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物业合同书篇一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书,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物业管理承包合同,欢迎阅读,谢谢!
甲方: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的为
乙方:
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
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努力,甲方取 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 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 服务合同(见附件) 。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 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 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 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 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 乙方同意先期垫付, 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 (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 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 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 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 和义务后, 甲方于每次月 10 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 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 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 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 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 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 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 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点七计, 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 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 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1500 元,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和管理, 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 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 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 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 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 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 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 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 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 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协议期满时 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 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 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 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 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 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 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 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 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 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 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 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 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甲、 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 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业主单位备案一份, 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代表人: 联 地址: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吉安市吉州区。
招标人: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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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书篇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用途:该物业只供________使用。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租赁期限: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为期___年。
5.租金: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共_____个月租金,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费方式: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
8.物业管理费:每月管理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免租期: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特别条约:
1.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后,__________方即时付给中介方__________%的房屋月租金作为中介费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确定以上租赁条款后,三方签订意向书,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各执一份。并同时向业主缴付租赁订金____________元。并约定在签署此意向书__________天内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租赁订金将在签署正式合同并收到押金和租金后退还于承租方。在签署意向书期间,如承租方违约则没收订金,如出租方违约则加倍返还订金。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合同书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地址、面积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市区街号的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层型单位。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业内部之所有物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
第四条及租赁期限
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承建商的延误
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图纸更改
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____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____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水费保证金
电费保证金
电话费保证金。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
至
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
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
第三者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39
或
,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等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____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物业合同书篇四
英文: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英文: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型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
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____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合同书篇五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物业公司)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项目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证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此期间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则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行委托。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 乙方参与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物业移交接管后,由乙方负责对物业及物业相关的设备、设施提供相应的公共管理服务,空置房、商铺、样板房、未售车位等按照所签订专项有偿服务合同要求对空置房、商铺、样板房、未售车位进行维护及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移交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空置房、商铺、样板房内保持清洁,无破损及物品丢失现象,空置别墅绿地养护良好。
第二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
本物业公共部分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本物业公共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维修费用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路灯、小区内给排水管网、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设施、沟渠、化粪池、各种检查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
3、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人工湖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设施、会所等;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包括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及接管验收资料等;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如节假日定期开放小区内喷泉等;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提供相应面积及标准的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及面积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业主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车辆停放保管费,车辆管理服务费;
3、电梯费;
4、垃圾处置费;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
6、代收水、电费,每季上缴甲方;
7、其它有关费用。
第六条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七条 对业主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责令恢复原状、要求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八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成本分摊。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敦请业主遵守;
(三)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四)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五)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七)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八)监督乙方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及时缴纳未出售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十一)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二)在小区内全面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
(三)按本合同第二章第八条的约定,对业主或用户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五)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六)甲方安装单元水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小区总水表过户至乙方名下,由乙方负责自行收缴水费,乙方应在水表过户后三个月内与甲方结清甲方垫付的所有水费。
在实施电表一户一表及水表过户前由乙方向业主代收水、电费,水电度数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代收比例应达到甲方垫付的水电费80%以上。乙方应在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与甲方结算代收的上季水、电费用,并附每户应收、已收水电费明细清单。每年3月10日前结清上一年度全部水电费用。
第四章 物业管理质量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一级标准执行。
第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基础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3、在日常管理中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4、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向业主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年满意率不低于90%。
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抢修急修及时率98%、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5、做好甲方所委托的待销商品房、别墅、车库的房屋管理工作,制定有完善的维护措施,确保其设备完好无损、运行良好。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定时检查,使用及维护应设有台账、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给水、消防管道渗漏要24小时组织维修,48小时内完成。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5、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6、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8、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治安协助
1、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定有完善的安防规章制度。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0.5%以下。
治安年发案数
(治安年发案率=———————×100%)
小区总户数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防演练。
五、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有消防应急方案。
设备完好量
(设备完好率=——————×100%)
设备总量
火灾年发生户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火灾年发生率=———————×100%)
小区总户数
六、环境卫生管理
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清洁率99%以上;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3、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4、对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的,应及时劝阻并上报有关部门。
6、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垃圾中转站、垃
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如甲方移交的保洁设备设施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按原价赔偿或原标准购买补足、维修。
7、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七、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3、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树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提示牌;
5、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看管(施工方负责三个月以上的保活期,保活期内由乙方负责提供养护用水),乙方须防止人为破坏现象发生,如施工方不履行保活义务,应及时通知甲方,保活期过后由乙方负责养护。
八、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外)停车场实行每天24小时车辆管理;
3、制订有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根据车位销售合同的要求对室内车位车辆停放进行严格管理,小区车辆停放有序,小区道路无乱停乱放现象。对小区来客停车要做好引导停放工作。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急修: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在收到维修通知后十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社区文化建设
l、每年定期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2、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十一、服务态度
1、耐心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为业主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及困难。
3、上门服务人员在服务工作中有礼有节。不论遇到何种情况都不准顶撞、责备业主。
4、维修完成后要注意保持业主室内清洁,避免碰脏业主物品,工具包不得放在业主的床、沙发等生活设施上,作业现场做到人走地净;要注意爱护业主财物,搬移业主设施物品时,动作要轻、稳,损坏业主设施物品应赔偿。如遇到需要打孔等工序时,要事先用塑料布保护现场,尽量避免灰尘污染。维修完毕后,要将产生的垃圾立即清走。
第五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应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条 如甲方向业主提出有关物业服务费用优惠的承诺,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因优惠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有关赔偿款的,由乙方负责追缴。
第四条 房屋的维修责任,遵守《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相应规定。
第五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甲方未出售的空置物业的管理费、电梯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按规定交纳,如甲方在接受日常物业服务的同时,另有专项服务需求的,双方另行签订专项有偿服务合同的按专项服务合同约定交纳;乙方应按时向小区业主催收物业服务费,对乙方应收而未能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补贴。
第六章 违约条款
第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按500元/次扣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第二条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业主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甲方按正常程序向乙方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完整物业或设施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应按季支付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以上,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不能将本住宅物业管理业务整体或转包或整体或部份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违约金。
第六条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与甲方结清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空置房物管费用中扣回相应金额的水电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第七条 乙方擅自占用属甲方产权的物业使用或经营的,一经发现应立即退出,同时乙方应按同类地段商业租金标准赔偿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委员会按法定程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账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等,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份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条 乙方决定本合同期满后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乙方应当依法交接,按时撤离。
第三条 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三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仍由乙方收取各项应收费用;三个月过渡期满后,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