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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一
9月6日国务院公布《全民健身条例》。条例指出,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和社区体育视角下,高校和城市体育场馆整合是新时期体育健身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与城市场馆整合共享以后,场馆就成了人们开展文体活动的平台,通过这个交流平台,达到真正的资源共享和文化融合。
单位是指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在中国社会变迁中起着积极作用,有着一个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单位之间有各自很强的独立性。高校与城市之间没有严格的上下级关系,各有自己的管理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各按各自的轨道运行,缺乏系统协调发展理念。
开放学校体育场地,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并且是大势所趋。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面临诸多实际问题,从调查中发现影响高校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学习任务重、兴趣不足、体育场馆和器材不足、无人组织指导、缺乏经济后盾等[1]。此外,随着校外人员的大量流入,还出现校园环境设施的损耗、学生人身安全、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受影响等问题。
2.3对外开放时间的有限。
高校体育场馆为高校的体育教学、开展课余竞赛和体育活动提供了最佳硬件设施,为高水平竞技比赛表演提供了保障,是精神文明和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基础。周一到周五是学生学习时间,这决定了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时间的局限性。
2.4对外开放时管理人员专业素质问题。
当前高校体育场馆管理多属于后勤管理工作,市场化,职业化水平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落后,体育场馆损耗大且利用率低。很多高校场馆仅限于体育教学,导致体育场馆管理和市场运行模式不科学,也很难吸引社会上的人群,其结果就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保养不利、损耗和浪费较大[2]。
制度是实施管理活动的最具体的依据,直接影响着管理的效率。调查发现,高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经营管理还处于水平较低的管理运行状态,对外市场运作不完善,对外开放和经营的方式一般为场地设施出租,按单位时间收费,手段单一,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还不完善。虽然有些高校体育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较齐全,但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都有待改善,缺少相应监督机制。
2.6城市体育场馆在对外开放时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居民体育锻炼人群规模较小,体育健身方面的投入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体育组织处于自发状态,各种民间体育俱乐部人数参与不多,俱乐部数量还较少。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体育场馆设施不足;经济条件有限,财力不足;缺少时间;缺乏体育管理组织与体育指导。
3对策与建议。
3.1加大资源整合和管理协调能力。
高校应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体育健身应落实于日常行为中,实施素质教育,把终生体育、快乐体育的理念贯彻在我们的教育方针中,把高校学生体育抓扎实了,使增强学生体质落到实处。学生具备了终身锻炼的习惯和技能,使学生在高校中学到体育健身方法。高校和当地的体育主管部门应认真关注国内外体育发展,学习国外先进的体育场馆运作策略,关注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高校与城市社区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以创新的精神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整合成一个为全民健身服务的系统。
3.2加大宣传力度和挖掘体育市场潜力。
高校与城市体育主管部门应共同推动全民体育活动,特别要抓好大型体育,发挥大型赛事的辐射作用,使其活动影响大、范围广,起到引导示范作用。体育场馆应以市场为导向,面向社会开放,全面统筹,合理规划,大搞全民健身活动,通过各种俱乐部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正规的健身场所,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和环境,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体育健身、休闲娱乐需要,以吸引广大的消费者,获取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高校所在城市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体育锻炼人群的培养,促进城市小区体育朝健康的方向发展,使高等学校体育向社区体育延伸,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3.4完善相关管理。
系统协调发展,开放整合应是新时期的指导理念,高校体育场馆管理也应由单一、封闭管理,逐渐向市场化、多元化、综合性的管理转变[3]。
应把各种场馆集中起来整合规划,形成规模和互补,兼顾多种经营,满足不同的健身人群。在规划和建造大型体育场馆时,应考虑场馆的综合效益。在新场馆建设的同时应该融入新的`理念,面向全民健身。高校体育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社会的配合支持,共同研究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办法,并指导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形成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局面[4]。
4结语。
实现高校与城市的体育场馆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高校学生和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的生活需求,形成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合力。高校是实施体育教育的园地,也是宣传教育的园地,有其人才、师资、专业知识的优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网络与交通设施的提高,为全民健身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全民健身的深入开展,高校体育场馆也逐渐成为城市社区居民体育活动的场所和赛事活动的举办场所。体育场馆的资源共享必将引导更多的高校学生和群众投身全民体育活动,城市将为高校体育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加快各种文化、教育、科技的传播与融合。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体育与经济结合越来越紧密,然而经济的发展使得社区居民对健身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我国体育场馆主要有体委系统的体育场馆、学校系统的体育场馆、民营性体育场馆和政府体育场馆四部分组成。目前,体委系统和学校的体育场馆是主要的场馆资源。学校体育场馆在对外开放中也受到各种因素和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制约。
在一些发达国家,为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利用率,提出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法国在《体育法》中规定:“所有设施包括学校体育设施在内,应充分利用,向各类使用者开放,包括向老年人和残疾人开放”。英国在1982年制定的“社区使用计划”的首要目标是“尽可能广泛的开放教育机构的体育设施,要求在学生放假和放学回家后,必须向社区开放,最大限度地使用这些体育设施资源”。韩国在《国民体育振兴法》中提出:“学校及企业的体育设施,在不妨碍学校教育和企业经营的范围内,应为国民体育阵型所利用”。
