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书面形式更具可证明性和保障性。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可以参考以下的范文,了解类似合同的常见条款和要求。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一
甲方:?厂家代码:
乙方:合同编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三条?乙方租用____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_____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七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八条?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九条?为维护商场良好形象,甲方对乙方经营进行统一收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现金销售,一经违反将处以5000元罚款,并全部清除出场。
第十条?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次月8日至15日签收对帐单,18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一条?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二条?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_____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三条?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六折以下出售,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四条?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六条?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委员会_____。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乙方: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签定日期:?年?月?日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三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
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租用xx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八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九条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十一条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次月8日至15日签收对帐单,18日给乙方结算货款。
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
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
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三条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四条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六折以下出售, 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五条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七条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合同解除
第十八条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
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
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
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上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承租人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下列物业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之法律关系
鉴于商场经营的特点,甲乙双方即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又为商场和商户之间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法律关系。
甲方为商场的管理和组织者,以自己的经营场地、声誉和管理,为乙方提供经营平台。
甲方作为出租方对商场负有管理和服务的权利义务。
乙方为商场的商户,借助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自己的经营优势,乙方作为承租方有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服务,支付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 租赁场地
甲方将新上城购物广场第 层 铺位/柜台(见楼层平面附图标示)建筑面积为 ?,包括分摊公共面积在内。
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接收租赁铺位/柜台,并与甲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方负责物业及其设备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物业维修费用。
因甲方延误物业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4 甲方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及公共区域保洁卫生服务,维持商场正常经营秩序。
第六条 乙方之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要及合法有效的经营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质量检验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活动所需之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乙方所经营商品/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乙方违反上述法规,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 乙方在承租期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结算完毕,方可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给予退还。
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而终止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即撤离的,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3 乙方所租商铺/柜台只限作商业经营用途之用,按甲方统一规划经营 ,乙方在商场内不得经营与甲方商场无关的商品。
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开业日期自行完成租赁铺位/柜台的内部装修、备货等各项工作。
乙方开业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如因甲方原因开业延期,以甲方正式开业日期为准,合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6。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铺/柜台转让、转借、转租或承包给第三者。
乙方不得以商铺/柜台的经营使用权作抵押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担保。
6。5 乙方如需更改经营范围或转换经营类别,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500元抵作违约押金。
6。6 合同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因管理需要对新上城购物广场进行必要的局部调整、装修改造、维修安排等,并给予无条件协助。
6。7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纪守法经营,确保商品质量。
按规定缴纳工商管理费及税费。
主动接受商场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在经营活动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被第三方索赔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及一切与此有关的费用。
6。8 乙方自行安排、聘用从业人员,乙方参与经营的从业人员需向甲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从业前的相关培训。
乙方及聘用人员不与甲方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6。9 乙方须使用的印章必须报甲方核准并备案,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
6。10 乙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关。
6。11 法律法规规定乙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第七条 装修及保险条款
7。1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新上城购物广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装修期为 天,自铺位/柜台交付乙方之日起计算。
7。2 乙方装修应向甲方办理审批手续,缴纳装修押金。
甲方依据商场的整体规划审查乙方商铺的装修方案,并监督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装修押金中扣除乙方应缴费用后退还乙方,乙方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装修完毕,或装修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装修押金不予退还。
