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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一
是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中,由受害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刑事被告人,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所递交的书面请求。其使用范围是:用于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内容。
标题。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二
土地证书的全称为土地权利证书,是指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发,土地权属单位保存。
土地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四种,每种土地证书分精装和简装两款。
xxx负责土地证书印制的监督管理。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土地证书印制企业资格认定和印制发行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证书的质量检查,掌握土地证书的印制数量和进度,监督土地证书的生产和发行,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制售假土地证书行为进行查处。
xxx委托单位(以下称土地证书印制发行单位)负责对承印土地证书印制企业的资格认定,向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订土地证书,编制土地证书统一编号,组织土地证书的生产和发行等工作,负责土地证书的质量管理。
承印土地证书的印制企业应取得土地证书印制发行单位的资格认定。取得土地证书承印资格的印制企业必须按土地证书印制发行单位下达的土地证书印制任务书确定的土地证书种类、数量和编号印制土地证书。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三
刑事自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文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三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出现这类情况后,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刑事自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一)首部。
主要写明自诉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如果自诉人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二)正文。
3.证据部分,对证据、证人名单以列举的方式逐个写清,以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
(三)尾部。
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全称、起诉人姓名、起诉时间及附项内容。
【范例】。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四
有一句话叫做“张飞穿针—粗中有细”,今天我和我的同学们都变成张飞。
游戏规则是两人面对面站立,一人执针,一人执线。执针者站立不动,执线者负责把线穿进针针孔里,先穿完针才算胜利。
我很想得第一名,就先看着刘艺涵和曾昕妍、还有卢泽铭和和冯健荣怎么操作。没一会儿,只听见卢泽铭大喊道:“老师,我们穿不进去,哎,哎,老师!”老师有意视而不见,台下的我们哄堂大笑。“老师!我们穿完了!”刘艺涵高兴地说,卢泽铭这组只好灰溜溜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到我上台了,我大步流星地走上去,跟戴镇澎站了个面对面。他拿针,我穿针,yes!穿好了一根针的时候,我对比赛的结果已经十拿九稳了,不久我又穿好了一针,而背后的另一组还在着急地说:“快点,快点啊!”这局我们赢了!
到了决赛的时候,与对手相比,我们已经是技高一筹了,台下热烈的掌声再次肯定了我拿第一的决心!比赛开始了,戴镇澎的手开始抖了起来,我大声地说:“别抖啊,别抖啊!”他却抖得更厉害了,我的心也开始慌了。我们穿好了一针,当要穿第二这根的时候,刘艺涵队已经把三根针全部穿好了,我只好垂头丧气地走下台去。
老师说:“我把你们的照片做到ppt里,每个同学都有份!”我心里开始说不要是我第一个!不要是我第一个!
结果第一个就是我。我一看,哎呀,我当时怎么是那个样子呢?看着自己的照片,我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声音差点就把屋顶弄飞了!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五
尊敬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老师:您好!
我叫某某某,今年xx岁,是来自xx省xx市xx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我出生在一个朴素(农民/工人/干部/职工)的家庭,勤劳、诚实、质朴父母的谆谆教诲,让我养成了吃苦耐劳精神。在xx中学三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稳重踏实的作风、严谨求学的态度;同时学习生活中所遭遇的挫折与不幸,磨练了我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在xx中学三年时光里,我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其中:xxxxxx(列举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在高中各项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求学精神,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学习上,我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无论是高一高二月考、期中考、期末考,还是高三联考,我的成绩都能在年级名列前茅。(这里列举有代表性的考试名次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的成绩)在平时,我自学一些关于xxx专业相关知识(表现大学某专业的兴趣),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班级工作上,我曾担任过班级班长、学生会xxx、xx协会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组织管理能力。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一直是我心目中向往的象牙塔。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教学资源,良好的学术氛围,为社会培养出许多杰出人才,(阐述自己所认识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历史背景,以及自己向往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具体专业,发展方向)。我期望成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一名学生,希望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深造,渴望成为一名对社会、对祖国有用的人才,希望成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光荣历史的见证人。我母校xx中学许多学长学姐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为第一志愿。我也非常渴望能在xx年夏天拿到贵校的录取通知书,我希望这次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自主招生考试能够改变我的人生轨迹,让我投入到贵校的怀抱,我希望能被贵校录取。
我的人生座右铭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不断的刻苦进取造就我扎实的知识,求学路上的艰辛磨砺出我坚忍不拔的品质,传统生活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信心热情。此时此刻,我手捧菲薄自荐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老师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将会用行动证明自己。
我相信:今天我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为荣,明天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将以我为傲!感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老师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惠览我的自荐信!
