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预制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一
根据梯度推进理论和增长极理论,产业集聚是现代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特征。园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下同)是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业化的必然产物,是当前形势下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和集中体现,加快园区建设对于西部地区发展尤为重要。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采取多种形式了解现代园区发展趋势,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园区建设思路进行初步探索。
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是调查研究的基础,也是提出思路的前提。为了解和掌握市园区建设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下几个层次的调研工作:一是对于全市“3+8”园区布局中的11个园区,分别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实际情况。二是选择现场考察每个园区3个左右的代表企业,共计了走访陇星、陇萃堂、紫光、蓝科石化、众邦、连城铝厂、金川、华润雪花等园区企业约40家,掌握一手材料。三是分别召开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四个方面的座谈会约20次,从不同角度发掘信息,系统把握分析。通过以上调研,对园区发展现状有了一定了解。
市委、市政府于年确定了“3+8”的园区空间布局战略,“3”就是指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8”就是指市8个区县的产业园区,其中经济区和高新区为国家级开发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等4个园区为省级开发区。近年来,市园区经济高速增长,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年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8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到25%,完成工业增加值244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近50%,园区经济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产业园区已经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各个园区主导产业和产业分工逐步形成,园区产业布局日趋合理。其中,高新区成为高档商务中心和高层次人才聚集中心,入驻企业2300多家,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7家。经济区形成医药、食品等六大产业集群,目前六大产业集群产值占全区产值70%以上,总部经济特征初步显现。
在调研考察过程中,政府部门、区县政府、园区企业、专家学者等各个方面对市园区建设都比较关注,对园区服务管理都十分满意,对园区发展成就都比较认同,特别是市在经济条件、技术条件、区位条件等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各类园区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的确来之不易。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市推进园区跨越发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思路清晰。明确“3+8”园区发展格局,提出“再造”战略,把园区建设作为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努力打造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二是政策有力。市在推进园区建设发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制定了《市产业布局与园区发展规划》、《市园区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年为市园区建设年,政策力度大、效果好。三是布局合理。空间布局既突出以“三足鼎立”为重点,又统筹兼顾,充分考虑8个区县的实际情况,尽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产业布局上依托传统优势产业,以石化、有色、装备等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四是干劲十足。市发展园区的热情和积极性很高,为新区配备了正地级班子,高新区和经济区也配备了副地级班子。市各级干部充分发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抓招商、抓项目。五是前景良好。随着新区的规划建设和高新区、经济区的增容扩区,市园区发展空间得到有效拓展。国家和对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区位优势、市场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等不断集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预制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二
我县乡村旅游起步较晚,尚处在初期阶段,发展中问题较多,后劲欠足,普遍呈现出"起步容易,提升艰难"之态势。随着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旅游者对乡村旅游品种的多样性、内容的丰富性和体验的差异性要求的提高,乡村旅游逐渐进入转型期,需因时而变,提质升级。县镇域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旅游业的基本架构,其发展现状如何,怎样进行引导、规范,促进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值得认真深入的思考。对此,我对镇乡村旅游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提出相关措施加以推进乡村游发展。
镇位于县南部,地处、、三角地带,是打造20公里绿色生态文化长廊的重要区域。就乡村旅游而言,镇旅游资源丰富,有广泛普遍性和发展前瞻性。
这里有最大的喀斯特岩溶地貌——溶洞,洞深400米,洞室面积1800平米,溶洞自然天成,洞中有洞,洞洞相连,层层重叠,洞内通道扑朔迷离,使人仿佛置身迷宫之中,洞内钟乳石纵横交错,晶莹剔透,造型逼真。龙潭河群山环抱,藤林茂盛,郁郁葱葱,还有湖北罕见的蝴蝶生态景观,所有这一切构成了一幅优美的山水画卷。还有三道河、金家湾、百里荒、百宝寨一批风光俏丽的自然景区。
旅游看市场,市场促旅游。镇乡村旅游受、乡村游发展带动,在起步相对较早,经验丰富,周边市场需求看好,发展前景广阔。1.从出行线路看,由远程逐渐向近郊转变。镇是的近郊镇。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已不满足县城的生活,环境纯自然,食品纯天然,乡村意象浓,反倒成了诱人之亮点,更渴望到郊外去休闲度假。目前摆在镇人面前的不再是担心本土资源不足,而是担心乡村意象浓不浓,能否推出真正拴心留人的特色"套餐"。2.从游人需求看,由单一逐渐向多样扩展。以往县城居民郊游受条件限制,大都出游单一,早出晚归,过夜者甚少,现在则呈现多样化、差异化。对此,镇乡村旅游产品较为丰富,山有风景,水有灵气,食有佳肴,住有条件,购有特产,玩有体验,游人不虚此行,来时兴至勃勃,返时满载而归,大有美不胜收之感。一些游人初来乍到,感到品种多,体验深,心舒畅。3.从地理位置看,由劣势逐渐向优势转化。镇虽作为近郊镇,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发展乡村旅游其劣势是显而易见,但其又处在、、交会点,周边景点多,这又是其优势所在。近几年远当一级公路的贯通,交通的便利拉动了外来企业的进驻,从而带动了镇乡村旅游发展,游在周边,吃住玩在乡村的格局正在形成,镇逐渐成为具有区域特点的客源集散地。4.从经营主体看,由被动逐渐向主动转变。乡村旅游仅有客源市场需求,而缺乏主体市场渴求,发展不易,壮大更难。镇过去略显不足,政府缺乏前瞻性,农户缺乏主动性。随着乡村旅游发展,人逐渐意识到,放着金娃娃却羡慕别人的泥娃娃。资源认知的眼界开阔了,由过去被牵着认路逐渐转为自己主动找路。沿着村到木瓜铺的沿线公路旁自发地搞起了农家饭庄,并迅速产生扩散效应。
