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组织、安排和传达信息的书面形式,可以有效地将重要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我们需要根据最新的情况发出一份通知了吧。通知可以帮助我们及时了解并做出相应的行动。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通知的撰写方法和技巧,下面是一些实际案例供参考。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一
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
特此通知。
2011年x月x日。
附件。
根据《xxx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x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交委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的事项暂缓公开外,其余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党务公开方式:可采取在党员大会上公布或在公示栏张贴等方式进行。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xxx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xxx系统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由党总支从党组成员、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离退休职工和群众代表中聘请产生,原则上要覆盖所有下属单位。下属各党支部要聘请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xxx系统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情况。
三、定期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定期组织监督员对系统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指出的、客观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一、交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系统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三、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四、督查情况要及时向交委党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交委党组意见予以督办。
五、建立系统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二、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三、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四、各党支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交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一、各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二、各党支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一、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以广泛听取意见。
二、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两种。公开范围可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三、预公开形式: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开通热线电话或通过服务窗口、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在单位内部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和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四、预公开期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在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五、预公开受理:在公开期间,各党支部党务公开办公室应广泛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预公开领导: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制度,现就党组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事项,建立如下制度:
一、党组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支部既要定期向党组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组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组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组内部事务进行了解和参与。
二、党组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组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八、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凡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发展规划;
2、xxx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3、机关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4、xx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9、xx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建立主任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支部党组织和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未开展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四、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二
各党支部:
为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院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
发送:院领导、各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省林规院办公室2010年12月28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2、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
3、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情况。
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5、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执行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6、其它应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7、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三章公开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期间,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公开告知形式。将应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3、通过会议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4、党内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院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可预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有关领导和部分党员代表、非党员代表的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公开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第四章纪律监督。
第六条院纪检部门负责对全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三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依据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管理,严格制止无故迟到、早退、矿工以及擅自脱岗等现象的发生。
一、请假的程序
职工请假(包括公差)要提前一天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履行逐级审批手续,最后交办公室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后应履行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以托人或打电话请假,过后补办请假手续。职工凡请假在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的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由分管局长同意,局长批准。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事宜说明
(一)职工休探亲假、结婚假、产假、丧事假期不计入请假时间但要履行请假手续。
(二)因特殊情况口头或电话请假的,回单位后2天内要补办请假手续。需延长假期的要办理续假手续,返回单位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销假。
(三)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在房地产交易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
第四条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五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二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会同人事部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第九条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
(三)实践经历证明。
第十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一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必须在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申请;。
(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业绩证明;。
(四)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十五条凡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注册。
