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合同谈判请求篇一
表达,输入输出一样重要。
怎么输入?
多读书,拓宽你的知识面,丰富你的词汇,让你的储备充足起来。
学名嘴,多看看多模仿你喜欢的名嘴节目,他 们可以教会你很多东西。
勤背诵,把你看到的听到的一些经典句子,经典故事等等内容背下来。
怎么输出?
写作,既然输入了,那么每天就根据你的输入写个几百字,写作很能锻炼一个人的表达能力。我有一个老乡,他自己每天坚持写1000字,已经快3个月了,他现在口才的进步是非常明显的。
录音,你可以就一个话题,讲个两分钟,录下来,然后自己听一下到底讲得怎么样,刚开始可能会有点恶心自己的声音和表达,正因为如此,你才会不断地去纠正改善。久而久之就好了。
出去,走出去吧,一逮到机会就发表讲话,听人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游泳中学习游泳。‘’我说:“在讲话中学习讲话。”实际生活中的那种氛围,会让你感觉紧张,而这种紧张会促使你努力提升自己。
真的,你要重视这个问题!
戴尔•卡耐基曾总结道:“一个人的成功,15%靠技术知识,85%靠口才艺术。”
当然,这个说法未免太过武断。但是,口才确实太重要了!
那些口才好的人,往往讨人欢喜,人缘不错,销售能力好,春风得意,连泡妞都占尽优势。
那些口才不好的人,默默无闻,没有存在感,一到需要发言的时候就痛苦得要死,脸憋得跟猪肝似的。
大学时候班上很多人参加公务员考试,那些口才好的同学过了笔试以后,面试相当轻松。而那些嘴笨的同学,还得花一大笔钱去参加什么面试班,在之后的竞争中还未必干得过其他人。
总之,口才好,好处多多。口才差,坏处一大堆。
合同谈判请求篇二
*乙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向乙许诺如果乙不与*订约,则*将与乙签定合同。乙信赖*的许诺而未与*订约,但*最终拒绝与乙订约从而使乙遭受损失。则本案中,*应承担违约责任。
*厂派其业务员张某赴外地与乙厂商议购买铁矿石,乙厂提出:铁矿石每吨400元,如买,7天内提货。张某认为价格太贵,便说回去与领导商量一下,如7天不提货,可卖给他人。张某走后第三天,*厂以高价买走这批铁矿石。张某走后的第五天,*厂派车提货,乙厂已无货可供。本案中,*厂(包括其业务员)有两个行为,其中*厂提货的行为属于承诺。
*仪表厂向乙机械厂提出优惠供应测温仪的要约,乙厂无意购买,便将此事告知*电器厂,*厂立即在承诺期限内通知*厂完全接受其要约条件。依我国合同法,**两厂的买卖合同已成立。
某厂向某校去函表示:本厂生产x型外语听音耳机,单价10元,若需订购,请来函。该校回信说:本校愿订购你厂生产的耳机300付,单价10元,但务必请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则学校的复函,从合同订立程序上说是要约引诱。
二.合同效力
*有一古画,1日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3日又与出价更高且不知情之*订立买卖合同并为交付,则如果乙诉请法院判决*交付古画,法院应准其请求。
*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际上是人造钻石。此后,*每隔几个月就与首饰店交涉一次,要求首饰店解决问题,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则*仍可要求退货。
三.合同履行
a市*厂与b市乙厂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厂供给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价款3万元。但合同对交款地点未作明确约定,发生纠纷。依据《合同法》,乙应在b市向*付款。
上海某工厂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合同对付款地点与交货期限未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发生争议。对此,应认为,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但应当给该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同时,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错误)
债务人无法清偿其债务,而此时又拒绝接受第三人向其所作赠与,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撤销债务人拒绝接受的意思表示。
*厂与乙厂订立买卖合同,现乙厂因资金紧张,欲将该合同转让给*,乙若转让合同,应征得*的同意。
*向乙出售苹果,约定8月底交货,6月,因发洪水*的苹果树大半被淹死,无法交付苹果,则乙可解除合同。
*向乙出售房屋,约定先由*交付房屋并代为办理过户手续,然后由乙付款,*在履行期届满前将房屋交付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拒付房款。
*为乙加工一批服装,合同订立以后,*因工作较忙,经乙同意,将一半任务转让给*完成,*对该批加工任务的全部成果向乙负责。
*和乙把1台拖拉机卖给*,达成协议后,*付了价金,乙便委托丁将拖拉机开去交给乙,因丁的技术不佳,拖拉机在途中损坏,对此应由丁承担违约责任。
张某将一间房屋出租给李某居住,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适逢台风灾害,致使房屋全部倒塌,损失二万元。由于房屋倒塌,压坏李某的家具、电器等,损失共计二万元。双方因索赔发生纠纷。对于本案,张某和李某的损失应当相互抵销。
