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4 作者:薇儿

活动方案的制定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资源条件,确保能够顺利进行。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的活动方案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活动的设计和执行。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一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通知》要求,从2013年8月1日至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xx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xx副局长、县消防大队xx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xx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推进工作。

三、

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四、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排查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一)消防大队完成“户籍化”管理交流互动。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实现消防监督员与分管重点单位的交流互动,根据系统提示督促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对红色预警等级单位的检查频次。依托“户籍化”管理档案,对重点单位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另外,消防大队要发动志愿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邀请志愿者参观消防站,近距离体验消防、感受消防。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三)各乡镇开展“网格化”排查、宣传。各乡镇要动员社区、村(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农村(社区)中网格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20个,责任片区小网格每名网格员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2个、采集单位信息不少于10个,各大网格(乡镇)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专项整治,真正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全面净化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推行网格化管理同,积极发动社区、村(组)等基层群众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等。

(三)加强宣传,呈现亮点。各乡镇、各部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宣传公共消防安全常识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常识。

总结。

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二

(一)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督查。建立全县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督查巡查制度。县社区矫正中心在“双节”之前通过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现场点验、查阅档案台账、调查问话等方式对全县25个乡镇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进行的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抓问题、抓落实,补短板、补漏洞,促规范、促稳定,大力夯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基础。

(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

1、对重点人员,包括寻衅滋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犯;“四涉人员”(涉恶、涉黑、涉枪、涉暴);“三无”人员;不认罪、不服判、对抗管教人员;涉访涉诉、重新犯罪风险、脱管脱逃危险、心理疾病(精神病、艾滋病、酒精依赖、药物依赖)、受到警告以上处罚人员以及存在定位越界、关机停机、人机分离等情况人员进行排查。

2、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要重点摸排家庭邻里、债权债务矛盾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工作生活情况。在摸排中,要注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行为反常、情绪异常、生活困难、极端言行、社会交往异常等情况。

对上述人员要加强教育,做好调解化解工作,防止引发极端事件和再犯罪案件,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列出清单及时上报中心。坚持源头治理、源头管控,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三)狠抓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双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申请请假外出的,司法所从严审批。外出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与社区服刑人员保持联系,通过手机定位、微信、qq方式进行位置核查。返回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要规范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

(四)对矫正中心社区矫正衔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

1、收发文登记情况;。

2、对文书不全的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的先行登记及通知相关单位情况;。

3、对超期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处罚情况;。

4、对不符合矫正条件的,法律文书退回的社区矫正执行落实情况。

(五)对监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排查。

重点检查报告、禁止令、走访、手机定位、研判分析等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三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市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重点区域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消防演练制度等。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紧抓消防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认真开展包括消防知识在内的课堂安全教育,中小学做到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考核”五落实。充分利用官网、官微、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防灾自救基本技能。通过开展“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上报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挂账督办,争取当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五)积极推进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针对本单位建筑物是否取得消防许可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xxxx年xx月底前,市教育局拟组织遴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推荐到省教育厅并在全市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楚。

(二)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学生宿舍、公寓、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装置,或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等不能正常联动;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灭火器过期失效或不能正常使用;砖木结构的老建筑缺乏消防设施等。

(四)电器线路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五)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疏散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阻塞、占用;疏散逃生指示标志缺失或损坏;在门窗、逃生出口设置影响逃生或救援的`障碍物;校内消防救援通道被挤占。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安全无小事,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xx月xx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四

围绕县消安委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大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不断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在龙泉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在城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让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并在12月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收集好材料,上报县消安委验收。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雪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旭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员:刘旭三坝社区第一书记

万小松龙潭湖社区第一书记

陈波和平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王纯辉体育场社区总支部书记

孔涛龙井社区总支部书记

陈鹏程文峰社区第一书记

李文凤翔社区总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龙泉镇消安办,由朱明强负责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建立完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2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确保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社区要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动员居民配备必的灭火设备。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定责。社区、物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季节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多维度、全覆盖发出创建活动倡议,形成强有力的活动舆论声势,适时公布创建工作成效,以媒体力量带动居民社区,以舆论氛围推动全民消防、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五

