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能够为组织提供有力支撑,让我们共同倡导。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一
同意,否则当旷工论处。
1、仪表。
员工必须注意个人言行举止及保持整齐清洁。请注意下列各点:
(1)个人言行举止。
a、在工作场所不可喧哗、聊天、嘻闹。b、不可粗言秽语;不可与同事争吵。c、在服务地点尽可能勿整理头发和接触自己面孔、鼻和耳。d、个别岗位需按会所规定戴帽、发卡。e、保持身体挺直,不可依靠墙壁和家私,不得双手叉腰。f、在执行服务性任务时,尽量不要座着与客人谈话,经常面带笑容。
(2)外表。
a、制服需整齐清洁和适当熨烫。b、上班时不能赤脚,穿脏鞋、烂鞋、拖鞋,不得给皮鞋打掌钉,皮鞋必须保持干净、光亮。男员工须着黑色袜子,男女员工须按会所统一标准着装。c、着胶制跟可避免滑到,减低行走声响。d、仪容(男员工):——修理及梳整齐头发,发不能留过颈,不能染鲜艳色彩。——天天剃须。 ——不能使用味重的头油和古龙香水。——经常修剪指甲保持清洁。d、仪容(女员工):——头发应经常清洁及保持整齐,长发需盘起戴结,不能染鲜艳色彩。——淡施脂粉。——指甲整洁,不宜过长。
(3)制服。
a、会所根据工作岗位订做不同式样的制服,并按不同职位发放,员工上班时必须穿着整。
齐制服上班。
b、制服不得同其他服装混穿,衬衣必须扎在裤子内,不得卷袖、卷裤脚,内衣不得外露。
女员工必须穿肉色长丝袜。
c、员工要爱惜制服,经常清洗,员工工装不得自行裁剪。保持制服整洁。
(4)员工牌。
2、个人卫生。
a、每日淋浴,以免身体发出异味,令同事及客人难受。b、早晚刷牙,保持口气清新,并防止牙患。c、习惯常洗手,如厕后、用餐前要立即洗手。
3、表情。
与客人接触时不能有古怪、另人无法琢磨的表情。个人的一些消极心情,
如苦恼、忧愁等不能表露于脸部;对所有客人都应表现主动热情,但与客人不能过分亲热,以免造成与其他客人造成太大的差距,使之产生不被尊重的感觉。
4、眼神。
和客人讲话时应关注客人反应,切勿东张西望,不要做出使客人不满意的眼神。
5、外表魅力。
如果你的外表如同你的内心一样完美,不是更令人赏心悦目吗?魅力四射,足以征服众人,不要舍弃和忽视外表魅力对人的冲击。一个人的魅力除了先天的特质外,还需要后天的培养。请记住一名言:“你想要做什么职位,就像那职位的人一样打扮。”如果你现在是秘书而想要晋升为主任、经理,不但从心理还要从外表做好准备。
6、站姿要求。
端正、挺拔、轻松,重心不能过多偏斜,不能依靠于物件上面,亦不可太靠近客人。双手自然下垂与腹部交叉,也可双手放于背后,不可叉腰、抱胸或将手插在裤袋里。眼睛平视,嘴微闭,面带微笑。男子站立双脚与肩同宽,女子双腿并拢,双脚可做小幅度调整。
7、坐姿要求。
端正、轻松、自然。
男子双膝松开,女子小腿交叉,但不能跷二郎腿。
8、走姿要求。
走路要轻而稳,要精神昂扬,腿部有弹性。上体正直,重心微微向前。双肩放松,双手自然摆动,切忌上体左右摇摆。
理想的行走线迹:女子两脚踩出的是一条直线,男子踩出的是两条平行线。
9、手势要求。
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过大。手掌向上的手势表示热情虚心。
10、服务动作要求:
轻松自然,沉着适度而大方。忌忸怩捏捏,缩手缩脚。
忌慌张忙乱,幅度过大。忌在公共场所挖耳、剔牙、抠鼻等不雅动作,大喷嚏应回避客人及同事。
1、语言要求。
力求语言完美、准确、合乎语法。说话口齿清楚,音量适度。语言简练清楚,注意场合,切忌喋喋不休,肉麻迎奉。语言与表情姿势相一致。用语要注意身份和关系。
经常使用礼貌用语,如“请,您好,谢谢”等。
2、杜绝“五语”
否定的语言、急躁的语言、斗气的语言、蔑视的语言、嘲弄的语言。
3、做到:“五声”
客来有迎声:
当客人进入你的服务范围,你应微笑迎上前说:“您好”,“欢迎光临”,“可以帮到您吗?”
遇到客人有称呼声:
在路上遇到客人,应停下脚步,面带微笑主动朝客人说:“您好!,”“上好/晚上好”等。
受助有致谢声:
在工作上得到客人协助时,应面带感激的神情,恭敬的说:“谢谢”,麻烦别人有致歉声:
在工作中给客人带来不便时,应面带歉疚的表情说:“对不起”,“不好意思”客离有送声:
客人离开会所应送客人到门口或电梯口,若不方便至少用目光送客,并说:“再见,欢迎再次光临”。
行为礼节:
遇到上司首先问好,并主动退半步,侧身让路,如坐着时应站起身来。同事相遇应互相问好或点头致意。遇到下属问好时,应有所表示。进别人办公室应先敲门。打断别人说话时应说“对不起”。麻烦别人应先说“对不起”,办完事后要说“谢谢”。
4、接听电话的要求。
电话在响起三声之内必须接起,接听电话时,音量要柔和,语调要清晰,话筒放在距离嘴边5公分的位置,用规范英文和普通话表述:中文先问好,后报部门。如“您好,xx会所,我能帮您什么吗?”
