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

时间:2023-10-23 作者:FS文字使者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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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一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经济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物价异常波动、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能源(煤电油)以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严重短缺事件等。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处置领导机构。

成立石牛江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若出现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范围的,需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由镇政府向都桃江县人民政府提请报告。

应急指挥部成员组成如下:

指挥长:刘牛元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指挥长:温钰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文永来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付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综治办。

各村(社区)设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各村(社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协作事宜。

(1)研究决定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在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根据其类型,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应急指挥部;

(5)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向市应急委员会提出启动上一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6)决定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状态的结束;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3、应急指挥职责。

镇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指挥部,作为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向镇应急委员会提出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4、成员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指挥部决定,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情况处置、上报。

派出所:维护突发事件所在地的社会秩序和治安保护工作,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当地群众撤离。

国土所:负责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山体灾害和地面塌陷的监测、勘察、预防和抢险工作,并向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的预测预报,避免由此造成的重点排污防治设施受损而形成的重大环境污染。

水管站:负责对山洪水灾、山体滑坡、水库、水文、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并组织扑灭。当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渔业生态产生严重危害时,参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财政所: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卫生院:负责对伤亡人员的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二)应急联动机制。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可要求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市级或其他有关单位承担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任务;可按照程序报请民警支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党委、政府和指挥部的指令和授权,可以协调、调度、监督相关联动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一)预测。

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掌握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苗头,并做出正确分析判断,形成预测报告和预测建议,建立情报信息会议联系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实现信息共享,力争准确预测事态发展走向。

(二)预报。

对预测的结果科学分析和综合评估后,判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级别,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向相关部门做出通报。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程序。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在危险性、紧急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和特别严重(一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确定。

(一)分级响应。

在镇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挥部统一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在我镇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我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挥部统一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在省、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我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挥部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4、特别重大(一级)突发社会事件的应急响应。

在中央、省、益阳市以及桃江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我镇突发社会安全指挥部积极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镇政府社会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情况研判,落实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渠道,实现第一时间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从事社会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联系,确保渠道畅通。

(三)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级别,提出启动突发事件预案的建议,经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应的分级应急响应模式。

2、扩大应急。

当基本应急启动后,事态仍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上一级应急模式。

3、指挥与协调。

由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一线指挥,根据上级指令和应急处置程序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事件处置全过程情况及时向桃江县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挥部汇报,认真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均首先由事发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必要时,由应急指挥部协调或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予以协调帮助。

4、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隐患彻底消除,或已发生的事件得到完全处置,经过一定时间(由事件主管部门根据具体事件而定)后没有出现反复。

应急结束决定的做出,须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终结建议,经批准同意后实施,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一)社会求助。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涉及到的群众安置、求助问题,由镇财政所、民政所负责按相关专项预案开展救济,切实保障公众的正常生活,努力消除公众恐慌,尽快恢复秩序。

(二)调查和总结。

每一起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完结后,参与处置的各部门都应就此项工作做出认真总结,形成经验,查找不足。并将此总结报县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按照镇政府的统一要求,由镇应急办负责建立各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信息传递等工作。通信保障以本级保障为主,上级和友邻协同保障为辅。实行统一计划,按级组网。采取警地结合,明暗结合,有、无线结合的方法,保证通信联络既畅通又保密。

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有关部门、村(社区)应急救援机构,专家的联系方式档案,确保应急救援通信畅通。按照其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和上报全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信息;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村(社区)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照要求,定期向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

(二)现场救援装备保障。

现场救援装备由应急指挥部协调指挥各相关部门提供充足保障。政府各部门必须保障应急救援装备投入,要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与现代应急指挥相适应的应急指挥设备,各专业应急队伍按有关规范配备应急装备、设施。

(三)应急队伍保障。

由镇派出所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负责协调组织建立以民警为主,卫生院、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在人员编制、装备建设、专项训练等方面加大投入,训练培养一支适应形势需要的专业队伍。

(四)交通运输保障。

由党政办、综治办、交管所和派出所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种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具体情况,根据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交通管制路线和线路规划,确保应急救援中人员、物质、装备运输的畅通、快捷,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五)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应急救援时,根据医院的布局和事件现场的需要,主要完成对伤病员的分拣处理、现场事态评估,及时协调有关医疗专家和医疗小分队进入现场,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需要,实施对受伤人员的救护。镇卫生院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检查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六)治安保障。