为做好xx年冬季至xx年春季学校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峰。

副组长:田帆周光前向敏江永智。

组员:肖毅光周俊才刘火炬杨日玉及公私办各班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

我校将通过广播、宣传栏、板报、主题班会、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防火、防爆、防伤害、防集体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

xx年元月6日。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六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事能力,决定在元月16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增强公司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处理能力,培养员工掌握消防灭火技能,更好地了解防火区域及所在部位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损失。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负责消防工作的领导、主管、义务消防员。

区公安消防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前来观摩指导。

x年元月16日下午14:30——15:30分

员工宿舍9号楼前空地(元月16日上午8:00清理场地,所有车辆必须在早上10:00前离开,宿舍早班保安负责具体清理工作)。

1.备齐所需器材:(烟感探头、喷林探头、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4kg手提式干粉abc灭火器15支、消防斧、消防扳手、消防警铃、消防水带、水枪、防毒面具、灭火战斗服、手电、相机、消防专用水鞋).

2.所需物品:大铁桶、汽油15升、柴油20升、旧布料一堆、干柴少许、打火机、喊话器、煤气瓶、煤气阀门接口、灭火毯6张(演习结束后配置2个食堂)

(x总任总指挥、x总监任副总指挥、任指挥员、任指挥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1.警戒组:由负责。任务是负责清除路障,指导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及无关人员离开现场,严防有人趁火打劫;负责引导消防车的到来,维护好演习秩序,人员具体安排(员工超市与饭堂之间2人、6号与7号楼之间2人、9号与10号楼之间2人、9号楼一楼宿管办门楼2人)

2.灭火战斗组:由负责。组织现场义务消防员利用消火栓、灭火器立即赶往着火地点扑救(着火地点设置9号楼),并负责将火场受伤人员抬离至安全疏散地点(2名伤员、2名抢救人员),争取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将火势控制在最小状态。人员编排8人。

3.安全疏散组:由负责。负责组织疏散着火地点(9号楼)周围人员,各楼层安全出口处安排2人(其中)指引群众有序疏散,并大声喊让大家手拉手,一个接一个有秩序撤离,不要慌乱,保持队形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负责。负责对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情况严重的并负责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位置定于员工超市门口即安全疏散地(放置1张办公桌、担架、医用器材)。人员编排4人(医生2名、保安2名协助并做出人工呼吸的详细动作)。(医生须相关部门安排)

5.后勤保障组:由负责。负责消防泵、水电的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1.介绍消防器材、器材的名称、性能、用途,约15分钟。

2.讲述利用灭火器、灭火毯灭油火的方法(负责示范),动员各分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示范灭火,时间约15分钟。

3.利用消防斧作出砸锁揣门的动作(负责)煤气灭火示范(负责示范),时间约15分钟。

4.救火疏散,按第八项要求严密组织,接到巡查队员(负责)向指挥中心报告:员工宿舍9号楼房间发生火情,临时指挥中心立即按预定方案执行,命各行动小组分头行动抢救火灾(灭火战斗组带领8人赶往三楼救火,带领5人抛开消防水带接好室内消火栓放水实验),同时指挥中心及时报119请求支援。过程约时间约15分钟。

宿舍员工超市门前空地(安全疏散完毕后,各部门清点人数)。

讲评本次演习的效果,并对所有参与演习的全体保安员表示衷心感谢!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章设置宿舍等隐患;

7、是否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

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班会、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单位楼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层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单位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楼层办公室和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

(一)楼层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办公室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办公室人员工作 、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各楼层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科室要组织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办公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各科室要在办公室院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干部职工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科室要加大对室内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科室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当前办公室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强化责任,坚决消除隐患。各科室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机制,筑牢消防屏障。各科室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加强办公室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确保办公室的消防安全。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九

xx区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xxx: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行动时间。

xxx: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三、重点任务。

xxx: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积极发挥“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食品安全协调股、各所)。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各所及相关股室要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依托现有食品检查员和审查员队伍开展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大力开展皮丝生产企业整治提升。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3、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各所及相关股室要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4、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农村家宴集体聚餐指导备案,有效消除集体就餐过程风险隐患。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5、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6、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7、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质量监督管理股、各所)。

