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型设备检修制度(优秀8篇)

时间:2024-01-18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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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一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

(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

(3)排除设备故障。

(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

(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二

1、为进一步规范检修维护管理工作,提高检修点检专工(点检员)的工作积极性,明确点检专工(点检员)的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暂适用于检修维护部的机、炉、电专业点检专工及点检员,其余专业将随后予以补充。

3、本制度由检修维护部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予以制定。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到之处,可随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

机、炉、电专业点检组采取分系统管理的模式,各点检专工、点检员将视情况独立负责1个(或几个)系统的检修维护管理(含大小修)、安全施工、备品管理、项目计划、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分工详见设备系统分工制度。

1、各点检专工、点检员行政上受分管副主任(主任)的领导,负责完成分管副主任及主任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各点检专工、点检员在进行检修维护管理工作过程中,安全及成本管理工作对部门主任负责。

3、各点检专工是本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对本专业遇到的技术难题和点检员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有义务进行解决和咨询。

4、各专业分工采取相对固定的模式,为满足部门员工全面发展的需要和根据人员的编制,将不定期的予以变更和补充。

5、各专业系统除具体的点检负责人外,另安排一名备用人员,当专业系统负责人因请假等各种原因缺勤时,由备用人员负责,两者均不在时,由专业分管主任负责安排人员。

6、节假日及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本专业的所有设备负责,如遇到重大设备故障和检修工作时,应向分管主任和相应设备责任人汇报,由其予以安排。

7、根据检修工作实际需要,各专业系统人员可在部门主任的协调下,互为补充,互相调配外委维护队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1、各点检专工、点检员分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并协助部门主任做好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部门主任编制专业设备检修文件包,含设备检修、技改、反事故措施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

2各专业点检人员每天须深入现场,巡视管辖范围的设备,对设备状况作好记录,根据设备的缺陷情况,合理安排检修并跟踪督促落实,对分管设备的消缺率和及时率负责。

3、根据定期工作的安排,落实日常定期工作。负责安排日常检修工作备品的落实和领用。

4、负责制定检修工作的安全性技术措施,落实检查现场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在“三方确认”的基础上,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并详细记录。

5、按时完成分管范围的设备的检修月报和检修工单的统计工作,专业内由分管主任确定人员负责汇总后向部门上报。

6、各系统点检专工、点检员负责制订分管设备和系统的检修长远规划,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记录和各类管理台帐记录管理。

7、检查协作检修单位对分管设备和系统的检修记录和巡视纪录,并负责各项记录的落实,根据检查情况每月向安全专工提出考核意见。

8、在大、小修前负责大、小修特殊项目的制订和备品的申报工作,大、小修过程中负责本系统各项检修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完工后负责作好总结和成本核算工作并及时上报。

9、专业组备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如大小修)或点检人员缺岗时,由部门分管主任安排补充协助各项工作的完成,顶岗期间,备用人员对检修工作的技术性和安全性承担同等责任。

10、负责分管专业系统设备的专用工器具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如有故障时应及时安排修理,确保随时备用。

11、负责分管专业系统设备的备用设备修理工作安排,并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存放。

12、及时掌握外委检修公司的人员技术水平,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安排,如遇到检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应及时汇报。

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三

为使计划检修的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防止设备事故,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计划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

2、实行科学检修,认真执行检修规程,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费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检修间隔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检查评级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

4、设备检修计划由设备动力部组织使用单位编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每年底由分管领导组织平衡。

5、停车大修要做到:

(1)由公司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大修工作。

(2)在大修前成立大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设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方面(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既政治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计划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

(4)大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工后,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作好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大、中修计划每年年底由设备动力部组织进行,并报领导批准。设备小修由分厂安排。

7、结合设备大、中修进行技术改造,并积极采用四新技术。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大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备件材料、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有关科室部门应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分厂和设备动力部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0、检修设备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主要设备大修竣工或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的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均由设备动力部组织验收,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1、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2、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3、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

14、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物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多设备检修时,可以推行网络技术及套件检修等。

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四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生产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其他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1职能

2.1.1生产副总厂长是检修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电力系统检修质量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厂的方针办法。

