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及方案设计篇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本园的工作精神,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着鼓励先进,带动后进,团结协作,共同奋斗,奖勤罚懒的原则,使全体教师“心向办好幼儿园一处想,劲向提高保教质量一处使”,人人赋有“园兴我荣,园衰我耻”的责任感,根据我园的情况特订如下教师个人考核细则:
一、考勤方面
1、所有老师根据自己当天的职责不同,按规定时间到园(单周一、三、五班主任带班,二、四副班主任带班,双周一、三、五副班主任带班,二、四班主任带班,带班老师负责到校车前接送幼儿、中午领饭菜、带幼儿散步、看护幼儿午睡,配班教师收拾餐具并送上饭车,所有老师上午7:40,下午1:30必须到园,接车老师7:20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40进园,下午不得早于4:30离园),否则作迟到或旷工论处。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迟上堂、早下堂、中途离堂,每次扣2分,旷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分,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
4、全学期事假不超过7天,每超1天扣5分。
5、请假期间一律由本人安排好课程方可离园,若出现空堂,扣带班人3分一节。
6、婚假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病假一天以上必须有镇以上医院证明或检查报告单,方可请假(遇节假日不补假)。
7、一学期迟到、早退达20次,事假超过15天的,病假超过30天、旷工2天以上者,任何一种情况都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
8、每月满勤加5分。
二、安全方面:
1、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课间严禁幼儿追皮打闹。
2、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教育好幼儿不玩火,不玩水,不触摸电器,防雷击,防止幼儿从玩具上摔下和违规玩耍,若发现一人次,扣责任人5分。
3、每天中午、下午放学时,幼儿全部接清,教师方可离园,否则,追究其责任,每人次扣2分。
4、各位老师看护本班幼儿,确保安全,若有损伤,体罚或变相体罚,流血或更严重的其他事故发生,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扣5-10分,若幼儿需花医药费,责任人负责三分之一。
5、中午就餐时,老师要为幼儿添饭添菜,防止孩子被热饭热汤烫伤,万一幼儿受到伤害,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2-5分,老师一定要等幼儿吃完饭方可用餐,否则一次扣2分。
6、带班老师要把就餐幼儿看护到14:00,对当班老师进行交接,否则每人次扣2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值班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2分。
8、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分。
三、业务方面
1、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30以前上墙并上交一份给园长室备档,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2分。
2、所有学科按要求备课,写教案。每次业务检查,以教学进度为准,否则每少一课时扣1分。应写教案的学科不写的,扣5分,。
3、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或课表的,必须要征得园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变,未经批准,随意调课的,扣2分。
4、正常上课期间,不许让幼儿在教室睡觉、看电视或无事做,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5、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2分,并严厉批评。
6、每学期组织一次听课活动,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60元、50元、40元。
7、统一安排的开会时间(原则上星期一为周前会,星期三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如不能按时出席,按考勤制度执行。
8、每位教师在园期间,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没有用普通话的,一次扣1分。
四、师德
1、酒后进堂,发现每次扣5分。
2、严禁上课接打电话,发手机信息(上课期间一律放在震动上或关机),每次扣2分,在园期间做私活的,每次扣2分。
3、体罚、变相体罚被督查发现,或家长举报,情况属实的,视其情节扣5-20分。
4、未经学校批准,向学生摊派,乱收钱物,除责令退还外,每次扣5-20分。
5、对领导安排工作,讨价还价,未按时完成,或质量不高,每次扣2-10分。
6、待人接物要热忱,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因个人原因,给幼儿园带来负面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扣2-10分。在镇以上会议或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10分。负面影响严重的,除扣分外,还将从严追究责任。
7、要热爱幼儿园,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将从严追究责任。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及方案设计篇二
(一)师德修养(25分)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5分) 有违法违纪现象如参与赌博被查处、参加邪教组织及违法组织活动扣5分,被园长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
2、为人师表,爱护幼儿,有良好的师德(5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较坏影响的一次扣2分;有损坏教师形象、学校形象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家长评价最不受欢迎教师扣3-5分。有乱收费行为的有关责任人扣5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3、热爱岗位,职责落实,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不失职(10分) 擅离职守一次扣1分,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幼儿较轻安全事故的扣2分;失职行为性质严重的扣5分,当年考核不合格。
4、服从分配,团结协作(5分) 故意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拒不服从分配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扣5分;惹是生非、闹不团结或在公共场合争吵者,给责任方一次扣5分;性质严重者认定不合格。
5、(另加分)被评为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或各类先进,加倍记分。
(二)专业技能(15分)
1、进修学习(5分) 获得高一级学历加1分,无资格证扣1分,按时学习记录,笔记2分,心得2分。
2、教研活动(10分) 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的记10分;要求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学习认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记录认真,讨论发言积极。缺席一次扣5分。
(三)保教能力(20分) 以“幼儿教学评价标准”为主要评价要素,由考核小组结合同行听课评价、各级公开课评价、论文发表等综合评价定级记分。(其中a级20分, b级记15分,c级记10分) 承担公开课,镇级有记录且评价较好记2分,县级每往上一级各加1分(多次开课可累计)。在示范课方面有特殊成效或鲜明特色者,另加5分。
(四)履行职责(25分)
1、考勤考会(5分) 出全勤,无病事假的记5分,请假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旷工一天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会议培训,学习一次无特殊原因未参加扣1分,全学期有旷工行为者,累计5天以上的,不参加本学期考核。
