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实用10篇)

时间:2023-09-06 作者:笔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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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一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年初,在制订工作目标时,我局把此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各股室队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实行质量监管、执法打假、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辖区责任制。由执法队实行区域负责制,并逐级签订安全监察工作责任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分布图,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特设股优先配备微机、车辆、并建立详细的特种设备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从而在经费和人员上得到有效保障,由于措施得力,我县多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为了能更好的开展安全监察工作,我局注重自身的业务技能学习,努力提高全局职工的业务水平,并请市局特设科的负责同志对全局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监察知识的培训,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感。我局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同时,还大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一周年等时段,广泛开展《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并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流动字幕,散发宣传材料余份。组织我县司炉工参加市局举办的司炉工换发证培训班人,全面提升我县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办理锅炉登记使用证个,同时注重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培训,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提高全民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我局在去年开展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与乡镇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全县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坚持落实七个到位,抓好六项重点,把安全监察工作触角延伸,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把关,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为了做好气瓶普查整治及产权转移工作,规范我县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我局经过多方努力协调对全县六家液化石油气站进行合并重组为一家经营,为做好气瓶普查整治及产权转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五一”和“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多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制定详细检查措施,列出检查重点,建立安全工作生产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工作周密部署,值班人员到位,并小时值班,确保期间安全工作信息通畅,及时解决和报告安全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实施有效的监控措施。我局在安全监察中,发现土坡乡街上有一家冷库厂长期不用,盛装液氨的罐体严重锈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局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在县政府的支持下,由安委会、公安、消防和化肥厂的技术人员等单位对其剩余的吨液氨进行了技术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来我局共出动安全检查车辆次,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单位家,巡查特种设备台。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台次,其中检验锅炉台,电梯检验台,起重机械检验台,压力容器检验台,送检钢瓶只。今年我局加大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执法力度,查处违法安装电梯台,捣毁土制锅炉台、液化石油气私自充装点处,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二

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包括二手特种设备的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一)销售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特种设备;?

第十条禁止销售下列特种设备:?

(一)非法设计、制造、改造的;?

(二)伪造、冒用许可证、质量证明和厂名的;?

(三)未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的;?

(四)二手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书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

(七)国家规定不允许销售的其它特种设备。?

(一)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

(三)施工合同;?

(四)特种设备出厂资料;?

(六)施工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五)进口设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第十三条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安全职责。

(一)锅炉操作、水处理作业;?

(二)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氧舱维护;?

(三)压力管道操作;?

(四)电梯安装、维修、司机;?

(五)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司索、指挥、司机;?

(六)客运索道安装、维修、司机、编索;?

(七)大型游乐设施安装、维修、操作;?

(八)场(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司机;?

(九)特种设备焊接;?

(十)安全阀维修;?

(十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许可、登记的;?

(三)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发现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19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三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了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了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公司制定了各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之自觉遵守安全条例和规定,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不伤害我自己,进一步杜绝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地工作。

搞好特种设备自身安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过程中按要求严格执行了“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保证了特种设备各部件正常运转;设备周围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识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报废计划,适时报废使用周期终止的设备,不在使用淘汰及报废设备。

设备停放场地符合安全要求、停放位置合理;能适应设备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对机械运动不构成危险;场地平坦、坚实,机械能进能出,能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消防器材布置合理;冬季做好设备的越冬保养;一年四季做好设备防火、防盗工作。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是完成好生产任务的首要条件,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1、设备台面工具整理不到位,摆放无序;

2、设备的安全维护记录不完整;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四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五

为了加强夜明珠钢材市场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广大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下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由我公司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的经营客户签订,并共同遵守。

一、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在我公司辖区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客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的检查和监督。

二、经营客户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同时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三、经营客户在申请架设特种设备前,必须报公司审批,同时签订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合同及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申请登记,登记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经营客户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检验,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按规定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责令该特种设备退场。所报检验特种设备在取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验合格报告后上报公司机电物资部备案。

五、使用特种设备的经营客户所聘请的特种设备操作和装卸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同等机构)培训合格所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否则严禁聘用,经营客户应主动将所聘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上报公司生产安全保障部备案。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七、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必须遵守上述责任书之规定,如有违反擅自架设特种设备或不经过检验继续使用着,我公司可单方面解除与其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同时责令退场。

八、凡与我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并且使用特种设备的客户在合同期内因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所发生一切机电、安全、人身伤亡事故我公司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代表:xx

乙方代表:xx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六

责任方:

二、建立、健全部门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建立特种设备保养维护台账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根据特种设备的校检规定定期向安全环保部申请报检特种设备,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九、本目标责任书作为xx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依据之一。

责任方: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七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项目部的施工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项目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项目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或协作队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起重机械和电梯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吨,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固定的电动葫芦;电梯是以动力驱动,利用沿钢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平行运行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二、采购起重机械和电梯其安全防护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和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控制柜、拽引机)等,必须到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资格的生产厂订货,其品种、种类与了得的资格相符。

三、进口起重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及技术规程2的要求。必须明确在中国注册的.代理商,并由其负责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四、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和电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2》等相关防爆安全技术的标准要求。

六、使用单位应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

七、起重机和电梯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驾驶室内或明显位置应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桥箱或出入口明显位置悬挂、张贴《乘梯注意事项》,电梯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用电、消防、通风、通道、通讯和报警等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八、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

九、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定期巡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且做好详细记录,严禁带故障运行。

十、起重机械所属及相关的各通道、梯子、栏杆和平台,必须方便牢固可靠,并设有必要的警示标志。

十一、起重机械相关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即:

1、超过额定负荷的重物不吊;

2、歪拉斜挂不吊;

3、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明重量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动物不吊;

5、用钩头直接挂重物不吊;

6、违章指挥不吊;

