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个人在经历某个事件或完成某项任务后所获得的感悟和思考,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高自己。下面是一些值得学习的心得体会示例,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一
近日,库车县审计局领导干部在认真做好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利用周五集中学习及下班业余时间掀起了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热潮,经过集中授学及分散自学,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得到最大范围的学习教育。
大家通过学习,详细了解了极端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去极端化应当履行的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就重点内容还专门做了摘录及学习笔记。
大家纷纷表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要认真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二
(一)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和现实表现来看,它不属于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极端化宗教思想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不断制造恐怖破坏活动,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最直接的严重危害。这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我们要从严治理“三非”,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认识形态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
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股祸水和寄生在宗教上的一颗毒瘤,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各族师生思想认识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我校党委在9月5日起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这几天的集中教育活动中,我们学习了总书记,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尔肯江·吐拉洪常委等领导的系列讲话,有关重要文件,揭批“三股势力”的系列文章,观看了视频,听了专家的讲座。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对此,我们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职工都要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三
连日来,裕民县各单位、乡镇(场)社区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进行全文学习,掀起学习、宣传、热议《条例》的热潮。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条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裕民县纪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大家一起记笔记、说感受、谈心得。
纪检干部阿依多斯同志学习后深有感触说:“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我要带头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要做政治上坚定,品质上优秀,行动上落实的干部,凡是《条例》要求的坚决执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裕民县宣传部、残联、城管大队驻江格斯乡南村工作队与村党支部组织全村党员、工作队员集中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具体内容。
驻村工作队队长李雪梅说:“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明确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法律依据,我们驻村工作队要全力做好宣传教育,让基层群众远离极端化思想的侵袭。”
团结街社区党支部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组织居民学习《条例》,并就“如何开展好去极端化”展开热烈讨论。各族群众纷纷表示,坚持维护民族团结,不说破坏民族团结的话,不做违反民族团结的事,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裕民县委、政府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要以全面实施《条例》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工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四
该《条例》规定,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要求,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条例》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条例》强调,违反该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彤认为,该《条例》出台实施后意义极其重大: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新疆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五
《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坚持依法治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新疆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4月6日,昌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艳华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宣传系统优势,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让《条例》家喻户晓,让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增强辨别力,营造人人主动参与去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
《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定义,对我们开展好去极端化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4月6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文杰说,“作为基层组工干部,我们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发挥好干部、教师、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开展‘去极端化’大宣讲活动,用‘苞谷馕’式的语言,深入宣传《条例》。同时,不断完善和推进县、乡、村三级去极端化工作网络,通过在村(组)、社区开展育民工程、惠民工程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多措并举,切实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影响,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4月6日一大早,乌恰县黑孜苇乡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就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赶往康什维尔村召集村民进行宣讲,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的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条例》颁布以前,我们进行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有时干部讲不明白,群众听不明白,工作不好开展。现在有了《条例》,我们开展工作更方便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用好《条例》,让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六