装修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商铺装修不得破坏原结构,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或改建,甲方有权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罚相应的赔偿金。
7。3 合同期内,装修属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保养。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或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租赁铺位/柜台,应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8。2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装修或开业,逾期15日以上,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履约保证金及所有预收费用即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以补偿甲方的经济及信誉损失。
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可将乙方所租凭铺位/柜台另行出租,而无须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8。3 合同期内乙方下列情形之一,属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补偿甲方损失并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租铺位的物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留置乙方货物抵押并向乙方追偿。
a、拖欠应缴任何款项及费用达十日以上或擅自终止营业达24小时以上;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出借或作抵押、担保;
c、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转换经营类别,经甲方书面通知改正仍不予纠正;
d、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e、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销售假冒伪劣、非法引进及其他违禁商品被有关部门查处;
f、违反消防管理条例,给甲方或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g、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仍拒不纠正,严重损害商场形象或信誉;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释。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以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五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六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淘宝商城转让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变更前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变更后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经股东等各方面协商同意,变更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xxx有限公司_连同以公司名义入住的淘宝商城xxx旗舰店_全部股权出让与乙方。
第二条乙方补偿甲方部分费用如下:
公司、淘宝商城、注册商标、运营等全部补偿价为人民币10万元整。共计价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全部契约金额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确保充分了解公司法,已经确保对于甲方公司的现状了解清楚,包括公司名下的淘宝商城具体规则了解清楚。
第四条甲方确保公司及商城的如下信息:
1、公司本身资质健全,年检合格,各项证件及公章完备;
2、确保淘宝商城的评分及乙方登陆后台看到的`信息完全真实,确保品牌归公司所有;
3、确保所有证件完全有效;
协议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约。
例如:甲方不想转让了想赎回;或乙方自己经营不善,出售假货等等;或者淘宝修改规则造成的商城事故及其他未知事故均不能成为毁约的理由。
第五条执照变更前的亏损、民事责任、债务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营业执照、税务、银行等变更后,产生的的一切事物由新公司承担;新公司产生的任何亏损、民事责任、债务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协议时间及争议。
本协议从签署之日起至营业执照变更完毕之日止。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股东签字(章)乙方股东签字(章)。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七
承租方:_________。
领租人:_________。
为探索新的经营方式,进一步增强国营中型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范围。出租方将所属于_________百货商场的所有房屋、设备、家具用具、怅外零星财产出租给承租方有偿使用。合同期满后由承租方如数归还出租方。
二、承租方对上述财产和企业原有职工实行社会保险,其保险费由承租方负担。
三、承租方要保证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税前租赁费_________万元(其中包括流动资金占用费_________万元,固定资产占用费_________万元和服务费_________万元),并按利润总领_________%作为级差地租上缴公司(其中印万上交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将以上租金按月份分摊,于下月15日前上交。
承租方的社会退休统筹基金,工会经费,均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和上缴。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出租方将上述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租赁期_________年。延长租赁期须重新履行租赁手续。
五、租赁期间商场原有隶属关系暂时不变,所有制性质不变,职工身分不变,工龄连续计算,遇有国家规定调级时,按政策规定给符合条件的职工调空级,终止租赁合同后,享受其应有的工资待遇。
六、集体租赁期间,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参照执行集体企业有关政策,承租方按规定交纳各种税金,税前租赁费和级差地租后的留利,由承租方自行支配。
承租方用税后利润新增的财产归承租方集体所有,承程方可在职工中筹集资金,按有关规定付息分红。
七、租赁期问,承租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展担租赁后的债汉,债务等经济责任飞接受政府等有关部门及_________级主管单位的监督指导,维护消费者利益,在保证主管业务的前提下,经工商行玫管理部门核准,积极扩大经营范围,方便群众均买,但不能转租、转业,更不能擅自停业。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对企业的一切财产有权使用和保管,并负责维修,企业需新增或更新固定资产及有关大修理项目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有倒塌危险需要翻建,经公司审核批准,其费用由出租方负担。
九、租赁期间承租方在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下有权确定适合商场特点的奖金和劳保福利待遇。并按规定提取上述资金。
十、承租方的代表人要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每年要向职工报告工作,并经常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对严重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职工有权辞退,但要报公司劳资科备案审核。
十一、租赁期间承租方有权招收临时工,招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承租方自定和支付,租赁合同终止时,由承租方负责辞退。
十二、出租方违约责任。
1、出租方违背合同规定,严重干挠承租方经营自主权,使其无法自主经营,承租方有权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
2、出租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翻建房屋,应负责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承租方违约责任。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原企业资产损失、丢失的,应负责赔偿。
2、承租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问、数额支付租金,除应向出租方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付违约金外,连续三个月不交租金,出租方除依法追回租金及违约金外,有权收回出租财产,终止合同。
十四、租赁期间由于国家政策、法规和客观环境发生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须经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十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盖章)。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八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就校园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甲方认可乙方作为甲方在省市大学(学院)校区代理人。代理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一,乙方须认同甲方的团队管理文化:
1,在工作中甲乙双方是上下级关系,感情重过程,做事重结果!最终的优秀的业绩决定一切!实力决定话语权!工作中只有苦劳而没有功劳,那也是白劳!团队制度管人,征订业绩说话,双方一切按照制度做事!在团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人情,而不是在人情的基础上建立团队管理制度!