8、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政策法规股、稽查大队、各所)。

四、工作要求。

xxx: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所及相关股室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同时要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2、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所及相关股室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调度,汇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区局将适时组织对各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各所及相关股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群组发〔2014〕10号)的要求,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的七方面专项整治任务,以及2013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确定开展的18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014年确定的8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贺州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十项专项整治:

(一)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乱象问题。

重点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混乱问题,坚决取缔非法中介,规范车辆检测办理程序,严肃查处通过内外勾结侵害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工费,对超出国家和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超标准收费的一律下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符合条件办理的,要推行免费导办服务,实施预约便民措施,切实简化办理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齐的手续资料。限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顿,不断强化检测站队伍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纠正检测站的管理乱象,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二)整治农民报批建房难问题。

专项整治农民在报批建房过程中耗时长、办事难问题。重点做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批建房困难的各个办事环节、流程的梳理工作,提高为农民群众办理报建手续的效率,有效缩短办理时长;在严格控制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落实群众建房用地和报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建房用地难、报批难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民群众报建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损害、侵占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和提升农民群众对相关报批建房政策法规的知晓面和理解度的同时,积极推行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简化流程等便民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美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整治行政执法部门不正之风。

重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含交警)、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抓手,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狠刹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纠风办(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四)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重点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作物良种(含畜牧水产)补贴、土地整治、农村低保、林业、水利、农机等扶农强农惠农资金问题。通过宣传政策、规范管理、自查自纠、督促抽查、严肃处理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近三年来各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及发放情况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管理与使用,确保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负责领导:唐毓流。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电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整治招投标违规问题。

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并分包转包等违规问题,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堵塞招投标管理漏洞。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六)整治城镇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科学规划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区及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或旧城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增加教育投入,配足教职工,大力支持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建立“阳光招生”制度,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班额情况,主动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中小学“超大班额”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七)整治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

(八)整治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重点整治干部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车私用问题。加强思想教育,严明上班纪律、住夜纪律、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塑造基层机关良好形象。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绩效办。

(九)整治水污染及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认真总结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和处置的经验教训,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重点围绕重金属、大气、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严肃整治和查处各种企业乱排乱放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水,着力解决城区用水保障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电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十)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违反《食品安全法》生产销售的行为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完善和强化监督制度与问责制度,以对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有机衔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抓好以上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纵酒、参与赌博、乱搭乱建、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也要进行有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看哪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问题整改得还不到位。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三)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各督导组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督导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把关,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实行专项整治半月通报制度,各级督导组每半个月向本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规范出租行为、强化过程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组织架构、旅馆总台、管理系统、专业队伍、管理模式的建设标准,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工作流程,对分散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集中管理。

(一)搭建组织架构。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整合相关资源,通过村居直管或企业式、委托式、公司式、公寓式等形式,搭建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工作制度,承担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设置旅馆总台。依托村居、企业,设置实体化运行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总台”,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承担居住出租房屋的房源展示、合同签订、信息通报、日常检查等工作。

(三)完善管理系统。全面推广x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居住出租房屋的房源管理、信息推送、日常检查、绩效管理等功能应用。积极探索“二维码”“微信公众号”等管理手段,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组建管理队伍。整合流管、计生、安监、消防、巡防等专职力量,发动村居干部、社会组织、民间协会等辅助力量,共同做好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工作。

(五)签订出租协议。在服务总台的协调指导下,签订租房合同、承诺书、安全责任状等,确保租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促使出租双方自觉遵守约定。

