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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控方陈词篇一
伟大的实践,无穷的收获
自从进入大学以来就听师兄说我们回利用假期去参加社会实践,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何谓社会实践,更不知道社会实践对我们,对社会有什么帮助,所以就没怎么放在心上!直到大一结束时,班长通知我们说,学院规定所有的同学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且要写社会实践心得,真的,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心都凉了一大节,因为我不了解社会实践!我怕,我担心。,可着有用吗?对我完成这次学院硬性规定的任务,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我选择了积极“入世”,参加了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主题为“关注乡镇教育,扶助希望幼苗”的活动。下面就是我第一次参加的社会实践的经历与感想,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
提出了要求与希望,在此我对支持并参与其中的领导,老师表示感谢,从此刻开始该我们上场了。
在哪天是我们第一次接触到我们这次实践活动的对象-天全县希望小学的学生,他们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可爱,天真,对知识充满无限的向往可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脸上又充满无赖,在他们的脸上我们能看的出他们想要我们来并且能够给他们带来某些他们所不知道的,看到他们的脸我们感觉我们来对了并且感觉我们应该把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搞好,从哪天开始我们带着肩上的责任,我们开始了工作,在11号我们准备了《自我介绍》,说实话在这个我们看来相当简单的一项工作,可在农村的小学生身上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他们由于锻炼的机会很少甚至没有导致了他们没有面对众多认得勇气,也就是俗话说的胆子小,在课上我们通过自己的带头作用,同时邀请部分胆子大的同学到上面起示范带头作用,最后我们用带有奖惩性质的方法,让每个同学自我介绍了,并且我们没有用任何惩罚措施,我们成功了,成功的让他们站在大家面前来展示自己,增加了他们的自信心与胆量但着不是一个人的成功,是我们全体支援者的成功,在这次课上我们很多支援者本来没参加这项活动的,有的根本就不是实践组的但他们任活跃在这堂课上,他们维护课堂次序,进行教学,活跃气氛。总之我们的不是一个人完成的而是由几十个个怀揣梦想的的支援者来共同完成的,就这样我们相继完成了大部分任务,并且都是很成功的。
我们的活动也就结束了,在这天我们准备了才艺大比拼,在这个活动上同学们展示了这几天他们所学的英语,绘画,唱歌,跳舞。看者这些我们笑了,我感觉我们有所值,给渴望知识的孩子带来了他们所需要的而我们完成了社会实践的任务同时达到了锻炼的目的,更重要的是我们杂这次社会实践活动中互帮互助,齐心协力,志愿者之间建立了比较深厚的友情,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我这次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最大的收获。
辩论控方陈词篇二
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所以了解公诉人的方法和策略,对于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大有裨益,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公诉人庭辩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庭公诉能否取得成功,首要的是要吃透案情,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既不能漫无边际,又不能过于狭窄,而是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全面准备。一是要进一步熟悉案情,做到全案心中有数;二是要认真准备公诉词,全面、充分地论证犯罪;三是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找出薄弱环节,预测辩论焦点,对辩护人在辩论可能提出的问题,拟写答辩提纲;四是对证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五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所有法律要预先熟悉,在犯罪构成理论上,要胸有成竹;六是在庭上要及时应变,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和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质证中表现出的辩护意向,及时修改、调整庭前准备的答辩内容,做好辩论的心理准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款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可见,公诉人当庭讯问被告人是法庭调查的必经程序。
(一)开门见山式直接讯问
这种讯问方法是抓住案件的主要情节,正面接触,直奔主题。此种问法的优点在于,一是由于公诉人突然触及要害问题,被告人在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在公诉人紧追不舍的发问下不得不交代犯罪事实;二是使被告人感到公诉机关已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抵赖无益于对自己的处理,从而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二)由表及里式递进讯问
这种讯问方式采取稳扎稳打、层层推进、由表及里的方法,由外到内、由浅入深地逐步接触到犯罪的实质。这种方法一般在被告人对事实真相避重就轻,似供非供的情况下使用。讯问时先问与案件事实有关但又不太引起被告人注意的问题,尽量使被告人说“是”,使被告人处于不得不承认的两难境地。然后逐步触及问题的实质,迫使被告人供述。要充分利用被告人每次承认的分散事实,将多个分散事实逐步引申共同指向一个总的事实,使口供易于变化的被告人随着公诉人的发问进行真实的供述,从而达到讯问的目的。
(三)云遮雾绕式迂回讯问
这种讯问方法是避开中心环节,先从看似与案件无关紧要的枝节问题人手,逐步引向实质。被告人急于推脱罪责,对枝节问题往往不太注意,公诉人要抓住其弱点,避免正面冲突,从枝节问题打开突破口,进而揭示出全部的事实真相。
(四)供证印证式对质讯问
这种讯问方法适用于被告人拒不供述,抗拒审判的案件。在讯问中适当引用被告人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讯问其供或不供的理由,并用被害人或其他证人的证言,驳斥被告人的无理辩解,使其当庭认罪服法。这种方法针对性强.由于运用真实可靠的证据进行对质讯问,具有无可辩解的说服力。但在运用其他证据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指供、诱供,以免造成法庭被动。
(五)针锋相对式揭露讯问
这种讯问方式适用于被告人翻供或不如实供述的案件。在讯问中抓住被告人犯罪的本质特征及其自相矛盾的供述,分析其翻供或不供的心理,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使合议庭和旁听群众认识到其狡辩没有事实依据,从而迫使其供述犯罪事实的部分或全部。
(六)抓住矛盾式反驳讯问
这种讯问方式是利用被告人推卸罪责的辩解,抓住其辩解中自相矛盾的供述,进行逻辑严密的讯问,使其对自己的多次不同供述不能自圆其说并进而反驳供述中虚假的事实,揭露和证实案件的真相。
(七)雾里看花式含蓄讯问
这种问法也叫内紧外松式松散讯问。公诉人一般不正面接触主题,看似漫不经心,似问非问,将讯问的真实目的隐藏起来,使被告人摸不透讯问的意图。从而放松警惕,在不经意的一问一答中逐步接近案件的实质,从而达到讯问的目的。
