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月是组织或单位定期开展的一项活动,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服务行动来回馈社会和提升社会责任感。服务月的开展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团队合作,同时也能够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小编整理了一些服务月的心得体会和感言,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示和思考。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一
根据教育部〔〕3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进入学校,禁止带入课堂”的指导意见,制定西府冠华学校学生手机校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手机原则上不得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实际需求,需要携带手机上学,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即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经学校同意携带手机入校者,入班测温时(晨读时间),将手机关闭后,主动上交班主任,存放于班主任办公桌指定抽屉内,离校时向班主任领取。(班主任不在,由年级组长代行管理责任)。
三、学校年级办公室、门卫室均设置公用电话,学生需要和家长联系,可向在场老师申请,说明联系对象和缘由,同意后免费使用公用电话。
四、校长电话对全体家长公开;年级组长电话对年级家长公开;班主任电话对班级家长公开;便于家长与学校联系。
五、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六、新生入学时将手机管理作为重点教育内容,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指导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八、学生上交的手机需自行包裹,以免磨损划伤;手机在校存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手机;手机在校存放期间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协商解决。
九、学生获得批准携带手机进校,但不主动上交,学校取消其携带手机入校资格,由此产生困难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克服。
十、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携带手机进入校园,根据校纪规定,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惩戒。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二
中学生滥用手机已经成为校园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学生长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活动,影响睡眠,分散精力,浪费时间;二是通过手机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影响了中学生的道德成长;三是使用手机过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学联系,不利于中学生自理能力和独立精神的形成。为此,我们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信通或班级共用手机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还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并回家反省一周以上。对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三
由学校设立校内值勤志愿者服务岗位,以年级为单位,以年级学生自管会、“马协”社团学生及爱心之友社团学生为基本成员,建立校内志愿者服务队,鼓励学生关心学校,热爱学校,为学生服务,为学校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为营造校园积极向上的氛围,为创建温馨校园而努力。
(一)、值勤人数:52人(每批)。
1、校门口值勤人员6名(男女各半)。
2、校门口梅川路及杨柳青路口交通协管员2名。
3、每班教室门口值勤人员1名(全校共40名)。
4、校停车区域值勤人员3名。
5、值勤总负责人1名。
(二)值勤时间:
1、每天到岗时间为上午7:10,结束时间为上午7:40。上午7:40——8:00之间安排2名学生检查迟到。
2、每天上午7:10——7:40在校门口梅川路及杨柳青路口。
3、每天上午7:40——8:00站在全校各班队伍后面检查学生早操情况,如遇天雨,则站在各班门口检查学生室内操情况。
4、每天中午食堂值勤时间为11:45至师生用餐结束。
5、每天上午和下午的眼保健操检查时间为上午9:45——9:50;下午1:50——1:55。
6、每天上午11:25——11:50检查各班素质教育综合课情况。
7、每天下午4:50检查各班值日生工作情况。
(三)值勤职责:
1、每位值勤学生必须端正佩戴值勤袖章或佩带。
2、检查学生文明进校情况,学生不染发、不烫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披肩散发。向老师鞠躬行礼并问好,穿好校服、佩戴校徽团徽,不戴校徽者责令其到门卫室购买。
3、检查迟到,将迟到者名字记录在《xx二中学生每日检查情况反馈表》上(注明班级、姓名、学号,请其出示学生证或能真实反映其姓名的簿本)。每天门口值勤班长于第三节课后将迟到情况反馈政教处、团委和年级部。
4、老师进校时,负责学生喊口令“立正!”,随后一起向老师(包括向开车进校的老师)行鞠躬礼,并向老师问早——“老师早!”
