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一
刚进法院我就被那种肃穆的气氛震撼住了,凝重庄严的设计更是让人不自觉地感受到法院的权威。我想这正是法律独特的魅力,它无声无息我们却能时刻感受到它威严的存在,任何人在这里都会不知不觉中升起对法律的敬仰。
这次审理的是一起20xx年的抢劫致人死亡案,仅仅因为5块钱的出租费而引发悲剧。杨某某系河北人,在太原无业。一日他因出租车司机多问他要5块钱而起争执。事后为报复找了柴某帮他打被害人,结果使用剃须刀等利器致被害人死亡。他声称不知道柴某还抢了被害人70多块钱,一部手机,一部传呼机,最后他们还抢了被害人的出租车,一路行驶。结果车掉到了沟里,他们请求加油站帮忙拖车。杨某又回到自己老家对母亲谎称是朋友的车出事了需要钱,然后还在村里举行了订婚仪式。没几天听见警察找他的消息,遂开始逃跑。十年间逃跑至多个地方,最后终于在2011年被牡丹江市公安局抓获,移交至太原。
听完这个案情,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仅仅因为5块钱的问题就让这么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也让被告人不能与家人团聚,十年来多处逃窜,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悲剧究竟是因何引发的呢?难道就是5块钱吗?这又折射了社会怎样的现实?带着这么多未解的问题,我又继续认真地听了下去。
接下来公诉人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杨某。在讯问过程中,被告承认基本犯罪事实,但在细节中坚持称他只是想要报复被害人打他一顿,也没有事先与同伙柴某协商抢劫,而且也不知道柴某在过程中抢劫。对于他跳跃情节,说话不清的情况,审判长都给予了适时的提醒。公诉人继续举证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找到的作案工具,还有相关照片等,审判长确定被告人和被告的辩护人对证据没有异议。
然后进行的是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其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但是原告代理人坚持称被告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将其绳之以法,因为被告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原告代理人称她弟弟即被害人是有正当职业的还很年轻,他跑出租是下班后顺带的,而且也不固定。被告却因为5块钱对他下此毒手,不仅毁了被害人的一生,也破坏了自己的生活。原告代理人还叙述了其家属因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声泪俱下,他们也希望能够给被告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他所犯的罪行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当时我就被感动了。被害人家属悲痛的陈述让我感受到失去亲人的痛苦,尤其是被害人正值年轻,大好的人生时光还没开始就被迫结束,这是多么残忍。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5块钱,因为被告一时心智不成熟做出了让他后悔一生的错误的决定。何其悲哀!
最后当庭未直接宣判判决,结果未知。虽然没有宣判判决结果,我想不管怎样他注定是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的,为自己一时不理智的行为买单。如若当时他能心平气和,正确对待这件事,不采用报复的方式来解决以此达到心理平衡的话,这件惨案也不会发生,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如此恶劣的影响。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人们应该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的冲动,多想想后果,三思而后行才能避免惨案的酿就。况且他也是有家室的人,有妻儿有老小,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受害人家属的心情。不管结果如何,对于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被害人即使得到了法律的公正,但他们失去了最亲的亲人啊,这是什么也换不来的。而对被告而说,他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人生,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顶梁柱。就这样走入歧途,实在是让人为之惋叹。
由于5块钱引发惨案,我想这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反思。古人所倡导的“大同社会”到哪里去了呢,而今的和谐社会下却还存在着这样需要我们深刻思考的悲剧,看来我们还应该做出更多的努力使我们生存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这个个案折射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也成为我们教育公民增强法制意识的反面教材和有力依据。
除了对本案的一些思考以外,我对法庭审判程序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审理是按照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来展开的。其中印象深刻的是不管从审判长还是到公诉人,这些法律工作者都有着极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例如审判长形象严正,语速不快不慢,给人一种沉稳正直的感觉。而公诉人的表现也非常出色,他有着清晰的思路,虽然有点感冒,但说话声音还是洪亮有力。由此我想到这些法律工作者是多么辛苦,即使生病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工作,我想他们坚持的不仅是自己的工作,更多的是对法律的信仰,对维护法律尊严与公平公正的坚定信念。
而且从他们身上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将来我就要像他们一样从事相同的工作,面对同样的人生挑战,我能否像他们一样做到这样优秀呢?答案是未知的,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我能做的就是踏踏实实,把自己该做的做好。每一个成功的人,谁不是经历了艰难困苦才获得让人艳羡的成果,这些卓越的法律人才也是经历了长时间的磨练与探索才获得现在的胜利。他们刻苦攻读理论知识的时候,辛苦进行法律实践的时候,谁曾想到有多少的苦难等着他们克服?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并且成为其中的佼佼者。这不仅需要顽强的毅力,坚定的信念,还需要强大的内心和不怕挫折的勇气,这都是一个卓越法律人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
所以反思之余我也受到了深深的鼓舞,何不把他们作为我的榜样呢?作为一名法学的大二学生,我还要走很长很长的路。而这正需要有榜样的力量支持我,引导我前进,给我有益的建议。我想我会认真学习他们的品质,不管今后将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运用自己日渐成熟的头脑和慢慢积累的经验来面对和处理。可能刚开始不会有那么让人满意的结果,但谁不是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走过来的呢?成功的金字塔需要我不断努力地攀登和探索才能领略它的精彩和奥妙。
而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更应该加强对法律的理解与学习,运用好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我们现在学的都是理论知识,而法律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它最大的特点在于实际运用。只单纯地学习背诵书本知识和法条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髓。
我想,对于我而言,这次旁听重要的不是看案件本身,而是法律带给我的深深震撼。第一次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它的意义有多重大。我不仅学会了更多独立的思考,将其与社会现实联系,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活动,我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努力的方向。那些优秀的榜样给了我前进的力量,让我懂得成功之路很艰辛,但坚持到最后获得的成果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那份战胜困难战胜自己的成就感,更是其他人所不能深刻体会的。在此次旁听活动中我真的受益匪浅,收获了很多,非常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努力能让我们有这次珍贵的法院旁听机会,这对于我们今后的学习都有很大的帮助,也为我们今后将要从事的法律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这样的实践机会来提高自己!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二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
