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曼珠

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理解、评价和思考,是读者与作者的对话与交流。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一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文档为doc格式。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二

周末闲来无事,我将《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靠着自己的血液去卖钱,而艰难地渡过人生中的一个个严峻的关卡,直到他老了,他的血再也没有人要了,那时候地方他再也没有本钱去迎接人生的其他求生危机了。

这部小说最值得去阅读的地方在于它是用民间的生活题材来讲述生活上的,用了民间的习俗,伦理,规矩,与生活细节来构造文章的,用民间的真情来批判当时的社会以及表达了对现实的理解。我们的生活难免出现残酷与生存的选择,那时候的你是否能像许三观一样幸运呢?未必见得。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被生活逼迫到这个地步了,也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将生活的无奈与求生欲望表达地淋漓尽致。

这本书是用时间为线索的,一步步向后发展,讲述了人们对生活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度过每一个艰难路口的解脱,客观地表达了对人性的温情,对人们的生存环境与对贫苦百姓的关怀。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三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男主人卖血为主线的一部小说。许三观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面对生活中一次次困难和打击,他一次次用卖血去换取金钱,帮助他度过当时的难关。他卖血大多是为了别人,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私情、为了家庭等,很少为了自己。

许三观第1次卖血的钱帮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第2次卖血是为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并保住了他全部的家当。第3次卖血是为了私情,为“报答”林芬芳。第4次卖血是看孩子们饿的可怜,卖血带家人去吃面条。第5次卖血是因一乐下乡插队生病,卖血帮一乐改善生活。第6次卖血为使二乐早日回城,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随后因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为救一乐,他沿路多次卖血。最后一次卖血是他突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去医院卖血,但因年龄大,遭到年轻医生的侮辱,卖血被拒,没有卖成。

卖血被拒的许三观伤心万分,哭着在大街上一圈接一圈走,他感到自己被时代所抛弃,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抛弃的老黄牛,感觉自己再无用处。但他的妻子却一件件地诉说着他为家庭做的贡献,在他妻子和儿子的心中,他依然无可替代。

除了卖血帮助家庭和亲人外,许三观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家人、对儿子深深的爱。如:饥荒时刻,妻子多煮了一碗粥加糖为他庆祝生日。许三观却把粥让给自己的孩子喝,只让孩子们给他磕头当寿礼。如:他卖血的钱一开始不舍得给一乐买面条吃,但找到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后,最后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当他们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时,他不再骂一乐,并对一乐突然变得特别温柔。如:许三观为了二乐的工作,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并舍命陪二乐队长喝酒。主动让粥、特别温柔,舍命陪酒,说明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深深地疼爱着他的儿子们。

如: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被迫多次卖血。在大冬天,他走到有积雪的河边,用碗端起冰冷刺骨的河水喝,一碗接着一碗。因卖血导致他全身发抖,盖了四床棉被还感觉冷。在松林,他为了多卖血筹钱,抽血过频过多导致自己晕倒,差一点把自己卖死。面对逆境,许三观没有抱怨命运,也没有抱怨儿子,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了许三观对亲人的爱之外,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展示出了自己真善美,如:二乐发现一乐生病,在冬天的风雪夜,背着一乐走了一个多小时,脱下自己的棉袄给一乐盖上,并在风雪夜再次狂奔为一乐取被子。一乐得病后,许三观找三乐借钱,听到一乐有重病,三乐把仅有的12元钱全部拿出来交给许三观,这都展示了深深的亲情。

许三观找方铁匠借钱,方铁匠干脆爽快地把口袋里的十元钱(或许是仅有的十元钱)借出。在林浦,许三观冬天喝河水时,河边的居民主动送热水。在百里卖血后,许三观因体质弱无法行走,街上的人及时将他背到宾馆,为他盖上四条被子,并帮助许三观买面条吃。这都在一定程度,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善良。

