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书香墨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进行全面评价的机会,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整理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在活动总结中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一

自20xx年第三季度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以来,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分组情况,针对各自负责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教委办:一是从各单位选聘五名工作认真、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教育安监队伍中来,配备了较高标准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检查办公设备;二是为各中小学均配齐了专职的安全办主任,逐步健全了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预警方案三是教委安全办成员每周到所帮包的学校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工作人员本着“不疏不漏,不留死角”的原则,查重点,查反复,给各校分别建立了安全排查整治台账,并把检查结果随时进行通报与公示,严格落实周查月报、及期中期末集中评比制度,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文化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9月5日由副镇长带队组织文化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对镇域内3家网吧、2家影视厅、学校食堂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所查场所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对无证经营的部分网吧的电脑给予查扣对学校食堂卫生提出了整改意见。

3、交警中队:制定了第三季度交通管理工作方案,以“保安全、保畅通、服务安全生产整体工作”为目标,结合104国道升级改造工作实际、采取全天候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测详解的工作方法,期间,共出动警力896人次,出动警车446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3154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发行为7983起;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圆满完成一年一度的“红荷节”大型警卫活动;查处非法运输香烟案1起;查处违规校车1起;处理酒驾21人;及时抓获肇事逃逸驾驶人1人;排查重点隐患路段3处,拟并上报整改报告2份。

4、派出所:一是搞好宣传,进村入户、走进学校、深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23600余张,悬挂横幅18余幅,张贴标语360余张。二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共检查加油站6个次、ktv3家、各类企业、九小场所103家。三是9月11日,会同治安大队迅速出击捣毁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抓获违法生产嫌疑人1人,现场缴获成品爆竹138余万头,半成品烟花爆竹81万余头,查收生产烟花爆竹所需设施、材料、工具等若干。

5、规划建房办:9月15日,由党委委员秦延勇主任带队,对杨仓社区工程,镇卫生院门诊楼工程、陈楼小学幼儿园工程南贾庄小学教学楼工程、混凝搅拌站建设工程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当场下达了整改指令。10月15日组织专门人员再一次对杨仓社区新建的四栋楼施工安全进行了检查,当场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6、安监中队:企业安全方面:一是针对企业用电安全、检查是否有电线老化等问题。二是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检查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共检查企业39个次,查出隐患118条,完成整改118条。烟花爆竹及“打非”工作方面:联合派出所城管环卫办等部门加大对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废弃厂房,曾经有非法制造历史的人员进行摸排,确定专盯工作。定期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检查。开展活动以来,共查处1家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

7、水利站:汛期期间对十字河、小苏河进行河道堤防安全检查,共查处隐患4处,整改4处,确保了汛期无事故发生。

8、卫生院:一是医院安全领导小组对门诊急诊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组织职工参加消防知识专题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二是邀请市局专家对我院重点部位设备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严格落实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完善医院各项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便捷高效。

9、供电所:积极向市公司争取改造项目,对苏河涯、北李庄村进行了高标准的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对高压线下存在的树木,特别是葛村板材加工基地存在树木较多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苑庄、葛村、苏庄下达了通知书,截止目前已清理高压线线树木360棵,确保了板材基地的用电安全,保证了高压线路的正常供电。联合对高危客户、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各专变客户,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10、交管所:一是加强驾驶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及营运证的培训、审验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监察的大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在夏楼等主要路口安排专人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7-9月份共检查车辆300余辆,悬挂条幅4幅,发放宣传单800余份,查处超限超载15辆,有力确保了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三是加强源头执法管理。在田陈煤矿设立监督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值守,监督车辆的装载情况,共检查车辆600余辆次,坚决杜绝超限超载情况发生。截止9月末没有发现车辆存在任何违章行为。确保了田陈煤矿运输安全生产秩序良好运行。