向法庭提供证据是出庭公诉人在法庭审理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案件中涉及的各种证据不仅种类繁杂,而且证据力的大小、证明力的强弱均不一致。如何调配、使用和出示证据,使证据展示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体系,是公诉人出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次好的出庭公诉,并不是将案卷中所有的证据不分主次依次向法庭宣读完毕就算出示了证据。这样,不仅不会使证据发挥出应有的证明效力,而且会引起认定事实的混乱,不利于法庭调查的有效进行。证据的出示方式和效果,是检验公诉人掌握和运用证据的能力。一个优秀的公诉人,应当精通证据理论,熟练驾驭和调配各类证据,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有机统一的证据体系,将它们出示并展现到法庭上,从而达到揭露犯罪,证明犯罪的目的。
司法实践中,笔者根据控辩式法庭的示证规则,结合多年的出庭公诉经验,摸索、总结出了六类示证方法,与大家共同探讨并希望得到同行的指教。
(一)顺序示证法
即根据案卷中收集到的证据顺序,结合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以时间顺序出示证据。此类出示证据的方法适用于单人单起的简单案件。对数罪并罚的复杂案件或多人多起的共同犯罪案件,则不适用。
(二)分组示证法
即将证据中多份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被告人供述及其他证据进行分组出示。此种出示证据的方法适用于证人证言较多的案件或有多个被害人、多名被告人的共同犯罪及犯罪次数较多的复杂案件。分组出示证据,可以将每组证据的来源及证明的同一事实向法庭说明,必要时征得法庭同意,只宣读该组证明同一事实的主要证据,对其他证明同一事实的证据由公诉人向法庭说明证明的主要内容,这样可以有效地节约诉讼时间,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
(三)分类示证法
即按照证据的分类,将案卷中证明犯罪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按照证据证明力的大小进行分类出示。此种出示证据的方法适用于证据充分的重大案件。优点是出示证据的理论性强,证明力大,缺点是证据类型交叉重合,不易划分,容易引起混乱。
(四)列表示证法
即将案件证据列表归纳。以表格的形式向法庭出示证据。此种示证方法多用于多人多起的同类犯罪,如盗窃案中将每起盗窃的时间、地点、盗窃物品及金额,失主报案及被告人供述分别列表对照。出示证据时以所列《盗窃案件对照表》列表出示,易于理清证据头绪,查明案件事实。
(五)分起示证法
证等)、物证(作案工具、赃款所购物品等)、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其他证据(审计结论、会计鉴定、字迹鉴定等)综合摘录,逐起进行综合出示,最终由每一起证据的小综合推导出整个犯罪’证据的大综合。并在出示每一起证据的过程中结合法庭质证,做到款账相合,账账相合,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相合,所有证据与指控的犯罪事实相合。此种方法利于将审判长及合议庭从繁杂的账务中解脱出来,迅速调查核实起诉书指控的每一起犯罪事实,既节约了诉讼时效,又掌握了庭审中的主动,有利于对证据的最终认定。
(六)分罪示证法
此种出示证据的方法适用于数罪并罚的多罪名案件。即将起诉书指控的多个罪名,按照由重到轻的逻辑排列顺序,分罪进行证据出示。在出示每一种犯罪的证据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5种出示证据的方法出示证据。此种方法,使每一项指控罪名的证据得到集中出示,使举证过程显得层次清楚,有利于对多项犯罪的认定。
以上,无论以何种方式向法庭出示的证据,公诉人均必须与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当庭质证。质证时,公诉人应紧紧抓住每份(组)证据的本质特点,从证据的调取、收集、证明效力及与案件的关系和各出示证据之间的关系上发表质证意见,以驳斥错误观点。
(一)控辩式庭审中审判长对被告人的几种讯问方式
1.肯定式。多见于对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审判长在向被告人发问时,多采取肯定的语气,往往对被告人的狡辩予以当庭驳斥,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一般均能够当庭予以采纳。对于审判长采取肯定方式调查、核实的证据,被告人、辩护人一般不会提出异议,在案件的定性和事实方面,往往不会有太大的分歧。
2.疑问式。对有些事实不清,直接证据少而其他证据证明力不够的案件,审判长在向各被告人讯问和核实证据时往往采取既不肯定又不否定的语气,对被告人的某些辩解不予驳斥,并采取比较缓和的方式对某些重要情节深挖细问。在这类案件中,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往往与公诉人有原则分歧,辩护人在质证中力图否定公诉人出示的每一份证据,极力想割裂证据之间的联系,使之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证明犯罪。公诉人面对此情况,一方面要在质证中对证据进行全面论证,驳斥辩护人的错误观点;另一方面要从每一份证据的实质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人手,论证证据与案件的关系及证明作用,使合议庭能够采纳证据,从而为辩论打下基础。
3.否定式。此种调查核实证据的方式,通常是检、法办案人员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法律有重大认识分歧,法院准备作无罪判决的案件。审判长在向被告人讯问、核实证据时,往往通过以上肯定被告人的供述和某些辩解来否定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辩护人亦极力否定证据,在质证中明显流露其辩护观点。针对此情况,公诉人在庭质证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向法庭证明犯罪事实,通过证据规则,证明出示证据的有效性和可采纳性。而对于定性及案件的根本性分歧,可留待法庭辩论阶段详细论证。
4.追问式。此种方式通常是审判长对起诉书定性发生疑问,在调查、核实证据时,审判长对被告人作案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进行追问,并一再核实被告人的身份、职务。辩护人也会通过发问来证明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某种故意。公诉人可根据庭审调查的情况,再一次审视起诉书的认定,如果确认起诉书定性准确,可留待辩论阶段,从犯罪构成理论上予以论证;如果定性确有错误,应及时建议休庭。
(二)法庭论辩中辩护人一般采取的辩护方式及应对策略
法庭调查中通过控、辩、审三方互动,尤其是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各自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公诉人在质证中从辩护人对证据的认识上已经可以判断出辩护人辩论的方式和观点。根据笔者多年的出庭经验,总结出辩护人在法庭上一般常用的几种辩护方法。
1.开门见山,正面辩护法。即辩护人在法庭上从正面直截了当地提出辩护意见。采取这种辩护方式,大多数是一些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这类案件通常有四种:第一种是可能判处重刑的重大恶性案件;第二种是作案时被当场抓获的案件;第三种是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的案件;第四种是被告人被抓获后供认不讳,且口供稳定、认罪服法的案件。对于这几类案件,辩护人往往在肯定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性质和事实的同时,对被告人某些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情节提出辩护意见,这种辩护意图清楚,观点明确,公诉人容易进行答辩。