债权人*与乙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将其对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但并未将该债权转让的情事通知债务人乙,乙在履行期内向*履行债务的,该履行有效。
*租赁乙的房屋,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两年,且*只能居住不得他用。*居住半年后即用之开商店,则乙可解除合同,且合同关系自双方订约时开始朔及既往的消灭。
四.违约责任
*向乙订做生日蛋糕,约定乙于9月15日晚9时将蛋糕送至*处,乙因运送不便次日上午才将蛋糕送到,则*可以解除合同。
五.各种合同
某年5月4日,王某将自己的一头牛借给李某使用,5月10日,李某提出购买该牛,王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在五天后支付价款。但在5月12日,该牛被雷电劈死。该牛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王某承担。
*请求乙按照自己设计的图纸为自己制作一套家具,乙表示同意。在合同的履行中,如果乙愿意以赔偿*的损失为代价,则其可以解除合同。
*到乙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厂生产的“六六六”号红木家具一套。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规定,“价款一万元,*预付五千元,乙保*在三天内将货送到*家,余款货到即付”。双方在“六六六”号家具上作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家具被焚毁。在本案中,应由乙承担损失,乙应退还*预付的五千元货款。
某年2月14日,*与乙约定,如果乙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就送给乙一台电脑。同年3月15日,乙因为学习需要使用电脑,而*的电脑一直放在家里使用不上,边将电脑交给了乙。同年8月15日,乙收到了某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则电脑的所有权应从8月15日时起移转。
*向乙出售*电,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乙在支付1/5价款后即可拿走*电,但*电所有权必须在乙付清全部价款方可转移给乙。乙支付1/5价款后即取走*电。数日后发生火灾,*电被烧毁。则应由*承担*电损毁灭失的风险。
行购买面料加工200件服装,4月1日交货。外贸公司拒收服装厂自购面料的200件服装,要求服装厂重作。经过反复协商,外贸公司同意另行提供200件服装的面料。4月12日,山洪爆发,服装厂被淹,重作的服装200件服装全部灭失,此项损失应由服装厂承担。
合同谈判请求篇三
原 告:张小姐。代理人:杨生顺律师。
被 告:昆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昆明市西昌路。
原告诉状: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原告租金29400元、押金2940元和物管费1260元,支付违约金2940元,赔偿装修费损失42800元。以上款项合计为7934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报纸上看到被告“昆某之春”服装商城的招商广告,经协商遂与被告于20xx年11月21日签订“昆某之春”商铺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原告租用被告4103号铺面专用于“服装”经营,租金每月2940元,租期三年,先一次性交纳20xx年12月22日-20xx年12月21日共一年租金,并约定了履约保证金、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将第一年租金35280元、商铺保证金2940元、商铺物管费1260元一次性足额交给了被告。并经被告同意进行装修,于20xx年12月10日开张营业专卖“法国·西域威龙“品牌男装,虽因被告管理经营原因造成原有大部分租户撤走市场凋零情况,原告服装店生意却还不错,月净收入达5000余元。
然被告于20xx年1月23日向原告等“昆某之春”剩余所有租户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至此整个市场被迫关门停业,原告等租户血本无归。此后,原告及律师多次找到被告提出退还已交款项并赔偿损失。被告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原告能够在9月份规划改造完成重新招商时续租该铺面,若不愿意续租同意全额退还已交租金、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和赔偿装修损失。因被告重新规划的经营项目与服装经营大相径庭,续租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一开始就说明不愿意续租,但被告除愿意退还收取款项外,仅同意赔偿壹万元装修损失费。20xx年8月30日原告代理人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承认争议事项并书面告知已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经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联系,被告律师不愿意协商,故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本案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本案亮点:出租方格式合同对其非常有利,其合同义务仅仅为将面积相符的商铺交给承租方使用即可。