2、备课教学(20分) (1)按要求教学计划齐全规范记5分,缺一项计划扣1分,备课教案规范记10分,缺一个教案扣0.5分(扣分不封顶);备课目标、目的、要求明确,重点恰当,培养幼儿动手、动口、动脑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形式多样有特色、有风格、有科学方式改革,研究有深度加1-2分。 (2)区域活动(5分) 幼儿区域活动设置规范,针对性强,形式多样,记5分;机械重复少记0.5分;材料投放记2分;有方法、方式的创新实践且有效果加1.5分。
(五)管理责任(15分)
1、按园长师德记录分折记,满分15分,按得分实记。
2、班级中有保险赔付的,一次扣2分(校外及疾病赔付不扣分)
3、因老师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不参加本月量化考核,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加分(1-20分) 有下列情况,经群众推荐,组织审定可酌情另行加分: 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效果。 教育教学评比获奖。 指导幼儿竞赛效果显著。 为单位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发表宣传报道的, 师德优秀、有典型先进事迹。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及方案设计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待人接物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二)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三)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三条 接打电话
(一)接电话要先说“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二)打电话时,电话接通后主动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方情况,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三)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 外出办事
(一)到目的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该单位办事程序、规则。
(二)外出办理事务。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搞特殊化。
(三)严格自律。下基层外出办事,吃住不搞特殊化,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第五条 个人形象
(一)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衣着暴露,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二)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六条 文明用语
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说声“对不起”、“很抱歉”。
第七条 工作纪律
(一)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二)要讲究实效,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的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就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予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
(三)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感情用事,不拿原则做交易,不滥用职权,不凭借职权刁难下属和管理相对人,不利用职权捞取好处。
(四)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知道的不打听。
(五)坚持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属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六)尊重领导,关心同志。有问题坚持在机关说,不到领导家里说,不允许采取非正常方式解决。对领导有意见当面说,不背后乱说。对下属要关心爱护,对同事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七)要处理好公共关系。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中有了成绩多从客观上分析原因,看哪些做的还不够。工作中出了问题多从主观上找差距。要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八)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第八条 内务行为
(一)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二)勤俭节约。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爱护公物。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化公为私,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
(三)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保持门窗、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遵守秩序,文明停车。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及方案设计篇四
2、目标:遵规守纪、争创先进文明班集体;每个学生生活和学习都取得进步。
3、要求:刻苦学习,踏实做人,养成好习惯;积极进取,心中有目标!
4、考核要求:操作时原则与灵活性结合。目的是有利于班级管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操作依据是政教处、专业部、宿管办等检查反馈和在班级的表现情况等进行量化。
一、学习量化考核
1、班级单科学习成绩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班级综合成绩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若有重复加的请况,就高加分一次。
2、学习不认真或学习态度不端正者(参考作业批改和任课教师评价),每次扣1分。
3、被评出的优秀班干部、优秀课代表、优秀寝室长加3分。
4、一次不交作业者,扣1分,当天没补上扣2分,一周内达五次或五次以上不交者,停课反省,扣5分。
5、测验、考试不交卷者发现一次扣3分;考试作弊发现一次扣3分,抄作业发现一次扣1分。
6、将作业本交给他人抄袭者, 扣2分。
7、勇于钻研学科知识(勤问,勤钻,吃苦耐劳),在一月内被科任老师表扬3次者,加2分。
8、一般好人好事,每次加1分。
9、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5分。
二、纪律量化考核
1、早晨7:30到教室,中午13:30到教室,晚上18:30到教室。早操提前2--5分钟集合。
2、一周内迟到一次,扣1分;一周内迟到两次,扣3分;一周内迟到三次或三次以上,扣5分;一月内迟到总计达10次停课反省。无故旷课一次扣5分,早退扣3分。
3、迟到进教室必须从前门进,要喊“报告”。校园内遇到老师,要打招呼,喊“老师好”,否则扣1分。
4、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老师教学,顶撞或与老师发生冲突者,一次扣5分,严重者一次扣10分,并给纪律处分。
5、自习课说笑,或影响他人学习者,一次扣2分;晚上就寝,熄灯后不按时休息,说话、打闹、玩手机,发现一次扣2分,并酌情给予处罚,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不服从宿舍长劝说者,每次扣2分。
6、午休、晚休时间,无故乱串宿舍者,发现一次扣1分;宿舍长应将违反纪律的同学名单第二天反馈给班主任,若是寝室长未反馈,而是被其他同学反映查实或是值班人员或班主任发现,则每位室员扣2分。
7、个人内务卫生不整理或整理较差者,每次扣1分;在宿舍内私拉私接电源者,一次扣10分,直接取消评本学期评优资格。