根据事件状况和应急救援需要,由派出所按照就近原则,指挥调度相关警种,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出现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引发的其他案(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七)物资保障。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备足应急救援物资,救援物资的储备经费由财政解决。对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无辜群众,由镇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牵头,民政所为主,按其专项预案或上级指示做好善后安置,保证群众顺利度过困难时期。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民政所应对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需救助人员的基本数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告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八)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财政所保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

(九)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由财政所、民政所、综治办组织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必要生活物资,由派出所派出警力维护避难场所的治安秩序,必要时申报调用武警力量维持避难场外围安全。

(一)预案演练。

各村、社区、政府各部门,镇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适时开展本单位的预案演练。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二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在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根据《东乡区20xx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根本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大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落实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准备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属地、部门、村(居)、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快速响应、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春节期间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特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以“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在巩固现阶段防控成果的同时,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落实防控应急责任,全面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分级响应,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时期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五)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镇政府协助卫生院、镇卫健办等部门查找病源,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镇政府成立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控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胡志和(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何小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国进(党委委员)。

饶芳(副镇长)。

王辉清(卫生院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国进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疫情预防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预防情况和疫情信息。

为保证各类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各班子成员按照联系驻村分工安排,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各村书记、主任做好本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镇政府组建相应保障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应急处理工作。

1、预防监测组:组长张国进,副组长饶芳,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疫情普查、疫情监测、防疫监督;组织、培训疫情防控预备队。负责全镇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群众动向;对辖区内出现的疫情或者疑似病例进行登记、上报。

2、交通联络组:组长饶谋荣,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车辆安排。

3、应急维稳组:组长黄敏杰,副组长马光顺;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矛盾调解等工作,及时反馈群众诉求,积极化解应急处理过程中的社会矛盾。

4、纪律督查组:组长张和标,负责监督应急处理过程中全体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查处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5、后勤保障组:组长饶谋荣,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6、对外宣传组;组长魏思义,做好媒体接待及对外宣传发布等相关工作。

7、消杀组:组长张国进,副组长王辉清,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消杀工作。

8、市场监管组:组长魏思义,副组长周细明,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居民生活物资的供应和调配,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疫情监管工作。

(一)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感染病例所在地范围内进行紧急免疫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监测。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和教育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二)对发生疫情所在地区进行逐户排查,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检疫监管。

(三)对发生疫情村组的疫情原因进行调查,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疫情防控的交流与合作,查找病源,发布预警。

(四)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并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涉禽场所、扑杀(屠宰)人员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

(六)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应立即组织召开防控领导小组紧急会议,讨论后续防控、监测、隔离、消杀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坚持镇党委、镇政府统一对防控工作进行领导,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完善疫情监测等防控应急机制。明确镇驻村领导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各村小组组长为本村小组第一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直接责任人,针对疫情坚持实行每日定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必须立即上报,确保做到及时、迅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二)抓好源头控制,严格市场监管。组织疫情防控预备队对于农贸市场及辖区内其他家禽零售点暂停家禽交易活动,严格取缔各类路边非法家禽交易行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消杀处理。同时,引导广大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整洁、优美、安全的农村环境。

(三)开展爱卫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等活动,通过宣传栏、微信群、村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防范疫情的相关知识,倡导健康、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预防疫情在人群中传播。

(四)落实应急值班,做好情况上报。切实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安排镇村干部排班值守,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坚持做好每日情况上报,各村每天下午15:00前上报防控情况,重要情况一事一报,确保及时掌握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三

为了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促进平安梅桥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镇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雪)、洪水、高温、地震、地质灾害等。

(二)公共卫生灾害: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10人以上发病、1人以上死亡的集体中毒事件发生时。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当生产企业、特殊行业经营部门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毁损、建筑物倒塌,危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正常秩序,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3人以上死亡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火灾,造成财产和人员严重损失,因食品药品和饮用水源遭受严重污染,危及群体健康,团伙性刑事作案危及公共安全等。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梅桥镇镇长)。

副组长:孙书奇(梅桥镇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成员:崔海国(梅桥镇农技站站长)。