5、参加交通协管工作的值勤员应引导、劝阻学生文明行路,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走人行道。不听从劝阻者记录在《xx二中学生每日检查情况反馈表》上。
6、检查各班学生早操情况,并记录检查情况。
7、午餐值勤须知:
每天上午最后一节课提醒任课教师提前5分钟下课,值勤员11:50准时到岗。
楼梯口和入口处的值勤员根据食堂内的排队情况,控制就餐人数。
擦桌子的值勤员应及时清理桌面上残留的饭菜,确保桌面整洁,并劝阻学生抢占座位及使用一次性餐具的违记行为。每天将抹布洗干净后整齐摆放在食堂水池边的窗台上。
领汤区的值勤员负责该区域的秩序,提醒学生取汤时注意安全。
负责领饭窗口的值勤员管理监督就餐同学遵守“一米线”规则,一人一卡,不插队,确保领饭队伍的整齐有序。
负责泔脚桶、还盘区工作的值勤员知道就餐同学将餐盘叠放整齐,提醒同学小心轻放餐盘。
8、每天上午和下午共2次检查全校各班的眼保健操情况,并记录检查情况。
9、每天上午11:25——11:50检查全校各班的素质教育综合课收看情况,并记录检查情况。
10、检查学生自行车停放情况,要求学生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挂好学校发放的。统一车牌,检查各年级各班自行车管理员对本班学生停放自行车的到位及管理情况,并记录检查情况。
11、检查全校各班每天放学后的值日生工作及卫生情况,并记录检查情况。
12、凡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对值勤人员提出的劝阻或警告拒不听从,不服管理甚至是无理取闹者,值勤人员可将向政教处及团委反映,学校将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并将情况记录在该生本人的《学生成长手册》中。
13、由学校中层干部每天轮流(当天担任学校行政总值班者)对值勤工作予以检查、管理与指导,并聘请学校青年教师志愿者对学生值勤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
1、政教处及团委负责对值勤工作进行指导,年级部长全面负责本年级的值勤工作。由年级部、政教处和学生校长助理对值勤工作进行检查,每天将值勤人员上交的《曹杨二中学生每日检查情况反馈表》的内容加以汇总整理,次日中午反馈至各年级各班。
2、凡是报名参加校内值勤工作的同学,其积极参与学校工作的表现将记录在其《学生成长手册》中的“社会实践”项目中以资鼓励。
3、凡是在值勤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年级及学生个人,学校将授予奖状予以表彰。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基教厅函[2021]28号)、江苏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的要求,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1.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我校将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我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4.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学校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采用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每生每学期300元,低保、建档拉卡和特困学生免费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以营利为目的。
我校在校学生。
一至六年级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7:30。如因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我校课后延时服务主要包括学科知识辅导、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等,其中周三下午延时服务第二课时固定为社团活动。
1.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学校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学校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3.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4.学校再根据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完善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备区教育局。
5.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对于极少数滞留的学生,当天行政值班和保安需及时联系家长,直至最后1名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五
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奇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六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集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七
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根据本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大对宿舍管理的力度,确保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物安全,故特制订本意见。
组长:李兆太。
成员由宿舍管理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政教处工作员等组成。
1、按学校规定,凡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年级和住宿部负责人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在校外租住。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熄灯铃关门,学生只能进不能再出去,对夜不归宿者将严厉处理。
3、保持宿舍相对安静。午休时间与晚上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打闹与播放音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搞娱乐活动。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带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学生住宿.一经发现严加惩处。
5、未经管理员批准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间进出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
7、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找管理员或班主任托管,外出时关好窗锁好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管理员或政教处保卫组老师报告。
8、讲卫生、爱清洁。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自觉清扫卫生。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入桶或专用篓内。
9、爱护公物。严禁将果皮纸屑和破旧衣袜投入下水道,如因此堵塞将负责赔偿原料等维修费用。故意损坏床铺、墙壁、天棚、灯具等公物要照价加倍赔偿。
10、积极配合学校政教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1、政教处保卫组蹲点到各宿舍,配合住宿部、管理员处理学生违纪现象。
2、政教处保卫组配合住宿部和宿舍管理员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3、熄灯后班主任进行查寝、查班。
4、熄灯铃后政教处保卫组不定期彻夜巡查。
1、由政教处组织每月一次文明寝室评比,每学期末一次文明寝室长评比。
2、考核项目有:安全、纪律、卫生、内务整理。
3、奖惩制度:文明寝室颁发流动红旗,脏、乱、差的寝室在升旗集会上通报批评。
4、宿舍违纪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列入班评。
5、政教处落实宿舍管理员责任,加强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八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特制定手机管理制度如下:
1.班主任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家长如有紧急状况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解决家长与学生的及特殊沟通情况。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学生家长申请,经学校同意。到校后由班主任要统一管理,待放学后再归还学生。如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联系家长的,各科教师要及时用自己的电话借给学生使用,及时满足学生的通话需求,避免因未及及时和家长沟通而引发学生的各种危机。
3.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下发告家长书,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6.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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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九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__〕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__〕16号)同时废止。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做出承诺,经班主任同意,并经政教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带入校园。
3.手机带入学校后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于专用保管箱内,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1.学校为各班配备手机保管箱,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生手机的统一保管。