11、城管环卫办:一是整治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了镇驻地、街、蒋庄市场等处非法搭建的各类棚厦,清理了店外店,共拆除非法搭建的棚厦50余间,粉刷墙壁70000余平方米,清理占道经营的集市市场5个,整治垃圾站点和木材加工厂50余处。二是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组织验收10个标准村,招聘村级保洁员97名,收缴环卫费60余万元。三是联合国所、派出所、安监办、环保所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共计拆除违法建筑10余次,消除小污染企业10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10余次,悬挂和粉刷安全标语20余幅。

12、环保所:一是注重民生,强化管理,集中治理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隐患。7月份在排查污染源治理的基础上,对15家企业进行了环评检查。8月份集中开展了周边结合部小企业的清理取缔工作,拆除了9家12处污染源,使环境安全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9月份积极配合省市污染信访隐患的落实,及时关停了3家腐竹厂。二是完成了储煤场的摸底和专项治理活动;三是积极推进镇驻地燃煤锅炉的治理整顿工作;四是配合环保局开展了田陈矿周边垃圾坑的治理。

13、工商所:先后开展了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节日期间市场专项检查、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等10余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中共出动车辆10辆(次),人员6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0余户,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

1、个别职能部门不重视,未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和检查总结。

2、存在松懈麻痹思想,有为了检查而检查的情况,不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3、隐患整改不彻底,有的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

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道路交通、纺织行业、各类学校、供电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和行业。各职能部门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认真制定本部门检查方案,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方案、检查总结、检查信息、影像资料等,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二

为了切实搞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我公司成立了以唐勇经理为组长,任强为副组才,任霞、杨洪、张义祥、任良波等为组员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百日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落实。

(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开展驾驶员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学习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二)指派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全天候gps监控,以便加强对车辆运行轨迹、行驶信息的管理,并严控超速、疲劳行驶,对疲劳、超速行驶的驾驶员处以警告或罚款处分,并进全公司思想教育和通报批评。

(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对公司车辆重点片区“安岳、遂宁、南部等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了对检查出问题的及时整改,整改结果已记录在案。

(五)公司还对驾驶员进行了药驾视频、超速视频、爆胎视。

频等宣传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同时以横幅、安全短信、安全知识手册、专栏等形式,告知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我公司将继续努力,不断总结。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做到“百尺竿头,更近一步”。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三

为继续推进和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公司20____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国家、省、市、区、镇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部署,制定公司20____年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方针,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实现公司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促进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顺利开展20__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江门华尔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朱总担任,副组长由各条线领导担任,成员:各部门一把手。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

6月1日前在办公楼前、饭堂门口、二号路、三号路、四号路悬挂安全月宣传横幅,营造安全月氛围。

6月1日在多功能厅召开安全月动员大会及签名活动,号召全体员工参与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此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三)安全专题图片展览活动。

6月1日至7日在食堂侧利用撑牌张贴安全宣传图片,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消除身边事故隐患。

(四)全员安全培训活动。

6月3日至5日在多功能厅放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安全月主题宣传教育片,要求全员安全教育参与率达到100%,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6月13日组织员工到荷塘中心广场参与区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六)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6月10日至20日组织各部门员工参与安康杯知识竞赛,了解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加大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七)典型案例培训活动。

6月中旬组织各部门中层干部、基层干部、安全员在多功能厅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培训,并联系市消防局到公司放映《火海逃生》消防安全教育片。

(八)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月下旬根据各部门实施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全体干部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六、各部门活动要求。

各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除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同时结合本部门特点,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具体活动要求:

(一)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在厂区设置安全生产黑板报、墙报,张贴安全生产标语、警句,加强现场管理,倡导安全发展理念,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二)创建安全标准化班组。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安全文化知识培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争创安全标准化班组。

(三)开展“反三违”活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从工作布置、中间管理到车间、班组、岗位,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四)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发动全体干部员工,排查事故隐患,为安全献计献策,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通过举办培训班、演讲会、知识竞答、安全操作技能比武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

(六)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练。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演练等,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20____年6月1日。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四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第四条)。

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四十八条)。

11.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新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第五十九条)。

