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计划生育培训总结篇一
时间:2011年3月17日 地点:书记室
学习内容: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条
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均应当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人口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受法律保 护。
第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孕前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在评选综合性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干部任职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制度。
第六条 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农垦、森工主管部门负责垦区和国有林区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公安、工商、教育、卫生、民政、建设、劳动、财政、农业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
第二章 生育调节
第八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始得生育。实行生育证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男女双方年龄均在法定婚龄3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依法结婚达到法定婚龄3年零9个月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九条 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为计划外怀孕;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为计划外生育。没有依法办理收养手续而私自收养子女的,视为计划外生育。
第十条 依法结婚的夫妻,已生育1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农民,只有1个女孩或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民只有1个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全国1000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
(六)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不孕(育)症,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恢复生育能力怀孕的,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1个子女。
第十二条 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患有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十三条 无计划外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不超过2个子女,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前款规定的再婚夫妻,指未按本省再婚生育规定照顾生育过子女的。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按间隔4年的规定生育2个子女,经本人申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第十五条 晚婚晚育的夫妻,符合照顾生育条件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第十六条 涉外婚姻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须交纳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收费办法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夫妻将子女遗弃或送养的,不得再生育。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生育的,不得生育。
计划生育培训总结篇二
我于20xx年8月6日有幸参加了县计生局举办的工作计生人员培训学习活动。主要学习了计划 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双诚信双诚诺、宣传教育、协会工作、流动人口管理、优质服务工作等。这次培训是非常有计划 、有针对性,是及时的,对于才入职一年多的工作计生人员来说,我们对计生工作能力正处于成长阶段,在这一年多的基层计生工作中,我们大部分人经历了很多,也逐渐成熟起来,但计生知识仍然缺失,这就需要充电,局领导更是清醒认到这一点,体现了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所以非常感谢人口计生局给我们提供了培训学习的机会,让我对计生工作又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
此次培训各位老师授课生动,并加以了个案分析,结合实际,易于接受,内容广泛,涵盖了计生法律法规,社会热点,现阶段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问题和方向,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计生统计、计生协会及依法行政等社会敏感话题,内容详实、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实践性强,特别是依法行政等敏感话题。特别是把80年代的各项工作与现在相比的教学方式,更是震憾心灵!尤其是与各乡镇的兄弟姐妹互相交流,成为了最美好的回忆。
经过本次学习,主要掌握了一下几点:1,进一步加深了计划生育专业知识,提高了认识。由于现目前的计划生育现状,平常总是疲于应付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日常事务,很少静心去学习和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2,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经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想把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必须坚持“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全面核实全员人口信息,在管理区强力启动诚信计生,坚持动态管理好重管对象,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2,明确了计生工作不是整体工作中的个体。首先,计生工作与其他工作必需连成一条主线,各项工作必需有机结合起来执行,减少计生工作的压力及阻力。3,明确了以宣传教育为重点。宣传教育是根本,只有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晓度,才能从最根本控制生育。4,必需紧紧团结党委政府周围。注重与各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违法超生的管控力度。
计山计水计经济囊括四海,统天统地统社会包揽五洲。横批:天下归一统。两天的培训不是结束,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思路的理顺,仅仅是开始,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形势比较明朗,但是社会对此项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工作的难度和复杂程度也增大不少。但作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我们要讲团结,那种团结让人振奋,那种态度让人敬仰。唯独有精神,才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的法宝,什么事都害怕有“水份”,话假了就没人相信,人假了就成了虚伪。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努力实学,实干,做到不愧对组织,不愧对青春,不愧对人民,不愧对事业。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主讲老师的授课,你们辛苦了!也请各位领导放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决不辜负你们的厚望。
心得二:计生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7月18日至20日,我有幸参加了市人口和计生局组织的'人口计生工作培训班,这次培训班由市政府领导、州委党校老师、市人口和计生局各科室领导亲自来为我们授课,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都是我们工作中急需的、贴近实际的知识。各乡镇、村计生专干都很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尤其对我来说,这次培训恰如一场及时雨,不仅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计生知识的。
不足,更是体现了计生工作的价值。所以我非常感谢各级领导给我们提供了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让我对人口计生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也使我在此基础上学到了更多的新知识。下面是我个人的几点心得体会:
1、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在培训班开课前,市政府副xxx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了对本次培训学习和工作要求,州委党校老师xxx作了《学习贯彻胡-锦-涛4.26讲话精神开创恩施市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的人口形势报告,培训结束后,市人口和计生局局长黄世吉围绕“五个三”作了全面总结 。