第十六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再次注册,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七条凡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
第十八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机关吊销其《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死亡或失踪;。
(三)受刑事处罚的。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房地产估价师在经批准的估价单位执行业务。估价单位的业务范围、工作规程由建设部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师的作业范围包括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咨询以及与房地产估价有关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权利;。
(二)有在房地产估价报告上签字的权利;。
(三)有使用房地产估价师名称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房地产评估法规、技术规范和规程;。
(二)保证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四)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估价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房地产评估收费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估价师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六条由于房地产估价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在单位可以对房地产估价师追偿。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估价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注册单位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执行业务、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规定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和未经登记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估价业务的;。
(三)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五)与委托人串通或故意做不实的估价报告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收取费用的;。
(七)因在房地产估价及管理工作中犯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
第三十二条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20号文件的规定,本规定所称房地产是指从事房屋资产和土地资产经营的行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分别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五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
根据公司原有管理制度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运行的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经公司各管理层、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公司年度工作会广泛讨论,特对公司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定与完善,并汇总成公司新的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各部门、各项目部,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制度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本制度实施之前开工的项目,公司已明确的相关政策不变,但项目的运营管理、流程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三、请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管理制度,学习形式可视情况自行安排。同时,当事人必须将制度学习情况在《制度学习确认单》进行记录与签字,并于20xx年12月15日前由部门、项目部统一提交公司综合部存档。希望大家尽快熟悉相关管理流程及*作要求。
三、由于本次公司只对管理制度进行印刷成册,各部门、各项目部暂发放2-3本印刷版本,电子版本及制度涉及相关表单将上传至公司企业邮箱(***),可到企业邮箱下载电子版本进行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
1、管理制度。
2、费用报销制度。
3、管理制度涉及相关表单。
4、制度学习确认单。
z路桥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二o**年十一月*九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六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与上级领导的指示。
(二)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机密。
(三)对未经明确的事项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公司信誉,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未经授权,个人无权代表公司发表任何言论。
(五)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但机构投资企业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六)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七)遵从上级指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九)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下午上班时间1时30分,下班时间为5时30分。夏季作息时间另行调整。
(十)员工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人打卡或签到,违者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十一)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打卡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十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留言板上留言,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三)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十六)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通知单;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到达出差地后应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部一级部门负责人(含片区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没有出差通知单或未经领导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十七)员工请假须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政负责人,并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或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如无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十八)为了保证员工休息,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员工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其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办公室有打卡设备的,必须在加班前和加班结束后打卡,并于加班的次日将加班通知单交给行政考勤人员备案,以此并对照打卡记录作为调休、补休的依据。
(十九)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考勤人员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二十)处罚规定:
1、代他人打卡或签到的,每次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给予记过一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迟到两小时以上,事前未办请假手续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被发现的。
(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
4、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包括岗位职务工资和各种补助津贴)。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者,除档案记载外,还要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见《员工手册》中“奖励和处分”相关条款。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棉花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提高棉花质量检验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规范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42号)精神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凡出具棉花质量检验证书的棉花质量监督单位和棉花收购、加工、经销等经营单位,在检验技术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棉花质量检验师,并以此作为开办棉花质量监督单位、棉花经营单位和在棉花质量检验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
在产棉、用棉单位中,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棉花种植与加工、纺织、仪器仪表等,下同)中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棉花检验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一年。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棉花质量检验工作满四年。
(六)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八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成立全国棉花质量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及考前培训教材,提出考试合格标准意见。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中国纤维检验局。