本案中被告的违约点为:第一、未保障服装经营氛围,造成原告的仅仅拥有铺面但没有顾客,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次,出租方拟将商场改为花市,在花市里卖衣服,显然不合适;第三、被告的违约行为如何证明的问题。律师通过拍照证实商场大部分铺面空虚,部分已经改成花市;通过证人证实出租方曾经发出过商场改行花市的书面表示,但原告仅仅持有复印件;第四、原告的装修费用损失如何证明,律师通过装修方出具的发票证实;第五、原告停止经营的时间如何界定,律师认为是出租方在招租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导致原告上当受骗,而签订该合同,而当原告将房屋装修完毕后,经营过程中发现被告招商不足,且原有大部分商户却撤出。第六、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求法院认定格式条款无效。
一审判决概括:五华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霸王合同对原告不利的前提下,通过代理律师的努力举证转被动为主动。
出租方上诉:出租方认为其根本没有违约,违约的是原告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结果:经昆明中院主持调解,原告要求被告当即支付赔偿款,在此情况下同意在一审判决的款项基础上做出稍许让步;被告当即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原告的装修款、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被告承担的违约金全部得到了支持。
附:一审原告律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张小姐诉昆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在您已充分注意的前提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厚望采纳:
一、被告招租行为存在欺诈,且合同生效后不能保障商场正常经营已经构成违约。
证人证实早在20xx年7、8月份,就因为被告经理等人管理不善殴打租户等综合原因,造成“昆某之春”租户撤走三、四十家,并停业几天,之后,被告与租户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并一直得不到解决,被告在非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又再一次广告招商欺骗原告入租。被告欺诈原告得逞签约收取款项后,仍管理不善再一次造成大部分租户撤出商场,至20xx年1月左右,商场凋零。被告已经无法保障原告等剩余租户的正常经营,使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违约。
二、被告无法经营状态下决定重新规划改行并“通知”原告解除合同,违约事实非常清楚。
被告为了改变经营不善造成的商场无法经营状态,决定重新发展新的行业,故于20xx年1月23日发出书面通知(证据四)给原告等剩余租户,“通知”第三条:“租期未满的商户愿意继续经营的,公司将提供方便,按新的租金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招商期内免收三个月的租金;不愿意继续经营的……”,第四条:“同意留下的原有商户必须服从今后商场统一的规划调整。招商期内停止营业……”。上述条款足以证实被告违约,首先证实被告不能保证商场正常经营;其次证实被告强行解除合同后,原告无论续租与否都要停止营业,重新签订合同;其三、依商场状况及被告重新改行花市事实,原告除接受解除合同外别无选择,故被迫于1月28日搬出铺面。庭审中被告代理人也承认经过七八个月的改造装修,“昆某之春”已改成花市,很明显,原告租用此铺面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实际上发出通知后,被告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向原告说明要改成“花市”,建议原告改做花,原告善于经营服装却不会经营花草,故随即要求被告退还租金、押金及物管费并赔偿装修损失。被告同意退还相关费用,装修费也同意退给,但要求原告出示装修费用发票,经原告将装修票据相关材料交予被告后,被告却以种种理由希望原告能够少一点,原告做了让步后被告最终只愿意赔偿1万元装修费。律师也进行了多次协商,被告蛮不讲理,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找出种种理由要求降低赔偿数额。
三、原告主张赔偿数额事实、法律依据充足,理应全额支持。
根据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被告违约应退还未满租期的租金,赔偿装修费用及承担已付剩余租金10%违约金责任。
1、退还原告剩余租金,原告经营不到两个月,扣除两个月租金5880元,应退还剩余租金为29400元。合同签订于20xx年11月21日,而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2日-20xx年12月21日,原告装修完成后20xx年12月22日开业经营不到两个月时间,即1月28日被迫撤走。