“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禁止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禁止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这是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这是一部具有广泛影响、意义重大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界定了“极端化”的定义,为新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新疆为什么要制定《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亮点?它的诞生有何意义?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新疆相关法律界人士进行解读。
首次提出极端化概念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大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明确极端化的表现形式是去极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有法律依据,也为极端化画了法律图像,只要按图索骥,依法坚决治理,就一定能将其消灭在萌芽中。”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彤表示,《条例》是新疆立法机关贯彻和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也凝结了社会各界集体智慧和力量,它将全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极端化的界定、主要表现,去极端化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可以说在重大事项上立法,新疆还未曾有过,现实意义可见一斑。
秦维也表示,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姊妹,该《条例》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对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施治全民共同遏制。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年初启动立法工作。2015年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根据立法程序,组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民宗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精干力量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人才和律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成起草班子,紧锣密鼓,加紧工作。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意见。在常委会议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三次审议,最终通过了该条例。
特别是《条例》对干预法律实施、生活习俗等当前影响总目标的一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范。对从根源上防范极端化活动的发生、加强去极端化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提高去极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两年多,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七章五十条,条条都是“干货”,字字都是“抓手”。
秦维表示,去极端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做持久的努力,又要有紧迫感;既要坚定方向,又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用防范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推进。
结合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实践经验,《条例》中对去极端化工作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也作出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促使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对有关社会群团组织和公民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应尽义务,也在法规中作出了详细规定。
与此同时,《条例》中还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该《条例》规定,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要求,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条例》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条例》强调,违反该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彤认为,该《条例》出台实施后意义极其重大: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新疆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七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八
今年是第32个民族团结月,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近期校领导组织我校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学习,我院领导又组织全院教师进行了专题学习。本次民族团结专题学习使我们对国际形势、国家政策和新疆民族团结现状以及新疆的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对于提高每一位教职工的政治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进入改革发展稳定新时期新阶段的新疆,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愈加凸显。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了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不久在乌市火车南站发生了“4.30”暴恐事件,在公园北街发生了“5.22”事件,认真审视这些暴恐案件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策动暴行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根子就是民族分裂主义,其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他们惯用的伎俩就是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利用群众朴素的民族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散布极端宗教思想,企图引起仇恨情绪,形成民族对立。
新疆的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加紧迫。深入开展“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去极端化”,努力破解宗教管理难题。要深入揭批“三股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信教群众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