陈和群(梅桥镇派出所所长)。

王勇(梅桥镇市场所所长)。

邹玉(梅桥镇司法所所长)。

韦道清(梅桥镇卫生院院长)。

张明和(梅桥镇食安办主任)。

王骏(梅桥镇应急办主任)。

陈兴贺(裔湾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名(大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红华(苗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屈志新(华圩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莉(天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崔海伦(吕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正地(朱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传前(淝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义成(胡口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梅后林(淝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凌云(杨楼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启持(梅桥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秀敏(淮丰村支部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孙书奇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4987213。

(四)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建立和制定预防、处置全镇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督察、指导、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一)报告制度。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镇党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二)指挥和协调制度。全镇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指导全镇范围内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相关村,站所要积极主动参与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三)奖惩制度。对在突发事件中依法执行公务并且事迹突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报功。在突发事件中不作为、不负责任、推托应付,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国土所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派出所、卫生院、电灌站、国土所、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民政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组长由主管信访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村及纪检、派出所、民政工作站负责人组成。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派出所和相关村、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到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对突发事件参与者要实行跟踪教育,密切监控,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发生延续问题或次生灾害,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二)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因发生忽视安全、管理不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

(四)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新途径。

(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梅桥镇人民政府制定,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区政府备案。镇级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预案实施。本预案经镇政府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四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3+1”保障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供水安全,结合各村(居)实际,对12个村(居)应急备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应急安全供水预案。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况:五官屯村总人口2694人,下辖大五官、小五官、肖冲、纸厂4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个,取用水源为泉水。

2.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五官屯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肖冲组自流水水源点。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况:大鼎寨村总人口4230人,下辖大鼎寨、洋海2个自然村组。大鼎寨村人饮工程共有洋海人饮工程和大鼎寨人饮工程2个,人饮工程取用水源均为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洋海水库;大鼎寨组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工程。

(三)天落湾村。

1.基本情况:天落湾村总人口4720人,下辖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龙潭、罗家大坝、对门寨、甘冲8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4个。其中:潘孟、罗家大坝、对门寨3个组分别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5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用龙潭取水点。

2.应急备用水源:天落湾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冲、龙潭、罗家大坝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龙潭;潘孟、对门寨2个自然村组备用水源为潘孟取水点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况:木山堡村总人口6557人,下辖小呈、新房、邓家堡、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梅家院,湾子园9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6个。其中:木山、小呈、邓家堡、新寨、下河头、上河头使用的是各自的机井,梅家院和湾子园与木山组共用一个机井。

2.应急备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邓家堡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头、下河头、上河头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组备用水源为本组原从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况:林哨村总人口4480人,下辖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梅子菁,河坝田、石板荡、长冲、龙消土10个自然村组,人饮工程共有10个。其中:长冲自然组使用的是机井,新苑、下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个自然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应急备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岩、白岩坡4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荡、长冲、龙消土3个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坝田自然村组使用的备用水源为河坝田水库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况:上苑村总人口4072人,下辖上苑、油鱼井、龙泉寺、老虎寨、老鸦寨5个自然村组。油鱼井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组使用的是宁谷集镇的供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上苑村应急备用水源为上苑村龙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场村。

1.基本情况:下洋场村总人口3915人,下辖下洋、老塘河2个自然村组。老塘河人饮工程取用水源为机井,下洋自然组使用的龙潭水。

2.应急备用水源:下洋场村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洋组龙潭水。

(八)龙潭坡村。

1.基本情况:龙潭坡村总人口2426人,下辖龙潭坡、跑马地、偏坡寨、银庄、凉厂坡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龙潭坡村的跑马地、龙潭坡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谷集镇供水的备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宁青园的供水水源;跑马地自然村备用水源为本组的井水水源。

(九)胡军堡村。

1.基本情况:胡军堡村总人口2985人,下辖水洞、大岩底、小岩底、关山、石门楼、胡军、上苑、下苑、文书田9个自然村组,共有7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胡军堡村的水洞、大岩底、石门楼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水洞组的泉水水源;胡军、小岩底、关山、上苑、下苑5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岩底的泉水水源;文书田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况:干河村总人口1961人,下辖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冲头5个自然村组,共有4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猪笼、农场、小盘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小盘组的泉水水源;冲头自然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冲头组的水井。

(十一)张家井村。

1.基本情况:张家井村总人口5181人,下辖张家井、里板、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11个自然村组,共有5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张家井村的张家井、里板2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银盘、岔路口、头关、大洞、水落坑6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鸦石、下老鸦石、老猫地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下老鸦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况:大寨居委总人口4521人,下辖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共有1个饮水工程。