此外,许三观在船上阻止来喜兄弟到继续卖血,并告诉他们尽量不要卖血,除非特别缺钱,至少间隔三个月再卖血。来喜兄弟把自己身上的血卖出,帮助许三多换钱给一乐治病。来喜兄弟为给许三观省钱,谢绝让许三观请吃炒猪肝喝黄酒,道别时,并邀请许三观去做客。萍水相逢、善意相处、真言相赠,美哉美哉。

面对种种困境,普通平凡的许三观没有抱怨,没有通过偷、抢等不正当途径弄钱,他始终坚持善良,为了家庭的维持、为了亲人的幸福、为了度过难关,他一次次去卖血,卖血所得的报酬,勉强帮许三观度过了当时面临的困境。

许三观一次次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尽力把自己的家人照顾好。宁愿苦着自己,也不能苦着家人。他是一位合格的父亲,也是一位合格的丈夫,更是一位合格的公民。尽管他普通平凡,尽管他能力不大,但他始终坚持善良原则,勇于面对各种困境,不消极,不抱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及时去解决问题。或许,这才是我们要从《许三观卖血记》中吸取的正能量。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四

错误的世界,错误的时代,一切错误的开端,导致了人性的崩坏,若想知道一切的答案,请进入许三观的人生,了解血红色的悲哀。

《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作品,被译为多国语言广布出版,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该书讲述了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丝厂工人许三观用一生追求平等的血红色故事。为什么叫“血红色故事”?因为许三观这一生都是通过卖血来解决各种灾难,即使他显得庸俗、荒诞,卖血也不会使人同情。可是真心是可以融入血肉之中的,不信,请看下面的血红色故事。

也许在作者幽默文笔的欺骗下,你们觉得这类似原始煽情故事并不值得人同情。可是透过本质来看问题啊!一乐为什么会病,他真的热衷于农业生产吗?请结合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这一背景啊!这肯定是他无可奈何,他回城要看上司的脸色呀!只能这么累死累活的干啊!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为什么求别人买血?因为在那个病态的世界,你个低等人有什么理由抬头啊!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啊!

“人”啊!就是两块石板碰在一起的汉字,谁的资本更硬,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希望粉碎,利用他们的空壳来突显自己,毫不留情的践踏一切!卑微的人便像复读机一样传递者优秀人物的名言警句,人的本质呀!也许有时错误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世界!但是破坏所有的阶层和关系,真的就能创造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吗?到头来,不还是什么都没有吗?所以我只希望用融入真情的血水冲洗罪恶,将错误的现实爆裂,将错误的精神粉碎,而且并将这个错误的世界放逐之后,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就应该完成了!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五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不过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角许三观,他可能头脑简单得以至于一辈子也概括不出这样的一句话来,他根本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他只是安于现状,只求平文度日。世界上从不乏有这样的人,没有方向,不知道未来的轮廓,也看不清此刻的边缘。许三观就是这样的一个,一点一滴的小事组成了这样平凡的生命。

读完这本书,感觉许三观是充满矛盾的。许三观在这三个儿子里最喜欢一乐,后来却对一乐的脸就是一巴掌,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而最后却又不愿把一乐送还给一乐亲爹何小勇。如此矛盾,既然都知道自己做了“乌龟”,却还心甘情愿地继续做下去,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他还善良,他也拼命想找一个理由说服自己,让自己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而到最后,他发现没有什么理由,何小勇就是不认一乐这个亲儿子,他也做不了一乐的亲爹,然而道理在感情面前不堪一击,终于,他摸了一把自己的血,把菜刀一扔,拉起一乐的手说:“一乐,我们回家去。”那一刻,我为之动容,再平凡的生命,有了感情,也变得高尚起来了。