民族团结必须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民族团结不是哪一个民族的事情,不是某个群体、某个个人的事情,是我们每一位新疆民众的事。这要求每一个人从我做起,我们每个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每个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每个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民族团结才会有坚实的基础,暴恐份子破坏民族团结的企图就永远不会得逞。
那么我们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呢?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求同存异。
不同民族的同胞有不同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首先,我们要本着尊重的态度,去对待有宗教信仰、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语言的同胞们。记得在马来西亚,华人导游信仰信仰佛教,他的妻子信仰伊斯兰教,信仰佛教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夫妻可以朝夕和睦共处。我们有信仰和没信仰、不同民族的同事也应该和睦共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将自己的具体行动贯彻到日常生活的每一天。
第二、将小爱转变为大爱,在日常生活中讲求自律。
我们在自己的工作单位、熟悉的环境一般都可以做到和各民族同事和平共处,可是离开了我们熟悉的环境,我们是否依然如此?比如在公交车上、其它公共场合我们是否都可以做到给不同于自己民族的老人让座?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必须自律。什么是自律?离开监督的自我约束行为才是真正的自律。我认为贯彻民族团结要求我们每一位做到自律。我认为人和人之间、民族和民族之间的相处都是一些小事情,但恰恰是一些小事情会影响到民族感情、民族团结,小事情做不好易引起民族隔阂。因此,作为一名新疆人,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必须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将民族团结的行为落到实处,而不是喊口号。
第三、防御极端宗教对高校的渗透。
我们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是我们的使命,在平时教学中我们要从思想上正确地引导学生,树立正面形象,灌输正能量。新时期,新疆非法宗教活动趋势:非法宗教活动出现由重点地区和乡镇向非重点地区和乡镇转移的苗头。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呈低龄化和妇女化倾向。作为老师,我们要防御极端宗教对校园的渗透,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政治警觉性,既不能神经过敏,将其无限扩大化,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视为异己力量,也不能对极端宗教渗透的消极影响视而不见或放任自流。无神论和宗教信仰者在思想信仰上存在差异,不能片面强调这种差异而忽视和抹杀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一致。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始终坚持国家认同。
最后,我想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我们要对党和政府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保持长治久安怀有坚定的信心。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生命安全,在街上随处可见武警、警察。幼儿园门口、学校门口每天都有很多警察和武警执勤把守。暴恐份子的邪恶野心是实现不了的,自古邪不压正。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正是全球恐怖主义及宗教极端思想泛滥的时代,对此我们不必感到惊恐,还是要尽量理性地坦然面对。我深信时间终会改变一切,邪恶战胜不了正义,任何企图将新疆从我们祖国版图上分裂出去的梦想终将会破灭,任何与人民为敌、与党和政府为敌的斗争都不可能赢得胜利。我作为一名生在新疆长在新疆的新疆人,对新疆这些年的快速发展、自己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直感到欣喜,也对我们新疆的未来持有乐观的态度和信心: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新疆的形势会逐渐好起来,我们的新疆依然是美丽的新疆。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九
近年来,极端化的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升温,其波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极端化现象不仅仅体现为恐怖主义袭击,还涉及到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然而,我身边总是有一些人对极端化的现象视而不见,不以为意,不认为它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但是,我在研究和探索这个话题时,深刻地认识到,极端化现象是如此强大而隐蔽,它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社会和文化生活。正因为如此,我在探索极端化现象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颇为深刻的心得体会。
首先,极端化现象的背后,必然会有某种原因或根源。虽然我们不能一眼看清这些原因,但是深究下去,往往可以发现一些潜在的因素。例如,社会不平等、文化冲突、宗教分歧等等,都是引发极端化现象的可能原因。要解决极端化问题,我们必须找到这些原因,并加以处理。
其次,极端化现象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发生的,而是长时间积累形成的结果。我们要切实预防和遏制极端化现象的发生,首先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广大年轻人要有明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懂得自我保护,不轻信别人的言行,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推向极端化的境地。
第三,应当加强对极端化现象的研究和了解。仔细观察极端化表现的场景和环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了解极端化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只有深入了解这种现象,才能对做出精准的防范和回应措施。
第四,减少社会不平等,消除人们的不满情绪。社会不平等与人们的不满情绪往往是引起极端化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缩小社会间的贫富差距、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建设公正法治体系,以及开展多元化文化交流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措施。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跨国合作,共同抵制极端化现象的发生。极端化现象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性的现象。只有各国能够加强合作,共同制定细致的对策,才可以从根本上抑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国际间互相借鉴经验、开展安全交流和合作,是坚持打击极端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总之,极端化现象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它在不知不觉中对我们的社会和文化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切实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挽救已经脱离正常的生活轨迹的人群,才能从根本上保卫我们社会的安宁和和谐。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
连日来,尉犁县团结乡各村(社区)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充分利用冬闲及周末中小学生返乡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引领现代文化去除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抵制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思想。
