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紫薇儿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

合同协议的签订不仅可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还可以促进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查阅合同协议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常见条款和表达方式。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一

1.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有。

2.处处注意安全,岁岁全家团圆。

3.关注校园安全,构建人文和谐。

4.让火灾远离校园,让平安与您相伴。

5.安全生产挂嘴上,不如现场跑几趟。安全生产月几园,违章蛮干缺半边。

6.安全千金难买,命运自己主宰。

7.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8.违章作业要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9.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10.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11.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2.安全措施订得细,事故预防有保证,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

13.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无情于违章惩处,有情于幸福家庭。

14.生产莫违章,安全有保障。

15.人最宝贵,安全第一。我要安全,安全为我。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二

为了加强危险作业时的风险控制,预防危险作业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适用范围。

3、职责。

3.2项目组安全员负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识别工程施工过程的危险作业,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负责对施工班组进行危险作业交底和登记,并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监控。

3.3施工班组长负责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上报项目部登记审批。

4、程序。

根据工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现将项目涉及的危险作业总结如下:

(1)深基坑开挖。

(2)土方开挖工程中的爆破施工。

(3)高空作业。

(4)大型设备吊装。

(5)脚手架工程。

(6)射线探伤。

(7)深坑(2米以下)作业。

(8)潮湿环境的施焊工程。

(9)拆除工程。

(10)带电作业。

(11)在具有特殊危险区域及一、二级动火区域的动火作业。

(12)液氮预冷。

(13)管道系统的吹扫打压。

(14)多个单位协同进行的作业。

(15)工程负责人认为按危险作业实施管理的其他作业内容。

4.2.1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事先给予辨识,并预先有针对性的进行实施准备。

4.2.2危险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身体进行检查,确定没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危险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避免女工、未成年工及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4.2.4危险作业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底等内容。

4.2.5相关人员经过培训教育后,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有登记表、试卷)。

4.2.6项目组安全员要事先对危险作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

4.2.7施工班组长要根据项目组的交底针对所要施工的危险作业制定现场的应急预防和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4.2.8班组在实施危险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报请项目组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审核,安全管理人员报请项目负责人认定批准。

4.3.1危险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准喝酒,作业中不得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2危险作业时,要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3.3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针对此种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4.3.4危险作业时,作业区域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和告示,非工作人员严禁靠近。

4.3.5班组在实施危险作业时必须取得项目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实施操作,并且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其实施的危险作业进行全程的监控。

4.3.6在进行特殊级及一、二级动火作业时,除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外,在具体实施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证》,报现场安全人员批复。其中特殊级动火作业除按一、二级动火作业办理手续外,必须报请建设方和消防部门批准。《动火证》需每日一办,且不可一证多用或者重复使用。

4.3.7在进行基坑开挖等动土作业除报请危险作业审批外,还必须办理动土票。

4.3.8现场的安全监控人员,应对作业中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记录在案,并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对多次警告后仍不改过的,要对施工班组和相应作业人员给予处罚。

4.3.9危险作业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隐患遗留后,方可撤离现场。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三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作业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

2 引用文件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劳部发[1995]56号

3 术语和定义

危险作业

科研、生产、试验容易产生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作业。

4 危险作业范围、原则、作业人员条件

4.1范围

a)离地面2m以上的高空作业;

b)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

c)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作业;

d)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e)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

f)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

g)一般作业因条件改变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

h)在禁火区域动用明火的作业。

4.2原则

危险作业必须坚持危险品定量少、作业人员少、工作程序少、危险作业与非危险作业现场分开的原则。

4.3作业人员条件

a)身体健康无禁忌症,技术水平高,操作熟练,责任心强;

b)经过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

c)熟知作业对象及使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和安全设施,具有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5 危险作业申报要求

5.1进行危险作业时,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要共同研究拟定“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

a)作业项目、量级、次数,拟定作业时间;

b)使用的主要设备、仪器;

c)选择的作业场所及其准备情况;

d)作业人员、组织指挥及技术责任人的责任、分工;

e)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预测及其应急预案;

f)人员教育培训;

g)方案论证结论及技术负责人意见与签名。

5.2作业单位领导应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和有关人员组成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审查小组,对“危险作业实施方案”逐项进行审查,做出审查结论,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5.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审批

a)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b)不符合安全规范的;

d)技术人员、操作者、组织领导者安全责任未明确,各级签字不全的;

e)作业时间选定为大风、大雨、大雾、雷电、烈日、低温、黑夜(无足够照明的)等情况下进行的。

6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6.1由作业单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见附录a表a.1),经审批方可作业。