(六)规范操作流程。按照“资格审查、受理登记、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的流程开展出租房屋管理。“旅馆总台”对拟出租的房屋进行资格初审,督促居住出租房屋达到“建筑质量合格、消防隐患清除、房内设施标配、环境卫生达标”的要求,并报消安委办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对通过审核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房屋出租后,“旅馆总台”及时核查、采集相关信息,并督促双方签订租房协议,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村居、企业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的日常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组织准备阶段(xxxx年xx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推进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xxxx年x月至x月)。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xxxx年x月底前,完成流动人口xxx人以上和居住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的村居、企业xx人以上员工宿舍、流动人口xx人以上的集中居住点建设任务。x月底前,完成全部居住出租房村居、企业员工宿舍、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建设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xxxx年x月初)。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是我街道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是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共安全,创建平安社会的有力抓手。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街道主要领导领导为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狠抓落实。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专门机构,整合流动人口协管员、网格管理员等力量,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准入制度,负责租前审批、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及联合整治等工作。

(三)整合资源、统筹协作。结合治危拆违、“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消防整治等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整体推进。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集中抓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发生在居住出租房内的涉火、涉爆等案例的剖析和宣讲,提高群众自我认知;加强消防和流动人口等法律法规培训,明确房东、物业、企业法人等主体责任,强化群众履责认识。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二

根据《xx1司法局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活动工作方案》和护航二十大专项督查活动文件精神,全力确保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我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排查走访,做到不留死角。

我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有18人,全部为缓刑人员。在矫对象从年龄来看18人全为成年人,其中60岁以上只有1人,3人年龄均在45岁-60岁之间;其余14人年龄均在40岁-20岁之间从犯罪类型看,其中交通肇事罪的4人,非法经营罪的2人,开设赌场罪3人,故意伤害罪1人,过失致人死亡罪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人,危害公共安全罪1人,走私普通货物罪1人,诈骗罪3人聚众斗殴罪1人。7月22日,我所对辖区内的1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户走访,走访通过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况,情感生活状况,周围邻里关系等,社区矫正对象均未发现异常现象。

二、规范管理,强化教育。

(一)落实日常动态管理。一是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进行详细核实,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是否有重新违法犯罪的迹象。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二是规范日常化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手机定位监控情况,司法所通过定位系统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次定位检查,查找关机、欠费、离开监管区域、人机分离等情况】掌握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外出请假的社区矫正对象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上报外出目的地、外出时间、外出原因,经司法所核实确认、审批同意才能外出,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严防脱管、失控现象发生。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及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操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发现不经请假而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对有可能出现的思想情绪不稳定、认罪态度不深刻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利用亲情、友情等促进其转化。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警示教育、法制教育等活动,从法、理、情的角度去疏导社区矫正对象消除积怨,消除对他人、社会的仇视心理。对思想波动大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积极化解其不良情绪,消除其再违法犯罪心理,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三、

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顽固,不能正确看待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应付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不能从内心,从本质上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对别人造成的伤害。

二是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家境非常困难,我们又没有直接有效的救助帮扶措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扭转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被动现状,近日,xx司法所落实下列措施来整改社区矫正工作:

(一)、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在2022年7月31日前通知在矫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并按要求完善各项档案材料。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在充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现的情况下,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重点管理对象和普通管理对象。建立重点监管人员名单,对重点管理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同时,针对不同性格、思想、生活环境的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对于情绪低落,思想悲观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安身暖心,实施心理疏导,使其重燃生活希望;对于存在抵触心理、拒不四、坚持两项原则,严把审前调查关。一是全面调查原则,凡是同案件形成和案犯处遇有关的各种事实因素,都纳入调查的范围。二是直接调查原则,必须做到直接接触、实地考察,以保障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调查结束后,进行后期跟踪,继续做好对被调查人的教育、感化工作。运用管理系统,加强监管力度。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输入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内容处于最新状态。利用在矫通定位管理系统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查询,掌握矫正对象的实时活动范围。在节假日到来前,利用系统的视频督查平台向矫正对象进行视频督查,确保矫正对象节假日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

利用走访谈话,掌握实际情况。根据矫正对象的处遇等级进行相应的家庭走访。矫正对象如有以下情形,对其进行特定走访:没有及时电话汇报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或公益活动的;没有按照规定参加月度、季度考核的;在矫通定位手机出现关机、停机现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矫正对象有重大事项发生的,如家庭住址变更、工作单位变换、结婚、生病等。在走访谈话过程中,注意谈话技巧,做好走访笔录,及时准确从谈话中收集有效信息,真实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方法;对于患病及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制定合理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每月定时制定走访计划表,确定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时间,确保每月28日前做好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月末对本月工作进行。

