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的编写可以让我们对当前的任务进行系统性思考,并为未来做出详细规划。下面是一些计划书范文的摘录,它们涵盖了不同领域和目标的计划书,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一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市、区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恢复耕地功能,稳定粮食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民以食为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的安全,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成立x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xx(乡长)。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环办,xx任规环办主任。
(二)成员单位:规环办、农服中心。
(一)恢复目标。
xx乡20xx年耕地恢复目标x亩,涉及xx社区、xx、xx村等xx个村(居)。
(二)恢复原则。
一是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20xx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20xx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可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要求,以耕地“进出平衡”的方式恢复补足。二是坚决止住新增原则。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应在辖区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图斑运用。
一是耕地恢复潜力图斑。该类图斑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即可恢复图斑是指被占用的耕地未破坏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去除地表物即可进行耕作;工程恢复图斑是指破坏了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即使去除了表面物还需要进行耕作层恢复工程、土地培肥、灌溉系统重建等工程才能恢复耕作。各村居可以在该图斑内优先选择即可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同时,可采取工程措施对工程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完成辖区内当年耕地恢复任务。二是耕地不实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变更调查显示仍为稳定耕地,但现状已变为园地、林地等其他用地,该类图斑是未来耕地流出的图斑。各村居必须提前谋划,实施整改恢复,遏制耕地再次新增流出。三是耕地流出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度变更调查中20xx年耕地减少的图斑。各村居要如实核查现状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
(四)验收确认。经乡政府自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级验收等程序,验收时须提供必要的地块信息、实地整治前后照片等佐证材料。
(五)恢复时间。年度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在20xx年x月x日前完成耕地功能恢复并种植符合要求的粮油或蔬菜作物。
(一)加强宣传引导。
为防止以后出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应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标语、院坝会等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最新政策和配套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让耕地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在全乡形成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各村居主体责任,建立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机制,落实耕地网格化管理。村(社区)支书承担耕地保护组织、发动、管理、处置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四职干部同时承担包片第一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主任承担监督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村(居)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采用“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的方式,防止耕地无序减少,扛稳粮食生产政治责任。
(三)强化执法监督。
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三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四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五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人员上户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xx、分管xx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xx负责制,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xx,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x由县xx实施。各xx、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六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县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正式文件上报。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国。
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战略决策,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五不准”,做到耕地管理“六必须”,坚决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
380938。
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39953。
公顷。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
2015。
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组织签订
2015。
度乡(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和村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加大对乡(镇)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各乡(镇)要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板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
6
·
25。
土地日”,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为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10。
〕
167。
号
)
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具体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并按要求完成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一是加强利用计划管理,对占用耕地量大的一般性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把好用地预审关,要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三是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通过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
2015。
12336。
举报箱设在市国土局一楼办公大厅。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核实并进行查处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十一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把耕地保护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到位。
1
),对全市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参照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本乡(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八
坚持生态环保优先方针,按照我县。
“十三五”环保规划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大气和水环境治理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手段,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年
10。
月底前突出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大气、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完成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的整改要求和市政府下达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一条底线,加大生态环保类指标在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权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依规实行追责。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修复”,全面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总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针对砀山县。
2016。
年大气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年
月份空气污染持续加重的问题,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
建筑扬尘防治。
8
月底前全部拆除。(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2.
道路扬尘防治。
10。
次。加强对主城区渣土运输公司监管,实行动态跟踪;及时修复城区破损路面;道路绿化带、裸露树池、绿化施工工地等要切实落实围挡、覆盖、硬化、清洗等各项措施。(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施工道路工地落实封闭施工,落实弃土覆盖、物料运输密封喷淋等防治扬尘措施;清理。
101。
310。
等国省道施工道路两侧各类物料堆场。设立卡点,对入城“脏车”进行冲洗。(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查超载、抛洒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3.
各类堆场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并落实煤炭、煤泥、沙石、工业堆场等防扬尘措施。(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
4.
强化煤矸石砖瓦窑厂粉尘治理。
全县煤矸石砖瓦窑厂全部限期整治完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县经信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5.
燃煤锅炉治理。
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
“清零”,
8
月底前彻底拆除主城区燃煤小锅炉;企业锅炉废气及板材加工企业生物物质锅炉废气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6.