6.2审签人员有权对产品状态、试验方法等提出质疑。必要时,要进行安全评审。

6.3对危险程度较大,且又无能力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作业,作业单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 报送安全管理处室,由安全管理处室协调落实安全措施,并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4《危险作业审批单》不得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6.5一切危险工作应在白天进行(事故除外)。

6.6《危险作业审批单》和《危险工作准许证》一式两份,三人联签,三级审批后一份交安全环保处备案,一份留施工备查。

6.7在未取得《危险作业审批单》时,职工有权拒绝执行领导分配的任何危险作业。

6.8《危险作业审批单》时效为24小时,超过时限另行办理。

7 危险作业实施要求

7.1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执行岗位定置、定员、定量和限定作业现场部位的原则。下达任务处室和承包或执行任务单位,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7.2作业现场要设负责人,统一管理,设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必须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责任。

7.3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临时用工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

7.4放射源销毁等危险作业,应由具备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

7.5危险作业要有相应的防护设备、防护措施。

7.6在危险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围栏。

7.7实施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拟定好的安全程序、规程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注意清理现场,消除隐患。

7.8实行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人员进出制度,并作详细记录。

7.9为排除突然发生的危险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的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可以采取临时紧急安全防护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但必须将情况报告安全管理处室或主管业务处室和主管业务的公司领导。

7.10对于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遇有新的事故隐患或有改变时,应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待安全防护措施补充完善后,方可继续作业。

7.11凡属危险作业范围,作业单位不办理审批手续,甚至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对不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的单位和责任者追究责任。

总则

根据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危险作业范围:

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带电作业

1.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审批手续

2.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三份,现场指挥、工作单位、安环处各一份,安环处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分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补办审批手续。

2.3安环处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四

2.目的:规范公司危险作业程序,防范事故,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

3.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4.名词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安全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且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包括:

5.参考文件/资料:。

6.职责:

a)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b)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c)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6.2监护人的职责。

a)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b)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c)在发生危险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d)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6.3安全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a)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b)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c)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6.4审批人员的职责。

a)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b)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c)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7.内容:

7.1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负责,控制重点,及时申报,措施到位”的原则,也就是对各类危险作业要实行公司级、部门级两级管理,并实行申报审批制。凡是危险作业,各部门必须按规定填报“危险作业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7.2.1危险作业部门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需经安全技术论证,并报总经理审批。

7.2.2危险作业由承包商(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则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由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办理。

7.2.3如情况特别紧急没有时间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部门必须报公司安环部,经相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2.4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就可批准作业。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安全措施。

3.5危险作业必须在“危险作业审批单”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超过时间的,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7.3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7.3.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在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作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安全管理员的组织监护下,方可作业。

7.3.2作业前,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7.3.3危险作业负责人为危险作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且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7.3.4危险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7.3.5危险作业的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管理人员、审批人应按职责要求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7.3.6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并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7.3.7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7.3.8危险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危险作业的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管理人员、审批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停止不能保证安全的危险作业。

7.3.9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7.3.10应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就进行作业的,公司安全部门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并提请公司安委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4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7.4.1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7.4.1.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7.4.1.2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7.4.1.3高空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7.4.1.4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7.4.1.5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4.1.6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7.4.1.7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且应高挂低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低挂高用或平挂用。

7.4.1.8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4.1.9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7.4.1.10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7.4.1.11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4.1.12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空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7.4.1.13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7.4.1.14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7.4.2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7.4.2.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7.4.2.2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7.4.2.11规定执行。

7.4.2.3凡处于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7.4.2.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4.2.5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7.4.2.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7.4.2.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7.4.2.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7.4.2.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7.4.2.10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7.4.2.11具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动火作业前,通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7.4.2.12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4.3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7.4.3.1动土作业前,相关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7.4.3.2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7.4.3.3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4.3.4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7.4.3.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4.3.6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7.4.3.7在化学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学危害物质泄漏时,相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7.4.3.8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4.4带电作业安全要求。

7.4.4.1通过人体的电流必须限制在安全电流1ma以下。

7.4.4.2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严格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电工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