第九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前培训教材,与人事部共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棉花质量检验师考试等具体工作,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考前培训的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棉花质量检验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三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注册登记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棉花质量检验关键岗位工作;
(四)经聘用单位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注册者,由各地注册登记机构在《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章,核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制的《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并将注册情况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到注册登记机构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棉花质量检验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再次注册除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外,还须有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八条棉花质量检验师有下理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三)受刑事处分的或取消执业资格以上处分的。
(四)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连续两年未从事棉花质量检验业务工作的。
凡注销注册的,由所在省的注册登记机构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第十九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使用等有关情况,定期向人事部通报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职责。
第二十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必须遵守棉花质量检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第二十一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有关棉花质量检验的规章制度、检验规程。棉花质量检验师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二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所出具的检验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一个棉花质量检验师只能在一个单位专职执业,只具有该单位质量检验报告的签字权。
第二十五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岗位设置和职责规范,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五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棉花质量检验师需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七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审批继续教育内容。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的人员,发证机构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销注册。
第三十条对棉花质量检验师在检验工作中数据失准的,由聘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发生重大技术差错并产生严重后果的,由发证机关暂停其执业资格;两次发生重大技术差错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发证机关取消其执业资格,注销注册。聘用单位应对直接责任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对棉花质量检验师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其所在单位须如实上报,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分。注册机构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所受处分,应及时记录在其《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备注(执业情况记录)栏内。
第三十二条棉花质量检验师在执业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聘用单位根据专业岗位工作需要可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四条对未按规定配备棉花质量检验师的单位,需在本规定发布后三年内完成配备工作。对已在需由棉花质量检验师担任的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资格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对经过培训仍不能通过棉花质量检验师资格考试者,必须调离岗位。
第三十五条对在关键岗位工作且业绩突出的棉花质量检验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对本暂行规定进行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八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我厅制定了《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8月29日。
(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继续推行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2021年的全省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性质与功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福建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2.考试科目与内容。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英语口语考试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考试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
3.考试方式与组织。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下同)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考试的形式、方法、时长,由设区市教育局根据不同科目的性质特点确定,县(市、区)教育局制订测试方案并报设区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设区市教育局提出要求,并指导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考试实行校际交叉监考,由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统一组织实施。
4.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分值由设区市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特点具体确定。
5.考试时间安排。初中学生在校期间,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只报考1次。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参加考试。省级统考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时长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地方或学校组织的测试科目,安排在4~5月份进行,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确定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评卷工作由设区市组织实施。条件成熟时省级统一组织实施评卷。各地要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加强评卷工作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非省级统考科目,参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成绩评定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与毕业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初中毕业资格认定的基本依据,考试科目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方案由各设区市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及初中毕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之一,是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具体指导意见见附件。
(三)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科学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录取)的基本依据,原则上采取考试分数与相应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满分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科学合理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具体由各设区市按照初中课时总量、立德树人目标要求、教学容量、初高中学科课程关联度、文理相对均衡等因素,利用往年考试数据进行招生录取模拟后确定折算方案。
考试等级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要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各设区市要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2.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设区市教育局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3.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
政策。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4.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
左右。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地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数须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适时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具体政策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确定。普通高中同一校区高中部招生计划均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内地民族班招生计划单列。