2.1.2检修副总工是检修质量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检修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2.2职责与分工

2.2.1总厂长的职责

2.2.1.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标准、方针、政策。

2.2.1.2确定设备质量管理目标,对全过程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2.1.3主持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性质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2生产副总厂长的职责

2.2.2.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保证所有设备检修活动得到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2.2.2.2协调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的工作关系,支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

2.2.2.3确保机组大、小修工作的现场检修人员和外包项目的检修人员应强制地遵守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2.2.2.4批准设备质量检验项目及检修质量工序文件,并落实文件的执行情况。

2.2.2.5主持机组大小修的冷(热)态验收工作,对设备检修质量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组织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总厂长汇报。

2.2.2.6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分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2.2.2.7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2.2.3检修副总工职责

2.2.3.1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大小修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3.2组织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编写审核工序管理文件、工艺标准、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2.3.3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文件的具体修编审批工作,如:工序卡、工艺标准设备检修标准。

2.2.3.4负责机组大小修、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审核工作。

2.2.3.5负责设备改造、设备选型、革新的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核工作。

2.2.3.6对生产设备出现质量事件负责组织技术原因分析,并采取对策。

2.2.3.7对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活动中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副总厂长汇报。

2.2.4运行副总工职责

2.2.4.1对全厂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管理领导责任,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4.2组织运行值编写设备大、小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审查标准。

2.2.4.3组织编写机组检修整体启动措施,审查批准,对整体启动质量负责。

2.2.4.4协调设备检修分段、整体试运工作。

2.2.4.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培训程序,履行规定的职责。

2.2.5供应科的职责

2.2.5.1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中物资供应管理程序、采购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并制定质量管理保证措施,以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2.5.2根据各分场提出物资采购计划,要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

2.2.5.3负责供货和委托加工厂家的质量保证确认,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2.5.4负责对供货物资提出有关技术资料、标准、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承诺等文件。

2.2.5.5负责供货产品出现不符合项及货物运输、搬运中损伤部件的事后处理工作。

2.2.6检修部门的职责

2.2.6.1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贯彻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对检修人员思想认识可控负责。

2.2.6.2严格执行厂部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及质量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文件、制度。

2.2.6.3具体组织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程序、工序管理卡、质量验收程序、安全标准、技术标准、技术监督、有关合同标准和检修计划,对专业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负责。

2.2.6.4及时检查、指导、纠正检修工作中违反工艺标准的不良作风,对出现的质量不符合项要一抓到底,考核到人。

2.2.6.5协调专业检修过程中质量接口问题,以保证工序管理的连续性。

2.2.6.6组织好设备检修专业的三级验收和冷态验收自检活动,对设备检修的整体质量负责。

2.2.6.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各种试验措施,并严格执行。

2.2.6.8负责编制设备检修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6.9在检修中发生重大设备缺陷及时向检修副总工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

2.2.6.10组织开展设备检修质量活动,对设备检修全过程实行可控、在控,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2.2.6.11对检修项目的外包工程,负有设备施工管理单位的责任,负责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职责。

2.2.7运行部门的职责

2.2.7.1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组织好机组检修的试运行工作,履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2.2.7.2负责编写机组检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报运行副总工审批,并认真组织执行。

2.2.7.3参加设备大、小修的冷态验收,并组织协调好设备检修部分试运行工作。

2.2.7.4检修的设备,检修时未向运行交待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设备换型、改造要具有操作程序和启动措施),外观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运行部门可拒绝启动、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把运行关。

2.2.7.5对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严格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3.1.1机组检修物资材料计划的落实。

3.1.1.1设备检修的标准项目材料计划由各分场检修副主任按年度综合计划要求,在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核。

3.1.1.2检修副总工审核汇总后各专业检修材料计划,在开工前50天(小修20天)提交总厂长签字确认后送交供应科。(特殊情况除外)

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五

1.1为保障机械检修工作安全,防范烫伤、压力冲击、受限空间中毒等人身伤害事故,防范机件跌落、误操作等设备检修事故,在热网管道(设备)、压力管道(设备)、动力设备(风机、循环泵、离心机等)、搅拌槽、卤池、水池、输送皮带等部位工作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填写相应的工作票,经许可后方可工作,禁止无票作业。