11月20日,乡机关组织干部群众50余人于二楼会议室开展“去极端化”专题讲座,讲座以《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实质和危害》为主题,重点围绕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特征、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等方面的内容,采取集中讲解和与干部职工互动的方式进行,使与会人员进一步充分理解讲述的内容,增强了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
12月8日,富强社区组织群众居民30余人开展去极端化趣味活动,通过顶乒乓球、“桃花朵朵开”系列活动,使群众居民充分认识到团结一心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12月12日,南门社区通过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的冬季长跑运动,各族群众参与其中,感受体育的激情,享受运动的快乐,提高民族团结的意识。
12月16日,东海子村组织农民群众60余人,以开展宣讲、文娱活动等方式,以农民自编自演的“去极端化”小品为开场,进行了文体活动竞赛。西海子村通过给居民发放“去极端化”小品光盘10张、书籍60余本,使农民群众在农闲之际充实精神食粮。
12月17日,团结新村组织农民群众30余人开展法制教育,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门针对劳务法,合同的履约等方面对农民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农民群众在懂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去极端化”活动,共建和谐、稳定尉犁。
参加长跑比赛的南门社区居民热依拉高兴地告诉笔者:“这样的活动好,通过跑步,我和邻居朱丽婷的感情更深了,关系也更好了,热斯亚克西!”该乡乡机关干部阿依先木卡德尔表示,一定要坚决反对极端势力,努力做一个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人。
据了解,尉犁县乡镇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农村文化活动暨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加强了宣传文化阵地、让群众文化主动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历史责任,争得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一
极端化是一种思想和行为的偏激化现象,它往往导致激进主义、恐怖主义等极端行为的产生。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每个个体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预防和制止极端化的发生。以下是我在参与防极端化工作中总结出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根源是防范极端化的关键。极端化往往是源于个体或群体内部对社会现象的不满和不理解。了解这些不满和不理解的根源,才能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持续的贫困和不公平现象常常成为年轻人选择加入激进组织的原因。因此,我们应该注重解决社会矛盾和不公平问题,为每个个体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其次,加强教育宣传是防止极端化的重要手段。教育是预防极端化行为的关键所在。我们应该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我们还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普及对于极端化的认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极端化的危害和后果。例如,在学校中可以组织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世界,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极端化往往发生在孤立的环境中,因此建立一个开放、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非常重要。这样可以让个体更广泛地了解不同的观点和思想,并从中寻找平衡。比如,组织一些社区活动、社团、俱乐部等非正式的交流平台,鼓励人们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多样的社会互动,人们可以更好地沟通交流,相互理解,避免陷入狭隘的思维和行为。
第四,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对于预防和解决极端化问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心理健康问题往往使个人容易受到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操纵。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人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的心理抵抗力和应对能力。同时,对于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人群,我们也要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摆脱极端思想的诱惑。
最后,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预防极端化的重要工具。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打击激进组织和恐怖主义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除了完善法律体系,我们还应该加强对社会舆论的监控和引导,避免极端言论的扩散和影响。只有通过加强执法和监督,才能将极端化行为和思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证社会的稳定。
在防极端化的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尽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了解根源、加强教育宣传、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和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我们可以共同努力,预防和制止极端化行为的发生,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各族师生思想认识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我校党委在9月5日起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这几天的集中教育活动中,我们观看了视频,听了专家的讲座。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对此,我们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职工都要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首先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和专业知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教育学生。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3股势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意识形态领域是无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无论如何在目前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离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进行抵御和防范极端思想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好、做透、做全的一项艰巨工作。我们每一位教职工在此项工作当中态度要明确、工作要细致,才能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严打3股势力的嚣张气焰,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决策、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