民办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同)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地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设区市教育局应认真审核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设区市教育局每年须适时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质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并发布各县(市、区)、各校招生计划。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设区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确需追加招生计划的,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且增加幅度不得超过5%。
下达招生计划。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在本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要严格控制市域内跨县(市)招生的公办高中校数和招生规模并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对教育教学改革无实质促进作用的,不得批准跨县(市)招生。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中总招生计划数的5%。经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其跨县(市)招生比例可放宽至10%;学校因所在服务区初中生源暂时不足的,由设区市商其他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再行调剂。
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要符合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和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学校向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具体的招生简章,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对接确认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组织跨设区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县招生政策,由各设区市根据招生规模比例、学校条件等进行核定。
正常标准收取,招收计划纳入生源地管理。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起,中招录取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得恢复,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教育厅统一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分值,取消不合理加分项目,具体另文通知。
4.改进招生录取管理。2019年起,统一由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管理平台,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学校所在设区市的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录取。尚未统筹本地区报名、录取管理的设区市,须加快系统建设,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须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跨设区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并应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学生被优质普通高中录取。跨设区市招收或经自主招生予以降分录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设区市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设区市核定的中招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高中招生和学籍接续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认的普通高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设区市中招管理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外地就读学生审核手续。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本设区市招收录取结果,适时抽查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升学学籍接续情况。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初中毕业后接受职业教育。要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规范有序地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严禁在中职学校招生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教学点。
要加强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制止、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落实群众信访举报查办和督办责任,实行重点信访举报直查直办和通报制度。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招生行为,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进行点名公开通报;对招生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和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保障。
计划编制、考务管理、评卷分析、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任务,确定专业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要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有机衔接原有做法,科学确定考生志愿填报时段,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条件和程序,科学划定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稳妥推进中招录取改革。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设区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于2018年11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发布。省属中学的考试、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纳入福州市统筹管理。
(二)强化教学管理。各地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课时,让青少年拥有光明的未来。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学校管理方式和教学方法,加快发展素质教育。要切实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资源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市、县(区)要定期开展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的分析应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息管理系统。各市、县(区)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传。
其他事项。
1.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除已获得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的科目,须通过其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2.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须补充参加我省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审核认定后,存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从我省转出外省的考生,按外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附件。
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20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2006年以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素质教育理念,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育人模式,创建学生发展平台,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教育观念、质量观念、教育教学行为的引领作用,引导学校关注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发展,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2.客观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创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条件,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与激励作用,激发学生的特长和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4.操作性原则。评价内容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体现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5.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示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维度。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学生道德认知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理想信念、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勇于担当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等德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校本课程学习情况,同时兼顾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事训练、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各地各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程序。
各地要指导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经校内公示无异议,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评价记录要遵循如下基本程序:
1.写实记录。各校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研制符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做好自我描述报告,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案例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成长记录袋。重要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可信、有据可查。材料收集可以灵活采取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班主任要撰写综合性评语,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2.民主评定。学校要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等五个发展维度,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要引导学生在互评的过程中学会评价和分析,学会交流、合作与分享,清晰了解自身发展的状况,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其在原有的基础上的发展。
3.公示审核。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每学期末或次学期初,学校必须在校园公示栏或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将每位学生拟填入《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表一)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4.存入档案。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中,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如综合实践活动报告、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自我描述性报告等)整理装订成册,一并归入学生评价档案(《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生毕业前,要指导学生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陈述报告和典型案例材料,并由教师撰写评语;学校根据学生每学期记录的评价内容,汇总生成《福建省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二),经学生及其监护人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及其监护人、班主任签字以及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并提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五、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日常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由各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对可以量化的评价内容可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对较难实行定量评价的可采用写实性描述、定性评价。要处理好定性与定量的关系,确保评价结果的等级要与定量评价、写实性评价的结果一致。
六、结果应用。
1.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详实、过程完整,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促进教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辅导,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引导初中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模范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深入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发展、质量提升。
3.服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实行提前自主招生的,须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体由各设区市根据《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出具体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学生综合素质积分评价方式或将评价结果按等级折算,适当计入中考招生录取总分。
七、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与举报制度。凡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一切信息,都必须在适当的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所在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发现不实信息可向设区市教育局举报。
2.建立申诉与复核制度。学生对每学期生成的《福建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和毕业前生成的《福建省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接到申请后,要限时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告知复核结果。学生对学校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门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并作出最终复核结论。
3.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检查,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生个人违纪舞弊行为多发的学校,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发生集体性违纪舞弊行为的学校,通报并追究校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优评先和晋级晋职。
八、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方案;根据初中办学水平和校风学风等情况,提出并调控各校总评结果的四个等级比例;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纠正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查处违规行为。学校负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成立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明确校内分工,合理分配任务;负责记录、汇总、公示等具体流程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教师、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健全复核制度,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建立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研制、开发评价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评价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时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评价工作效率,减轻评价主体的负担。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可自主研发使用电子管理平台,统筹教育教学、学生评价等各项校内管理。要加强数据的管理与使用,做好相关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省级将适时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班级的评价工作;审查认定班级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及时解决评价中的问题,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其组成人员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以7~11人为宜。要坚持常态化实施,指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能力,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开展自我评价,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规模较大的学校还应成立监察小组,履行有关监督职责。
4.加强培训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提升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与研究,正确把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等。各初中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纳入学生入校课程和家长教育课程,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内容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让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评价的内容和政策,为教育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九
门立即组织领导班子和广大职工利用班组会、全体职工会、班前会认真学习,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要对照各项制度,认真查找本部门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以上通知,望立即贯彻执行。
附:《宁夏金圆化工有限公司制度汇编》一本
宁夏金圆化工有限公司安委会
2012年8月12日
各厂、各部门:
根据公司《》要求,按照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决定于近日开展制度汇编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刚
副组长:赵旭 张文琦 邢金岭 张永成 温瑞平 刘混田 高喜军洪峰
成 员:中心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党政办,负责制度修订工作的整体协调、指导、审核、汇总、导入、下发等工作。
二、职责
1. 负责新制度汇编的.整体协调、制度审核、培训等工作。
2.对中心和各厂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彻底的修订、完善,形成新的制度汇编手册,正式下发后导入制度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提前做好制度修订准备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业务范围内所有制度起草、整合、修订、审核、报送工作。
2.本次制度修订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司《》要求,遵循制度属性的排他性、制
度格式的规范性、制度内容的科学性、检查与考核的高效性、制度执行的精准性等五项原则,中心将按各部门制度修订质量、规范、报送及时性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数纳入当月绩效考核中兑现。
3.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度修订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要求中心各职能部门提前进行各项制度的整理、修订、整合工作,在公司各项制度以正式文件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对照相关内容进行最后整理、修订,经本部门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中心党政办,由中心党政办负责制度的整理、汇编、下发、录入制度信息系统工作,同步废止所有旧制度。