餐饮油烟治理。
严格落实《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以餐饮经营单位、夜市烧烤排挡为重点,强力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各项工作,主城区餐饮业完成前堂后灶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杜绝露天烧烤、出店经营和燃煤土炉灶。(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
7.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年
9
月底前出台烟花爆竹禁燃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8.
强化汽车尾气治理。
严禁过境货车进城;严格落实黄标车禁行措施,减少车辆拥堵和怠速尾气排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9.
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管理。
全县加油站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牵头单位:县商务(招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0.
强化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年
8
月底前完成全县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砀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管委会、薛楼板材加工园管委会)。
1.
从快从实推进利民河、陈庄沟、阚沟等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
切实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管理,认真分析超标排污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3.
针对利民河、阚沟、陈庄沟等小流域水质。
2013。
年来一直为劣。
v
类的问题,切实落实“河长制”,制定水体达标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4.
针对砀山县“十二五”期间要求建成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的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同时确保利民河固口闸断面达标。(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5.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渗滤液的处理处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6.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比例不高,大量畜禽粪污直排外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年
12。
月底禁养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全面清理完毕,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设施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杜绝养殖企业畜禽粪污直排外环境。(牵头单位:县农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本《整改方案》在县环保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各工作组的运转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责任领导,有牵头部门、有信息公开,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力争
年
10。
年
8
月
15。
日前报至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县环保局)。
县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调度、精准分析施策。本《整改方案》下发后,立即组织开展每日巡查,当日下达督办单,每周调度整改进度。制定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的工作方案,排定一批企业,对整改不力,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实施停工、停产等措施。严格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环保违法企业采取按日计罚,责令停业,关闭以及对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共安徽省纪委机关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监察厅关于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环发〔。
〕
64。
号)要求,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严肃问责。
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平台,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并将整改结果每周向社会公布;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和环保投诉问题查处力度,并对整治成果突出单位强化宣传表彰,引导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整改工作,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九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20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20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2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经核实,确属2020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亩(耕地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20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20〕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执法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21〕-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十
尊敬的xxx,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今天会议安排,我代表xxx镇政府,就xxx镇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并与兄弟乡镇进行交流,我发言的题目是“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xxx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实耕地保护工作”。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同志们多多批评指正。
xxx镇现有2个街道居委会,xx个行政村(社区),x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xx万余人,全镇幅员面积xxx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xxx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xxx公顷。近年来,我镇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加强耕地保护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立足保障国家粮食生产能力,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工作列入任期目标指标,结合本镇实际开展了一系列耕地保护长效管理活动。几年来,全镇没有出现耕地抛荒和在农保区内建窑、建房、乱取土等现象。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xxx亩,净增耕地xxx亩;连续几年评为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先进乡镇。
1.宣传发动,认识到位。我镇一直把耕地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注重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机关学习、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保护耕地的文件、法规;其次,利用村组干部会等形式强化耕地保护教育;第三,结合“六五”普法,广泛进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第四,利用“6.25”土地日、“国土宣传月”和“12.4”法制日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联合开展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校对学生进行宣传,并通过张贴标语、广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活动,在全镇上下逐步形成了加大土地用途管制力度,大打耕地保护总体战的共识。
2.健全制度,考核到位。镇党委、政府始终把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这根红线贯穿到整个社会工作的全过程之中,统一全镇干群思想,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与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与27个村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了耕地保护面积、保护责任人、保护范围、措施和责任,落实了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充实、完善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考评制度。年终由镇政府组织对各村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我们还将加强耕地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作为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的重要评比条件,规定农户不准在农保区内抛荒、闲置、不准在农保区内随意取土、建房、办厂、葬坟、挖鱼池等。
3.周密组织,管理到位。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真正将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近年来,我镇主要着力狠抓了这样几项工作:一是规范用地。无论是农民建房、单位用地,还是其它非农建设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按程序上报办理用地手续,经批准后才可用地。二是严格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近年来,我镇以创建“三无”乡镇创建达标为契机,结合本镇实际健全了耕地保护巡查制度,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并建立了巡查台账。采取联合巡查与片区自查相结合、政府巡查与村信息员检查相结合、交通要道检查与偏僻地段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正常普查与节假日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法,保证了耕地保护巡查不留死角。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施对耕地保护的严格监督,对巡查中发现的破坏耕地行为现场解决。20xx年6月接到群众反映顶仙村有人挖乌木破坏耕地后,我镇当日即由分管国土资源的常务副镇长带队,组织国土所、经发办、驻村干部、派出所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予以制止,责令当事人立即恢复耕地,并现场组织召开了村组干部、当事人和涉及农户参加的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现场会,指出了继续实施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通过宣传、解释,晓之以理,得到了当事人和涉及群众的理解,及时将该破坏耕地行为制止处理在了萌芽状态。四是健全镇、村、组三级监察责任体系。大力开展监察人员及村、组监督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由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联动的合力执法机制。镇政府及国土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建立完善了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要求一有举报,立即到现场处置。
