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春节期间安全管控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0-15 作者:FS文字使者最新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春节期间安全管控方案(模板14篇)

每一次努力都是为了离梦想更近一步,每一次奋斗都是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做些准备工作,如回顾相关材料和资源,收集反馈和意见等。读励志故事可以让我们在低潮时找到奋斗的勇气,在困难时看到成功的希望。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一

规范全市元旦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莱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莱芜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

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

3、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4、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5、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启动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遇有生产安全事故紧急信息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杜绝迟报现象发生;对事故性质以及伤亡情况等暂时不清的,要按照与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相同的要求第一时间先报送事故信息。不管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须先报告后再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核销,绝不允许假借刑事犯罪或属非生产安全事故名义迟报甚至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要按照“打电话、减环节、赴现场”的要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安监部门或者市安监局相关科室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安监局办公室、应急事故调查科;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书面续报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详细情况(特殊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1小时内未书面报送的,一律按迟报处理,并将追究责任。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避免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险情扩大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汇报,并启动应急响应,通过市政府应急办向联动单位下达指令。各联动单位接到指令后,按照部门职责和各自的行业规范,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对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但属于敏感事故的救援处置,也要坚决快速执行市政府应急办或市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的指令。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做到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科学施救。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设现场救援、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社会稳定、新闻宣传等专业小组。指挥部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施科学决策。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必要时,对事故现场隔离保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灾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

(四)各联动单位要在接到指令后快速赶赴事故现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按要求和职责参与指挥部和各专业小组的工作。联动单位之间要做好信息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二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作如下安排: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1、制定防偷盗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措施, 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 做好各项保卫工作。

2、坚持每天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定人、定时巡逻检查, 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办公楼、 供配电系统、电缆线路、钢筋料场、综合仓库等) 要勤作检查、巡视, 确保安全。

3、保卫小组人员不得擅自放他人(包括老乡、熟人等, 进入工地) 更不得让他人在工地 留宿过夜。

×××××××××(左幅老桥)

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xx年1月30日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三

1、医院应采取双向供电及自备发电机组,一旦市政电力供应发生故障,则院内立即发电。

2、因供电设备故障造成停电,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将停电范围控制到最小化。

3、后勤保障部与有关电力部门协调,停电前应事先通知我院电工班,做好自己发电准备。

4、临床科室常规备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5、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电动力机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6、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同时起动自发电源。

7、同供电部门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及时间。

8、医院自备发电机需经常注意保养及时检修,保证随时可以发电供临床急需。

9、如遇人员触电或电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将触电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

1、报警:发生用电火灾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及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向科主任、医院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救人。

2、报警电话:119

火警:xxx

救护:xx

办公室:xx

保卫科值班室:xx

3、人员组织与分工:

当班电工:接市政停电通知后,应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并做好自发电源准备。

班长:负责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安排人员救护伤员;组织发、送电。

科主任:现场总指挥。

电力技术员、维修工:协助科主任参与抢险。

其它人员:参与救人、保护事故现场。

警卫:负责警戒、维护秩序。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12月20日常晋宏常务副市长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决定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春节前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xxx

自即日起至1月23日,具体时间、行程由各督查小组自行确定。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企业时,由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提供管辖范围内企业名册,由督查组随即抽取,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至现场检查。

本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五方面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到位,抓不住关键问题,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没有做到举一反三整改。查是否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基层单位、企业对集中整治工作是否知晓;查是否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进行通报并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

(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查是否有隐患清单,是否覆盖了重点整治内容;查是否存在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问题隐患是否闭环管理;查对本地区、本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认识到位并采取措施。

(三)监管执法宽松软,该停的没停、该关的没关,放任自流或简单化、一刀切,没有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查执法检查记录是否存在执法不处罚、整改不复查;查是否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落实惩戒措施;查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

(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自查自纠停留表面,相关主管部门推诿扯皮,重点难点问题拖而不办。查是否针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方面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是否走过场、表面化,是否查出问题。

(五)群专结合体系不健全,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不够,没有组织专家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查是否落实《石嘴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试行)》;查是否及时组织核实处理事故隐患和相关违法行为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查是否聘请专家开展指导服务。

第一小组:督查惠农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局、运管局、农业农村局。

组长:市应急局邬宝申

成员:抽调市水务局、住建局、发改委工作人员各1名,市应急局工作人员2名。

第二小组:督查大武口区、高新区管委会、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组长:市应急局彭学军