此致
敬礼!
xx中学xxx。
20xx年2月12日。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六
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v^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于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生一子。初时,两人感情较好,但自1999年开始,两人感情逐渐谈漠。
被告人于年开始与非法同居,两人于年月日生私生子,于年月日生下私生子。为一无职业的家庭妇女,年来一直由被告包养。还为购买了房供自己与及三个子女居住。与对外以夫妻相称。
在私生子女入读,对外宣称和的父亲是,母亲是。两小孩称为爸爸。
年月日下午点,自诉人去处找,被伤。综上所述,被告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妇的名义同居,其行为已触犯了《^v^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人民法院。
自诉人: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七
诉讼请求:。
l、请依法追究两名被告人共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2、请依法判令两名被告人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向自诉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伤残赔偿等共计62771.67元。
事实与理由:。
外伤、尾骨骨折、右足第2趾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报案后,宜良县公安局指派法医对自诉人伤情进行了鉴定,确定自诉人所受之伤害已经构成轻伤。
综上所述,两名被告人目无国法,伤害自诉人身体,后果严重,已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自诉人遭受经济损失,依据《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之规定,三被告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此,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贵院公正判决,以维护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
自诉人:。
2012年5月21日。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八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九
核心内容:刑事上诉状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中国人才网小编为您介绍刑事上诉状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十
负责人朱童,时任总经理。
申诉人因与被申诉人单位间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08)贵民初字第320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池民一终字第239号民事裁定发回重审,现不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09)贵民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和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池民一终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皖民申字第0355号民事裁定,现提出以下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事项:
2、依法确认《代理合作协议》无效;。
3、依法确认并解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
6、申诉人再次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依法重新调取被原审法院调查取证又未经充分质证和任何认定的,却被原审法院灭失的财务凭证,依法对被申诉人在原审中提交的证据2“报酬发放表”和证据3“解除合同通知书”重新进行充分质证和辩论并逐一认定,以查清事实真相,还司法于公正;为依法追究被申诉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再审依据和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第二百条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四)项“主要证据未经充分质证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十三)项“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申诉人特申请再审。
事实和理由:一、关于本案的证据方面。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1、被申诉人证据2“报酬发放表”系伪造的;。
本案在2008年6月27日贵池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庭审中,申诉人就对该证据2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该次庭审笔录抵页第5行),贵池区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与2008年9月11日第二次开庭,出示了调取的证据,证明了被申诉人的证据2“凡是有申诉人姓名的工资或者代理费的时候,都进行了替换”(该次庭审笔录第3页倒数第三行),被申诉人辩解不是替换,而是根据省公司的要求进行的修改,该辩解滑稽可笑,只能哄骗3岁小孩。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凭证账簿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各种账簿的登记,都不能乱擦、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更改字迹的相关规定,很显然被申诉人的辩解不能成立,其证据2显然是伪造的,对该份证据的质证及认定,贵池区人民法院[2009]贵民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未予陈述,对申诉人指证实被申诉人伪造证据的行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池民一终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却“不予采信”(该判决书是4页第3行);关于伪造证据这一点安徽省高院[2010]皖民申字第0355号裁定也是以“该申请理由与事实不符”一笔带过。
2、被申诉人证据3“解除合同通知书”亦系伪造的;。