(一)机遇一是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提供了机遇。随着"xx"新农村建设主题的唱响及"xx中国乡村游"的启动,乡村旅游发展必然随之提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规划,打造20公里绿色生态文化长廊,镇将建成南部旅游业发展区。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乡村旅游的重点培育,为镇乡村旅游发展无疑创造了难得的机遇。二是镇自身旅游经济的发展,赢得了机遇。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业强区,旅游富民"战略,镇顺风扬帆,借势借力,明确提出打造旅游大镇。现已着手对太清洞的改制拍卖,进一步招商引资,深度开发太清洞的旅游资源,对金家湾旅游资源进行旅游规划,将极大地带动全镇旅游业。镇内有花林最大的溶洞——太清洞,已是重要的旅游风景区。
(二)挑战一是产业群体挑战。城郊乡村旅游业发展迅速,雷同的旅游资源让镇优势难显。紧邻县城的农家乐乡村游集聚区发展迅速。发展农家乐和果品采摘的乡镇较多,有条件的在加快上马,没有条件的在积极努力。如何有效抗击周边现有同类产品和后进产品的竞争,在众多从事旅游业乡镇中脱颖而出,是镇面对的群体竞争威胁。二是后劲不足挑战。目前,镇乡村旅游提升艰难,主要是资金不足造成的后劲不足,存在潜在甚至是现实的威胁。其资源主体溶洞年久缺乏保护,洞内钟乳石颜色退却的现状令人堪忧,已没有昔日的神采。面对如此状况,县委县政府已采取措施,积极招商引资,重振旧日溶洞之气势。
镇乡村旅游发展前景虽然看好,但由于相关理论研究、规划和政策指导滞后,存在很多不规范、不健全、待改善的问题,影响了旅游地形象,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一是缺乏规划意识。目前镇许多乡村旅游产品、项目的开发建设没有制定具体规划,即使指导全镇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规划迄今也还没有组织编制。由于缺乏规范的指导,现在全镇的乡村旅游总体上还处于自发性发展阶段,个别地方甚至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旅游开发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导致产品雷同,缺乏自身特色,软硬设施不配套,档次低,使旅游资源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二是管理相对滞后。乡村旅游的管理还不完善,有关部门缺乏应有的权威。政府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只是将其纳入广义概念的景区景点管理范畴,在对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和引导上隶属于多个部门,多头齐管,不利于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内部,由于经营者基本上是由农民自己经营管理,企业内部缺乏强有效的管理措施。有的即使有了一定的管理办法,由于种种原因,也没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三是文化含量不够。多数乡村旅游产品往往只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开发;同时,所推出的乡村旅游服务项目,也往往只停留在提供食宿和餐饮的低层次服务上,而对于那些有很强参与性、知识性、娱乐性的乡村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挖掘还显得十分不够,致使乡村旅游的游览方式主要还是观光旅游,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的旅游产品缺乏。四是服务水平较低。虽然镇村民具有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旅游服务质量一定有保障。面对成批的旅游者,仅有热情好客之心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较高水平的接待服务技能。但由于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未能跟上,镇乡村旅游的整体服务水平还较低,有待尽快提高。五是开发意识不强。由于本地风俗习惯的原因,镇多数地方的村民市场经济意识较低,旅游自主开发意识不强,表现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等、靠、要"思想,即等政府来发动,靠政府拿钱来,要政府解决旅游开发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农民乡村旅游的自主开发意识不提高,必将影响镇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的整体速度。五、当前县镇域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策略透过镇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不难得出,当前乡村旅游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思维前瞻,着眼问题寻找策略,这样才能有效进入重组、变化和提升阶段,才不会使这一崭新品牌流于"新瓶装旧酒"的误区。
1.消除瓶颈,政府主导。突出表现在农民素质与现代化旅游服务要求的断裂;落后的基础设施和交通环境与旅游发展要求的差距;分散的村庄与市场的断裂,农民很难直接走向市场等等,对此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和便捷协调的旅游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条例,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审批、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督,引导其逐步走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政府主导,要着重强化旅游管理部门地位,赋予其更大职权,如重要景点和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权;乡村旅游饭店的审批权;乡村旅游景点(线路)的审批权;旅游价格审批权,牵头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监查权等等,切实改变以往旅游管理部门职能的模糊性,真正做到不该管的不管,该管的一定管好。
2.长远规划,科学策划。一定程度上讲,近几年乡村旅游发展迅速,很多是农民自己干出来的,农民的勤劳加上市场的机遇造就了许多乡村旅游点的成功,但是缺少科学的规划逐步成为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缺乏规划和低水平规划容易走向"盲目性+积极性=破坏性"。对此,一要注意"引智",重视发挥具有全新知识结构、充满创新精神和创造力的优秀人才参与。二要整合区域乡村旅游资源,避免景点形式上的单一,内容上的雷同。突出重点,择优选择一些条件好、有潜力的乡镇、村,高层面的统一规划,科学策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开发,不规划,不开发",以此来保证乡村旅游资源的有序开发,合理利用,长远发展。
3.文化灌注,挖掘内涵。旅游的实质是精神体验和文化消费。乡村旅游只有包容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才能有效增强吸引力与竞争力。挖掘乡村文化内涵,重要的是结合乡村旅游特点,开发乡村特色旅游项目。根据乡村旅游活动对象"古、始、真、土"特点,在一些具有典型文化特征的古村落,开展古村落观光游。利用乡村旅游主体行为参与性特点,在乡村农耕文化意象突出的地方,开辟生态型农业观光园,让游客参与农作劳动,体验农事之趣,如杭州龙井村在采茶季节推出的"作一天茶农",深受中外游客欢迎。针对乡村旅游文化层次高品位性特点,挖掘乡村民俗文化意象,开展一系列民俗文化活动。镇疾呼"花鼓戏"回归,当属此类。
4.注重宣传,扩大影响。相对于目前旅游风景区大规模的宣传促销,乡村旅游还是"羞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仅仅靠"回头客"及口碑传播,影响小,见效慢。首先,要突出乡村意象。乡村意象在乡村旅游中所起的作用,如同城市中的标志性建筑所起作用一样,具有导向性。如江南"水乡之冠"的周庄、"小桥流水人家"的同里,以及镇未来的"第一溶洞"的龙洞,便属此类。其次,要敢于揭开"羞羞答答的面纱"走出去。根据景区发育的不同阶段,在对市场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广泛采取和记者交朋友、和新闻媒体联谊、和旅行社联合、和周边景区联手策划组织活动等手段提高景区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客源。