1.2 在生产现场进行不填用工作票的其他一切工作,应根据直接领导人的口头命令或得到其同意后进行。

1.3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工作许可人必须将以上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1.4 分厂对工作票作统一编号规定(年份-月份- -序号)。

1.5 一个班组在同一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1.6工作票由各部门安全员到安全部门领取并发到班组,同时做好记录。月初分厂安全员收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回上月已执行的工作票,并保存一年。

1.7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工作票的正确使用负责。

2 工作票的填写要求与格式

2.1 检修工作票一式三份,只能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字迹不得潦草、票面不得模湖不清。工作票第一联由许可人保管,第二联(复印)、第三联由检修工作负责人保管。

2.2工作负责人栏

2.2.1 工作负责人由部门批准并书面公布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不得担任本专业范围以外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写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

2.2.2 参加工作人数填写实际参加工作的人数(包括辅助工、临时工)等

2.3工作内容栏

2.3.1 一张工作票一般只允许填写一项工作内容。若同一专业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安措范围内进行检修工作时,由部门(专业)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负责人中的一人兼做总的工作负责人。

2.3.2 填写检修、试验、安装设备系统的名称和编号及工作性质,术语要规范。

2.3.3 设备名称和编号以现场实际标志为准,如果出现标志错误,由专业技术主管审核更改,并书面报生产技术部门相关专业备案。

2.4计划工作期限栏:按实际所需工时填写计划开工及完结时间,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视为不合格票。

2.5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

2.5.1 填写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工艺系统,对检修设备泄压、吹扫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设备的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应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阀门的名称和编号,并悬挂警告牌)。

2.5.2 填写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2.5.3 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蒸汽烫伤等特殊安全措施。

2.5.4 安全措施按顺序编号。填写中,设备名称、编号、操作动词不得有涂改,否则视为不合格票。

2.5.5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中,应填以下内容

2.5.5.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2.5.5.2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2.5.5.3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2.5.5.4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2.5.5.5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2.6 工作票签发人由分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的人员担任。班组工作票签发人不得跨班组签发工作票。

2.7 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跨单位施工和公共系统检修,由作业区的值长担任工作许可人)

2.7.1 大小修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上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在工作许可人处签名。

2.7.2 工作许可人在审查时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中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票上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原因,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2.7.3 工作许可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和“运行日志”上进行登记。

2.8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

2.8.1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只能在计划工作结束时间之前或同期。

2.8.2 填写批准工作结束时间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合格票。

2.9.1 工作许可人要及时布置和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2.9.2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工作许可人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二、三联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2.10 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工作前,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2.11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

2.12 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签名,由新的工作负责人到工作许可人处,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13 工作票延期。因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由值长批准的工作由值长、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字;不需值长批准的工作,由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字。

2.14工作终结

2.14.1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2.14.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2.14.3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三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各留一份。

2.14.4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薄或设备变动记录薄上登记清楚后方可离去。

2.14.5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第二联工作票。

2.14.6每月底由安全员收回工作票进行检查分析,并做出合格率评价。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一年。

3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3.1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3.1.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1.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2 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2.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3.2.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2.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3.2.4负责受限空间安全检修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受限空间监护人和工作人受工作负责人领导。

3.3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3.3.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3.3.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3.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3.4受限空间监护人

3.4.1随时检查受限空间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3.4.2及时传递信息,及时给予工作人员帮助。

3.4.3工作负责人与受限空间监护人可为同一人,但负责人不再担任其它工作。

3.4.4监护人不得离开监护现场,如需离开现场,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替代,或空间内工作人员已退出。

3.4.5受限空间监护人对措施认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字。

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六

一、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生产设备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运维检修成本,保障水电厂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电设备检修工作(以下简称“设备检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划、修中控制、竣工验收和总结、故障抢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水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设备检修管理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检修采用计划检修为主,状态检修和故障检修为辅的检修模式。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设备检修实行归口管理。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电科院负责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撑;水电厂检修部门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水电厂检修班组负责设备检修实施。