1、笑容——是每一个人都希望他人给予的,而且笑容更代表友善及亲切,所以每个员工应经常面带笑容。
2、仪态——员工应主动与客人打招呼,使用礼貌用语,做到“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及问候语“您好”。注意仪态(如站立姿势、坐姿及小动作等),对此会产生好或坏的印象。良好的仪态是为客人服务的基本条件。
3、尊重——无论职位高低,年龄老少的同事,每个员工均应尊重他人,才会被别人尊重。任何时候都应尊敬上司及同事,工作环境要保持和谐气氛。
4、效率与勤奋——处理工作时必须具备高度效率和勤奋精神,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节。
5、忠诚——忠诚、老实,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拾遗不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存有欺骗行为。
6、责任感——员工必须有敬业精神,对工作主动负责,避免出错。工作时务求得到及时圆满效果,如有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得到圆满解决。
7、守时——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如有任何事情发生而需迟到或早退,请通知会所主管/经理作安排。
8、整洁——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整齐制服,不但要经常保持个人整洁,更要保持制服和工具及工作环境的整洁。
9、爱护公物——员工应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加盟、用电和易耗品,乱挪用公物,不得扔掉有用公物。
10、合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推卸责任,应同心协力解决问题维护会所利益。
1、所有员工上下班及出入必须打卡。
2、不得代人或怂恿他人打卡,否则都将受到纪律处分。
3、如因加班、病、事假、公差等原因未打卡,应即时由上级直属领导签名,注明原因方可计入正常考勤。
1、因公外出。
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公务都须向直属领导说明去处。
2、因私外出。
工作期间因遇私人紧急情况需离开会所的员工,应由上级领导批准。
员工个人资料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同时公司根据其性质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员工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应及时呈报人力资源部,例如:
1、更改地址及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子女出世。
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所列之条款和规则,如有行为不检,将视情况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种类如下:
1、会所内粗言秽语。
2、当值时不着整齐工装。
3、不修饰仪表,个人卫生不符合公司要求。
4、迟到或早退。
5、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区域卫生条例。
6、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在工作岗位上用餐及吃零食。
7、乱仍果皮杂物等。
8、酒后上班。
9、在非指定区域、时间内吸烟。
10、手机铃声调为振动,发出噪声而干扰客人者。
11、未经允许上班时间会客。
10、私闯上司办公室,造成不良后果。
11、做风不正:有意涂改或涂擦员工板报、宣传栏,未经许可私自翻阅客人、上司或同事文件、或翻查他人私人物品。
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1、对客人粗暴、不礼貌或不理不睬,做与服务无关的事情,被客人有效投宿。
2、工作态度不认真,如上班时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看报纸杂志、喧哗及吃零食等。
不按岗位要求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而影响工作。
2、当值时睡觉或闲逛。
3、私拿会所物品。
4、首次怂恿、指使他人或代他人打工卡。
6、散布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会所业务。
7、擅离工作岗位。
8、呈报虚构证明文件。
9、违反兼职规定及在竞争企业或与会所有利益关系之企业兼职。
10、包庇他人过失。
11、未得会所许可,在会所派发宣传单。
12、未得会所许可,在布告栏上粘贴告示,或随意涂改布告栏上之告示。
13、对上司不礼貌、顶撞或威胁、不服从主管或上司之合理工作安排。
14、工作出差错,不接受上司批评,强词夺理为自己辩护。
15、接受500元以下现金或礼物贿赂。
1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成直经济损失达300元以上。
17、每月迟到四次或旷工半天以下者。
18、故意浪费、损耗、损坏公司财物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
员工如有触犯下列过失,经经理批准后,将会被立即因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在工作时间内因私饮酒。
2、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3、私换外币。
3、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触犯治安管理条例。
4、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以取得金钱上的利益,金额达500元以上。
5、恐吓、威胁、危害会所任何人士。
6、泄露会所机密资料。
7、刻意向客人所要小费或财物,而受到客人投宿。
8、在会所内售卖私人物品。
9、非法参加、参与国家明文禁止的教会等非法组织。
10、故意浪费损耗、损坏会所财物直接经济价值达500元以上。
11、擅离岗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
12、私捞回扣,捞取个人好处,贪污受贿,金额达500元以上。
13、不按放火规定操作,造成火灾、火警,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以上。
14、或累计旷工三天。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二
为了保证公司会所的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准,指导员工的行为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会所“顾名思义即为”聚会的场所“,它是以康乐为主要内容,它是为顾客(社区居民)提供运动、健身、保健、休闲、娱乐、聚会的社会场所。
小区会所的经营宗旨在于使业主享受到亲和力和亲切感,让业主有做主人的感觉,成功会所应该是业主私家客厅的延伸。
第二条社区会所经营的目的在于丰富小区住户的日常文化,体育生活,加强住户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体现小区充满生机,蓬勃向上的生活气息,成为业主们娱乐休闲、交流的中心,成为他们业余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xx下属各小区会所都是其小区业主之私家会所,旨在为全体业主提供一个健身、娱乐、休闲和交流的高尚场所,为小区酿造一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第二章会员消费。
第三条小区会所实行以会员制为主的管理模式,会所内所有设施只提供给本小区之业主、住户及嘉宾娱乐。
第四条凡小区会所的业主/住户,可凭业主卡自动入会,成为会所的会员,优惠享用会所内各类娱乐设施(正常价格的六折优惠)。
第五条经业主或相关人员推荐之嘉宾,可享受正常价格的八折优惠,也可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入会费,而后享受会员的待遇(正常价格的六折优惠)。
第六条前来会所消费娱乐的会员,请向总台出示住户卡(本小区住户)或贵宾会员卡,以验明身份,并把住户卡或贵宾卡暂留总台,等消费完毕回总台结完帐时,再交还本人。(若已办理了其他消费卡如月卡、次卡等,则可凭消费卡消费。)。
第七条会员在会所娱乐消费时,应遵守本会所之各娱乐点之管理制度,接受会所管理人员的指导。
第八条到本会所消费的会员,年龄不小于十二周岁,不大于六十五周岁,超越这个年龄段的须在适龄的家属陪同下,方可娱乐消费。
第九条会员前来会所消费,应穿着得体,男的不得赤膊,女的不得穿过于裸露的衣服。
第十条会员在消费期间请勿:吸烟、大声喧嚷、打闹、追逐、随地吐痰,以免影响他人健身娱乐。
第十一条会员在会所娱乐,应爱护会所内的设施,一旦损坏公共财物,须按规定价格赔偿。
第三章人员素质与员工培训。
第十二条会所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会所管理人员必须正直、诚实,具有完善而高尚的人格;坚持原则,勤奋、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勇于承担责任;对工作充满信心。
2、有一定的领导才能。
能有效利用和控制会所人、财、物等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营造良好的集体氛围,为顾客创造最佳最优质的服务,为会所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3、有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会所服务,涉及到文化、心理、运动、审美等方面,只有具备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才能从会所的内外装修、装饰、设施到全体服务人员身上反映出服务意识,营造出理想的会所氛围,给客人提供视觉、听觉上的良好享受。同时,会所管理人员在于顾客交往中彬彬有礼、谈吐高雅、思维敏捷,以自己广博的见识来吸引,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会所管理人员应了解会所各项目的活动规则、要求、原理,并在运行中保持良好运转。
4、具有经营意识。
会所管理人员应有经济头脑,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公关意识,建立良好的客际关系,知法懂法。
第十三条会所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敬业勤奋,精力充沛热情周到为客人提供服务。
2、会所工作时间长,工作较为枯燥乏味,因此会所服务人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
2、热情周到为客人提供服务会所服务人员应具备开朗的性格(性格外向),热爱自己的工作,提高对专业的兴趣。
3、有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有利于准确的理解和快速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原理、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及各项目的活动规则,也有利于与顾客的交流。
4、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在意外情况出现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善于用各种形式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员工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1、职业道德培训包括:员工的职业荣誉感、职业态度、敬业精神、道德规范、团结协作精神、行为规范。
2、专业技能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技术、服务技能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考勤:正常上班时间为14:00~22:00,周末和节假日为10:00~23:00。不准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前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安排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值班:若碰到特殊情况需早晨提前上班(顾客预定打网球),或晚上拖后延时,部长应及时安排人员值班(以轮流方式安排)。
第十七条保洁:员工上班后的首要工作为清洁卫生(时间30分钟),服务员在营业时间应确保本清洁责任区内的地面台面、玻璃门窗、设施设备等无尘光洁、摆放整齐,空气清新。在一天的营业时间里及时整理、及时清洁。
第十八条到岗:清洁完毕,各岗位服务员必须在本服务岗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精神饱满、训练有素地等待营业的开始。
第十九条在岗:在规定上班的时间内,各岗服务员必须坚守岗位,为顾客提供周到服务。不得擅自离岗或串岗,除有特殊情况,在部长的旨意下,可到别的岗位协作服务。
第二十条职责: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器材和设备的完好率负责在服务中及时发现器材的损坏并当面向顾客指出,向会所负责人报告,便于索赔。若服务员不能及时发现器材或设备的人为损坏或遗失,则视为严重失责,损坏或遗失的器材须由此岗位服务员按原器材成本价加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会所员工须严格遵守《会所员工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会所员工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打扫卫生;工作时间外不得在会所滞留(值班员工除外)。
2、除保洁时间外,各岗位员工必须保证各娱乐点全天候整洁卫生。
3、不得在开单后就置顾客于不顾,必须确保顾客在娱乐的全过程中得到完善的服务。
4、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暂时离岗,需提前跟主管请示,得到应许后,方可走开。
5、上班时间不得随便接打私人电话,即便有意外情况,通话时间也以三分钟为限。
6、会所员工及亲朋好友不得在会所免费消费。在特殊情况下,有顾客邀请指点切磋时,不得越岗进行陪客,不得影响其他项目的服务。
7、上班时间不得聚众聊天,不得接待亲朋好友。
8、严格执行主管的安排,接受主管的指正批评,不得当面与主管争吵或强词狡辩。
9、不得在员工中搬弄是非、搞帮派。
10、严格要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作业。
第五章服务流程。
第二十三条迎客:由负责人在总台门口站立迎客,道欢迎词:”欢迎光临!“,身体微鞠躬,面含微笑,并把客人引到前台。
第二十四条开票:前台小姐站立迎客,道欢迎词:”欢迎光临!“、”您想消费哪一项娱乐项目“而后询问顾客是否会员(凭住户卡或住户附卡),采用那种消费方式(一次消费、次卡消费、月卡消费等),若一次消费,则开一式三联的票,把顾客联交付顾客,若以卡消费,则查看核对卡的期限(次卡在背面盖上小章),按规定办理(留下卡在总台,等顾客消费完毕再归还顾客),后由部长把顾客引到消费地点。
第二十五条消费:各消费点的服务员站立门口迎客,致辞:”欢迎光临“,后接过总台开出的消费单(顾客联),把顾客引消费点,对器材的使用方法作简短的解说,根据顾客的具体需求再作对应服务。
第二十六条验单:顾客每次消费完毕离开前,各消费点服务员应对器材进行验收,若有损坏,按会所管理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结帐:晚十点半,负责人查看各消费点顾客情况,确认无顾客后,由各点服务员与总台结帐,并在日收入帐上签字,再由负责任核实,在一天收入总帐上签字认可。
第六章设施、设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会所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和会所规模、档次、发展商的实力、业主的构成等相适应.