国内体育场馆的管理政策主要集中于场馆的投资规划和场馆资源的开发利用两个方面。在体育场馆投资规划方面,能对体育场地、设备的修建、保管和利用做出规定,能把体育场馆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还能对不同人口的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的面积做出详尽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推动场馆设施开放利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高校在体育场馆的有偿服务的组织管理上还比较薄弱。如体育场馆有偿服务活动与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配套、衔接,以及体育部门和学校体育有关领导,部门间的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
2、课堂体育教学。
我国高校的体育场馆多是国家投资修建,主要目的是为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供条件,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中,在保证基本的教学时间外,才能向社会开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外开放的时间。
3、学校教学安全。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参加锻炼的人员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体育设施被破坏、卫生环境遭到破坏以及校园师生安全问题等,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1、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
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
2、制定场馆管理模式。
根据学校实际教学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外开放管理模式。场馆的管理需要强化人才管理,场馆管理人员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这样无论是从管理理念还是到具体的管理方法,都能落到实处,更重要的是能推动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健身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体育锻炼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习惯,同时带动了对体育场馆设施的需求。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良好的管理模式促进经济效益和体育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3]王新.对我国体育场馆现状与运营管理的探讨[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三
一|、所有进馆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二、・ 爱护公共财物,进馆人员须穿软底无钉运动鞋,合理使用设施器材。
三、・ 注意公共卫生,馆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四、・ 馆内用球须按手续借用,及时归还,并不得到室外场地使用,不得携带室外用球在馆内使用。
五、・ 馆内不得乱涂乱写,严禁用球故意向墙面、门窗撞击,造成损坏和破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以要的处罚。
六、・ 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高声喧哗,严禁斗殴。
七、・ 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如有特殊活动需提前或推迟开、闭馆时间,须事先履行报批手续。
八、・ 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须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入馆内。
**学院体育部。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四
第一条:在确保学校大型活动及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实行对外开放。
第二条:公共课部是我校体育运动场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我校体育运动场馆的日常管理和经营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共课部下属的体育教研室负责。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在使用场馆的过程中,都有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各项活动秩序的`义务。
第四条:体育场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地面及体育设施随意刻画、涂写。禁止带宠物、穿高跟鞋、钉鞋进入场馆。禁止攀越围栏进入场地、任何车辆不得驶入体育场馆内。
第五条:参与场馆活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管理规定。凡违反规定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为了加强管理,同时为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服务,除公共课部安排的各类正常占用体育场馆的活动和免费向教工开放时间段外,其他活动一律按规定收取费用。学校、协作单位、特邀贵宾临时使用场馆的各类活动,经学校领导和公共课部负责人同意可以减收或免收场地租用费。
第七条:按照学校社会服务的相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律上缴财务处。
免费开放时间:每周一、三、六晚上向全校教职员工开放。
收费开放时间:周二、四、五晚上,周六白天、周日全天向校内外开放。
第九条:收费标准:
场馆对校外运动团体收费标准:体育馆全天800元;运动场全天1000元。
校外人员:乒乓球场地使用费为20元m小时/人,羽毛球场地使用费为25元m小时/片。
第十条:学校教工凭《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室忍逵馆教职工入馆活动证》卡参加,未办卡教职工应于9月30日前到公共课部登记,附带5元钱办证工本费和近期一寸照一张,由公共课部统一办理,原办老卡继续有效(背后活动时间段作废)。参加活动人员自备器材,若无器材可向场地管理人员租借,标准另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9月10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公共课部。
公共课部。
二o一三年九月二日。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五
一.每个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二.消防装置、设备设施和体育馆门窗要定期检查,已损坏或有故障的要及时更换或修理。
三.为防治火灾发生,要防患未然,坚决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
1.在教学、训练、竞赛或举行大型活动时,将安全出入口上锁;
3.违章用火、用电,如电器焊、电加热器、电炉等;
4.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馆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5.在未经馆方允许下,私自使用、加装大容量电器设备。
四.认真执行保安值班执勤制度,节假日要坚守岗位,遇到火灾、被盗等特殊情况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六
1、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电器设备和私接电源线。
2、严禁用铁丝、钢丝代替保险丝,安装保险丝不准超过额定电流。
3、照明灯具不准用易燃物品遮挡,不准在电线上挂晒衣物。
4、使用前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做好维修登记。