总结。

分析,完成月排查分析报告,确保当月工作按时完成。

通过此次排查,了解到全区131名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稳定,去向明确,未发现异常现象。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三

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市监〔20xx〕211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今年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中各项考评指标对标找差,针对薄弱环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行动、“铁拳”行动、“联合双打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执法行动要求,梳理查处案件的重点类型、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组织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到快查快办快结,争取在案件上有新突破,执法上有新提升。

二、专项行动开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2月10日。

三、保障措施。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组员: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四、职责分工。

(一)执法稽查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协调相关股室指导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执法问题。

(二)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落实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违法行为。

(三)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股组织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广告违法案件。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落实好“诉转案”机制,积极发现案源。

(五)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并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适时组织专项抽检。

(六)登记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要配合办案单位落实“处罚到人”。

各相关股室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易发生违法行为关键点,深挖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跟踪督办指导。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执法大队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

各业务股室、办案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指标,确定查办案件重点,靶向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对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综合执法优势,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二)突出重点,查处违法案件。

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组织查处。

1、重点场所: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市、食品经营户,校园周边餐饮店、大中型餐饮单位、小型餐馆、高速服务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流动酒家、养老院、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等。

2、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肉制品、炒货食品、糕点,进口产品、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添加剂、凉拌即食食品、生鲜肉品和水产品、豆制品、蔬菜、米面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3、重点环节:生产经营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仓储销售及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等环节。

4、重点问题:“两超一非”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掺杂掺假问题,食品生产“小、散、乱、差”问题,食品污染问题。

(三)严格督査,加强执法办案情况通报。

建立督查机制,由挂钩执法大队、各基层所市局领导带队,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要求,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不定期对各基层所、执法大队进行督查检查。执法稽查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各办案单位查办案件的进展情况。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xx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16〕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采油厂安委会。

20xx年10月31日。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六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刻吸取近期我省餐饮场所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鲁安办发〔2019〕37号《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19年6月至9月在全县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排查治理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餐饮场所。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报请县政府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50千克(折合1瓶50千克或3瓶15千克气瓶)时,气瓶设置在室外,宜设置在贴邻建筑物外墙的专用小室内,不宜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2.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室内燃气管道设备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3.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5.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7.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8.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缴费或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瓶装液化石油气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9.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必须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10.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封闭场所内使用燃气应设有机械通风装置。

11.燃气管道及设备布置应由专业部门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

12.具备接入管道天然气条件的餐饮场所,应将液化石油气改为天然气。

(一)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督促指导用气企业按照整治要求的内容进行自查。同时,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执法阶段(7月下旬至8月底)。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由燃气主管部门申请县政府组织城管、公安消防、质监、商务、工商、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单位对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安全隐患的,督促有关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并逐一登记在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三)抽查督查阶段(8月底至9月下旬)。

县政府将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9月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里将成立督查组以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县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鲁安办发〔2019〕37号)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燃气供应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用户,让尽可能多的餐饮场所使用管道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内的餐饮场所原则上必须置换天然气。用气企业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自觉接受供气企业的技术指导,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安全。

(三)扎实开展安全检查。要对全县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单位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立即进行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要提请县政府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直至关闭取缔。要通过检查,坚决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技能,及时曝光违规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引导广大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和用气行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五、方法步骤。

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全乡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展富民产业、夯实农村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的问题。重点解决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盲目举债、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唯国内生产总值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规范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严肃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二)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严肃查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行为。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三)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解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救灾救济、涉法涉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质和资金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党政办。

责任领导:

(四)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合规,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行政处罚中乱罚款、乱收费,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进一步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党政办。

责任领导:

(五)切实解决违规选用干部的问题。重点解决不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带病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认真落实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强化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建立“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责任部门:乡党政办。

责任领导:

(六)切实解决乱发钱物的问题。重点解决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责任部门:乡财政所。

责任领导:

(七)切实解决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问题。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升迁、学习培训、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大操大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钱物的问题。完善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占用公共资源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娱乐为名、行赌博之实借机敛财等行为。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八)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的问题。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谋取私利,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以及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问题。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九)切实解决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重点解决借开会、出差、就医、学习考察、交流培训、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严格执行因公出游、不准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乡纪委。

责任领导: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以法律为私人工具,介入事件,成为诉讼经纪人,浪费法律。

(二)实行避难等制度不足,隐瞒家人和近亲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幅度利益运输,损害司法公正。

(三)事务人员不如实填写内外人员介入事件的情况,外部领导干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报告,内部人员介入事件调查责任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及时。

此次活动于2020年4月开始,从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实施三项规定情况的专业整备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动员部署,设立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2)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阶段(从、月、月、月、月、月)。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施三项规定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明确整备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整备,书面报告在上月会前报告给我们的来源。

(3)整备总结阶段(月亮、月亮、月亮至月亮)。

根据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情况,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边调查边改正,立即改正,全面总结专业整备工作方法、效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充短板,严格贯彻三个规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配置,切实认识到这次特别整备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预防问题事件的三项规定和执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备的重要措施,切实执行,实现实效。

(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在自我调查的自我纠正中,要比较重点内容,确保问题完整、正确、现实,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履行职务,加强负责人,不怕整改工作困难,不糊弄,不通过现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一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专业整备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调查问题不真实,特别是隐瞒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注意、采访、问责任,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整备工作的实效。

开展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的特别整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一)忠诚担当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和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审视问题,落实八项规定不力,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

个别领导干部不了解大局、不融入大局、不服务大局,不善于从工作大局、全局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机关工作和党的建设,形不成整体合力;。

机关“四风”问题巧立名目、花样翻新、屡禁不止等问题。

(二)调查研究方面。查找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对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热情不高,了解和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少,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生活情况和群众的困难不了解;到基层走访调研热衷于搞形式、摆花架子,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少,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少等问题。

(三)服务群众方面。查找和纠正一些工作人员在群众办事尤其是普通群众办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对待群众来访办事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吆五喝六、推诿扯皮,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办事流程不公开,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折腾、处处受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

(四)项目建设方面。查找和纠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项目建设不重视,只限于在会上简单通报一下,对细节问题不研究、不论证,疏于对项目工作的实施进行调研指导监督,是否落实或落实的效果如何不关注;。

个别领导干部热衷于打造上级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面子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等问题。

(五)会议文件方面。查找和纠正一些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

只要开会必发文件,一些文件政策不明、措施不力、空洞无物,毫无指导性可言,凭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

(六)决策部署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不足、谋划工作措施不实、攻坚克难劲头不够、改革创新动力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大事不敢干、小事不愿干,能少干不多干、能不干就不干;。

抓工作不在行、不内行,思路想不到点子上、办法抓不到根子上;。

起草文件、出台文件机械地照搬照抄,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更不符合实际情况,而是源自上网下载、抄袭拼凑等问题。

(七)总结工作方面。查找和纠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总结工作谈成绩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谈不足蜻蜓点水、避重就轻等问题。

(八)履职尽责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宁愿不做事,只求不出事”,廉而不为、廉而慢为,对工作慵懒散;。

思想不解放,胆子放不开,工作无创新,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有好处的不想干,没有先例的不肯干,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甚至推诿扯皮,责任缺失,不敢担当;。

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上不敢较真、不敢碰硬,畏难情绪突出,有的党员干部在岗不在状态,对工作不负责任,对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不是愉快接受,想方设法完成,而是强调客观多、困难多,完成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九)反映情况方面。查找和纠正个别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化,工作不讲程序、不讲规矩,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和反映情况不全面、不充分、不及时、避重就轻,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十)作风纪律方面。查找和纠正有的党员干部推动工作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习惯于等政策、等依据、等指示,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致使工作无亮点、无突破;。