5.一村一格,树立品牌。乡村旅游最大的危险就是"千村一面",所以乡村旅游发展应重视品牌效应,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努力使景区动静相宜、高远辅成、横侧不同、常游常新。"一村一格",重要的是体现差异,突出特色,大到整体定位,小到吃、住。接待设施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是目前乡村旅游普遍存在的问题。服务要做到到"四净一热","四净"即饭菜干净、被褥干净、住所干净、院子干净;"一热"即无论什么时候,对游客都像亲人一样热情接待。这种看上去不是特色的特色,令城里居民感动不已,来了就想住,走了还想来。
6.加强培养,集聚人才。乡村旅游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其中的关键,要处理好借助"外脑"与培养自身人才的关系。乡村旅游在发展之初,特别是在进行乡村旅游规划的时候,非常需要旅游专业人才的"外脑",以引导乡村旅游走上正轨。对于日常的经营管理人才,有条件的可以自己培养,也可以从外面引进。但是一般的服务人员和导游人员最好立足自己培养,这样有助于增强服务的特色,同时还能为当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办旅游的能力。一是对农民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对农民进行旅游相关基础知识的培训;三是对农民进行服务技能培训;四是对农民开展本地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7.保护第一,永续发展。目前乡村旅游处于上升势头,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一些早期开发的村庄,由于开发水平低,缺乏经验和有效的管理,随着游客的涌入迅速人工化和过度商业化,甚至流于庸俗化。失去了乡村的真实与质朴,也就失去了吸引力,从而迅速走向衰败,旅游这棵"摇钱树"为村民带来的好景不长,反而给村庄带来了难以弥补的破坏。所以乡村旅游开发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在土地利用上,尽可能不改变现状,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多重立体利用。因为任何一种资源的开发都会对原资源造成变化或者是破坏。"变"是必然的,"不变"是相对的,关键是要努力探索在发展中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的路子。
8.广开渠道,加大投入。目前镇乡村旅游景点建设小打小闹,开发缺乏大手笔,以至于丰富的资源优势还不能完全转化为产业优势。要使乡村旅游资源的优势得到完全的释放,必须要探索建立旅游开发的新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资体制网络渠道、多形式地增加对乡村旅游的投入。一是加强政府的导向性投入。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作为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的专项资金。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加大利用内外资力度。积极吸引外商和国内大集团、大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开发经营乡村旅游景点,开办乡村旅游服务项目,推动乡村旅游开发上规模、上档次。三是充分调动和鼓励当地社会力量兴办乡村旅游。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吸引当地民间资本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鼓励、准许当地农民以土地、房屋、资金或劳务等方式入股,多渠道、多形式地增加对乡村旅游的投入。
预制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三
为了更好地了解京郊失地妇女的现状特征,失地成因,存在问题以及再就业心态等,以期提出解决失地妇女再就业问题的具体对策,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参考,北京市妇女联合会组织并实施了对京郊失地妇女的抽样调查。本次调研主要采取了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案调查等方法,共发放问卷2800份,收回有效问卷2772份,回收率为99%,现综合分析如下。
调查对象的家庭人口。从家庭户规模上看,3人户占49%,其次为4人户和5人户,分别约占25%和20%,2人户和1人户分别约占6%和0。36%。
从以上调查对象分析来看,失地妇女的年龄偏高,文化素质低。在失地妇女中,35—44岁的中青年妇女占多数,受教育程度有一半以上是初中文化,而且存在着年龄越高受教育水平越低的状况,10%小学文化的妇女主要集中在35—54岁后两个年龄组。
1,失地前后土地面积变动状况
2,土地征用方式及用途
从用途看:国家征用土地主要用以修路(31。6%)和房地产开发,而乡镇征
3,失地前后妇女收入变动
在调查中,失地后增收的人数占12。67%,而减收和持平的人数分别占43。63%和43。7%。从人均收入上来看,征地对于务农女劳动力来说并没有增加收益。
4,失地者从政府所获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
5,失地未就业妇女主要生活来源及家庭生活状况
主要生活来源仅有一项的占总数的53%;有第二项的占总数的27%;有第三项的占总数的16%。在失地未就业妇女中,收入来源主要是:靠丈夫供养,政府救济,亲友资助,家庭服务,个体办工商,家庭养殖,借贷以及其他一些非固定收入。无论有几项收入来源,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妇女以丈夫供养为主。
预制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四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中包含刑事法律援助和民事法律援助两大部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都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民事法律援助中,而忽视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存在。刑事法律援助作为人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理应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法律援助制度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的英格兰,是缓和阶级矛盾的产物,最初仅仅是一种律师个人道义行为和某些社会团体的慈善行为。直到20世纪中叶,法律援助才逐步由个人慈善行为转化为国家的责任,在这一时期,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法律援助制度化。
我国的法律援助则开始于1994年,时任司法部部长的肖扬同志提出了在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并开始在全国进行了试点。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这也是在我国立法史上,首次明确提出“法律援助”的概念,并将法律援助写入法律。而我国整个法律援助制度的确立则是始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该部法律专设一章,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和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从而确立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框架。可见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最早起源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
199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对刑事法律援助做了详细的规定,20xx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此基础上,将刑事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实施阶段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大,在受案人群中增加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受案范围中增加了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原先的仅在刑事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扩展到在侦察、起诉、审判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使刑事法律援助能够真正担当起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国家责任。
