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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语的感想篇一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完美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十分敏感的自尊。她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可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狠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我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此刻这样疯狂时所理解的原则。可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我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十分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感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我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有一个光明结尾——罗切斯特的庄园虽然毁掉了,并且他自我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我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读英语的感想篇二
――《写在人生边上》读后感
钱钟书写的文章,给人的感觉总是很风趣、很幽默,但是又很富有哲理。
就说这个书名吧,初看上去还真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这题目到底是啥意思呀?再看看钱钟书先生写的序,“假使人生是一部大书,那末,下面的几篇散文只能算是写在人生边上的。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有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于是,恍然大悟。是呀,人生这本大书我们又能读懂多少呢?能在它边上写上些什么的,也算是不错了。
我们学生们是还不够资格在人生的边上作批注的――至少我还没有这资格,因此只能在钱钟书先生这本《写在人生边上》的大作中选上这么一小段,叫做《论快乐》的议论的边上,写上一小段随感,也算是“随手在书边的空白上注几个字”吧。
毕竟是个孩子,我从不觉得人生太长或是太短,因此,依照钱钟书先生的观点来看,我目前所经历的生活既不是特别快乐,也不是很痛苦,只能算是平平淡淡吧。
不过,平平淡淡的人生可以是一种事实,但决不可以是一种观点。而且平平淡淡的过一生其实也是不快乐的,因为平平淡淡就是“沉闷”,就是“长时间”,就是“痛苦”。不过,“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确实是这样的,虽然钱钟书先生的一串论证,已证明人生不可能是永远快乐,甚至说“永远快乐”它“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但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些是属于物质范畴的,而意识是物质能动的反应,当然,不同的人,它的意识所反映出的物质世界是不同的,因此有人是乐观看人生,有人是悲观过一世,而我们理应乐观地对待人生。
钱钟书先生将人生是不快乐的与我们应当乐观的看待人生这对矛盾称之为“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我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去理解这句话,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对矛盾是辩证统一的。既然人生注定是不快乐的,那么我们何不苦中作乐呢?至少精神上的快乐可以抵消一些物质上的痛苦,况且“快乐是由精神决定的”。这样一来,我们至少会感觉到什么是快乐。
人生的痛苦正是由于它是漫长的,但也正是因为它是漫长的,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快乐,去感受快乐――即使快乐是转瞬即逝的,()矛盾的双方是辩证统一的。乐观的过一生,人便会变得阔达,一切也会变得相对美好;悲观的看世界,本就痛苦的人生会变得愈加冗长,一切令人所厌恶的东西会被无限的放大。
因此,虽然人生注定是不快乐的,我们仍能乐观地过一生。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读英语的感想篇三
名著100字读后感(一)
《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这本书非常非常地好看,想看吗?
名著100字读后感(二)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这部小说深刻的反映了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暴露了金钱的罪恶和万恶的资产阶级社会。
巴尔扎克描绘出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
