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报告的写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回顾和评估自己在实践中的表现,并且为今后的实践提供参考和指导。这些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报告,可以提供不同主题和结构的写作思路。
我县养猪业的调研报告篇一
我县截止20__年3月底,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850户,除去约170户停业户外,其余680户共有职工约38000人,其中各类参保单位约350户,参保职工约24500人,在参保单位总户数中破产停业户约200户,职工人数约11300人,未参保单位约330户,职工约13600人。在参保单位之中,基本能够正常营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约60户,占参保营业单位户数的40,占营业单位总户数的12.5;职工人数约7000人,占参保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53,占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26.2。在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职工人数中,农民工约有19000人,占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总数的50,而参保农民工仅约2700人,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4.2;且约86未参保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矿、铁矿、砖厂、石料场以及冶炼、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工伤高风险的行业。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安阳县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县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在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遇到的困难来看,造成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够本”和“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的“近视”行为,只顾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帐,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2、农民工劳权保护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强制力度小,对资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和对劳动者应予补偿方面的保护力度均较小,客观上起了保护资方利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以及在对拖延、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补偿的处罚方面,强制措施和力度在资方面前显得苍白无奈。
3、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工伤保险政策缺乏足够认识。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
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措施
鉴于安阳县农民工工伤保险状况和造成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具体情况,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所享受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农民工伤职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政府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担负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从总体上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前提下,在当前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决好每一个环节上的具体问题。例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在积极为农民工伤职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可协调劳动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名流,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处理农民工伤职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权威机构,以便使在当前形势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0__年7月12日
我县养猪业的调研报告篇二
我县截止3月底,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850户,除去约170户停业户外,其余680户共有职工约38000人,其中各类参保单位约350户,参保职工约24500人,在参保单位总户数中破产停业户约200户,职工人数约11300人,未参保单位约330户,职工约13600人。在参保单位之中,基本能够正常营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约60户,占参保营业单位户数的40%,占营业单位总户数的12.5%;职工人数约7000人,占参保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53%,占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26.2%。在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职工人数中,农民工约有19000人,占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总数的50%,而参保农民工仅约2700人,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4.2%;且约86%未参保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矿、铁矿、砖厂、石料场以及冶炼、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工伤高风险的行业。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安阳县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县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在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遇到的困难来看,造成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够本”和“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的“近视”行为,只顾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帐,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2、农民工劳权保护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强制力度小,对资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和对劳动者应予补偿方面的保护力度均较小,客观上起了保护资方利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以及在对拖延、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补偿的处罚方面,强制措施和力度在资方面前显得苍白无奈。
3、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工伤保险政策缺乏足够认识。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
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措施