而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又进一步对刑事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条件进行了补充规定,增加了自诉案件的刑事法律援助。
可以说,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已经非常的详尽了,几乎涵盖了整个刑事诉讼的全部过程,主要包含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盲、聋、哑、限制行为能力人刑事辩护,死刑、无期徒刑刑事辩护和经济困难人员的刑事辩护三大部分。
据不完全的统计,20xx年我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达到80余万件,但刑事法律援助的数量自20xx年来几乎始终保持在11万件左右,一直没有大的增长,仅占到全部法律援助案件的20%左右。以我市所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为例,20xx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基本持平,但到了20xx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增长了近三倍,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却减少了50%,于整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增长趋势极为不符。且近五年来,我市提供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类型仅包含未成年人辩护和死刑、无期徒刑刑事辩护两大指定辩护,未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申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援助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对刑事法律援助存在误解。
在实践中,法律援助机构很少主动接受受援人的申请,都是被动的接受法院的指定,认为刑事法律援助仅是法院指定的案件,刑事法律援助是法院的职责,法院不指定,法律援助机构便不应当主动的介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中,法律援助机构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处于辅助地位,而不应当是主导地位。这是因为一方面大部分的没有认识到刑事法律援助在我国体现我国司法公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忽略了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处于弱势地位,同样需要法律援助给予援助。另一方面,由于刑事辩护的风险大于民事代理,刑事法律援助本身是无偿的,其风险相对于普通的刑事辩护更加大一些,导致了一些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畏难思想,不希望或者不愿意承担刑事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机构不注重宣传,导致刑事法律援助在大众中的知晓度相对较低。
从近几年的工作中我们能够发现,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日常宣传中,均注重民事法律援助的宣传,很少或不对刑事法律援助进行宣传。这种宣传方式,直接导致大众普遍认为,法律援助只是民事纠纷提供援助,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提供法律援助,从而使得应当得到刑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丧失了他们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公安部门、检察部门也因为不了解刑事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和条件,而拒绝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最近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进行了扩大,对于刑事法律援助的申请阶段也做了扩大规定,我国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仍没有抓着这一宣传的大好机会,对刑事法律援助进行专题宣传,错失了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影响力的有利时机。
(三)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的衔接机制不顺畅。
的原因是,对公检法司四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如何具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没有相关实施细则,也没有建立公检法司四家在刑事诉讼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机制。因此基于刑事法律援助立法和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三家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衔接机制的缺失,公民的刑事法律援助权也就难以得到保障。
法律援助机构没有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缺乏了可实际操作的规范性文件,现阶段的法律法规中涉及此项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各地在落实公检法司四家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机制时也少有实施细则,事实上造成了有关部门对刑事法律援助不重视,宣传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被告人不知晓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自然也无从保障其诉讼程序的合法利益。
(四)法律援助机构不能够充分保障辩护律师行使辩护职责,严重影响了辩护律师的辩护积极性。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有时候将对被告人的判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因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本身较低,调查取证的费用又相对较高,辩护律师要调查取证,就要自己承担有关费用,严重影响了刑事辩护律师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对于律师行使辩护的行为进行了诸多的限制,导致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阻碍较多,没办法充分行使其辩护职责,刑事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导致了大部分的援助律师更不会积极地行使辩护职责,从而影响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使刑事法律援助流于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刑事法律援助不再信任,进一步制约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到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性