2、押金2940元和物管费1260元应全额退还,被告违约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未能实现,并造成10余万元的损失,依合同法的规定应予退还。
3、依约违约金为剩余租期内租金的10%,剩余租金为29400元,违约金为2940元。
4、原告支付铺面装修费42800元,依约被告也应该全额赔偿。被告企图以装修未“书面同意”推卸承担装修费赔偿责任,没有合同和事实依据。考虑到装修时间,双方签订时被告就给出1个月时间装修,原告装修时请示了被告,被告并没有要求办理任何手续,原告企图伪造间接证据证实装修需书面同意没有合同依据,主张更无合理性,合同第七条5款虽然约定经同意,但并没有“书面”字样,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此合同被告单方提供为了重复使用而制作的,属于格式合同,既然同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从法律上将只能解释为口头同意。实际上被告也口头同意了,相反,被告若有议异,早在装修时提出来了,也不至于等到纠纷引起才提出来。
综上,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未能保证原告正常经营并实现合同目的行为构成违约,并且被告无法经营研究改行情况下“通知”原告解除合同行为证实其应该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及纠纷期间铺面闲置造成的租金损失责任。原告诉讼事实法律依据充分,请求法官给予全部支持,以维护合法的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关系中的受害者。
合同谈判请求篇四
这是谈判的实质*阶段,主要是报价、查询、磋商、解决矛盾、处理冷场。
报价--要明确无误,恪守信用,不欺蒙对方。在谈判中报价不得变换不定,对方一旦接受价格,即不再更改。
查询--事先要准备好有关问题,选择气氛*时提出,态度要开诚布公。切忌气氛比较冷淡或紧张时查询,言辞不可过激或追问不休,以免引起对方反感甚至恼怒。但对原则*问题应当力争不让。对方回答查问时不宜随意打断,答完时要向解答者表示谢意。
磋商--讨价还价事关双方利益,容易因情急而失礼,因此更要注意保持风度,应心平气和,求大同,容许存小异。发言措词应文明礼貌。
解决矛盾--要就事论事,保持耐心、冷静,不可因发生矛盾就怒气冲冲,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对方。
处理冷场--此时主方要灵活处理,可以暂时转移话题,稍作松弛。如果确实已无话可说,则应当机立断,暂时中止谈判,稍作休息后再重新进行。主方要主动提出话题,不要让冷场持续过长。
合同谈判请求篇五
关于1、2、3#号公寓管理站的招标谈判计划书
一谈判主题
关于淮海工学院1、2、3#号公寓管理站的招标与投标方进行谈判。争取把合同价定在学校能接受的范围内,要投标方保证质量达到要求,按时竣工。
二谈判团队成员配备
决策人:季正文
财务负责人:赵建蓉
技术负责人:邱源、许金龙
法律顾问:郭莹
会议时间:2011年12月16日
会议地点:土木楼4楼计算机房
三谈判内容
1我方要求投标方完成工程要多、快、好、省。多指的是,实际分部分项工程只能比投标书上做的多,不能少。快就涉及到工期问题了。好既是质量问题,投标方要保证工程合格,这是最低的要求。
2总价:本工程投标总价1182174.91元。投标总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861885.34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50041.39元。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287.31元。规费37047.03元。税金35647.88元。本工程合同约定是固定总价,但是,地砖、内墙瓷砖、卫生洁具为甲供材。我招标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专业甲方代表等人对工程进行跟踪监督,加上投标方围墙、大门图纸不详项目特征描述不明确,所以,我方提出降低投标总价为100万元整。3工期要求:工期招标文件要求120日历天。
4工程预付款:我方要求支付承包商10%即10万元。理由:我方已为承包商做好施工前三通一平工作,我方资金紧张。
5工程进度款:按阶段支付。最后结算。
6索赔:按实际发生情况有责任方支付。
四谈判目标
1以对我学校最有利的条件把工程交给中标单位。
2奖惩办法:工期每推迟一天惩罚千分之三元,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3解决合同争议,使合同有利于我方。
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学生公寓管理站工程
建设地点:淮海工学院院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1、女生区5-10号楼之间的3个管理站,每个385平方米;
2、男生区南面4栋楼之间的1个管理站,380平方米;
3、各个管理站组团的围墙和大门。(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合同工期要求:合同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六我方情况
我方属教育单位,能够按时拨付工程款。
由我方提供的材料一律采购齐全,质量有保证。
施工前准备工作即将完成。
我方有专业技术人才跟踪工程建设。
七谈判过程
第一轮,介绍我公司的概况和谈判队伍的组成以及对此工程的看法。(季正文)第二轮,对于对方对招标文件的困惑之处我方应作出回答。(全体)
第三轮,关于该项目的投标价格、工程预付款进行磋商(赵建蓉、邱源、季正文),以及工程索赔等其他问题的谈判(许金龙、郭莹、季正文)。