2.应急备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吴家小坡3个自然村组应急备用水源为本自然组的水井水源。

(一)成立机构。村级及时成立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值班。当出现供水安全问题时,村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情况。

(三)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各村(居)能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各村(居)无法解决的,应在问题出现后半小时内上报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经费保障。镇财政应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工程建设等费用。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五

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我镇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3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产生其它危害。

1.4突发事件分类。

免渡河镇水源地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农村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

2.1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

组长:刘宇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光鲁(副镇长)。

史俊峰(派出所所长)。

成员:曹源媛(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赵萌萌(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奎(镇卫生院院长)。

张通(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树军(镇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维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马玉英(镇团结村书记、主任)。

陈雷(镇丰收村书记、主任)。

郭启伟(镇胜利村书记、主任)。

李功坤(镇先进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

2.2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供水应急具体措施;进行灾区治安防范和保障社会稳定;组织抢险队伍和人员;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及救灾款物分发;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实施供水设施的安装与防护,及时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供水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水,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发生等。

3.1自然地理。

免渡河镇地理位置处于东径120°42′—122°05′,北纬48°46′—49°27′之间,位于牙克石市中部,东接鄂伦春自治旗,南至乌奴尔镇,西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毗邻,北抵牧原、煤田两镇。镇域内地表水主河流为免渡河,发源于大兴安岭中段哈达岭西侧,河长194.2公里。地下水属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孔隙潜水,水埋藏深度一般小于5米,易打井。

免渡河镇所辖面积3969.85平方公里,下辖4个行政村,两所学校(即免渡河中学、免渡河小学),总人口为13622人。

3.2供水概况。

免渡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初建于2004年,位于镇区东南部林业局贮木场西侧,面积14000平方米,日供水量600立方米,供水人口1900人(约1000户),200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2010年10月初停止运营,2017年11月新建深度142米水源井一座,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运营。

4.1资金及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资金和有关物质的筹备工作,政府仓库作为存放物资仓库,保证农村供水应急救灾需要。

4.2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站、所、办工作人员组成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械、物资、设备储备,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抽水、运水、挑水等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应急饮水。

4.3应急处置。

对于农村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2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间,要加强对前池的保护,防治地表水进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应立即关闭该前池,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因我镇水源地无应急备用水源,拟提议建一座备用井。

4.4宣传保障。

采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预案进行宣传,让广大人们了解农村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识,并能积极主动配合预案的实施。在紧急情况下,用有线电视等传媒告知广大人民,避免发生恐慌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镇政府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三)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六

为提高全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辖区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全镇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组长:苏国宇副县长、镇党委书记。

盛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胡晓丹兼任,副主任由经发办主任徐亮担任。

1、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

组长:苏国宇副县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童杰人大主席。

成员: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各社区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期间的救灾工作,按照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实施灾前预防,受灾期间的救援救护,灾后的重建、自救工作。确保救援所需各项物资能迅速到位,最小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

组长:盛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岳磊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员:经发办全体成员,各社区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及居民、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建设、交通、用电等安全以及发生突发事件后的救援工作,按主管部门拟制的方案,组织力量和物资,缩小事件危害,降低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3、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援组。

组长:童畅副镇长。

副组长:刘磊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党政办、卫生院、各学校等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医院、学校及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救援救护工作,按主管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落实救援所需车辆、器材及人员,保障救援工作迅捷准确,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长:盛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岳磊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常擂党委委员。

徐亮经发办主任。

成员:信访办、经发办、司法所、派出所、民兵应急分队。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司法、群体性信访、非法聚会、城区市容管理及重大火灾等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保障抢救所需人员、车辆和器材等物资能迅速到位,按主管部门拟制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经济损失。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晓春副书记。

副组长:胡晓丹党政办主任。

成员:党政办、卫生院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救援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车辆、器具等,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保障以及死亡家属的接待安抚,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伤员救治及死亡人员赔付等经费,确保社会的稳定。

(一)建立预测、预警机制。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是建立健全本辖区可能发生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二是对收集到的信息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对可能引发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在1小时内上报;三是进入预警期后,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二)落实应急保障。

镇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镇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得以及时抢救安置,有饭吃、有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