成员:抽调市交通局、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各1名,市应急局工作人员2名。

第三小组:督查平罗县、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应急局、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组长:市应急局白军山

成员:抽调市市场监管局、运管局、卫健委工作人员各1名,市应急局工作人员2名。

各小组督查时间及行程由组长确定;各小组应急局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联系本小组成员开展督查,并及时报送督查情况小结。

(一)为加强学习交流,此次督查抽调有关部门进行交叉互查,督查组各成员单位于1月6日前将小组抽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xxxxxx;电子邮箱xxxxxx),并确保其参加督查的时间。

(二)各督查小组于1月23日前必须完成对各县区、重点行业的1次督查,要对各县区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抽查企业检验政府工作成效。每个督查组至少抽查所督查县区5个监管部门和10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保障督查时间和质量,切忌走马观花。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形成小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各督查小组要对企业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当场提出处理意见,交由辖区政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大检查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县区和单位,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追责问责意见。

(四)各督查小组要采取访谈、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现场,从严从实开展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五

为切实加强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从12月28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要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通过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环境。

为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大检查工作,镇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督导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镇党政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发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后勤保障、材料准备、会议筹备、资料收集、汇报上报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电话为xxx。

第一组:水库、水利、农业、林业、自然灾害防范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检查内容:

(一)水库水利:

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2.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村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维护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

4.指导监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5.参与全镇防汛抗旱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二)林业:

1.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涉爆粉尘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镇林业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镇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指导督促各村落实森林火灾防控、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组织指导各村森林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扑火技能训练、演练。

4.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农业:

1.负责和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镇种植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体系,参与水难事故搜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渔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渔业行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参与休闲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指导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员考核发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农业机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5.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安全利用。

6.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开展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并根据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每年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勘查、处理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上发生的农机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水产畜牧业行业、饲料生产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养殖业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推广安全养殖知识,防范养殖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依法履行对渔业船舶水上交通、渔业养殖、苗种生产、渔业船舶使用、渔业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运输、水生野生动物捕捉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作业安全。

11.依法履行兽药、兽医器械、种畜禽、草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防范水生野生动物伤人事故。

(四)特别是主汛期洪涝台风和地质灾害多发重发情况,加强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汛情灾情变化,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防汛备汛、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工作。严格落实各地和市有关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密防火重点卡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重点部位管控,督促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加强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等部门协同配合,密切监测地质灾害及次生、衍生隐患点,扎实做好排危除险和人员撤离等防范工作,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灾害。

第二组:消防、企业、供电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依法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

(三)指导、监督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四)指导各村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类专项预案并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三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本行业领域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业企业(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抄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检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一是检查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照明及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正确有效;二是检查消防栓是否有水,自动喷淋系统和其他灭火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是检查是否有“三合一”场所;四是检查防火分隔是否合理、防火门是否在正确位置;五是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等情况。

2.全镇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安全设备是否配备,用电安全情况,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验审,工人是否持证上岗,工人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现象等。

3.供电:检查供电线路安全,检查无合法证照厂场的供电或私接电的情况。

第三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对废旧、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组织销毁处置,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和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从业单位落实治安防范要求,监控剧毒化学品、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流向;组织接收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组织、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3.指导监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政审批工作和治安、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4.负责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的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

5.指导公安派出所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各村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个体、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1.依法办理和指导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指导、监督特种设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4.依法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对烟花爆竹实施质量监督。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前置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配合主管部门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监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应急处置。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10.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要求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持。

第四组: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一)非煤矿山:一是检查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施工;二是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发放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四是检查露采矿山是否有防止汛期坍塌的措施。检查工作面上是否存在松石,是否按台阶开采,碎石机是否安装防护罩,炸药是否设有专门的安全放置场所。废土存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地质灾害:重点加强对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学校、医院、场镇等人口密集区和切坡建房、沟口建房可能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以及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三)建筑施工:一是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三是检查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及脚手架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情况;五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交通安全: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汽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重点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和农村道路交通加强监管,加强源头和路面执法,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和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引导管控,严防连环相撞等群死群伤事故。

第五组:学校安全、文化旅游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一)学校安全:

1.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镇加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置。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由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3.负责全镇教育设施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食堂、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村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4.监督、指导各学校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文化旅游:

1.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以及营业性演出和艺术品经营活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镇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自助游、自驾游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景区内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对全镇风景名胜区等在建(已建)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剧院、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文旅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玻璃桥、玻璃栈道、玻璃景观台等各类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全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7.指导、监督镇文广体旅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等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含景区、农家乐的水上安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在建重点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文化市场、文化系统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报道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10.督促广播电视媒体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高危性体育项目、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经营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及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销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组:一氧化碳、燃气安全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负责履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管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景观照明)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城市供水、燃气(包括燃气场地、燃气管网、车用加气站、燃气储配站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市容环境治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并牵头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燃气(含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七组:各村(居)检查组

组长:

成员单位:

重点排查各村辖区内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处置和上报。

第八组:督导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负责督促各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因开展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层层统牢安全防线,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落实强市目标、推动北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行政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要求、“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组织部署工作。各线分管领导要组织好具体检查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单位、经营者),确保人、财、物、责任到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培训、演练和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新圩镇的平稳、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域、本管控点,要严格细致、认真排查、检查,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全面查不留“死角”,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排查、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全面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网格化管理、排查和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以及非法生产、贮序、销售烟花爆竹、化工危险物品等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版报、横额、宣传标语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处各种事故隐患。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六)强化督查,全力推进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镇政府、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超前研判、超前排查、超前防控,抓紧抓实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组、线、单位、村(居)、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排查、检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措施,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职责到人,完善检查台帐

各检查小组要按要求对所负责区域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并落实资料员做好检查记录(附件1),把检查情况书面汇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六

20xx年春节临近,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合肥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决定开展20xx年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深入细致的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20xx年春节营造出安全、稳定、祥和的良好环境。

所有在建项目。

即日起至春节前。

1.各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总分包安全管理、安全考核和追责情况。

2.重大安全危险源的管控,包括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吊篮等)、深基坑、地下顶管、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农民工宿舍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节。

3.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包括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各项应对措施等。

4.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管控,包括扬尘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实、专款专用情况等。

1.压实主体责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查找和整改各个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隐患和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可有丝毫懈怠,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落实隐患整改。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立即落实措施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暂停施工,责令企业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及整改情况须责任到人,并留存相关记录。

3.强化检查督办。市重点局将组织第三方巡查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七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八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市火灾高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娄底市、涟源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衡阳“1.8”、怀化“1.11”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我镇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针对高风险、高频次、高敏感火灾,聚焦重要场所、薄弱区域和新兴领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压降“小火亡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持续保障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一)强化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1.医院、养老院整治。民政、卫健、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四个一”工作:立即组织对全镇医院、养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警示约谈,通报火灾情况,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加强防范措施。立即组织医院、养老院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自查用火用电、锁闭安全出口,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等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轮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及时整改。春节前,重点排查医养结合场所,摸清底数,重拳治理。依法组织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管辖权限由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消防救援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的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由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等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特别危险、不托底的场所,要采取断然措施督促整改,确有困难的,要提请政府牵头协调解决。(牵头部门:卫健办、民政所、农村住建办、城市规划建设站)

2.高层建筑整治。消防救援机构全面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辖区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知晓、掌握规定内容,并按照规定要求加强自主管理;由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开展排查,突出改变性质、结构、场所使用及消防水源、防火封堵、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针对整改困难或久拖不改的隐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提请涟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理,确保风险隐患消除。(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城建规划建设站、农村住建办)

3.“沉浸式”体验场所整治。仔细对照《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和《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开展密室逃脱场所、剧本杀游戏场所、vr游戏室、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沉浸式”体验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场景中应急提示音频、视频强制切入技术的应用,帮助顾客紧急情况及时脱离情境;指导单位强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管理,规范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严格按规范选用装修装饰材料,避免房间嵌套和狭小空间的存在,确保门禁系统、密码锁“一键解锁”功能有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4.厂房、物流仓储场所整治。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部门)

5.石油化工企业整治。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6.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针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市级交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加大督办力度,采取媒体曝光、信用公示、临时查封、强制措施等手段,确保整改质效。(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7.其它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大对本行业系统内下属和管理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酒店、等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单位开展自查排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提高站位,切实推动做好敏感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1.易地扶贫安置点整治。乡村振兴办、住建、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协同开展易地扶贫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采取技术指导方式,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到问题见底、隐患清零。(牵头部门: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涉疫场所整治。卫健、工商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牵头部门:卫健办)

3.文博单位整治。文旅部门对博盛生态园、卢天放纪念馆开展一轮消防安全检查督导,指导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风险隐患;督促单位冬防期间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物防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牵头部门:文旅部门)

(三)夯实基础,切实稳控“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1.强化老旧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检查整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小区等老旧场所以及九小场所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发动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力量,每月开展上门入户提醒,帮助群众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各村(社区)人员住宿、工作、培训等超过10人的自建房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牵头部门:派出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2.“多合一”场所整治。发动“多合一”场所的产权方或管理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未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设施、不安全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派出所)