说到平凡,不得不说说;另外一个人物,许三观的妻子徐玉兰。许三观让我感动,而徐玉兰给了我更多的思考。徐玉兰当初是不想嫁给许三观的,而许三观对她亲爹说了一番话,徐玉兰就被轻易地嫁出去了,而令人惊叹的是,徐玉兰并没有做多少反抗,只是去找过自己当时喜欢的人何小勇后,明白何小勇拒绝帮忙,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话:“那我只好去嫁给许三观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时候女性还是备受歧视的,自己的命运自己却做不了主.她被嫁给许三观时甚至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观念里只有三从四德,服从父亲的安排,听丈夫的话,她不明白幸福究竟是什么,更没想过如何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是一种悲哀,在那个时代,许玉兰可以说是当时社会整体女性的缩影,没有地位,天天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算计着如何过日子,甚至被丈夫踢来打去却也不说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悲哀!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替许玉兰呐喊替那么多年来没有受过尊重的女性鸣不平,她们的生命中缺少了多少东西!

这本小说并不是单纯地描写了生命的平凡,它更是浓缩了一个时代,一个中国人备受苦难的时代,那个时代在我们看来并不真切,因为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苦难,感觉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有从书中的故事里想象那错误的思想导致的那场悲惨的岁月。许玉兰被,她根本不知道她的根本原因,只是以为她犯了“生活错误”,就应该被这样惩罚。其实那些的革命群众也不见得明白的意义,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费了三天时间了,现在离大会召开只有半小时,他们终于找到了。看起开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找齐了人游戏才可以开始,这样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除了给别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精神折磨外,意义何在?“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历史的错误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只能以史为鉴,认清历史,客观公平地评价这件由国家领导人的错误思想而引发的悲剧,并祈祷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还有就是温情,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干不成什么大事,那么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大概就是一些小小的温情了。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时给她送饭,却在米饭下面藏了很多块红烧肉,这使我相信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虽说结婚时草率了一些,十多年来却也过得幸福。灾荒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每个人“炒”了一道菜,最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虽说是苦中作乐,他的乐观也让人感动。还有许三观先对许玉兰说,想让一乐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就先从他的尸体上过去,之后却对一乐说:“一乐,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这小小的口是心非透露着许三观的善良与温情。最让我感动的是许玉兰的一段话:“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脚站肿了,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也不怕了。”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对于这样平凡的人们来说,能有一份细水长流的幸福就很让人感动了。这些温情如细小的雪花,可以轻易渗进心里,给人带来最美好的感动。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六

故事其实很简单,十几岁成为孤儿的城里人许三观(其实是爹死了,娘跑了),一个人跑回了乡下的爷爷家,最疼他的四叔收留了他。在乡下生活的城里人许三观听说村里人都去卖血,钱挣的容易又多。在确认了自己也能卖血后,就和村里的其它两个人踏上了自己第一次卖血的路途。第一次卖血的钱为他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女人之后,卖血就成了许三观遇到困难时脱困的不二法宝。为大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生的)打伤别人治病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让孩子吃点稠的卖血、为让大儿子、二儿子知识青年下乡时早点回城卖血、大儿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治疗卖血……。

读小说时,我时刻都在为许三观担心着,真怕他哪一天因为卖血就死了。然而作者却偏偏没有安排他死,从解放前活过了三年自然灾害、活过了wenge、活过了知识青年下乡、直至活到了新生活,每一个历史时期,他都为生计卖过血,三个月卖一次到三天卖一次。卖过那么多血,每次都让人提心吊胆的许三观,却没有死。让他老婆怀了他大儿子的何小勇死了、一起卖血的根龙死了、管着医院卖血的李血头死了,独有许三观活着。活到了不愁吃喝的许三观,已然把卖血当成了一种预防危机到来的心灵寄托,最后一次不是为了生计、为了家庭而卖血、为了自己、为了卖血而去卖血时,被新的血头羞辱了一顿而倍感屈辱的许三观是真的老了。