1、经费保障。镇政府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人员安置、基本生活补助等专项经费,由有关部门提出,镇应急办汇总,经财政部门核算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本镇经费无力支持的前提下,报县政府有关部门补偿或求助。

2、物资保障。根据《凤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镇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并负责应急救援时的基本物资保障,必要时报请县政府调拨紧急物资,组织基本生活品和重要的生活品的供应。

3、医疗、交通保障。医疗卫生工作,报请县卫生局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应急工作;在交通运输工作方面,报请县公安交通等部门为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4、人员保障。治安维护报请县公安部门、治安大队、集结警力、布控重点、值勤,必要时申报调动武警部队参与治安维护。同时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全力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对人员防护应选好应急避难场所,明确责任人,确保紧急状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对有关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5、抢险装备。镇政府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采取多种形式,在本辖区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群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各社区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建立长效应急机制、体系,落实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并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质准备工作。

2、加强值班值勤制度,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3、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对特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在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七

为了确保我镇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确保群众在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七)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队长:李继录。

副队长:

队员:

第一组:

第二组: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八)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十)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十一)应急保障。

1、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十二)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八

为了确保我镇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确保群众在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处置,特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七)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八)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九)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十)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十一)应急保障

1、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十二)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九

五一劳动节假日将至,在节假日为了加强幼儿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让幼儿健康的成长,特定计划如下:

一、培养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1、教育幼儿认识交通安全标志,乘车时不要把手和头伸出窗外,坐时要坐稳,坐好。

2、教育幼儿不要在马路上乱跑、打闹。不要在铁路和公路旁玩耍。不要随便坐别人的车辆。不跟陌生的人走。

二、培养幼儿防火、防电、防地震等安全意识。

1、防火安全。教育幼儿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学会打火警电话(119)。掌握火灾发生时正确的自救方法。

2、用电安全,教育幼儿不要乱动电器设备,不到变压器下玩。如果电器冒烟不要乱动,赶快请大人来切断电源。打雷时不在电线下和大树下玩。

3、防地震安全。教育幼儿学会看地震前的预兆,发生地震时,不要慌,不要急,找最安全的地方躲藏。

三、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如独自在家,要求孩子不要独自出门,不轻信陌生人的话,不玩火,不玩电,不爬窗户、不玩弄小刀、剪子,不胡乱吃药……等等。

四、其它安全方面。

1、幼儿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集体。

2、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为确保我镇在遭受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镇防汛抢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我镇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成立防汛指挥部,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

2、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4、通讯、电力保障组

职责:负责灾区通讯、电力的畅通,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所: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业办: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5、大仓盖学区:负责所辖学校的防汛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暑假期间学校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学校的财产安全。

6、卫生院、计生办: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各包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包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镇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镇时,应向防汛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汛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镇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一

以人为本,先人后物,减少损失。陇川县地方海事局制定水上交通应急处理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按照“统一领导、通力协作、迅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成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祥云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许洪达陇川县交通运输局书记。

罗相道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闫峻豪陇川县地方海事局局长。

成员:王丽燕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刚陇川县交通运输局综规股长。

陈鸣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计财股长。

冯发荣陇川县交通运输局技术股长。

刘宗跃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路政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海事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闫峻豪担任。

领导小组应督促各单位、乡镇政府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安全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组成,并成立一支负责应急救援的抢险队伍,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的设施及人员,满足现场。

(一)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启动所有适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

2、督促各有船单位、个人根据陇川县地方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措施,并负责落实。

3、安全事故或紧急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和指挥、实施应急抢险工作,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二)属地单位、县乡镇政府制定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理日常工作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考核兑现。

2、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及时控制险情蔓延,事后对事故发生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3、事故单位应积极妥善地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一)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含失踪)3人以上的;

2、发生水上爆炸、污染、碰撞和沉船等严重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3人以下的;

2、发生碰撞和沉船等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

以上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向领导小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立即启动本部门相应级别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积极开展施救工作。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1、接警后,进入响应工作程序,组长要过问事件并亲自到第一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将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当地社会的稳定。

2、要求各单位应急处理机构要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并按程序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二)监督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到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督促各单位、乡镇政府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及船员、渡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找出并改进不足,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四)在应急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中不得相互推诿,耽误时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查明将严格追究其责任;构成严重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单位、渡口,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六)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人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应当由现继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二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龙门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xxxxxxxxx)向龙门镇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xxxxxxxxx)向龙门镇卫生院求救。龙门镇派出所和龙门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值班电话xxxxxxxxx)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龙门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报告。