8、上课或学习期间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或杂志者,发现一次扣1分,并没收;上课期间玩手机、听随身听、照镜子、梳头者,发现一次扣5分,并没收;上课或学习期间不听课睡觉者,发现一次扣1分。
9、在校内起哄、吹口哨、怪叫、乱丢东西、说脏话,在教学楼追逐、推撞等发现一次扣1分,认错态度差者扣2分。
10、不经批准私自出校门经核实每次扣2分。
11、有意破坏公物、花草树木者,发现一次扣3分;宿舍内,浪费水电发现一次扣该生2分,该寝室室长扣3分,并按学校制度赔偿或罚款。
12、穿奇装异服,化浓装,穿拖鞋、戴项链、耳环等首饰,与学生身份不符者,进教室一次扣2分;男女同学交往过密,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通知其家长,按学校制度处理。
13、有赌博、偷窃、勒索他人钱财、打架、酗酒、聚众闹事、以大欺小者,故意扰乱教学秩序、故意破坏公物、谩骂教师、恶作剧给学校造成很坏影响者,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至10分。
14、 一月内无有任何违纪者,加5分。
三、卫生量化考核
1、宿舍、教学楼公共卫生、教室、绿化带卫生,保证早、午饭后的两次日常卫生打扫,及课余时间卫生保洁。教室内卫生,桌底下、两桌之间要彻底清理,没有打扫扣2分,打扫不合格扣1分;及时清理纸篓及垃圾箱内垃圾,垃圾箱内垃圾若满,一次扣2分。
2、每节课后的黑板应保持干净,沟槽内无粉笔头、粉尘,当天擦黑板同学负责及时清理黑板及讲台、讲桌,因未擦或未擦干净而被老师叫上去重擦的,一次扣1分。
3、每天晚自习放学后,所有同学将自己的椅子放在课桌上,否则,做卫生同学发现每次扣1分。放学或有外堂上课时,所有同学应按要求将自己的椅子、书本等摆放整齐,给他人造成不便,或给班级减分者,发现一次扣1分。
4、卫生值日同学不听劳动委员及小组长分配的发现一次扣3分。
5、周一卫生大扫除,全员参与,无故不参加、早退或偷懒者一次扣3分。
6、座位附近有渣子、废纸,桌洞内垃圾废纸多,被发现一次扣1分。在桌子上乱刻、乱写,被发现一次扣2分。乱丢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
7、每周班级卫生量化考核居专业部前三名每个参加劳动的同学加2分。比上周班级量化考评上升三名及以上,当周卫生同学每人加2分。
8、被评为星级文明寝室的,该室每位成员加3分,寝室长加5分。
9、每月量化考评分数在后五名及五名以下者,每人扣2分,后十名至后六名以下者,每人扣1分。
四、其他方面量化考核
1、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征文、球赛、拔河等文体活动),每参加一次加1分,获部奖加2分,获校级以上者加5分。全校性的集体活动,如果全班取得团体名次,那么全班所有同学都将享受等级加分。
2、不上早操、课间操,但请假的,每次减1分;不上早操、课间操又不请假者,每次减2分。
3、凡参与办黑板报的同学一次加1分;向学校广播、校报、政教处等投稿者,一次加2分,一月内累计最多加10分,被选中一次加5分。
4、维护学校、班级荣誉、利益,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者加2—5分。
5、因尊师爱校、助人为乐、学雷锋做好事等方面受到班主任、任课老师等表扬者加2分;受到学校表扬者加3分;受到外单位来电或来信表扬者加5分;受到区表彰者加10分;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每次加1分。
6、班级实行值日班长制,轮流负责班级的日常工作,并由全班同学监督,发现不负责任者,取消其资格,并扣5分。
7、班干部工作,月评一次,工作认真,大胆负责者,加2分。
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及方案设计篇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处室、科室文明创建水平,规范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处室、科室是指扎实推进“五型”(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在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团队建设、创建氛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处室和先进科室。
第三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格评选。
第四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领导下,由厅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文明处室的评选范围: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铁路办、交建局、大桥指等所属处室(部门),南京交院、南通航院、省交通技师院所属机关处室。
文明科室的评选范围:厅属各单位所属科室(部门)(包括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所属科室、大队)。
第二章 考核标准
第六条 文明处室、科室标准:
(一)政治素质优良
理论武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型处室、科室创建持续深入。
思想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推进谈心交心活动,加强工作沟通和思想交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
作风建设。组织排查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效果明显;建立作风建设联系点,征求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度,基层群众满意。
组织建设。重视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工作业绩显著
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本处室、科室承担的工作。
履行职责。严格依据“三定”规定等赋予的职能,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明确界定工作界面,权责清晰,人岗相适,高效履行岗位职责。
工作绩效。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分解落实绩效目标;对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绩效显著。
创新创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业务工作拓展上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机制,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上有新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工作效率上有新成效。
(三)服务能力提升
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按规定发布(更新)相关信息;实行行政(项目管理)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依法行政。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坚持按章办事,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自我评查,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运转高效。建立健全议事、考勤等制度,内部管理严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办事程序,内部运转协调,工作效率高。
服务优质。兑现服务承诺,创新服务举措,服务能力强;树立品牌意识,深化服务内涵,服务质量优;重视服务信息反馈,落实问题整改,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四)团队建设扎实
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内部决策科学、民主、规范;强化干部监管,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完备;注重职工业务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制度健全。
素质建设。注重理论教育,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高;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好;强化工作能力训练,干部职工学习力、适应力、执行力强。
