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环境竣工验收报告表篇一
环保部门
收到日期
填写
编号说明
1.此验收申请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制定.'
2.建设单位应最迟在建设项目整体正式验收二个月前按要求填写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表格中还不能讲清的内容可以另加页补充说明.
4.封面页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
5.本报告一式六份,四份报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省辖市或地区,县),一份报送主管上级,一份本单位存档.本报告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印制.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
及批准文号,时间
初步设计审批机关及批准文
号,时间
投资总概算(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环保验收监测单位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建设项目投入试运行日期
表二
主要产品名称及年产量(分别按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
主要原辅料名称及年需求量(包括水.电.煤等):
表三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图:
表四
主要污染物处理流程图
废水处理设施一览表
表五
废水处理
设施名称
废水量
(吨/日)
废水处理能力
(吨/日)
治理
办法
投资
(万元)
监测结果
(毫克/升)
执行
标准
排放
时间
备注
设计
实际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
处理后
处理效率
废气处理设施一览表
表六
废气处理
设施名称
废气量
(万标立方米/年)
废气处理能力
(万标立方米/年)
治理
方法
投资
(万元)
监测结果
(毫克/立方米)
执行
标准
废气筒
高度
备注
设计
实际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
处理后
处理
效率
表七
噪声
产生噪声装置
治理措施
投资(万元)
厂界噪声
监测点编号
该点主要敏感目标及
距厂界距离
原本底值
(db(a)]
监测结果
[db(a)]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注:环境噪声为厂界外一米处的`噪声测试结果可附监测布点图
表八
固体废弃物名称
产生量
处置情况
投资
(万元)
备注
总计
综合利用情况:
表九
其它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
治理方法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
备注
绿化和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表十
环保设施工程质量评价:
环保管理制度,人员定岗情况: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表十一
尚未完成的环保设施及存在问题:
结论和建议:
表十二
验收委员会(小组)意见
表十三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表十四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环监验号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环境竣工验收报告表篇二
xx县(乡镇)xx工程由xx(建设单位)于xx年xx月xx日开工建设,xx年xx月底全面竣工,历时xx个月,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如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等)。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经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根据工程完成情景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现申请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xx县(乡镇)xx工程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特此报告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环境竣工验收报告表篇三
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之中应该重视一切与竣工环保验收高质量相关的,只有出台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并且对验收监测提出具体的要求,才能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顺利的完成。
1资料收集
在环保验收工作开展中,相关的技术资料是技术的支撑凭证,夜市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报告编写的重要基础。在资料收集时,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验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所以,在收集相关资料的时候,就应该注意下述的内容:第一,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影响文件和主管部门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批复意见。第二,初步设计建设项目时的环境保护篇章。第三,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图。第四,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包含了周边的环境、环保设施以及管线等,如果需要进行总平面布置的变更,则需要对环评时以及实际建成之后的总平面布置图加以收集。第五,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工艺和生产工艺示意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于其规模、选址、性质以及环保设施等方面的情况变更,同时还包含了向环保部门请示的批复。第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工程监理所产生的资料。第七,原辅材料、主副产品的产出等资料。第八,企业所委托需要进行三废处理的相关合同和文件等。第九,建设企业环境的管理制度。包含了人员的配置、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以及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等多个方面[1]。
2现场检查