2.旁敲侧击,迂回辩护法。采取这种形式辩护的,一般是案件直接证据不足,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无明确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既遂与未遂,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难以区分,此罪与彼罪界限不明确等案件。旁敲侧击、迂回辩护的方法,听起来观点不明显、重点不突出,让人难以把握。公诉人遇到这种情况时,要有冷静的头脑、敏捷的思维和临场不乱的经验以及捕捉主要矛盾的能力,否则,会顾此失彼,陷于被动。辩论中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应对:一是抓主要矛盾,放开次要问题,对辩护人提出的与案件定罪量刑有关的问题,如犯罪的主体、主要犯罪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可靠程度,法律条款的适用等,必须集中精力思考答辩。对与案件关系不大的问题,如被告人年幼无知,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社会经验不足,一贯表现良好等,可放下不答。二是避虚求实,对某些使用不当的词句及法学理论和实践中尚未定论的问题不答,而对案件的主要情节提出不同意见进行答辩。三是透过现象抓本质,舍表求里。有时辩护人提出很多问题,但实质问题只有一二个,因而透过表面现象,抓住问题的实质进行答辩。
审查案件时要认真、细致,对书证、物证,必须通过鉴定、验证或辨认属实,做到证据间不留漏洞。(2)庭前充分准备,吃透案情。对庭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测,做到提出问题,有据而答。(3)当庭要思维敏捷,反应迅速。不可回避提出的问题,也不允许长时间思考,造成冷场,而应迅速反应,作出有理有据的答辩。(4)知识面要广,要从多角度对同一个问题进行分析,答辩语气要坚定有力,以挫败对方突然发难的锐气。
4.利用矛盾,混淆视线法。这种辩护方法多用于多人多起的团伙犯罪案,因为团伙案件的被告人较多,他们之间主从关系不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不同,分赃多少、罪责大小不同,认罪态度好坏各异,容易出现认定处理不均衡或其他矛盾。辩护人往往抓住这些矛盾,一是在地位和作用方面,为被告人辩护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目的;二是罪与非罪上,与一些未作刑事追究,只进行治安处罚的同案参与人进行比较,以达到为被告人开脱罪责的目的。应对此种辩护,公诉人庭前的准备工作要比单一犯罪案件更加细致、周密。首先,要分清主从,查清事实,定准性质;其次,要排除证据间的难点和疑点,做到沉着应对,临阵不乱;再次,在审查案件时要全面、客观,该追诉的要追诉,力争不留漏洞。
5.激烈对抗,否定辩护法。这种辩护方法多用于案件的定性存在争议,罪与非罪模糊不清,事实证据又有利于辩护人一方的案件。辩护人从一开始就以无罪辩护立论,在质证时极力否定每一份证据,辩论中先声夺人,与公诉人激烈对抗。此类案件对公诉人出庭难度很大,具有相当的挑战性。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在辩论中寻找辩护观点中的矛盾和疏漏,从事实、证据上反驳辩护论点,进而从犯罪构成理论上论证犯罪的构成。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由公诉人与辩护人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认定罪名、罪责轻重、适用法律以及从重、从轻等情节,进行评判、论证、辩驳,其目的和意义在于为法庭正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提供依据。
由此可以看出,公诉人与辩护人在辩论中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立是双方所处的角度不同,模糊的事实可以越辩越清,错误的观点也可以越辩越明。统一,则双方最终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给法庭准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提供事实及法律依据。
虽然案件形形色色,但无论何种案件,法庭辩论都离不开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的灵魂,不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在法庭上评判、论证、辩驳都离不开证据的运用。辩论双方通过辩论所要解决的实质问题,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即事实的认定与否,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情节轻重。认识并掌握这些规律,就能够在辩论中占据主动。
(一)公诉人庭审答辩的范围
法庭辩论中,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发言,有些是长篇大论,涉及问题很多但论点不突出;有些虽用语不多,但论点却不少,所提的问题有些和案件的事实,证据联系很紧密,涉及定罪量刑等问题;有些则纠缠于枝节,甚至是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些问题侧重于论理方面,有些问题又侧重于具体情节等。案件不同,辩护人不同,但提问题也不相同。公诉人对辩护人辩护中所提的问题不可能有论必答,而应紧紧围绕涉及定罪量刑的问题,进行答辩。司法实践中,对以下八个问题,公诉人一般应予以答辩:1.有关否定起诉书指控罪行或承认事实但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问题要进行答辩;2.对起诉书定性提出异议的要进行答辩;3.对提出否定被告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问题要进行答辩;4.对否定被告人从重处罚情节的问题要进行答辩;5.以乡俗民情、社会不良环境、被告人一贯表现作为法定从轻条件提出的要进行答辩;6.对避重就轻、推卸罪责或嫁祸于人的观点和问题,要进行答辩;7.对歪曲法律、编造事实的观点和论调,要进行答辩;8.对牵强附会、随意曲解并扩大解释法律范围的要进行答辩。
对以下五个问题,公诉人可以不予答辩:一是对辩护方提出的正确意见.公诉人可以实事求是地表示同意,或以默认表示认同;二是公诉人已经充分阐明了的观点,不作重复答辩;三是对一些不影响定罪量刑的枝节问题,公诉人一般不予答辩;四是对辩护人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不予答辩;五是对同案犯之间互相推诿争辩,不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不予答辩。
(二)公诉人庭审答辩中常用的几种方法
1.突出重点,综合答辩法。即细心听取辩护发言,将辩护人提出的所有辩护观点进行综合归纳,概括出几个主要的辩护观点,然后根据掌握的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学理论,对被告人不正确的观点逐一进行论证、驳斥。
2.避实就虚,灵活答辩法。即在答辩中对辩护人突然提出的难点问题先不作正面答辩,而是从其与事实、证据、法律明显不符的辩论点开始反驳,变被动为主动。并在答辩中灵活地捕捉对答辩有利的材料,及时调整,主动出击,将辩论的焦点引向自己控制的范围。
3.利用矛盾,各个击破法。即对于多个被告人的共同犯罪,多个辩护人出庭各自为其委托辩护的被告人进行辩护,公诉人利用各个被告人之间的辩护矛盾、辩护人与被告人辩论观点之间的矛盾、多个辩护人之间以及他们与代理人之间的矛盾,以矛攻矛,各个击破。
4.层层剥笋,直取要害法。即公诉人先分别用大量的事实、证据驳倒支持辩护总论点的各个分论点,使辩护人的中心论点失去支持,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然后公诉人再用逻辑三段论的演绎方法,得出总论点不能成立的结论,从而从根本上驳斥辩护人的错误观点。
另寻辩点,分散辩护人的注意力。
6.巧借东风,借言答辩法。即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后,公诉人先不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而是借用他人之言反驳辩护观点。借言答辩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共同犯罪案件中,各被告人之间为推卸自己的罪责而证明其他被告人的行为,供述之间相互牵连,相互印证,形成矛盾。公诉人可借被告人之言进行以其之矛攻其之盾的答辩。二是当庭讯问被告人及同案参与人,引用其口供笔录,反驳辩护理由。
7.开门见山,直言答辩法。即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明显错误,公诉人有足够的事实和证据证明犯罪。在此情况下公诉人就应依据事实和法律直言答辩,反驳其错误观点。公诉人答辩时要理直气壮,正气凛然,阐述论点要简洁明确,一针见血,不能含糊其辞,拖泥带水。