在申诉人记忆力里一直没有签署过该类通知书,对该份证据申诉人在贵池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庭审中就提出异议,并要求鉴定(该次庭审笔录第5页第7行),在贵池区人民法院重审时申诉人又详尽地分析了该证据形式上不合法性,该份证据应当是伪造的。重审判决未予以审核该证据的合法性,剥夺了申诉人申请鉴定的权利,该证据未经充分质证,就将其作为已查明的事实,显然不当。另该份证据从内容和形式上更像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不是一份解除一般民事合同的通知书。
(二)、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
由于被申诉人的证据1应当确认无效(见第6页详),证据2和证据3又系伪造的,原判决又没有认定申诉人的主要证据,事实上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依据。
(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在贵池区人民法院原审第二次庭审笔录中,主审法官说“根据原告申请,我们向被告处调取了相关证据,发现凡是有申诉人姓名的工资或者代理费的时候,都进行了替换”(庭审笔录第3页倒数第三行);“被告方,我需要向你说明的是,如果原告方有证据证明在你方手上持有对你方不利的证据,而你方不能向法庭提供的话,你方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庭审笔录第4页第二行);“通过法庭调查以及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认为原告所举出的两份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庭审笔录第4页第六行)。这份庭审笔录中真实准确肯定了申诉人的证据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同时反映出被申诉人的证据2是经人为修改过的,系伪造的证据。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池民一终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中写到“上诉人吴岳峰上诉认为原审单纯地、片面地看代理协议,无视了被上诉人证据(二)(三)的伪证行为,灭失了调查取证取回的证据,这些均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该判决书第4页3行),而这调查取证通知书和原审第二次庭审笔录两份证据已经证实了该判决书中所述的这一点,故属于新证据,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二、关于本案的程序方面。
1、原判决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情形。
根据一审程序之法庭调查第(7)项当庭认证关于规范书写完整认证结论之规定,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后,合议庭当庭或者休庭进行评议,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做出认证结论。完整的认证结论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确认证据的有效性;二是有效证据可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如果法庭不能当庭做出完整的认证结论的,可以作出部分认证结论:(1)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其证明效力,(2)或者仅确认证据的`真实性、或合法性、或关联性;至于该证据是否有证明效力。法庭当庭不能作出完整的认证结论的,应予以说明,避免当事人产生歧义。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和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贵池区人民法院应申诉人申请调查取证的通知书中明确写明在被申诉人处调取了5份会计凭证,除了在主审法官所说和被申诉人那滑稽可笑的辩解外,在后来的重审和二审中,法庭都没有做任何充分的调查质证和认定的表述。关于伪证这一点安徽省高院(2010)皖民申字第0355号的裁定书也是以“该申请理由与事实不符”一笔带过。显然三级法院的这些做法都在无视规避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违反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以上法定程序,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判决。
2、原审法院遗失了重审前一审法院从被申诉人处调取的证据。
本案发回初审时,经申诉人申请一审法院从被申诉人处调取了5份财务凭证,这些凭证直接证明了被申诉人提交的证据2“报酬发放表”系伪造的,申诉人领取的费用系被申诉人认可的工资。但在重审中这5份财务凭证不见了,未经任何法定程序法院就将那5份凭证归还给对方,也未有任何说明认定,卷宗里的材料就被两张相片取代。在几次庭审中我多次追问这凭证,两级法院在庭审和判决书中均未予理睬和明确答复。这也不符合诉讼法关于取证的法定程序。原审法院这种不负责任的办案行为,亦属于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申诉人的诉讼权利。
综上: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并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情形,原判决所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且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本案的新证据和调查取证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三、重审判决(下称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关系系劳动法律关系,而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双方之间代理关系系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职务代理关系,而非基于委托合同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被申诉人提供的证据《代理合作协议》应当确认无效,本案应优先适用劳动法的特别规定,其次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原判决法律适用错误。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系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对与劳动关系国家有大量劳动法规调整。如对工作时间、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等,其中很多方面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保障。而委托合同关系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国家就不干预,其权利义务主要依照约定及《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一般民事法律规范而确定。