4.各职能部门要在新制度下发后的两个月内(2017年2月底),完成本部门负责修订、整理的制度培训工作,并保留所有制度培训活动资料,以备检查。
附件:1.关于开展公司新制度汇编修订工作的通知
2.制度模版
3.新制度汇编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表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
二、公司总部作息时间调整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要与行业、地方政府做好对接,并明确值班、餐饮、空调等服务配套事宜。
三、公司总部班车早上发车时间7:30,下班发车时间17:05。
四、各中心、投资管理公司、物流公司参照执行。
办公室。
20xx年1月29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一
学院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打造良好工作作风,现就加强考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是考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日常考勤。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30日(或31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考勤情况月报表》(附件1),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凡故意瞒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
三、学院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院请假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突发事件须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二级单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教职员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重要依据。
人力资源部。
20**年3月6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二
各部门成员:
为进一步完善我部门考勤管理制度,结合我院近两月考勤数据统计情况,现对《xx年员工手册》中第xx章考勤管理制度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考勤制度如下:
关于迟到、早退、缺勤。
员工应按照交通状况合理安排通勤时间,保证按时出勤。
上午09:15后到班者为迟到,下午18:00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上午09:30后到班者为缺勤半天,下午xx:30后到班者为全天缺勤。
上午11:00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缺勤全天,下午17:00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缺勤半天。
在当月考勤统计中迟到率超过30%(含)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以示提醒,并扣除人民币200元;在一月中迟到率超过50%(含)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以示提醒,并扣除人民币300元,早退超过3次(含)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以示提醒,并扣除人民币200元,此项罚款全部作为部门全勤奖励基金使用。
(注:迟到率=迟到次数/实际的出勤天数*100%)。
以上考勤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请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
xxx。
20xx年x月xx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三
根据集团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的“员工考勤制度”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执行该制度,特对相关条款细化后,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上报处理意见)。
本通知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
xxx。
20xx年x月xx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四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沈阳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沈工院[20xx]1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劳动纪律观念,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培养优良校风,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5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请假情况报告单》(附件一),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实施“零报告”制。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的`相关责任。
三、学校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校请假和考勤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事处。
四、严格考勤制度,是强化学校管理的重要任务。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事处。
二零xx年xx月。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五
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自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做好初步确认,并做出书面记录。
2、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会审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队伍专业人员进行联审(初审)。
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参加人员在每页汇签栏签。
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有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5、图纸会审完成之日起,书面材料要求在一周内整理完毕,(加盖各单位公章,签字手续齐全)超期负激励100元/天,同时将图纸会审记录转发给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组长一份,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6、涉及变更时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办理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函手续,并要有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并交到负责人及预算员各一份。
7、技术人员在关键部位及有重大设计变更通知时,必须有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的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8、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工作联系函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发放给施工队各有关成员及各班组长手中,并办理交接手续。
文档为doc格式。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六
公司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逐渐走向正规职业化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时起,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特提示以下几点:
1、办公室内不得吃早餐(可在公司阳台或室外吃完再进公司),违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将给予xx元处罚奖励,捐助公司快乐积金。
2、办公室内不得抽烟(可在公司阳台、室外或单独办公室内抽),如有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如有再犯将给予xx元处罚奖励,捐助公司快乐积金。
3、公司每一本书籍,为保证员工都可以从中学到知识、提高自己,自借出时日起,每人制定一个归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为确定员工真正从书籍中领悟到精华部分及心德,并同后感一起交还于公司,公司将以做备份,后转下一位借书人。望每一个人都要遵守公司规章,做到言出必行、律己的态度,如有托期违章者,公司将于xx元处罚奖励,捐助公司快乐积金。
4、公司考勤自xx月份开始,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不允许有未打卡现象,如有违反将按照迟到早退执行,予以xx元处罚奖励,捐助公司快乐积金(如有公事不能打卡者,要提前告知行政部做以备份)。
5、为提升公司形象,公司上班时间一律讲普通话,
望大家。
相互监督,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将给予xx元处罚奖励,捐助公司快乐积金。
以上制度由行政部监督执行,目前快乐积金少之又少,欢迎各部门员工及。
领导。
向公司快乐积金添资!(注:快乐积金将做以员工福利)。
xxx。
20xx年x月xx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七
各学生党支部:
学生党员值班是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力措施,同时也是树立学生党员形象,发挥学生党员作用,促进院风、学风建设的现实需要。为此,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实行学生党员值班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党员值班主要任务是接待来访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值班时间为:上午10:0010:20;下午16:0018:00;值班地点:党员活动室。
(二)值班由秘书组负责考勤记录,学生党员值班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勤并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旷,因故不能及时值班者需由本人事先向秘书组申请换岗,否则一律按缺旷论处。
(三)值班党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值班记录本的整洁、条理。若中途有事暂时离开需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以便查岗。
(四)值班时间要保证办公室的良好工作秩序,时刻注意维护自身学生党员形象,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办公室逗留;不得随意翻阅相关资料;不得将党组织、党员个人的`资料外传或透露给其他无关人员。