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好的建议及时进行通,定期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团队文化,信奉狼性----强者文化和致胜文化,及兵家思想和儒家文化!(郑重申明,北京好乐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办事处之所以严厉要求每一位校园代理,是因为我们希望每一位不甘命运的校园代理都能够通过此次校园创业活动具备将来走向社会时成为时代强者、社会精英、国家栋梁的综合系统思维和能力素质,同时体验创业的酸甜苦辣,赚得最具人生价值的“第一桶金”!)具体为:
(2),作为主帅,你要有强烈的企图心(即事业心),坚毅不拔,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全力以赴!同时任何情况下都永不言弃,永不给自己留退路,永不绝望;就是绝望了,也要再努力,从绝望中寻找希望!绝不为自己的失败寻找任何借口!因为借口除了能证明你无能以外,没有任何价值!
(3),作为主帅,要时刻抱有一颗积极解决问题的建设性心态,敢于突破常规!同时善于发现和团结自己身边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完成好乐买网上商城给自己规定征订业绩的这一使命誓不罢休!!因为拿下应有的市场份额才是硬道理!更因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失败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4),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可以用一个词来答复:胜利-----不惜一切代价去争取胜利,无论多么恐怖也要争取胜利;无论道路多么遥远和艰难,也要争取胜利;因为没有胜利,就不能生存!
(5),好乐买网上商城的校园代理及校园团队的使命是为好乐买网上商城开拓市场的战役求胜,同时磨练自我、成就自我、提升自我!如果好乐买网上商城校园团队不能在本校的大学鞋业竞争市场上取胜,就等于对公司无用!也没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6),任何手段只是达到目的的途径,绝不能代替目的自身!竞争就是这么残酷无情,这就是竞争的本质!所以无论你曾经下了多大功夫,做了多少努力,花费了多少心血,只要你在某一个环节上出了差错,你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倘若是在关键环节上出现闪失,则会功亏一篑,横遭致命的一击!不要忘了,市场不是母亲,她没有耐心也没有仁慈,稍有不慎,你和你的团队可能就会在竞争对手的嘴下尸骨无存!
(7),竞争场上没有一劳永逸的战斗,强弱只是一瞬间!狭路相逢,勇者胜;勇者相逢,霸者胜;霸者相逢,王者胜!所以,乙方-------好乐买网上商城在本校的主帅,要永不放弃!去攻击你的目标,永远不要撤退,至少要下定决心不要撤退!因为竞争只有三个原则:大胆!大胆!大胆!同时绝对不要满足,即使你非常能干,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些和你一样聪明的竞争对手也在不停地奋斗着!
(8),社会上要想分出层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竞争,你必须努力,否则结局就是被压在社会的底层!“爱拼才会赢”,市场的盛宴是为勇者准备的!在强手如林的市场,不奋争,就会被挤压死、淘汰出局;在赢家通吃的年代,不拼搏,就难以脱颖而出,站在高地上!
(9),你,作为好乐买网上商城的校园代理,坐镇一方的主帅,应具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一种坚持到底的信念;一种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一种自动自发的责任心!
(10),乙方作为好乐买网上商城一方主帅,最重要的是懂得怎样把一件事情办好,只有把你自己的事情做的十全十美,你才能在和别人的较量中稳占上风!