“7.28、7.30”系列暴力恐怖事件,是境内外“3股势力”蓄谋已久组织的反民族、反人类、分裂祖国的犯罪暴力事件,严重破坏民族团结,扰乱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正常生活。当前反分离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时刻绷紧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弦,扎扎实实将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实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好民族团结,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作为一所大学的工作者,我们要坚决反对他们这些行为,并充分发挥好一名教育工作者的作用,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应有的贡献。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3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
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200字)。
极端化是指个人或群体在一些特定的信仰、政治、宗教等观念面前表现出的极端行为和观点。极端化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仅容易导致社会冲突和动荡,还会对个人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近年来,我深入思考和研究极端化现象,并通过亲身经历和观察,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本文将就凡极端化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更好地认识和解决极端化问题提供一些启示。
第二段:过度简化的危害和认知偏差(300字)。
极端化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过度简化和片面观点。当个体或群体对复杂的问题或观念进行过度简化时,往往会陷入一种极端的认知偏差。这种认知偏差往往导致一系列不理性的行为和观点,甚至危害到他人的利益。例如,在宗教极端主义中,信徒往往会陷入狭隘的宗教观念中,对其他信仰持有敌视态度甚至进行暴力行为。这种过度简化和认知偏差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警惕。
第三段:情绪操控与社交媒体(300字)。
社交媒体的普及和发展对于极端化问题的出现起到了促进作用。通过社交媒体,个体可以接触到各种观点和信息,但同时也容易受到情绪操控的影响。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信息往往被编辑和选择,更容易激起人们的情绪和偏见。而过度滥用社交媒体往往会陷入信息孤立和过度思考的困境,导致极端化思维的出现。因此,我们要正确使用社交媒体,增强批判思维,不盲目相信和传播所接收到的信息。
第四段:多元价值观与相互尊重(200字)。
极端化的根源之一是缺乏对多元价值观的接纳和尊重。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不同的个体和群体会有不同的信仰、观念和价值观,这是一种正常而且应该被尊重的现象。解决极端化问题的关键在于从根本上改变对差异的态度,增强相互尊重和包容的意识。只有拥抱多元价值观,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五段:教育与自我反思(200字)。
教育是预防和解决极端化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教育,我们可以培养人们的批判思维能力,增强他们的认知和理解能力。此外,个体也需要进行自我反思,深入思考自己的观点和行为是否存在偏见和极端化。只有通过教育和自我反思,我们才能摆脱极端化的束缚,走向理性和平衡的发展之路。
总结:通过对极端化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我深刻认识到过度简化、情绪操控、缺乏对多元价值观的尊重是导致极端化出现的重要原因。解决极端化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正确使用社交媒体、增强批判思维、培育多元价值观和进行教育。凡极端化心得体会也将在未来的社会和个人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向更加和谐与平衡的方向迈进。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极端化是指一个个人或群体在观念、行为上偏离了正常范畴,采取一种过激和极端的态度和行为。在当今社会,极端主义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作为年轻人,我们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抵制极端化思想的蔓延。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参与抵制极端化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极端化的危害(200字)。
我们之所以要抵制极端化,是因为极端化会带来巨大的危害。首先,极端化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极端化思想的传播容易导致社会冲突和暴力事件的上升,给人们的生活和平安带来不确定因素。其次,极端化攻击了个体的理性思考能力。极端思维容易使人陷入偏见和偏激的情绪中,削弱了人们客观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导致人们对多元观点的抵制和排斥。
第三段:抵制极端化的重要性(200字)。
抵制极端化思想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至关重要。首先,我们是时代的创造者和接班人,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如果我们自己也被极端化思想所左右,那么我们将无法带给社会正向的改变和进步。其次,抵制极端化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坚守科学、理性和包容的立场,积极传播正能量,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和进步。
我曾积极参与过一些抵制极端化的活动,同时也从中获得了很多的收获和体会。首先,我学会了理性思考和审视信息的能力。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要懂得分辨真假信息,辨别极端观点和过激言论的真实意图。其次,我了解到包容和尊重是抵制极端化的重要手段。通过与不同观点的人交流,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立场和背景,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观点,并经过理性的讨论和辩论去寻求共识。最后,我发现个人行动的力量是巨大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去传播善意和友善,让身边的人更加理性、包容和宽容。
第五段:总结(300字)。
在抵制极端化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极端化是极为危险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个体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抵制极端化思想的传播,积极参与建设一个包容、友善和和谐的社会。通过理性思考、尊重他人和积极传播善意,我们可以成为社会的正能量,影响他人,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总而言之,抵制极端化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年轻人应该承担的一份重要的使命。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五
极端化是指个体或团体在一定背景下过度执着于某种观点或主张,以至于失去理性思考和对不同观点的容忍。极端化观点和行为不仅容易导致争论和冲突,也会造成破坏和伤害。在与极端化观点相遭遇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极端化的危害,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深入剖析极端化的危害。
极端化观点和行为会加剧社会分裂,增加政治冲突和宗教战争的可能。一旦陷入极端化思维的泥潭,人们不再理性思考问题,而是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敌视其他不同意见。这种情况下,对话和协商变得不可能,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也将面临严重威胁。
第三段:心得体会一——尊重与平等。