7、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无烟煤垫好不吊;

8、氧气瓶、乙炔瓶、压力容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体无安全措施不吊

9、被吊物捆-绑不牢、不符合要求不吊;

10、指挥信号不明、视线不清,多人指挥手势不统一不吊。

十二、起重机械的信号指挥人员,应当使用标准的口语、手势、哨音、旗语指挥起重机械作业,被吊物是盲区时统一由一人指挥不得多人指挥。

十三、起重机械的信号指挥人员,在指挥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吊钩、绳索、吊具的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对作业内容、环境进行确认,禁止在吊钩、绳索、吊具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指吊作业。

十四、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新安装的起重机械必须及时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五、经大修或改变主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必须经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验收,符合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机车安全管理:

一、新机车进厂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等相关材料

二、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交接-班,维护保养,定期检修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在用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在《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有效期内运行。

(三)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一、压力容器的管理与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

二、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批准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方可在有效期内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三、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方可在有效期内从事批准的范围内的制造工作。

四、外购压力容器必须到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订购,出库前必须将全部出厂技术资料按规定要求报设备主管部门审签。出库时,原始资料必须全部移交给安装单位;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必须将全部资料交使用单位,并严格执行签收手续。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从事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定期校验等项工作的焊接、检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

六、在用压力容器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由经省级以上质检总局资格认可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七、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减压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齐全、灵敏。安全阀必须定期由专职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校验调整后应加铅封。

八、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必须按国家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规定》的规定的分类、报告、分析、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成立检查小组。为迅速贯彻部局要求,电务处下发了《关于电务系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成立了电务处处长任组长,电务处副处长任副组长,电务处各科室科长、主任为组员的专业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武汉电务段包保组、襄樊电务段包保组、武汉通信段包保组、安全盯控组、工程安全检查组五个包保检查小组。

二是细化检查措施。为深入贯彻“”全路安全、“”xxx电务系统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路局有关要求,深刻吸取“”南昌铁路局工务作业人员死亡较大事故等几起典型事故教训,切实把安全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电务处下发了《关于电务系统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的通知》,组织对三起事故进行了专题学习,制定了干部全覆盖包保检查方案,每个干部、管理人员逐人制定“明责、定位、定量、定内容”的包保检查措施。

三是明确重点单位。明确了电务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问题和卡控的安全重点、系统采取的措施,对电务系统的安全重点单位武汉通信段制定了督导方案,分周制定了时间安排、检查重点、责任科室、量化要求,确保活动期间每日电务处有人在通信段、车间、工区进行检查、督导、帮促,确保当前关键时期电务系统安全持续稳定。

根据活动要求和量化任务,各小组成员到站段、下车间、进班组、走区间、上机车,深入一线检查,开展工作调研,组织抢险演练,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关键项目重点查”,在落实量化任务上下功夫,注重活动的效果。

一是突出活动重点。突出高铁安全、春运安全、“三大活动”督导3个方面,保障高铁设备质量、强化高铁应急处置、强化高铁现场作业、保持行车设备质量稳定、严格职工“两纪”、转变干部作风、加强道口管理、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等8项重点工作。

二是合理量化任务。结合“三大”活动,制定了五个检查组“七个一”的量化任务,在量化指标上不做加法,既完成下现场任务,又切合个人工作实际,同时规定各小组以组为单位每周完成量化任务,截止目前,各小组每周量化完成率均达到100%,做到了本职工作与安全大检查活动“两不误”。

据不完全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电务处共下现场87人次,添乘11次,其中添乘动车6次,武广高铁3次,参加施工及协调11次,跟班作业3次,夜查1次,检查站段3个,车间22个,工区50个,站场、机房、区间34个,道口4个,组织通信信号应急抢险演练4次,发现问题97个,已整改97个,问题库中29个问题整改15条,剩余14条正在整改之中,活动取得阶段性效果。

与此同时,各站段也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安全重点、关键项目,制定了包保检查方案、量化任务,迅速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襄樊电务段:一是5个春运包保组节后立即对各车间进行了检查,确保每位职工在春节过后,迅速将重心转移到安全生产上来。二是对2月15、19、23、27日四天的天窗修工作进行了布置,各春运包保干部深入现场,指导车间、班组开展好天窗修工作,确保设备稳定运用。三是2月15日至2月17日举办了一期工班长培训班,段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教员,根据培训内容对班组长进行了严格考试,确保了培训效果达到目标。活动中,查找出各类问题7件,已克服7件。武汉电务段:一是武广客专夜间天窗修跟班作业,并检查京广南线各站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段调度电话抽查各车间、工区活动开展情况,检查京广北线各站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孟宝线各个道口运用情况,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隐患。二是安调科组织3个检查组对孝感、武汉北、鄂州、蕲春、麻城、武昌、武东车间和部分班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劳动安全情况,并下发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共检查85工区、106站场,共发现177项问题,解决了166项问题,正在整改问题12项。武汉通信段:一是统筹安排,将目前“安全大反思、大教育、大检查活动”活动、宜万线隐患整改月活动和“安全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一线关键岗位和关键设备的检查工作,保持维护安全的动态压力。二是对问题库中反映的问题,着力整改,对惯性问题和惯性故障积极克服。问题库新增6项,已整改落实5项。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九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五一”劳动节前暨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凉安办[2021] 34号)、《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凉安办函[2021]58号的文件精神,并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余友宏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涛同志为副组长的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布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工作。会上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各责任股室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迅速行动,抓紧治理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质量技术监管股按照局专题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立即通知并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完善台账,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提交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我局质量技术监管股根据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或结合平时监管情况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重点排查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企业,深挖安全隐患。同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对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的执法措施,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4家,抽查特种设备16台(套),现场检查未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篇十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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