7.4.4.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必须经过现场勘察,编制相应操作工艺方案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7.4.4.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7.4.4.5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杆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五

凡在企业内进行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禁区内明火作业、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地面下的作业等,均应履行审批手续。

2、审批程序。

2.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经所在部门或生产车间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并附有危险作业内容、范围、时间及防范措施,监护人。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2.2危险作业范围大的作业,必须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2.3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由下达任务部门和执行任务部门共同研究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送安技监督部门审查后,必要时经现场检查后,提出防护措施,报主管安全工作的企业领导审批,审批后的《危险作业审批表》由安技监督部门存档备案。

3、作业范围。

在审报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是在企业范围内场地作业,严禁超出企业范围以外作业场所。

4、监控防范措施。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是本工种的专业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护和指挥;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制定可能发生问题的应急预案;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协助解决。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七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

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3.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3.13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4.3.14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4.3.15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4.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2.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2.4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其中:

4.2.6.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__《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5%-21%。

4.2.6.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2.6.5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2.10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2.12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2.13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

4.2.1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2.15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灭火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2.21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八

第一条为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第三条装置停工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第四条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装置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第五条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机动处、质量安环处审查合格,同时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第七条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八条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2、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4、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5、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6、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第十条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物料的进出等,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且开工后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第十二条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锁挂签做好能量隔离。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

第十三条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及三废的处理设施,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

第十四条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9%~23.5%(体积)。分析合格后应加盲板与系统隔绝。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底部人孔。打开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溅喷伤人和人孔盖螺栓伤人的措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第十六条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它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封死盖严,明沟、暗井、地面、平台及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压缩风互串。

第十八条装置全面检修开工,必须经公司检修指挥部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具备停工检修条件后,方可进行。

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的条件是:。

(一)装置停工工艺处理全部结束并达到安全动火条件,有退料、置换、分析的记录;。

(二)有盲板流程图及其盲板登记表;。

(三)符合上面的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条要求。

(四)风险评价和消减措施应符合《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暂行)》要求。

第十九条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做到安全着装。每个装置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器具、设专人保管。

第二十条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检修中必须严格用火、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使用高压水枪作业,必须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停工检修期间,厂区消防道路必须保证畅通无阻,消防水和消防、急救装备必须处于充足和完备好用状态。

第二十三条检修期间不接待参观、实习人员,实行24小时厂区专人巡逻检查,关键设备、要害部位应建立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四条检修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一)检修使用的设备、材料、化工料等物质都要整齐有序地存放在适宜地点;。

(四)检修时,各种射源要妥善处置,做好防护或设警戒区,严防射源伤人;。

(六)对容器、管道、设备等进行水压试验时,必须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校正的压力表安装在易观察的部位上。所有的紧固件都应紧牢,一般情况下不准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特殊情况,使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时,须经试验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七)施工作业不应将生产设备、管道、电杆和建、构筑物作为钢丝绳承力的地锚,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

第二十五条安全、消防、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拟定安全措施;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其它违纪行为。

第二十六条气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处于备战状态,备好急救药品、器械、车辆及救护人员。

第二十七条检修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与生产双方应严格交接手续,检修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在确认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结束,安技装备复位并检验合格后,由检修所在单位组织对装置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达到开工条件时,方可进入生产开工准备阶段。

第二十八条装置开工要制定开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单机试运、气密试验、气体置换和安技装备的调试的程序、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二)化工料、公用工程的引入方法、程序;。

(三)开工程序、范围、工艺参数;。

(四)开工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设备,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气体置换;应按盲板流程图逐个抽出盲板,并进行复核。

第三十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储罐、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通讯、照明、安技装备要全面检查处于完好;凡需要进行试验的设备、仪表都应试验检查合格;安全联锁都应进行实际联校,以确保装置开工生产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检修中新上的技改、技措项目都必须有相应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并向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公布,做好培训。

第三十二条装置开工,应按开工方案执行,服从公司调度统一指挥,检修单位应对其检修项目派驻“保运”人员,及时处理故障,保证正常运行。

第三十三条开工前进行系统氮气置换要按开工方案进行。装置接送化工料时,要注意检查,防止跑、漏料;引入蒸汽要做好管道、设备的预热、排凝,防止水击损坏设备。

第三十四条装置开工正常后,组织生产检修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

第三章维修管理。

第三十五条检修计划必须在设备管理平台进行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六条日常维修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作业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作业许可证”,明确维修内容和技术要求,并对工艺过程可能产生危害进行识别,针对存在风险提出相应生产工艺削减风险措施并组织落实,分别在“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的相应栏内签字(栏内提出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在空格内补充)。