在与极端化观点相对抗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尊重与平等。无论对方持有怎样的观点,我们都应该尊重并给予平等的对待。正因为每个人都有独特的背景和经历,我们无法简单地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只有通过平等的对话和理性的沟通,我们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第四段:心得体会二——理性与客观。
用理性的思维和客观的态度面对极端化观点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因为对方的极端化言论而激动或愤怒,而应该从事实、数据和逻辑出发,用冷静的思考去分析问题。另外,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观点和利益而偏执地歪曲事实或无视其他证据。只有通过客观和理性的态度,我们才能真正了解问题的本质,并提出合理的反驳意见。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与极端化观点相遭遇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极端化观点和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尊重与平等是与极端化相对抗的重要原则,理性与客观是正确应对极端化观点的关键。在未来的交流和争论中,我将秉持着这些原则和态度,希望能够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以上文章只是一个示例,实际内容可能需要根据题目进行适当调整和扩展。)。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六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和现实表现来看,它不属于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极端化宗教思想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不断制造恐怖破坏活动,成为新疆社会稳定最现实、最直接的严重危害。这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我们要从严治理“三非”,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
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股祸水和寄生在宗教上的一颗毒瘤,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_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七
根据尉犁县召开深入开展“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会议,尉犁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落实学习,现将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计划汇报如下: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20xx年稳定工作总目标: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工作指导。我局领导要求在路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紧密联合驻村工作组的同志,扎实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基层“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
我局领导在办公室例会中向干部职工传达了县“去极端化”工作会议及前期我县“去极端化”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我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会上要求干部职工集中力量研究问题,通过观摩、会议交流发言,认真将“去极端化”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的工作当中,并且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抓好工作落实。
我局“访惠聚”工作组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挥现代文化引领作用,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为“去极端化”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积极努力着。“访惠聚”驻村工作组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揭露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我局领导指导基层干部认真落实联系清真寺和爱国宗教人士制度,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作为新疆工作的干部职工,深知社会稳定工作意义极其重大。新疆反恐怖斗争已进入比以往更加复杂、更加尖锐激烈的新阶段。这是一场历史的较量。我局干部职工要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主动进攻,切实把着眼点和着力点转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3月23日。
专业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8篇)篇十八
为深入揭批“”的反动本质,使拜什艾日克镇中学全体师生彻底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真实面目,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部署安排,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实施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去极端化”心得体会如下:
一、以活动推动行动。
我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抓手,以践行“新疆精神”为着力点,倡导科学文明、包容开放、敢于创新,反对愚昧落后、封闭保守、不思进取;倡导“我能行”的主体认识,以“四个认同”及自治区、地区、县委《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若干指导意见》,统一共识,主动开展升国旗宣誓活动、“爱祖国爱家乡”双语演讲比赛活动、“去极端化”千人签字等一系列活动,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引领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自觉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求发展、谋富裕、盼和谐、思稳定成为全县师生的共同梦想。
二、以学习推到愚昧。
中,渗透到师生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内化为师生群体认识,外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筑牢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防线,把“去极端化”中的生动故事和强大声势大力宣传,在全校形成对宗教极端化和暴恐分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坚决打赢“去极端化”的人民战争。
三、以鲜明营造氛围。
我校根据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切实落实方案要求,明确具体任务标准,抓紧为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活动第二阶段营造校园德育氛围。我校充分利用教育局公众微信、qq群、校园广播、简报、橱窗、校刊、校报、电子屏、黑板报、升国旗仪式、团队活动、父母学校、道德讲堂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去极端化”活动的重要目的及深远意义,切实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下一阶段努力方向。
我校要紧紧围绕“去极端化”教育这一主题,通过召开教职工和学生大会、教职工座谈会、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主题教育等方法,深入开展大讨论、大揭批活动。深刻揭露乌鲁木齐“4〃30”、“5〃22”、莎车“7〃28”、墨玉“8〃1”、轮台“9〃21”等事件真相,揭批声讨境内外“”的险恶用心和反动本质,并成立宣教队,定时定期在全校开展宣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的优良局面。