4月27日,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法院的旁听。这是一起受贿数额不高、被告人职务也不高的案件,但是同样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神圣庄严的气氛下,控辩双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激烈辩论。三个半小时的庭审,使人身心疲惫却感受颇深。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很多站在法庭上的人都会有的感受。然而人生没有彩排不能再重来。每一步迈出,总是机遇伴随着风险,所有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5年来5万多元的受贿数额并不算高,但相应的罚则却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相信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会算这笔人生的帐。然而当时呢,面对唾手可得的三千、五千是否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去判断和拒绝?很多人迷茫了、迟疑了、侥幸了,以为前方是鲜嫩肥美的青草地,步步走来却发现自己陷入的是一片深不可测的沼泽地。这世上最可怜的情绪就叫“悔恨”吧。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受贿罪的主体必须得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与一般人的区别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权力,拥有职务上的便利。这种权力很重,然而有些人却把它看得太轻,轻的像市场上的菜一样可以“等价交换”。孙中山先生说,“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当权力成为工具,成为高高在上可以炫耀的资本,这颗谦卑的心早被抛却脑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是如此,处罚的权力的背后是责任和信任。行使权力的时候得问问自己凭什么和为什么。
除了廉洁之外,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对于受贿数额,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还是朋友间私人关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我们常以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而感到自豪,真正要以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行政诉讼的标准来执行。廉洁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法执法同样是每一名队员执法的基本准则。被告在法庭上的辩护与询问笔录中的不吻合,他强调有2万元不是受贿而是与当事人之间煤渣的货款往来。这些直接考验当时制作笔录时,是否告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是否完全按法定程序进行。案件带给我们的不止是个人品质上的拷问,同样是执法业务中的警醒。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三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近期有幸进入江苏一家法院旁听庭审。这次的旁听经历不仅让我对法律实践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也让我对法官的职责与担当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庭审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官的严肃、公正和高尚的职业素养。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旁听心得,向大家分享关于江苏法院旁听的体会。
第二段:庭堂庄重
进入法院内部,庭堂的宽敞明亮给人以肃穆的氛围。庭审开始前,法官坐在高案台上,整洁庄重,给人以亲切的感觉。在我旁听的庭审过程中,法官严肃认真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根据法律规定逐一分析。他们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公正处理每一个犯罪行为。法官们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而且懂得将法律普及给当事人,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庭堂上,法官们在一个个案件前认真斟酌,准确地做出判决。
第三段:法官职责
在庭审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官的职责和担当。他们是法律的守护者,是公正的代言人。他们要准确解读法律文本,判断案件事实,依法处理纠纷。同时,他们还要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和效率。法官是法律为尺度的行使者,他们的每一次发言、每一次判决都将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因此,法官们必须时刻保持专业、公正与严谨。在庭审中,我看到了法官们认真细致的态度和旁观者不可见的辛勤付出。
第四段:司法公正
江苏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恪守司法公正,力求做到公正无私,审案公正。在我旁听的庭审中,法官不偏不倚地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对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量刑和判决。他们以公正的态度面对每一个案件,无私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人民利益。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们高度重视事实的查证,审慎考量证据,并在庭上对双方当事人提出各自的意见和质询。他们客观平和地处理每一个案件,力求做到案件的公正公平。
第五段:旁听心得
通过江苏法院的旁听,让我对法律实践和法官的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官在庭审中的职责与担当,也更加了解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们认真勤奋的工作状态,也看到了他们的公正与无私。同时,我也看到了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表达自己的权利和理念,他们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公正。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社会做出更好的贡献。
总结:
通过江苏法院的旁听,我对法律职业和法官的职责有了更深的认识。法官们将法律先进理念与切实需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辩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权威性。在这次旁听中,我对法院庭堂的庄严肃穆,法官公正的态度,司法公正的原则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我相信,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成长,为推动法律的发展和推进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四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院旁听(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上周二,有幸到-人民法院听审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使我受益匪浅(尽管没有最后的判决)。
案件主要内容是:有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未成年)在酒吧喝酒时,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喝酒,借着酒性想教训那个陌生男子。最后这个陌生男子被刺成重伤(切了一个肾)。
法律是神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而且受法律的保护。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当代学生的义务。学好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受益终生,而且能帮助别人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
案件中的两个青年男子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成为一个很好的反面例子供我们借鉴。假如我们不懂法,跟他们就没什么区别。现在是法制社会,当我们遵守法纪的时候,就觉察不了它的存在。其实它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制约着我们。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社会才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违法犯罪屡见不鲜,法律作为制裁的工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社会发展越快,法律对我们的作用就越大。作为现代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只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
法律,为我们走向成功提供条件!
