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修复水利工程合同篇一
自从20__年国家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到现在已有8年了,年冬通过培训学习,丰富了自己的科学知识。并被聘请为20__年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我深感荣幸。并感到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巨。
我所负责的示范户是在西牛镇星村和中星村共有10户。指导的产业是杂交水稻。根据农村和农民的特点,我制订了自己的入户方法。首先是科技培训,除了对全镇113户种养能手统一培训以外,还入村入组集中培训,在培训中发放并指导填写了示范户手册。同时填写好了技术员手册。其次是及时入户指导,让示范户明白科技入户的目的和在农业生产中所起到的作用。我把入户时间安排在早、午、晚。这样不会耽误示范户干农活,还可以做到提前进行指导。从春播到秋收,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入户安排,做好与示范户的衔接。不但要指导好示范户科学种田,还要带动周边农户。改变以往的粗放经营。通过入户指导,农民才知道要想高产、高效,首先就是要有优良的杂交种子,然后必须狠抓病虫害防治及大田管理。
本人通过几次的技术指导员培训和入户工作,明白了一个道理,科技示范户指导员的责任是传播科学种植和养殖技术。并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农户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反映到专家组来解决。做好与示范户的沟通。有了我对科技入户这项工作的充分认识,我今后的工作方向是,益于农民,以农民为重,使农民真正都富裕起来。使科技入户工作做得更好,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员应有的作用,农业工作是一项比较辛苦的工作,这对于刚从事农业工作或已从事多年的人都深有体会,本人从事农村农业工作几十年,作为一名普通的农业技术员,对其中的“辛、酸、苦、辣”深有体会,那么怎么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农业技术员呢?以下谈谈要成为一名合格技术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一流的态度:
态度是决定你的思想,影响你的习惯,作用于你的行为,只有想立足于农业事业,坚信要在农业推广工作中成就一番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能做得更好,否则,请别轻易进入农业工作这一领域。态度包含以下几方面:
1、责任:责任是每位有高级思想的动物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既然从事这一工作,对于一种新技术、新品种、新经验,我们有责任推广好,让农民能够接受,能够应用,这就是我们作为一名普通农业技术员来说,应该负的责任。
2、自信:自信的人最美,自信可以帮助你在困境中逆流而上,自信让你的生命充满活力,充满激情,自信能提升一个人的人格魅力,使你的一举一动都充满“引力”牵引群众的眼神,自信在农业工作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缺乏自信的人很难把农业工作做好。
3、勤奋:都说勤能补拙,这个道理不管在哪个行业都成立,农业工作本身就是个苦差,千万别想每天什么事都不做浑浑噩噩过日子。
4、思考:思考是人类的本能,农业技术员要学会思考,懂得思考,要在思考中总结经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必定每天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学会思考,学会总结和自我反省,才能不断进步,提高自我价值。
二、一流的技术:
作为一名技术员,想要把工作做好、做细,我们必须每天不断学习不断接受新鲜事物,从各方面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农业技术推广从直观上简单来讲目的是做什么?当然就是把新技术、新品种、新经验推广出去,让农民群众接受。农业知识是你对你所要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的了解程度,试问自己对自己所要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都不了解,农民群众要求你讲讲新技术、新品种的优点,技术员一问三不知,农民群众怎么放心接受你的新技术,接受你的新品种。
三、一流的个人修养:
农业推广过程,就是你个人展现人格魅力,自我推销的过程,对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农民群众需要经过一个过程,一年的庄稼,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就是一切,他们都不敢冒险,而你所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农民群众为什么要接受?那就要看你怎么做,怎么讲了,那是因为他相信你,接受了你这个人,从而接受你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所以一名合格的农业技术员就要有很好的个人修养。
农村修复水利工程合同篇二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一幢,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
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以上建筑材料,以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进度。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为天,自挖地基,标高正负零零线开始施工算起。
四、承建工程价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工期延误:
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工程款元,以后将按工程进度付款。每层浇注封顶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楼层的部分预付工程款元。余下的人工钱待整个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全部交给甲方使用后3月内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以上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农村修复水利工程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第二条:承包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费总计 元(大写)。
合同签字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 元。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下承包费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证:
1、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杂树)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则、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农、林、,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经营权抵押。
第九条:承包经营证或其它用地手续,由甲方办理。
第十条:承包期间,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围内的山、地、林等或统一规划土地用途,各项补偿、补助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如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乙方的权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补偿款。
第十二条: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如果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或承包权流转受让人)投入的不少于一万元的资产,乙方有权继续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应当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同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镇政府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农村修复水利工程合同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燕子墩乡蛟龙口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经协商,愿将本村现有位于 荒地 亩承包给乙方建养殖厂,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清________年位于 亩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出具收据并签村委会章。
3、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以本合同为依据,报本村村民委员会和燕子墩乡经营管理站备案登记,乡、村两级组织必须保证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经营权。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间,因建厂及后续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合同期满后,如再次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荒地的使用权由乙方所有。可与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经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除,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
如有遗留问题一律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同时搞好生产场地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6、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该承包荒地的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由乙方享受。
发包方:
承包方
农村修复水利工程合同篇五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