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过去,总结是我们人生的一面镜子,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如何克服困难,走出人生的低谷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人生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
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一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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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二
狼在我的心目中一直是一种冷酷,无情,凶残的动物。可自从我看了沈石溪作家写的'《狼国女王》后,它已引人心弦的女王传奇,雄浑博大的母爱史诗,彻底改变了我对浪的看法。
小说讲述了: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天,肆虐的暴风雪连续下了四天四夜,生活在日曲卡雪山的帕雅丁狼群因为饥饿,不得不“虎口夺食”,可没有成功,反之却让帕雅丁狼群失去了狼王。狼王一死,争抢狼王宝座的大战已拉开了帷幕,为了不让帕雅丁狼群灭亡,老母狼“朵朵菊”帮助雌狼“紫葡萄”登上王位,之后,“紫葡萄”带领狼群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的磨练。
“紫葡萄”在还未登上王位之前,曾宁可自己被撕碎咬死,也要守护狼王“盔盔”的遗体,不让其他狼来啃食它的遗体,我从心底暗暗的敬佩“紫葡萄”的忠贞与勇气,再从它不顾危险从高高的悬崖上跳下去猎杀幼鹿,使帕雅丁狼群绝境逢生的举动,更是深刻的映在了我的脑海中。
虽然,它当上了狼王,但它的臣民并不是十分敬重和信赖它,可它还是一次次用生命当,在寒冷的冬天为狼群获取食物,在老公狼“黑三”陷入泥潭时,用尾巴救它上岸,而不惜尾巴被咬伤,在与宛莫沙狼群的战斗中毫不退缩,并在面临如何处置宛莫沙狼群的“红耳圈”和它的四个小狼时,用仁慈与宽容和爱的心灵,放走了它们,使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这两个不共戴天的狼群变成了两个友好共处的狼群。
直到最后,“紫葡萄”在与断牙血瘤虎战斗时,它的臣民们伤的伤,死的死,就快当它绝望时,宛莫沙狼群伸出援助之“爪”,帮助帕雅丁狼群共同战胜断牙血瘤虎,经过一夜,终于获得了胜利,最终,两群狼合并为一个大狼群。并还是由“紫葡萄”担任狼王。群狼长嗥,向山川大地,日月星空,宇宙苍穹庄严地宣告:新狼群诞生了!新狼王产生了!新的一章开始了!
“紫葡萄”为了自己的臣民,做出了伟大的举动,它还具有很强的责任感,惊人的毅力,并富有同情心与爱心,在关键时候,永不退缩,勇敢的面对困难,这些恐怕是连我们有些人类都没有具有的,从这本书中我更体会到了许多的爱,有母子之爱,亲情之爱,臣民之爱,这些爱都是令人所深深的感触的。
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三
在家里的书柜上,陈列着不少好书,有中国四大名著《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有《中华上下五千年》,国外名著《安徒生童话》、《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这堆书中,我最喜欢看,且看的最多遍的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讲述了东汉末年,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斗争。书中成功刻画了数百个人物形象,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礡的战争场面,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三国战乱纷飞,英豪迭起,无数英雄叱咤风云,文有诸葛亮、司马懿、郭嘉、贾诩等,武有吕布、关羽、赵云、典韦等。这些人物中给我印象最深的非司马懿、孙权、刘备莫属。
司马懿,他集诸葛亮的经天纬地之才、曹操的雄霸天下之志、周瑜的不死不休、王朗的厚颜无耻、鲁肃的大智若愚等等于一身,真正的王霸之术集大成者。从文末〝三国终归晋〞可以得知,司马懿是三国中最成功的人物。
刘备,在三国末定时,最没实力,最没背景,就凭着一顶〝汉室宗亲〞的破帽子,和关羽、张飞、诸葛亮,一路跌跌撞撞,到处寄人篱下,忍辱负重。但是,刘备爱惜人才,重情重义,爱护属下,深得人心,最终成功崛起,不得不让人佩服。
三国中的人物个个生龙活虎,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跌宕起伏,使人回味无穷。不愧被列入中国四大名著。书中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小不忍,则乱大谋;成大事者,必有远志。