4.坚持复垦开发,占补平衡到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落实既要保发展又要保耕地的战略要求,我镇在做好耕地保护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复垦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以建设促保护。
为此我镇一是在严格执行x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积极上报争取土地开发整理“金土地工程”建设。通过高林、双牛两村土地整理和天元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整理后新增耕地xxx亩,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积极争取土地整理储备项目,我镇xxx、xxx等x村约xxx亩拟土地整理储备项目,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前期论证立项和规划设计,预计今年开工建设,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xxx余亩。同时对全镇闲置房、废弃地、农户建新房后旧宅基地等进行了复垦还耕。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与耕地保护相结合,提高了耕地质量和增加了耕地面积。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一年多来,我们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一是组建了一个系统的工作机构。于年初,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国土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整个机构高效协调运转。二是明确了相关责任。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对基本农田实行了定位、定量、定人的管理模式,每片、村都有一个责任人;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与各村及保护人签订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三是坚持了一幅图纸的保护标准。每年初,镇政府专题研究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至少1次以上,制订工作方案、下发基本农田保护文件,健全网络,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台帐。
2.耕地闲置、抛荒现象明显改善。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以xxxxxx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着力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耕种示范工程建设,现全程机械化耕种基地面积也达亩,有效化解了外出务工造成的青壮年劳动力不足问题。同时,镇政府还通过调查摸底,积极疏导,引导全家外出务工和无种植能力农户将耕地向种田大户转包、交由他人代种或号召各村组织帮工队,农忙时节帮助其耕种,从而基本杜绝了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虽然我镇的耕地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国土资源局等职能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其他兄弟乡镇相比,也还有诸多不足。我镇耕地保护工作目前还面临着小型违法用地和破坏耕地行为偶有发生、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增大、耕地保护压力不断增加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以本次阶段性总结会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继续抓好抓实耕地保护相关工作,争取取得新的工作成效。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十一
2021年×月×日至×月×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月×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问题清单,经梳理,涉及×市整改任务×项,其中共性任务×项,个性任务×项。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解决我市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据《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进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丽和谐的×。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认真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监管,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深层次研讨,着力解决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我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一)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标本兼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控尘、控煤、控排、控车、控油等措施,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严格管控,加快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监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优美环境。
(三)建立完善环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定期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绿色政绩导向的领导干部评价使用机制;建立完善大气、水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完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圆满完成整改目标。梳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和反馈问题,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开展现场核查,2022年底前,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631件群众举报问题、71项反馈意见,按照既定目标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四、整改措施。
(一)坚定抗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各级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党校教育培训学习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领,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源头防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全过程严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和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为重点,以打好重点领域专项战役为抓手,坚定不移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攻坚等战役,落实河长、湖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管理,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落实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推动“两高”行业转型发展,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工业企业智能、绿色、技术化改造,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非电高耗煤行业燃煤总量削减力度,实施煤炭消费监测预警。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市内物流园区、重点企业与铁路站的无缝衔接,提高跨域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
(五)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对违反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强化河道采砂问题整治。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采砂运砂船车管理,严格许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守生态红线。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体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规程。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实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强化部门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整改推进组,分工负责推动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专案盯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挂账销号,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下发提醒函、督办通知、通报,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予以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和反馈问题不能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督促检查工作问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落实,适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及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强化舆情跟踪,媒体监督,做好舆论引导,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合力。
优秀耕地保护督察方案(通用12篇)篇十二
2008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形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有效提高了国土资源保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服务中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针对近年来国家土地审批从严、指标从紧的新情况,我县较好地处理了保护与利用、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农民权益的关系,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努力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有力保障了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的土地供给。去年,我县公开出让建设用地36宗,面积3793.1175亩;依法报批建设用地3625亩,有效保障了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坚守红线,确保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国策意识,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按规划用途进行用地预审,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占一补一”,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全县基本农田保有量继续稳定在67400公顷,实现了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上下联动,全面开展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全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土地资源保护更加规范。2008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土地违法案件立案5宗,面积48.94亩,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3人。各级土地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乱占滥用行为明显减少。