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而死,对小说来说是个完美的结局。同时也是对一个拥有极大包容胸怀的普通人许三观的赞扬和无形的赏赐。许三观对给自己生了一个别人孩子的老婆是包容的,在wenge时其妻被划为妓女而每天时,只有许三观理解她、包容她、关爱她、保护她。许三观对不是他亲生儿子的大乐是包容的,甚至比对自己亲生的其它两个儿子都好,为了给他治病,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甚至对那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大勇也是包容的,让大乐爬到房顶为自己最恨的人喊魂。这些看来算不上伟大的包容,让许三观得到了善报。

包容不是一种怯弱,不是逆来顺受的自我安慰,而是一种用一种更高的视角审视一个事情、审视一个人的善良仁慈的眼光。许三观用包容赢得了本不爱自己的妻子的白头偕老,赢得儿孙绕膝的颐养天年,更为自己赢得了超越于其它人的顽强生命力和幸福生活。这些何大勇得不到,掌握优势资源、贪婪的李血头得不到。

然而,包容的许三观看来又是狭隘的,为了报复徐玉兰,他和林芬芳上了一次床;为了报复自己养了九年才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大儿子大乐,他带着老婆和其它两个儿子用卖血的钱去吃面条时,却只给大乐五角钱让其去买烤红薯;这种狭隘告诉我们许三观也是普通人,他可以爱,也可以恨,他的这种包容是超出我们预料的,他的这种恨才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其实许三观做人方式、性格都十分特别,拥有“阿q精神”,但又不像阿q一样,阿q式的精神是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然而许三观拥有的是正面的、乐观的“阿q精神”,他对一件件的生活波折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乐观向上地去迎接生活。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七

这是一本在中国引起轰动的书,这是一本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的书,这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它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你拿起来就不想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许三观——一个为了挑战生活的小人物。作为一个男人,为了家庭的完整,他无数次卖血。他有市井百姓的俗气,可粗鄙中也透露出善良、乐观以及很强的责任意识。整本书,没有华丽辞藻,却包含着深深情意,“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也许是对许三观一生的写照。

他虽然是一个小人物,可他的粗俗中包含着隐藏的善良、责任感和乐观。他不像平常的市井人,他更像平民中的英雄。

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当一乐被亲生父亲何小勇赶到街上,因为想要东西吃而失魂落魄时,他却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当许玉兰被辱骂时,他把肉藏在菜下面,送给她吃;他在一乐病重时,执意卖血给一乐治病,哪怕自己有生命危险,他也没有顾忌,这个小人物身上有一股英雄气。

他还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当许玉兰被批斗时,他却给她送饭;为了维持一个家庭的完整,他压住了怒火,接纳了一乐。虽然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他对待一乐与自己亲生的二乐和三乐一样。这个小人物是如此追寻家庭的温暖,就像向日葵始终对着太阳的方向。

他还是一个乐观的人。大饥荒时,全家饿得下不了床时,他用嘴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又请大家“吃”爆炒猪肝。有人说:“婚姻是掩饰的愁恨”,可对于许三观,婚姻是掩饰的善良和爱意。他真正做到了乐观,做到了“黑暗赋予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

他虽然没有像刘禹锡的“自古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也没有奥德修斯的无畏,更没有卫青的稳重踏实,可他却在荒芜的生活中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称得上英雄,一个小人物中的英雄。许三观无法与其它任何英雄比拟,但他有别的英雄没有的品质——真实、真切、自然。

这本书不像《荷马史诗》一样宏大,也不像《名人传》一样正气凛然。英雄,这本书中的人都称不上英雄,可许三观就是一个英雄,他无私、善良、有责任心、乐观、大度、有亲和力,就像那坚韧的杂草。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八

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何南铮)。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九