2.手机必须通过班主任取用,任何学生不得私开保管箱取用手机,因私开保管箱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3.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公布学校办公电话8772和本人手机号码,方便家长联系学生,同时学校三部共用电话免费供学生使用,遇突发状况确保信息通畅。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4.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关闭手机。
5.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6.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班主任或其他课任教师联系。
7.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违规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个人书面检讨,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本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本学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升旗仪式、班团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沟通。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4.家长、老师及时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七、对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
1.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的规定,规范班级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级群只能用作学校教师和家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和相关紧急事项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严禁老师在班级群布置家庭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2.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八、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和教师考核。
3.本规定自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一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子,要尊重、爱护学子,为学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子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子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子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子和学子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子,以便更好地促进学子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子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子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子人数,了解学子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子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子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子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子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二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舍长(或由班主任指定)。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1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门,窗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共同负责,该室卫生成绩计不合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校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管员每天2—3次,定期检查,宿管员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政教处,均记入文明宿舍的评选条件。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合格宿舍在学期文明宿舍考评项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10、未打扫寝室计0分。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三
1、一课前要预习新课的内容。课前准备好本节课所用的书本和学习用具,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课上向同学乱借和无书上课。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
3、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要安静、严肃、班长喊口令后,要整齐、迅速地起立问老师好,待老师还礼后,方能坐下。
4、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5、课上用心听老师讲课,不随意交谈、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努力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
6、教师讲完后,可以积极举手发问和发表意见,但不得有取笑老师的。行为,回答问题要起立,经老师许可后方可坐下。
7、上课时要开动脑筋。独立思考,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在课堂上要专心致志,姿势端正,不得趴在课桌上。
9、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学子必须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开教室。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四
同学宿舍是同学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紧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同学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同学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乾净、美妙的'宿舍环境,特订立以下措施:
1、同学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布置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乾净。
2、各宿舍应当于每日清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便利面袋(盒)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过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觉,即对当事人处理,或惩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4、同学应当自发维护宿舍墙壁的干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予以惩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取消参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同学处和各专业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舍管理员定期检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发觉问题随时反映给专业部,均记入文明班级的评比条件。每周(月)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1、按周(月)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予以激励。不达标宿舍按评比文明班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自动搭配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1、地面(10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
网、污损,墙壁乾净无涂画和脚印;玻璃光亮,无破损,无煳纸及贴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洗手间、阳台(10分):洗手间面盆和台面乾净无积水和污垢,面盆等私人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整齐,盆内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别天气,衣裳要整齐悬挂),蚊账悬挂整齐。衣柜上方无杂物。
8、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适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15分):地面干净乾净,便盆要时刻保持清洁,无黄斑污垢,室内空气清爽。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乾净,能呈现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爽。
注1:未打扫:0分;
2:宿舍文化布置待同学处确定方案组织实施。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五
1、任何人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住宿,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回寝室。
3、寝室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该寝室的纪律、卫生和财产的管理,如安排落实清洁卫生值日、记载寝室考勤、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该寝室成员管理,寝室长必须率先垂范、公平公正,对寝室成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各寝室的学生不得互窜寝室,如因事需要,必须经管理员批准。
