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

时间:2023-11-22 作者:FS文字使者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

工作方案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专家总结的工作方案,希望能为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一

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关于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及《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组长:李跃军。

副组长:宋玉乐王凯。

成员:全体消防队员。

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仓库、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罐区、成品库的检查。

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完好有效(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相应的灭火剂、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按要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检测、维保,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有埋压、圈占情况等。

现场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位有无违章动火、动火监护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动车辆进入防爆区域时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危险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部位人员对消防器材(灭火器、空气呼吸器)使用是否熟练,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开展好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深入、细致排查。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全面发动,严密组织,彻底排查,找出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改、信息反馈。要对查出的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二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xx〕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执法中队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三

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1、工业厂房。

2、公众聚集场所;。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工业厂房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2、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3、厂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5、生产车间与仓库是否分隔到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仓库使用的现象。

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3、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宿舍;。

5、场所内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生产、储存、经营许可证;。

2、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居)、镇直镇办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2日至3月3日)。各村(居)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当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3月20日)。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排查过程中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加强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警边防所的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4月1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组织督查组到各村(居)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中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各村(居)、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部位)、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镇直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系统积极配合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严格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既要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效果,又要曝光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反面典型;教育和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努力营造追查隐患抓整治的浓厚氛围。要督促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要精心组织,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到位”。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要接受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重点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变化时,企业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镇安全管理办公室上报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四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五

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防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执法中队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六

为贯彻执行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县专项整治的相关部署要求和当前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1、以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实施方案当中明确规定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各村、站、所、办、学校和企业,并实行严格排查整治目标责任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进行督促检查和全面考核。

2、加强组织领导。

北小店乡为了认真完成此次专项行动,将成立以乡长闫“”为组长的北小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领导组组织领导下进行。领导组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搞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整治五到位。

3、各村各部门要按照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督促整改措施要做到扎实有效,整改隐患和专项整治要彻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要达到100%,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考核对象。

各村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

三、考核评分量化标准(见附表)。

四、考核规定。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状考评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纳入20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分数占年度考核分数的30%,本次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本次考核不合格的村,各部门。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行政问责办法》及有关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其他事项。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乡政府与各村,各部门有关单位各持一份。

北小店乡人民政府(章)责任单位(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七

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年xx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x水安〔20**〕1号)和《关于做好20**年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x水安〔20**〕2号)精神,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成立了管理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处第一副主任xx担任组长,管理处其他领导班子担任副组长,处属各单位第一把手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xx分管管理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安全员,层层抓落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20**年3月20~31日,我处安全生领导小组和管理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组,分别对xx2河水库、xx2水库、xx2电站、xx2电站、xx2新电站等进行认真排查,内容包括电站发电机组、用电设备、水库各主副坝、溢洪道、放水塔、闸门、引水渠道、连通坳及防汛公路、通讯设施、水文观测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造册,责成有关单位作出整改措施,为实现我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电站工程方面。

水电站发电机组、升压站设备、电站厂房配电设备、劳动保护设备、通讯设施、规章制度、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电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消防设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等。

(二)水库工程方面。

xx2河、xx2水库各主副坝、溢洪道、放水隧洞、闸门、引水渠道、连通坳及防汛公路、通讯设施、水文观测设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巡视检查记录、规章制度、闸门操作规程、水文测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等。

(三)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

以防范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职工生活区、工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水库防汛物资仓库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防汛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等相结合,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促和排查治理五到位,不留死角。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特别是安全联络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查工作与本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涉及所有单位、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围绕水库安全度汛、水利工程建设、电站设施运行、水文观测等,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利用《xx2浪花》和板报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标本兼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基础性工作,实行隐患登记、整改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由于超载的重车碾压,xx2河水库主坝坝顶左右端及中间段的砼路面出现裂缝,现总长度已达82米,严重影响到大坝的运行安全。由于附近村民的阻挠,一直未能在大坝两端埋设重车限行桩。