(三)龙门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王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江(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其它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各村驻村组长、卫生院负责人、龙门镇派出所负责人、安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龙门镇派出所单独成组。龙门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王泽军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首先启动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预案的启动由镇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领导决定。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挥。

(一)镇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龙门镇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派出所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通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全镇辖区内各项水利工程安全渡汛,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健全机构。进入汛期,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安全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驻镇各单位、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由同志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落实责任。对全镇4座水库,456口塘埝,人民渠六期干渠22公里,秀水河流域、黄水河流域的低洼地段和拦河埝落实专人管护,责任到人。

(三)开展安全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保证汛情上传下达,并做好灾情收集记录。

(四)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督促镇辖各村组,水利管理单位编制防汛预案、灾情监测和抢险工作计划,成立防汛值班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分队和防汛物资。

出现险情及发现隐患,需在1小时内报告镇防汛指挥部

(一)水库埝塘

1、镇内4座水库、456口埝塘落实专人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在主汛期不跨塌水库埝塘。

2、水库、埝塘限蓄水位并划出防洪水位警戒线,汛期限水量为:水库120万立方;水库40万立方;石庙子水库20万立方;水库8万立方;五亩以上大型埝塘不超过3000立方,对超蓄水的要限期退水,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汛前雨后水库埝塘的管理人员开展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疏通溢洪道进出口设施,保证安全渡汛。

(二)渠道防汛

1、人民渠六期干渠沿线的村、组要确保渠堤安全,在主汛期指派专人巡渠,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2、各支渠要确保节制闸启闭灵活,上、中、下游相互体谅,保证排洪畅通,水利管理单位要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减少泄洪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3、各支渠村组段内在降雨后进行全面检查,出现水毁工程要及时组织群众修复,确保安全输水。

(三)镇内低洼地段

1、秀水河、黄水河流域低洼地段的村组和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出现内涝洪灾时要及时组织实施抢险自救,减轻对工农业生产的损失。

2、场镇低洼地段出现内涝时,驻镇单位、经商户要及时组织实施抢险自救,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四)有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地段

1、山坡45°以上的、泥中含石子偏重的村组要动员住户迁离滑坡地段。

2、在汛期来临之时要落实专人监测山体地质变化,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一)在防汛期间,各水库、埝塘、渠道、低洼地段、45°以上山体滑坡地段村居委会要落实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和监测,水利管理单位的专管员要深入抗洪抢险第一线,配合支持协助村组单位的抢险工作。

(二)在暴雨期间和暴雨之后各村组、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受灾情况,2小时内上报镇政府值班室和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好生产、生活自救。

(一)镇政府防汛办公室必须落实好20-50人青壮年防洪抢险队伍、以备汛期到来时对险要地段采取措施和救援工作。

(二)镇政府防汛办公室,应备足抢险所需的物资、车辆,以便在汛期统一调度应用。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安全防汛,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村防汛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遵循“系统规划、综合管理、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建立适应本村发展要求的防汛安全体系。

1、在做好本村各项工作的同时,执行镇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动命令,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镇防汛应急指挥部。

2、汛情信息。当镇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村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防汛各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逐级上报。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将受灾情况同时上报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事实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半小时内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思想准备。对本村范围内的危漏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有条件的人员做到汛期劝其离开居住,无条件离开的汛期来时,必将其撤离至安全地域,做到思想上不麻痹,行动上不迟缓。

2、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是提前作好危漏房歼灭的转移工作。

1、各防汛责任单位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暴雨发生灾害时,在及时将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的同时将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上报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五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县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配置好现有水资源,从工程措施、调水措施、节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时发力,严格计划用水,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千方百计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一)调查水资源现状。调查各乡镇(街道)在用水源、闲置水源、水库、河流现状,全面掌握我县水资源储备情况。(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二)科学调度水资源。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供水和用水计划,做到科学调配,合理用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努力增辟水资源。结合实际,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维修、清洗和重新启用闲置水源及其配套设备。有条件的通过引、拦、提、蓄等综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确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时机尽量拦蓄雨水。(牵头单位: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做好水质检测。对新开辟的水源开展水质监测。做好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应检尽检。(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疾控中心、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节水措施。在做好科学调水、计划配水、统筹用水的同时,强化节水限水措施,控制工农业用水,逐步压减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农业生产用水少用饮用水源,想方设法调引河道、沟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饮用水源,最大限度减轻饮用水源的供水负担。(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六)加强管理监测。沿河乡镇针对河流径流量和水位持续偏低等情况,做好水位水质监测预警,加强调度,全力确保水库、河流不出现水质性缺水。(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电开发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不错过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气条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资源,有效缓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库水量。(牵头单位:县气象局)。

