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断经历着各种各样的事情,对这些经历加以总结和概括,可以更好地指导未来的行动。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能够看到不同人对于同一个主题的心得体会,这能够拓宽我们的思维和视野。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一
芳华,是指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对于每个人来说,芳华意味着青春与激情,是一个美好而充满挑战的阶段。在经历了芳华岁月的磨砺与洗礼后,我深刻地领悟到了一些关于芳华的心得与体会。
第一段:芳华是奋斗的时光。
芳华不是只有追求浪漫和享受的时光,更是奋斗和拼搏的时刻。在芳华岁月里,我们经历了学业的压力、追求梦想的艰辛和生活的磨练。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而芳华就是我们为实现梦想而努力拼搏的时光。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我们才能在芳华的岁月里收获成长和进步。
第二段:芳华是成长的时期。
芳华是我们经历各种挫折和困难的时期,同时也是我们不断成长的阶段。在芳华时期,我们不仅经历了生理上的成长,更受到心理上的磨练。我们开始认识到人生的复杂性,学会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失去和坚强中逐渐成长,逐渐理解了自己和他人。
第三段:芳华是选择的时机。
芳华是一个充满各种选择的阶段,我们需要面对许多艰难的决定。在这个阶段,我们会面临选择驰骋在事业的巅峰还是安稳的生活;选择追求个人的理想还是顾及家庭的责任。而这些选择都将深刻地影响我们的未来。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阶段,我们要学会抓住机遇,敢于迈出一步,勇敢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和价值。
第四段:芳华是感悟生命的时段。
芳华是我们感悟生命意义的重要时段。在芳华岁月里,我们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这些经历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到生命的宝贵和人生的意义。我们明白了人生的真正价值不仅仅在于追求金钱和地位,更在于关爱他人、追求内心的平静与幸福。这个阶段的经历使我们更加成熟和理智,为以后的人生奠定了基础。
第五段:芳华是珍贵的回忆。
芳华是我们一生中最珍贵的回忆。无论是充满朝气的年轻时光,还是经历了风雨的岁月,这个阶段的回忆将永远珍藏在我们的心底。回顾芳华时光,让我们更加珍惜曾经的荣华与荣光,感受到岁月带来的成长和变迁,也更加懂得如何珍惜现在,活在当下。
综上所述,芳华是一个美丽而又短暂的光阴,是我们成长和奋斗的黄金时代。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勇敢追求梦想,经历挫折和困难,深刻理解生活的意义,学会选择和珍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芳华岁月中赢得人生的成功与幸福。让我们怀揣着这些心得与体会,继续航向未来,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二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三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四
芳华,一个能轻易勾起人们共鸣的词语,也是一部让我们百感交集的电影。影片以文艺轻忧的笔触,讲述了一群追梦的年轻人在特殊年代里经历的成长与坎坷。观看这部电影,我深受触动,不禁有了很多感悟和思考。
首先,芳华教会了我坚守信仰的重要性。影片中,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信仰之源,驱使他们走向不同的人生道路。男主角兵哥,是一个对军队充满热爱和追求,善良正直的人。尽管他曾经遭遇到许多挫折和困难,但他依然坚守自己的信仰,不断努力奋斗。与之相比,女主角凤霞则是一个对梦想抱有信仰的人。她梦想着当一名歌手,并为之努力奋斗。正是这种信仰,让她在困境中不放弃,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也深深懂得了在逆境中坚守信仰的重要性。
其次,芳华告诉我价值观的差异是人与人之间矛盾不断的源头。电影中,兵哥和凤霞的感情坎坷并最终走到了尽头,更主要的原因是两人的价值观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兵哥把人民的幸福和安定放在首位,相信自己作为一名军人应该为国家和人民尽职尽责。而凤霞则更加追求个人的梦想和自由。追求个人梦想和全心全意为国家奉献这两种价值观的冲突,最终导致了两人分道扬镳。这让我深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选择和生活方式,同时也要牢记自己的价值观并且为之奋斗。
再次,芳华给予了我深刻的人生启示。影片中,兵哥和凤霞的成长经历揭示出人生中的苦与乐、欢与笑、悲与喜是相辅相成的。在蓝色桃花源这个乌托邦般的环境里,他们无论是在军队还是在歌舞队,都感受到了深刻的快乐与幸福。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们也从中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和生活的艰辛。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追求极致的幸福,而是在于坚韧不拔的追求和不断成长的过程。无论在哪个阶段,我们都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在每个环节中找到快乐和成就感。
最后,芳华唤醒了我对青春的向往和记忆。年轻永远是美丽的,芳华永远是铭记的。兵哥和凤霞所经历的那段年华,正是一个特殊时代里无数人士的共同记忆。看着电影中他们的挥洒青春岁月,我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岁月,那些美好的记忆仿佛昨日重现。芳华告诉我,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我们都不能放弃对青春的向往,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总而言之,芳华是一部温暖人心,引发共鸣的电影。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关于人生的道理和心态。坚守信仰,尊重价值观,积极追求人生的成长、坚韧不拔的毅力,回忆青春岁月的美好。这些都是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应该有的态度和品质。愿我们能以这些收获为指引,成为更好的自己。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五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touched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六
芳华,一部让人热泪盈眶的电影。这部电影让我们走进了那个特殊的时代,见证了属于那个年代的青春与梦想,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生中不可避免的离别和牵挂。
第一段:时间的过往。