(二)xx2一副坝放水涵洞在高水位(171m)时曾出现较大漏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以上安全隐患建议由主管局出面与xx政府协调,争取汛期前完成xx2河水库主坝设立重车限行桩;关于xx2一副坝放水涵洞安全隐患,将采用开挖回填的方式进行封堵处理,同时建议上级部门及时安排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尽快完成两水库除险加固扫尾工作,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八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由z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上级及校班子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学生心理问题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后勤管理及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体艺场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三防”设施排查等十一个类别开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z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试行)》。

总责任人。

1、学生心理问题排查责任人。

10、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11、“三防”设施排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5日至6日)。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7日至25日)。组织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帐,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验收阶段(5月26日至30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并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使安全工作的开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时效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安排专人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而提高整治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三)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深入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全员全事全过程安全管理。要及时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以及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以隐患排查整治为突破,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化,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防范制度、措施,努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实现我校教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九

为深刻吸取“7·10”、“7·19”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大队决定,从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预防措施,实现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坚决”的工作目标。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潘剑飞任组长,政委周文辉任副组长,副大队长周剑、李晓辉、副政委王文辉任执行副组长,各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重点车辆: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

(二)重点路段:临水、临崖、临谷路段。桥隧路段。山高、路窄、弯急、坡陡无安全防设施的路段。省、县、乡农村事故多发路段。

(三)重点违法:客车超员、超速、凌晨2-5时违规运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的线路运营,危化品运输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以及违法超车、掉头、倒车、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重点群体: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客、货运物流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货车改装维修业从业人员。

一中队:负责松柏、黄甲岭、允山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二中队:负责粗石江、桃川、源口、夏层铺、兰溪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巡逻中队:负责潇浦镇、千家峒乡道路及车辆排查。

客运整治组:负责上江圩、铜山岭乡镇道路及车辆排查。

科技股:负责回龙圩管理区道路及车辆排查。

1、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重点围绕山区临水、临崖、临谷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示警设施缺乏路段进行排查,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排查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督促道路管理单位整改处治,因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处治不到位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认定道路管理单位责任。

2、要对辖区客运车辆年度检验、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必须上门送达书面通知书,让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签收,督促尽快接受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客运企业要挂牌限期整改和曝光公示。对有3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要抄告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建议暂停营运。对有多车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企业,建议吊销其经营许可资质。

3、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全市货物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对于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行非法改装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要加强与经信委、交通、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衔接配合,对汽车改装市场进行彻底排查,对非法违法改装运输汽车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已经改装的车辆特别是非法从事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实行彻底追查。

4、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所有校车进行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完善档案。要排查校车是否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抄告相关部门,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抄告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消除隐患的意见建议,并存档备查。

5、要全面清查辖区备案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及继续教育等情况,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要对客车和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责成企业解除聘用。

(二)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6、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狠抓路面巡查,在进出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主线站、通往重点景区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切实提高“见警率”、“纠违率”,重点查处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及城市渣土车、环卫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7、要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扩大整治工作成效。按照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湘公交传发【20xx】239号)确定了7月21日至23日、28日至30日、8月4日至6日、11日、18日为全县的统一行动日。从9月份开始,大队每月要组织开展不少于4天的统一行动,统一行动期间每天要组织足够的警力上路执勤,采用全天勤务排班,将执法设备、装备投入重点道路,严查严管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8、要对辖区内省、县道路凌晨2至5时过境客运车辆现场查纠每月不少于3次,要加强沿线动态管控,对没有落实禁行制度客车按闯禁区违法行为依法严处。要配合运管、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gps监管系统突击检查禁行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的本县客运车辆要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本县客运车辆抄送支队交管科,由交管科抄告至省交管局。