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验收现场检查,应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初步设计指标要求、工程的建设实际情况、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三废处理情况以及对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情况、环境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2]。一般来说,在进行现场的检查中,包含了下述几个问题:第一,在工程建设核查之中,应该对工程建设的规模、性质、生产工艺、主要的生产设备、地址等多方面与生产有着直接关系的要素调查情况。第二,在环保设施以及三废排放等检查中,应该注意环保设施设计能力与实际处理能力之间的差异,考虑到工作原理、治理工艺以及投资等多方面的情况;注意在操作环保设施之中的规程、运行记录以及人员的培训工作;废水排放口的建设规范性、监测孔和采样点设置、排气筒高度、监测仪器配置、在线监控装置等。第三,对环境风险防范以及应急事故设施检查时,应该考虑到应急物资本身的齐全性和应急设施是否得以落实。第四,在对周边的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之中,应该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环境污染纠纷或者是扰民问题进行分析了解。第五,对于核查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应该上报建设单位做好完善处理,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就应该上报相关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部门。
3验收监测
验收监测主要是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效率、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的现场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标情况、运用监测数据对照验收标准评判建设项目建成的.实际效果进行监测。在验收监测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来进行具体的监测,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第一,布设监测点位。原则上,实际的监测点应该保持与文件之中的监测点位置的相互一致。如果在进行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已经受到的影响,但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中却没有相应的预测,那么就应该做好监测点位的增设处理。第二,监测频次。在对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时间和频次结果进行收集后,能够代表1h的平均值,这样就可以对1h之内的污染物排放的平均值是否超出标准进行检查。第三,研究监测的工况要求。如果被测的建设单位本身工况较为稳定,其生产标准能够达到75%以上的设计生产能力(其中,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对于生产负荷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如果短期达不到75%,那么就可以通过生产的调整来满足要求。通过了解和监督的方式来保证生产工况,并非是简简单单的依据建设单位的生产证明来加以说明。第四,监测敏感目标区域的环境质量。第五,对监测的结果应该做出综合性的评价。
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常见问题与措施
4.1常见问题
在进行环评的阶段,因为考虑的不够全面,所以也会出现措施不够科学或者是无法落实的问题,导致环保验收工作面临影响,这就需要建设单位与监测部门、环保部门做好相互之间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于污染的防治,最常见的问题在于:第一,建设单位过于重视环评的审批,希望能够尽快开始建设,未能考虑到自身的技术,同时对于环评内容可操作性考虑不够周全。在建设中,未能将环评作为重要的技术依据,导致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落实。第二,环评的措施不够具体。如果对于项目验收主要是针对管路排放的少量废气,但是环评仅仅是提出采取水吸收的措施来进行处理,但是归于具体的设备设计规格都没有提到,也没有列出相应的设施一览表,这样就会失去治理与验收的基本意义。第三,在噪声的防治之中,环评中的措施仅仅是针对“隔声、消声、降噪”,但是对于声源设备的安放位置合理性却没有做出相对应的分析,缺少对于声源布局的合理指导。第四,无法准确的估算污染源,提出的治理措施不必要,如在某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之中,采取声屏障的措施来防治生产噪声,但是在生产周边区域有2米高的围墙,也有高大树木,这样设置声屏是无法取得最佳效果的,通过验收监测,此处的噪声并未超出标准。第五,虽然提出了措施,但是难以将其落实,这样也很容易出现对结果的影响。
4.2应对措施
作为建设单位的环保人员不但要对环评文件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有所熟悉,同时也要对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做好与环评单位以及企业内部的相互沟通,完善信息的反馈,对于未能落实的环保措施,必须明确未能落实的原因,如果需要,可以提出整改或者是补救措施。对于提出了措施,但是却出现了超出能力的情况,则可以向监测部门和环保部门进行解释,然后将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总结,反馈给环评单位,然后由环评单位制定相应的环评报告,这样就可以减少在验收工作之中项目面临的麻烦。
5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开展的认识,应该对影响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的问题的认识,就应该明确了解到,建设项目在进行竣工环境的保护验收之中,就应该根据相应的验收管理办法来实施,并且,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中,不能局限于条件的限制,应该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于一切影响环境的问题进行综合性考虑,并且将其纳入到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的发挥环境保护验收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本身的完整性,如此,才能促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为建设项目的后续使用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
参考文献:
环境竣工验收报告表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环境竣工验收报告表篇五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七条对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核查后,可直接在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作出批准决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九条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其前半年完成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延期验收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在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以及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十四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