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专职消防队合同 乡镇文化室合同优秀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劳务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_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向______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乡镇专职消防队合同 乡镇文化室合同优秀篇二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鱼占__%,__鱼占__%,__鱼占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月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__(公章)
代表人:__
乙方:__村__村民__(盖章)
__年__月__日订
乡镇专职消防队合同 乡镇文化室合同优秀篇三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v^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1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1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75天,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2份。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包方: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乡镇专职消防队合同 乡镇文化室合同优秀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协议书附图为准)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和设施设备配套提供:(水、电、路)
为用于乙方养殖业甲方许可乙方无偿使用下列资源和设备: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协议书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协议书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协议书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并履行相关表决和报批手续保证承包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协议书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8、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七、协议书的转包
1、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鱼塘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协议书,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协议书的内容。
3、本协议书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协议书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协议书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协议书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2、在协议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3、本协议书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书难以履行时,本协议书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协议书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协议书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协议书,未定协议书的相应顺延。
九、违约责任
1、在协议书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2、本协议书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协议书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本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 方:
乡镇专职消防队合同 乡镇文化室合同优秀篇五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xxx饭店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xxx饭店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xxx饭店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xxx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xxx饭店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xxx饭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xxx饭店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xxx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袁大头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xxx饭店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xxx饭店整体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xxx饭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xxx饭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xxx饭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乡镇专职消防队合同 乡镇文化室合同优秀篇六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林木的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集体林业发展,根据《^v^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集体林”是指各乡(镇)、办事处、村、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农村集体所有制林地上的林木。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九郊办事处,下同)必须将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由“行政一把手”牵头负总责,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负全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组织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集体林木管护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主导产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站(以下简称“林业站”)作为基层事业单位,实行业务由市林业局进行指导、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的管理体制,具体负责本乡(镇)辖区内集体林木管护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乡(镇)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护林员队伍。东部山区10个乡(镇)原则上每个村设1名护林员,平原乡(镇)每两个村设1名护林员,各乡(镇)可视实际管护面积酌情增加或减少护林员数量。
第二章护林员的设置和管理
第六条:以行政村为单位,选聘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
第七条:护林员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年终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聘用工作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第八条:护林员聘用条件: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热爱林业,熟悉林业管护知识,公正无私,廉洁奉公,责任心强,群众认可并在当地有一定威信。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是农村非公职人员,同时,应以重点林地所在地就近选聘。
第九条:护林员选聘首先由村委会推荐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乡(镇)林业站考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林业主管部门推荐,最后由市林业局审批。
第十条:聘用的护林员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进行农村集体林管护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市林业局颁发《护林员证》及标志。护林员在聘用期间应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林木管护合同》,《林木管护合同》样本由市林业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护林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林业站监督管理,林业站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与指导护林员的业务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对护林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加强护林员的队伍建设,每月由林业站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月的工作情况,布置下月的工作,并有计划地对护林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三条:农村基层护林员的工资由市林业局统一根据相关规定划拨,原则上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钱,另外设400元作为年效益工资,护林员工资按季度支付并视管护效果实行奖惩。
第三章护林员职责与权利
第十四条:护林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v^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资源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站,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三)对本责任区的林木进行巡护,每月不少于25天,并做好巡护日记,记录林业生产、林木管护、森林防火等各方面的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林木管护工作。
(四)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护林责任区内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损毁名木古树、非法采脂等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六)依法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七)参加护林员每月例会,及时了解和反映基层群众的要求与问题。
(八)对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积极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护林员的权利
(一)对不听劝阻野外用火单位或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采伐,并向乡(镇)林业站报告。
第十六条:对阻碍护林员依法管理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安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护林员工作的考核
第十七条:护林员工作实行半年度考核制度,由市林业局具体制定《九台市农村护林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管护的范围、职责、报酬及奖惩办法。市林业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加强抽查考核工作,奖优罚劣。
第十八条: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模范履行《林业管护合同》,管护期间无森林火警、无盗砍盗伐、无侵占林地等案件发生,林木管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制止破坏集体林木资源行为,集体林木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并全面完成考核指标的。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森林防火责任区内,保持无森林火灾发生的。
(四)依法制止或者检举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林地、乱占滥用林地直接责任人有功的。
(五)为保护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博斗的。
第十九条: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解聘。
(一)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二)在本责任区有森林火灾隐患,不知情、不报告,对森林火灾隐患知情而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三)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地施工,或者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四)对盗伐和滥伐森林行为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五)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六)对于经考核未按《管护合同》的任务完成工作的,以及管护工作不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懒散,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无故不参加护林员例会的。
第二十条: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护林员的续聘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