第三十七条维修单位根据维修所在单位提出的维修内容和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对维修作业过程进行现场风险评价,提出削减风险措施并组织落实(栏内提出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在空格内补充)。

第三十八条检修结束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共同对维修情况进行验证,确认无误后进行试验,达到标准要求,双方共同在“验收意见”栏内签字。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机动处负责解释。

第三二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九

6. 各特殊岗位必须持有效作业操作证上岗。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行政法规、规范和天津市以及中铁一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确保施工作业,特别是危险作业过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与权限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危险作业监控制度,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配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项目各个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中,确保其每位员工的职责和权限的履行。

2、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负责编制危险作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办理审核、批准手续;负责审查、批准项目安全监控员编制的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控措施。

3、项目安全经理、安全员具体负责项目危险作业监控制度的贯彻与实施,充分支持项目安全监控员的工作。

定监控对象、监控措施和监控方式;配合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对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实行旁站连续监控;负责监控内容的制定,建立监控记录,及时进行监控结果的反馈;按有关规定的要求,交流、搜集、整理、报关相关安全监控资料。

二、安全监控的实施

1、生产副经理(现场经理)、安全经理负责并牵头组织项目安全员、项目安全监控员及时进行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交底与沟通,确定危险作业的项目内容与作业时间。施工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申请。

2、项目安全监控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确定监控对象、监控措施和监控方式;对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实行旁站连续监控;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3、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负责进行危险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现场交底工作,并负责危险作业的安全件监控措施的技术交底工作。

4、项目安全员对项目安全监控工作和制度的贯彻实施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三、本安全监控的项目与内容

1、大型地连墙钢筋笼起重吊装

2、深基坑开挖支护

3、结合项目施工具体情况,属危险作业或经进行危险、危害因

素辨识和评估,伴有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的作业。

四、安全监控记录

项目安全监控员负责建立监控记录,及时进行监控结果的反馈;按有关规定的要求,交流、搜集、整理、保管相关安全监控资料。

五、项目安全监控组织:

项目危险作业监控小组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其他危险作业,是指在公司区域内进行的,除危险区域动火、能源介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起重吊装五种作业之外的,具有明显或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包括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4.1安环部(公司办)

4.1.1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1.2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4.1.3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进行绩效考核。

4.2质检部(企业技术中心)

4.2.1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2.3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4.2.4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4.3各部门、相关方

4.3.1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4.3.2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4.3.3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4.3.4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4审批人员的职责

4.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4.5监护人职责

4.5.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5.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5.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4.5.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4.5.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6作业人员的职责

4.6.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6.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4.6.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5.1一般规定

5.1.1从事其他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5.1.2交叉作业可能含有一个以上危险作业时,除执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外,需同时执行相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2危险临时用电作业(简称临时用电作业)

5.2.1定义: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工、检维修、设备安装等需要从配电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而接入的临时性用电。

5.2.2工程检修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临时用电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应办理临时用电危险作业许可证,并经审批。

5.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临时电源使用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4拉接、拆除电源线等用电操作,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电工负责。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悬挂停电牌,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2.5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电源线,应经生产部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2.6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应合理架空敷设或穿管,严禁明铺供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设置在户外的电气设备、电源箱应采取可靠的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5.2.7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漏电保护器,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防止触电事故。

5.2.8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基建办负责组织,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3动土、断路作业

5.3.1定义:动土作业是指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断路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5.3.2动土作业及断路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充分了解施工区域及周边情况,对施工危险予以充分评估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后方可作业。

5.3.3动土作业或断路施工作业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作业前必须按照《相关方与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5.3.4外来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3.5作业涉及到的部门开工前后必须派员到施工现场,确认施工现场状况,并督促清理现场以确保无安全事故隐患。无法明确涉及部门的,由安环部派员到场。

5.3.6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立临时安全防护装置,并在显眼处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3.7作业结束应及时恢复原状,清除物资和杂物。