二:合同具体细节:
1.任务。
1.1根据乙方负责区域和高校在校人数,乙方需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负责区宿舍的2遍上门宣传,并在合同期限需完成有效订单额元。
1.2甲方实时对乙方任务进行监督、考核,如合同期间预期严重达不到任务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3任务乙方负责学校年销售有效订单数量单。
2.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定期将甲方的宣传海报、传单发放到乙方所在地,以便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2.2甲方定期将bbs文稿,告知乙方,以便bbs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2.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以下报告要求进行宣传执行:。
海报张贴要求:
a)海报要求张贴与校内允许张贴海报的位置,要求人流量较大;。
b)在不违反校方规定下,海报张贴在宿舍楼楼道中;。
传单发放要求:
a)传单必须发放到宿舍里面,要求根据传单数量的多少,发到尽可能多的宿舍;。
bbs宣传要求:
a)所有稿件的内容及标题由甲方发至乙方电子邮箱或联盟公告,所有稿件不得删改;。
2.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宣传,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劳务报酬人民币50元整,如一个月出现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甲方将汇总乙方所属区域的所有乙方订单,并告知乙方;其中客户单笔订单总额超过200元以上的订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联系客户确认订单。
2.6甲方将在乙方汇入全额货款后及时确认收款。
2.7甲方有义务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在有现货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货物,并保证商品外观完好,附件齐全,商品运费由甲方承担,运输方式由甲方指定。
2.8甲方有义务承担所售商品的售后保修事宜(全国联保商品除外)。
2.9甲方根据乙方的有效劳务业绩(当月所有付款完成的订单减去当月办理退货的订单)给予劳务报酬,具体结算办法详见附件1。有效劳务业绩是指通过乙方高校代理推荐下单和代购下单的订单总额,以甲方后台数据为准。具体的报酬标准详见附件1。
a)甲方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说明:(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0%例:小张月份工资1000元,其应缴所得税为应缴税款为:(1000-800)*20%=40元。(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2.10退换货、价格保护以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鉴于此次合作的特殊性,就退货事宜做如下特别约定:a)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办理退货,并不收取手续费。乙方将有质量问题货物发送给甲方时,运费由甲方承担;b)如产品无质量问题,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产品被拆封、缺少附件等),可以办理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义务。
3.3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汇总的订单金额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额货款;对于客户单笔订单总额超过200元以上的订单,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有义务联系客户确认订单。
3.4乙方有义务在接收甲方所发商品时,检查商品外观是否完好,附件是否齐全,如不符合以上条件时,乙方有权拒收商品。
3.5乙方有义务在签收甲方商品后,一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配送商品,免费为甲方客户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向客户交货时乙方须提供相应服务,在客户确认商品外观完好并无质量问题,签收后乙方收取商品货款。
3.6乙方有义务负责所属区域的售前、售后服务,对甲方所售商品进行基本的商品质量检验及甲方保修单据的检验。乙方确认客户订购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并通过快递运输及时把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保修单发送给甲方。
3.7乙方接收到甲方的返修商品后一个工作日内配送返修商品。
3.8乙方有义务在中止与甲方代理关系前,在所属区域为甲方招募下一任代理。
3.9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对外活动,如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为,必须向第三方申明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否则,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相互关系。
4.1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其中“合作”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甲方对乙方的债权、债务享有连带责任。
4.2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保密条款。
乙方在合作期间获知的任何关于甲方的信息,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后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违约责任。
6.1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一方均有权利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赔偿金额按协议所规定执行。
6.2如乙方累计三次拒付商品货款或未按时向客户配送商品,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除乙方劳务报酬。
6.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工作进行考核,发现乙方不符合代理资格的并对甲方造成影响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5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担任甲方同行业电子商务网站的代理人(如乐淘网、凡客、当当网、京东网上商城等任何从事鞋类、包类、服装类的电子商务网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扣除所有未结算的劳务报酬,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7.奖励。
7.1积分奖励,见附件2;。
7.年度完成任务,好乐买总部开具优秀社会实践证明;。
7.3全国优秀校园代理一学期一评比,奖励订单数量和订单额最多的前10名(奖励不可重叠)各奖励价值20__元的手机一部。
7.4全国校园代理一季度一评比,推荐注册最多的前100名,需满足有15个订单的,各奖励30元优惠券5张,101名到300名各奖励20元优惠券5张,301-600名各奖励10元优惠券5张。优惠券试用规则:满150元可用。
7.5以上奖励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8.协议解除。
除前述规定以为,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解除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附则。
9.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提起诉讼解决。
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宿舍: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舍友电话: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九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合同。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合同和安全合同;。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十
租方:华西企业***建筑公司一处(以下简称甲方)。
用方:***祥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塔吊租给乙方创业园研发中试大楼项目使用,为保证塔吊正常运转作业,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同时,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益、义务等,经双方领导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机械型号:qtz125g。
2、机械数量:1台。
3、进场时间:
4、租用期限:甲方机组人员进场至拆卸前一天。
5、租金:17500元/月,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租金。
6、安装费:(包括运输、安装、加节、调试、劳动局验收、拆卸、退回、保修等工作)。安拆期间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干,合计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正,塔吊安装完成后第二天先支付甲方安拆费壹万柒仟元正整,余款待工程竣工,塔吊拆离工地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7、甲方配备开塔吊人员:
(1)机长:壹人。
(2)司机:肆人。(应为4人,2人开机,2人指挥)。
(3)甲方配备叁台对讲机,二付吊绳及二个吊斗供乙方使用。(各留一付备用)。
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本着肩负回报社会的责任,为想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项目,解决很多人苦于没有更多的创业资金,没有创业经验的难题。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到双赢互利之目的,就甲方为乙方免费指导服务和进行一定有偿的技术支持服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方式。