12.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近年来,由于没有采取断然措施导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屡见不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新法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第六十七条)。

13.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实践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的情况,新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第七十五条)。

14.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新法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保障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一是明确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四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

15.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8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100万元至5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500万元至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九条)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多数罚则不再将责令限期改正作为前置程序;增加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第六章相关条文)。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五

____年_月是第__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_月_日至_月__日,_市与全国同步开展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市政府安办印发了《_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__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彭安办〔____〕__号),对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开展活动。

(一)利用多种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在在办公场所、客运场站、公交车、场镇、主要交通路口等醒目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张贴标语、制作电子宣传屏、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安全月宣传品等,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知识。活动期间,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___次,发放宣传资料_____份,制作安全月宣传品件数__件,开展安全知识宣讲活动___次,设置展板标语___处,接受群众咨询____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___场,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__次场,参加演练____余人。

(二)召开专题会议,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__多个部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精神。

(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_月_日,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通过微信微博、网站平台等线上方式,广泛转播启动仪式活动情况,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启动仪式网络互动,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蓉城行”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_月__日,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等__余个部门(单位)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各部门(单位)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场镇等重要部位设置了安全生产咨询点,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扇、购物袋等,宣传安全生产、日常应急措施、防灾减灾等知识。据统计,活动当日共设置宣传图板__余块,悬挂条幅__余条,发放宣传资料____余份,发放宣传品____余份。

(五)开展“安全文化作品征集”等特色安全宣教活动。按照《_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____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作品社会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_市应急局广泛发动市级各部门、安全文化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到“安全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高质量完成了书法、摄影、海报设计、安全文化示范等作品的创作,并积极进行投稿。安全生产月期间,共投稿__余副作品。

(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_月_日市政府安办印发了《_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计划清单》,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__余次,进农村__次,进社区__次,进学校__次,进家庭__次。

(七)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城市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_月份全市在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行业等领域共组织检查组___个,检查企事业单位____家,排查一般隐患____项、重大隐患__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__起,停产整顿_家。

(八)积极组织开展线上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以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知识大闯关活动、_市“禁毒·我知道”禁毒知识竞赛,加大行业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九)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全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结合本部门重点工作,紧紧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等,组织开展了消防、地灾、防汛等综合应急演练__场次,____余人参与到活动当中。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建筑业管理局x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我单位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景,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制定了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进行了认真宣传和组织,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使得此项活动在各项目上迅速有序开展,经过一个月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2、对施工机械和施工坍塌、施工用电等不安全因素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改。

3.检查起重机械、架子工、塔吊信号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事故案例学习、研讨,起到了举一反三,警示、教育从业人员的良好绩效。

为了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各项目安全稳定,杜绝安全事故,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主题明确,计划周密。6月1日,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根据活动方案计划,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了工作重点。利用一整月时间,发动全员从增强活动认识、加强安全隐患管控、提高安全知识技能水平。

2.开展主题签名活动,助力安全生产。6月初,公司生产安全处在各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月主题签名活动,广大干部员工在印有“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横幅上承诺签名,旨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公司安全管理,从而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3.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安全月活动在第一、二阶段大力动员、宣传,创造安全文化氛围。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包括:悬挂安全生产条幅;粘贴安全标语、图画;制作安全漫画橱窗、安全文化墙报;组织了安全教育片的学习。经过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重点围绕重要环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主要以建筑施工机械,建筑施工防坍塌,特种作业人员有没有特种作业证书和上岗证,夏季防高温等为主要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构成排查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排查隐患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始终把排查隐患工作深入到施工的每一个现场、每一个工作地点;对排查出的隐患,施工项目领导小组采取制定:治理措施、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间、治理方案“四治”原则进行落实治理整改。本次安全月活动中开展检查每周一次,共排查治理隐患16项,有力促进了“安全月”活动扎实开展。