记得喜欢余华的作品是一部《活着》开始的,到现在我还记得里面深刻的故事情节,他的作品在国际上地位很高,法国作家成为中国的巴尔扎克,这样子的称号,以及他获得国际荣誉一点不为过,读着他的作品,你会发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为了活着挺不容易的。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前几天刚从网上买的书,一直念念不忘余华的作品,就从早晨吃过早饭开始读,我以前读不管是外国名著还是中国小说,从来就没有用一天时间读完一本书,基本上都是要求自己一小时读完50页就好了,但是这一次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一下子就把这本书读完了一大半,真实的刻画了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丝茧工的辛酸苦辣,在农村错误的毒瘤思想里面,只有强壮的男人才去献血,就这样一条不变的规律。许三观为了娶对象去献血,轻轻松松的获得了35元钱,就这样许丽华成为了她的对象,从此为了这个家庭许三观兢兢业业,过着比较幸福的日子,可是一乐为了弟弟把铁匠儿子的头打坏了,为了保住这个家许三观又去卖血,赎回了全部的家当,时间又回到了闹饥荒的时代,为了三个孩子,他又去卖血,为了二乐能回到城里,他又去卖血,最后为了一乐他一路卖血准备到上海,这就是中国式男人,为了一个家,为了能大家活着,只能去卖血维持这个家,好在故事的最后变成了喜剧,一家人团团圆圆,健健康康的活着。

在中国底层的人民,生活的不容易,才让更多的人为了走出去而不断的努力学习,在天水的大山里面,夏季看到的是满山的苹果树,都是不大不小的梯田,这里几乎没有水利设施,没有水库,几乎都是靠天吃饭,那里的孩子上学,都是一座山一座山的翻山而来,就像我媳妇一样我说夏季这里空气湿润,道路两旁都是树木,这是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但是这样子的地方他养活不了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走出大山,不断的学习,我媳妇再三说不会再回来,不想回到他们村庄。这只是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唯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唯有走出这个小山村我们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才能有一条活路。

随着生活的改变,现在的农村也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只有你肯动手,只要你勤快,你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不得不说我们踏上了时代的快车,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这几年回到农村发现变化真大,乡村道路都在硬化,家门口办起了农家乐,大搞乡村旅游,门口的大山变成了旅游的胜地,大力发展养殖业,农村合作社兴起,现在变成了只要你想干,国家就会支持你,但是发财致富的却是一直生活在这里的农民,年轻人没有一个愿意回到乡里去做这些事情的,因为怕受苦。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像许三观一样能扛起一个家庭的责任,把自己的责任都抛给父母一代,也许真的是印了一句话,只要有父母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们头上都有父母在帮成着我们,所以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佩服许三观一个底层男人的担当,也佩服许三观爱情价值观,最后发现不管生活多么的不堪最后陪你的那个人,懂你的人都是你的妻子,许丽华在被批斗的日子里,许三观依旧陪着,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碗鹅肝一斤黄酒的时候,只有许三观懂,只有经历的苦难的日子,才知道陪在你身边的人的重要性,才知道幸福日子的不容易。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用了一上午,我们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我们就要担起肩头的责任,不管多么的苦,都要走下去。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一拿起它,就放不下来了。这本书就是《许三观卖血记》,作者是余华。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生活中的悲欢离合。许三观身为一个社会底层人物,通过卖血来维持家庭,前前后后一共卖了十一次。就在一些平平凡凡的琐事中,处处体现着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杂草般的生命力。

许三观的善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次,许三观的仇人何小勇意外被卡车给撞了,有人说必须让何小勇的儿子坐在屋顶上叫爹,才能把他的魂叫回来,可是何小勇家里只有何小红和何小英两个女儿。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生的一乐是何小勇的亲生孩子,所以只有一乐能救他!要是我,怎么可能同意一乐去呢?但是,许三观却不同,他说不管怎样,救命要紧。他让一乐去喊了,这足以体现出他的大度与善良!

还有一件事,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并没有丢下他,/直抚养着他。后来,一乐得了肺炎,急需用钱,许三观也并没有不管不顾,而是一次次去卖血来给一乐治病,他说做人要有良心!这难道还体现不出他的善良吗?这是一个小人物对生命的珍惜与尊重!

