帮许三观度过了当时面临的困境。

许三观一次次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尽力把自己的家人照顾好。宁愿苦着自己,也不能苦着家人。他是一位合格的父亲,也是一位合格的丈夫,更是一位合格的公民。尽管他普通平凡,尽管他能力不大,但他始终坚持善良原则,勇于面对各种困境,不消极,不抱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及时去解决问题。或许,这才是我们要从《许三观卖血记》中吸取的正能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

“话不能这么说,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有个三长两短?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着一条退路……灾荒难年会来的,人活一生总会遇到那么几次,想躲是躲不了的。”

闭上眼,脑海里再次浮现许玉兰抓住许三观喋喋不休的情景:许玉兰吐沫横飞,活脱脱一个市井妇女的样子,许三观则一脸的不耐烦,但迫于老婆蛮横,不得不忍受着折磨,面部纠结望着许玉兰,心想“她什么时候唠叨完啊……”

起初听闻书名,以为大概又是一篇“无聊”的老辈子人的书,但品读完时,合上那猩红的书页,心中沉甸甸的,太多芜杂的心绪郁结在一起,感慨,哀伤,震撼,以及其他难以言喻的情感扑面而来。我哀伤于那个时代人们所经历的灾荒苦难,我震撼于许玉兰和许三观发生在平凡时代不平凡的爱情,我痛心于为生活所迫现实所逼不得不卖血维持生活的劳苦大众,但最令我难忘的,是在这本书中熠熠闪光的人性,那阴郁黑暗被人谨慎隐藏的人性,那焕发光彩被人发掘的人性。

历史书上的时代。

人民公社,全民大炼钢,大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皆在这本书中以背景的名义出现。群众是容易被煽动的,他们是纷乱的柴薪,而造反者仅仅是悄悄地点了一把火,这火势愈烧愈旺,整个社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正如大革命时期状告许玉兰的大字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人们的私心。给人大相径庭的感觉是:我在历史书上学到的,仅仅是学术性的总结与概述,语言简洁冷酷。而这本书则是以许三观的视角,一个淹没在万万千群众中普通老百姓的视角,折射出那个时代的**,颓唐和生活在如今的我们难以体会的苦难与折磨,它真实地发生在中国历史上,真实地影响着我们的祖辈们。我们是幸运的,因为如今已不可能再次出现那样的浩劫;我们是悲哀的,因为我们只能从只言片语中了解那个时期的苦难,无法分担当时笼罩在整个民族上空的乌云与阴霾。

歪打正着的爱情。

这一对是我看过所有书中发展最迅猛的情侣。最初的两人互不相识,许三观因颜值锁定了许玉兰,许玉兰因贪吃上了许三观的“贼船”。

“嫁给我有什么不好?”许三观说,“你嫁给我以后,我会疼你护着你,我会经常让你一个下午就吃掉八角三分钱。”这是我见过最朴实随意的求婚。

开始时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看着这两人的剧情发展,一个满满天真却装作通晓人情世故,一个人情练达却用憨厚的笑掩饰不与时代相同的善良。他为她置办六桌宴席明媒正娶,她为他收拾家务不辞劳作。他在她遭受时为她送饭,他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白花花的米饭下面藏着的不仅仅是红烧肉,还有患难与共的真情。她在他老了,没有机会再次卖血暗自悲伤的时候,将他从恼怒的儿子身旁拉走,她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孩子气的话语不仅仅有着对许三观无限的包容,也有对这份真情的坚守与不渝。我猜中了他们爱情的开头,却没有猜中这故事的结尾。这是独属于那个时代的爱情,超越了如今时代被物质欲望支配的“爱情”。纵使那个时代令无数人失望,但那份真情仍熠熠闪光。“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是对他们的真实写照。

人性的两面。

贯穿全文的是许三观为解决突如其来的困境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初始,许三观在经验老道的阿方和根龙的带领下卖血,由此也结识了李血头——一个利欲熏心的医生。在无数次卖血的场景中,我记忆最深的是许三观为救一乐不得不连续卖血的时候,李血头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建议许三观去别的医院卖血,在许三观离去时,他突然冒出一句:“这样一来,你就是卖血把自己卖死了,也和我没有关系了。”我不知你们是否在看到这一句时内心感到悲凉,对于李血头来说,许三观只是一个无轻举重的小人物,除了偶尔拿些东西“孝敬”他,也没有什么用处,总不能让他挡住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于是他根本不会管许三观的死活,他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在现实社会中像李血头这样的人当然也不少,他们代表了人性中阴暗的一面,就连始终善良待人的许三观也曾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不肯带他去吃阳春面。

可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自私与贪欲,我们才是人,是有血有肉有真情实感的人。有了这些阴暗,才会有与其相对的一面。每个人心中都向往希望与光明,偶尔被阴暗的枷锁禁锢也无妨,许三观也正是这个模样:何小勇让他做了九年的乌龟,但他甘愿在何小勇病危时让一乐为他喊魂。许三观坚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不奢望一乐能像对待亲生父亲那样对待他,他只希望一乐在他老了,死了,想起曾经受过他的养育之恩,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他就很高兴了。

我们都是许三观,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选择不去做李血头。

许三观是万千百姓中最普通的一员,他生活在那个**的时代.他渴望平等,却受到社会深处的欺压。但他始终满怀希望,希望自己在这“吃人”的社会中找到自己的容身之处。虽然他经历过无数次的离别,但始终有许玉兰陪着他.