在对危险性较大区域进行施工时,安全、技术人员执行跟班作业,监督施工安全,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管,避免因操作不当或者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为“安全月”活动顺利完成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整理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生产第三”的原则,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能够避免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高度重视细节管理,并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圆满结束,到达了预期的效果。我单位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制,加强施工现场礼貌施工和安全监管,争取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七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持续、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唱响“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旋律,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抓好各类事故防范和控制工作,我校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活动本着注重实效与本质安全的工作原则,按照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将组织实施一系列活动,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消除校园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平安校园”目标。现对我校本周的活动进行小结:

1、选用周一早上升旗上,孙玲玲校长对全体学生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

2、消防安全课,我校于6月15日下午,以同一教研组为一个群体,集体准备了一节消防安全教育课,并写出详细的教案,经过教导处的审查后,于当日下午第三节课{周会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各个班主任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精心准备的消防安全教育课。通过这一节课,使全体学生深刻地了解了火灾的可怕,让我们的学生懂得了如何有效地预防火灾,并且知道如果发生了火灾,应该怎样进行有效地自救。

2、安全教育讲座,学校教师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要承担起保证学生安全的重任。于是在6月16日下午由孙素平校长为全体教师做了一次题目为《安全管理,重在预防》的讲座,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使我们每位教师都深刻地认识到“预防”二字的重要性,让我们了解到哪些不安全的因素会影响到学生们的安全,并教会了我们如何预防这些这些事的发生,从而保证学生的安全,使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3、在学校显著、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教育标语;在楼梯出入口,张贴“靠右慢行”等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八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市教体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____年6月份。

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重点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6月2日。

活动任务:

1、根据市教体局印发的《____市教育系统20__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街道中心小学的安全月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班队会,将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传达到全校师生(班主任手册出现,各校活动方案制定时间要在6月1日或之前,留档备查)。

2、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计划,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安全主题班会、安全讲座、上安全知识课、观看安全宣传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开辟安全论坛等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教育计划分学校和班级2个层面制定,时间贯穿6月份,安全教育的记录在6月份班主任手册出现)。

(二)组织“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任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配合“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全省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开展“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组织全街道教职工参与答卷,答卷由学校存档以备检查。教职工答卷将列入冬季学校安全检查“教职工安全培训”,并赋分值。

(三)开展安全自查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至6月6日。

活动任务:在全校开展“隐患排查”活动,重点针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用电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教学环节安全、室外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备查),同时还要在全校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做1次安全自查记录。

活动时间:6月9日至13日。

活动任务:将6月9日至13日作为“安全宣传周”,充分利用校园内的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师生关于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重点是应急逃生技巧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栏,张贴各种安全图文,建设校园“安全宣传长廊”,保障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五)组织开展全体师生参与的应急演练。

活动时间:6月1日至8日。

活动任务:吸收四川地震的惨痛教训,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完善细化安全应急预案的内容,在规定活动时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防地震、防踩踏等有关安全方面的应急演练,演练活动要严肃严密,不走过场。演练要制定细致的演练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做好演练活动的总结。同时,演练活动要坚持经常。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九

我局高度重视“百安活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处、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安活动”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一项落在实处、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责任工作,也是一项面向群众宣传的工作。因此,我局结合自身特点,利用“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宣传:

1、利用法律“六进”活动,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农村、送到机关、送到企业、送到学校、送到社区、让更多的人都能知晓和增强安全意识。

3、利用个案在群众中、学生中开展好法律宣传教育,做到以案说法,以案育人,各司法所干警在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时,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法制课的主要内容之一,使广大的青少年学生都能做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为中学学生上安全知识课16次,参加人员3万余人。

一是加强对机关驾驶员的管理,严格做到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

三是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把责任落实到人;

五是每月由局安全小组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生产会,研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证了本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使“百安”活动的各项措施收到了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

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将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八、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十、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十一、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十四、将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五、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十六、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十七、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十八、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十九、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二十三、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二十四、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十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二十六、将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二十七、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二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三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十。

二、将第六十九条改为第七十九条,修改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三十。

三、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增加二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十。