许三观还有乐观的心态。大饥荒的时候,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饿得没力气只能天天躺着。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在床上躺着,许三观说要用嘴给大家做一顿饭,让大家认真用耳朵吃。他给一乐、二乐和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爆炒猪肝。他做得绘声绘色,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他用他的智慧给苍白的生活以颜色。

许三观,一个小人物,虽然是社会的底层人物,天天脏话、粗话一大堆,可又无处不体现着他的善良和乐观。怪不得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条路、一条河、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绝的回忆。这本书,值得一看!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一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他们之间本无情,却在时间的磨合下变了味道,他们之间本有爱,却在血缘的作用下断了联系。再如今这个社会,我是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直到我读了《许三观卖血记》,才明白没有血缘也可以是亲父子,没有感情也可以相守,不必有浪漫的开始,也会有圆满的结尾。他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不是高不可攀的传奇,不是人们口中的伟人,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虽是主角却也是满身缺点。就如他的婚姻。他为了娶一个称心如意的媳妇,花了八分三角钱,给许玉兰买了一客小笼包,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又给许玉兰的父亲送去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又用续香火这样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让他回心转意,拒绝了何小勇,转而答应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叫许三观,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也可以不折手段。

但当他得知一乐不是他儿子后,在他得知许玉兰出轨后,在他明白他替何小勇养了多年儿子后,他也是气急败坏,干出了一系列傻事,甚至出轨。在他眼中,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是应该的。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何小勇被卡车撞到后,他是高兴的,当然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劝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他说,只要是人的性命都要救。他说,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想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也是他,愿意帮助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死对头,不求什么,也不要什么。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他会打一乐,还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当一乐为保护三乐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时,他说一乐又不是我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他决定去卖血,带家人吃一顿好饭菜。他不愿带一乐去,他给了一乐五角钱去买烤红薯。一乐离家出走了,他不关心,不在意。只有许玉兰哭着,找了一遍又一遍。很快,他坐不住了,起身出了门。

找到了一乐,背上他,往胜利饭店走去。一乐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温柔的说,是的。故事最后,一乐患了很严重的肝癌。又是他挨家挨户的借钱,不够。他想,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他都快五十了,死了没关系,可他儿子不能死,他才只有二十一岁。他为了他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甘愿将自己舍弃。由好到不好再到献出所有,或许,他的爱已超越了血缘,生命这些东西。他们是父子,亲父子。他和许玉兰的一切都源于那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他会对许玉兰拳打脚踢,也会让许玉兰受尽屈辱。但当大革命来临时,他们却成了一体。许玉兰被硬说成妓女,剃了阴阳头,每天都要去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她的儿子不再理她。只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他说我把菜藏到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一口。他说,你已经再水里了,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当他们都老了,许三观的血没人要啦,他哭了,这个家以后整么办。儿子们不理解他,甚至有些嫌弃。只有许玉兰,她说,你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用到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还是许玉兰说,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也只有她才最懂他。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是相守。任坎坷再多,也未分离。我想,这一生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他们都不会后悔的,不会后悔遇见彼此,不会后悔这样度过一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二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三

近来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感触。《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这本书的语音平淡而又朴实。这本书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品读着此书,仿佛在蹉跎岁月中行走,穿梭于痛苦的白天——生活中。它让饱经风霜的老人回到过去,再活一次;它让风华正茂的我们看到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我们的浮土德在进行思考,中国的我们在准备做出选择。

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一种花叫玫瑰,他不知道外面的美丽世界,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镇里走才不会迷路。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有妻子和儿子。也和其他人一样在别人面前有些显得自卑,而在自己的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所以他经常在家里骂骂咧咧。这个人头脑简单没有梦想,是个实实在在的人,我想他就是许三观。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接受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

心中有很多的想法,但是并不能如实的表达出来。所谓词不达意大抵就是这样的吧。虽然时时是可以感到文章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无法将它转化为语言表达出来。心中非常的郁闷。久而久之成为一个心结,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惆怅。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四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是许三关的善良质朴。

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五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六

