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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一
本人已仔细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等有关文件,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政策和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自本人自主、真实的意愿。已对所选报职位有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及授权的考试机构依法进行的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考录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拟录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四、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遵守考录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六、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二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xx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签名:
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三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20xx年6月12日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教育局《20xx年南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xx(招考单位)xxx(职位),本人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3、因客观或特殊情况,报名时无法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所缺材料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如进入面试,将在面试前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20xx年毕业的考生可在各项考试、体检结束后,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
4、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四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
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七、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五
本人已仔细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等有关文件,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政策和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自本人自主、真实的意愿。已对所选报职位有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及授权的考试机构依法进行的`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考录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拟录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四、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遵守考录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六、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六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考试公告和招考计划,理解并认可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报考有关规定及政策。
二、真实、准确地填写和提供本人的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四、考后不散布、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言之无据的失实失真言论。
五、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七
我已经仔细阅读了20xx年6月12日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教育局《20xx年南平市公开招聘教师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招考单位)(职位),本人郑重承诺:
1、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3、因客观或特殊情况,报名时无法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所缺材料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如进入面试,将在面试前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20xx年毕业的考生可在各项考试、体检结束后,将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负责此次招考的机构验审)。
4、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八
我已仔细阅读xx年度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公告及相关附件说明,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和要求。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考试录用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三、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录期间联系畅通。
四、本人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编造、传播谣言,不散布虚假信息。
六、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后,不无故放弃资格。
特殊情况确需放弃的.,会提前书面提交申请。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
日期: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九
我已仔细阅读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考计划,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xx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地填写和提供本人的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三、保证本人符合招考公告及所填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六、不弄虚作假。
不冒用他人信息,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
七、考后不散布、传播考试试题。
不参与言之无据的失实失真言论。
八、妥善保管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本人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
九、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按通知参加考试相应环节,不无故决定放弃。
十、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影响和法律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十
本人已仔细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等有关文件,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政策和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自本人自主、真实的意愿。已对所选报职位有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及授权的考试机构依法进行的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考录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拟录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四、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遵守考录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六、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十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认可、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试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无效。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试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一律无效。试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协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上述第二、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结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的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有上述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承诺人:x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十二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四、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五、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七、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最新遴选报考承诺书(案例13篇)篇十三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签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