第七条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设备检修原则。

(三)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设备检修年度专项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储备库。

(四)监督、指导公司系统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评价和考核。

(六)组织对构成三级设备事件以上的水电厂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本单位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本单位设备检修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负责对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组织制定故障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抢修工作。

(六)组织对构成五级以上,三级以下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参与国网公司组织的三级以上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分析。

第九条省公司电科院职责:

(一)参加设备检修、故障抢修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查。

(二)参加设备检修前后、故障抢修的重要试验、运行调试。

(三)协助省公司对设备检修、故障抢修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诊断分析,根据设备状态及电网运行要求编制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建议。

(三)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

(四)组织设备检修项目实施并全过程监督。

(五)组织设备检修计划执行、项目实施等的分析、总结。

(六)负责本单位抢修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七)开展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负责检修作业的全过程管理。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五)负责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参与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实施检修作业和设备故障抢修工作。

(四)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第三章 修前策划

第十三条各级运检部门应加强设备检修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储备、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定,加强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水电厂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根据已确定的检修设备明确检修目标,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环境目标等。

第十六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在重大检修项目和发电机组a/b级检修开工前6个月,启动修前准备,成立组织机构,部署检修策划,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和检修作业手册。

(一)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根据设备检修内容、计划进度要求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检修指导手册主要应包括适用范围、检修目标、检修项目、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主线进度、现场管理、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单等内容。

(二)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检修指导手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检修作业手册应以指导手册为编制依据,能够满足检修要求、涵盖现场作业,主要包括检修目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网络进度图、现场管理办法、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内容。

第十七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将检修项目汇编成检修项目清单。检修项目主要应包括标准项目、非标项目、技改项目和科技项目。机组a/b级检修应主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国网公司《抽水蓄能电站检修导则》和设备运行状况等确定检修项目。

第十八条检修项目清单应明确每一检修项目实施过程的工序w/h点设置和项目验收等级、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

(一)w点(见证点)的设置原则

w点适用于重要的质量控制点,是质量计划中的主要控制点类型。以下工作内容宜设置w点:

选择重要设备的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工序;

根据以往经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

使用不常用工艺技术的环节。

(二)h点(停工待检点)的设置原则

h点适用于关键工序,与安全相关系统设备、重要设备及影响发电企业指标的检修质量控制点,在选取时应遵循保证检修质量的原则,并充分考虑该环节检修质量对设备性能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下工作步骤宜设置h点:

出现质量问题事后不能进行复检或复检非常困难的工序,如:设备常规检修后扣盖复装;

重要关键设备检修开工前的先决条件检查;

工作结束前的检查。

(三)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程规定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要求来确定。

第十九条设备检修应执行三级验收。三级验收是指根据检修项目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确定的检修项目验收级别,是一种检修项目的整体验收方式。三级验收项目分为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

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分别指检修班组验收、检修部门验收、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第二十条设备检修前应制定文明检修措施,加强检修施工过程及现场文明管理,规范检修施工人员行为。

第二十一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建立三级工期进度控制体系,明确各级工期进度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主线进度计划图”,结合检修人员、检修项目的逻辑关系、检修工艺的难易程度、检修工器具的配备、检修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等因素,编制详细、便于控制的工期进度计划(二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a/b级检修,检修单位各专业需制定三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第二十三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对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试验或校验。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修前准备工作有序进行,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进行“准备工作流程”策划。在开工前,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分阶段、逐项检查落实情况,直至满足开工条件。

(一)“准备工作流程”策划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策划“检修准备工作流程”,并应按流程逐步督促、检查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完成情况,同时督促检修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开工许可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对照“准备工作流程”进行检查,确认所有内容都已完成且停役计划申请得到调度批准,具备开工条件,许可开工。水电厂应在重大特殊项目开工许可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开工报告单”。

第四章 修中控制

第二十五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的要求实施检修作业,做好检修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和检修现场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落实检修现场安全隔离措施,明确现场安全隔离点和作业区域。

