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一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自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群众的普遍热议。今年内,我区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因为《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而集中波及引发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出现了两大高峰。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本年度工作的计划安排,我们人大内司委在区法院的协助下对今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研,为今后区人大常委会继续依法组织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做好准备。
自今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的十个月内,我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1219件,为上年度全年收案数的5倍,接近前五年总收案数的2倍。目前,已经结案1003件,其中调解351件,撤诉412件。今年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所涉及的主要争议类别为:劳动关系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社会保险的交纳、加班工资的支付(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等等。其中涉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891件,占当年全部劳动争议诉讼的73.09%;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的案件33件,占当年全部劳动争议诉讼的2.7%;涉及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计算的案件934件,占当年全部劳动争议诉讼的76.62%;涉及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争议的案件621件,占当年全部劳动争议诉讼的50.94%。
从本年度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情况的统计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其热点争议所反映的实质内容。
1。劳动关系的确认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许多劳动争议案件的起因是劳动关系的界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或合同约定内容不完善、不准确的情况比较普遍。还有的单位与原下岗工人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出现争议。因此,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内容往往争执较大。此类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又难于提出相应的劳动合同等为依据,劳动者的主张往往因无有力的证据支持而败诉。
2。加班时间的认定及计算基数等是否合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对加班时间的计算和劳动报酬的范围、数额、给付条件和方式等产生纠纷的情况较多。此类问题除了法律的明文规定以外,更多的是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或者直接由用人单位随意决定的,单位又据此来决定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有的用人单位还附加了诸如房租、就餐、水电费等收费标准和办法,有时甚至没有确定相关标准规范。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只有寻求法律救济。
3。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要求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内部规定的行为往往依据此类规定对劳动者作出相应的处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报酬待遇等也往往由其决定。如何界定用人单位在管理劳动者中的自主权,如何界定单位制定内部规章的权限和范围,此类规范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经适当民主程序产生(如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否向劳动者公示,是否能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等等,常常是双方当事人庭审辩论的焦点,也是案件审理的关键所在。
4。单位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争议案件中许多劳动者因不服用人单位拖欠、扣发工资、奖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起诉,在其诉讼请求中大多要求单位给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往往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基于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规章制度等原因,其行为合法有效。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常就案件情况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标准而发生争执。
上述四个方面的劳动争议热点也是我们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要重点监督管理和控制防范的行为,有关方面要认真加以研究对待。
三、确保《劳动合同法》正确实施的几点建议。
区政府及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和促进《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对广大劳动者动员、协调、维护、保障的作用,广泛动员劳动者和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劳动合同法》在我区范围的普遍实施。
1、继续加大并长期坚持《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工和依法劳动的法制氛围。要广泛组织工会干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员、企业负责人、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认真解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文,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的活动和参与典型案例的调解仲裁实践,理解和把握劳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
2、加强对用工单位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和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建立和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签定、社会保险交纳、工资支付、劳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地纠正。用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规范用工的合同、培训、考勤、奖惩等程序,完备建立必要的档案资料,做到依法有据。
3、加强对广大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培训,尤其要把城区流动人口中的务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要及时把《劳动合同法》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和要义,使劳动者能够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及时有效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仲裁,以便使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
4、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区域要尽快形成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的网络化,努力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察管理。发现问题要跟踪查究、快速反应,特别要加大对违法用工情节恶劣、社会反响大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
5、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建设,提高劳动仲裁队伍的调解和仲裁水平,充分发挥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作用。建立劳动争议行政仲裁与人民法院的诉讼对接制度,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仲裁机构要经常与区人民法院进行沟通与交流。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尤其是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与法院沟通。切实保证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作用和仲裁程序得到充分发挥,以减少劳动争议走向司法诉讼产生的各项成本。
通过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近一年来我区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情况我们同时看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我区范围内已经开始初显成效,一是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和劳动用工的随意化现象开始刹车;二是劳动合同的文本逐步开始走向规范合理;三是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普遍增强。虽然今年由于《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条例的实施出现了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峰,但是,这些劳动争议案件的绝大部分行为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就发生的,属于新旧法规过渡期间产生的阵痛,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短时间内集中诉讼的现象将会有所好转。相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正确实施将有效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二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先向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起诉讼:(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然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权:比如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正当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需具备法定的起诉讼前提。
需在法律划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时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假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三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原告邵世杰与被告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及第三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申请人认为对当事人诉争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如下:
2、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名股东,申请人为股东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转让股权时未征得申请人同意,且经申请人了解,原告与被告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时伪造申请人签字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侵害了申请人的股东权利,其行为无效,据此申请人请求参加诉讼,确认原、被告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原、被告签署的相关转让类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无效,及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的申请及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望裁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四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法律也愈加完善。时代更新,道德素养提高,人类需求发生改变等等,很多法律规定也要随之发生变化,使更多人得到法律保障。
申请人:申诉的案号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受理,现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原告的损失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共计267546.12元,被告已经垫付75964.62元。1、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191581.5元;2、其中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剩余部分由被告被告承担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此致市人民法院。申请人:。20**年**月**日。赔偿清单:1、医疗费:73040.62元。2、护理费:10875元(住院55天,出院后卧床90天,共145天,每天75元)。3、误工费:19505元(住院55天,出院后休息180天,共235天,每天83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825元(住院55天每天15元)。5、营养费:3000元。6、交通费:3503.5元。等等。
何为变更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该规定已实行多年,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笔者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甚至一些法官,不能正确理解变更诉讼请求的概念,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当事人诉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活动的严肃性。笔者就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以便引起重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证据规则》又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于是,审判实践中,一些法官只要当事人诉讼请求有变动,即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延期开庭。开庭后,法官、各方当事人、代理人正襟危坐,法庭调查,原告方陈述,原告往往会以起诉时疏忽、遗漏、认识的`改变、新证据的出现、新事实的发生,变动所谓诉求,诸如增加了赔偿的比例、赔偿的数额、增加了赔偿项目、利息的计算等等,总之,原告的诉求有所变动,与立案时诉状中所列诉讼请求不同,而变动的数额又很大,对方也就是被告方会提出异议,这时法官会以当事人变更了诉求,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庭审不能继续,为此宣布休庭。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五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六
申请人:(全称、地址、救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姓名及职务)。
贵院受理xx(原告)诉xx(被告)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由于要本申请人在发生后已代垫xx(原告/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对该案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本诉中原告请求的诉讼标的'主张中应偿还已垫付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本诉原告(或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代原告(受害人)垫付了其在xx医院抢救时的抢救费用元,费用已支付给医院或受害人及其亲属。
二、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代x人(受害人)垫付了其丧葬费元,费用已支付给了其近亲属(原告)。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向赔偿责任人(原告/被告)行使追偿责任。
申请人(签名并盖章)。
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七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吴xxx与海南金色海湾产权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上述第1项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2080元”。恳请准许。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八
法定代表人:刘某,系该司董事长。
住所地:xx市xx路20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xx年4月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九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作为原告起诉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父亲xx因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xx因病情严重,于xx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xx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十
____人民法院:
我司诉____公司____纠纷一案,我司原委托____律师事务所____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现我司申请将诉讼代理人变更为云南____律师事务所____律师,____律师不再担任我司的诉讼代理人。
____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向法院提交证据,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上诉,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____律师联系电话:______.对以上申请,请予准许。
申请人(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十一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作为原告起诉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父亲xx因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xx因病情严重,于20xx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xx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十二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_有限公司因与王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__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_有限公司诉王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__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_有限公司诉王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_有限公司已于20__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__年4月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_有限公司与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咸阳_有限公司。
20__年一月三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十三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作为原告起诉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父亲xx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xx因病情严重,于20xx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xx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十四
申请人×××,……(写明申请参加诉讼主体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参加诉讼的请求,如请求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申请理由:
……(写明申请参加诉讼的理由及依据。如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证据及其来源: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
2.证据×份。
3.其他证明材料×份。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十五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作为原告起诉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xx年月日,申请人父亲xx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xx因病情严重,于20xx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xx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劳动争议诉讼申请书(优秀16篇)篇十六
申请人:______,女,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号。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
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______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没有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______元。
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______年曾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一年期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到期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又同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为期______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在被申请人处一直没有发给申请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双方没有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中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申请人______年月均工资约______元,______年月均工资为______元,______年月均工资为______元,______年月均工资为______元,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每月。被申请人从______年______月才开始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之前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在工作期间,申请人经常加班,休息较少,工作十分辛苦,而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为申请人安排带薪年休假,且没有支付申请人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其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特提出上述请求,请求贵委依法作出裁决。
此致
______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