第二十九条会所应保证其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第三十条会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使用方法、使用要求,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计划与制度,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日常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经营成本。
第三十一条会所应每周定期对设施设备、用具用品进行消毒。
第三十二条在配置设备时应考虑安全性能和保护设计,并必须配备有关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设置设施设备时要注意电器线路敷设的规范、安全,同时必须注意安全接地。
第三十四条要了解、检查设备动作时容易发生碰撞或造成使用者伤害的部位有无安全装置,如跑步机的紧急制动连线,攀岩机下的软垫等。人体接触部位构件要避免粗糙或有楞角。安全扶手、重力支架等部件要安全稳固。
第三十五条对任何带有危险可能的康乐项目,必须有明显、完好的安全说明牌,告知客人其危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配有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检查客人是否进行安全的活动,监督和制止客人带有危险性的康乐活动方式。
第三十六条会所的消防管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必须从负责人到服务人员,形成一个全员管理的局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公共娱乐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每半年对电器线路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三十七条每天营业结束后,会所工作人员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注意烟头等安全隐患,按规定切断电源。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违法开房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管理。
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十五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七条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第十九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第二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第二十九条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第三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三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三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十五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
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五条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八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四十九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所称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四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容仪表整齐,化淡妆,不得披头散发,违者不予上钟,并罚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不得在技师房内换衣服,违者罚款20元。
四、上班时间必须树立良好形象,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或技师房内喧哗,随处走动,不可在公司营业区域内接打电话。
五、不得食用客用饮料或客人遗留下来的食物。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处理。
六、技师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及安排,不得顶撞和辱骂上司,应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违者将视事情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当安排技师上钟有不服从者一律打尾牌并罚款50元。
七、上钟时间待客一定要有礼、热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对客人评头论足或耻笑客人,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并罚款50元。如见客不打招呼者,罚款20元。
八、技师在上钟期间不得随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带手机上钟,不可以看电视,违者罚款50元。
九、不可以向客人索取小费,如有客人投诉,罚款50。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五
3、a班人员负责:到岗后先进性早播报查看交接本、检查物品使用情况(例如场地预约、打印纸、各种手工登记表的数量及使用情况)与楼层确定场地预约时间。核对羽毛球拍、篮球乒乓球、手牌等数量,同时将所检查内容体现在交接本上;主要负责前台工作;(晚排单车!)。
b班人员负责:替换a班工作人员午餐,负责下午整体接待以及播报。b班人员进行当日晚手牌以及浴区更衣柜、私人储物柜占用的.检查。其他时间以健身前台为主;(当日电子表格的管理与填写!操课查询情况)。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六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应经常清洗,不得有异味、烫夸张的颜色做夸张的发型,不留披肩发。
3、不配戴任何饰物,一天保持好妆容,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
4、勤洗澡,勤换衣,保持身体无异味。
5、工服和工鞋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污点,保持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要自然大方,端正优雅,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1、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时间不得在美容会所大声喧哗,吵架,睡觉。
4、上班时间不准吃早餐、吃零食,违者按迟到处理。
5、上班时间无紧要事情,不得多次接听私人电话,每次接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上班时间,不准将手机带进操作室,玩手机,发短信和接听手提电话。
7、爱护公共物品,仪器设备,不操作时处于关闭状态,拔掉电源,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8、严禁在顾客面前发生争吵,讨论美容院及其他顾客问题,时时注意自身修养,保持良好形象。
9、员工之间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准扎堆聊天,背后议论其它人和事。
10、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客人沟通解释,了解客人发牢骚的原因,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树立企业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内规章制度,轮流值班,头牌值班如发现没值班,扣除当天的工资及分成。
12、实行岗位责任制,保持各自岗位的清洁卫生,做好岗位工具的保养工作。
13、树立强烈的责任心,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盗和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给客人用超出护理范围的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的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6、维护好自身形象,语气柔和甜美,微笑服务,物品轻拿轻放。关门开门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以免惊醒客人。
17、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8、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领导没在和在一个样,很好维护企业形象。
19、员工之间不得互相包庇隐瞒,违者重罚。
20、树立团队精神,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21、维护美容院利益,不得带情绪上班,应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22、尊敬上司及领导,尊重同事,见面要问候,互敬互爱,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23、树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丢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丢失,如果顾客直接交与美容师负责,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如没有直接责任人,则美容院全体承担。