名著100字读后感(三)
暑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他是一位冒险家和神奇的航海经历。第一次航海遇到海浪,船只沉默。他经历千辛万苦,终于保住性命。第二次航海,又遇不幸。他被异族人俘虏成了奴隶,后来他偷了主人的小船,逃出虎口。()
第三次航海,又遇风暴,船上所有的人都遇难,仅鲁宾逊一人活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孤岛上,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人的智慧活了下来,开始与世隔绝的野人生活,盖房子,养牲畜,拓荒种地,35年后他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读英语的感想篇四
科迪利娅含恨离世,李尔也悲恸欲绝地追她而去……观众的.眼泪还在为悲情的结尾枉然不止,台上幸存的埃德加的声音却给我们悲伤的心情带来些许安慰,也让我们从悲情的《李尔王》中看到了些许希望。
埃德加终于成长起来了,从最初的天真无知到最后的坚毅成熟,这个男配角的一步步变化是让人惊喜和欣慰的。作为副线他寻找自我、发现自我的过程也和李尔王自我救赎的主线相得益彰,更好地揭示了作品的主题。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埃德加怎样由一个无知的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英雄。
一、无知
埃德加在第一幕第二场一出场便走进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埃德蒙的圈套,甚至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开始匆匆逃亡。他是可爱的,听到弟弟处心积虑编织的“星相预言”,他打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相信起星相学来了?”(第一幕第二场)他也是老实善良的,埃德蒙对他的善良也不禁感言:“一个忠实的哥哥,他的天性不但不会损害别人,而且也不疑心别人算计他。”(第一幕第二场)他更是天真的,甚至对着蛇蝎般恶毒的弟弟说:“我不久就可以听到你的消息吗?”(第一幕第二场)
就是这样一个埃德加,糊里糊涂担上了莫须有的反叛罪名。说他无知,并不是对他智商的贬低也并非出于鄙视,这里的“无知”,是对人情世故的无知,是对社会险恶,人性复杂的无知。也正是这种单纯无知,致使他轻信了弟弟埃德蒙的谎言而狼狈出逃。
在这里,埃德蒙的狡诈老练和埃德加的无知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埃德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在第一步成功,原因是他对自己,对哥哥埃德加都很了解,他需要利用他所了解的个性来实施奸计,而身为哥哥的埃德加从来都没有觉察到自己和弟弟在出身地位上的不同。当然这也给后几幕他成长为英雄埋下了伏笔――他需要去成长,去发现和寻找自己。
二、迷茫
第二幕第三场荒原上埃德加的一段独白着实给整个《李尔王》增添了悲剧气氛。
台词只有一段,漫长的逃亡经历也被几句辛酸的话语草草带过,但是其背后所包含的艰辛和困苦,恐惧和绝望却令人心惊。这一段独白全是在诉说他自己如何逃亡,没有提及其他――试想一个沦落到只能想着自己的灾难的人的处境吧:他甚至都没有心情想自己为什么“不再是埃德加”的原因!可是,伤痛毕竟是伤痛,让他在自我放纵的同时也自我折磨着――“谁把什么东西给可怜的汤姆?恶魔带着他穿过大火,穿过烈焰,穿过水道和漩涡,穿过沼地和泥泞;把刀子放在他的枕头下,把上吊的绳子放在他的凳子底下,把耗子药放在他的粥碗旁边。”(第三幕第四场)
他的台词里多充斥着“五个魔鬼”的意象,他也频繁地念叨:“可怜的汤姆冷了”,“可怜的汤姆没有东西吃。”上述都充分体现了埃德加内心安全感的丢失,对前途和自身的迷茫。恐惧和绝望已经深锁他的内心。
在第三幕第四场的时候,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匠心独运地安排了两次巧遇,一次是李尔和埃德加的巧遇,另一次是埃德加和其父葛罗斯特的巧遇,这其中的戏剧艺术技巧着重体现在语言和舞台艺术上。首先是埃德加看到了追捕他的父亲葛罗斯特大叫:“这就是那个叫做‘弗力勃铁捷贝特’的恶魔,他在黄昏时候出现……他叫人眼睛里长白膜和针眼,成为斜眼;他叫人长兔唇;他还会叫白面发霉,给地球上可怜的人以伤害。”(第三幕第四场)字字句句充满仇恨地直面指控,可是此时他的身份是个流亡疯子,说的话也被认为疯话。倒是葛罗斯特的接话极具讽刺性:“陛下竟会跟这种人作起伴来了吗?”埃德加也不依不饶:“地狱里的魔王是一个审视,他的名字叫摩陀,又叫玛呼。”父子俩的一问一答看似互不干涉,却巧妙地外化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使得人物身份、动作、语言配合十分和谐,也增强了舞台效果。
第三幕第四场的李尔和埃德加相遇了,这种相遇也是整部戏剧主副线的第一次汇合。李尔好像在狼狈龌龊的埃德加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悲惨情状,并固执地认为埃德加和自己一样是被儿女所害。此时的李尔已经完全认清了女儿们的真面目,并在弄人嬉笑怒骂的启发下后悔和成熟。当他看到同病相怜的埃德加,一样的流亡,一样的悲惨,却有不一样的“洒脱”和“超然”,他便唤他为“哲学家”,他认为埃德加比自己更能勇敢地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们三个人都已经让衣服遮蔽了本来的面目,只有你保全着原形;没有文明装饰的人不过是像你这样一个寒酸的、赤裸的、两条腿的动物。”因而,激动的李尔脱掉自己的衣服在暴风雨里接受洗礼,洗掉心上的尘埃,洗掉曾经骄纵的无知,洗掉失去女儿亲情的悲哀,他要效仿的不仅仅是埃德加“身无衣物”,而是准备要和埃德加伪装得一样“身无他物”也正是这个原因,我认为李尔不是真疯,而是和埃德加一样装疯。
