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方案篇一
为保障幼儿生命安全,我园特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后勤主管为副组长的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挥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跟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幼儿,安抚幼儿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园长或主管人员。
2、主管人员或园长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幼儿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在接送幼儿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
(2)因交通违章,应告知家长属于难以避免之原因,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3)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幼儿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幼儿园取得联系,由园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幼儿园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园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幼儿。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园长、各班老师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幼儿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
附:童欢幼稚园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一个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处置新区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员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光明新区辖属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的校车在光明新区内、外发生对师生生命财产构成危害损失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新区外单位的校车在新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参照此预案实施。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属地管理、分级处理、公众参与;资源整合、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处理原则。
第四条 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标准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光明新区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新区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在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新区应急指挥中心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应急处置、调查和处理;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宣传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组长由新区社会事务办分管教育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新区社会事务办教育体育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新区社会事务办教育体育科安全专干担任。成员由新区社会事务办教育体育成员、办事处教育办主要负责人及各学校校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信息报送组、物资保障组、调查评估组等若干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新区社会事务办教育体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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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方案篇二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我校特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挥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跟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或主管领导。
2、校长或主管领导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 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
(2)因交通违章,应告知家长属于难以避免之原因,
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3)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校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主管领导、各班班主任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
附:梅河口市朝鲜族实验小学校车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允哲 全面安排协调
副组长:姜-春-云 具体安排协调
成 员:金成元 李锡俊 崔正洙
为预防和减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校车(学校自备车和学校租赁交通出租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校车车况、安全性、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校车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选择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校车驾驶员。
2、建立全区校车驾驶员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6、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对学校所有的校车实行车档登记管理制度。登记档案内容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驾驶员驾驶证、校车证。
7、加强对学校新增车辆的管理。学校增添车辆或调换车辆之前均需作申报。要选择安全性、稳定性高,缓冲性、抗碰撞能力强的车辆向学校推荐,让学校在限定范围内作选择,二手车及未列入推荐型号的车辆均不得作为学生车。
8、学校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教师跟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9、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10、不准违法超载、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学生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学生安全保护。
4、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
组长:欧阳金陵
副组长:郑建强
组员:蒋中民、张学军、李伟
2、人员分工(教育、管理、报警、报告、协调、护送伤者等)。
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方案篇三
驾驶机动车,要取得合法的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下面,本站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员的动态视力会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退,平衡感觉也有所变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应急要点: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10、122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协助交警调查。
2、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应先救人,并立即拨打120。
3、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4、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
(二)注意事项:
1、保护现场主要是指:标记现场位置,标记伤员倒卧的位置,保全现场痕迹物证,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高速公路设施,以免造成事故隐患。
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靠马路右侧行驶;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听从交警指挥。”
(一)应急要点: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2、造成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2报警。
3、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
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注意事项:
1、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2、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
3、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4、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方案篇四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海上运输迎来了巨大的需求市场,导致投资经营者的数量急剧增加,运输实体由过去单一国有企业向国有、集体、个体多元化方向转变,水路运输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与此同时,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十分巨大。以2017年为例,中国因运输船舶交通事故死亡336人,直接经济损失近3.5亿元人民币,虽然比2017年同比分别下降了4.3%和33.1%,但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依然十分巨大。
2海上交通事故的概念
海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在水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的事件[1]。我国交通部将海上交通事故划分为碰撞、搁浅、触確、火灾或爆炸、浪损、触损、风灾、自沉及其他引发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水上交通事故。海上交通运输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人机系统,海上交通事故是由于人、机、 环境、管理这些因素相互不协调产生的,事故的发生往往不可预测,但是对以往的海事调查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得到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从事故类型来看,以碰撞、搁浅为主,从涉事船舶来看,以渔船居多。文献
[2]对某海域海上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发现,碰撞、搁浅事故占到事故总数的,事故中涉及的船舶,渔船占到了。
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事故易发区域包括港口航道内、交通流密集的交叉点、通航分道的出入口,这些区域往往由于交通量大,交叉会遇频繁,导致船舶操纵困难,容易发生事故。
具有显著的时间性。夜晚尤其是二副、大副值班时段,由于生物节律,值班人员极易疲劳、困乏,导致航行事故;对于我国大部分沿海来说,月份至次年月 份受季风、寒潮等影响,风大浪高,海上交通事故数量明显增多。
具有随机性、小概率性和灾难性。海上交通事故是由于系统内相关因素的相互作用产生的,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同时,伴随着航行环境的改善、助航设施的完善以及先进仪器设备的引入,事故的发生概率逐步降低;最后,海上交通事故的结果往往是致命的,不仅造成巨大的人员财产损失,而且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的破坏。
3海上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日本海难审判厅对年间的起海难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在事故原因方面,图所列举的项海难事故原因,在4800起海难事故中出现9472次。出现次数较多的事故原因有:瞭望不当、未遵守规则、打瞌睡、监督指挥不当、未正确鸣放声响信号、对主机的使用维护不当、未检查船位、船舶操纵不当等。从这些事故原因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海上交通事故是由于人为失误引起的,如图1所示。
图1海滩事故中不同事故原因出现的次数分布
3.1人的因素
据统计,绝大多数水上交通事故是由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人作为一切活动的主体,在各种水上交通活动中担任船舶的驾驶操纵以及船舶维护,是引发水上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人为因素[3][4][5]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船员不合格,即船员在技术上不合格,不熟悉船舶的性能,或者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导致错误操船等,致使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另一类是船员工作疏忽或不负责任,如不按规定瞭望,或不按规定操作船等,致使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船员有自己的视觉特性、反应特性和生理周期,并易受周围环境影响,而疲劳或兴奋等,影响船员的工作状态,从而诱发交通事故。此外,从心理学角度考虑,驾驶员的观察、注意和注意力、情绪和情感、意志和气质以及种种心理活动都与交通安全有程度不同的关系。
总之,船员对于水上交通事故的影响[6],在于船员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职业素质包括道德、身心、技术、能力小`语言表达等方面,有良好的素质才`能有良好的行为。优秀的船员有利于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水上交通事故。
3.2船舶因素
3.2.1建造质量缺陷
追求经济利益,安全设备投入甚少,或购置旧设备旧钢板,或安装非船用设备使用。有些船舶即使发现船上存在事故安全隐患,但忙于生产,已存挠幸,无暇顾及修理,带“病”航行。根据浙江辖区加2017年水上交通事故年报统计[7],全年船舶自沉23艘次,占事故总数的28.6%。部分新建的沿海小型船舶无设计图纸,或设计图不送船检部门审批;或擅自更改已审批的肉合本结构,不严格按照图纸进行建造;或未到认可等级的船厂建造。申请检验时,就随便挂个有证船厂的照牌,或干脆不申请检验,无证营运。
3.2.2技术状况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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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方案篇五
交通事故处理措施有哪些呢?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的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d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希望今后取消此限制)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