第四轮,关于此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协调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许金龙)第五轮,宣布谈判结果。(季正文)
八我方人员分析
季正文:洞察能力强,看问题比较冷静,擅长沟通谈判艺术,是本次谈判的关键人物。负责本次谈判的决断。
郭莹:心思细腻,熟悉相关法律,懂得随机应变。负责本次谈判对方提出的索赔工作。
许金龙:综合能力较强,是公司核心人物之一,懂得调节谈判气氛,擅于发现对方弱点。负责本次工作对方提出的工期等相关工作。
赵建蓉:属公司核心人物之一,擅于应变,熟悉相关法律,财务知识较强。负责本次谈判对方提出的合同总价工作。
九谈判中策略
对方开口的策略。让对方先表明所有要求,你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并隐藏住自己的观点,拿对方提出的重要问题做交涉,争取他让步。如果愿意也可以在较少的问题,做一些让步,以获得对方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轻易让对方获得,不要让步太快,因为他等得愈久,就愈加珍惜,也不要做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更多的益处。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如“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的”这也是一种让步,让对方从心理上有所缓解,或给对方留下余念。
要好意思说“不”。在谈判桌上,双方各自代表本公司的利益。如果感觉有必要说“不”,就应该勇敢地提出来,只要你说的有道理,会使对方相信你说“不”是认真。必须始终保持全局有利的总体观念。记住自己的每个让步都是你利润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些让步想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样也会给对方造成一种到底线的印象,一切谈判在没有签字之前,都可以重新再来。
在建筑工程合同谈判中,关于对方的标底,什么时间签合同,以及谈判人员的权限等这些方面是非常重要的,这些内容属于机密。谁掌握了对方的这些底牌,谁就在谈判中赢得主动。谈判的任何一方都想事先知道对方的价格、时间以及权限,哪怕只是其中的一个内容。如何去发现它们,可以用探测的技巧。
十谈判的风险及效果预测
对方可能会在谈判中凭其优势地位不肯在价格上让步,我方必须发挥自身优势和经销商的身份迫使其做出让步。谈判中对手可能会对我方采取各种手段和策略,让我方陷入困境,对此我方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发挥好耐心的优势,冷静而灵活地调整谈判策略谈判效果预测:双方以合理的条件取得谈判的成功,实现双赢,双方能够友好的结束谈判,获得成功,实现长期友好合作。
合同谈判请求篇六
方法是: 1、分析论证,确定谈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2、了解对方,审查对方的法人资格和资信情况以及对方的履约能力。 3、了解对方的谈判人员,以及他们的身份、地位、性格、爱好、办事作风、分析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4、收集、整理和熟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要努力做到能运用自如。 5、设计和确定最优方案、次优方案和备选方案。
要准备好上中下三策,做到临场不乱。 6、进行内部分工,派定谈判角色,以便在谈判桌上角色分明,相互配合,各有重点,进退自如。
7、设计出谈判的程序。预开始谈什么,接着谈什么,最后谈什么,事先都要有一个大致的安排。
同时,要预计哪些环节可能出现分歧,出现了这些分歧应采取什么对策。 8、在国际贸易里还要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制度、风俗习惯、经济、技术和质量水平。
合同谈判请求篇七
委托投资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午子绿茶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协议规定
乙方自愿
将合法拥有的资金万元以投资的方式委托给甲方,并由甲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资金进行经营,以期最大限度获取收益。
甲方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乙方均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出资。乙方委托管理资产金额人民币共
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款项全额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账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了解委托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收支情况,但在行使该权利以不影响甲方正常管理和运作委托资产为限。乙方应保证其对委托资产,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理,且委托资产投入本合同约定的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法律纠纷。对甲方以及处理资产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资金,亦可以对委托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并保障其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保证资金安全。甲方承诺将受委托管理资产定向投资于公司合作的指定项目。为扩大委托资产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甲方有权批准吸收新的委托人加入,其他委托人不得阻扰。