总结。

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三十。

五、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六、将第七十九条改为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三十。

七、将第八十条改为第九十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

八、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九十一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

一、将第八十二条改为第九十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二、将第八十三条改为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修改为:

“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四十。

三、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九十七条,修改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

四、将第八十五条改为第九十八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四十。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十。

六、将第八十六条改为第一百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十。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十。

八、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十。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将第九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一十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五十。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五十。

二、对部分条文作了以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在第二条中的“民用航空安全”后增加“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三)将第十一条中的“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修改为“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修改为“取得相应资格”。

(五)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六条中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的“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七)将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八条第二项中的“封闭、堵塞”修改为“锁闭、封堵”。

(八)将第四十二条中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将第六十八条中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中的“工伤社会保险”修改为“工伤保险”。

(十)将第三章章名修改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十一)将第五十四条中的“依照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修改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十二)将第六十七条中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修改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

(十三)将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九十二条中的“拖延不报”修改为“迟报”。

(十四)将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九十二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十五)将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中的“责令限期改正”修改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删去第八十八条中的“造成严重后果”,删去第九十条中的“造成重大事故”。本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一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日”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高公司全员的安全意识水平,公司在20xx年4月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现对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结合生产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公司在20xx年4月25日组织安全生产专。

项检查行动,共发现安全问题20多起,各部门能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2)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版报:公司订购发安全、消防宣传挂历及版。

报共20多张,张贴在各部门、办公室、食堂等场所,使广大员工深受教育;

3)厂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公司在4月组织进行了重点部位的应。

急演习,使员工受到深刻的教育;

4)利用班前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4月12,调整生产计划,分批组织员工观看消防、安全教育、

事故案例录像片;

6)在全体员工中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优胜的员工给予物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二

根据中国石油一建安字121号,关于印发《公司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555积极响应活动号召,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主题。班组各成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极大的努力,现对项目部在安全月中的工作做出总结如下:

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全宣传画以及各种会议、简报进行宣传,用舆论导向激发员工参与热情,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安全生产变为自觉活动。在安全月活动中,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激发了职工自觉参与安全月活动的热情,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了职工心中。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提高了我厂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针对所有在厂内开展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人员开展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课上详细讲解安全管理规程,并结合事故案例,着重对易发生违章现象的劳保穿戴、高空作业、安全用电、重物吊装等方面安全知识进行了讲解。共4个施工队,76人参加了安全培训。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经常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项目部坚持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通过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项目部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调整工作时间,避开气温高峰;积极做好生产现场的清凉饮料供应工作。现场指定人员对员工进行防暑常识的培训,现场供应绿豆汤,保证了生产现场职工的防暑降温,推动了安全生产。对食堂的卫生情况按惯例进行检查,确保夏季食品卫生安全。

通过此次“安全月”活动,使项目在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均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三

路网中心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总结每年6月是全国的“安全生产月”,为确保“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顺利开展。6月12日,省路网中心以“三确保”扎实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具体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职工安全素质,切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总体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中心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详细地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分解活动目标,形成互抓互管的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同时,利用职工书屋安全生产图书、微信等平台,强化安全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开展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设置安全专栏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活动氛围。

中心组织学习安全文化知识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宣贯会、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等专题活动,以文促思,使安全理念能够深入人心。观看安全教育片,利用周例会组织安全讨论,分析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督促大家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转变。

