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中的抑扬顿挫,相当于音乐中的节奏,音乐需要节拍,演讲也需要节拍,你应该让你的演讲充满节奏感,节奏就是你口头表达进度的度量。那么我们写演讲稿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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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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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说实话,书多种多样,我很少有特别喜欢的一本。但《萝铃的魔力》这本书除外。
《萝铃的魔力》一书是“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丛书之一。它没有像名著书籍一样人人皆知,可那精彩的内容却能紧紧吸住我的眼球。如书名,《萝铃的魔力》是一本魔幻小说,共分为4部,虽是魔幻小说,但故事情节却和现实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本书见证了友情,亲情;证明了正义是永远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人的情绪也随之而颤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跟着惊呼;意外降临了,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战斗胜利了,我欢呼雀跃;宝贵的东西丢失了,我惋惜不已;朋友分离,我热泪盈眶。读着读着,我忘了时间,忘了世界。要是睡觉妈妈催紧了,书还没看完,常常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萝铃的魔力》是我没有放在书架上的书。它共有8册,我只购到了6册,虽然如此,可我却把这6册不知看了多少遍,每次看完就将他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放宝贝的抽屉里。
也许,你并不明白,他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在于它的两大亮点。
其一,是封面,插图唯美,新颖。最开始购买他时,一半出于好奇,而另一半这是出于对“寄居蟹”插画的喜爱。第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幅漂亮的插画,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看了她的插画才能入睡。所以,她给插画的文章我总是反复读。她给《萝铃的魔力》的插画,更是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万千读者,以至于《萝铃的魔力》在三个月内反复翻印,供不应求。
其二,故事情节紧扣人心,处处伏笔,加上魔幻的味道,真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记得刚购到它时,上课都没了热情,老开小差,成绩直线下滑,要不是爸爸发现问题,成绩说不定滑到0呢!
所以,希望你能读一读,不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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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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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使人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读书,能使人陶冶情操,使我们心情愉悦,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爱读书,我总能被优美的语句所感染,总能被书中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总能被书中生动的人物所感动。“喜”“怒”“哀”“乐”伴随着我,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掉下几滴泪,有时,我又能开怀大笑。就这样,我与读书相伴。就这样,我在成长着,在经历着,在感悟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吴州星的著作——《红舞鞋》。
这本书讲述了《红舞鞋》以十二岁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李莎莎。虽然李莎莎不聪明,也不漂亮。但我喜欢的是她的坚强和她的善良。在这个故事中,李莎莎有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张茜。她也在舞蹈队训练。张茜自幼聪颖,舞也跳得非常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跟李莎莎结为好友。后来因为李莎莎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去参加舞蹈比赛而跟李莎莎绝交。并当着大家的面伤害了她。坚强的李莎莎没有和张茜闹翻,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胜任这份任务。她每天总是最早一个进校门,最晚一个出校门。她不仅要学习,还要跳舞。但她坚持下来了。最终李莎莎和张茜重拾了友谊。
李莎莎还很善良。她在私底下帮助自己的老师涂老师生重病的儿子小宝,给报社写了一封信,呼吁大家帮助小宝治病。并帮自己的叔叔找回了了爱情。
本书的题目来源于舞蹈队的老师夏老师送给李莎莎的一双美丽的红舞鞋。李莎莎将这双鞋子视为珍宝。穿上红裙子和红舞鞋准备去参加舞蹈比赛的李莎莎,仿佛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属于她的花期已经轰轰烈烈的来了。
舞台上,序幕已经拉开。站在舞台上的,将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善良而坚强的李莎莎,经历了误解、背叛和伤害以后,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最终由一只自卑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只要我们坚守自己的梦想,不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而放弃。属于你的花期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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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没有张飞,关羽的好武艺,但是他的足智多谋则是神机妙算。我感受到孔明的那种迎难而进、善于思考的精神。这些恰好是我的不足之处,在我在做作业时,一旦遇到难一些难题目,就只会逃避,不去思考,只会把它们抛到脑后,之后就把它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老师一讲我全懂。我应该向诸葛亮这位伟大的军事家、思想家和政治家学习,学习迎难而进、善于思考的精神,让自己尽量做到十全十美。
读了这本让我回味无穷,使我感受到读书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