3.安全取暖领域整治。以农村集市、小型销售门店为重点,组织工商、消防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查处力度;积极采取“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群众逐步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并积极推广阻燃剂、阻火毯、独立式感烟探测火灾报警器等物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学校等单位场所违规使用电取暖器进行排查整治;组织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为重点,逐门逐户开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导整改不安全取暖行为和隐患。(牵头部门:工商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月20日前)。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广泛动员部署。重点落实“四个一次”,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结合本地冬季特点,分析近年来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行一次部门会商,组织重点行业部门专题会商,推动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健全联合检查、协同治理机制。开展一次见面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提醒谈话,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组织实施(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行业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重点强化“四项管理”,即:强化政府消防安全管理。镇党委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主体,要确保本辖区特别是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强化日常消防监督管理,镇消防队、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本行业系统业务工作,提高行业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常态联合执法管理,要按照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镇消安委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消防安全百日大会战扣分内容,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动态调度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村(社区)、行业部门要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通盘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作配合。

(三)强化监督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整改不力、屡禁不止的,要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要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属及驻桥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村(社区)、各部门从本月起至工作结束,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九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重点寺庙消防安全和香客人身安全,切实抓好防火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踩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保卫方案如下:

街道成立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昌勋、xx派出所副所长黄国兴任副组长,由xx派出所、综治、安监、城管、文化站及于山社区、乌塔社区、乌山社区各负责人为成员,开展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区xx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黄国兴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也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春节期间重点寺庙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于山:定光寺、九仙观、法海寺、古莲寺等

乌山:大士殿

乌塔:吕祖宫

在突出重点寺庙督导的同时,各社区也要对其他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开展宣传和督查,防范未然。

街道主要领导除夕夜、大年初一亲自坐阵指挥,初一至初六为重点防范时间,其中除夕夜全员上岗,其余时间相关社区每天安排人员值班。

1、于山定光寺、九仙观

组长:陈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何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叶xx(于山社区书记、主任)、张xx(于山社区民警)

成员:街道包会干部及于山社区全体工作者

2、乌山大士殿

组长:程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王xx(乌山社区书记、主任)、高xx(乌山社区民警)

成员:街道包会干部及乌山社区全体工作者

3、乌塔吕祖宫

组长:郑xx(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宋xx(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郑xx(乌塔社区书记、主任)、于xx(乌塔社区民警)

成员:街道包会干部及乌塔社区全体工作者

4、安全督导组

责任领导:陈昌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国兴(xx派出所副所长)

人员配置:何嘉、陈xx等5名队员,街道城管中队两部工具车及驾驶员做为机动力量集中指挥部随时待命。

5、信息报道组

责任领导:曾xx(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员:郑xx

1、综治、安监等部门及相关社区,在春节前,对重点寺庙内及周边出售香烛商店进行专项整治,杜绝火灾隐患。

2、综治、安监等部门及相关社区,应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针对消防器材、电线线路、灯光照明、消防通道、疏散标识等及前期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3、参加保卫的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坚守岗位,与公安干警及寺庙保卫人员密切配合,履行职责。

4、各重点寺庙在春节期间中如遇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应快速报告区、街总值班室、街道领导,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局制订的《xx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根据县局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6月18日前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

(一)校舍、设备设施等安全大检查

认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和各个功能室等公共区域的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并加强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学校配合县公安、卫生、城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小商小贩、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网吧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2、学校认真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动联系片区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员,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开展专题教育两次,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交通设施、不横穿马路、不坐超载车辆、不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文明乘车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2、举办一次黑板报或手抄报比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学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接受一次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学生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提示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一

为进一步明确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温瓯教安﹝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如下:

学校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各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正副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负责全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处副主任黄林克兼任办公室主任。

x: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

x:负责学生德育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政教处、安全保卫处、团委等处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教学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教务处、教科室、电教处、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x:负责学校后勤方面安全工作。负责对总务处、工会、食堂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一)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

1.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2.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管、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4.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

5.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媒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1.定期检查上述各功能室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实验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

4.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三)政教处、保卫处: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集会安全、特长生训练安全、学生住宿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安全办公室开学初拟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收集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每学期结束装订成册。

1.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动、集会、疏散演练等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床铺,收缴学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积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6.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7.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8.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四)校工会:负责对小卖部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以及食堂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杜绝"三无"产品,确保师生健康。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二