中心按照省厅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抓细抓实设备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易燃易爆、电气火灾、重点区域、女生宿舍、设备等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积极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到位,做到及时治理、及时维护,切实提升设备稳定性能。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四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我校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教育局文件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我校又重新调整了安全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抓好教学管理的同时,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面安全意识,引导全校师生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让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活动,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保证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班级黑板报和学校宣传栏,各具特色地进行安全工作宣传,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除广播、专栏、宣传材料和有关会议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外,学校组织开展了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和甲型流感知识讲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等,全校共发放宣传材料xx余份,这些讲座和宣传材料主要介绍了手足口病和甲型流感的主要症状、传播方式、预防措施和学校防控工作设想,让每位师生明确手足口病和甲型流感是可防、防控、可治的,树立信心,消除恐慌心理;明确疾病危害,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明确防控方法,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让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避险排危、自救自护能力。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们努力让活动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继三月三十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之后,我们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工作,把“珍惜生命、预防溺水”作为主题,开展学生承诺签名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讨论和演讲,学校组织体育组教师进行游泳防溺水常识教育,工作中,我们把中高年级学生作为重点,给学生家长致信,告之学校作息时间和防溺水防范要求,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联手共抓,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6月我校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举办了交通安全实践演练活动,让学生近距离感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可操作性,培养学生的良好遵守交通规则习惯。交警们采取赠送卡通图片,现场表演常用的交通手势,还和学生进行互动,对一些易犯的交通错误行为进行实践演练,并且耐心讲解正确的交通安全规则。生动的讲解,准确地手势,灵活的方法使学生们受到了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

在安全生产月工作中,我们对涉及师生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分工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学校食堂、校园设施、交通、治安安全作为重点来抓,与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平安校园,确保学校稳定和谐。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接班人不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岗。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加强楼内外巡视,加强对值班人员的责任心教育,严禁空岗、漏岗,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暑假将至,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自觉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整个学校思想不松、劲头不减、力度不弱、任务不拖,为全体师生平安愉悦地度过暑假,营造和谐安定的校园氛围和社会氛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全校安全形势的稳定,为交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五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根据常安发〔xx〕12号文件精神,为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我局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了市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为了搞好此次活动,我们召集了局辖内贸、外商独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做了思想动员,明确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届五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以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我局成立常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滕明友任主任,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张益民任副组长,法规科、物业办、机关党委、人事科等有关人员任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和指导所辖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保证了此次活动家的顺利进行。

为了保证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我们按照市安委会的安排,制定了专门的活动工作方案。

一是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在6月11日在步行街举行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展示五块有关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逃生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盾牌,向来往行人散发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资料。

二是在商务局大门悬挂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和盾牌。

三是在商务局政策法规科网站上刊登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是组织一次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消防通道的疏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关安全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商务局所辖企业的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工作。

五是组织机关干部、局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以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试题库”为基础,组织商务系统机关、企业的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以填空单选、判断问答等试题形式加深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由于我局高度重视,加强了领导,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外商独资企业、局辖贸易企业都采取了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各企业均以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活动在局“安全生产活动月”组委会的领导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六

按照全总、市总女职工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建立了环卫处职工权益维护机制,深入推进《特别规定》的贯彻实施,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积极引导我处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大力宣传普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一是及时召开女职工专题会议,认真组织搞好文件精神的学习和理解。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环卫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确定了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分别通过张贴公开栏、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一线女职工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四是由安全科结合实际,统一印制了《环卫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本》,要求各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做好每天岗前、岗中、岗后的隐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进行集中整改,切实做好女职工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取得实效。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

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优势,广泛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排产13次。结合安全工作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管理机制,动员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联系工作实际,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3次,心得体会10篇。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展安全隐患自主排查,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报告1篇。在最大限度上消除了安全隐患,防范了事故发生,保障女职工生命安全和生育健康,活动期间,未有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七

在6月份全国第xx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过程中,我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月广泛宣传,全体动员,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在安全生产月中不出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一、在5月底项目部的例会中,项目部经理就及时传达了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并做好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我项目部在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深刻理解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时间、机构成员、活动步骤、注意事项做出了安排,并要求施工队认真抓好此次安全月活动。

二、从6月1日起,我项目部在显著位置悬挂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横幅,在周边区域张贴了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招贴画,并根据我项目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情况,增加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画。这些宣传画生动活泼,并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很好的传达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活动主题。我项目部还适时制作了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栏,向施工队的工人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从项目部个人健康防护到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防火、急救等,尽量做到了通俗易懂,使广大职工能切实学会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自救等安全小常识。