我期待有一天,在一家名叫胜利的饭店,看见一个脸上挂着微笑的男人,神气地用手拍着桌子,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一

故事其实很简单,十几岁成为孤儿的城里人许三观(其实是爹死了,娘跑了),一个人跑回了乡下的爷爷家,最疼他的四叔收留了他。在乡下生活的城里人许三观听说村里人都去卖血,钱挣的容易又多。在确认了自己也能卖血后,就和村里的其它两个人踏上了自己第一次卖血的路途。第一次卖血的钱为他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女人之后,卖血就成了许三观遇到困难时脱困的不二法宝。为大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生的)打伤别人治病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让孩子吃点稠的卖血、为让大儿子、二儿子知识青年下乡时早点回城卖血、大儿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治疗卖血……。

读小说时,我时刻都在为许三观担心着,真怕他哪一天因为卖血就死了。然而作者却偏偏没有安排他死,从解放前活过了三年自然灾害、活过了wenge、活过了知识青年下乡、直至活到了新生活,每一个历史时期,他都为生计卖过血,三个月卖一次到三天卖一次。卖过那么多血,每次都让人提心吊胆的许三观,却没有死。让他老婆怀了他大儿子的何小勇死了、一起卖血的根龙死了、管着医院卖血的李血头死了,独有许三观活着。活到了不愁吃喝的许三观,已然把卖血当成了一种预防危机到来的心灵寄托,最后一次不是为了生计、为了家庭而卖血、为了自己、为了卖血而去卖血时,被新的血头羞辱了一顿而倍感屈辱的许三观是真的老了。

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而死,对小说来说是个完美的结局。同时也是对一个拥有极大包容胸怀的普通人许三观的赞扬和无形的赏赐。许三观对给自己生了一个别人孩子的老婆是包容的,在wenge时其妻被划为妓女而每天时,只有许三观理解她、包容她、关爱她、保护她。许三观对不是他亲生儿子的大乐是包容的,甚至比对自己亲生的其它两个儿子都好,为了给他治病,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甚至对那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大勇也是包容的,让大乐爬到房顶为自己最恨的人喊魂。这些看来算不上伟大的包容,让许三观得到了善报。

包容不是一种怯弱,不是逆来顺受的自我安慰,而是一种用一种更高的视角审视一个事情、审视一个人的善良仁慈的眼光。许三观用包容赢得了本不爱自己的妻子的白头偕老,赢得儿孙绕膝的颐养天年,更为自己赢得了超越于其它人的顽强生命力和幸福生活。这些何大勇得不到,掌握优势资源、贪婪的李血头得不到。

然而,包容的许三观看来又是狭隘的,为了报复徐玉兰,他和林芬芳上了一次床;为了报复自己养了九年才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大儿子大乐,他带着老婆和其它两个儿子用卖血的钱去吃面条时,却只给大乐五角钱让其去买烤红薯;这种狭隘告诉我们许三观也是普通人,他可以爱,也可以恨,他的这种包容是超出我们预料的,他的这种恨才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其实许三观做人方式、性格都十分特别,拥有“阿q精神”,但又不像阿q一样,阿q式的精神是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然而许三观拥有的是正面的、乐观的“阿q精神”,他对一件件的生活波折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乐观向上地去迎接生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二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三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四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燥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澄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备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行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莫非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好像是他一生中不行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全部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当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华蜜。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华蜜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需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华蜜之光。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五

“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六

许三观卖血记小说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那大家读了有何感想?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你有所收获。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文革来了,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

一开始,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许三观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想好好地活着,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着,从这点意义上说,他同样是顶天立地的,尽到了作为男人的责任。

文章的主色调还是积极的,通过人物的命运改变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负下人物的抗争,除了忍耐除了适应,人物还是表现出了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个大的框框来说,我认为,全文充分表达了主人公的自强不息。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

许三观多次卖血,且有时血头违规操作,但幸运的是他一直健康无事,没有染上艾滋病之类的,真是万幸,让人觉得生活还是公平美好的。

还有一点挺有意思,从许三观娶妻之前到一乐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卖一次血(400毫升)的价钱一直是35元,这可不可以说明,中国在那二十年里,经济没有一点儿发展。除此之外,我还由衷地感叹,看来计划经济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至少物价稳定,呵呵,开个玩笑,题外话。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七