9、要依靠党委、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严重缺乏路侧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路段逐点提出整治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农村超载、超速、酒驾、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查纠力度,要对马路市场、交通堵点和乱源进行清理,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书面报告违法问题突出的乡镇、村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0、要在开学前后组织专人到辖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交通事故安全对全体师生和幼儿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1、要开展针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训练。收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整理危化品运输安全常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12、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展宣传,组织媒体报道团蹲点报道,重点对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至5时禁行规定、危化物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校车超员及非法运载学生和幼儿等违法行为进行追踪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13、要依托微博、微信等广泛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汲取“7·10”、“7·19”事故的教训,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排查整治。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格督导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三)加强部门联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开展联防、联治、联建,通过联合检查、区域会战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整体作战合力。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灵活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采取记者随警报道、视频短片、制作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战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声势、有力度。

(五)加强情况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强和改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议,总结提炼并及时上报。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

为深入推进村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保持镇容镇貌整洁干净、规范有序,切实加强各类乱象治理,纠正不文明行为,有效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为重点,达到人人争当文明人的目的。纠正乱吐(口痰)、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穿(护栏)、乱摆(摊点)、乱贴(小广告)、乱停(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和行为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村民文明素养,提升城镇形象,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二、治理内容。

(一)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及驾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倡导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交管站)。

1.开展机动车驾驶员驾车不系安全带、打电话、吸烟,违法停车等行为治理。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倡导交通安全意识,做到驾车先系安全带,驾车期间不打电话、不吸烟,不乱停车辆。

2.开展行人翻越交通栏杆、翻越护栏、损毁交通指示标志、警示标志、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行为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和文明引导,重点治理行人不按交通规则通行、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随意横穿马路或者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二)不文明公共行为治理。开展不爱护公共卫生、公用设施、花草树木等重点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强力整治“乱扔垃圾、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努力提高村民的文明素质。(责任单位:镇城综办、镇经发办、镇食安站)。

1.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消除我镇主要出入口、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内“脏、乱、差”现象,清理卫生死角,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及时清运,保持镇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

2.引导广大居民革除不文明、不卫生陋习,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杂物、不乱倒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不损害公用设施和公共财物;不践踏草坪、花园,不随意攀摘花草树木,共同维护美好的生活环境。

3.严格落实“门前双五包”责任制,加强经营秩序管理,对乱堆乱放、乱拆乱建、乱停乱卸进行全面整治,督促市场经营者革除乱摆摊位、店外经营陋习,做到划行归市、商品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店容店貌美观,努力建设和谐的市场环境。

4.加大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清除“牛皮癣”小广告,保持城市容貌干净整洁。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

1.按照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职工、行业系统、管辖区域文明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不文明行为治理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号召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

2.利用公益广告牌(位)、码头、板报、墙体专栏等,开展文明卫生行为标语、专栏宣传。(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交管站、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

(二)文明劝导。

各志愿服务组织、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组建文明劝导队伍,统一标识,结合“三创”分片包街责任制度,组织每月集中开展2次文明劝导活动。认真收集、整理活动资料(图片、简报、计划、小结、劝导记录等)。

1.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街道、村社,每月集中开展2次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责任部门:镇团委)。

2.组织村社建立村社文明劝导队伍,坚持开展常态化的村社文明劝导活动。(责任部门:民政办、各村民委员会)。

3.各中小学校成立志愿服务队,设立文明监督岗,带领学生在校园、街头、社区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活动。(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三)监督曝光。

1.镇城综办开通“不文明行为”,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飞信平台)。落实1-2名联络员重点监督曝光不文明行为和行为人,专职负责收集、筛选、编辑、发布曝光资料,做好曝光记录(曝光视频、信息报道等)。鼓励村民抓拍、举报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城综办)。

2.对曝光的不文明行为,由其所在部门或者村社进行教育,并责成曝光对象义务担当劝导员志愿服务半天。对曝光行为进行跟踪报道,做到曝光一件、处理一件、教育一片。(责任单位:镇城综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开展村民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基础,各村社、镇属企事业部门尤其是各牵头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供保障。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各项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城综办、交管站、食安站等职能部门及各村名委员会要将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三)严格督查。各单位工作开展及效果、资料报送情况将列入精神文明工作考核。同时,镇党政办、城综办将会同镇纪委监察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保安、门卫、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备的落实;校园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情况的落实;技防、物防设施运转及使用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范落实的情况。