5、使用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6、使用后,必须清除会场内杂物,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关闭电源总闸,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8、消火栓、灭火器附近不得堆放障碍物,严禁损毁或挪作他用,要经常检查和保持消防设备的清洁,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9、场内严禁吸烟、动火。
10、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要经常检查设施,以免造成人员意外伤害。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七
3、进入足球场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管理员的管理,爱护场内设施,维护场内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保持场内清洁。
4、足球场地开放期间,活动者须爱护体育设备与器材、场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饮料瓶、果壳、口香糖渣、烟蒂、纸屑、吐痰、玻璃碎瓶等),严禁碳酸饮料带入场内,保持场地卫生整洁。
5、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公物。
6、严禁擅自挪动场内附属设施,严禁攀爬挡网。
7、严禁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等进入场内,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8、严禁穿高跟鞋进入足球场内。
9、请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防丢失。
10、使用时,要熟悉器材的使用方法并正确操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陪同下进入运动场内进行足球运动。
12、自愿到xxx体育场内进行健身活动的群众,要对自己安全负责。活动期间自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八
为规范体育馆消防安全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体育馆(场)的隶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安全的领导为直接管理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的岗位责任。
二、体育馆(场)的工作人员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紧急避险、会逃生。具体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体育馆(场)的防火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馆(场)内严禁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安全出口处应设明显标志。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疏散门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
3、设专人管理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四、体育馆(场)内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定期检测电气设备。对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的,及时维修、更换。改装、增设电气设备,须经消防干部审核,报防火负责人同意,由正式电工安装。
2、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软线。在地面铺设软线,应有防护设施。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应设金属接线盒。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五、在体育馆(场)内举办体育、文艺、展览、展销等活动,主
办单位必须根据体育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方案。
防火安全方案应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数、防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方案等,并由管理单位监督主办单位组织实施,并由管理单位加强检查、落实。
六、在体育馆(场)举办体育、文艺、展览、展销活动,必须遵守馆(场)防火管理规定:
1、随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与火险有关的活动。
2、搭建台、板以及使用道具、设置布景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增设巡逻、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值班,确保安全。
4、活动结束后,对体育馆(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切断活动使用的电源。
七、开馆期间,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指示牌及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安装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要保证正常使用。
八、禁止在开馆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九、灯光、音响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十、闭馆前,管理人员须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十一、定期检查馆内消防设施保证正常使用。师生员工有权制止损坏、盗窃消防设施的行为。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九
为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管理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免费开放场所:室外网球场(一片),室外篮球场(四片),室外田径运动场塑胶跑道(标准400米8跑道),室外乒乓球台(六张),室外足球场(一片,保养期除外),室内体育馆羽毛球场(四片)。
二、对外开放时间:教学工作日:19:00-21:00;
四、使用免费体育场馆必须服从学校场馆管理员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学校管理条例及文明公约,不乱扔垃圾,爱护公物设施,不得破坏学校设施(凡有损坏者照价赔偿),不得危害学校公共安全,否则将取消其场馆使用资格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活动期间个人安全责任自负、私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六、室内球馆严禁吸烟,严禁穿高跟鞋、钉鞋、足球鞋或鞋底带金属的鞋进入室内球馆,严禁携带自行车、平衡车等与室内运动无关的设备进入室内球馆。
七、学校如有大型活动时,开放时间以实际公布为准。
八、本规定自2017年3月开始实施。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十
为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体育服务功能,制定了渭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以下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体育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家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渭南市体育中心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渭南市体育中心的体育场馆。渭南市体育中心具有体育场馆整体经营权,负责场馆和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保障运动队训练、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营原则,充分挖掘场馆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服务,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市体育局对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市体育中心负责具体运营。