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或其部门在用人方面为了自己的单位或部门利益,常以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等合法形式逃避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本案即是如此。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实质上系劳动关系而非委托合同关系,主要理由有:
1、被申诉人符合劳动用工主体资格,且是大公司,根据公司法律规定,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应逃避法律责任。
2、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期间,出卖的仅是其自身劳动力,被申诉人将这种劳动力同其生产资料(如数据网络系统、客服、办公场所等)相结合实现其经营目的。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3、申诉人从事手机卡业务推广、发展用户、客户维护等劳动是被申诉人业务的组成部分。
4、申诉人从事被申诉人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每月有基本工作任务,报酬实际上采取保底加计件工资形式(属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还享有话费、交通补贴、生活补助等福利。工作的岗位是直销员,职务是客户代表,以被申诉人员工名义工作,在劳动过程中实际接受被申诉人的劳动管理和监督(如必须参加培训及例会,对被申诉人交办的事项必须及时完成,否则扣工资等)。
上述事实,有被申诉人于2004年3月1日出具的no.0007429号直销员押金收据、申诉人任客户代表职务工作证、申诉人的工资存折、2006年《直销员11月份工资发放表》、联通池集字[2007]115号文件等证据加以证明,上述证据被申诉人在几次庭审中已予认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二)、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系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职务代理关系,而非基于委托合同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
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在代理法律制度中,委托与授权有着严格区别,委托是本人(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授权则指代理人代表本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权力。代理权只能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行为而产生。至于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伙、雇佣等委任契约关系只是授权行为的基础法律关系。本案中,被申诉人提供的证据1《代理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形式上是一种委托合同,这种形式上的委托合同关系是其主张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法律关系。但申诉人认为其观点不能成立,双方之间不属于代理合同关系,主要理由有:
1、协议内容不具有委托合同关系的特征:
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地位平等。纵观协议全部内容,未见申诉人的意思自治,被申诉人通过单方制定的“直销员考核办法”对申诉人进行考核(协议第三条第一、二款);“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协议第四条第2项);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核定乙方业绩(协议第四条第3项);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协议第五条第2项);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的指示、遵守甲方代理制度(协议第五条第3项);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协议第六条);乙方代理第三方业务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代理协议(协议第八条第8项)等方式管理和监督申诉人,并事实上形成人身上的从属关系,这些均与劳动关系的特点相符,而与委托合同特征不符。
2、协议内容不具商业合作关系的特征:
根据协议的约定,所有生产资料均由被申诉人提供,申诉人只提供劳动力,被申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的是其在工资表等文件中承认的工资,而并不是所谓的佣金,协议实际上是以佣金的形式掩盖工资的事实,而且被申诉人要求作为自然人的申诉人不能代理第三方业务,这些均与商业合作关系特征不符。
可见双方实际上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乙方不是所谓是代理商只是一名劳动者,双方间的代理关系实际上并不是基于委托合同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而是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职务代理关系。
(三)《代理合作协议》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院应当确认其无效:
1、《代理合作协议》徒具民事合同的合法形式:
如前所述,协议的内容既不符合委托合同内容的要求,也不具有商业合作的要素,申诉人仅仅是被申诉人的名义代理人(协议第一条第1项),被申诉人从未向申诉人提供委托合同的授权文件(协议第四条第1项),其提供的是构成职务代理的申诉人任客户代表职务的工作证,双方实际上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委托合同关系,《代理合作协议》徒具民事合同的合法形式。
2、《代理合作协议》掩盖非法目的:
(1)从协议签订时间看;申诉人实际上自2003年9月起就在被申诉人处从事临时性工作(见申诉人工资存折),2004年3月1日被申诉人收取了申诉人2000元直销员押金(押金收据编号为no.0007429号)自此申诉人正式从事直销员岗位工作,对外职务是客户代表,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实际上自2003年9月起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该事实劳动关系未被依法解除,被申诉人就于2005年3月份要求申诉人与其签订一份《业务代理协议》,并将申诉人先前缴纳的2000元直销员押金改为业务代理保证金,显然申诉人此举试图逃避劳动法律法规等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强制义务,达到其非法目的。