平等是现代法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仅是口号,更是社会实践的内容。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要求,公民在司法面前享有平等的地位。为经济困难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的平等保护,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要求。在刑事司法领域,没有律师参与的审判,至少在程序上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审判,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的共识。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能够有效的律师帮助,己经成为衡量程序是否公正的标准之一。正如美国学者所言:“司法正义——不管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或是其他任何种类的,都不仅仅是目的,而且还是一种程序:为了使这一程序公正地进行,所有被指控犯罪的人都必须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因此,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有利于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也有利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对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扩大对刑事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的宣传,提高其在公众中的知晓度。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对于刑事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手续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人们往往更注重或者倾向于民事法律援助部分,忽略了刑事法律援助部分,作为刑事法律援助的实施者和管理者,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重视自己担负的责任,借助新《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的契机,扩大对于刑事法律援助的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将刑事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审批条件广泛的宣传出去,尤其是应当将新《刑事诉讼法》中专门针对法律援助新增加的章节进行专门的宣传,可以就扩大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进行专题宣传,以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知晓度,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刑事法律援助,同时还应当在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审判部门等部门进行刑事法律援助的宣传,并在这些存放刑事法律援助的宣传材料,在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诉讼权利时,能够将其拥有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权利告知他们,以便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权利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得到充分保障。
(三)完善刑事法律援助中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四家的衔接机制。
由于当前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公检法司四家的衔接机制的缺失,使受援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了较大侵害。因此,法律援助机构得到公检法三家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完善这种衔接机制,是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迫切之需。首先,制定约束力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行政法规效力以上的法律法规,将目前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之间关于刑事法律援助联合通知这些零散的发文统一到一个法律文件中去,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的法律效力。其次,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施行过程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将这种实施方案落实到实处。再次,由于在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中关键是让犯罪嫌疑人以及刑事被告人享有申请法律援助的知情权,以及提高效率、简化相关手续,让受援人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因此,为了让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就要在法律中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对有关部门处理犯罪嫌疑人以及刑事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的时效做出严格的规定。
(四)建立有效辩护机制,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能够充分行驶辩护人辩护职责。
只有刑事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充分行使辩护职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刑事法律援助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体现。这就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一方面加大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为刑事辩护律师充分行使调查取证的权利提供财政保障,鼓励援助律师积极行使调查取证的权利;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主动与侦查部门、检察部门、审批部门进行沟通,为刑事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辩护职责,提供不同于有偿辩护案件的便利条件,以体现刑事法律援助案的公益性。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的权利,在辩护律师受到阻挠时,能够充分发挥机构作用,积极协调同各部门的关系,消除援助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的障碍。
(五)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体制。
虽然刑事法律援助是无偿的,但是因为其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责任,刑事法律援助的辩护质量关乎了刑事法律援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刑事法律援助的辩护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在实践中,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体制,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确保法律援助律师认真、负责的行使辩护人的职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会见旁听制度,用以监督辩护律师能够在会见过程中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情况,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情不被遗漏。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庭审旁听制度,确保援助律师能够认真参与庭审,充分行使辩护人的辩护职责。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案件回访制度,从而了解法律援助律师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是否有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法律援助机构还应当建立奖惩机制,对于认真行使辩护责任的援助律师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在辩护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辩护律师,给予惩罚措施,以做到赏罚分明,既激励了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又可以对于侵害受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惩罚。