(四)打纠并举,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全县砖瓦企业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等行为,强行拆除了12家占用耕地取土的砖瓦厂。积极推进了资源整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支撑能力。深入开展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抓好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和交易行为,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管理支撑能力。
同志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方面,建设用地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我们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用地需求逐年增长。基础设施要建设,城市要发展,项目要落地,都离不开土地的承载和支撑。而当前土地审批制约因素越来越多,门槛越来越高、成本也越来越大,“从严从紧”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总调子,而且这种趋势、这种调子会更严。另一方面,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较为突出。一是用地观念落后。乡镇和单位依法依规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的意识不强,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现象十分普遍。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到位。个别乡镇、部门不按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批先用、违规用地屡见不鲜。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违法用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等等。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完成,影响到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面对现实,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国土资源、管理好国土资源。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速崛起、追赶进位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突破年”,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要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主题,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服务。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用地。一是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责任。耕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我们承担的责任。去年6月1日,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警醒。今天的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县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各乡镇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措施,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保护任务。要扎扎实实做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按照项目设计和管理的要求,加快工程进度,管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质量。二是要依法依规用地。各乡镇、开发区在用地过程中,要把握一条原则和最基本的底线,所有拟使用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今年,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南新和蒋巷的批了下来,向塘也只是有望通过,其他乡镇今年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明年如何,大家谁都不清楚。所以,再三提醒大家一定蹦紧这根弦,出不得任何差错,谁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三是要尽力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强度。国土、建设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实际,分门别类制定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建设强度标准,尽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四是要努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摸清存量闲置土地数量。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要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要加强农村建房用地规划,大力推进“空心村”治理,盘活闲置宅基地。
(二)紧扣第一要务,着力保障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实施突破发展是我们的第一要务。一要千方百计,全力保障。建设用地要优先保障重大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廉租房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力争把有限的土地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要继续实施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和土地开工整理项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精心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二要及时报批,强化监管。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都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预审,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把关。要加强土地批后的跟踪管理,狠抓项目落实,防止出现新的浪费土地的现象。相关部门要做好预测,干好今年,思考明年,超前考虑,及时报批,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三要吃透政策,创新机制。要紧紧围绕保障发展的需要,用足用活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工作在一线的干部,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对国家的土地政策、运作方式务必要认真学、深入学,学深学透,成为国土资源业务方面的专家。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果领导干部不懂国家土地政策,对工作而言,难有作为;对个人而言,也极容易犯错误。同时,要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常抓常管,才能巩固成果、抓出成效。一是要扎实开展砖瓦厂拆除工作。从去年5月份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计划三年内拆除所有非法砖瓦厂。去年乡镇计划拆除18家,目前已拆除12家,还有3个乡镇6家砖瓦厂未能拆除。而今年任务更艰巨,计划拆除35家。这就更加要求各地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计划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在资源整合过程中,要科学规划、加强政策指导,研究和解决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三是要加强矿产开发管理。要加强对矿权审批的监管,大力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凡发现弄虚作假,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土地调查和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基础业务建设步伐。目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好承办单位,加快进度、严把质量,突出重点,及时完成土地变更登记,汇总调查成果,确保10月31日全国统一时点变更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实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依规报批。
(五)加强土地法制宣传,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要把执法监察工作作为从严管理的重要举措,下更大的力气加以推进。一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出台的土地和矿产资源新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要强化执法监察。国土部门要加大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和非法交易等违法案件。要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严格落实分级划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城镇交通沿线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事前防范,以巡查促保护。要加强案件查处,对发现和掌握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不能仅仅停留在交罚款、补办手续上,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复耕地要复耕。对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各级领导一定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务必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尤其是基层国土所要充分发挥职能,行使好监管权力。
国土资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对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一抓到底,决不松懈。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国土资源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部门务必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着眼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县的国土资源工作。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是严格土地管理的主体,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把是否珍惜土地、集约节约用地和有效保护基本农田作为考核乡镇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在靠实责任的同时,要真抓实干,努力做到领导要“真抓”,干部要“实干”,确保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结果、有成效。
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自身修养,肩负起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规范管理的神圣职责。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面对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县上下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把全县国土资源工作提上一个新的更高水平,为加快推进“四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