(2)从协议的内容看;协议内容与代理合作关系不符,处处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如通过支付佣金掩盖其支付计件工资的事实;通过被申诉人内部考核、领导指示和相关规定等掩盖其对申诉人管理和支配的事实;通过委托代理掩盖申诉人行使职务代理的事实,等等。总之,被申诉人企图通过民事合同这一合法形式改变双方实际的法律关系,从而实现其无须履行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劳动法规定的强制义务之非法目的。
3、协议也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由于社会保险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协议规避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协议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扰乱了国家正常的人事劳动管理秩序。
由于无效协议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目的,对此类协议国家需要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所以人民法院应当确认《代理合作协议》无效,而不能认定其效力。
综上,本案应依据劳动法律关系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代理合作协议》应当由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综述,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并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情形,原判决所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且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本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第二百条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之规定,申诉人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诉。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十一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李某某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自小一起成长,求学时在同一学校,工作后在同一单位。自20__________年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育养一子李_____强。婚后感情很好,家庭生活美满。20_____年,被告人被升职为桂平市某某五金厂副总经理,升职后,被告人认识了同在一个办公室工作的女职工张某某,两人迅速开始了婚外恋。两人的不正当关系也有亲友告之自诉人,但为了家庭的稳定和谐和儿子的幸福,自诉人一直隐忍不言。被告人为达到与自诉人离婚,与张某某结婚的目的。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人欺骗自诉人,说是领导准备派遣其出国学习,前担条件是被派遣人员未婚。希望自诉人与其办一个假离婚手续,待回国后双方再复婚。自诉人当即揭穿其谎言。指责了其背叛家庭的行为。然而被告人却并未改正,醒悟,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公然与张某某以夫妻名义购房同居,并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非婚育养一子,在张某某怀孕分娩期间,被告人以丈夫名义,为其办理入出院手续。张某某之子多次就医及入托,被告人均以家长名义办理相关手续。张某某与被告人的行径,激起了其二人居所所在小区居民的极大愤慨,他们纷纷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处理。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某某为了达到与婚外异性长期苟合的目的,先是用谎言进行欺骗,被识破后,公然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经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处。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王某某。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优秀刑事自诉状范文(12篇)篇十二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为我和哥哥费心了。以前我和哥哥很顽皮,经常让你们担心,现在不会了,现在我们长大了,懂得体谅你们了,也就不再顽皮了。
爸爸你还记得吗,那次妈妈买来两包花生糖,有一天这两包花生糖被我“搜”到了,于是我把这两包花生糖原封不动地放着,不给我吃,我等你们不知道的时候再吃,哈哈!于是我早上起来把一切该做的事都做完了,准备开始“抢劫”。我趁您不注意的时候把两包花生糖给悄悄拿走了,我把这两包花生糖放在一个秘密地方,没事的时候我就去偷偷地吃,就这样,两包花生糖被我全吃完了,直到有一天你们要吃花生糖却找不到,于是你们开始怀疑我。有一天你们终于忍不住盘问我,开始我装作不知道,到后来我才说了实情,结果被妈妈训了一顿,那似乎可真惨呀!不过爸爸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
爸爸你不愧是男中豪杰呀。经过上次那件事,我再也不敢这样做了!
这一天我拿起笔要写征文的时候您一直看我写作文,使我的手不由自主地颤动起来,因为作文的题目是有关爸爸妈妈的,您一直看我,把我的灵感都赶跑了,那时我吓死了,就是有天胆也下不了笔啊!便一会儿说让您去洗碗,我自己写,可是您根本不听我的,一会儿说我十分地饿,要赶快做饭给我吃,可是您又不依我,这时您觉得我十分地奇怪,作文不好好写,怎么老是跟您说东说西的,于是叫我去买珍珠米,还趁机偷看我的作文,为了证明你是不是偷看我的作文,我一边说话一边写作文,于是您说漏了嘴,把事实都“招”了出来,我那时可生气呢,假装叫我去买米,其实要偷看我的作文,您见我这么生气,于是撒娇般地说:“baby,不要生气,爸爸以后不在偷看懿旨了,原谅爸爸嘛!”见您那样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不过也没关系,经过这次教训,我会吸取经验,以后注意就是了,争取想办法去解决问题。
爸爸妈妈对我对我们都很好,要懂得珍惜呀,走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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