第二十七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对各工作面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各级安全交底活动必须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一)开工安全交底。水电厂检修部门应组织安全专责对各工作面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检修项目的危险点;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二)作业安全交底。检修项目作业前,各作业面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其内容宜包括:

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本次作业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开工安全交底相关内容;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八条检修期间应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分析会,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每日召开班前会、每周开展安全活动,进行风险辨识,总结安全情况。

第二十九条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班组成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在检修中应严格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第三十条检修期间,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责和技术人员,应依据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检修指导手册、检修作业手册等,对检修现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第三十一条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工艺要求执行;严格按照检修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

第三十二条检修作业应按照w/h点和项目验收级别的要求,做好设备解体检查、修理和复装三个阶段的检修工序控制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在检修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重大难题应立即报告,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组织解决。

第三十四条水电厂检修班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进行操作。检修过程中,水电厂检修班组要做好技术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技术状况、存在问题、修理内容、系统和设备结构改动、测量数据和试验结果等。

第三十五条各类检修记录应做到完整、准确、简明、实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修现场检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十六条新采购的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应进行现场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七条水电厂检修部门应严格按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开展工作。当检修实际与计划进度存在偏差时,检修部门应做好工序控制,合理调配各种资源,确保检修工期按计划实施。

第三十八条检修过程中出现因电网、设备、资源等原因影响计划执行时,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第三十九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检修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根据现场检修作业进展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第四十条设备检修应实行文明检修,检修场地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工具摆放整齐,拆下的零件、部件必须下铺上盖,检修过程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四十一条设备检修区域应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隔离标志,工作人员应凭证件出入检修区域。

第四十二条检修现场应按照定置图实施定置管理,施工现场的备品备件、工器具、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及设备等物品应按照定置图规定位置存放。

第四十三条常用工具应整齐地排列在白布或薄膜上,或者排放在专用盘中,禁止乱扔乱放。

第四十四条所有拆卸的零部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放在事先准备的橡胶垫上,对于可能有油类或其它赃物漏出的零部件,应在橡胶垫下铺置塑料薄膜。

第五章 竣工验收与总结

第四十五条检修完成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冷态验收。冷态验收通过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组织进行整体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申请设备复役。

第四十六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检修规程和工艺标准、检修指导手册、技术资料等,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竣工验收后,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消耗、费用等进行统计分析,对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第四十八条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检报告、设备异动、标准化作业卡、质量验收单、检修管理程序或检修文件等技术资料应按规定存档。

第四十九条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按照公司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章 故障抢修

第五十条水电故障抢修包括水电设备故障查找、抢修资源(抢修人员、车辆、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调配、故障抢修方案制定、故障处理、试运转和停送电等工作。

第五十一条水电厂应建立水电设备应急响应队伍,实行值班制度。

第五十二条水电厂应合理配置水电设备抢修工作所必备的工器具、备品备件、图纸及相关的资料、用料。

第五十三条水电厂应加强抢修工器具、仪器仪表、应急物资和备品备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五十四条抢修流程如下:

(一)故障查找:水电厂检修部门接到抢修指令后,组织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判断,分析故障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

(二)方案制定: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迅速组织制定抢修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或单位批准。

(三)许可工作: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许可手续,并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方可开展现场抢修工作。

(四)现场抢修:故障抢修应坚持“安全第一”,强化抢修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和抢修质量。

(五)启动试验:设备在抢修完成后应进行启动试验,启动试验正常后恢复运行。

第五十五条各级运检部门应按照职责,组织对故障抢修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需列入技改、大修项目计划的整改措施,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上报计划。

第七章 检查考核

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全面加强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强化检修过程管控,保证设备检修安全、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应加强检查考核管理,建立常态检查考核机制,不断规范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对所属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八条国网运检部对各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及重点检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十九条公司对设备检修管理工作履职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本规定由国网运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大型设备检修制度篇八

本标准规定了xxxx热电厂生产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xxxx热电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其他设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1职能

2.1.1生产副总厂长是检修质量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电力系统检修质量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厂的方针办法。

2.1.2检修副总工是检修质量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检修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2.2职责与分工