1、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区划片,保持店内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整洁干净。
2、保持整体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大扫除,不得将私人物品随便乱放。
3、操作完毕,将物品擦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关闭仪器,拔掉电源,清洗干净,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两次消毒。
5、推车放回原处,车面清理干净,抽屉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6、喷雾机不使用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座,三天1换水,1清洗,(用白醋浸泡)。
7、床罩、沙发套应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8、客服不能和毛巾混在一块洗,数量不多,用手洗,甩干。
9、产品展柜应保持干净,玻璃应擦干净。
10、地面、桌面、台面、电话、音响、vcd,仪器必须全面保持干净整洁,爱护花草及时浇水。
11、卫生间镜面、水池、窗户、地面、洗衣机、消毒柜、便池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2、更衣室更衣柜台面、镜子、梳子、窗户、地面、椅子摆放整齐,保持整天干净。
13、spa室地面、窗台、玻璃、木桶、淋浴房等要保持全天干净,不准在木桶和淋浴房倒水洗头,洗衣服,违者每次50次/罚款。
14、大厅窗台、镜子、地面、沙发、展柜、桌子、保持全天干净、衣服应每天扫尘整理。
15、饮水机应勤清洗,勤换水、勤加水、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16、一楼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桌子、花瓶、电话、皮肤测试仪、vcd、功放,每天必须擦干净,顾客档案整理整齐,台面不乱堆乱放。
17、拖鞋应做到每天清洗,轮流值日,保持鞋柜干净无异味。
18、工服和工鞋不得随便乱扔,美容床下面不得乱堆杂物,及时清理,做到无异哧。
19、随手关门,轻关轻开,不得发出声音。
20、节约水电、做到人走关灯、关水。
21、不准坐在床上聊天,吃饭,睡觉。
22、吃完饭,电饭锅、碗盘收拾干净。
1、员工须遵守店内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月3天公休,提前1星期安排,节假日照常上班。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一年不得超过7天,否则扣除当月底薪,不打招呼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有事须提前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旷工。
5、员工不得私自调班、换班,需提前和有关管理人员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6、请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可谎报军情,互相隐瞒,一经发现,双方各扣50分。
1、对待客人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如"欢迎光临"、"请"、"谢谢"、"对不起"、"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等。
2、定期打电话给客人,提醒客人护理时间和下次护理的时间。
3、对新客人和特殊情况的客人,护理的第二天必须电话跟踪。
4、节假日打电话或短信问候,加强客人对本院的印象,让她觉得有一种重视感。
5、列出每月过生日的客人名单,进行电话或短信问候,必要可申请生日礼物或共同庆祝。
6、对于第一次来咨询的顾客,应配合客人认真填写顾客档案,安排合理的流程。
7、认真对待每一位客人,认真完成每一道程序,不可偷工减料,应付客人,一经发现重罚。
8、如接到客人投诉,是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应当面和客人赔礼道歉,第一次记警告,两次以上,停薪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做活轮牌,点牌不走牌,不准挑客人,一经发现,扣除当天的工资和提成,屡教不改者,视开除处理。
10、如果是员工操作程序不当而引发的任何事宜,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人全权承担。
11、热情对待每一位客人,不准分高低贵贱,不得对客人无礼,不得和客人顶嘴,同等对待。
12、对客人认真负责,不准强买强卖,尊重客人的意见,合理地安排流程及家居使用产品。
1、除收银员以外,任何人不许私自收钱。
2、客人买单时,应带客人到前台交付货款,须开收据,客人签字,并注明卡号和排工号。
3、客人如欠款,应在档案上注明,服务的美容师签字,并在流水明细账上注明。
4、美容师离职前所有工作需交接好,美容师全权承担。
5、如发现收银员玩单,罚款,开除,并交往公安部门处理。
6、如发现员工玩单、多收款,少开单或没做开单,处罚,视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往公安部门处理。
7、如发现收银员私自玩单,扣除当月工资,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往公安部门处理。
8、收银员如账目不对,按实际金额全权赔付。
1、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盘点,做好出库、入库账。
2、每月制定上交货物盘点表,如发现短货现象,按实际金额赔付。
3、应每天做好销售状况表,每出一瓶产品,美容师应签字确认,以便日后查账。
4、保持货物充足,特殊情况,应和美容师提前打招呼,以免工作脱节。
5、每月一瓶产品。需经手人填出库单,库管和店长签字方可生效。增送产品,需有签字方可出库。否则视为缺货。按实际金额赔付。
6、发现仓库管理人员私自卖货或拿货的视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交往公安部门处理。
1、全勤、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奖xx分。
2、爱岗敬业,视店如家,提出好的建议公司采纳了,并给公司带来效益,奖xx分。
3、每月评出一名优秀美容师奖1朵红花,连续累计3朵红花,奖xxx元现金或产品。
4、销售达xx元客装产品(需现金),奖xx元。
5、每月销售达xxx元客装产品(需现金),奖xxx元。
6、连续2个月超额完成任务,奖金xxx元,(如第3个月没超过,奖金没有)。
1、迟到、早退每分钟1元,超过30分钟,扣当天工资及提成及奖金。
2、每月迟到3次,按旷工论处,旷工1次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3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3、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一次扣10分,超过3次,按旷工论处。
4、上班时间接听手提电话,发私人短信,玩手机和做跟工作无关的事情,1次扣50分。
5、不准用美容院电话打私人电话,违者1次扣10分(市话),长话以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
6、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一意孤行1次扣10分,超过3次,按开除处理。
7、上级分配的作业没按时完成的,扣除当天的工资和提成。
8、卫生包干区不干净,1次扣5分,连续3次不合格,按旷工论处。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七
为了保证公司会所的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准,指导员工的行为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会所”顾名思义即为“聚会的场所”,它是以康乐为主要内容,它是为顾客(社区居民)提供运动、健身、保健、休闲、娱乐、聚会的社会场所。
小区会所的经营宗旨在于使业主享受到亲和力和亲切感,让业主有做主人的感觉,成功会所应该是业主私家客厅的延伸。
第二条社区会所经营的目的在于丰富小区住户的日常文化、体育活动,加强住户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体现小区充满生机,蓬勃向上的生活气息,成为业主们娱乐休闲、交流的中心,成为他们业余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本公司下属各小区会所都是其小区业主之私家会所,旨在为全体业主提供一个健身、娱乐、休闲和交流的高尚场所,为小区酿造一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第二章会员消费。
第三条小区会所实行以会员制为主的管理模式,会所内的所有设施只提供给本小区之为业主、住户及嘉宾使用。
第四条凡小区会所的业主、住户,可凭业主卡自动入会,成为会所的会员,优惠享受会所内各类娱乐设施(正常价格的六折优惠)。
第五条经业主或相关人员推荐之嘉宾,可享受正常价格的八折优惠,也可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入会费,而后享受会员的待遇(正常价格的六折优惠)。
第六条前来会所消费娱乐的会员,请向总台出示住户卡(本小区住户)或贵宾会员卡,以验明身份,并把住户卡或贵宾卡暂留总台,等消费完毕后回总台结完账时,再交还本人(若已办理了其他消费卡如月卡、次卡等,则可凭消费卡消费)。
第七条会员在会所娱乐消费时,应遵守本会所之各娱乐点之管理制度,接受会所管理人员的指导。
第八条到本会所消费的会员,年龄不小于十二岁,不大于六十五岁,超越这个年龄段的须在适龄的家属陪同下,方可娱乐消费。
第九条会员前来会所消费,应穿着得体,男的不得赤膊,女的不得穿过于裸露的衣服。
第十条会员在消费期间请勿:吸烟、大声喧嚷、打闹、追逐、随地吐痰,以免影响他人健身娱乐。
第十一条会员在会所娱乐,应爱护会所内的设施,一旦损坏公共财物,须按规定价格赔偿。
第三章人员素质与员工培训。
第十二条会所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会所管理人员必须正直、诚实,具有完善而高尚的人格,坚持原则,勤奋、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勇于承担责任,对工作充满信心。