8.合理采纳,婉言答辩法。如前所述,控辩双方在法庭辩论中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目的都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对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合理辩护意见,公诉人应当予以采纳,不能对辩护人提出的一切问题都持争辩态度,给人以强词夺理或无理争三分的不良影响,损害检察机关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理由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按照法律规定仍不能作为从轻、减轻理由的。公诉人也不能不加分析地一味否定或反驳,而是应承认并说明辩护观点有一定道理的一面,然后再从法律中找出依据,阐明不能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这样,既婉转地驳斥了辩护人不正确的观点,又使旁听群众和被告人受到了法制教育,合议庭采纳公诉人的观点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理所当然会支持公诉观点。
9.扬长避短,迂回答辩法。公诉实践中,一些较高层次的辩护人往往利用自己理论上的专长和庭前准备的知识要点,在辩论中故意设置辩论陷阱,让公诉人落入其圈套,以控制辩论走向。如逻辑陷阱、专门技术知识陷阱、民法、经济法、商法等公诉人不常接触的法学理论陷阱等。公诉人如对辩护人有意引向的知识熟知并精通,应直迎而上,用更深的理论和严密的逻辑论辩填平陷阱。如果对逻辑知识不能熟练地应用,对一些专门性的技术知识知之不深,则应扬长避短,避开正面,迂回到本案的事实、证据和犯罪构成理论上进行答辩。
10.把握时机,全面论证法。这是“后发制人”的答辩,用得好,能起到鸣金收兵的作用。即公诉人根据辩论进展情况,判断辩护方准备或临场发挥的辩护材料已用完,除了重复再无新的辩护意见。在辩论快要结束前,公诉人按预定计划,对辩论的关键问题作系统地答辩,使之一锤定音,尘埃落定。运用这种方法,关键是预先安排好使用答辩材料的计划,把握好进行全面论证的时机,避免哕唆、重复,使整个答辩过程层层递进,最后达到高潮。
(三)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从总体上注意掌握揭露与说服的关系。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被告人及其实施的犯罪是揭露与被揭露的关系。但对辩护人,则是对立统一,既有激烈的辩论,又有相互说服认同的关系。因此,在辩驳其错误观点时,除了显示真理,澄清事实真相,还要有理有据地说服对方认同自己的观点。在使用语言上,要平和规范,不能揭人之短,尖刻挖苦,冷嘲热讽。
2.在辩论技巧上要注意掌握攻与守的关系。法庭辩论的对抗性很强,攻与守的关系处理好了,可以增强战斗力,取得较好的辩论效果,处理不好则丢失法庭辩论的主动权,造成被动。我们提倡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应具有主动进攻的意识,不能老处于被动应付的守势,但在主动进攻,提出一个新的论点时,也要注意防守。即论证要严密,不要把漏洞和矛盾留给对方,有时必要的防守是为了更好地进攻,要做到既能攻,又能守,游刃有余,答辩自如。
3.在答辩内容上要处理好简与繁的关系。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既摆事实,又讲道理的,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学理论详细论证;对一些单纯是事实、证据或对某一法律的不同认识,则不必展开论证,只对某一事实或法律作一简要论证即可,避免哕唆、重复。
4.在营造辩论气氛上,要注意对抗与合作的关系。公诉人与辩护人在同一个法庭上处于不同角度分别履行各自的职责,其诉讼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下、强弱之分。公诉人既不能盛气凌人,以势压人,也不能消极怯辩,漫不经心。不能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不屑一顾或恶语伤人,而是要以平等的姿态,积极地答辩回应,在激烈的对抗中要保持良好的合作氛围。
5.在运用答辩语言上,要注意严谨与生动的关系。法律对惩罚犯罪是无情的,但是从保护人民,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来讲又是有情的。答辩演讲既要严肃地论证犯罪,又要敲击出人们内心情感的火花,以达到促使被告人悔罪服法,教育群众的目的。这就应当在表述案情时客观实在,分析论证问题时通情达理,法、理、情交融,力求语言形象生动,充满感情色彩。
在揭露被告人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及其他权利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时要充满激情,运用连续的排比、设问、反问等修辞手法,以增强语言的气势,加大情感的爆发力。
在分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要深刻,分析过程要生动感人,要表达出对被告人犯罪的痛惜,传递给被告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期望和信心。
当然,辩论演说不是诗歌、散文的朗诵,过于夸张的形容、比喻也不能出现。把握的关键就是一个“情”字,以真情揭露犯罪,以真情打动罪犯.以真情教育群众。与此相反,在论证法律时,又要求公诉人语言必须严谨规范。也就是要使用法言法语,即准确运用法律术语,用严谨的逻辑推理论证犯罪。
6.在答辩效果上,要注意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法庭辩论的目的,是让事实更加清楚,认定犯罪的理由更充足。公诉人在揭露并论证犯罪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对案件中存在的自首、立功或被告人在犯罪中处于从犯或未遂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公诉人应客观地、实事求是地予以认定,不能只攻其有罪和罪重的一面,不顾其罪轻的一面。对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公诉人也应依法予以维护,该采纳的要建议合议庭采纳。要把打击与保护结合起来,从而体现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出庭公诉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公诉人代表检察机关出席法庭,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出庭支持公诉职能和法律监督之责,更是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向社会公众的展示。法庭论辩,固然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口头进行辩论,通过语言,最直接地表达出各自的认识。但在很多情况下,人们的思想不仅仅是通过语言来表达,而是通过人的面部表情、手势、眼神、语调以及身体的动作来表达。换句话说,每个人的行为举止,是其知识、文化、修养的外在表现,是人们内心世界的真实流露。
(一)出庭公诉中非论辩因素的概念与作用
一是可以增强论辩的感染力,扩大辩论效果。
二是可以帮助观察了解对手的心理状态,做到知己知彼,增强胜辩的把握。如果对手辩论时声音发颤,双手或双腿发抖,说明对手心里十分紧张,公诉人只要抓住其发言中一二个薄弱环节,发动猛烈攻击,便可将其驳垮;如果对手发言时挤眉弄眼、拉耳掰手,以大幅度的手势、大角度的身体摇晃、倾斜来掩盖内容的空洞、乏味,则判断对手华而不实,既没有吃透案情,又没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公诉人只要抓住其矛盾,很容易就能将其驳倒。
三是可以使公诉人及时掌握听众的反映,调整辩论的内容。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影响审判人员的内心确认。如果公诉人答辩时法庭组成人员和旁听群众都在那里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说明答辩内容空洞,没有吸引力,应及时调整内容;如果辩者情绪激昂,听者全神贯注,则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出庭公诉中非论辩因素的内容与处理