2、这次集中培训显示了市人口和计生局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培训班旨在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解决大家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也给我们基层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带了好头,开了好局。这次培训还是加强基层计生人员的理论学习,抓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是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更有利于加快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通过培训,不但使我学习到了许多非常实用的知识,而且也使我们进一步科学理解计生工作的地位,明白了计生工作就是搞好服务的硬道理。通过学习,更坚定了我们树立服务全局的观念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与信心。
3、本次培训以图文并茂的课件、生动典型的个案分析、交流互动的方式授课。培训涵盖了人口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打击“两非”、生育文明创建、村民自治协会工作、规划统计等知识。本次培训在内容上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本次培训巧妙地应用了现场练兵的方法,让众多从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计生专干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一些模糊认识和一些岐意之处,通过本次入户走访结合培训所掌握的知识顿时化为清晰,有效的实际掌握了工作入户技巧,达到了事半功倍目的。这几年社区的信息采集、整理、录入、核对等事务由我来做,觉得是一项比较繁琐的工作,由于社区位置集中,处在集镇中心位置,流动人口多、信息量大等特点,自己虽然尽力做,但仍有很多不足。经过这次培训学习,让我开阔了视野,掌握了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在今后的计生工作中我会勤于思考,乐于奉献,勇于拼搏,时时处处做一个有心人,为提高社区统计质量,我将一如既往的按照《崔家坝镇计生工作入户“四部曲”》,严把统计准确关。
4、三天的时间虽然有些短,但我学到了理论,武装了头脑,坚定了信心,鼓足了干劲,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计生基础业务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工作的紧迫感,对人口计生工作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这次培训无论是从组织策划,还是从培训效果来看,都取得了圆满的成果,达到了培训的目的。让我们思想观念新、结合实际紧、听后启发深,无论是对我个人还是对其他基层计生同志都是一次全面的充电。本次培训,我们受益匪浅,培训学习虽已结束,但人口计生工作任重而道远,“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借此次培训学习的东风,我将积极投入到工作实践,切实履行职责,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科学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我将在思想认识上、工作方法上、服务理念上紧跟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人为本,为基层的育龄群众服好务,创新工作机制,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心得三:计生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11月19日下午,全市第六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集中听取了党校教育科老师所作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专题辅导报告。
习的浓厚氛围,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提升驾驭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一是做终身学习的“守望者”。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第一需要,坚持不懈学,如饥似渴学,通过学习促进工作、通过工作推动文秘杂烩网学习,在学习中提升人生境界、实现自我超越。二是做博学勤学的“拓荒者”。着眼完善知识结构,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专业技能、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人口计生各项业务知识,深入学习哲学、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以及与我市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高新技术、现代物流等产业相关联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拓展知识面。三是做提升实效的“创新者”。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在消化吸收既有知识、前人成果和他人经验的同时,积极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师古不泥,激荡碰撞,努力拓展新思维、提炼新观点,形成推动工作、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天水市人口委举办的这次天水市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业务培训,我感触颇深,这次培训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是及时雨,不仅满足了我的迫切需求,很大程度的弥补了我计生知识的缺陷,更是体现了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所以我非常感谢市人口委给我们提供了培训学习的机会,让我对此项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了解,也使我在此基础上学到了更多的新知识。下面就培训情况谈点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是决心大。时值我们秦安县举全县之力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县的关键时刻,天水市计生委举办了乡镇计生办主任业务培训班,昭示了市人口委抓好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的决心,提高计生办主任的业务素质,解决大家在日常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全市工作再上一台阶,同时也给我们基层做好计生工作带了好头,开了好局,起了好步。
二是内容全。本次培训以图文并茂的课件、生动典型的个案分析、各县区谈经验的方式授课,辅导涵盖了人口理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的问题和方向、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科技管理及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知识,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指导性强、实用性强,各县区还做了经验交流,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清水人口计生局局长周礼新结合自己几十年计生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经验,建议我们怎样当好一个计生办主任,给我们这些从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计生人员们最好的建议和方法,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模糊问题和方向,认识和一些岐意之处化模糊为清晰。
三是收获多。三天的时间虽然有些短,但我学到了理论,找到了方法,武装了头脑,坚定了信心,鼓足了干劲。尤其是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大家对统筹人口问题,有了跟深刻的理解;对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了紧迫感;对不进则退,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本次培训无论是从组织策划,还是组织实施都应该说是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达到了培训的目的,理论水平高、思想观念新、结合实际紧、听后启发深,无论是对我个人还是对其他计生战线上的同志都是一次全面的充电,是对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鼓励。经过培训,我受益匪浅,斗志旺盛,情绪激昂,为回到自己的岗位干好工作,带好队伍鼓足了干劲。我将在思想认识上、工作方法上、服务理念上紧跟区市人口委的要求,以人为本,把我乡的育龄群众服务好,管理好,创新工作机制,使工作水平上新的台阶。
计划生育培训总结篇三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街道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素质,适应新时期的计生工作需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xx年人口和计生工作任务,根据市计生局安排,举办本次培训班。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市计生局局长刘金明同志、副局长房永宪同志、法规科科长王丽同志、规统科科长许崇菊同志为我们培训。让我们对四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
参加培训的有:各社区“两委”成员,城市居“两委”成员,原自然村(居)计生主任,街道有关部门、企业分管计生工作负责人,计生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这次培训班主要向大家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分析当前人口形势;进一步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村规民约》、《企业公约》、利益导向政策以及阳光幸福工程的工作要求;培训《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及人口目标考核的工作要求,培训时间约为两个半小时,虽然时间较短,但学习内容比较丰富,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认真记,并注意保持好会场纪律。
下面,请刘局长、房局长、王科长、许科长分别为大家授课,大家欢迎!