2、有一定的领导才能。
会所服务,涉及到文化、心理、运动、审美等方面,只有具备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才能从会所的内外装修、装饰、设施到全体服务人员身上反映出服务意识,营造出理想的会所氛围,给客人提供视觉、听觉上的良好享受。同时,会所管理人员在与顾客交往中彬彬有礼、谈吐高雅、思维敏捷,以自己广博的见识来吸引,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会所管理人员应了解会所各项目的活动规则、要求、原理,并在进行中保持良好运转。
4、具有经营意识。
会所管理人员应有经济头脑,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公关意识,建立良好的客际关系,知法懂法。
第十三条会所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敬业勤奋,精力充沛、热情周到为客人提供服务;
3、热情周到为客人提价服务;
会所服务人员应具备开朗的性格(性格外向),热爱自己的工作,提高对专业的兴趣。
4、有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有利于准确的理解和快速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原理、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及各项目的活动规则,也有利于与顾客的交流。
5、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在意外情况出现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善于用各种形式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员工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1、道德培训包括:员工的职业荣誉感、职业态度、敬业精神、道德规范、团结协作精神、行为规范。
2、专业技能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技术、服务技能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考勤:正常上班时间为14:00-22:00,周末和节假日为10:00-23:00。不准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前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安排人员顶岗后可离开。
第十六条值班:若碰到特殊情况需早晨提前上班(顾客预定打网球),或晚上拖后延时,部长应及时安排人员值班(以轮流方式安排)。
第十七条保洁:员工上班后的首要工作为清洁卫生(时间30分钟),服务员在营业时间应确保本清洁责任区内的地面、台面、玻璃门窗、设施设备等无尘光洁、摆入整齐、空气清新。
在一天的营业时间里及时整理、及时清洁。
第十八条到岗:清洁完毕,各岗位服务员必须在本服务岗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精神饱满、训练有素地等待营业的开始。
第十九条在岗:在规定上班的时间内,各岗服务员必须坚守岗位,为顾客提供周到服务。不得擅自离岗或串岗,除有特殊情况,在部长的旨意下,可到别的岗位协作服务。
第二十条职责: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器材和设备的完好率负责,在服务中及时发现器材损坏并当面向顾客指出,向会所负责人报告,便于索赔,若服务员不能及时发现器材或设备的人为损坏或遗失,则视为严重失责,损坏或遗失的'器材须由此服务员按原器材成本价加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会所员工须严格遵守《会所员工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会所员工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打扫卫生,工作时间外不得在会所滞留(值班员除外)。
2、除保洁时间外,各岗位员工必须保证各娱乐点全天候整洁卫生。
3、不得在开单后就置顾客于不顾,必须确保顾客在娱乐的全过程得到完善的服务。
4、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暂时离岗,需提前跟主管请示,得到允许后,方可走开。
5、上班时间不得随便接打私人电话,即使有意外情况,通话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八
2. 健康顾问不得许诺顾客超出自身权力范围的条件,如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将予以最高处罚,情节严重进,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发现问题应即时解决,如不能解决则立即向部门主管或会所经理汇报。
4. 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前台工作区域,干扰前台人员正常工作。
健康顾问部争议解决方案
总则:
1.以意向会员跟进表(15天内有效)为主,以跟进力度为依据。
2.健康顾问一律不允许在入口处内派票或带人。
一、会员跟进制度
1. 经手人在职的,谁的会员由谁跟,外人无权跟进,可以义务协助。
2. 已离职健康顾问的客户资源属于本部门,由部门主管分配。外人无权跟进,可以义务协助。
3. 在职健康顾问的客户投诉其更进不利,(第一次主管将给予处罚10元、第二次给予处罚20元并收回其跟进权)。
4. 意向客户经会员介绍来会所办卡,若无持会员推荐信或找指定的健康顾问。则此介绍为无效(当班健康顾问谁接待算谁的业绩与佣金)。
二、意向跟进制度
1. 派票的意向客户跟进时限为15天内,如超出时限未再继续跟进,属于跟进顾问自动放弃此意向客户的跟进权。(意向客户在超出时限外15天内到俱乐部办卡,业绩佣金算派票跟进的健康顾问)
2. 电话咨询的意向客户跟进时限为15天内,如超出时限未再继续跟进,属于跟进顾问自动放弃此意向客户的跟进权。(意向客户在超出跟进时限外到俱乐部办卡,未找指定的健康顾问,当班健康顾问谁接待算谁的业绩与佣金。)
3. 有两人或以上的健康顾问给同一个意向客户派票,且双方都有跟进表。跟进权属于第一时间派票者(可私下协调),成单后业绩、佣金对半(可私下协调)。
4. 主动上门:
a. 没有销售推广(无跟进表),上门参观由谁接待算谁的客户。
b. 意向客户带券上门,券的授权人与预约人不相符,且双方都有跟进表,业绩佣金对半,跟进权属于经手人。
c. 意向客户没有带券上门参观,经前台询问(是谁派票的算谁的)已记不清是谁派票的,先由当班健康顾问接待、谈单,如有健康顾问有跟进表,业绩佣金属于派票者。
1. 票成单的老会员由派票顾问继续跟进。
2. 来电咨询由前台人员接听,如涉及咨询卡价由前台转到当班健康顾问手中。未涉及卡价的由前台主管当日平均分配给健康顾问部主管,由主管分配给健康顾问。
3. 任何人不得更改前台来访参观记录。
三、违规处理
1. 前台弄虚作假帮助业务员成单的将给予辞退。
2. 如发现有健康顾问在入口处内派票或带人。
(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5元、第三次罚款50元并给予辞退)
3. 健康顾问恶意抢单将给予辞退。
4. 因争单出现双方各不相让,此单一律充公。此单的跟进权由经手人的部门主管进行分配。
前台部门制度
一、前台接待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不得擅自更改会员资料、会员卡信息。
3.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放行非会员进入俱乐部。
4. 工作期间,不得随便向客人详细介绍入会卡种、卡金额等商业信息。
5. 不得对外透露会员资料、信息。
6. 不得议论、讨论、散布公司内部、未成文信息。
7. 不得私自更改消费账单、现金收据等票据。
8.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二、水吧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不得私自更改所销售食品、饮品的价格。
3. 不得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饮品。
4. 工作期间,不得随便向客人详细介绍入会卡种、卡金额等商业信息。
5. 不得议论、讨论、散布公司内部、未成文信息。
6. 不得私自更改消费账单、现金收据等票据。
7.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
8. 不得随意更改音响等所辖公司设备的固定设制。
9. 俱乐部内任何人不得在水吧借水、签单。
特殊情况:
a) 如表演宣传等、由用水人写申请书找俱乐部领导审批,合格后找采购部领取。
b) 外部教练来领操一天可签单一瓶矿泉水。
c) 俱乐部领导接待客人可签单。
三、保安
1. 不得擅自使用俱乐部的冲凉设施用品,禁止使用桑那、美容等客用设施。
2. 禁止在俱乐部使用电器煮食物品。
3. 不得擅自放人进入俱乐部参观、留宿等。
4. 不可跟会员发生任何正面冲突。
四、保洁
1. 严禁用客用毛巾擦洗物品设施。
2. 严禁私拿私用保洁物品。
教练部制度
1.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禁大声喧哗,或在器械区戏闹,保证俱乐部正常的工作秩序。
3.做好会员资料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漏。
4.工作期间,不得无故坐在教练席。
5.工作期间,教练禁止未满18岁人员使用器械。
6.不得违反技术指导的操作流程。
7.工作期间,由于教练指导不当,造成顾客身体损伤,相应责任由当事教练承担。
康复部制度
1.严禁私下为顾客服务。
2.禁止向顾客索要或收取物品及小费。
3.为顾客理疗时,严禁使用不洁净理疗用品。
4.本着科学客观的精神为顾客服务,禁止传播封建迷信,夸大病情。
5.严禁向顾客兜售非会所的营养保健用品。
6.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挑逗、引诱顾客,做到文明服务。
7.文明理疗,遇到客人提出违章要求时,应严辞拒绝,遇有越轨行为者,应终止理疗。
维修部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规作业。
3.维修人员不得故意拖延维修时间或修理质量低劣,造成设备损坏影响正常营业。
4.不能因维修而影响其它部门的工作和公司正常运营。
5.不得将公司财物赠送他人,更不能占为已有。