周一一次课间回到教室,就发现一本血红的书摆在我的桌上,之后得知,这是阅读课上要求读的书。

今天已经是周日,我用了一周的时间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触万千。书名是《许三观卖血记》,整个封面都已殷红的色调为主,卖血两字尤其用黑色加重,显得异常深邃,起初叫我读这本书,我是拒绝的。但经验告诉我,要敢于尝试新东西,因为现在我比较钟爱的作品,百分之六十当初是抵触的,接触后才发现了它们的优秀。

于是,我便粗略地阅读了四十页左右,读完后相当讶异,感觉这本书分明是“毁三观”,语言和描写甚至可以说是下流,故事流程令人匪夷所思,根本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书中人物更是愚昧的可怕。但我认为,一本书能够正当的出版并诗人翻看至今,闪光点是必不可少的,便决定耐心地细度下去。

仔细读完,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便如两级反转。我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强横的实力,他成功的把这个故事刻在我的心里,尤其是许三观这个人,想必我一生也无法忘记,他复杂的如同两根卷缠在一起的耳机线,却又简单的像一张白纸。

先来谈谈他的简单,许三观这个人没有梦想,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信仰的不是圣光,而是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生活。且不论他在那个年代活得怎样,至少他现在是“活”不下去的。在当今社会,人们都有追求梦的本能,想升官需要梦想(野心),国家想发展人民需要梦想,就算上个综艺节目主持人也要问你“你爹梦想是什么?”,没有梦想的人就像咸鱼,让人唾骂。许三观就是个咸鱼精,我本以为他的结局会很悲惨,可万万没想到,他在特定的年代遇到一群特定的人,最终迎来了特定的happyend。人们都说“熟能生巧”,或许正因为他太过简单,抛弃了所有只留下生活,以至于最后支配了生活。

再来谈谈他的复杂,这个人无疑是矛盾的,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许多影子。许三观真可谓是敢爱敢恨,尤其体现在一乐身上。一乐曾是许三观最疼爱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他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有一次许三观在粮灾时卖血给家人改善伙食,全家人一起去饭店吃面条,却只给一乐吃一个烤红薯,结果一乐一气之下四处认爹,谁答应谁就要给他卖面条。当时我感到许三观真是没爹,可谁又能想到,许三观之后会一个月卖六次血给一乐治病。这时,那种无边的父爱已经超过了狭隘的血缘。

还有一个地方能够体现它的矛盾,许玉兰让他做了乌龟,他便甩起脾气,把一家的重担全压在许玉兰身上,而出了林芬芳事件后,他又愧疚的揽起重担,可见他是一个追求公平的人。然而他这样的人,在关键时刻却教自己的儿子一乐做人要讲良心,去让一乐帮完全愧对于自己的何小勇喊魂,他的善显然已经超越了他对公平的渴望与向往。

许三观做了一辈子乌龟,而我却认为,他是只“象龟”,曾听过那句“每一只象龟心中都有一处温暖的水坑”,世界上最年长的象龟叫“孤独的乔治”,它曾住在博物馆里,全馆仅此一只象龟。象龟是有领地意识的动物,他们会认为自己出生的水坑是自己的家,所以乔治千方百计想去追求自己的水坑。终于,在前几年乔治去世了,尸体是在附近的神秘海域找到的,他逃出了囚笼,却没能爬回自己的水坑……许三观心里也有一处水坑,也就是他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所以他才会去卖血组成家庭,去卖血拯救家庭。幸运地,他爬进了自己的水坑,在经历磨难与变故后,他对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起来。

许三观向医院买的是血,卖给我们的,是感悟与成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八

近来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感触。《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这本书的语音平淡而又朴实。这本书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品读着此书,仿佛在蹉跎岁月中行走,穿梭于痛苦的白天——生活中。它让饱经风霜的老人回到过去,再活一次;它让风华正茂的我们看到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我们的浮土德在进行思考,中国的我们在准备做出选择。

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一种花叫玫瑰,他不知道外面的美丽世界,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镇里走才不会迷路。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有妻子和儿子。也和其他人一样在别人面前有些显得自卑,而在自己的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所以他经常在家里骂骂咧咧。这个人头脑简单没有梦想,是个实实在在的人,我想他就是许三观。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接受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

心中有很多的想法,但是并不能如实的表达出来。所谓词不达意大抵就是这样的吧。虽然时时是可以感到文章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无法将它转化为语言表达出来。心中非常的郁闷。久而久之成为一个心结,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惆怅。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十九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是许三关的善良质朴。

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二十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二十一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xx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22篇)篇二十二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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