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这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书中的故事发生在汉朝末期。书中讲到,在汉朝末期,黄巾军当道,搞得民不聊生。后因刘、关、张三人与众多英雄打退了黄巾军,才得以和平。但又因奸臣在皇宫之中胡作非为,众人将奸臣推翻后,曹操又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来,曹操又在官渡之战中打败了袁绍,并一统北方。后来,刘备三顾茅庐,得了诸葛亮这个人才。接着,诸葛亮建议与孙权同盟,在赤壁之战中歼灭了曹操的八十万兵马。之后,曹操又兴兵作战,与刘备打了大大小小许多战争,但刘备在诸葛亮的辅佐下,将曹军打得落花流水。最后,孙权、刘备与曹操三军日益强大,并分别建立了吴、蜀、魏三国,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后来,孙权与曹操联手,使关羽败走麦城致死。同时,张飞因关羽之死而常常醉酒,终被叛变的手下给取了首级。知道自己的结拜兄弟相继被杀,怒火中烧,前去攻打孙权,但又被打败,在白帝城去世,并托孤给诸葛亮。后来,诸葛亮养精蓄锐,率兵六出祁山,但均以失败告终,并在最后一次中积劳成疾而亡。后来,魏兵大举进攻蜀国,蜀国将领拼死抵抗,但没能挽回败局,让刘禅被魏军捉去了。当魏国灭了蜀国后,又转向矛头,对转吴国。在司马炎的带领下,一举攻破了吴国,统一了天下。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值得我们学习,如:诸葛亮他机智聪明、足智多谋、大公无私,为了蜀国的事业,鞠躬精粹,死而后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并发扬光大的;关羽他武艺高强,并有情有义,在曹操营中时,仍旧不忘当年的兄弟,四处打听消息,最终回到了刘备帐下。他的那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是,关羽他那好大喜功、骄傲自大的态度可是不能学习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读了这本书后,得到了许多的启示。
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五
这本书是著名的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自称的朋友,它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招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地方。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中的两个小主角青铜和葵花,他们两个都非常的聪明、可爱、机灵、有爱心、有孝心。而且整本书都是由青铜和葵花清苦、朴素,并且快乐的生活小事累积而成的,每当看到使我感动的地方,我还会流下激动的泪。
记得那一次狂风暴雨后,青铜的家没有了,大家只能在没有灯的棚子里生活,到了晚上,乖巧的葵花只能忍气吞声地去同学翠环或者秋妮家做作业,结果葵花的作业还是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后来同学们由于嫉妒,还不让葵花再到她们家做作业了,葵花只能借着月光写作业。这事被青铜知道了,他非常心疼自己的妹妹,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去河边抓萤火虫,放在十朵未开始的南瓜花里,帮葵花做了十盏全大麦地最亮、最美丽的南瓜灯。看到这儿,我的心跟着葵花、青铜、爸爸、妈妈、奶奶一起高兴起来,嘴巴笑得合不拢了。心想:青铜真是个肯开动脑筋的机灵鬼,别看他是个哑巴,但是他有好多别人比不上的地方,还有,他喜爱的葵花的心也是别人都比不上的呀!而葵花是个可爱、漂亮、乐于助人、热爱学习,认真学习的好孩子,他们两个都非常值得我去学习。
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六
昨天晚上,我收看了《开学第一课》电视节目,深有感触,想借此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
这期《开学第一课》的主题是“父母教给我“,和往常一样分成了四节课。第一节课的关键字是“孝”。“孝“是形声字,上面是”老“的半边,下面是“子”,表示子女支撑老人。这节课的主讲老师是郑渊洁,他认为,身教胜于言教,我们的孝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礼记》里说:孝,乐其心,不违其志。说来惭愧,我在家很少帮父母做家务,遇到好东西也不太会谦让。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样的毛病,孝顺父母。
第二节课的关键字是“爱”,其中歌手秦勇放弃音乐而陪伴儿子治病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想,世界上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父母之爱,也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对他人之爱。我们要爱父母、爱他人、爱生活,用爱心把世界相连。
第三节课的关键字是“礼”,主讲老师的容祖儿,她从小就接受了母亲文明礼仪的教育。我家也是,我走路喜欢驼背,妈妈就逼着我挺胸收腹;我说话含糊不清,爸爸就一定让我吐字清楚。所以,我以后要自觉注重礼仪,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第四节课的关键字是“自强不息”,其中有一群来自孤儿院的孩子,他们每天刻苦练习武术,终于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就能站在舞台上为亿万观众表演了。相比他们而言,我每次锻炼身体都需要父母催促,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以后要自觉锻炼,增强自身体质。