(八)全面调查储备运水车辆。调查全县运水车辆(包括消防车、洒水车)和抽水泵等应急设备储备情况,做好能够调度50辆运水车提供送水服务的工作准备。(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自来水公司、县水电开发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九)强化送水服务。从水资源丰富的河流或水量较充足的水库取水,或协调奉节境外水资源,通过运水车辆运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区和村社集中点,重点关注老弱病残户、特困户、偏远吊散户、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十)保障桶装水市场供应。调查全县桶装水市场储备情况。研判自来水断供时,桶装水市场需求骤增可能出现的情况。县内桶装水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大桶装水的储备量。提前协调拓展县外桶装水供入渠道,确保满足市场需求,避免出现供不应求、群众抢购等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县商务委;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县水电开发公司,各乡镇〔街道〕)。

(十一)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节水宣传,密切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调,坚持正面引导,准确客观报道。积极宣传正面典型事迹,融洽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水资源管理中心、县水电开发公司,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一)组织保障。分级成立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水利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局、县水利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乡镇(街道)级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业务站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村(社区)级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为成员。

(二)队伍保障。各单位积极发动本地本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积极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和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群众寻找水源,协调运水、送水服务,协助做好节水宣传等工作。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市对应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乡镇和街道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强化本级资金筹措,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为应急工作筹措资金,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应急抢险救灾项目资金的拨付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和预置运水车辆、抽水泵、油料等物资装备并前置到受旱地区。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街道是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针对辖区供水情况,制定镇、村两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分片包干、网格管理、动态排查监测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保障农村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县水电开发公司针对各集镇水厂制定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集镇供水安全。各行业部门加大指导、组织、协调、支持和监督力度。

(二)坚持全局观念。各单位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指挥调度,落实“全县一盘棋”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调水供水、备用水源调剂等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水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区和单位不得因牺牲本地本单位利益而产生消极懈怠和抵触行为。

(三)强化工作纪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适时对有关地区、单位、用水大户的节水保水防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本方案和应急措施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争取上级支持。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要加强向市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请求在应急资金、物资(运水车辆、水泵等)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我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五)规范信息发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动态,强化旱情跟踪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应急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规范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对外口径,凡涉及旱情灾情的信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提前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六

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即日起至4月底。

检查(暗访)范围为辖区各村、社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医院、商贸市场、大中型餐饮场所、养老院(敬老院)、车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学校(教育机构)、网吧歌城、影院、体育及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点收治医院、社区门诊、留观场所、集中隔离区、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暗访)力度。

(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具体检查(暗访)内容见附件1)。

各社区、村对本次检查(暗访)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暗访暗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电话、网络、视频调度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第三方机构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全面深入开展检查(暗访)工作。

本次检查(暗访)工作由安全办统筹协调。安全办组织开展对各社区、村进行综合检查(暗访),延伸至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村具体组织实施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暗访)工作。

(一)高度重视,力求实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暗访)纳入盐井街道办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查处,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和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从严问责。各社区、村要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检查(暗访)工作负责人员和联络员,迅速开展检查(暗访)专项工作,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期间发生的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倒查责任,对因检查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检查责任。