鉴于安阳县农民工工伤保险状况和造成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具体情况,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所享受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农民工伤职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政府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担负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从总体上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前提下,在当前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决好每一个环节上的具体问题。例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在积极为农民工伤职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可协调劳动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名流,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处理农民工伤职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权威机构,以便使在当前形势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7月12日
我县养猪业的调研报告篇三
一、目前我县会计委派工作情况
8月,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管理模式,加强和规范会计工作管理和监督,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促进廉政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全县共设置两个会计结算中心,30个会计委派单位,共委派会计68人。我县会计委派工作始终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铜山县委派会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委派会计工作。
5月1日,铜山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宣告成立并开始运行,标志着我县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成立会计核算中心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的要求,是与时俱进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县会计委派制工作的不断创新、完善和发展。会计核算中心全部实行电算化,实行大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同时引入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现代银行系统,核算中心不设出纳岗位,一切资金的收付通过银行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我县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和集中支付两种方式,对人员及业务量较小不宜设独立财务机构及专职会计人员的103家单位实行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对25家有独立财务机构、有基层单位、人员较多、业务量较大、政策性较强、财务管理责任较重的单位实行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由核算中心与单位共同进行,财务管理以单位为主,今后根据运行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案及相应的配套方法,逐步实施统一会计核算,并过渡到国库集中支付。
通过十年的实践,深刻认识到委派是手段,管理最关键。在对委派会计管理中还具体做了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委派会计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能力;三是加强业务考核,增强工作责任;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工作纪律。另一方面强化协调,理顺各种关系。一是理顺财政局与被委派单位关系;二是理顺财政局与委派会计的关系;三是理顺委派会计与委派单位的关系。通过不断完善和健全管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我县会计委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始终走在省、市前列,曾先后在省市会计委派工作会议上作先进交流发言。特别是结算中心的做法及取得成效先后在中国财经报和江苏财会杂志发表,向全国作经验介绍。会计核算中心先后被命名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和省级“巾帼示范岗”等光荣称号。
二、我县实施会计委派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1、单位领导进一步理解和重视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
委派单位领导本着对单位、对财会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参与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把关。由于委派会计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一些大的单位大都节约了十名左右会计人员,不仅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也大大减轻了单位的经济负担,单位普遍偿到了甜头。委派会计在工作中既讲原则,又能提供优质、规范的财会服务,一些原来不理解会计委派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也以自己的切身体会来宣传会计委派制的好处,促进了会计委派工作的顺利开展。
2、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实施会计委派后,会计工作由原来的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实施会计委派,特别是异地交叉委派,对财会人员本身而言就是一次学习、交流机会,被委派人员,将原单位一些好的做法带到新单位。管理中心还经常组织委派会计对各单位进行展评,采取了互查、互评、互学、现场观摩等活动,积极开展经验交流,会计基础工作较以前有了较大的进步。
3、从源头上抓管理,有利于防止及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实行会计委派,是从机制上、体制上根治的重要举措,强化了会计监督,规范了财务管理,把财务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使财务监督职能贯穿于财务收支活动全过程,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消极现象,减少了违法违纪发生。同时各委派单位推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加强了群众对财务的管理与监督,清除了领导与群众之间的.隔阂,争取了群众对委派会计的理解,促进了委派会计各项工作的开展。
4、精简了会计机构和人员,节约了开支,稳定了会计队伍。
实行会计委派以后,我们成立了两个结算中心,同时各个大的主管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系统内部结算中心,通过会计委派的实施,我县削减了会计核算单位102个,减少会计人员近200人,从而大大节约了人头经费开支,也为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打下了基础。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和管理由财政、人事部门实施,相对稳定了会计队伍,会计人员通过严格考核,并引入竞争机制给会计人员增加了压力和危机感,从而促使他们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树立财政干部形象。
几年来,委派会计按时参加财政局及管理中心组织的各种会议、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完成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遵守任职单位的考勤、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视自己为委派单位的一员职工,从不搞特殊化。委派会计能切实按照委派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委派会计的工作职责,促进了所在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上台阶。
6、创造了一种模式,取得了一套经验。
我县实施会计委派制及所取得的成效,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表扬和肯定,曾先后在省市会计委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特别是我县结算中心的具体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经中国财经报报道后,在全国许多地方引起反响。多年来,先后有11个省区的近40个市县来我县学习交流。