1.1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加入学习应用新世界商城的独有的运营及管理模式,甲方为乙方免费制作独立域名网上商城产品(免费提供域名、空间):________________乙方将独立运营此产品,自负盈亏。
1.2对甲方现有的产品,甲方授权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运营或代理甲方公司所拥有的全线商城产品。
1.3甲方仅为乙方提供网站制作及维护服务,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及网站上传内容等均与甲方无关。
1.4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合作期最后一个月之前,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合作期将尽,是否续签合作协议”,如乙方续签合同,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2.乙方权利与义务。
2.1乙方权利。
(1)乙方成为甲方新世界商城体系中的一员,并享受代理甲方公司现有的产品和经营乙方网上商城产品所带来的一切利益。
(2)乙方有权优先得到甲方新产品的被告知权和代理权。
(3)乙方享有甲方所进行的网络活动或其它形式推广活动的参与权与宣传权。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十二
1.合作方式。
1.1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加入学习应用新世界商城的独有的运营及管理模式,甲方为乙方免费制作独立域名网上商城产品(免费提供域名、空间):________________乙方将独立运营此产品,自负盈亏。
1.2对甲方现有的产品,甲方授权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运营或代理甲方公司所拥有的全线商城产品。
1.3甲方仅为乙方提供网站制作及维护服务,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及网站上传内容等均与甲方无关。
1.4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合作期最后一个月之前,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合作期将尽,是否续签合作协议”,如乙方续签合同,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2.乙方权利与义务。
2.1乙方权利。
(1)乙方成为甲方新世界商城体系中的一员,并享受代理甲方公司现有的产品和经营乙方网上商城产品所带来的一切利益。
(2)乙方有权优先得到甲方新产品的被告知权和代理权。
(3)乙方享有甲方所进行的网络活动或其它形式推广活动的参与权与宣传权。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十三
甲方:代表人:电话:乙方:代表人: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一、合作内容甲方就开展网上业务,帮助乙方在网络上推广产品,完善网络平台建设,与乙方达成合作协议。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帮助乙方进行品牌包装,产品上传,完成网上展厅建设及内容更新,指导乙方开展网上业务。
2、凡是商场活动期间,甲方给______万名有效会员以及网站注册客户群发短信等,内容以突显乙方所提供的专属优惠内容为主。
3、甲方有权审核监督乙方网站上传乙方商品的各项内容,维护乙方发布内容的质量。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须配合甲方提供展厅建设所必备的素材。(素材包括:产品名称、型号、价格、尺寸、材质、产地、图片、品牌介绍、资质证书、展厅电话、保养常识等相关资料,如进口产品附加报关单)。
2、甲方会授予乙方网站后台账号,乙方须安排专人维护网上展厅,更新产品,提供在线客户服务。
3、在网站自制的过程中,乙方遇到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可随时寻求甲方管理员协助,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乙方在网站发布任何商品,凡涉及到展厅地址电话的,一律须统一留甲方商场地址及电话,否则甲方管理员审核不予通过。
5、乙方作为网站首批上线品牌,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网站首页的主推服务,包括在线商品的团购。
6、乙方须保证最终成交价价格,同城比价______倍返差,质量、售后享受同等保障(享受______天无理由退货)。
四、合作期限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服务费用乙方应当在合作后____日内支付甲方网站加盟费______元。
六、违约处理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也包括政府或国家政策影响等)。
七、保密约定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1、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执,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更改、增加或删除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十四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将淮阳区工业园长江路119号海通花园24楼24-6室78.36平米(即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期为年,自年月年月日止。
二、租金:租金为分期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缴纳,从第三年开始随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
三、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有关费用,例如室内装修损坏(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四、缴租方式: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满后前一个月,双方联第下年续租还是停租,如果续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订立下年度合同。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将店面转让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将店内设施时行改造,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合同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精选微商城开通协议书(通用15篇)篇十五
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4.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34.2.1、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34.2.2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35.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5.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35.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35.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35.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35.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35.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5.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5.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35.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35.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5.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5.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执行。
35.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3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36.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36.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36.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36.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36.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37、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37.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37.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37.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38.2 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38.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38.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38.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8.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3、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5、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委托代理人:(章)。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