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签订需要租赁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合同法规定的条件。通过阅读以下和解协议的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解协议的重要性和优势。
民营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西安曲江爱乐艺术创作有限公司
1.甲方租赁乙方的西安音乐厅举办 ,共 1 场。 2.活动主办单位: 。活动举办场地: 。
3.活动演员共 人,职员 人。
第二条 租赁时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第三条 排练和演出
1.甲方活动的走台时间: 年 月 日 时。 2.甲方活动的演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第四条 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详细项目服务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表》。
第五条 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及押金的支付
1.甲方在进场前向乙方支付进场押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甲方进场举行活动,如发生额外费用的,乙方从该押金中抵扣;如不发生额外费用的,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原款返回甲方;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向乙方缴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费用即人民币_ 元(大写: )
3.甲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合同价款和押金。(乙方账户:公司名称:西安曲江爱乐艺术创作有限公司;公司帐号:129904608810801;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演出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通报进乐器时间、走台时间、走台与演出使用设备情况。 2.甲方如在走台或演出过程中需录音、录像、拍照、采访,应在演出前3 天向乙方申请,经乙方同意并向乙方缴纳规定费用后,由乙方统一安排。
3.甲方演职人员应遵守剧场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后台及公共区域卫生,禁止在音乐厅内吸烟,爱护所有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节,乙方人员有权劝阻、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由此对演出产生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每场演出30张的工作票(其中vip票20张池座第七排1——20座 楼座一层10张)。甲、乙双方如需额外提取音乐会票,提票数量应由双方协商议定。若预留警卫票(票数按xxx门规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音乐会的作品、曲目、指挥、演员及乐队布局图等有关资料送给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协助宣传和做好演出安排。因甲方未及时送交上述资料而给演出等造成影响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演员或工作人员进出剧院必须使用剧院工作证,(大通证,后台证,领队证,演员证,前台证),证件只限在排练期间有效,演出期间进入观众席一律配票使用。
7.甲方参演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乙方场地内的人身安全由甲方予以保障,演出活动中产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甲方工作人员须明确提示音乐厅的管理规定,鲜花、食品不得带入场内,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儿童专场应特别注明)。
9.甲方如使用请柬进入音乐厅,需配票使用,一柬一票。如印刷请柬超过中心本身座位数量,造成观众投诉及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应于出票前至少8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演出票务信息。如因甲方未付清或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提供准确的票务信息而延误出票,由甲方自行负责。
11.甲方允许乙方组织观众参观甲方排练及走台。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以下租场配套服务: (1)场务服务:检票,领位,存包服务;
(2)音乐厅内基础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仅限音乐厅内使用) (3)音乐厅前厅一套主题展板空间:西安音乐厅前厅展位(材质:艺术布 尺寸:6米*米) 交响乐大厅横幅(材质:艺术布 尺寸:米*米) 交响乐大厅正门两侧桁架(材质:喷绘 尺寸:×) 以上展位由甲方负责设计制作。
注:如有其它需要展示的空间,请提前与乙方沟通,在材质和规格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由乙方协调布展。
2.乙方全程提供配合甲方在装台及演出期间所需的相关技术人员(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操作、空调操作技术人员等),其中,基础灯光工作人员1名,基础音响工作人员2名。
甲方将租赁、服务费用(合同价款)、进场押金全部交齐后,由乙方安排进入音乐厅进行装台、排练及演出。
第九条 调整
甲方如需调整租赁时间或者走台、演出时间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根据情况向乙方支付一定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票务代理
1.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售票演出,须委托乙方作为票务代理,具体规定需另行签订《票务代理协议》。
2.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非售票演出,须使用乙方的票务系统出票,且支付乙方每张门票人民币2元的票务系统使用费及印刷费。
第十一条 活动审批
甲方应在演出活动前与乙方确认负责办理本次演出活动的文化、公安、消防以及其他政府规定的相关报批手续,保证活动的全面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 安全保卫
1.为保证演出秩序,甲方须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通报参演的演职人员实数并到保卫部办理演出工作证手续。演职人员凭演出工作证从演员通道出入,不得从观众入口或工作人员通道处进出。
2.甲、乙任何一方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均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单独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若需预留警卫票(警卫票票数与座位分布按xxx门规定),费用由邀请方承担。
3.甲方在演出、排练、走台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其乐器及个人物品。如贵重物品需由乙方负责保管或遇特殊情况时,须事先到乙方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所有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支付合同订金的,乙方对合同中所定场地有权不予确保,并可以转租其他单位。乙方仍同意租赁给甲方的,甲方须按迟延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订金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支付合同余款并/或押金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进场装台、排练及演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而取消或不能演出的,甲方须按本条第3款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需要取消合同,如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扣除订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提前20天取消的,乙方有权扣除订金总额的100%作为违约金;提前7天取消的,乙方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80%作为赔偿;7天以内取消的,乙方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100%作为赔偿。
如因法律规定等法定原因导致乙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追偿,追偿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额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利息及自行处理纠纷的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
5.非因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免责因素,乙方取消合同的,须退还甲方所付合同款项及押金,并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10% 的赔偿金。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重要活动(会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费。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效力依本合同之规定而被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或本合同因各种原因被终止履行的,不影响本合同议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活动演出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
本合同复印件及传真件同原件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姚海平 年月日:
民营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1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1年。
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试用期满,甲方应及时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该职位要求,经双方同意可以调换职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职位,试用期自新职位上岗当日起重新计算。
乙方应在__年_月_日前到岗。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表现,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职务,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并相应变动乙方的岗位工资。
第三条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所属及上级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决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节日和假期。
第七条甲方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工资。
第八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入职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积极接受甲方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工资政策、甲方工资制度和乙方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乙方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此工资将不迟于次月十五日发放。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 )+保险补贴( )+绩效奖金( )共计元/月,每月的加班费、相关福利、年终奖另计,乙方的养老保险由公司发放补贴,员工按规定自行缴纳,必要时,可委托公司帮忙办理,但公司需按上缴的实际金额如实代扣员工的保险费用。乙方工资的增减,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均按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每年将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遗属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第十七条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湖南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商业、技术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
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提前三十天协商本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前,双方应先按以下时间办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借)款、工资的办结等: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按协商的时间办理交接;
3、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属于试用期员工的,双方需在三日内办理交接;乙方已转正的,双方需在提出通知后的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能正式办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续手续;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在乙方未办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甲方自乙方的离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发工资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时间进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续不齐备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六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三十七条因甲方原因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第三十八条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按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20%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应按照第三十八条中预定的第1项中的招收录用费和第2项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第四十五条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于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第四十六条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极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技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必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凡由甲方出资培训、进修和招(接)收乙方的,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接收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招(接)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等费用。
