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计划外招生院校篇一
1.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对于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 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 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 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
6.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北京计划外招生院校篇二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本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
p北京计划外招生院校篇三
1.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xzx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25日。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2. 上传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包括: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数学、物理或者信息学学科竞赛获奖、与我校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须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上由中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的证明材料均应为高中阶段取得。论文、发明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申报上传。
(5)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表(中学)(请中学按照附件(二)要求内容填写,并请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缺少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含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等),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材料审核。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纸质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北京计划外招生院校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2017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拟预留计划不少于100人(本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以上,具体计划数将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确定),全部为理工类计划。在新疆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25人。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科目(仅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等级为a,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达到所在中学理工类学生的前10%。
浙江考生除上述所有要求外,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为物理或化学。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30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xzxbm/),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每名考生至少填报3 个专业志愿。
我校不接受书面材料申请,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申请材料必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并务必保证清晰可辨。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4)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6)高中阶段其他证明个人优势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表等。
上传的报名材料除个人自荐信外,其他所有材料应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一)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应我校报名要求审核材料中所体现的基本情况以及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成绩及表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对考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审核过程中优先考虑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工作地在实施区域内城镇以外的考生,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审核结果于2017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二)认定
考生无需来校参加考核。我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以及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的审核结果,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6倍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每个考生最多认定2个专业。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查询认定结果。
优惠标准:
1、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五省试点根据认定情况确定分省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与认定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以下同)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完成预留计划。若此时仍有投档成绩在我校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30分及以内的认定考生报考我校时,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
2、对浙江考生,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即可录取到认定专业。
3、对其他省区(不含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浙江)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其中江苏为20分及以内,且选考科目等级为ab+)即可录取到认定专业。
模拟投档测算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以上各类优惠标准均要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我校要求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填报非认定专业志愿无效。
录取时我校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以及填报的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及预留计划情况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浙江为相应专业分数线)20分及以内(江苏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在测算线下10分及以内)的考生,我校将满足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仅限认定专业)。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并在本校进行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招生资讯网:http:///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
北京计划外招生院校篇五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
6.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