6.不得以技术要挟其它部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7.不准擅自挪用公司设备,借用公司设备应报部门主管审批。
娱乐部制度
一.游泳
1.营业其间,由于当值救生员失职,造成顾客身体受损,甚至死亡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经济补偿。
2.非营业时间,禁止放入池游泳
二.球馆
1.禁止教练私带客人入场训练及陪练
三.棋牌
1.工作期间,严禁陪同宾客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办公室制度
1. 办公室所有物品需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美观,花草、墙上装饰物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办公桌面,桌身洁净,无灰尘污垢,地面清洁,玻璃干净透明。
2. 在办公室工作时服装要整齐大方,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3. 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按规定使用,复印机由公司专人负责开启、关闭,其它设施由所在区域员工或使用者管理,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从工资中扣除。除自然损坏外,如有损坏办公设备者,照价赔偿,并处以原价10%的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 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
5. 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大声喧哗。
6. 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
7. 不准玩电脑游戏及上网聊天,所有电脑游戏程序应一律删除,若发现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8. 不可随地吐痰,扔垃圾、废纸屑等,应丢入垃圾桶内。
9. 有毒及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办公室内。
10. 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摆好,不得乱丢。
11. 不得随意翻阅他人桌上文件资料。下班时,人离开办公桌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12. 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打出私人电话应在前台进行登记,按电话清单扣费,且不得超过5分钟,特殊情况应经直属经理批准。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13. 办公时间,公司内部官方语言为普通话,除业务来往之外,一律不得讲其他方言。
14. 公司员工不得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内,有业务来往的客人进入公司须到前台处做好出入登记。
15. 办公区内(包括会议室、个人办公室)严禁吸烟,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 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元。
计算机使用规定
1. 每天下班后关闭计算机及显示器后才能离开,发现未关闭者,一次罚款10元。
2. 不能利用公司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3. 工作外出或长时间不使用请关闭计算机。
4. 禁止私自拆、装所使用的计算机配件。
5. 定时备份自己本机硬盘的重要数据。
6. 根据电脑部通知定时升级杀毒軟件。
7. 自觉维护、使用公用服务器共享目录中的文件。
8. 禁止各种影响公司各服务器正常运行的行为,如有违反者,酌情处理。
及时反应计算机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软、硬件故障
网络管理制度
1. 妥善保管公司办公软件及内部网站的账号及密码,不得对外泄露。
2. 积极配合公司推广的各种无纸化办公及网络使用技术。
3. 使用电子邮件等网络办公手段请自觉遵守电脑部推荐方法,节省网络资源。
4. 禁止访问黄色、反动、有敏感话题的各类网站,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5. 禁止下载mp3、各种游戏、屏保等文件,禁止上班时间聊天,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 不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在办公场所播放音乐,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和加班人员工作,违者每次罚款50元。
8. 加班时间需听音乐放松情绪者,可以使用耳机。上班时间不能使用耳机听音乐,违者罚款50元。
采购库管部制度
一.采购制度
1. 所有物品的采购必须有经理审核的请购单方可进行采购。
2. 严禁收取供货商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查核属实即作辞退处理
3. 采购员在采购工作中,因失职造成货物遗缺,必须接价赔偿。
二.库管制度
1. 任何物品的出、入库必须填写出、入库单,并有领取人员和采购人员的签名。
2. 出、入库物品当面点清,严禁私拿仓库物品。
3. 库管员在货物出、入仓库时,必须按章办事,如有缺货、差货必须赔偿。
4. 库管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品损坏,必须赔偿。
5. 饮料与营养品长期积压,库管员不及时请示汇报,而造成过期变质,必须赔偿。
6. 库房钥匙不得交至第二人之手。
在娱乐场所工作,因其是个服务性行业,所以会有许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为了使员工更加符合顾客的要求并且使服务达到顾客的满意,以下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员工的基本规章制度、仪容仪表、形体规范,礼节礼貌和岗位职责,都是要树立制度的,以下就是这几项的基本管理制度。
1、员工基本管理
(1) 严格遵守作休时间,上下班打卡签退,不无故缺席,不擅自职守,有事请假。
(2) 当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应服从安排。
(3) 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饱满,情绪愉快。
(4)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上岗时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接听私人电话。
(6) 不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费、私收回扣、不随意接受礼物。
(7) 不乱动客人的物品,不乱拿客人遗失抛弃的物品。
(8) 任何情况下不客人争辩,不与领导同事争辩。
(9)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能源。/
(10)不依次充好,缺斤短量,不任意变动收费标准。
(11)未经同意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一切管理资料及有关消息。
2、着装仪容
(1) 服装:按公司规定服装上岗。
(2) 工牌:员工工牌一律佩带于左胸指定位置。
(3) 鞋:工作时间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无污,不赤脚穿鞋,女肉色袜,男深色袜。
(4) 头发:应天天洗头,保证无头宵,均贴,不可蓬乱。(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员工以淡妆上岗,男员工保证随时面部清洁。
(6) 手机、bp机、相关物品一律不得佩带上岗及包含各种饰物。
(7) 班前自检查仪容仪表后方可上岗。
3、形体规范
(1) 站姿:坚持站立服务,挺胸、收腹、沉肩、两脚分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雅,棉带微笑。
(2) 眼睛平视服务对象,不斜视客人或东张西望,不得依靠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毛病。
(3) 两手自然下垂或交*。女性以v型为主、男士两脚与两肩同宽。
4、礼节礼貌
(1) 熟悉掌握问候语言,主动问候客人,能够根据时间、场所、情景、接待对象的不同,准确应用问候礼节。
(2) 熟悉掌握称呼礼节,根据客人应用不同称呼亲切和-谐,尽量记住客人的姓氏、职位,以便再次遇见时准确称呼。
(3) 熟悉掌握应答礼节,根据场景,准确回答、反应灵敏,应对得体。
(4) 熟悉掌握迎送礼节,根据迎接、送别,做到讲究礼仪顺序、礼仪形式,语言亲切准确示意得体。
(5) 掌握操作礼节,服务操作规范,不打扰客人,礼貌大方。
(6) 当客人走过时,主动问好,当领导经过主动点头致意。
(7) 对客人时时表示谦虚大方、朴实、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态度诚恳。
(8) 尊重客人习惯习俗和动作,不评头论足,按客人习惯和要求提供服务。
(9) 与客人交谈时保持微笑,声调平稳,站立直腰挺胸,姿态优美,注重倾听,不插嘴,精神集中,时时表示尊重。
5、岗位职责(服务员)
(1) 熟悉本区域的.设施设备,项目特点,负责本区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为客人随时提供有效的服务。
(2) 具有本区域娱乐项目的基本知识,热情大方主动,有礼貌的接待来客,引导、安排客人入座,善于运用语言技巧为客人提供最佳的服务。解决客人要求及疑难问题。
(3) 负责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在主管的领导安排下,每日清洁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的卫生,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4) 负责场所每日所需工作物品,保证营业的需要。
(5) 遵守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6) 与部门和其他的部门员工紧密配合,协作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1、员工基本管理