(三)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社区、村要充分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和剖析反面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村要加强信息报送,3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每周星期五上午11:00时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正反面典型案例及《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情况统计表》(附件3),健全问题隐患台账(《安全生产检查(暗访)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附件4)存档留查;4月23日前报送检查(暗访)工作汇总(主要突出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请各单位按时将高质量纸质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可报送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后和电子版报送至安全办。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七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降总量”目标,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标本兼治、严抓治标、重在治本,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施治、常态管控等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做深做细做实基层基础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有效压减较大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坚持责任引领、齐抓共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行业标准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和“四个能力”明显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区域性隐患等突出风险,推动解决电气、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和基层“小火亡人”等问题。20xx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坚持信息支撑、提质升效。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部署全乡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坚持全民消防、增强意识。大力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培训重点人群,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统筹兼顾、夯实基础。坚持隐患整治与基层基础一体推进,针对消防安全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定出台具体制度规定,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逐一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实施智能化管理,利用摄像头、违章电子提示屏等技防设备实行全时段监控。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实行“一村一策、一组一策”治理。结合我乡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组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人看管、合理规划建设停车位,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20xx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建立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对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的逐项登记,设定明显警示标识、严格日常管理,对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的逐项登记并修复;四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电缆井及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井壁及检查门破损、井内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等问题,逐项登记并整改;五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根据建筑规模,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20xx年,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问题;20xx年,排查登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设立归口管理部门,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逐级逐岗细化消防管理职责;二是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达标要求职责及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逐步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突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应急处置能力等内容,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四是加强消防设施、餐饮场所、儿童活动场所、电影院等重点部位管控,实行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时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五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区分不同岗位及职责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针对性消防培训,分楼层分区域建立应急执勤点和快速响应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率实现100%。

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电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治理,严查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不按标准或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线上、线下”电器产品流通场所监督检查和查处曝光力度;二是严格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三是社会单位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四是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开展电气线路集中改造。

5.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督促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产品质量自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二是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加强日常巡查值守。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三是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日常检查,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

6.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企业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员工集中宿舍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组织对辖区物流网点、小仓储等场所开展排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7.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20xx〕1028号),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对隐患单位实施综合治理,跟踪整改情况。三是建立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究等实体化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四是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区域性隐患、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结合“十四五”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加强消防管理。20xx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风险治理。组织发动综治办、安监站、村委会等对社区、村庄使用彩钢板的小场所、小单位进行排查治理;城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文化站、民政、中心校、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分别对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的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治理,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新材料突出风险治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指导科学、安全、规范设置充电设施。

4.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组织分析评估辖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现象。

1.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中央关于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明确消防管理职责,确定消防管理人员,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和奖惩措施,做深做细做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巡消、保消一体化”工作,加强巡防、保安队伍消防业务培训,推动落实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初期火灾扑救职责。

2.加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火灾防范。针对居民住宅,充分发动乡镇、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力量,加大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力度,及时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车楼内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针对出租屋,组织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和基层力量,排查摸清底数,开展执法检查,整治突出问题,并分类建立出租人、承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库,定点定时推送消防提示警示信息。针对沿街门店,按照消防安全示范街建设“五有、五无、五到位”的标准,推进社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督促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求,特别是住宿与经营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拆除影响逃生的固定设施,并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时积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3.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工业园、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等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20xx年,中心校、民政、文化、住建、工商、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施工工地、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不合格消防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禁止使用不合格或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运行,积极推动各各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联席会议、日常巡查、分级约谈、预警提醒、年度考评等制度。教育、民政、文化、住建、工商、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警务督察范围,推动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管和宣传教育,每年举办行业部门负责人消防业务培训班。20xx年底前,选取1至2个行业系统打造示范标杆;20xx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固化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至5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和基层网格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集中攻坚(20xx年)。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三个清单”,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分步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明确相关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研判、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开展针对性治理排查,健全完善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党委政府将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层层传递压力,逐级推进任务落地。三年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落实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一案三查”,依纪依规实施责任追究。

实用乡镇房屋安全应急预案(案例18篇)篇十八

有效预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乡镇或本单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县人民政府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桂阳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桂阳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等有关情况。

督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联络协调、调度、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县安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在必要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

县卫生局:组织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理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打捞抢救组: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海事处及当地乡镇政府制定处理打捞措施和抢救方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必要时请专业打捞队进行打捞。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抢救伤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维护秩序及打捞人员的保卫工作,疏散其它船舶及围观人员,确保打捞、抢救人员顺利工作,做到水陆交通畅通无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组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3.1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当地政府、当事人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重特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

3.2救援程序。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

3.3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最迟不能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

4.1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1.1不按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预案的;

4.1.2对已发生重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1.3拒不执行命令或违抗指挥部命令的;

4.1.4阻挠抢救人员调用物资和占用场地的;

4.1.5贪污、挪用抢救物资和资金的;

4.1.6哄抢国家和个人财物的;

4.1.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1.8阻碍事故处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4.1.9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经县政府同意,对在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事故应急处理、抢救工作中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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