2.2.1总厂长的职责

2.2.1.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标准、方针、政策。

2.2.1.2确定设备质量管理目标,对全过程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2.1.3主持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性质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2生产副总厂长的职责

2.2.2.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保证所有设备检修活动得到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2.2.2.2协调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的工作关系,支持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

2.2.2.3确保机组大、小修工作的现场检修人员和外包项目的检修人员应强制地遵守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2.2.2.4批准设备质量检验项目及检修质量工序文件,并落实文件的执行情况。

2.2.2.5主持机组大小修的冷(热)态验收工作,对设备检修质量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组织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总厂长汇报。

2.2.2.6组织各职能部门、各分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设备检修质量。

2.2.2.7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2.2.3检修副总工职责

2.2.3.1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并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大小修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3.2组织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编写审核工序管理文件、工艺标准、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具体质量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2.2.3.3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文件的具体修编审批工作,如:工序卡、工艺标准设备检修标准。

2.2.3.4负责机组大小修、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审核工作。

2.2.3.5负责设备改造、设备选型、革新的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核工作。

2.2.3.6对生产设备出现质量事件负责组织技术原因分析,并采取对策。

2.2.3.7对生产设备质量保证活动中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副总厂长汇报。

2.2.4运行副总工职责

2.2.4.1对全厂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管理领导责任,协助生产副总厂长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2.2.4.2组织运行值编写设备大、小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审查标准。

2.2.4.3组织编写机组检修整体启动措施,审查批准,对整体启动质量负责。

2.2.4.4协调设备检修分段、整体试运工作。

2.2.4.5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培训程序,履行规定的职责。

2.2.5供应科的职责

2.2.5.1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中物资供应管理程序、采购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并制定质量管理保证措施,以满足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2.2.5.2根据各分场提出物资采购计划,要保证供货时间和质量。

2.2.5.3负责供货和委托加工厂家的质量保证确认,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2.5.4负责对供货物资提出有关技术资料、标准、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承诺等文件。

2.2.5.5负责供货产品出现不符合项及货物运输、搬运中损伤部件的事后处理工作。

2.2.6检修部门的职责

2.2.6.1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贯彻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对检修人员思想认识可控负责。

2.2.6.2严格执行厂部相关设备检修管理质量规定及质量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文件、制度。

2.2.6.3具体组织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程序、工序管理卡、质量验收程序、安全标准、技术标准、技术监督、有关合同标准和检修计划,对专业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负责。

2.2.6.4及时检查、指导、纠正检修工作中违反工艺标准的不良作风,对出现的质量不符合项要一抓到底,考核到人。

2.2.6.5协调专业检修过程中质量接口问题,以保证工序管理的连续性。

2.2.6.6组织好设备检修专业的三级验收和冷态验收自检活动,对设备检修的整体质量负责。

2.2.6.7负责编制设备检修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各种试验措施,并严格执行。

2.2.6.8负责编制设备检修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6.9在检修中发生重大设备缺陷及时向检修副总工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

2.2.6.10组织开展设备检修质量活动,对设备检修全过程实行可控、在控,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2.2.6.11对检修项目的外包工程,负有设备施工管理单位的责任,负责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职责。

2.2.7运行部门的职责

2.2.7.1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组织好机组检修的试运行工作,履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2.2.7.2负责编写机组检修运行系统隔离措施,报运行副总工审批,并认真组织执行。

2.2.7.3参加设备大、小修的冷态验收,并组织协调好设备检修部分试运行工作。

2.2.7.4检修的设备,检修时未向运行交待设备的检修情况(包括设备换型、改造要具有操作程序和启动措施),外观检查不符合规程要求,运行部门可拒绝启动、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把运行关。

2.2.7.5对运行设备参数、操作、监视质量负有直接管理领导责任,严格控制设备运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活动。

3.1材料备品配件采购质量管理

3.1.1机组检修物资材料计划的落实。

3.1.1.1设备检修的标准项目材料计划由各分场检修副主任按年度综合计划要求,在大修开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检修副总工审核。

3.1.1.2检修副总工审核汇总后各专业检修材料计划,在开工前50天(小修20天)提交总厂长签字确认后送交供应科。(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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