5.4特殊物项运输作业

5.4.1定义:特殊物项运输作业是指公司承担的车货总长度大于14米或宽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件进行的厂外运输以及的作业。

5.3.2特殊物项运输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对作业危险予以充分评估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后方可作业。

5.3.3大件运输前,储运部应负责检查所用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证照齐全,货物装车前查验车辆性能是否良好。货物装车应符合有关道路交通运输的规定,货物码放齐整,并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5.3.4厂内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前,应由储运部、安环部、承运部门一道制定运输方案,确定运输路线,评估作业风险,制定预防事故措施。必要时生产可部分停工及实行有关道路管制措施。

5.3.5作业车辆应由熟练人员操作,作业过程车辆严禁超速违章行驶。

6.1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6.2填写作业许可证:申请单位作业具体负责人(如班组长)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6.3安全措施确认签名:安全措施分别由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6.4审批:作业单位负责人(如主管)作业单位上级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必要时特殊危险作业需经有关管理部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6.5作业许可证的时限: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7.1《其他危险作业安全作业证》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一

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作业项目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各部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证安全。

1、安监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安全检查,动火证的批准;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物资部: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材料。

3、工程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对作业。

人员进行交底。措施或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学优化。

4、机械部:根据作业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证、过期证入场。

1、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组织力量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性,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人、各班组的工班长。安全监督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报处置,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作业,离开作业点,待处置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有作业禁忌证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不良心理状态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高处作业: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有1)。

困难不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要放好,严禁随意抛掷;遇有五级以上强风、大雾、雷爆等不良天气时,需停止露天作业。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措施。

2)临电作业: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要佩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挂设禁止合闸等标识标牌。

3)明火和易燃易爆作业:主要涉及现场的氧气、乙炔焊接作业、防水作业和食堂液化气使用。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执行“明火审批制度”,做到持证上岗;防水作业要加强通风,严禁与明火作业同地点同时进行;食堂管理员要定期组织对气体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其动作灵敏性及可靠性。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先检测、先通风、后作业的原则组织作业。作业前要进行申报,待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5)吊装起重作业: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吊装前要先对机械设备、吊索器具进行检查;操作:作业过程中做好周边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工程,要编制专项方案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严格按方案组织生产。

6)安装拆除作业:对临建房屋要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进行作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设备的安装与拆除,要制定施工方案,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区要指定施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管。

7)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等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自愿加入甲方联合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自愿将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入户到甲方管理。甲方利用自有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设施为乙方提供指导,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车为乙方自购,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将此车抵押或变卖,但车辆的户籍、更新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车转卖或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须提前一个月报告甲方,并带新车主到甲方办理转让审批手续,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向甲方预交经营合同信用金(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若乙方不违约,合同终结时,信用金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合同期限为叁年,即从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

四、合同期内,乙方每年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安会司管理费元。

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同时督促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参加安全学习的义务,必须交纳学习班费(含资料费)。

六、甲方必须按时通知乙方购买车辆保险费(保险费由乙方全部负责),保险单原件由甲方代保管,没有保险的车辆不准参加营运,若擅自营运的,作乙方违反合同受理。

七、合同期内,车辆营运成本、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无故刁难乙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业务年审及缴费,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乙方必须合法自主经营,遵守国家有关危运车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按时按章缴交各种规费及税金,服从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指挥。违反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车辆停业整顿;严重违反者,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并报交通部门取消该车经营资格,并且乙方承担其所造成的所有责任。

十、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甲方的公司信誉。遵守交通规则和危运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细则》和《经营管理制度》,严禁酒后行车和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违反者可处500-5000元的罚款。

十一、乙方必须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每周回甲方车场接受检查一次),爱护车辆,并严格按照一、二、三级保养规定里程到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车辆定期保养和车况技术签定,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指标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大方。

十二、乙方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应立即派员协助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聘用或更换司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等核发的有效证件才能上岗营运,同时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的安全学习和活动。

十三、乙方聘用的司机、押运员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中途擅自提出终止合同关系(特殊情况和国家新政策不允许存在的合同关系除外),若一方提出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交付违约金人民币仟元给对方,并限从提出之日起15天内交付完毕。如果规定期限内不交清违约金,每天加罚滞纳2‰,若一个月不交清违约金,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