出庭公诉中非论辩因素的内容主要表现在:
1.仪表。仪表和服饰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精神气质、文化素质和审美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庭辩论中的讲演也是听众的审美对象,端庄的仪表不但会使辩论者自己感到舒适、自然,还可以受到听众的尊重,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从而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公诉人的服饰,应做到整洁、庄重、得体,根据季节着装,佩戴大检徽及领带,冬季穿大衣或杂色防寒外套的,要在上庭前脱下,夏季不可敞领露怀,保持精神饱满,仪态端庄。
2.神态。神态,顾名思义,即指人的总的精神状态。包括面部表情、行为举止等。公诉人的面部表情应庄重威严,自信稳健。在法庭上要全神贯注,冷静从容,不能东张西望,心不在焉,表现出不耐烦的急躁情绪或发言时摇头晃脑,不断地变换坐姿或身体晃动不止。当然也不能正襟危坐,一动不动,给人以呆板、沉重的感觉。
3.眼神。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坚定有力的眼神,暗含着自强自信、成竹在胸;衰竭疲乏的眼神,预示着心灰意冷、缺乏信心;灼灼逼人的目光是正派敏锐的反映;浮滑飘忽的目光,是轻薄浅陋的写照。公诉人将眼神运用好,无论是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词还是在法庭辩论中,都会具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他的眼神,代表着一种信念、情感,并强烈地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个人。
如果遇到法庭不正常的骚动或对方有违反常规的行为时,可以用锐利的目光扫视骚动区或对手,以表示自己的注意和制止;如果在辩护人用诡辩术哗众取宠、危言耸听或旁听群众中有人为论敌的错误观点喝倒彩时,可以用冷线虚视的目光表示自己的不屑一顾;如果当庭讯问时,被告人故意歪曲事实,编造谎言,公诉人可双目射出威严激愤的目光逼视对方,使其心神不宁,手足失措;如果证人陈述案件事实时表现出紧张的情绪,公诉人可用鼓励、赞赏的目光不意证人如实、大胆地作证。
总之,在整个出庭公诉活动中,公诉人的眼神应像指挥棒一样起着传神表意的导向作用。驳斥辩护人的错误观点时应注视对方;表明公诉观点时应注目合议庭;进行法制宣传时则应将目光投向旁听群众,用目光传递公诉人强烈的贡任恿识。
一个好的公诉人,在法庭一开始宣读起诉书时,就要把握语调。因为这几乎可以说是奠定了法庭整个审判活动声音的基调。宣读起诉书,要用庄严、深沉的语调来表现出法律的威严,显露出法庭庄严神圣的力量。使用语言要果断,表达意思要准确、到位,言尽意明。不能含糊其辞,拖泥带水或慢声细语、缓缓而读,要在平静中暗含爱憎,自然中流露真实。
在公诉、答辩中,公诉人除了掌握好语调,还要把握好节奏。节奏的刚柔、快慢,可以渲染辩论气氛,调节好节奏可以获得心理上的优越感和论辩的自信心。在发表公诉词中,语调应平缓适中,在答辩中则快慢结合,刚柔并用。但要注意不能傲慢偏激,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叫。因为高声大语、声嘶力竭并不能真正体现威严和力量,在法庭上真正体现威严和力量的,是判断的准确性、思维的周密性、论辩的逻辑性和语言表达、声调节奏的适宜性。
5.手势。一般情况下,人在发表观点和陈述意见时手会随着人情感的表达而晃动,不同的手势或身体姿势是一个人思想、性格和人格特征的反映,是大脑活动的潜在外露,在很多情况下是下意识的,来不及加以掩饰。公诉人在整个法庭活动中处于非常活跃的角色,法庭审理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公诉人的说和读,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公诉人对这种下意识的手势必须自觉地加以训练,在讯问、发表公诉意见或法庭辩论时,辅之以适度的手势,会增强辩论的效果,增强语言的感染力。但若以大幅度的手臂摆动,不合时宜的夸张手势,则会给人张牙舞爪、以势压人的感觉,有损于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形象。因此。日常生活中就要自觉地加以训练,养成良好的表达习惯,以免影响出庭效果。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所以了解公诉人的方法和策略,对于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大有裨益,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公诉人庭辩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控方陈词篇三
一个学期以来,学习《教育技术学》使我受益匪浅,我不光学到了许多有关于教育技术的理论知识,更为重要的,通过实践操作,我掌握了思维导图、photoshop、premiere等软件的使用方法。一些我在学教育技术学之前已经初步掌握的技术,例如制作ppt,在学习了教育技术学之后,我对它们的功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使我不仅限于“会”的阶段,运用起这些技术来更加得心应手。
在学习教育技术学之前,我对这门课程了解不多。我只知道老师上课所需要的ppt是教育技术的一部分。在学习开始之前,我通过阅读教材、搜索资料,对教育技术学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了其重要性。它的用处极大,当然不仅限于老师上课使用的ppt。下面是我对教育技术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学习教育技术的过程。
作为一个师范生,教师是我将来最有可能从事的职业,为此,学习教育技术学对于我来说,是必要的。我们师范生通过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可以了解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掌握利用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技能,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整合来实现理想的学习环境和全新的、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作用的学习方式,从而彻底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培养大批具有21世纪能力素质的人才,提高师范生的信息化教学水平。所以在信息化社会,教育技术能力是每一个师范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是当代教师必备的能力素养,也是教师从教的基本要求。此外,我认为,现代教育技术不仅是师范生、教师的必修内容,它对于其他人也是有所裨益的。因为这些现代教育技术不仅可以应用到教育事业中去,它还可以运用到学习、科研、一般工作等中去。如学生可以运用思维导图整理归纳自己所学的知识,有助于更好记忆;员工报告业绩,ppt是常用的技术手段;而制作电子相册、编辑视频则是日常生活中常常需要用到的技术。
虽然已知学习教育技术是必要的,但是在初学教育技术的阶段,我因为不得要领、学得吃力而对这一门课感到厌倦。幸而老师总是对我们很耐心,在我们理解困难的环节上总是不厌其烦一讲再讲,我总算跟上了老师的步伐。在逐渐的学习中,我慢慢摸到了这门课的学习方法——把书本、老师的课堂教育和课后的自我练习结合起来。每次上新课之前,我总是将老师上节课已经布置下来的学习内容预习一遍,该下载的软件都下载下来,课上好好照着老师的方法进行操作,课后我再独自将课上学习的内容再温习几遍。这样下来,我在课堂上总是觉得得心应手,老师教过的知识和技能,也能牢记在心。
每当我看到自己制作的ppt、通过photoshop美化处理的图片等等,我感到十分的自豪与愉悦。诚然,通过付出而获得的回报是最令人觉得心安、理所当然的。教育技术学就是这样一门课程,总是有付出就有回报。它不需要经年累月的知识的积累,也不要求人日复一日地艰苦练习,它能使人在相对短的时间里掌握一些技能。但它却不是“来得快也去得快”的,教育技术学包涵的内容,假如你学会了,它们可以被重复运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虽然现阶段的教育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它并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它是有其新陈代谢的周期的。这不仅是教育技术的特点,是整个技术领域的特点。有时,当新的技术出现,旧的技术甚至会被取代,如黑板粉笔曾作为主要的教育工具,如今地位已经大不如前。教育技术的这些特点都要求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活到老学到老,紧跟时代的步伐。
