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注意言之有物、条理清晰,并用简洁、准确的语言表达思想。当然,这些报告范文只是供参考之用,你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拓展。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一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二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三
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一次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
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慎重稳妥”的原则,存放3个月后,再行销毁。
三、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必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校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四、对保管期限已满,或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综合档案室必须逐件填写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清册封面内容、登记栏目、立档单位和全宗简要说明),报请校档案鉴定小组审查。
五、学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六、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专人(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依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确认无误,方可进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四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五
1.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3.经鉴定对失去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销毁。未经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档案。
4.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销毁清册入档案保存。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六
说明:1面包不会致命;2不能贿赂记者;3不能损害公司形象。
面包是过期的这一点不能隐瞒,因为面包上有日期,难民吃的话肯定会发现。如果我隐瞒了而被戳穿的话事情的性质就不同了。如实的告诉记者和难民我的这一车面包是过期的,吃了虽然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不会致命,但是身为公司的员工我必须遵守公司的规定,这些面包必须销毁,不能派发给难民们吃。我可以打电话回去给公司,让领导批示送一批新面包过来发给难民。
给难民,我们公司也很愿意帮助这些难民。请求记者不要把过期面包的这一点报道出去,我也实属无奈,阻止不了那么多难民。如果可以我们公司愿意以后长期关注帮助这些难民。记者权衡利弊决定不报道过期面包的这一事实。
等到新面包到来,估计这一车的过期面包已经被难民吃的差不多了,这样我不仅可以让难民充饥吃了面包还达到了销毁面包的目的,而且不会对公司形象造成影响,让记者不报道过期面包的这一事实。我将新的面包发给难民们,然后跟记者表示公司愿意帮助这些难民。事后回到公司请求进一步的救济,这样可以体现出公司对国家危难群体的关怀,以此做宣传,可以树立更好的公司形象,使公司的产品销量更好。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七
近年来,我局在区档案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措施,强化管理,被湖北省档案局评为省一级档案室,并连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根据蔡档[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多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成立了由局长周社明任组长,副局长朱剑刚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专职档案员2人,建立健全了完整的档案管理组织。我局档案共分七个门类六千余卷。党总支在每年年初进行工作安排时,总是把档案工作同其它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并把档案工作作为工作目标的一项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制定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人员职责》、《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增强了档案工作人员、利用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同时也为规范公文处理、文件归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提高公文运行质量和办事效率提供了制度保证。
光、防虫、防尘等条件,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同时对档案室的温、湿度,每天都进行监控,并采取措施使之保持在一定范围。相关领导不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安全管理。
在考察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时,我们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健康的体魄、坚定的信念和不怕困难、埋头苦干的精神。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我局的档案管理始终保持了较高的标准。
制定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分类大纲、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等业务规章,按规定收集整理文书、财会、设备、图片等档案。永久、和30年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归档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存的各类档案结构合理,档案整理完整,已全部入室进柜。现无积存零散文件,案卷质量好,符合规定;案卷按照类别进行排列,排放有序。档案人员坚持定期检查档案,从检查情况来看,档案无霉变、退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等现象,保密工作良好,无丢失、扩散档案内容现象。在档案鉴定方面,我们严格执行按期鉴定档案的制度,无随意销毁档案的现象。移交和接收档案时交接登记明晰,责任到人,确保交接流转过程中不丢失、不损毁。在档案实体利用上坚持专人负责,坚持登记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利用安全。
在以往的档案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在今后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有所提高,我们还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精神,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大措施,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存放,搞好服务,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在国土资源和规划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档为doc格式。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八
1、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
・・・・。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九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
××主任: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整理出来,经过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复核鉴定,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后)现随文报上,请审批。
××××分公司(盖章)。
××××年×月×日。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一
档案资源终于以其独具的与人类社会各种活动的伴生关系及所载内容的原始性、真实性等特殊性质,而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与重视。下文是档案销毁请示,欢迎阅读!
××主任: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整理出来,经过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复核鉴定,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后)现随文报上,请审批。
尊敬的领导:
根据《传染病疫情档案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传染病报告卡资料保管期限为3年,到期应销毁。现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20xx-20xx传染病卡整理出来,予以销毁。请审批。
申请人:
审批人:
根据《会计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十、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保管期限为20xx年,到期会计档案应销毁。现已将超过保管年限并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凭证和账簿档案整理出来,予以销毁。
请审批。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二
第四十二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进行销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由档案管理专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起止年度和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上报财务经理。
2、财务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注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并上报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3、销毁档案时由财务经理和审计经理共同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所列明内容进行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章,并将毁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在销毁前,审计经理有权力和责任对会计档案提出审计,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
档案销毁前应当进行审计(下同),主要审计应收应付账务是否有对账确认,资产是否流失,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企业总经理应当重视这项工作。
第四十三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中列明。
第四十四条其他档案要进行销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由档案管理专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其他档案销毁清单,列明销毁其他档案的名称、编号、数量数、起止年度、销毁时间等内容,并上报行政部经理。
2、由行政部经理会同发生其他档案的部门的经理在其他档案销毁清单上签注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销毁档案时由行政部经理和审计经理共同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其他档案前,应当按照其他档案销毁清单所列明内容进行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其他档案;销毁后应当在其他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章,并将毁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在销毁前,审计经理有权力和责任对其他档案提出审计,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不受损失。
第四十五条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相关的其他档案资料不得销毁,应当继续归档,并从销毁其他档案清单中删除。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倒卖档案牟利或出卖档案的。
5、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档案管理办法(全文)。
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6.农村财务制度是什么。
7.出纳和会计两者如何分工。
8.单位把个人人事档案丢失责任划分。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三
档案馆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档案馆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馆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部(处)级主管领导签字,方为生效;并同档案馆形成的销毁清册一同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四
1.为规范机关及项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公文处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附带二张正文)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须持介绍信。查阅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综合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公文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公文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文秘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公文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五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六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1.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1.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归档流程。
4.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档案保管。
4.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档案借阅。
4.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4.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4.5.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4.5.3.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机密;。
4.5.4.入库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外借档案,及时催还;。
4.5.5.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4.5.7.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
4.5.8.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6.档案保存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七
公司在业务及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各部门负责业务文件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其余所需立卷和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办公室直接处理,办公室应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1、归档范围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等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职称、编制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及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有立卷和归档职能的部门应每年度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和部门移交人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财务档案从立卷之日起可以在财务部门保管,但应指定由专人保管。
6、档案管理人员应会同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
公司档案可以分四大类:绝密、机密、秘密、普通。
绝密档案销毁,由董事长和相关部门领导,鉴定确认;机密档案销毁,由总经理和相关部门领导共同确认;秘密档案销毁,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确认;普通档销毁,由办公室和档案管理员确认;销毁前由档案员登记造册,办公室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八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需要注意的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优秀档案销毁报告(案例19篇)篇十九
一、学院档案应定期鉴定,对没有保存价值或者已经保管期满的档案要进行销毁。
二、鉴定档案时,应直接对档案内容进行审查,做到仔细、慎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确定档案的存、毁去向。
三、鉴定后应提出鉴定报告和存毁意见,并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鉴定报告应写明立档单位和全宗的简要历史情况,档案所属年代及其保管期限,销毁档案的数量和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理由。销毁清册应对要销毁的档案进行详细登记。
四、销毁档案,必须经学院档案鉴定小组认真审查,报经学院领导人审核,批准后才可以销毁。
五、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销毁后由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署监销人姓名,以示负责。销毁清册交学院档案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