20xx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愉悦的新春佳节,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公告如下:

(一)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的操作程序,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注意食物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食材溯源、消毒保洁、加工制作、餐厨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制售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超负荷经营。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对手部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后进入食品操作区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三)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仔细核对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包装肉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时,检查有无入境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是否经过当地集中监管仓处置,做到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禁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四)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违法行为。严禁经营来源不明或“三证一码”缺失以及未经集中监管仓处置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加工制售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和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以及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尽量不举办群体性聚餐,严格控制人流量,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自觉承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少堂食,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并控制餐位距离。鼓励店内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实施“无接触式”餐品交接,送餐人员前来取餐时,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要加大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和空气过滤装置等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经营场所通风、清洁。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全面清洗消毒,及时做好食品留样。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网络订餐等,提倡“无接触”式配送并推广启用“食安封签”。对配送站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做好清洁消毒,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并进行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一)正确选择,降低风险。选择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时,应选择持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大量订购餐食作为集体用餐的,应向持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提倡选择“无接触”式服务,订餐时可与配送人员约定送达位置,由消费者自行取餐,减少与送餐人员面对面接触,降低双方在收餐环节的风险隐患。

(二)响应号召,确保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家庭聚餐聚会自制菜肴要确保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尽量不要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餐食应在烧熟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常温存放;食品再加热时要烧熟煮透再食用;制作食品时不要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谨慎选择,合理膳食。尽量减少购买进口食品及水果,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慎食烧卤熟食、冷荤凉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选择不常食用或易过敏的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四)文明用餐,杜绝浪费。春节期间家庭聚餐聚会要树立正确消费观,按需点餐、文明理性消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等,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节日期间,渭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在用餐或订餐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三

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市人民政府成立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斌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彭金良、市公安局副局长官仕范、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雷华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消防大队。

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三湘利剑”行动,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人民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市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形式,对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要分别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通报近期火灾和消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商务、旅游等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集中清剿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火灾隐患。

1、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和车站候车室,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整改登记、有执法台帐,并督促责任单位逐一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公安、消防部门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大型灯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并认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3、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四小”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打通疏散通道,清理违规留宿人员,规范用火用电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4、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储存点、销售点以及周边建筑工地、加油站、油库、燃气储配站、可燃物资仓库等高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划定警戒区域,督促经营业主清理可燃物,落实用火用电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5、房产、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开展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常闭式防火门不能保持关闭、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集中开展清查整治。20xx年1月17日—22日、2月5日—6日,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消防、公安派出所,集中开展夜间清查整治,严厉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派驻警力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消防宣传攻势。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楼宇广告、户外视频、车载视频等途径,开辟消防专栏,循环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大力开展错时宣传,市公安消防大队要指导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强力督导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公安局要组织治安、消防、督察的警察,进驻各公安派出所,确保每个派出所都有干警蹲点,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安排到一线。

(六)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市公安消防大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深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场所和高层居住建筑开展“六熟悉”,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加强首批灭火力量,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科学指挥,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清查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动员一切力量,形成清剿火患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坚持依法严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消防安全整治合力。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对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履行监管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春节、元宵节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登记表》(附后)务必于1月17日前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

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借宿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旗教育局《关于开展“全旗中小学校外借宿生安全管理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扎教安字[20xx]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的“活动月”的`实施方案呈报给你们。

以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构建政府、各部门、学校、住宿生业主、学生家长齐抓共管的立体管理体系和科学的管理机制为重点,多方配合,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求实效、严管理,确保校外住宿生安全。

我校成立了校外借宿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做到责任明确、抓好落实、健全制度。并相应成立借宿点和接送学生车辆中设立信息员,不定期反馈安全管理信息,并负责整理后上报相关部门。

1、5月9日悬挂横幅。

2、利用广播、板报、主题班(队)会的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校外借宿生安全知识。

3、开展远离网吧、告别三厅的安全教育活动。

4、开展一次对校外借宿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并做详细记录,并针对存在隐患以类别上报相关部门,彻底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5、活动月期间,聘请交警辅导员、卫生防疫员、法制辅导员为全体师生辅导交通安全教育常识、饮食卫生、疾病防疫常识和法制教育常识。

6、组织学生开展一次逃生、消防和防煤气中毒演练活动。

7、指导学生家长与住宿生业主、派出所与住宿生业主、交警部门与接送学生车主、学生家长与接送学生车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8、组织开好借宿生业主会议和校外接送学生车主会议。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