我县养猪业的调研报告篇四
今年是《xx苗族侗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xx-xx年)》攻坚年,为全面了解儿童与健康主要指标的达标情况,掌握xx县儿童的营养和体格状况,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由xx县妇儿工委牵头,县卫生局具体实施,县妇幼保健院技术骨干组成检查小组,于xx年4月初至5月底深入我县城乡部分村、组及幼儿园对儿童进行了体检,从体检结果来看,我县儿童的健康状况离规划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需引起重视。
一、健康检查结果
我县共有17个乡镇(管委会),参加此次体检的儿童有2120人,其中0—5岁的儿童1853名,占体检率的87.4%.县妇保院对体检的儿童进行了身高、体重、心肺、血色素等检查和营养状况评估,查出患儿1086人次,总患病率达51.2%,疾病例数1240例,疾病检出率58.5%。通过检查,我们发现xx县0-5岁儿童身体素质不太乐观,呈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双重现象;查出沙眼和贫血儿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多,导致总患病率和疾病检出率较去年同期高,患病率前三位的`依次是:龋齿、沙眼、贫血。儿童龋齿随年龄增大而增高,沙眼患儿99%是集体儿童,贫血患儿占体检数的10%。3岁以上儿童有鸡胸、漏斗胸、肋外翻、x型腿也较多,视作维生素d缺乏病后遗症,查出患外科疾病的都是男孩,病种包括斜疝、包茎等。儿童体重和身高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上升,但较who推荐的标准参照人群值仍有明显差距。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膳食结构搭配不合理。随着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独生子女和二孩家庭增加,大部分家长对小孩过于溺爱,没有合理的调节儿童饮食,偏食、挑食、吃零食等不良习惯普遍,导致食欲减退或偏食,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如城镇儿童龋齿发生率达41%。
二是农村幼儿保健意识差。据调查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技术水平不足,农村家长缺少幼儿保健意识,一些儿童因早期疾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而留下后遗症。如:肋外翻、鸡胸等,特别“留守儿童”营养状况差尤为明显。近年来,xx县外出谋生的劳动力越来越多,许多家庭父母在外打工,小孩留守在家由老人照看。由于爷爷、奶奶缺少科学育儿的知识,育儿方法守旧,“留守儿童”的健康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大部分“留守儿童”营养状况较差。xx县xx年5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只有40.68%,离规划要求85%的指标有较大距离。
三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受历史、自然、社会等因素影响,尤其是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xx县城乡儿童之间营养和健康状况差异明显。在平茶、藕团、大堡子、三锹等边远山区乡镇,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儿童膳食结构单一,导致身高、体重不足,营养不良;而县城由于营养摄入过度而出现儿童肥胖症则不断增加。
四是儿童营养不良监测与控制的长效机制不完善。近几年,xx县的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发展迅速,每个乡镇都有1-2个民办托儿所、幼儿园,这些托幼机构是我县0-5岁儿童生活、学习的主要集中地,其卫生和饮食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儿童的身体健康,但是我县目前对托幼机构的管理方面并没有出台完善的儿童营养不良监测与控制的长效机制,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幼儿园不仅师资力量不够且卫生和饮食条件差。
三、对策与建议
综合我县目前的情况,可按“四个强化”加强儿童营养不良防治工作,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强化宣传,加强儿童营养知识的健康教育普及工作。卫生、妇联、广电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编印儿童营养知识宣传手册,制作儿童营养知识电视专栏、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举办科学育儿知识竞赛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避免过于溺爱儿童,增强营养健康知识。
我县养猪业的调研报告篇五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保持全县的政治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12处,以堂带点5个。其中:佛教的法藏寺1座、伊斯兰教的清真寺1座、天主教会1处、伊拉哈镇五一村天主教会聚会点1处、基督教活动场所9处,活动点4处。分别是基督大教堂,双山基督教会、科洛基督教会、马铃薯农场基督教会、多宝山(兴化、矿山村、先富、盘龙山)基督教会、前进联合教会、临江三所家庭聚会点、科洛双泉家庭活动点1处。全县信教群众6000多人,其中佛教1500人,天主教100人,基督教2500人,伊斯兰教2200人。
二、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全县上下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抓在手上,制定具体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一是党政干部坐班学习。4月份,市、县两级统战部、宗教局领导参加了全省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在全县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纳入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内容。二是组织骨干培训。5月25日、26日,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全县13个乡镇和1个种畜场进行了巡回讲座,参加学习的有各乡镇的分管宗教的领导、宣传委员、妇女干部、共青团书记、派出所、司法所的全体干警、及中小学校长和各村的书记村长和治保主任共1000多人参加培训。这次培训对《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同时还举些实例进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培训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学习。我县组织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骨干、执事会及宗教上层人士319人,集中3天时间进行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讨论。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6月份,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干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座谈会,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讨论发言,同时,对在全县宗教界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县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序幕。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各乡镇普遍举行了在广场、街道、村屯的宣传教育活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并将《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应的宗教法规印了1200册,分发给广大信教群众手中,宗教神教职人员利用在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布道时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党和国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了《宗教事务条例》在全县顺利贯彻实施。
三、开展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县各级宗教界认真落实国家、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行“五薄、三册、一帐”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