……
下面请鞠书记就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作重要讲话。 ……
同志们,培训课程到现在就全部结束了。希望各社区(片区)、部门、相关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举办本单位计生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计生政策法规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婚育新风知识,自觉生育、依法生育。大家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全面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做好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刘局长、房局长、王科长、许科长的精彩培训!
今天的培训会到此结束。
散会!
计划生育培训总结篇四
计划生育培训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计划生育事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意义,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培训会主持词,仅供参考。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街道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素质,适应新时期的计生工作需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xx年人口和计生工作任务,根据市计生局安排,举办本次培训班。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市计生局局长刘金明同志、副局长房永宪同志、法规科科长王丽同志、规统科科长许崇菊同志为我们培训。让我们对四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
参加培训的有:各社区“两委”成员,城市居“两委”成员,原自然村(居)计生主任,街道有关部门、企业分管计生工作负责人,计生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这次培训班主要向大家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分析当前人口形势;进一步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村规民约》、《企业公约》、利益导向政策以及阳光幸福工程的工作要求;培训《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及人口目标考核的工作要求,培训时间约为两个半小时,虽然时间较短,但学习内容比较丰富,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认真记,并注意保持好会场纪律。
下面,请刘局长、房局长、王科长、许科长分别为大家授课,大家欢迎!
……
下面请鞠书记就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作重要讲话。 ……
同志们,培训课程到现在就全部结束了。希望各社区(片区)、部门、相关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举办本单位计生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计生政策法规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婚育新风知识,自觉生育、依法生育。大家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全面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做好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刘局长、房局长、王科长、许科长的精彩培训!
今天的培训会到此结束。
散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为贯彻包头市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中关于做好人口计生干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刚刚召开的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中提出的:20xx年是计生系统“作风改进年”和“质量提升年”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区人口计生局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班。出席今天培训班的领导有: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孙丽娟、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郭保文、冯秋霞、徐凤。参加培训的有各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全体计生干部、村(居、嘎查)计生工作人员共320多人。这次培训班将主要为大家讲授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计生协会、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划统计、药具管理等业务知识。培训时间1天,虽然时间较短,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因此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学习思考,认真消化吸收,从而达到我们办班预期目的和效果。也希望在培训过程中大家注意保持会场的秩序,认真学习听讲,自觉把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震动状态。
下面 ,首先欢迎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孙丽娟作动员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孙局长的讲话分析了当日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并且对做好今年的工作作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培训班正式开始,我们将按照培训课程安排请计生局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大家授课。
同志们:大家好!
为贯彻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业务大练兵活动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堵塞计划生育工作漏洞,提高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经区人口计生局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举办这次培训班。今天,参加培训的有*镇、**镇、*镇计生站的业务副站长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村(居)级计生专干共140多人。这次培训班将主要为大家讲授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计生协会、规划统计、纪检监察等业务知识。培训时间1天,虽然时间较短,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因此,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学习思考,积极讨论交流,从而达到我们办班预期目的和效果。希望在培训过程中,大家注意保持会场的秩序,认真学习听讲,记笔记,自觉把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震动状态。下面我讲一下今天培训日程安排:
下面,首先欢迎区计生局局长、党组书记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培训班正式开始,请技术科科长就科学技术工作内容为大家授课,大家欢迎。
今天的培训班授课内容已全部结束,培训班上刘局作了动员讲话,语重深长,寓意深远。各位科长就各自业务内容做了深入细致、简洁易懂的授课,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消化吸收,狠抓当前,全面提升各自业务水平,为实现全年人口计划目标任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散会。
计划生育培训总结篇五
时间:2011年10月2日 地点:书记室
学习内容: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经说服教育,育龄夫妻不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接受避孕节育检查,计划外怀孕不及时终止妊娠以及单位出现职工计划外生育的,收取计划生育管理费。对计划外生育者,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计划外生育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的收取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做出决定并依法执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未按规定收取计划外生育费和计划生育管理费或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收取计划外生育费和计划生育管理费的,可以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出决定,具体收取办法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漏报、瞒报计划外生育人口统计数字的,每漏报1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300元至500元的罚款;每瞒报1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各级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弄虚作假,篡改或伪造计划生育统计数字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属于前两款情况的,还应当取消单位和个人取得的相关荣誉称号。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伪造和弄虚作假发放生育证、病残儿鉴定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收回所发证件,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每例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骗取生育证、病残儿鉴定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没收违法证明,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上述行为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除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行医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挪用、占用计划生育经费、计划外生育费、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其他计划生育经费的,除退回挪用、占用经费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干涉他人实行计划生育,包庇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罚款等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出决定并依法执行。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未做出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决定生效之日起,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应用解释。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1994年5月2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实施生效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按当时规定执行;尚未处理的,按本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