3.交通安全。建立校内外学生上、放学维护秩序、教师值班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4.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发现、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灾害性天气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5.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执行安全卫生标准情况;食堂量化分级达标情况;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与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及食品留样等制度执行情况;食堂内外卫生状况。

6.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7.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课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及履职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既要建立专门队伍排查,又要经常性实时地、有预见性地针对不同季节的特点,在特殊时段、地段,开展突击性检查。排查必须全面、深入、细致,分区域,责任到人,做到有患必查,见患必除,除患必清。

1.始终保持高度、强烈的忧患意识,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形成“长期排查、定期报告、跟踪督查”的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

2.加大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隐患监控措施,按时及时向所在乡镇和市局报告。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二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范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六)图书室、实验室、网络安全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校园周边保卫工作情况;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1、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是否牢固。

2、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

3、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5、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校长李寅年: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教导主任范小平: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督促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与各班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苗发砚: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及时了解安全隐患,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遇突发事件,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负责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掌握安保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蒙丽娟: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台帐的.建档,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字工作,考核记载,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家校联系网络。

范海霞:负责图书馆、多媒体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危化品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负责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的教学活动、场所与器材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本课程编排和落实;结合教学常规检查和评估,督促教师落实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总务处童华业:负责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技防设施的配置管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建筑物及建筑施工安全,学校财产的安全管护,消防灭火器具的配置及管护。负责水、电、火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宿舍聘用人员的管理,外来送菜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负责学校聘用人员的管理。

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在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需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记录;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予以照顾;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好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短信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知或危险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开展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任课教师: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家长及时沟通;课堂上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做好放学前五分钟安全教育。

(一)坚持学校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一)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方案。

2、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上级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安全培训,使师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二)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校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

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确保不发生事故。要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上级来校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整改各类隐患。

学校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各分管人员的活动进展情况。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校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三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整个战役从20xx年6月25日起至20xx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xx年7月11日—20xx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一)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复查。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村、各单位要将开展情况及时报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6月份起至20xx年10月,每月底报告一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战况及《两河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20xx年10月19日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四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电〔20xx〕5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密电〔20xx〕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村、街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重点排查。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街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街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街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重点整治台账,上报排查结果。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排查完成后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三)全面整治。镇将在村、街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桥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各村、街、建设中心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学区管委会、司法所、财政所、综治办、双桥中心卫生院、生态环境保护站、民政办、农技站等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建设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经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学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宾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细化查改内容。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指导村街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五

副组长:宋玉乐王凯。

成员:全体消防队员。

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仓库、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罐区、成品库的检查。

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完好有效(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相应的灭火剂、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按要求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全面检测、维保,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栓是否有埋压、圈占情况等。

现场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位有无违章动火、动火监护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动车辆进入防爆区域时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危险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部位人员对消防器材(灭火器、空气呼吸器)使用是否熟练,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开展好隐患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深入、细致排查。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全面发动,严密组织,彻底排查,找出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改、信息反馈。要对查出的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六

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主要任务,通过此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杜绝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严防发生因非法生产、销售引发的爆炸事故。

(一)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商贩、清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物品。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对辖区内的小商品批发点、大型集贸市场、婚庆用品等场地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地查封、收缴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窝点及物品,全面消除涉危涉爆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我局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彻底整治消除辖区内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在本辖区内大力宣传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并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和商贩。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组织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销售门店报告我局,我局负责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各执法队、基层站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打击整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自监管领域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执法队、基层站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问题解决,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力以赴投入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各执法队、基层站要采取明察暗访、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跟踪督导,把隐患问题彻底排查出来、认真整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整治局面。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执法队、基层站请于9月7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如有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七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xx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八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把集中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防治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稳定。