第二章运营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按照以体为本、多元经营的要求,突出体育功能,强化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运营效能。
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第六条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需要、消费特点和趋势,统筹规划运营定位、服务项目和经营内容,提高综合服务功能。根据运营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场馆闲置空间,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开展适用性改造,完善场地和服务设施。
第七条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发挥场馆效能的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推动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采取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种主体,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参与场馆运营。通过连锁等模式扩大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和资本输出,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水平。
第八条以体育本体经营为主,做好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
第九条在保障专业训练、比赛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对社会开放。按国家要求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因场馆类型、气候条件、承担专业训练和竞赛任务等原因,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外开放的,可由是体育中心视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开放时间要求,向公众公示。
第十条突出体育赛事和群体活动的承载功能,全年举办的活动中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总活动次数的40%。自主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承接职业联赛,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
第十一条应当完善配套服务,优化消费环境,提供与健身、竞赛、培训等功能相适应的商业服务,不得经营含有奢侈和低俗内容的商品和服务。
场馆主体部分,包括场地和看台等,除进行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外,不得占用进行商业开发。场馆主体部分附属设施,包括除主体部分以外的室内附属用房等,可在不影响设施原有功能的前提下,适度进行商业开发。
场馆配套设施,包括按规划建设的、与体育场馆或场馆群相配套的室内外非体育设施和用房,可结合城市发展需要,根据规划和功能定位进行多元开发。
第十二条充分挖掘利用资源,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无形资产开发,扩大无形资产价值和经营效益。涉及冠名、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的,应当符合工商、市容、广告、安全等相关规定,禁止发布和变相发布国家工商和广告法律法规中明确禁止的广告内容。
第十三条加强品牌建设,拓宽营销渠道,宣传普及健身知识,引入新型消费和服务模式,培育健身消费市场。
健全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客户维护体系,逐步建立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人性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第十四条利用体育场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按照项目开放标准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市体育中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结合运营需要,配备专业运营团队,合理设置内设部门和岗位,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建立符合场馆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依法规范用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和流程,配备专职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开展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价,及时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可以参与服务质量认证。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加强健身人群、培训人数等数据统计和分析,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方式。
第十八条保证场馆及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配备安全保护设施和人员,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场馆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习。
投保有关责任保险,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尽到提示购买义务。
第十九条所属房产出租、出借的,经营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场馆运营规划,不得出租、出借给存在社会负面影响、易损害体育场馆社会形象的经营业态,且须符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
体育场馆主体部分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时间单次一般不得超过10日;出租期间,不得进行改变功能的改造。租用期满应立即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场馆的功能、用途。
第二十条开展无形资产开发、房屋出租等经营,应引入第三方评估,并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合作对象和价格等内容。
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相关协议涉及到本办法有明确规定事项的.,需在合同中约定。
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及时制止擅自变更经营业态、擅自转租等行为,必要时按法定程序中止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将运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预算、收支和专项资金使用。
第二十二条应加强能源管理,采取节能措施,降低单位能耗,节约运营成本。
引入环卫、安保、工程、绿化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场馆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配备全面视频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场地等重要场所监控录像保留时间不低于30日。
第二十三条公示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项目和价格、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措施等内容。除不可抗力外,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的,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接受市体育局对体育中心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体育场馆运营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将工作监督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加大对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提供必要的培训等服务。