收益与分配
1、本协议乙方享受月利率为%,在扣除相应手续费后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
2、本协议乙方享受甲方公司纯利润%分红,具体按甲方出资股份计算,但本协议委托资产全额退回后不再享受。
税费的承担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退出及清算
乙方出资后,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委托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委托资产管理不能正常运营。委托资产的清算人由甲方担任,清算人在本协议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出具清算报告,对委托财产收益进行分配。
保密
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乙方投资全部划入甲方开设的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午子绿茶公司(签章)乙方: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谈判请求篇八
原告承诺于20xx年9月3日开业,且达到90%的开业率,没有为被告的经营提供条件与氛围,被告要求更换铺位也未能得到满足。故本案是原告违约在先,被告不同意解除合同。
被告未提供证据。
经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xx年5月15日,原、被告签订《##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479号上海##商业广场内二楼c237号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被告经营。用途为服装。租期为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8月29日止,共计两年三个月。该营业用房总承包金额为58000元整。承包方式为先付款后使用,承包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原告。被告除向原告支付承包金外,还应另行向原告交付本合同的保证金1000元整,合同到期归还被告。合同并约定,承包期间,被告不得随意关门或停业,故无故拖延开业或关门停业一次/天,原告有权给予被告贰佰元处罚;被告连续或累计十五天不营业,原告有权收回承包摊位,终止合同,承包金不予退回。承包期满未能续包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的,被告应当在合同终止将承包的营业用房(摊位)及原告提供的配套设施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原告并退还保证金,拒不交还的,原告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合同签订后,原告告向被告交付了铺位,但被告在经营了一个月后即未再经营。此外,被告向原告交付了58000元的承包金。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进行经营,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的经营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营业摊位,并要求对被告支付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符合合同约定,本院应予支持。被告辩称的原告未达到承诺的90%的开业率,没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难以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二、被告返还原告承租的c237号市场营业摊位;
三、被告支付给原告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只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谈判请求篇九
(一)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的;
(四)未按医保政策规定配备相关人员的;
(五)未指定专人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管理的;
(六)未开展医保政策内部培训的;
(九)未执行门诊处方外配制度的;
(十)未公布投诉举报渠道;
(十三)其他违反医保政策或本协议约定,情节较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