法律,为我们的人生编章增加色彩!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好法律知识,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吧!
从小就觉得,法院审判是很神秘、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20_年4月12日这天,我很早的就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了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在紧张的等待以及安检和填写旁听证等手续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法庭。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正式开始了,当天审理的是“瞄准‘熟人’之母骗老太金饰”一案,被告人以谎称认识被害人之子,向被害人借用金饰为女儿治病,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480.1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整个审判过程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天的审判最终还是以休庭结束。
经过这次的法院旁听我重新定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东西,原来法律真的离我不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好好的关注而已,原来生活中大家总说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并不是只是说说而已。以前我总以为只有非常重大的事情才会有人上诉,希望找回公道,在以前的我看来,要是今天被骗的人是我,我肯定只是对自己说一声,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别再被骗就好了。原来从小就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连老太太都不如,至少她还会真正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我也并不是不知道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只是不知道怎么用而已。我想现实生活中的和我一样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的大有人在,而且根本没想过会用法律的人也多不甚数。所以说,虽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是人人都向往的和平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无处不在,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大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在这次法院旁听中,我学到了许多,作为一个大学生只是总把用法律解决问题挂在嘴边而没有什么实质行动是不行的。如果连我们这些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又有什么资格总说别人怎么怎么样呢。我们不仅要自己努力了解法律知识,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还应该积极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他们多提供一条了解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们这样好的资源,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老师和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还能去法院旁听关注实践。一些农村或是没念过什么书的人根本没有我们这些资源,他们是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是我们自己都一知半解,或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自处。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发辉的力量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不应该只是让这种力量仅限于书本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也不应该只让这种力量仅限于懂法律的人当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更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自己会运用法律武器,而且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别人也了解法律,特别是一些易受当受骗又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做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微小的力量。
8月4日上午,我们到区法院大法庭旁听了“***被控犯贪污罪”一案。
案情回放:周利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减少应发人员经费、虚增本人或同事等的应发经费,或直接将部分应发人员名单替换为其本人或同事等方式,制作虚假经费发放明细表,并用上述虚假明细表替换掉领导审批后的真实经费发放明细表,然后向财务人员报账。待经费发放后,又向其同事等人谎称系财务人员错发经费,要求同事将多收部分通过微信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予自己。通过这些手段,先后17次骗取公款共计153.865.9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捌佰陆拾伍元玖角整),并将赃款用于日常消费。
通过旁听审判,我们深深地感受到肩上的责任重大,对会计核算的严格要求永远在路上。
一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所有的原始单据需经两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送领导处。填表人只能承担表格填制工作,填制好的表格应交由其他人审核,然后直接报送领导处签字,并交财务科发放,表格不得再交回填表人手中;对于所有津补贴的发放,务必要将银行的代发清单与留底的发放表进行一一核对,保证津补贴发放的准确性。
二是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约束人,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能、职责,制定一整套规范的费用报销流程,确保原始单据的传递永不走“回头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签字报销手续,从源头上、从细节上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的发生。
三是提升相关人员个人素养。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各类法规法纪以及省、市、区下发的有关文件,学懂弄通做实各种会计核算要求,以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工作,有效杜绝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现象发生,当好领导的助手。
这是又一次警钟长鸣。我们倡议全区财务工作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上狠下功夫,抓早、抓小、抓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守各项制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常思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把工作做优、做精、做实,时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从小就觉得,法院审判是很神秘、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20xx年4月12日这天,我很早的就来到了-区人民法院为了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在紧张的等待以及安检和填写旁听证等手续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法庭。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正式开始了,当天审理的是“瞄准‘熟人’之母骗老太金饰”一案,被告人以谎称认识被害人之子,向被害人借用金饰为女儿治病,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480.1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整个审判过程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天的审判最终还是以休庭结束。