预制菜发展现状调研报告篇五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如何指导农业生产,农民的生产经营如何适应市场需求,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几年在我市悄然兴起的订单农业,以订单为纽带,把农户、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和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条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所谓订单农业,也称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是指农户按照与客户签定的合同组织安排生产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我市的订单农业是近几年在面向市场需求,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为有效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提高农业结构调整的针对性,全市各级和广大农民纷纷把订单农业作为加快调整农业结构的突破口来抓,订单农业范围不断扩大,由最初的仅局限于良种繁育拓展到现在的育种、蔬菜、粮食、果品、畜牧等10多个产业;订单农业规模迅速膨胀,据各镇(处)自报统计,20__年,全市合同种植面积由上年的5.05万亩发展到8.68万亩,合同养猪由4.06万头发展到15.58万头,合同养鸡由1692万只发展到20xx万只;订单农业效益稳步提高,预计今年全市订单农业总收入可达1482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45.7%。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订单农业的形式也日趋多样化,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依托加工企业型。这是我市订单农业发展的主要形式,涉及到种植、养殖等各个领域,主要是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了稳定原料供应,与村级经济组织或农户签定生产合同。如__镇近年来通过招商引资,培育起20多家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共带动全镇发展订单蔬菜1.8万多亩。
二是依托科研部门型。这种订单农业主要集中在农作物繁种制种领域,合同履约率相对较高,经济效益也比较稳定。如市花生办公室与省花生研究所签订的花生新品种繁育合同,由花生研究所提供良种,在我市发展花生育种面积20__亩,生产的花生种以高于市场价15%的价格回收。
三是依托中介服务组织型。主要是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产品购销大户信息灵、渠道广的优势,搞好农产品的集中销售。这种订单农业合作形式,一般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因而合作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如__镇肉鸡生产协会,与__集团等30多家龙头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每年帮助农民销售肉鸡500多万只。再如__镇果品购销大户刘洪正,每年帮助果农销售果品1000多吨,市场遍布广东、福建、上海等国内20多个省市。
四是依托外贸出口型。这是目前潜力最大的一种订单农业发展形式,主要是瞄准国际市场需求,以“三资”企业、外贸企业和国外农业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出口农产品生产。如__镇王家埠村,通过挂靠中日合资三元成食品有限公司,发展蔬菜合同种植面积3000多亩,年出口各种蔬菜6000多吨。
从调查情况看,不论哪种形式的订单农业,都是以合同为纽带,在生产者和需求者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能够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因而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广泛欢迎。
一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订单农业,其实质是用合同的形式把市场需求反映出来,农民作为卖方,事先与客户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农产品交易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等事宜签定具有法律效率的合同。通过把产后的销售活动移置到产前,可以有效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降低市场风险,促进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如__镇以龙口__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今年试种了40亩合同萝卜,企业承诺每亩保底收入1000元,不仅使农民生产的产品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而且可以获得稳定的经济效益。
二是有利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订单农业,可以将多层次、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表现为对农产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的具体要求,为农民调整农业结构提供明确的市场需求信息。农民按照合同组织安排生产,可以使生产结构更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缓解农产品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如__镇今年以烟台__高效农业开发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合同种植。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并保证每个大棚保底收入5000元,极大地调动了当地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仅上半年,全镇就已落实冬暖式大棚560个。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合同(订单)这个载体,可以把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农副产品加工营销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约束双方的经营行为,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同时,在发展订单农业的长期合作过程中,随着相互联系的不断密切、信任程度的不断加深,产销双方必将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为实现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建立稳固的基础。如__镇大东疃等8个村庄在为外资企业宫田有限公司种植合同蔬菜过程中,与企业结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定向生产、定向销售”的基地化生产格局,目前蔬菜基地生产面积已发展到4000多亩。