在这部电影中,时间是一个主角。那个年代的时间是淳朴而悠长的,但是人们的青春却要被残酷加速,让他们不得不去面对那些荒唐而不公的规则。时间让人成长,但也让人遗忘。角色的成长与年龄的增长相互呼应,在接近终场处的一幕,当戛纳被提及时,片中的角色都依旧充满了悸动与梦想,却也不禁想起当年那些曾经的友情和青涩恋爱。时间劈开了合适的关系,让我们的故事不断深化,同时也让我们思考着纯真和成熟的交织之间的碰撞。这种感觉就像是旧时光再戳一遍回忆的链接,一点又一点拨动着心灵的琴弦。
第二段:友情与纯爱。
在这部电影中,友情和纯爱是最美的点缀。这种感觉就像彼此靠着窗户,在月光下倾述着依然珍藏在心底深处的思念和风景。时而朦胧,时而清晰,如同记忆中凝固的时光,它永远都是那样热烈和美好。阿芳和小兵的纯爱是这部电影最为动人的点缀,他们的感情澎湃而深刻。那个时代都是一些个体的生命最美好的年华,而友情和纯爱的打磨,使得那些人的生命回荡着各种美好的回响,他们追逐的是社会,却也追逐着爱和友情。
第三段:人生的选择。
一个时代所有人的命运到底是如何被改变的?人们的自由有多少?人们想要的幸福有多少?这部电影可能都有了回应。人生的选择不是很多,但是也不是没有。电影中,阿一和舒淇分道扬镳的那一个场景,舒淇能够选的路只有国家所给予的命运轮廓,而阿一却可以去尝试着模糊这条界限。这种感觉就像是掌握住时间的唯一,只留下我们记忆中深刻的一些点滴。生命和时间的不同辉映,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特别的美和无限遗憾。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取选择人生的道路,但是面对选择的时刻,我们也许需要的是有一些朴素而清晰的观念,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迷茫和遗憾。
第四段:生命中所遇到的苦难。
在人生的每一个旅程中都会遇到一些苦难。这些苦难可以是来自内心深处的痛苦,也可以是来自生活现实中的打击。这部电影中的苦难很多,但是我们不因它而恐怖,不因希望而能够舒缓。人们在命运的轨迹与苦难之间,最后需要懂得的是自己。模糊的边界总是会造成迷茫和无力,而多一份勇气,或许就可以化茧成蝶,找到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个以往。
第五段:感受与思考。
“芳华”这个电影,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青年时代的鲜活和灼热,便于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这个青春期终究有着单纯而真实的美好,而成为真正的成人,便需要在生命的洪流中沉淀。回顾自己的过程,回望那段风雨路,每个人都有着自己不同的故事,不同的重心与挑战。但无论万事如何成败,最重要的是,一份自在,一份热爱,以及一份属于自己的担当和信仰。只有这样才能对人生的路,走得更加自在坚定。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七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八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九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十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要多读书才能像作者一样言之有物。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十一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十二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十三
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十四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平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平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文革,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文革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近。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最新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汇总15篇)篇十五
我刚刚读完《芳华》时,眼眶中被泪水充斥着,喉咙中被“异物”堵着,心中被复杂的情感压着,我仿佛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般什么都不会说,像聋子一样什么都听不到。
当我读到刘峰被叫去审问时,因为团首长将沤了一冬天的水泼在墙上而哭了时,我的泪水突然就决堤了,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像刘峰那样善良的人会遭到林丁丁他们的背叛!修补老化的地板,补破旧的军装,掏下水道……这些在我读书时所想象的场景又一一出现在我的眼前,灵巧的双手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敲打沙发,于是我眼前的文字模糊了。
我想,刘峰为什么会被曾经仰慕他崇拜他的人背叛,作者已经用最犀利最简单的方式挑明:因为他人好。因为他人好,所以人人都等着他出丑;因为他人好,所以尽管每个人都崇拜着他,但也嫉妒着他。正处芳龄的孩子没有见过英雄,他们感觉到不真实,或者说,他们好奇这所谓的英雄是不是真的像神一般没有七情六欲,再直白一些说,他们没有见到过虔诚向善的圣徒出丑,他们的嫉妒心悄悄作祟,渴求着雷又锋的丑态。所以当那一刻来临时,每个人都义愤填膺地讨伐刘峰。他们心中不屑于刘峰,他们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他们的嘴上说着刘峰的坏话——小人的嘴脸。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痛恨那个时代,痛恨他们附和式的`背叛。那个时代只要认定你有罪就一定要将你纰漏得不成样子,纰漏的错误还是你自己亲口说的,找不出一点冤屈,这多么的可笑!那个时代的一些人也令我感到厌恶:只要有人开头讲坏话,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坏话。就像书中所写得“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多么可怕的社会风气,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会不会也变成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怜悯心、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人性的可怜的爬虫,没有灵魂,空有一副皮囊的附和别人的“人”。
书的结尾更让我感到心酸,病了就仿佛做错了事一般,躲着每一个相识的人,躲在让他不安全的壳中,小心翼翼的“神秘的”活着,而何小曼能够陪伴他到最后,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相似吧,或许因为书中说的“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何小曼就是那个人。在最后灵堂前只剩下了三个人,虽然凄清,但也是最好的结果,不该让一些人一些事再扰乱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安宁生活。
在红楼里发生的一代人的故事,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个时代的映射。他们的青春就像书的封皮一样,是枯燥黑白中突兀的一抹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