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文化建设载体多样,活动丰富多彩,文明创建广泛深入;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状态良好,干群关系和谐。
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监控和廉政风险防范有效。
(五)创建氛围浓厚
氛围营造。加强文明创建宣传,创建理念深入人心;创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创建标识醒目,创建氛围浓厚。
环境卫生。办公区域环境优美,卫生设施齐全;办公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禁吸烟等现象。
文明礼仪。注重文明礼仪教育培训,提高个人素养,提升文明程度;个人仪表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着装大方得体;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节能环保。注重资源节约,推行绿色办公;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第七条 依据考核标准,制订《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服务能力、团队建设、创建氛围五大项,总分100分。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一)业务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项;
(二)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行为,受到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况加1—3分/次。
(三)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上级表彰的,视情况加1—3分/次。
(四)在交通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有创新做法,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视情况加1—3分。
(五)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的,视情况加1—2分/次。
(六)其他被认定的加分事项。
第九条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出现黄、赌、毒、邪教活动和刑事案件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其他不宜参评的。
第三章 考核评选程序
第十条 厅创建办负责组建文明处室、科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厅办公室、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驻厅监察室、海员交通工会等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文明处室、科室的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
第十二条 文明处室申报程序:
(一)厅机关处室(部门)申报程序
1. 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自愿申报。
2. 申报。向厅创建办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处室申报表》。
(二)厅属单位所属处室(部门)按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报。
第十三条 文明科室申报程序:
(一)自查。对照本办法和《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自愿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和《文明科室申报表》。
(二)审核。单位对申报科室的自评报告和申报申请进行审核,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择优确定拟申报的文明科室名单。
(三)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申报的文明科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申报。单位将拟申报的文明科室材料进行汇总,报送厅创建办。
第十四条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程序:
(一)初审。厅创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考核。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的处室、科室进行检查考核,依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三)审定。厅创建办按照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考核评选情况,提出文明处室、科室初选意见,报厅党组研究审定。
(四)公示。将拟命名文明处室、科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根据公示结果,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名义进行公布、表彰。
第四章 奖惩管理
第十五条 获得文明处室、科室的,给予以下奖励:
(一)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名义给予表彰,分别授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明处室(部门)”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明科室(部门)”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
(二)组织处室、科室全体人员荣誉疗休养一次。
(三)在评选年度的年度考核中,以处室、科室全体人员20%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
(四)根据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室、科室全体人员一次性年度奖励。
(五)作为处室、科室人员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优先安排处室、科室人员考察、脱产学习(培训)。
第十六条 对连续3届获得文明处室、科室称号的,命名为文明处室、科室标兵,并颁发牌匾。
第十七条 厅属单位所属处室、科室(部门)创建文明处室、科室的创建率低于80%的,不得申报省、部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等评选;创建成为文明处室、科室的总数达60%以上的,优先推荐参加省、部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等评选。
第十八条 对发生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直接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并收回牌匾。
对发生第九条规定情形之外的问题,经查实已不符合文明处室、科室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责令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整改不力的,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并收回牌匾。
第十九条 被撤销文明处室、科室荣誉称号的,从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参加文明处室、科室评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申报文明处室、科室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材料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明处室、科室考核评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厅创建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江苏省交通厅文明处科室考核标准及评选奖励办法》(苏交政〔20xx〕17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