6、管理员对学生寝室的管理责任:维护寝室正常秩序,指导寝室长工作,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寝室制度,处理偶发事件,做好各种考核记载,及时联系班主任。
二、作息制度
1、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不讲话,不吃东西,不得随便出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和走廊上高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下晚自习后,迅速回寝室洗漱,做好晚寝准备。
2、起床铃响后,不睡懒觉,迅速起床洗漱、理好床铺、准备上课。
三、寝室内务要求
1、寝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求:床上被子的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型,床单(席子)、枕头和枕巾不皱乱,床垫不外露,小件生活用品(水杯、牙膏、牙刷等)统一放齐在阳台处桌面上,鞋子和洗脸盆放在桌下,水桶齐放在卫生间水龙头下并随时装满水,毛巾整齐晾挂阳台墙上。
3、保持寝室内、外和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餐和晚餐后);不随地吐痰,不在寝室内用餐,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向窗外、楼下和走廊上倒水、扔垃圾等。
四、安全制度
2、防火灾: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燃点蜡烛;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3、防事故: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五、公物保护
1、节约用电、用水,人离关灯断流;
2、爱护寝室内的寝具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卸、拆装各种设备实施;
3、进出时,轻手关门,禁止擂、撞、踢门;不得多人共床损坏床位;
4、不得在寝室内乱写、乱画、乱贴;
5、损坏公物,照价赔赏;破坏公物,加倍赔赏。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六
1、树立班级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有强烈的群众荣誉感,处处为班级着想。
2、正确客观地树立学习观念,认真对待学习,刻苦努力。
3、上课认真听讲,不乱发言,回答或提出问题应先举手,并能用心大胆地回答老师所提的问题。
4、严格遵守学校的时间制度,迟到务必打报告,严格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5、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打架,不骂人,不讥笑他人,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上学结伴而行,放学应按路队要求行走,做到不争、不抢、不超。
6、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不抄袭他人作业,并能持续作业的整洁。
7、用心并能持续教室的清洁卫生,能做到不乱扔,不乱丢,合理利用卫生袋。
8、爱护公物,不乱用粉笔涂画。
9、严格服从班干部的劝导,事后可向老师反映状况,并能正确地监督班级管理工作。
10、班主任每一天早晨、下午各点一次名。(若班主任不在,则班委会成员代劳)。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七
1、人人关心寝室荣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争创文明寝室。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
3、严守内务规定,叠被方整,靠窗摆放,开口朝门;床单与床沿平齐,棉絮不外露;枕头之类置于被子内侧;床上不准摆放书本、衣服等,蚊帐斜挂;鞋子放在床底鞋架上:鞋头朝里,摆放整齐;衣服放在衣柜,空衣架可挂靠门上方的铅丝上;热水瓶放入脸盆,脸盆放在盆架上;毛巾挂在门后,写字台必须铺上台布,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4、保持地面、门窗整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寝室成员轮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垃圾倒入纸篓内,门窗及门口两侧墙壁要经常擦洗,扫帚用后放在门后;不在盥洗室倒杂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丢杂物。
5、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做到随手头水龙头和电灯,严禁擅自使用电器。
6、按指定床位住宿,不得随意换铺,保护好门上住宿表、值日表。
7、加强安全防范,随手关门,保管好贵重物品,发现失窃及时汇报,发现传染病或意外事件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8、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严禁打手电、听音乐等,尊重值周老师和同学的管理,对不听从劝导甚至严重违反纪律的,给予停宿或取消住宿生资格或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八
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子”。
我校“留守学子”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子”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子”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子”管理制度。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子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子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子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建立“留守学子”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子”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子结对,党员与留守学子结对,教师与留守学子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子”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子”和“非留守学子”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子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子”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子”(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子”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子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子”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子”,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子”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子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子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子专线”确保学子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子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子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子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子”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子”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子”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子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子、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子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子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子”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子教育管理水平。
学生的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精选19篇)篇十九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同学宿舍卫生包括同学个人卫生,同学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同学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同学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同学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磨练身体。
2、常常洗澡、理发,适时换洗衣裳、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番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同学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同学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干净,玻璃光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乾净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聚效。
3、墙壁:墙壁乾净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安全管理常识。
5、桌子:桌面干净乾净,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爽。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乾净、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