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通过实施方案的不断优化和更新,我们可以实现持续改进和创新的目标。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一
20xx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办定点帮扶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扶贫工作要求,全方位地开展扶贫工作,努力提高定点扶贫工作实效,现结合我办扶贫帮困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办扶贫帮困工作计划:
一、要切实重视扶贫帮困工作,深入帮扶村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提出解决脱贫致富的好方法。
1、成立扶贫帮困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到位。
2、外办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帮扶点,与乡镇党政领导、库早齐村村委领导共同研究帮扶工作思路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要实实在在为帮扶村办好事、办实事。
1、积极联络上级单位,对阿迦汗基金第二期项目给予支相关的帮助村扶贫帮困计划工作计划。
2、争取自治区外办资金和政策加大对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育肥养殖协会的支持。
3、深入农村基层党员、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宣传党的扶贫致富方针、政策,鼓励村民自力更生,改变落后面貌,谋划新发展。
4、在节日期间,对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的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
三、做好自治区外办帮扶工作。
针对自治区外办帮扶对别斯铁热克乡,我办应积极与自治区外办沟通,落实政策资金情况,将该乡的需求情况及时上报、反馈,努力做好衔接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二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
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0.2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0.2万—0.5万只(不含0.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1.5万元;
产蛋鸡存栏0.5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一)明确标准。
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xx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xx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
具有发展潜力,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xx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xx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畜牧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县级相关站所和派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对申报对象的初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在补贴对象确定后,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协助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xxxx。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三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四
为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3月5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开支、场地和设备租金等不得作为项目资金列支。
3、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
1、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成立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项目日常工作由局科教股负责,具体工作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实施,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扶持政策。
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2号)文件精神予以扶持。
3、强化监管评价。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项目资金监管。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建设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从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中抽调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按批复金额拨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五
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六
项目投资规模:295.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186.354万元,地县财政资金79.866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9.58万元。
(二)投资概算。
1、补助标准:
(1)修圈:现标准为25元/o(包括新建圈舍、废弃圈舍改建、搭建简易圈舍)。
(2)种1亩草养50只鹅,1个平方按5只鹅喂养。
按技术部门测算,1年可出栏3槽,每只鹅出栏时在7~8斤左右,每只鹅纯收入在20元左右。
2、产业发展。
购置鹅苗:
精饲料:43500只×4.5公斤/只=195750公斤。
购买精饲料:195750公斤×2.4元/公斤=469800元。
3、基础设施。
修建圈舍:870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1044000元。
4、种植饲草。
种植饲草:870亩×360元/亩=313200元。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七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计划从xxxx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财政资金xxxx万元,统筹用于茶园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培育、公用品牌打造、质量安全监管等建设。
1、茶园基地提升。一是茶树品种改良。加大对衰老、低产低质茶园的改造力度,对茶树品种退化、长势衰老的茶园,按照统筹规划,持续实施“三改一提”(即:改树、改土、改园、提升管理技术),进一步调整茶树品种结构,提质增效,优化区域布局,形成具有x天山茶品种优势的产业基础,到xxxx年完成茶树品种改良和低产低质茶园改造xxxxx亩;二是生态、有机茶园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产地适种、科学改造的原则,巩固和鼓励天山、支提山、龟山、吴山、白马山等核心区域xxx米以上茶区产地进行适度开发和茶园改造,保持茶园水土,改善茶园生态,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重点在xx等茶区各建立x个千亩生态茶园,打造智慧茶园,扶持茶庄园、茶旅游等三产融合发展。到xxxx年,建设生态、有机茶园xxxxx亩,优势农产品标准化茶园示范基地x个以上。
2、龙头企业培育。鼓励在外茶商、茶企回乡创业,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茶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扶持规模较大的标准化的新建、改扩建茶叶加工厂房;逐步对以煤炭为燃料的茶叶加工厂进行电气化改造。扶持新建或扩建标准化自动化加工生产线和茶叶精深加工设备。鼓励扶持企业自主科技创新,研发茶叶新工艺、新产品。培育茶业新兴业态,推行多样化宣传营销,同步推进线上线下销售,重点扶持特色明显、产销结合、农贸一体、有一定规模的茶叶企业,培育打造成为科技型、外向型、带动型的龙头企业。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的,给予适当扶持。