第二十五条市体育局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贴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长效机制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具体办法,保障体育场馆正常运行。
市体育局制定本级体育场馆运营目标和公共服务规范,开展运营目标考核和综合评价,并将运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财政补贴或奖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经费安排、人员考核与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六条体育中心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应当从经济效益、经营业态、形象信誉、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按照国家和当地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资产总额的相应权限要求进行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体育中心将场馆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市体育局备案,并于下一年度1月31日前向市体育局报告以下事项:
(一)场馆设施总体使用情况;。
(二)主要经营内容和服务项目调整情况;。
(三)对外开放时间及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
(四)体育赛事活动及非体育类活动举办情况;。
(五)商业经营开发情况;。
(六)场馆无形资产开发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中心将建立体育场馆社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标准、强化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方面的作用。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现将安福县体育中心各体育场馆2023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安福县体育中心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城市,满足群众运动、健身、休闲、娱乐需求的公益工程。该工程2009年11月18日奠基,2012年12月底竣工。包含体育馆、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环场馆路和防洪堤,占地166亩,总投资1.5亿元。体育中心办公室是体育馆的运营单位,旨在服务全民健身;组织体育赛事。上级主管单位是安福县教体局。
体育馆内设篮球馆和游泳馆。球馆大厅2000m,设有2500观众席,可举办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等赛事或大型集会和文艺演出等。游泳馆配有25*21m泳池和池水恒温循环系统,观众席500座,是室内游泳训练、比赛场所。
体育场位于体育馆东南面,是椭圆形封闭式田径运动场,内有400米塑胶跑道、足球场和田赛项目场地,东西两面的观众席、观礼台可容纳6000人就座。
健身广场在体育馆的南面,建有4个篮球场、2个网球场、1个笼式足球场、8个乒乓球台、2组健身路径,安装了各类健身器材,附有停车场。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室外免费开放项目、场地和开放时间。
项目:篮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网球,足球,各类田径项目。
场地:体育场,健身广场。
收费标准:全年免费开放。
(二)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项目:篮球,羽毛球,排球,乒乓球,游泳。
场地:篮球馆,游泳馆。
收费标准:游泳馆30元/次,篮球馆10元/次。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见附件1)。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一)室内体育场地。
体育场核心区、体育馆和游泳馆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108000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90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300人次,全年室内体育场地每万平米平均接待不低于58000人次。
(二)室外体育场地。
体育场核心区、体育馆和游泳馆外围体育场地设施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720000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600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2000人次,全年室外体育场地平均每万平米接待不低于460000人次。
五、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体育场馆将为14个运动项目俱乐部(群众体育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会员总数将达到2300人(有关运动项目俱乐部、群众体育组织名单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六、成本支出情况。
2023年场馆开放成本支出预计最低为90万元,其中水电汽热能耗支出最低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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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十二
xxxx学院球类场地是学院开展体育教学、运动队训练、体育竞赛以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重要教学场所,为了更好地使用场馆,延长使用年限,特做如下规定:
一、凡进入各类体育场馆者,应无条件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运动鞋。
三、进入场馆者自觉爱护场内的各类体育设施,严禁推拉、挪动体育设备,严禁在体育设备上晾晒衣物,严禁嬉戏打闹、依靠或冲撞四周围网。
四、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啤酒瓶等杂物,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进入场馆。
五、严禁各类车辆进入,严禁携带宠物进入。
六、场地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使用,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无课期间,本校教职员工可凭有效证件进场活动。
七、场馆内禁止用锋利器物和硬物刺、划地面、墙壁,严禁在田径场地上挖、抓橡胶粒和石英砂,严禁故意掀翻草坪底部或破环性的拉扯草线、缝合接口处等,严禁用硬物、锐器等击打草坪。
八、学生上课、训练等需由体育教师带领入场,不得跨、钻、跳跃围栏(门)进入场地。严禁在跑道上踢足球,跑道上只允许进行田径及徒手类项目。严禁在草坪、跑道上进行标枪、铁饼、铅球、杠铃、哑铃等活动,投掷必须在投掷区进行。跑步时沿逆时针方向跑进,并请使用三、四、五、六跑道,内道尽量减少使用,以维护和提高内跑到的使用寿命。
九、各系、各部门使用场馆组织体育比赛,需提前一周向基础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要求使用。
十、经批准的各类比赛、集会在使用桌凳时,一定要符合有关规定,并经管理人员查看批准后方可带入。
十一、场地周边均架设监控设备,请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应自觉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服从管理。
十二、凡人为破坏橡胶场地或体育设施的,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或设备原有价格照价赔偿。