这次《开学第一课》带给了我这么多启发,我希望我能从中获得进步,成为一名更优秀的'学生。
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七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是一个英雄如林的朝代,罗贯中为我们描述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宽容仁厚的刘备,忠肝义胆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治世英主孙权,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曹操了。
曹操小时候很幸福,但由于他父亲是太监养子,没少挨过白眼,后来,他长大了,满怀热血和精忠报国的`理想,可惜皇帝昏庸,佞臣当道,使他屡坐冷板凳,后不得不逃出京城,找到根据地。十八路诸侯代董,除曹操外竟无人肯追击董卓。长期的遭遇改变了他,使他变得残忍奸诈,后来挟天子以令诸侯,官渡大战以少胜多打赢袁绍,无不显出曹操卓越的军事能力。
那为什么曹操在历史中名声那么坏呢?那是因为他误杀了他父亲朋友的那天晚上说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也不愿天下人负我”这句话。不光使陈宫心灰意冷,还使他的名声损坏,相比之下,刘备处处语言谨慎、处处礼让,使他留下了仁厚的名声。这件事告诉我们说话要处处小心,不能傲慢无礼,这样你觉得没什么,但你的名声却在一天天的变坏,这还告诉我们,必须处理好人际关系。而且曹操还是个国贼,他不仅杀掉了大汉的忠臣,还毁了大汉的江山。
但曹操他有一个优点,就是善于听取他人意见,然后认真筛选,不会一意孤行,不像袁绍,别人提的意见,一概不管,这就是曹操能打败袁绍的原因。这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取他人意见很重要,因为人多,出的点子多,好点子就多。不能因为别人反驳你,就忌恨别人,该认真听取对方意见加以改正,才能成为一个真正聪明的人。
六年级学生读福尔摩斯有感篇八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叫《马燕日记》的书,读完这本书后,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我觉得马燕有一颗难得可贵的孝心,在写这篇日记时的马燕只是一个小学生,她都懂得要孝敬父母,而我们呢?马燕生活在宁夏自治区,住在简陋的房子里,破破烂烂的,简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爸爸妈妈都是农民,他们两加起来年收入只有四百元,马燕一年到头都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服,每天吃的食物都是以山芋为主,要是能吃一顿好一点的`食物,那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望。家里生活用的水都要到很远的山沟去里挑。马燕家的生活有多么艰苦,大家可想而知。马燕就连七元的学费有时都不能按时交齐。在xx年9月8日几天之后,马燕在日记中写道:“今天下午我和同学出去买东西,他们几个人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他们一会儿吃这个,一会儿吃那个的,我眼看着没法儿,因为就连泡糖也要一毛钱。妈妈为了让我上学,连自己的病都不看了。我们上学一花就是七八块钱,这钱一定是靠着汗水,努力挣来的。我还能乱花钱吗?”那里的交通并不发达,只有自行车,马车,拖拉机是他们的出行工具,其他什么都没有了。马燕每天上学都要徒步走四五个小时像黄山,紫金山那样的山路,又窄又长,坑坑洼洼的。要是天一下雨,那有该多危险啊!更让我吃惊的是,马燕他们的玩具也就是废弃的汽车轮胎之类的没用的东西。废弃轮胎是唯一好玩的一样玩具,他们每天把它滚来滚去,玩得非常开心。
再想想我,每天好吃好喝,穿着整洁好看的衣服,夏天热不着,冬天冻不着,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爸爸妈妈的收入比她的家庭高出了许多,我的要求和愿望也都能实现。而且有的学生家就在学校的附近,只要走几步的路就到了。哪怕家离学校远些的学生,家长也会骑车送我们到学校,不会让我们自己走到学校。还有一些家庭有汽车,孩子也都用汽车来接送,这对于马燕来说更是想都不敢想的。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供我们读书学习,而我却还嫌太苦了,跟马燕比起来差的真是太多了。站在她的面前,感觉我实在是太渺小了,马燕实在是太伟大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像马燕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同情,更值得我们学习,同时也让我们懂得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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