四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订单农业对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为了获得订单,完成订单,就必须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上下功夫,这就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步伐。同时,随着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和先进生产管理技术的应用,也使农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促进了思维方式的转变和思想观念的更新。如__镇洪兰村连续多年都与韩国大地种苗公司签定了制种合同,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制种农户严格按照规定喷药、施肥、组织生产,不仅掌握了先进的制种技术,而且牢固树立起质量意识、标准意识,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要。如何正确引导,逐步规范,促进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订单农业发展处于无序状态。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订单农业的发展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村自为战,户自为战,缺乏有序的组织引导。从生产者层面看,有的对订单农业的内涵把握不准,对订单农业条件了解不够,只凭发展订单农业的热情,签下一些不切实际的虚假单、模糊单,给了农民错误的市场导向,结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从收购方层面看,有的经营者抱有坑农心理,有些订单甚至就是以高价兜售产品为目的,收购时或是见不到踪影,或是以质量不符合要求为由压价拒收。如我市__等镇部分农民与__省海狸鼠开发中心签订的海狸鼠养殖合同,规定农民每借养一对种鼠,交押金200元,管理费90元,在合同期内,养殖户上交18对仔鼠,每对收购价为100元。但__省海狸鼠开发中心在出售种鼠后,并未按合同规定回收仔鼠,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是订单农业合同不规范。规范的合同是订单农业健康发展的法律基础。但从调查情况看,合同不规范是订单农业发展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有的主体不明确,以镇政府或村委会的名义与客户签定订单农业合同,但这二者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资格;有的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完善,所谓的订单只是买卖双方的一纸“君子协议”,对农产品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一些关键环节缺少明确规定。还有的订单看似内容比较详细,但在具体规定上却不够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可操作性。如__镇与__市粮食加工企业签定的优质小麦生产合同,虽然合同价格每公斤高于市场价格0.1元左右,但规定由当地政府负责收购、运输等环节。如果扣除各种费用,基本无利可图,甚至还要亏本,最终合同没有履行。
三是订单农业合同履约率不高。正是由于目前订单农业发展还处于无序状态,加之合同不够规范,结果导致订单农业难以得到有效落实。据统计分析,目前我市订单农业履约率不足40%,有一半以上的订单成为一纸空文。即便是一些比较规范的合同,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有时也难以得到落实。如__镇与__著名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签订了发展酿酒葡萄基地合同,合作初期企业还能按照合同规定收购葡萄,但20__年白葡萄酒市场出现滑坡后,企业便不再收购葡萄。该公司规模比较大、实力比较强、知名度比较高,连这样的企业都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些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履约情况更是可想而知。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因素讲,由于受自然条件约束,农民生产的产品可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而市场需求则在不断变化,农民生产的产品可能已不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影响销售合同的顺利执行。如__镇__村今年与__市龙头企业签订了90亩牛蒡种植合同,企业提供种子、肥料等生产物资和技术指导服务,并实行保护价收购,但到了收获季节,由于出口不畅,牛蒡市场行情一路下滑,企业如按保护价收购,不但会出现较大亏损,而且产品也没有销路;如按市场价收购,农民收入还抵顶不了企业提前垫付的费用,最终合同没有履行。但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制约我市订单农业发展的主要还是体制方面的原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同双方法律意识不强。有的企业或农民经营理念落后,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履行合同的自觉意识,受眼前利益驱动,往往存有短期行为。这是订单农业履约率不高的重要原因。有的农民缺乏履约意识,当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时,从眼前利益出发,把产品卖给其他收购者,损害了客户的正当权益;有的农民缺乏守约意识,不是按照约定的标准加强生产管理,而是单纯追求数量,致使生产的产品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质量和标准,导致履行订单时产生争议,出现毁约现象。但更多的是坑农事件,有的企业在农产品市场行情看跌时,为了降低成本,或者言而无信,订而不收,改从市场上收购低价原料;或者压级压价、坑农害农,剥夺农民利益。由于合同履约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订单农业的名声,挫伤了产销双方发展订单农业的积极性,为今后加快发展订单农业增添了新的制约因素。
二是订单农业发展缺乏有效的载体。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龙头企业发展水平不高。从调查情况看,订单农业能否最终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水平。但目前就我市而言,无论是本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还是外商投资的农产品企业,大都实力弱、档次低、带动能力不强。全市现有的247处农产品加工企业,平均固定资产只有2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下的有140处。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不足农产品总量的.40%,精深加工率不足10%,难以为订单农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载体和保障。其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不快。由于分散的农户与企业不是对等的主体,发生合同纠纷以后,一家一户的农民很难与企业讨价还价。但目前我市合作经济组织发育迟缓,全市仅有专业合作社164处、专业技术协会174处,数量少,规模小,运作不规范,难以代表农民与企业进行谈判,不能有效维护农民利益,订单农业发展缺乏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订单农业发展环境不够优越。突出表现在订单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指导管理体系还不到位。从组织领导看,有的地方对订单农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订单农业发展支持不够,致使订单农业处于放任自流、无序发展状态。从管理服务上看,由于农民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客观上需要有关部门立即介入,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但从调查情况看,违约现象发生后,大都是农民自己“孤军奋战”,有的受自身能力和经济条件限制,甚至干脆放弃法律诉讼,不愿也不会用法律武器讨回应有的公道。另外,由于目前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还不健全,加之企业在谈判中居于强势地位,一旦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最终受损的往往是农民。如98年初一台商与__镇部分农民签订了1000亩荷兰豆种植合同,但收获时荷兰豆市场价格下跌,无利可图,台商便以质量达不到要求为由压级压价、拒收产品。由于没有法定的标准依据,无法裁定台商的违约责任,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1、要正确把握订单农业的内涵。订单农业的核心是通过契约关系,稳定交易行为,是规避市场风险、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矛盾的重要选择。