《许三观卖血记》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福贵一直接受着死亡——他人的死亡,许三观一直用卖血渡过一次次的绝境——往往是儿子产生的困境。

去年再度《活着》,福贵的一生令我痛哭,活着是那么不易的一件事,那到底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多的苦难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不可能如同伟人一般,以极强的生命力去超脱,我们只是福贵,万般无奈地恨着却又平静地接受。

再读许三观,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病了,他是一名农民工,做着这个社会最辛苦的搬砖工作,在这个行业里一呆40多年,他以为他还可以再干10年,即使现在已经有些吃力。在过去的40年里,他的血汗钱,带大了他的两个女儿,在三线小城市买了房——虽然是二手的的,虽然只有70多平。回忆我的成长,我们家没有如福贵般突然因为钱而难以招架的时刻,当在早期两个女儿都读着书的日子里,我们家一直很贫困,有住过舅舅的房子,有住过20平米的平房,2001年我从乡下小学到城里花了2000块钱,我读高中时为了读学校外语班花了2万块钱,2010年我们终于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和姐姐的名字......

然后我的父亲倒下了,从医院回来那天,吃着饭他突然哭了,也许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没几年好活,也许是化疗太痛苦,也许是发现人没用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赚不了钱了,这让他难受,他觉得没能给我买辆车而觉得对不起我,我给他钱的时候只是落寞地说让我省点钱。有一次我和老妈去买电动车,他觉得我们买太贵了吵了一架——他生病后脾气很差,后来我也哭着在大街上和他吵,他一个人在外面呆了一会,回家后他说他赚不了钱了,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决定,你喜欢你就买好了。

那个时候我就想到了许三观,他的血拯救了这个家庭那么多次,而最后一次,他老了,正如我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当两个女儿都能赚钱了,他还在想着付出,想着赚钱给我们买车,甚至病了害怕成为累赘。

所以对我来说,许三观是个父亲形象,一个简单的中国农民父亲形象。

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七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相关范文推荐

    写文具的童话故事大全(21篇)

    优秀的作文是通过充分思考、深入研究而写出的文学作品。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在各个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优秀作品,值得一读。“纸爷爷”准备开一个批评主人的大会,让大家一起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汇总24篇)

    学习是一种与时间赛跑的过程,我们要时刻把握学习的机会,不断进步。接下来是一些学习的分享和交流,希望可以促进大家的学习交流和共同进步。习近平指出,我们党的一百年是

    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总结(优质16篇)

    对于个人而言,半年总结是一次自我审视,检验自己在不同方面的成长和进步。想要写一篇完美的半年总结吗?不妨参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

    我们学校的活雷锋(汇总19篇)

    学校是每个孩子成长的地方,它承载着他们的希望与梦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总结范文,或许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启示和思路。一想到雷锋这个名字,就让人心中暖暖

    读后感稻草人(热门15篇)

    读后感是对阅读材料的思考和评价,是培养文学鉴赏能力和思辨能力的好方式。欢迎大家阅读以下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些作品。此乃一凄凉可悲之夜

    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通用23篇)

    范文范本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的参考框架和思路,帮助我们更好地展开文章内容。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总结的技巧和方法。

    医院消防宣传月实施方案(模板20篇)

    实施方案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和可行性,避免过于理想化或不切实际。接下来,我们将展示一些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技巧,以便帮助大家更好地实践。为认真做好一年

    线上期末考试方案范文(14篇)

    学期即将结束,期末总结是我们反思自己学习方法和成效的好机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期末考试攻略,希望能为大家的备考提供一些建议。为了确保学校线上教学质量,保证教

    说课稿幼儿(专业20篇)

    学校可以根据教案模板的使用情况,对教师进行教学指导和反馈,提升整体教学水平。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教案模板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教学创新思维。

    培智学校教师个人总结(实用20篇)

    通过个人总结,我们可以对自己的目标有一个更加清晰明确的认识,并为实现这些目标制定相应的计划。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的个人总结风格和写作技巧,或许能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