十三、学院乒羽中心对师生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16:20--19:20。
周末及节假日:14:30--17:30。
十四、田径及球类场地对师生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6:30--21:50。
周末及节假日:7:30--21:50。
凡遇雨雪天气一律停止使用。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十三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通知》(体规字〔20xx〕7号)、《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体群〔2022〕3号)要求,现将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游泳馆2022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场馆简介。
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游泳馆,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园区,由市澳源体育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开放,该中心是市体育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正式编制7人。游泳馆占地约40亩,建筑面积14742平方米,座席1500座。内设50米标准比赛池、训练池、跳水池各一个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功能用房,建设标准为乙级。项目总投资13797万元,11月开工,4月25日竣工并投入使用。游泳馆在市澳源体育服务中心指导下由市大蜀道体育产业公司具体负责开放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游泳馆在确保赛事活动、竞技训练情况下,日常对外实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商业性赛事活动除外),并在主要入口明显位置制作安装免费低收费开放公示栏,公之于众,加强宣传。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为规范和加强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管理,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场馆利用率,在保证广元市业余体校教学、训练和重要体育赛事情况下,该场馆对外实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
(一)游泳馆。
1.对外开放时间(有赛事活动除外)。
广元市业余体校训练时间:
日常周一至周五下午18:30——20:30。
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学校寒暑假:
(冬季)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训练泳道为比赛池2、3、4道。
对社会免费开放时间。
夏季:每周一、三、五早上07:00——08:30(开放负一楼训练池)。
冬季:每周一、三、五早上07:30——09:00(开放负一楼训练池)。
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全天开放(限人数开放)。
对社会低收费开放时间。
冬季夏季。
早场09:00——12:0009:00——12:0020元/人。
下午场14:00——17:0014:00——17:0028元/人。
晚场17:00——21:0017:00——22:0038元/人。
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持证购票价格为18元/人。
注:上午场12点须清场,下午场不清场,在下午场结束前30分钟停止购票入场。
2.开放对象: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及65岁以下个人健身锻炼(进入2米以上深水区需持有深水证;65岁以上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能购票进场)。
3.活动内容:游泳、健身器械锻炼。
4.联系(监督)电话:
(二)室外游泳池。
1.对外开放时间:6—8月的09:00—21:00。
2.开放性质:低收费开放。
3.联系(监督)电话:
(三)注意事项。
1.各健身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并承担运动健身风险责任。
2.各健身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健身人员可到澳体中心监测室免费进行国民体质监测。
三、计划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注:赛事活动如有调整或变化,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一)室内体育场地。
游泳馆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14万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1.2万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383人次、全年室内体育场地每万平方米平均接待不低于17万人次。
(二)室外附属体育场地。
游泳馆外围体育场地设施室外游泳池、全民健身路径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2万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15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50人次;全年室外体育场地每万平方米平均接待不低于1.7万人次。
五、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游泳馆将为4个运动项目俱乐部(群众体育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会员总数达到1500余人。
六、成本支出情况。
2022年游泳馆开放成本支出预计最低为605万元,其中水电气能耗支出最低为300万元,人工及药物费用最低150万元,维修维护、公益性赛事活动承办、培训等110万元,升级改造45万元。
体育场馆管理(通用14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年限,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师生健身功能,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体育场馆包括室外篮球场和室内体育馆两部分。
2、进入体育场馆的所有人员禁止穿着尖锐的硬底鞋、高跟鞋等,禁止在场馆内吸烟和饮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确保场馆卫生清洁。
3、禁止一切机动车、滑板车、滑轮鞋和自行车停放在场馆范围内,禁止携带家禽、犬只进入场馆。
4、除专责人员和持证电工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乱动总开关箱的电力设施,人离要关水、电,如遇场馆内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知社区负责人。
5、爱护体育场馆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体育器材、座椅使用后自觉放回原位,固定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如有损坏,请照价赔偿。
7、其他单位或个人如需在夜间(18:00以后)使用体育场馆的,必须要提前预约并实行有偿使用原则,社区将收取200元/次(3小时内)的场馆维护费用(含水电费、清洁费等)。
8、体育场馆的保洁、水电、器材、开闭场馆等由专人负责。责任人员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设备损坏和资源浪费等现象时,应及时向社区汇报。
9、使用人员如有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的,将会被列为黑名单,社区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10、社区体育场馆仅提供大众健身场地,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财务损失、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11、本管理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民乐社区拥有最终解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