(1) 严格遵守作休时间,上下班打卡签退,不无故缺席,不擅自职守,有事请假。
(2) 当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应服从安排。
(3) 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饱满,情绪愉快。
(4) 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上岗时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接听私人电话。
(6) 不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费、私收回扣、不随意接受礼物。
(7) 不乱动客人的物品,不乱拿客人遗失抛弃的物品。
(8) 任何情况下不客人争辩,不与领导同事争辩。
(9)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能源。
(10)不依次充好,缺斤短量,不任意变动收费标准。
(11)未经同意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一切管理资料及有关消息。
2、着装仪容
(1) 服装:按公司规定服装上岗。
(2) 工牌:员工工牌一律佩带于左胸指定位置。
(3) 鞋:工作时间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无污,不赤脚穿鞋,女肉色袜,男深色袜。
(4) 头发:应天天洗头,保证无头宵,均贴,不可蓬乱。(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 面容:女员工以淡妆上岗,男员工保证随时面部清洁。
(6) 手机、bp机、相关物品一律不得佩带上岗及包含各种饰物。
(7) 班前自检查仪容仪表后方可上岗。
3、形体规范
(1) 站姿:坚持站立服务,挺胸、收腹、沉肩、两脚分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雅,棉带微笑。
(2) 眼睛平视服务对象,不斜视客人或东张西望,不得依靠任何物品、不插兜、插腰、抱肩及不良毛病。
(3) 两手自然下垂或交*。女性以v型为主、男士两脚与两肩同宽。
4、礼节礼貌
(1) 熟悉掌握问候语言,主动问候客人,能够根据时间、场所、情景、接待对象的不同,准确应用问候礼节。
(2) 熟悉掌握称呼礼节,根据客人应用不同称呼亲切和-谐,尽量记住客人的姓氏、职位,以便再次遇见时准确称呼。
(3) 熟悉掌握应答礼节,根据场景,准确回答、反应灵敏,应对得体。
(4) 熟悉掌握迎送礼节,根据迎接、送别,做到讲究礼仪顺序、礼仪形式,语言亲切准确示意得体。
(5) 掌握操作礼节,服务操作规范,不打扰客人,礼貌大方。
(6) 当客人走过时,主动问好,当领导经过主动点头致意。
(7) 对客人时时表示谦虚大方、朴实、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态度诚恳。
(8) 尊重客人习惯习俗和动作,不评头论足,按客人习惯和要求提供服务。
(9) 与客人交谈时保持微笑,声调平稳,站立直腰挺胸,姿态优美,注重倾听,不插嘴,精神集中,时时表示尊重。
5、岗位职责(服务员)
(1) 熟悉本区域的设施设备,项目特点,负责本区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为客人随时提供有效的服务。
(2) 具有本区域娱乐项目的基本知识,热情大方主动,有礼貌的接待来客,引导、安排客人入座,善于运用语言技巧为客人提供最佳的服务。解决客人要求及疑难问题。
(3) 负责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在主管的领导安排下,每日清洁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的卫生,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4) 负责场所每日所需工作物品,保证营业的需要。
(5) 遵守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6) 与部门和其他的部门员工紧密配合,协作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九
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奖惩;并做到制度上墙。
范文二、
一、更-衣室
1.梳妆台:台面光亮,无明显伤痕,玻璃干净,无水珠,台下无垃圾。
2.梳妆台镜面:镜面干净,清晰,不松动,不变形。
3.梳子:无头发、无头皮屑,无断齿。
4.嗜喱水、摩丝:表面干净,不粘手,正常使用。
5.吹风机:干净、不漏电,不潮湿润,电线无破皮。
6.更-衣柜:里外无指印,无污渍,里面无异味,用一次喷一次香水,检查写字板是否有墨,门锁完好,无伤痕。
7.鞋柜:无污渍,推拉自如,无异味,一用一消毒,用一次喷薄荷香水一次,正常使用。
8.拖鞋:无破损,有防滑,无异味,一用一消毒。
9.坐凳:坐凳无松动,无伤痕。
10.浴巾:浴巾无污渍,干净,无异味,无破损,摆放整齐。
11.烟蛊:无破损,无烟灰、烟头,光亮。
1.地面:无水珠、不打滑、无垃圾。
2.挂勾:无松动,保持光亮。
3.冲凉间:墙壁干净,无污垢,通道不堵塞,流水顺畅。
4.洗浴用品(沐浴露、洗发液):干净、无残留物,外表干净不打滑,摆放整齐。
5.洗浴用品架:不松动,玻璃光亮。
6.淋浴喷头:无堵塞,拉置适中,水雾正常。
7.墙顶、地角线:无破损、无水珠。
8.坐式淋浴:坐摆干净,无水珠,脸盆干净无污垢,洗浴用品摆放整齐,一用一擦。
9.灯光:保持亮度,无破损。
三、手机柜
1.保持玻璃干净,透明,锁无松动,钥匙无断裂,钥匙链无断的,一锁一钥匙,保证客人的财产安全。
四、浴巾、中巾柜
1.柜:镜面清晰干净,台面无伤痕,无指印,斑点。
2.浴巾、中巾:摆放整齐,物品备齐,美观无异味。
五、卫生间
1.马桶:表面光亮,里面无污垢,放水顺畅。
2.纸巾:纸巾盒不锈钢光亮,纸巾叠成三角。
3.地面:无水垢,保持干净。
4.冲洗池:墙壁无垃圾,放水正常。
5.消毒池;无异味,无污垢,无拉圾。
六、洗漱间
1、洗脸盆:无污垢,无水渍,光亮。
2.镜子:镜面无水斑点,不走形。
3.洗漱用品:牙具摆放整齐,一次性杯子保持干净。
七、蒸气房
1.玻璃门:光亮透明无污迹,里面干净无异味。
2.火山炉:保持石头的数量,温度的调节,发热管无破损。
3.坐席:无污迹,毛巾摆放整齐干净。
4.水桶:不漏水,不定时加满水,木勺放在桶内。
5.地面:无脚印,一天一清洗。
6.时间表、温度表:无破损,不走形,准确,耐用。
八、矿盐山
1.盐:保持盐的洁白,无大积块、无杂物、无黑点。
2.地面:保持地面无盐,节约不浪费。
3.盐床:清洁,无盐垢,无腐蚀。
九、水池
1.功能:了解功能
2.水池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水珠,拖鞋摆放整齐,池底无沙粒。
3.水:清晰见底,无杂物、无异味、无颜色。
4.按摩床:洁白、光亮、无杂物,使用正常。
5.电视:前后位置正常,显视屏干净,清晰,无灰尘,摇控器干净,使用正常。
6.沙滩椅:摆放整齐、毛巾干净、无皱。
7.沙滩桌:台面物品整齐、玻璃透明,无油渍、纸巾盒洁白,纸巾叠三角,烟蛊干净,无破损、无烟灰、烟头。
8.小吃桌:无油迹,摆放整齐,水果干净,饮品无过期。
9.碗、勺、竹签:干净,一用一换。
10.电饭锅:无油渍,无灰尘,无杂物,一用一擦,电源线无破皮,使用正常。
11.垃圾桶:无异味,无蚊虫,保持干净,盖子干净盖好。
十、二次更-衣
1.柜:锁面干净,清晰,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2.浴巾:洁白、干净、无斑点,无破损、无染色。
3.中巾:洁白、干净、无斑点、无破损、无染色。
4.浴衣:大、中、小号分开摆放整齐、包装完好。
5.地毯:干净、无细毛、不扎脚。
6.电子称:玻璃光亮、清晰、准确、正常使用。
7.梳妆台同第一大点。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
1.3会议摆放一定要把各用具对齐,而且要把厅房窗帘拉上;
1.5客到前半小时把会议所需文具用品备齐放好;
1.6如果客人会议过程都是喝咖啡、茶,应另外在厅内摆放一张台,摆放用具;
1.7安排服务员到电梯口领位;
1.8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站于门口迎客。
2.会议期间的服务。
2.1客人到时主动上前问好,帮客人拉椅;
2.2问客人喝咖啡还是喝茶(应拿着咖啡壶或茶壶问);。
2.5所有工作中的'服务员经过有会议之厅房时,都尽量把音量减小,以免影响客人;
2.7如客人有其他要求应尽量帮助客人解决;
2.8如有会议中段休息,应在会议休息前20分钟把咖啡、茶和曲奇饼摆放好;
2.10客人休息完,继续开会,应把门关上,收拾台面;
2.11会议期间需要离开岗位,一定要通知领导找人替岗;
2.12任务单通常会指出会议结束时间,在会议结束前一小时应把帐单准备好;
2.13会议结束后与客人结账或签章,并检查各类设备;
2.14向客人道谢,提醒客人带齐物品;
2.15把各类餐具分类收拾,会议设备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6会议中设备应按指定的地方放好;
2.18如发现客人遗忘物品,要立即与客人联系,尽快物归原主,如客人已经离开,可交主办单位代为转交,但要有转交手续。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一
随着天气的变暖,本市各类小区会所、健身房的游泳客人也多了起来。相对而言,比起正规游泳场馆,经营性的会所及健身房的游泳池卫生管理要宽松的多。据本人亲历和了解,首先,一般不需要体检卡,任何人可以购买年卡或付费进入;其次,游泳池管理不到位,许多制度形同虚设,泳客不经冲洗可以直接入池、进入处也没有提示的标语、消毒药水池更是摆摆样子;最后,游好泳也没有眼药水可点,泳池水质肉眼观察不甚干净,有漂浮物。
我认为,现在选择到会所及健身房游泳的人不少,但是,由于其不归体育局系统管理,属于社会经营。因此,导致行政多头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执法较为马虎,容易产生监管空白点和漏洞。时下一般的做法是平时由经营者自己把关,而且其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也良莠不齐,由此,造成卫生状况较差和管理松懈等不规范行为在所难免。
随着夏季游泳高峰的到来,有必要加强上述场所卫生管理,不要让这些地方成为传染疾病的温床,不要让这类场所成为卫生监督管理的`死角。为此,建议:
1、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小区会所、健身房游泳池的监管和检查,至少要对泳池卫生状况、水质和泳客体检有所要求并切实贯彻执行。还要尽快研究对各类小区会所、健身房游泳池的长效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和正规游泳池一样的管理体系。