这一学期的《教育技术学》学习即将告终。回望这一段时间,经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已经掌握了不少教育技术,以后我一定好好运用这些知识。虽然这学期的《教育技术学》的学习即将告一段落,但这只是我一个阶段学习的结束,课程结束后,我一定会利用各种资源加固加深对教育技术学的学习。我相信,教育技术学的地位将日益重要,教育技术的作用也会越来越突出。我一定将在教育技术学这门课程上学到的东西应用到实践中去。
辩论控方陈词篇四
通过这次的国培学习,不论是教育教学理论或业务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回顾十几年的教学工作,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只觉得自己做的问心无愧。
一、能科学地施教知识,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
二、 熟练掌握了现代教育技术的操作和应用。积极参加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培训,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 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维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我积极参加镇级的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操作大赛及课件制作比赛均获一等奖。
三、 有创新的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的教育模式,在耕耘中拓宽视野,在执教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我以通过抽象 思维和逻辑推理的训练,培养学生的数学思想为目的,善于启发,分析细腻层次分明,注重解题思路的传授和解题技巧的总结。
四、有爱心。我始 终认为:教师就必须用教师的职业的爱去对待每一个孩子,在孩子有困难时,在孩子做错事时,在孩子得到进步时,作为教师才能一视同仁的对待,教师的爱就是渗 透在平时的点滴中,贯穿在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阶段。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行为表现,积 极地影响和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正如奥地利教育哲学家马丁.布贝尔所说:“教师只能以他的整个人,以他的全部自发性才足以对学生的整个人起真实的影 响”。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示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 响学生。
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这个极端的教育口号像枷锁一样天天束缚着我,使我常常生活在自责和愧疚之 中,使我天天怀疑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我真的就认为我就是那个不会教的教师,否则为什么会有部分学生不会学习呢。后来通过学习相关理论及多方面的实践探索 请教我才知道,它只是一种浪漫主义的宣传鼓励口号,而绝不是评价教师工作的客观标准。
教育是一项繁琐的工作,在日复一日的教学生活中,面 对一些顽劣的学生,恨铁不成钢的心理会左右自己的情绪,另外过于看重学生成绩,偏离了素质教育的轨道,有时候会茫然不知所从,不能坦然面对学生的错误,影 响了与学生感情上的沟通和交流,也是存在的问题。因此怎样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尊重每一个孩子,真正做到蹲下来给学生说话,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行调 整。
总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会认真遵循“教书育人”的工作准则,把书教好,用新观念育出不同的人才,以适应新世纪对教师,特别是优秀教师的要求。
辩论控方陈词篇五
学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书中虽有一些内容牵强附会,但通篇突出主题:细节之重要。确实事业成功与否,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一个人小事做不好,工作粗枝大叶,是难以成就一番事业的。
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是能做一些具体小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先生说出很有哲理的一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 中国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缺少的是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者。
在行政效能建设中,机关干部五条禁令人人皆知。但在效能执行检查中,总有不注重工作细节,被效能办人员查获。我们机关有一名临时工上班时间偶尔玩一下电脑游戏被查到,后被单位劝退,付出了忽视细节的代价。
细节问题与全社会的心态有关,也有其深刻的民族文化背景,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工作上的惰性、缺乏进取精神、循规蹈矩、缺乏“细致到点”、从细节上找机会。我们经常会碰到工作中有些细节的忽视,带来工作被动,时有发生。
在今年的村级换届中,按法律程序开展工作,由于个别村人与人之间的一些矛盾,在选举中暴露出来,在某些细节上没有把握好、使本来心态不平的少数村民有机可乘出来干扰,影响了选举。
第二次再选,不但浪费人力、物力,而且增加不少工作难度,虽是小事,但细节忽视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
自己分管渔业时,有少数老大安全意识淡薄,有时违规操作。当时没有采取强有力的制约措施,最终导致重大海损事故的发生。血的教训一直挥之不去。现在这种问题如仍存在的话,不采取有力措施,碰到恶劣气候,隐患很大。
如果不把细节当回事,做事不注重细节,会铸成大错。如我们人大工作,每开一个会,开展工作,出台一只文件,都要依法办事、程序到位、依法行文。注重细节,不能有所纰漏和差错。
现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稍有不慎就要被谴责,带来不良后果。要依法对工作监督,要细致认真。在调研工作时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深入细致,细节要真实,数据要正确。领导采纳意见后作为工作决策,才不会失误。反之,影响和损失就大了。
伟大源于细节的积累,一切从小事做起,标准和规范就是对细节的量化,是重视细节、完善细节的最高体现。
在战争年代,mzd主席抓军队建设时,出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内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人东西用过了,当面归还,不可遗失掉等是多么注重细节,军队打到哪里就为哪里的百姓服务,结成了军民鱼水情,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取得了革命的伟大胜利。
今年我国载人航天飞船飞行取得圆满成功,这是科学家们把飞船每个环节中的细节做完美的最高体现。hjt总书记非常关心“三农问题”,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充分体现出来。他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小事作大事来抓。wjb总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重视程度。可以看出一代伟人,从小事抓起,不放过细节问题。