3、公用品牌打造。着力打造“x天山茶”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在电视、报刊、杂志和新型媒体以及“天山绿茶”微信平台,立体式宣传“x天山茶”品牌;在大中城市主要销茶区茶城、公交站、地铁站或动车站、茶叶商店设立“x天山茶”宣传广告;组织“x天山茶”产品企业参加全国性博览会、展销会以及“闽茶海丝行”等展销活动,举办专场推介会,提升品牌知名度;在本区内的高速路旁、动车站、公交站台以及xx设立“x天山茶”广告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标准”,扶持企业专版制作使用“x天山茶”的产品包装物。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给予适当奖励。举办xx区斗茶赛活动,鼓励“x天山茶”产品企业参加各类茶叶评比,对获得较高名次的,给予适当奖励。
4、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茶叶农资产品准入和报备制度。加强茶叶科技培训,确保茶叶质量安全,建设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片,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对新获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iso体系、gap、haccp、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新建茶叶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sc认证的,给予适当奖励。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八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0.98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1.4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九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良好契机,落实区委“四区二城”发展战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依托全区现有的农业产业,培育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解决扶贫产业在技术、设施、管护上的瓶颈和营销的短板问题,实现扶贫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带动全域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1.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织模式,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骨干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产品多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3.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风险和交易成本,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经营,稳定经营预期。
4.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紧密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
1.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
2.坚持农民自愿。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多种组织带动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不同区域、不同产业有多种表现形式,具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选择合作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拉郎配、一刀切。
3.坚持民主合作。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内部平等对话、沟通协商机制,兼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骨干企业等各方利益诉求,共商合作、共议发展、共创事业。
4.坚持兴农富农。把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基本宗旨,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值潜力,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辐射带动作用,保障产业收益。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骨干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围绕城乡一体发展,突出蔬菜水果两大特色产业,抓好“菜篮子”创品牌、抓精品水果产业防风险。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创建4个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绿色蔬菜产业化联合体。以陈家桥蔬菜产业园为示范核心区,涵盖原种场、白泥田、陈家桥、望城坡、苗儿、田江、谷洲等3000亩蔬菜基地和茶元头、兴旺的蘑菇基地,着力打造“白田萝卜”“田江芹菜”、“白泥田藠头”等北塔蔬菜品牌。
2.精品水果产业化联合体。以李子塘村为示范核心区,引进1-2家骨干企业,对接科研院所,整合全区黄桃、杨梅、蓝莓、无花果、葡萄、黄金贡柚、秋桃、脐橙等共2800亩水果基地,推进标准化管理,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新绿洲生态园,开发休闲农业采摘园。
4.稻渔水产养殖联合体。以兴隆社区的稻香蛙基地为示范核心区,覆盖光裕村的稻花鱼基地、贺井村的特种水产基地、枫林村的龙虾基地和宝马湖水库等600亩水产养殖基地。
1.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骨干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形成紧密型利益关系。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之间以土地、资本、技术、设施、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互助合作等方式,实行农资供应、技术培训、生产服务等优势互补,形成服务、购销等最惠待遇,让各成员受益,实现合作共赢。
2.增强骨干企业带动能力。坚持政策扶持、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多元投入的方法,促进骨干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培育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鼓励支持骨干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产业体系,促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3.规范内部管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探索治理机制,坚持民主决策、合作共赢机制,引导各成员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制定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引导合作社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要素合作和生产全过程合作。
4.强化家庭农场基础支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实施标准化生产,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和认定办法。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实现节本增效。
5.探索多样化的联合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探索合同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发挥各类领军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提高各经营主体专业化生产水平。要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农业信息共享、人才技术交流、科学规划、资金流动等方式实现要素联接。
6.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根据各产业的区位特点和基础,调优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蔬菜、精品水果和休闲农业旅游等主导产业。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示范效应显著、带动面大的农业产业化基地。