但也必须明确,订单农业只是发展市场农业的一种形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主要有三种联结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企业完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即常说的紧密型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产品营销总量中占10%左右;第二种形式是由若干企业、农户分别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相互之间的购销关系用合同来稳定,即所谓的订单农业,在农产品营销总量中占20%左右;第三种形式是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有机联系,这种形式在农产品营销总量中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可见,订单农业虽然是发展市场农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但并不是唯一的形式。所以,一定要正确把握订单农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既不能把订单农业的作用扩大化,不顾客观实际和条件,一味追求订单农业的发展;也不能因为当前订单农业履约率不高,就对订单农业的发展失去信心,放任自流,无所事事。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正确引导,促进订单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提高我市名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订单农业发展中赢得主动。
2、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是订单农业的主要依托。要加快发展订单农业,就必须不断膨胀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和数量。要通过做大做强本地企业、想方设法引进外资企业、积极主动挂靠外地企业,不断加强订单农业发展的载体建设。特别要围绕种子、蔬菜、瓜果、葡萄等具有相对优势的支柱产业,按照规模大、经营好、辐射面广的标准,选择一批骨干加工企业,采取财政、税收、信贷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尽快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区域优势、经济规模和市场前景的龙头企业,以此带动订单农业发展。同时,要协调好企业和农户的关系。通过订单这种形式,规范和协调企业、农户、基地等各利益主体间的经济行为,健全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使农户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订单顺利履行,促使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如我市__镇为__集团、__*集团养殖合同猪、合同鸡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在养殖过程中,当有的农户遇到各种灾害受到损失时,企业都拿出扶持金,帮助农民度过难关,而农民也严格按照企业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合同双方实现了“双赢”。
3、要积极培育中介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是订单农业的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在订单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要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培育壮大各种类型的中介服务组织。一是大力发展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改变合同双方地位不对等状况的根本措施。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体制创新步伐,通过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民联合起来,提高农民在订立合同时的谈判地位,取得发展订单农业的主动权。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借鉴国际合作社发展基本经验,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通过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相互联合与合作,把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成立行业协会特别是专业协会,如在西瓜主产区成立西瓜协会,在蔬菜主产区成立蔬菜协会等,由协会负责协调市场价格、确定种植数量、稳定产销关系,担当起发展订单农业的主力军。三是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组织、鼓励、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引导他们不断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高水平,积极拓市场、跑订单。同时,要注重提高农民经纪人的素质,使他们不断提高营销水平,增强文明经商、合法经营意识,不仅能够促成农产品交易,而且能较好地防止和调解订单履行中发生的纠纷。
4、要规范订单农业发展。订单农业的本质是一种契约经济。因此,要促进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责、权、利相配套的制约机制。一是增强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和企业树立法制观念,增强自律意识,依法签约,认真履约,维护订单合同的严肃性。二是提高合同的严密性。合同是订单农业的载体。发展订单农业,必须签订好完备、严密、可操作的合同,尽量避免因约定不明发生争议,特别是要把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列详细、定明白,这是防止企业压级、压价的有效手段。如__镇农民在和__高效农业开发公司签订种植合同时,把供种、供料办法、产品回收及付款办法、违约责任等都规定的非常详细,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操作,保障了订单的有效履行。三是加强对订单农业的依法管理。要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一旦发生违约现象,就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给以后违约者以警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要强化培训,让双方知道订合同怎么能更科学、更准确,出现问题后怎样解决纠纷,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5、要创造有利于订单农业发展的优良环境。创造宽松的环境,是促进订单农业加快发展的基本保证。一是要发挥好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在发展订单农业过程中,政府发挥着任何组织和部门都无法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很健全的情况下,发展订单农业,更需要发挥政府的规划、组织、桥梁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地搜集信息,及时为农民提供正确的市场导向。要搞好签约企业的资信调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运作、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帮助农民选择信誉好、实力强、运转正常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在订单农业发展中遇到纠纷时,要组织有关部门积极介入,迅速处理,依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订单农业发展环境。二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这既是新形势下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订单农业的迫切需要。要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程”,特别要注意与国际农产品标准接轨,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三是要提高农民发展市场经济的素质。要进一步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标准品意识,严格按照订单的要求去履行职责,以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产品树立形象,赢得订单,与企业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