三、为了跟好的普及安全知识,我项目部还组织施工方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张贴各类安全标语,举办专题宣传栏和黑板报,并借此次安全生产月之机,排查隐患,消除各类危险源。项目经理要求在安全生产月过程中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由安全员、监理带队和施工队负责人一起,每星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求施工队立即进行整改,避免隐患发展成事故。对安全生产月的活动,要落实各项职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项目经理要求项目部和施工队从上到下,都要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和项目部的声誉,对安全生产绝不能忽视。

四、我项目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项工作以体系文件为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和标准化迈进。

五、尽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良好,但我们在检查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依然不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与现场仍未紧密结合,现场施工明显不足。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克服,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八

学校安全工作任务重、活动多、要求严,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于 20xx年6月1日到7月1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此活动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组 长:赵建钊

副组长: 游建德 王海东 王素青 赵耀堂

郭全昌 陈晓宏

成 员: 郭爱红 张 旭 赵汉超 于秀荣

李素彩 史占海 申中华 万连城

张荣谦

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教职工会、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让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活动,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保证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班级黑板报和学校宣传栏,各具特色地进行安全工作宣传,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校广播站开辟专题,及时通报安全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有益做法,学生踊跃参与,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除广播、专栏、宣传材料和有关会议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外,学校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预防知识讲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和法制讲座等,让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避险排危、自救自护能力。

我们通过开展自行车性能大检测活动,让学生学会如何检测自行车,从而杜绝“病车”上路,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多项检查学校安全隐患,提高老师查险除患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们努力让活动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集中力量开展夏季住宿生安全大检查活动,分组进行,分片清查,掌握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和治安安全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消除安全工作管理漏点、盲点。

加强毕业班学生心理咨询工作,要求班主任老师和科任教师要密切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表现,多交流、多倾听、多疏导,为学生减轻心理压力,消除思想顾虑,解决心理矛盾,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工作,把“珍惜生命、预防溺水”作为主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讨论,学校组织体育组教师进行游泳防溺水常识教育,给学生家长致信,告之学校作息时间和防溺水防范要求,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联手共抓,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反复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们把学校食堂、校园设施、交通、住宿治安安全作为重点来抓,与马路街派出所和郾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平安校园,确保学校稳定和谐。

学校在广泛宣传夏季传染病预防知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同时,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学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状况,了解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清洗、加工和成品出售等各个环节情况,检查工作人员、工作场所、设施环境卫生状况,及时反馈检查信息,督促经营者承包人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制度规章,杜绝发生食堂卫生安全事故。

暑假将至,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自觉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整个学校思想不松、劲头不减、力度不弱、任务不拖,为全体师生平安愉悦地度过暑假,营造和谐安定的校园氛围和社会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内容(模板19篇)篇十九

自进入x月份以来项目部根据指挥部号召,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本次活动我们周密布署制定活动方案,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为重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项目部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如下:

首先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经理靠上抓,主管部门严格抓。建立了监督、监管体系,制定了相应的职责制度,明确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管理。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彻底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认识转变为高度警惕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安全生产无小事,人人关心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培训教育活动,广泛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管理,提高专业技能,将各类隐患事故降为零。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针对各自的工作实际,补充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重点部位的薄弱环节进行投资整治。将制度张贴到各个岗位,让施工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绝了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

根据方案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项目部组织了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组织有分管理领导带队,组织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横到边,纵到底,细致入微的检查,特别对特种机械设备进行了日常跟踪和针对性检查。对施工人员宿舍用电进行了全面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线路是否整齐。本次大检查,随查随纠,立即整改,不流于形式。有这次活动的督促给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上级安质部在六月对我标段进行全方位检查,并指出了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了合理的整改意见。对于这次检查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责承主管部门及精细化拿出意见及时整改,并投入大量资金,对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不折不扣的组织落实,彻底消除了事故隐患。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项目部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以月促年,全年无事故的目的,使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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