7.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将承包经营土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向联合体内经营主体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骨干企业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8.引导资金有效流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骨干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垫付等服务,缓解农民生产资金短缺难题,对于垫付资金的骨干企业,财政承担不超过50%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成员每年在收益分配前,按一定比例计提风险保障金,提高自身发展和抗风险能力。
9.坚持科技人才创新。骨干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研发机构,推进全面创新发展,加强农耕农艺农机技术、良种良育良法良壤技术运用,提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积极对接农科院,着重研发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等核心技术和模式,努力实现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人才培训、交流与合作,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提高创新水平。
10.加强市场信息互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机融合,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开拓联合体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找准市场需求,依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沟通合作机制,优化种养结构,实现农业供给侧与需求端的有效匹配。
11.推进品牌共创共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建立农产品从环境、生产、加工、流通到餐桌全程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要增强品牌创建意识,倡导积极开展“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打造北塔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实现品牌共享共建。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塔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邓政任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罗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怡平任副组长,区属相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领导小组牵头对联合体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大力支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帮助解决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加强政策扶持。
(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整合涉农项目扶持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将现有支持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向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2)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先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对经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备案并颁证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领办骨干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评定为省级和市级示范联合体的领办骨干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领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区级骨干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省级龙头企业。
(3)落实促进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支持政策,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项目用地需求,对获得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的领办骨干企业所需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
(4)对连片5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蔬菜基地,区财政按30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奖补;对集中连片的产业基地,优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对新建的水肥一体设施,验收合格后,区财政按经核定的实际投入设施建设成本的70%给予奖补。
(5)对获得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区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标准奖补;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品牌荣誉的,区财政分别按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6)对达到质量标准农产品的,区财政根据实际给予适当奖补。
3.强化金融服务。支持“财政惠农信贷通”对示范联合体内的骨干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优先放贷,并适当增加信贷额度。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设立内部担保基金,与金融机构共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授信额度,实行随用随借、循环使用方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资金需求。
4.强化扶贫资产管理。一是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分类清产核资行动。联合体建设的前提是要做到产权清晰,联合体各组成部分的资产、股权要明确,要按照“三类管理、五权五化”资产管理模式进行清产核资,按资产价值评估入股联合体,利润按照比例分成。二是实施联合体管理制度化运行。按照区级出台的《北塔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三是建立联合体内部规范化管理机制。指导联合体完成工商注册,制定联合体管理章程,确定权利和责任义务,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利益共享。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一
1、标志牌:在石关村核心区建总标牌1块、育苗中心标牌1块、在小路村建产地批发市场标牌1块,规模规范化种植区6个村建小型标志牌6块,投入资金9.86万元。
2、病虫害防治设施:太阳能杀虫灯20台(套),每台(套)投入6400元,需投入资金12.8万元。
3、排灌系统:建容积为xx5m3的高位水池1座,容积为30m3的供水池3座。
安装输水主管80级pe管dn75mm的1960m。配备育苗大棚6400o棚内灌溉管道80级pe管4000m,其中:dn40mm的2000m,dn32mm的2000m。
蔬菜基地3000亩,安装灌溉管道80级pe管9000m,其中:dn50mm的1000m,dn40mm的4000m,dn32mm的4000m。
工程投资41.22万元。
4、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投资xx7.23万元,其中:
(1)建设彩钢大棚800平方米,场地硬化4000平方米。
(2)水电附属设施:变压器、电线、供水管安装,
(5)公共厕所40平方米,20个蹲位,
(6)场平土方开挖14000方(1#地块工程量)。