2、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小区会所、健身房游泳池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要做到员工持证上岗。同时,要建立有关水质检测、药水添加、换水等方面的台帐制度,以便检查。
3、各区县体育局可以发挥游泳池管理的专长,对区内小区会所、健身房游泳池管理提供帮助和技术咨询。
4、有些规模较小、人手不够的游泳池,可以放置一些眼药水等,鼓励泳客自我服务。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二
a班人员负责:到岗后先进性早播报查看交接本、检查物品使用情况(例如场地预约、打印纸、各种手工登记表的数量及使用情况)、与楼层确定场地预约时间。核对羽毛球拍、篮球乒乓球、手牌等数量,同时将所检查内容体现在交接本上;主要负责前台工作;(晚排单车!)。
b班人员负责:替换a班工作人员午餐,负责下午整体接待以及播报。b班人员进行当日晚手牌以及浴区更衣柜、私人储物柜占用的检查。其他时间以健身前台为主;(当日电子表格的.管理与填写!操课查询情况)。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三
一、娱乐活动室是供业主(住户)业余开展各种文体康乐活动的场所,不准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按规定应买票进入活动室,凭票领取、使用活动器具。
三、每周一、三、五下午免费为本小区(大厦)老年人开放,不对外营业。
四、凡在活动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五、活动完毕及时归还活动用品,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技师部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要求,以此提高技师的职业行为规范程度和工作效率,满足行业需求,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现以公司《员工守册》为准,同时结合技师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本部门员工共同遵守:适用范围:
技师部全体人员:助浴师、理发师、修脚采耳师、足疗保健师、理疗师、香体师。实施办法:
以下制度实行扣分制,1分为人民币元。
技师部领导监督执行,技师部主管、经理开据《过失单》,并将《过失单》上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在违规员工的提成工资中直接扣除。具体内容:
1、值班技师上班时间为下午13:00。
2、各种例会、各类集体活动时不得已任何理由不到场。
3、连续旷工2天、半内累计旷工4天者算自动离职。
4、每日值班人员必须即时打扫卫生,做好卫生日常保洁工作;
5、每日值班人员必须负责毛巾收送、蒸车加水、摆放和补充湿巾保证营业所需。
6、不得拿私人物品到营业现场;不得将私人用品带入公司清洗。
7、技师部所有人员不得在客用营业区内休息,如休息大厅、客房、咖啡厅等。
8、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时,会客应到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排在前2位的技师不得会客,会客前必须向经理或主管报告。
9、技师与其他部门岗位领导与员工必须处理和维护好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相互谦让;有礼有节,热情大方。
10、技师外出必须向经理(经理不在向主管)报告,获批后方可外出;营业时间内止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务。
11、13:00—01:00当班时间不能洗澡。
12、技师必须服务满约定时间。
13、技师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交技师部经理审批,获批后方可离开。
14、其他规定按酒店《员工手册》执行。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五
通过本会员管理制度,本会所可以为建立会员完整的.信息库。这样可以更好地为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有效提高会员忠诚度,同时便于会所进行会员管理。
1、顾客单次消费600元,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2、顾客多次消费满1500元,凭借收据,按要求填写会员申请表即可入会。
1、购物折扣:凭借会员卡在会所内消费享受服务、商品九五折优惠。
2、积分规则:
(1)会员消费店内服务、商品可获得积分奖励,积分标准为20元积1分。
(2)积分消费使用时可以兑换现金,积分兑换比例为:1分=1元;
3、其他优惠:
(1)提前获知会所促销活动以及特惠讯息;
(2)可定期获赠会所品牌杂志;
(3)会员生日当月来店消费可享受双倍积分。
(4)可受邀参加会所举办的活动;
1、会员满足入会条件,填写会员申请表入会,给予发放会员卡,于次日生效。
2、会员卡可在会所全场通用,出示会员卡即可享受会员待遇。
3.会员未携带会员卡,职工可经会员管理系统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核实,也可享受会员待遇。
4、一年内没有刷卡消费的会员取消会员资格,不再享受会员所有优惠;会员卡不收回但卡内积分清除。
5.会员一人只限持有一张会员卡,不得重复办理会员卡。
6.会员主动声明放弃会员资格,必须持个人有效证件来店办理手续。
7、会员可通过会所前台变更个人基本信息:
(2)人为原因(如:人为损坏、遗失)导致会员卡无法正常使用时,顾客可至会所申请补办新的会员卡,每张会员卡10元工本费。
以上这个会员管理制度只能作为足浴会所建立会员制度提供参考,管理者应根据自己足浴会所的时间情况做一下更改,同时想要我们的会员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规范和信息化,还需要一套专门的会员管理软件帮我们来实现。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六
1、一不准在技师房内大声喧哗,打闹(00:00,11:00禁止大声说话)。
2、二不准在技师房内抽烟(必须保持卫生整洁)等。
3、三不准随意破坏技师房内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助浴技师必须打扫与维护好spa间的卫生清洁)。
4、四不准在技师房内私拉乱接电线,出现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自行负全责。
5、五不准在技师房存放贵重财物,一旦遗失,概由自己负责。
6、六不准说话阴阳怪气、说三道四、挑拨是非、相互抵晦、拉帮结派,老技师欺压新技师。
7、七不准上班时间喝酒。
8、八不准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七
一、技师上班时间一定要准时,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0—15分钟,罚款20元,15—20分钟罚款30元,以上依次累加。)。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容仪表整齐,化淡妆,不得披头散发,违者不予上钟,并罚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不得在技师房内换衣服,违者罚款20元。
五、不得食用客用饮料或客人遗留下来的食物。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处理。
六、技师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及安排,不得顶撞和辱骂上司,应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违者将视事情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当安排技师上钟有不服从者一律打尾牌并罚款50元。
七、上钟时间待客一定要有礼、热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对客人评头论足或耻笑客人,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并罚款50元。如见客不打招呼者,罚款20元。
八、技师在上钟期间不得随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带手机上钟,不可以看电视,违者罚款50元。
专业会所管理制度(案例18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违法开房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管理。
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十五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七条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第十九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第二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第二十九条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第三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三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三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十五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
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五条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八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四十九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所称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