(五)学生党员在值班时间内,要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开展工作,与培养联系对象谈话,仔细审查培养联系对象的思想汇报、个人自传等材料,配合学院党委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向有关组织报送材料,开展相关情况调查等,以此不断充实值班工作内容。
(六)值班结束时应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和物品摆放整齐,及时打扫办公室卫生并将垃圾带出办公室外。注意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七)学生党员值班工作情况作为支部年度考评和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八)对无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缺岗或在值班过程中玩忽职守的学生党员应给予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为严肃乡镇卫生工作纪律,确保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及时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经县卫生局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一、 医院要科学合理安排值班制度,白班、午班、夜班时间制定要明确,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卫生院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要严肃认真、严格按照医院服务规定做好服务工作。
二、 每天至少由一名院长值班,负责值班期间医护指导、医疗救治等全面工作。
三、 医护值班人员由具有执业资格医师(助理)、护士、药房工作人员组成,值班应24小时不得离岗。
四、 值班人员应提前1小时就餐,必须在其他人员离岗前到达工作岗位。
五、 医护值班人员严格值班,杜绝脱岗、离岗、空岗,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 各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早晨9:308:00,中午11:3013:00,晚上17:3018:00。
各科、室、站、及下属单位:
汛期行将来临,为切实履行防汛职责,确保防汛期间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展开,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建立汛期防汛值班工作小组,以便开展汛期值班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汛期值班时间,主要是4月15日至10月15日,其他非正常天气值班由县防汛办另行通知。
二、值班人员安排,详见附表《2015年水利局汛期值班表》。
三、值班要求及注意事项:
1、防汛值班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值班期间,要及时掌握有关雨情、水情、工情、灾情。
2、值班人员对所有来往电话、上级指示、重要事项处理经过和结果应作详细记录。来往电话必须记录通话人单位、姓名、通话内容等情况,记录人员必须签名。发布电话通知、传真必须记录发布、发送时间,主要内容和接收人单位、姓名。
3、值班人员接到有关险情报告时,要了解报告人的身份、发生地点、险情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小组必须有两人以上坚守在防汛值班室,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接听,绝不可有擅离值班岗位,造成上级指令、文件、传真等漏接漏收现象的发生。
5、门卫周志卿同志要全面做好防汛值班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
为构建反应灵敏、运转协调、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5月起实行校领导周末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及方式
(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另行安排值班事宜外,其余周六、周日校领导轮流值班。值班时间由校办公室统筹安排,征求校领导意见后公布。
(二)值班校领导在值班期内原则上不离开长沙市城区,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重大活动或重要公务须外出,可事先通知校办公室调换值班领导。
二、值班工作职责
(一)值班校领导应及时掌握值班期内全校发生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接待重要来访。
(二)值班期间若遇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值班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处置。
为确保校领导周末值班制度的顺利实施,校内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周末值班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值班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如周末遇有重要事项应及时报告值班校领导,并告知校办公室,根据值班校领导的指示落实相关事宜,协助校领导做好周末值班工作。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八
一、按时上班,上班后立即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上班时间不得嘻戏、聊天,大声喧哗,需要讨论工作问题时,应到会议室进行。
二、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网络私人聊天、看电影、玩游戏。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拨打长途电话要长话短说,自觉节约话费。
四、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做私活。
五、遇有客人来访进入办公室,在接待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主动热情接待,陪同到会议室进行洽谈。并及时与接待人取得联系。
六、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所有办公垃圾随手扔进垃圾筐;走道保持畅通无阻,物品堆放要整齐隐蔽;下班前要自觉整理自己办公桌面物品,所有纸类文件资料必须码放整齐,或放进办公桌抽屉,做到该有的东西一定要有,不该有的东西坚决没有。
七、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室时,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随手在留言板上留言,注明姓名、外出地点、所办何事。
八、下班离开办公桌前,必须关闭电脑,然后将自己的座椅后背端正的靠在办公桌的桌沿,
九、员工离开办公室要有专门人员负责锁门,并检查电脑、空调的关闭情况。非领导安排加班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办公室。
十、以上各条规定,由行政部门监督执行,违反其中一条一次,口头提醒,违反两次,例会通报批评,违反三次,罚款50元。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十九
各部门:
根据公司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司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公车的使用、保养、维修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公司目前统一调度使用的车辆是沪kxx、浙dxx2、沪xx、京pxx4。
二、公司将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养和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先申请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开车人员。用车完毕,需检查车辆卫生及对车辆进行适量加油以保证下次出车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现有规定进行登记。
四、车辆在公司体系内部进行调度,由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应完成必要的保养和维修及车辆交接工作。
五、车辆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即时进行维修的,开车人员应报闻稚农同意,按保证质量和节约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六、用车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如遇金额较大,公司务必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销,以便员工的垫资正常周转。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月xx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
各位同事:
如下:
二、会议时间及要求;。
1、会议召开时间由原来的周一09:30改为周六17:00开始;。
2、部门周例会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报送总经理及相关。
领导。
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和出席人员待定;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月xx日。
通知印发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一
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局周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周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如遇特殊状况需临时调整会议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周工作例会。
通报、检查、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一)传达相关会议。
精神。
和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贯彻意见。
(二)各科室、县景区管理中队主要负责人通报上周工作完成状况和本周工作安排状况。
(三)研究解决上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周或近期工作。
(四)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局
领导。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景区中队副站长以上负责人。
(一)会议召集:周工作例会由局主要。
领导。
或受局主要。
领导。
委托的其他局。
领导。
召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议题收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构成会议纪要,并加强落实执行的内部督查。
(二)会议议题:需要在周工作例会上议定的有关议题,务必报送书面文字材料、要点提纲或图表说明。同时,每周五下午将本周重点工作完成状况和下周重点工作书面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印发。
(一)。
精心。
准备。各科室、景区中队负责人要准确把握各自分管工作状况、提出针对性思路,准备好通报和需提交研究的资料。提倡说短话、开短会,发言要精炼,不谈与会议无关紧要的资料,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批准的请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同时,将通讯工具调整到振动状态,确保会场秩序和会议质量。
(三)督办落实。强化督办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凡会议决定的事项,均应按分工抓紧办理,纪检监察室要统筹检查和跟踪督办。
本制度从20xx年3月26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