十五、合同期满后,若政策允许,可续订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如乙方不愿续签,须在期满10天内与甲方结清帐目,办理车辆迁出手续。如乙方既不续约,又不办理迁户手续,甲方有权通知交管部门采取措施停止车营运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六、合同期间,若发生与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经济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号浙a___号(专用于危险货物:___的运输)的危险品营运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甲方将具有新购车辆的至少51%(20xx年6月30日之前购置的车辆,至少为15%的股权)的股权车辆承包给乙方使用,出资___万元,承包期暂定为___年,即自20年月日起直至报废止。承包费为元/月。

三、费用缴纳:各项费用一月一结,乙方必须在次月15日之前将当月各项费用向甲方全部缴清,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当月承包费以及当月发生的由甲方替乙方代缴的其它费用,如保险费、培训费、罐体检测费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故拖欠应缴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元/辆/天的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为止。

四、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由甲方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代为办理,其余险种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投保的,一旦出险,甲方将向乙方追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合法经营。若乙方违法经营或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对甲方的连带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八、如任何一方起诉,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各项条款。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四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___________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及地点:

1、货物名称:。

2、起至地:院内。

二、运输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运费:元/吨(含税)。此运费为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所承运之货物安全、及时、完好的全部运至甲方收货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义务后的运费单价,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终总价款以甲方过磅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运费,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运费。运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五、内容及细则:

1、承运车辆到起运地点后,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车辆须服从甲方人员调配。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用量,若影响甲方生产,每次罚款5000元。

3、乙方车辆进厂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4、附则及约定事项:

(1)运费指起至地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风险和费用;。

(2)若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六、该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需方:_____

供方: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1运输的主要货物:_____、_____,为危险化学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

1.3到达地点:__________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2.1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供方回复认可书。

2.3供方装货。

2.4发往目的地交货。

2.5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3.1需方至少提前_____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需方:_____

供方:_____

优质危险作业安全协议(案例17篇)篇十七

1、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2、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3、安全生产创效益违规操作酿祸端。

4、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5、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6、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

7、常在车间走,安全记心头。

8、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9、紧记父母生育恩,烦恼调理丢一边,你我生命我珍爱。

10、消防、消防,重在预防。加强防火管理,不准违章动火。

11、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养成遵章守纪美德。宣传安全文化知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12、安全从我做起,遵守安全规章。

13、隐患需早除才能岁岁平安无事,警钟要长鸣方可年年效益有加。

14、事故后果紧系心,安全素质不断升。

15、一线工人请注意,品质效率在于你。

16、安全是公示效益的保证,安全是员工幸福的源泉。

17、强化班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18、安全是关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大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9、安全帽是护身宝,上班之前要戴好。

20、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21、致富千日功,出事当日空。

22、最盼的是你的平安,最怕的是你的意外。

23、不讲安全搭上命,挣座金山有啥用。

24、只有紧绷安全意识的.弦,才能弹出平安快乐的调。

25、安全你一人,幸福全家人。

26、人人有改善的能力,事事有改善的余地。

27、仓储原则要遵守,先进先出是基础。

28、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安全等于零。

29、无危为安无损为全,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损敢以此规,你我安全。

30、安全第一,心手相牵共享幸福生活;预防为主,相互合作确保永绩经营。

31、感情深,一口闷,酒后上班头发昏;上班之前不喝酒,互相提醒够朋友。

32、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

33、严格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治理事故隐患,监督危险作业。

34、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35、安全一松,全线告终;坚持不懈,万事成功。

36、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37、安全意识在我心中,安全生产在我手中。

38、心中时刻装安全,吃饭睡觉都香甜。

39、关注安全小细节,记住规章防事故。

40、安全从警惕做起,幸福从安全开始。

41、爱家就是爱生命,重情更应重安全。

42、安全入一个人的双腿,不珍惜它人生可能会止步于此。

43、安全是朵幸福花,大家浇灌美如画。

44、健康是生存的基础,安全是幸福的保证,而事故则是悲剧的根源。

45、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46、树立城市忧患意识,学会防灾避险应急逃生本领。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坚持工人持证上岗。

47、作业时戴安全帽,流汗总比流血好。

48、爱是生命的花,生命是有爱的家,用心爱花,安全为家,幸福犹如得到天下。

49、安全帽必须戴,防止坠物掉下来。安全带是个宝,高空保险不能少。

50、平安要靠每一个人的,而不是要靠一个人做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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