检查指导工作走过场,指出的问题少讲情面,解决的办法少不落实;。

有的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松懈、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离岗,工作时间办私事;。

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二)重作风引领。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书记、局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纠正“四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发挥好表率和引领作用。特别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坚决防止和纠正不良风气的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查问题剖析。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四风”问题十种表现,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查十改”部署、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要结合实际,对单位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展开立体式排查、全方位扫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反思和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坚决加以整改。

(四)晒任务清单。各科室重点围绕“四风”问题的10个方面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四风”问题台账式(清单)管理。台账式(清单)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

责任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

措施清单要列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措施、保障揩施;。

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

台账管理。建立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填写“四风”问题台账。台账(清单)要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问题对应,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主体、整治进度、完成时限。台账(清单)要准确记录和反映整治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促整改落实。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逐项列出清单,充实专项整治管理台账,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确保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坚持开门搞整治,把整治事项和落实进度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应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起,做到立行立行、即知即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二)统筹兼顾,注重结合。要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与即将开展的“xxxx、xxxx”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区重点工作大督查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督查督导,正风肃纪。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省、市、区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监督检查。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现象和问题,发现一起通报批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适时通报,形成震慑。对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问题,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靠制度进行整治。

(四)创新方法,巩固成果。要强化正面引导。采取以会代训、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观看优秀影片等形式,纯洁思想,提升认知,不断提高政治自觉,校正政务规矩;。

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和下发内部通报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材料上报、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范文(17篇)篇十七

6.26。

”和“。

7.1。

2016。

152。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至。

2016。

10。

31。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

7

6

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充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密切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以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

汽车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范。(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2.

客运车辆是否落实严禁客货混装,客货混装车辆不得出站的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3.

客运企业是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并按要求配备和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包车客运管理各项措施,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4.

运管机构是否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和客运站安检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按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黄牌警示、一票否决等制度;是否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度,真正做到“谁排查、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是否做到逐一排查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

(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

1.

客货运车辆是否存在无证、违规、串线经营,超员、超载、超速及倒客、甩客、乱收费、乱涨价等现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各相关部门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3.

各相关部门是否加强旅游客车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客车租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旅行社。(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文体广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4.

各相关部门是否经常性深入重点景区,检查租用的旅游客车和驾驶人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安全驾驶资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文体广电部门配合)。

1.

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2.

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3.

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1.

是否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公交枢纽站、加油(气)站、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是否在公交车上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员,严格执行“半趟一检查,一趟一清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枢纽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防止恶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部门配合)。

1.

是否按照全省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工作,进行治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是否按照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悬挂或喷涂、车辆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5.

危货车辆是否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罐式车辆是否有罐体检验合格报告,并对液体罐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6.

客货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以及以包代管、以挂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并对挂靠经营车辆进行清理,确保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部门配合)。

加强对。

“两客一危”车辆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

1.

车辆年检是否合格。(公安部门负责)。

2.

车辆、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章行为未及时处理。(公安部门负责)。

3.

车辆运行中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和客货混装行为。(公安部门负责)。

各部门及各道路运输企业是否紧紧抓住驾驶人这一关键环节,突出强化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1.

严格落实驾驶人员继续教育,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开展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与应急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以及紧急避险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驾驶人安全操作的主动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对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驾驶人,运输企业是否已将其辞退,相关运管机构是否对其从业资格不予年审直至取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1.

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2.

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3.

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公安部门牵头,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1.

严格监督执行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2.

加大地质不良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公安、安监、住建部门配合)。

3.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公安部门牵头)。

4.

要坚持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牵头)。

5.

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即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1.

要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针对重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客运场站消防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灾害性天气道路抢险等急难险重等突发性事件,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2.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3.

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4.

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救援抢险人员。

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进行彻底的、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要加强督导检查频次,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各相关单位针对自查及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该整改的整改,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县政府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黑名单”信息数据库,实现“黑名单”数据共享。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

“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运输企业、运输专用车辆、罐车罐体生产改装企业、培训机构、检测机构、维修企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调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构,彻底堵塞各种监督管理漏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

10。

28。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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