三、隐忍和悲情
还是在荒原上,埃德加发出了对命运的最强音:“与其被人当面恭维而背地里鄙弃,那么还是像这样自己知道为举世所不容的好。一个最困苦、最卑贱、最为命运所屈辱的人,可以永远抱着希望而无所畏惧;从最高的地位上跌落下来,那变化是可悲的;最穷困的人只能回到欢笑!那就欢迎我所拥抱的虚无的空气吧;你把他刮到绝境的人已经一无所求,不怕你了。”曾经糊里糊涂的埃德加终于从迷茫和绝望中惊醒,那留在“法庭上”的泪水和相似的命运终究让他开始了自我拯救,这一段天不怕地不怕的独白是埃德加人格成熟的转折,鲜明地昭示了“人”的力量。
只是“恢复父子关系和清白之身”的路还茫茫无期,振奋的宣言和美好的希望也是不足够的,幸而漫长的流亡让他收获了另一样珍贵的东西――“隐忍”,隐忍让他在复仇前更好地成长,让他更缜密地计划怎样为自己洗刷冤屈,让他也愿意承担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当然,最直接的是拯救了他的父亲葛罗斯特。
葛罗斯特在“跳崖”后发自内心地说:“从此以后,我要耐心忍受痛苦,直等到有一天自己喊了出来‘够啦,够啦’那时候,再撒手死去。”(第四幕第六场)因为那个“好心人”埃德加的话会一直在耳边回响:“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忍耐。”(第四幕第六场)然而在第五幕第二场快要结束的时候,曾经坚不可摧的父亲面对李尔和科迪利娅被抓走的时候再次脆弱不堪要自杀,埃德加是用自己的“隐忍观”对其循循善诱:“人必须忍受他们的离开世界,正像忍受来到这里一样。最重要的是准备停当。”故事发展到这里,他的隐忍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处于对长远的考虑,在自己不强大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冲动地“拿鸡蛋撞石头”,他的委屈和不甘只是为了争取时间和机遇的筹码,只要毫不放松“准备停当”。到这里,埃德加不但找寻到了自我,也寻求到了真理,这和《李尔王》所要表达的发现自我,追求真理的主题呼应起来。
四、英雄
从无知到迷茫,再到隐忍和悲情,埃德加已经成熟了。当他勇敢地站在埃德蒙的面前,拿着剑要首刃陷害他的鬼魅,并义正词严地给他判罪:“要是你说一声‘不’,这一柄剑,这只手臂和我的全身的勇气,都要在你的心脏上证明你在说谎。”(第五幕第三场)埃德加的悲情和隐忍终究是爆发了!然而他还是君子般地给了埃德蒙解释和肯定,“父亲已为风流罪获得了惩罚。”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血腥地杀戮以泄私愤,而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认清自己,并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
葛罗斯特死了,科迪利娅死了,李尔也死了,肯特也要“登程上道”,于是莎士比亚给这个悲剧留下了小小的希望,让悲情英雄埃德加成长起来:
这惨痛时刻的重担我们不能不背;
感到的就说出来,而不是堂皇应对。
最老的人忍受得最多,我们后生者流将看不到这么多,
也活不到这样长久。(第五幕第三场)
读英语的感想篇五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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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语的感想篇六
《红字》,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不复杂。小说开头,叙述了一位女子海丝特・白兰因“通奸”被示众羞辱的场景。海丝特有个私生子,为了情人的荣誉、地位及生命,她却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独自吞下苦难,忍受世人的非难。海丝特出狱后,不自暴自弃,相反,坚持自己的理念,坚强地生活,尽可能地帮助他人,即使得不到感激、回报。海丝特的情人其实是个牧师,叫丁梅斯代尔,是个受尊敬的人,他的布道相当打动人,他一直没勇气承认这份私情,却因此内心比海丝特更痛苦,受了这一折磨,他身体虚弱,布道反而更有感染力。()小说的最后,丁梅斯代尔终于道出了这个秘密,随即离世。
名誉、财富、地位让世人眼热,好多人不择手段追求这份世俗的荣耀,一旦成名,围绕这人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得高大、甚至神圣,世面上,也有很多讲述成功的。但成功路上,也伴随着狡诈、欺骗、野蛮的。只有信仰的力量,才能抵御诱惑,让人坚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准则。你的好,不需要外来的掌声、羡慕,自己喜欢就是了,大不了,不那么有名、有钱、有地位,一般生活总还过得去,这也是我前封书信讲的要顶天。
一个人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有时,在电视上看到媒体批评的官员公然撒谎,不禁替他们难过。人不是神,犯错是免不了的,但用说谎逃避惩罚让人一下子变得猥琐,要做好官,先得做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