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所以我们中国的发展才有今天、才能太平盛世。
在日常工作中,一个细节的忽视,可能会导致这件事的失败。所以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有恒心、细心、用心地去做,力求完美。我们在一些项目建设中,因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的科学论证,出现了不少细节方面的漏洞。
如在岱山的几条道路建设中,没有很好综合考虑。道路刚建好,就去剖路,再放什么管啊线啊。
不但损坏了路貌在群众中造成影响,而且带来经济损失。美国有一个企业代表来中国与一家企业谈合作:2xxxx名领导及企业干部一起陪同,吃了一顿奢侈的晚餐。
主要没有研究中西方的观念不同及外商的感受这个细节,结果吓走了外商在该地的投资合作。一个汽车推销商,得知一名妇女在当天生日想买一辆白色汽车。
他不放过这一细节,走到这位看汽车的妇女身边,恭敬地祝贺她生日快乐,并叫身边员工买来了一束鲜花,送给这位妇女,再次祝她生日快乐。这位妇女非常高兴,乐意地买下了汽车。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一些地方性的政策、红头文件被废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前几年曾出现申办一家企业盖了10xxxx章拖了三年企业未办成的怪现象,现在政府换位思考,为各行各业方便,专门设立办证中心,并为企业全程服务。每一个环节中的细节问题,都考虑到,细节产生效益,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作为一名最基层的机关干部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已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细化的考核要求。我们只要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做好每一件小事上,注重细节,从细节着手,在细节上下功夫,在细节上去创新,做到精益求精,把每件小事作细、做实、做好。
这是追求完善工作的目标。其实细节是一种积累的经验,是一种眼光和智慧,学读该书,对自己的工作真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
以上是读后的一些肤浅感受,如有不当,恳请批评指正。
珍贵的四年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大学四年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学习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在我考进大学时,脑子里想的是好好放松从重压下解放出来的自己,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大学仍需努力认真的学习。
看到周围的同学们拼命的学习,我也打消了初衷,开始大学的学习旅程。其次是极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由于大学的'授课已不再像高中时填鸭式那样,而是一节课讲述很多知识,只靠课堂上听讲是完全不够的。这就要求在课下练习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须自己钻研并时常去图书馆查一些相关资料。
日积月累,自学能力得到了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要想学好只埋头苦学是不行的,要学会“方法”,做事情的方法。
古话说的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学会“渔”,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换了好多种方法,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能勤于请教。
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随着学习的进步,我不止是学到了公共基础学科知识和很多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能较快速的掌握一种新的技术知识,我认为这对于将来很重要。在学习知识这段时间里,我更与老师建立了浓厚的师生情谊。
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体会了学习的乐趣。我与身边许多同学,也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关系,互帮互助,克服难关。现在我已经大四,正在做毕业设计,更锻炼了自我的动手和分析问题能力,受益匪浅。
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
在大学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四年中,我读了一些名著和几本完善人格的书,对自己有所帮助,越来越认识到品行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
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平时友爱同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以前只是觉得帮助别人感到很开心,是一种传统美德。现在我理解道理,乐于助人不仅能铸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会得到很多利益,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
回顾四年,我很高兴能在同学有困难的时候曾经帮助过他们,相对的,在我有困难时我的同学们也无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对于老师,我一向是十分敬重的,因为他们在我彷徨的时候指导帮助我。如果没有老师的帮助,我可能将不知道何去何从。我现在领悟到,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社会实践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大学四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和做过一些社会实践。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到更多的同学,也就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此外,还一直做班委和寝室长,对自己既是压力又是动力。我喜欢做一些社会活动,会让大学生活更丰富多彩,做过家教、志愿者、推销员和设计员等,有时会感到累些,但乐此不彼。
体育成绩一向很好。我的体质并非很出色,可是通过我的练习和对体育项目的理解,还是能很好的完成体育课的教授项目。我喜欢运动,基本对所有运动都感兴趣,尤其是足球。
在四年之后的今天,我的球技有了质的提高,脚法和意识。我是从高一开始接触足球,起步比较迟,可进步很快,总能在同一水平的伙伴中踢一段时间后脱颖而出。我认为这可能是由于抱定了要踢好的决心,也许还有那么点运动天赋。踢足球不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增强了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个人认为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缺点,但关键是能否正视并利用它们。四年来,我不断的自我反省,归纳了一些自己的优缺点。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记得有好几次,同学或老师约了我见面,我答应以后必定按时到达指定约会地点,即使有急事也从不失约,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待人热情诚恳,所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与同学和老师相处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围同学的欢迎,与许多同学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我更懂得了,考虑问题应周到,这在我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充分展示了出来。