工信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情况。

4、应急管理和消防管理情况。

5、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6、企业用电安全情况。

1、自查自纠。

各相关单位应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不留死角。自查时间为9月18日前。

2、全面排查整治。

工信委将紧紧围绕这次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排查整治时间为9月25日前。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十九

对我县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隐患排查(10月8日—10月15日)对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有安全隐患的公路进行登记、照相记录。

(二)核实上报(10月16—10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对排查的隐患进一步核实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政府报批。

(三)综合整治(10月27日—11月)采取“先治理重大隐患后治理一般隐患”、“先增设简易防护设施后建设规范防护设施”的方式。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措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性管理措施,设置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如:砌石头、填土方、打木桩设置警示标志等土方法进行简单避险。

全县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和桥梁。

(一)公路路基、路面、涵洞、安保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点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

(二)桥梁桥台、桥栏的安全状况及安全警示标志等级。

要把这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政治的高度来来完成。确定带队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对待、不走过场不下形式,踏踏实实地做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通用20篇)篇二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切实有效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多发势头,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切实提升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8月至12月。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针对高层建筑普遍存在的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10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前期下发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

(一)压降致灾因素。高层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时,对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设立保温材料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外保温材料破损开裂、脱落的,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换。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燃气线路设备和排查清洗油烟管道。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二)严密防火分隔。对占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的违章建(构)筑物,予以拆除。对疏散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故障、损坏或被拆除的,及时进行维修安装。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严密封堵。对避难层设备管道区与避难区以及穿越防火隔墙的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等处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对动用明火的施工区域,严格落实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的防护措施。

(三)完善消防设施。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开发企业等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加强对消防泵组、水泵接合器等消防供水设施的试水测试和维护保养,保障供水不间断;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置专用供电回路,保障供电不间断。借鉴南京市将高层住宅建筑“固化水带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做法,结合实际逐步为当地高层住宅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止回阀和供水接口等供水设施,提升灭火供水能力。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和应急广播,鼓励居民家庭配备家用灭火应急救援器材箱,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实施智能管控。推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重点部位电流荷载及温度数据并接收报警信号。在高层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鼓励居民家庭在厨房设置独立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做到燃气泄露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推动在高层住宅建筑室外安装具备过载保护、充满自停、高温及故障报警的电动车智能化充电系统,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蓝天工程”。

(五)畅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疏散楼梯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疏散距离、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按照标准改造或增设。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改变用途的,应恢复原有功能。对高层公共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倡导居民家庭采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取代全封闭的金属栅栏。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路桩、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以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六)落实各方责任。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依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依托物业等人员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七)严格依法治理。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提高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委托管理单位或业主、使用人的违法成本,促进守法自觉。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计划、方案、责任、措施和资金,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采取约谈警示、抄告抄报、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加强对违规开办经营的场所和违规设置的“群租房”进行监管,建立“负面清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搬迁。

(八)建强应急力量。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人员和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依托物业、社区用房以及门岗、值班室等场所,就近就便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切实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广泛宣传培训。持续宣贯《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完善有力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户外视频等媒介,提示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面对面”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关注身边的火灾隐患;依托橱窗板报等固定设施,设置消防宣传永久性专栏,时刻提醒居民群众外出前务必做到“三清三关”。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十)强化警示曝光。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开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设立隐患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针对隐患严重、措施不力、逾期未改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推动将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等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纳入平安创建及基层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住宅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组织加强消防管理或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

2.住房建设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3.市场监管部门。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4.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检查排查。

5.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高层建筑周边违规设置的建(构)筑物的监管,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监管。

7.电力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燃气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9.市政、供水部门。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

10.其他有关部门。教育、文旅、卫健、商务、交通、国资、民航、邮政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消防救援机构责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及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的监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舆论声势。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1日至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保证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地区对高层建筑逐栋进行排查,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见附件1),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排查期间,各地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庆节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要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必须落实死看硬守措施。

(四)重点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各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防范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合力部署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消防监管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明确专人挂钩指导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大力提升工作质效。

(三)强化督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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