5、育苗中心建设投资170.66万元,其中:
(2)营养盘10000个,营养杯10万个,
(4)排水管沟,规格80cm×80cm,长度80m,
(5)电力设施:5000伏/安变压器1台,线路4000米,
6、辣椒育苗:在在石关村、金鱼村、大屯村、小路村育苗500亩,投入资金20.59万元。
7、育苗中心管理房:建设育苗中心管理房200平方米,投入资金17.83万元。
8、育苗中心进场公路:建设育苗中心进场公路1公里,投入资金8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98.19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398.19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区企业自行解决。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二
根据(绥垦局办文[]8号)精神,结合我场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本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农场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抢抓机遇,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整合文化体育资产和文化旅游资源,探索经营养“文”、招商兴“文”的有效途径,使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任务。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运行框架,使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以10%以上速度增长,把文化产业培养成为我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优化我场经济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20xx年全场文化产业创收达到2万元。
(一)积极搞好文化产业的战略规划、信息搜集和政策研究,通过制定和完善文化政策,对文化产业实施调控,保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优化国有文化资产的配置,推进多元化文化产业格局的形成,支持和鼓励私营、个体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管理,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积极开展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各种文化和艺术培训,规范和完善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用品、艺术品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建立起公平竞争,信息畅通,内容健康,运行有序的文化市场。
(四)、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带动作用。
三、具体措施。
(一)统一规划,加强管理。
将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我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我场围库经济的发展,开发旅游业;加快广播电视网络业的改革,使其发展成为文化产业;管理好音像影视业和网吧市场,使其按照规范的文化市场运作。
(二)重点扶持,加大投入。
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和对大宗文化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20xx年要维修好文化娱乐城,充分利用电影放映机和健身器材等设备进行创收,由工会组织实施,使其运行起来,逐步成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投资兴建文化广场,使其成为职工群众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场所。
(三)抓好试点,重点突破。
要像抓种植业结构调整那样抓好文化产业的开发工作,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20xx年重点把文化娱乐城充分利用起来,采取委托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方式搞好创收,另外要管理好电视网络和音像影视业,鼓励私人组织经营性文艺团体来场演出,丰富职工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使其成为我场文化产业的龙头。
(四)完善机制,培育市场。
文化产业需有一定特长和经营头脑的人来经营,要采取多种渠道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文体专业人才作用,采取集资、融资、入股的方式,扶持他们开发文化产业,要从资金启动,经营场所,经营政策,经营项目上予以扶持,为他们发展文化产业搭建发展平台。
(五)成立协会,带动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引导,农场有关部门要组织协调成立兵乓球协会、篮球协会、体工队、秧歌协会、民间曲艺协会等各种文体协会,带动文体活动的开展,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农场成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三
总体目标是:按时完成扶贫开发任务,扶贫贡献率高于全市农口各行业平均水平。重点实施四大脱贫攻坚工程,即优势特色畜牧业扶贫工程、畜牧龙头企业帮扶工程、畜牧专业合作社扶贫带动工程、畜牧科技扶贫促进工程,全市畜牧兽医部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就业帮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全市有相关需求的贫困人口通过畜牧产业脱贫。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四
项目共涉及幸福村、联盟村、金新村、桃元村四个村,重点发展区在幸福村,幸福村位于金沙县城关镇东部,距县城3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6.288°,北纬27.479°,东面是新坝乡关平村,西面是黎明村,南面是金谷、金坪村,北面是玉屏金堡村,总面积6.34平方公里。东西地势较高,地貌以山间盆地为主,海拔900-1000米之间。小洋溪水库位于金丰村中央,村民生活饮水以山间挖井蓄泉水为主。全村有耕地342亩,林地6500亩,农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为主。
(二)项目区建设概况。
项目所涉及的四个村共有贫困户313户847人,其中:低保户245户530人,占贫困人口62%;五保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需民政救济67户,199人。项目村总劳动力4551人。其中:文盲半文盲劳力845人,小学文化程度劳力2185人,初中文化程度劳力1437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力108人。目前输出的劳力只有715人。除有部分打散工外,大部分劳动力都闲置在家,劳动力较丰富。
项目村重点发展区幸福村金丰组农业总产值374万元,其中:农业238万元,牧业136万元,人均纯收入2760元,农民纯收入1200元以下196人,占全村人口的18.2%。目前没有属于村集体、村民的企业。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42亩;粮食播种面积343亩;粮食总产量483.75吨,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猪存栏数672头;猪出栏数583头;家禽存栏数1980只,家禽出栏数1200只。
幸福村金丰组村级公路3公路,桥3座;东南面还没有通公路。饮水困难户135户375人,饮水困难牲畜310头(只),无自来水,农户自己在山间挖井取泉水饮用。
产业实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五
茶叶是我区重要的传统特色农产品,已成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在实施乡村振兴,促进茶业增效、农民增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茶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推进茶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xx茶产业,确保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抓住机遇做强茶产业的意见》《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的通知》、xx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区委发〔x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xx区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