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虎头蛇尾,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就算再难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视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他本身。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战,准确地说,是和自己的意志战斗。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比以前坚毅了许多,但我不会松懈下来的。
以上这些优点,是我今后立身处世的根本,我应该继续保持,并不断以此鞭策自己奋发向上。
我个人认为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一心两用甚至多用。急功近利,喜欢一口气学许多东西,但是贪多嚼不烂,即使最后都能学会,也已经搞得自己很疲劳。如今想想,这样其实并不好,正所谓贵在精而不在广。
如果我一段时期内专注于一种学问,不求博但求精,相信一定能更深刻的理解并掌握这门知识。自从我发现自己有这个缺点和问题后,我常常警戒自己,步入社会后也不能一心两用。
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建立起友谊,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质,认清了自身的一些短处并尽力改正。社会实践能力也有很大提高,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这条线上的一小段,是闪闪发光的一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我划平人生的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上便是这几年来的感悟、总结,希望对自己起到提醒、激励的作用,未来的路还很长!
辩论控方陈词篇六
20xx年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即将结束,在这一期的培训时间里,我认真听了老师的课程,几位老师分别从教师职业道德、教师的心理、新课程背景下教师的专业素养、高效课堂的实践和思考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我收益非浅。尤其是第三天的课,使我认识到,做为一名教师,心理健康是极其重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急剧变革,种种压力不期而至,使人们的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作为教师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人、自然人,也同样会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又要求教师必须是心理健康的人。因为,教师的一言一行在学生心目中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用高超的教学艺术去培养学生的智力,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以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去感染和熏陶学生,而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源于教师的心理健康。
教师的心理健康是指教师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要与社会的要求相协调,为社会所容纳,并具有创造的思想,即教师必须有广泛的生活兴趣、融洽的人际关系、健康的情绪体验、积极的进取精神、稳定的工作热情。因此,只有重视教师的心理研究,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通过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自我调控转变观念。
教师应努力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以学生为友,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教师应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逐渐养成良好的性格,自觉克服不良心理,消除不良情绪,经常反思自己的不良心理,学会给自己减压,学会宽容学生。这样,就可以使自己逐渐形成健康心理。
二、加强学习。
通过学习,系统掌握心理学、心理卫生学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知识,主动解决一些常见的心理问题:如何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如何克服狭隘、自卑、嫉妒等不良心态;如何面对工作;如何对待学生;如何面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挫折和失败;如何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如何看待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等等。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心理自我调节。
三、悦纳自我。
作为教师一定要接受我是教师这样一种角色,这样才能在繁重、琐碎的教育教学中取得乐趣。一个厌烦教师工作的人,在天天面对教育工作的同时,怎么可能会有一种好的心态呢?如果能冷静地对待自我、悦纳自我,就会“天天有个好心情”,也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当做乐事而不是负担的教师,才能够保持健康的心理。
四、拓宽心胸。
有些心胸不宽广、遇事想不开的人经常会有心理疾病困扰。因此教师要养成乐观、豁达的性格,努力加强自身修养,遇事泰然处之。要有角色意识,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拼搏进取,要知道优胜劣汰永远是社会发展的公平法则,只有正视现实、不断奋进,才能适者生存。一味怨天尤人,就会永远是一个失败者。同时,要学会放弃,因为人生有太多让你心动的东西想去追逐,像评先、评优、晋级、提干等,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等待你的将是痛苦。有时即使你付出了全部也不会是满意的结果,因为有许多东西自己是左右不了的,所以,该放下就放下,退一步海阔天空。
五、学会放松。
会休息才会工作。当自己的工作压力过大时,不妨到户外运动一下,或者跟朋友爬爬山、喝喝茶等,能够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有效的放松,更利于精神抖擞地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可能的话,学会一种技艺最好,它会是你进入一种新的境界,产生新的追求,在爱好中寻找乐趣,以驱散不健康的情绪,令生活更有意义。同时,也应增强自控能力,合理释放情绪,在适当的情况下多找好朋友谈谈心减轻精神压力和积郁的愤懑情绪,心情抑郁不想做事时,请选择放下,想休息就休息,想娱乐就娱乐,美国斯坦福大学都要求学生不追求十全十美,何况我们教师呢!
总之,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教师是教育过程的决定者,教师的行为直接影响学生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所以教师要在工作中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以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去帮助每个学生得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