经过这次的法院旁听我重新定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东西,原来法律真的离我不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好好的关注而已,原来生活中大家总说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并不是只是说说而已。以前我总以为只有非常重大的事情才会有人上诉,希望找回公道,在以前的我看来,要是今天被骗的人是我,我肯定只是对自己说一声,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别再被骗就好了。原来从小就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连老太太都不如,至少她还会真正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我也并不是不知道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只是不知道怎么用而已。我想现实生活中的和我一样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的大有人在,而且根本没想过会用法律的人也多不甚数。所以说,虽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是人人都向往的和平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无处不在,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大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在这次法院旁听中,我学到了许多,作为一个大学生只是总把用法律解决问题挂在嘴边而没有什么实质行动是不行的。如果连我们这些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又有什么资格总说别人怎么怎么样呢。我们不仅要自己努力了解法律知识,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还应该积极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他们多提供一条了解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们这样好的资源,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老师和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还能去法院旁听关注实践。一些农村或是没念过什么书的人根本没有我们这些资源,他们是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是我们自己都一知半解,或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自处。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发辉的力量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不应该只是让这种力量仅限于书本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也不应该只让这种力量仅限于懂法律的人当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更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自己会运用法律武器,而且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别人也了解法律,特别是一些易受当受骗又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做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微小的力量。
二零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们建筑工程系091611班和同系的091613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邱老师陪同下一起来到了法院准备旁听一起抢劫案,这是我第一次来到法庭!第一次亲身感受法庭的神圣威严,法律的严肃不可侵犯!!!
来到法院,我们在稍整队伍后有序的进入了法院不入法庭。并且大家在进入法庭前都一直把手机关机了,这是法庭的纪律,也表示对法庭的尊重!
进入法庭后,我发现除了我们两个班的同学外还有其他人也来旁听,他们穿着朴素神情忧虑,我猜想他们大概都是被告的亲属吧!
待到时钟走至9点整,一切就绪案件审理开始了。
我大概注意了一下法庭审理的程序,这次的审理也是按照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宣判等程序来展开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等待他们的是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愧对父母和子女,而一切悔之已晚。从天堂到地狱,人生与事业瞬间陡然转向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经过这一番精神与情感的体验,我明白了这个警钟告诉我们大家,不要因为某个一念之差,就断送了一生的美好幸福生活,与似锦的前程,要弥补这个错误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人们还是必须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的冲动。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我们从小就要有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向美好的生活迈进!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xx县水利局副局长xx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五
江苏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在法治社会中,法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身为公民,我们有责任了解和关心法院的工作,以及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近期我有幸有机会旁听江苏法院的庭审,这次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第二段:整体感受
江苏法院着重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重要性。法官们严肃认真的态度和高度的专业素养让我深感法院在维护社会正义方面的重要性。庭上的每一步都符合法定程序,法官们经过深思熟虑地发问,律师们也主张自己的观点,并以法律条文为依据争论。整个庭审过程既严肃又正规,展示了法院内外的法制文明和司法精神。
第三段:法庭的权威感
法庭的庄严氛围、法官的严肃态度以及律师的专业素养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发问和辩词处理准确无误,表达出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熟悉和运用。尤其是在关键问题上,他们总是能以法律条文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这让我对法院的认可度更高。法庭的权威感不仅来自于庄重的语气和严肃的神态,更来自于每一次合法合理的判决,这让人们对法院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了信任感。
第四段:人性的关怀
在庭审中,我还感受到法官们对案件背后人的关怀。尽管他们要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但他们经常会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辅导,并给予法律援助。他们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以人性化的方式维护着当事人的权益。这种人性的关怀让我对法官们充满了敬佩之情,他们不仅承担了维护社会正义的重任,而且还关心当事人的心理健康和生活困难。
第五段:对法治的思考
通过旁听江苏法院的庭审过程,我对法治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石,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庭审中,法官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秩序。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遵纪守法,并将纠纷交由法院来解决。同时,我们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权益意识,了解法律知识,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
旁听江苏法院的庭审让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法院展现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重要性,在法庭上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进行审判,有效维护社会的正义和秩序。法官们以严肃的态度和高度的专业素养处理案件,展现了法庭的权威感。他们以人性化的方式关怀当事人,亦展现了法官的温暖和人性。通过旁听法庭,并对法治的思考,我们应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对法律的遵守,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权益意识,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