第四十八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凡内容与本合同相关的,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资料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资料中的内容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今后国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国家和湖南省的新规定不再涉及原来劳动关系中双方已履行完毕的内容。
第五十条本合同书中空格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除乙方个人资料需乙方填写外,其他均由甲方负责填写,本合同中甲方及法定代表人应盖章;乙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内容应与乙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一致,乙方应签名。乙方确定本合同中乙方住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准确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因此未收到甲方送达的文书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材料及出具的所有证件均为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若个人信息有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并知会公司;如未尽此项义务者,发生因与公司掌握信息不符造成争议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修改后,只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即新的规章制度当然取代原规章制度。
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对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进行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双方签字的员工岗位异动申请单、任命书、调动函或降职(级)书等书面文件作为合同岗位变更协议,不再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民营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篇三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v^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签下如下合同:
4、橱柜成交后,从复尺后次日算起十二日至十五日内到现场按装,按装工期1至2天(除特殊情况外).。
6、不含管理处收费(电梯使用和水电费、垃圾外运费等),管理处收费按实际发生须由乙方交纳,甲方只承担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要求。
7、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若物业管理处规定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允许施工,或增加项目太多,或因停电、停水、天气恶劣等人力不可抗菌素以及乙方工程进度款等不能及时到位造成无法正常进行施工的,则工期相应延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营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第三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开篇: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共同开展为甲方客户提供____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双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___服务;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名词定义:(服务定义)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不为公众所知悉;
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具有实用性;
d.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
生效日: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视为生效。
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政府行为、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疫情、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合作期限:协议中述及的本协议之期限。
2.解释:
2. 1本协议所指之日为公历日,本协议所指之营业日系指中国的法定营业日。
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凡述及章、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协议的章、条款、段落。
第二章 声明及保证
2.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
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并且所述及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 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2.法律效力:
2. 自生效日起,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章 合作内容及方式
1. 合作内容:
2. 合作方式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收益
1.结算货币:
2.结算周期:
3.结算方式
4.结算流程:
第六章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年,即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延期:
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届满前__日内,向对方方书面提议延长,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续约协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1.一般性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违约责任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 税务
.本协议中的每一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独立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交纳的任何税款。
第九章 终止
.终止之情形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 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在续约;
2.守约方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4.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发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
2.终止后之事项
2. 在本协议终止后十五( 5)日内,双方应取消彼此系统之间的链接。
本协议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未完成之结算义务。
第十章 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1.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协商与调解: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五方调解来解决。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
3.仲裁:
任何提交仲裁之争议应提交“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审理;
所有仲裁程序应以中文进行;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提交仲裁之部分。
第十一章 附则
1.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防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2.修改:
本协议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进行修改。
3.通知:
3.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或挂号邮件之形式发送。
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合同双方之法定通讯地址。
4.继任者: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
5.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终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日通知另一方,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刻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出现不可抗力情况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任何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6.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合作项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
7.合同: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8.补充协议: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以及有关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附件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9.附件:
本协议附件做为本合同不可份额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民营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篇五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根据《_劳动法》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年月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1、本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则在本医疗机构从事工作,医师注册福州仓山众和医院。
2 妇产科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执业助理医师。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绝对同意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工作、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自愿将拥有的上述已经注册甲方的行医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的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月基本工资 元,且有保底工资(具体金额在职工报到表体现即 元);涉及手术提成、病历书写及夜班补贴另计。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及团队精神。
(五)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六)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七)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4)乙方提供虚假资格证件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岗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5、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如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1、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2、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4、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享受职工优惠政策,一律照章交费。
5、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6、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的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7、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在没有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前,在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其部分工资。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违约金为一个月工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营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 合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
二、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单位制度,接受单位绩效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具体岗位,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国家规定的 。
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章 薪酬待遇
一、单位实施具有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单位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二、甲方每月 日前(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无故扣减或拖欠。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有各种福利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解除合同,应依法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在试用期内,乙方应依法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市场情况变化、甲方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等情形。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办结实物交接和工作交接手续。
九、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续签合同,可在合同期满三十天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应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第九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